清朝科举反舞弊的措施及效果
清代如何治理科举“冒籍”现象
清代如何治理科举“冒籍”现象作者:邱涛来源:《人民论坛》2020年第15期“冒籍”现象是历代科举考试的痼疾。
清代,随着科考繁兴,户籍制度相对宽松,科举录取率和士子科场竞争力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科举冒籍现象越发普遍,地处京师的顺天府冒籍现象尤其严重。
清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科举秩序,通过稽查户籍、设立廪保、严格审音、强化惩戒等手段,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完备的冒籍防范机制,严防科举冒籍现象。
其中,“审音”作为清代特有的一项防止科举舞弊的措施,强化了防弊成效。
清代,分区配额与原籍应试是科举取士的两大规制(基本原则)。
清代科举的童试一级学额(学校生员名额)具体分配到府州县学,而乡试、会试中额(科举录取名额)则分配至各省。
分区配额依据各地文风高下、赋税轻重、人口多寡,对于边远地区的学额与中额的配置往往有特别照顾。
与分区配额之制密切相关的是本籍报考的规则。
本籍报考要求考生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以本身所属户籍类别参加考试,否则可能构成冒籍应试。
在本籍报考规则之外,清代科举考试中又专门针对流寓人口实行寄籍应试之法,即某一考生因祖、父入籍至原籍之外的另一地区,该考生以这一地区的户籍参加考试的办法。
寄籍应试需以置有田产、房产等不动产为必要条件,又强调寄籍地置有祖、父坟墓,从年限上看,通常需要达到某些条件之后正式入籍这一地区达二十年以上,并且原籍实不可归,才可在取具族邻担保等基础上向流入地官府申请寄籍应试。
自明代以来,“科举必由学校”。
在清代,由于科考竞争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人口流动越发普遍而寄籍应试条件又相对严苛,于是出现了士子既不在原籍地应试也不以合法的寄籍应试,而是通过非法冒充户籍至更易录取的地区参加科考的现象,即科举冒籍。
这一现象在童试中尤其典型。
清代童生只有通过县试、府试、院试三级考试合格后才能入府、州、县学读书,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具备参加乡试、会试的条件。
而一旦成为生员就意味着获得功名,享有若干政治、经济特权,故作为“士子进身之始”的童试,冒籍现象尤为突出。
论中国古代科举考试舞弊的杜绝 2
论中国古代科举考试舞弊的杜绝摘要:科举考试制度是中国古代自隋唐至清朝的主要选官制度,科举考试决定着士子的前途命运,因此一些考生想方设法舞弊,朝廷为了保证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同时也为了能够录用真正有才能的人,针对不同的舞弊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杜绝舞弊的措施。
并且随着舞弊的方法越来越多样化,杜绝舞弊的措施越来越多,制度也越来越完善。
关键词:科举考试杜绝舞弊科举考试制度是选用官员的一项重要的制度,金榜题名或名落孙山,是决定士子前途命运的大事。
学而优则仕,考试跻身仕途成了千百年来读书人终生追求的最高理想。
为了能够金榜题名,于是有不少考生铤而走险,不惜违规犯禁以求功名,科场舞弊现象就不可避免发生。
为了杜绝考生舞弊,保证科举的公平性,从科举诞生之时开始,各朝各代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防止舞弊,并且随着考生舞弊方法越来越多样,防范舞弊的制度也越来越完善。
下面我就谈谈中国古代主要通过采取哪些措施来杜绝科场舞弊的。
一、唐代科举考试舞弊的杜绝完善考试程序,建立考场规则。
唐代科举考试规定,参加朝廷省试的考生要在当年的十月来长安尚书省报到,交纳文解和家状。
文解是各府州发给举子的荐送证件;家状为举子填写的本人家庭情况登记表,内容包括籍贯、三代名讳、是否改名,如曾任官职,还要交纳历任文书。
先由户部集阅省查后到主考机构投送上述证件、表格。
唐代主考机构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年间改由礼部侍郎负责。
如果举子的家状填写不当,就有可能取消考试资格而被“驳放”。
同时还要填写在京师的居住地点,并结款通保。
当时的通保有两种:一是同考举子三至人互保,一是京城官吏担保。
如果发现一举子弄虚作假或考场舞弊,“其同保人三年不得赴举”,如系官吏则“贬所保之官” 。
省试时考场内部都用荆席围隔,考生们坐在廊下答题。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自带水、炭、脂距、餐具等,经胥吏唱名、搜检衣物,方依次入场。
同时规定若凡礼部主考官之亲属应试,必须回避,令其到吏部由考功员外郎主试,及第者由吏部侍郎复核,称为“别头试”。
清政府防止科举考试舞弊的成效
不但磨 勘官 员要检查 乡 、 会试 的工作 , 清代 还通过 复勘 对磨勘官 的工作进行 严格检 查 。试 卷磨勘 完毕 以 后 , 派本科考 官之外 的由 内阁 、 选 六部 、 察 院、 政使 都 通 司、 大理寺堂衔 的官吏担 任复勘 大 臣, 对磨 勘后 的试卷
再次进行 严格检 查 , 以防磨 勘官员 徇私舞 弊 , 并对 磨勘
的现场监 视任务 , 证考 场的考试 秩序 , 保 防止 和查 处舞
弊现象。 分工 明确 , 有利于保证考试 的真实性 和公正性 。 ‘ 弥封关 防 ’是盖在 考卷 页和页之 间的骑缝 章 , , 防止发 生抽页 、 页的现象 。 换 从这 四个 ‘ 防 ’ , 关 看 清代 当局对科 举考试 的重视 , 可见一斑 。 考卷封底 的右下方 , 盖有分工 很细的单位和 负责人 的戳记 。 生的文章均为朱笔正楷 考 誊写 , 丝不苟 , 生的文章 由誊 录所 组织 的誊写 和用 一 考
风、 所关綦重” 。
象严重存在 , 其手段相当高明 , 拟题预作 的现象普遍 。 这
成 为科举考试难 以解决的一大问题 。 清政府在防治这些 问题方 面做得 比较好 , 效显著 , 成 使作弊者难 以得逞 , 体 现 了考试公平 、 开 、 正的原 则 , 公 公 显示 了清政府对考 试 的重视和管理措施得 当。 考官选聘与管理 , 清代 乡会试对人 闱官员实行严格 的回避制度 。人 闱官员 主要包括 乡会试 的 内帘主考官 、 房官 、 内监试 、 内掌收 , 外帘知 贡举 、 临 、 监 提调 、 监试 、 外 收掌 、 卷 、 受 弥封 、 录 、 读 、 给等负责 考务 的官员 。 誊 对 供 入 闱官员 应根据这 一规定 自行开 出应 回避 的考 生的姓 名, 由主考官核实 以后进行公 布 , 名时去 除有关 考生 点 的姓名 , 不准该考生参加本科乡会试 。 阅卷 的管理 与监督 ,考卷设 计 : 到 、 面 , “ 周 全 幅大 , 格子大 , 便于考生书写和考官改卷 。考卷类型 就印在 内 页首面上方 , 如这次考试 的文体就是 ‘ 问 ’ 策 。卷 面盖有 四个 ‘ 防 ’考卷均有 编号 , 注 明考 生应 进入哪个 考 关 , 并 场, 而每个考 生的考坊 均有 间隔 , 而为考 生提供 了一 从
惊天科考舞弊案,看康熙大帝如何处理冒名顶替
惊天科考舞弊案,看康熙大帝如何处理冒名顶替这是一场中国历史上的惊天科考舞弊案,上千名考生冲进衙门,大闹公堂,康熙大帝羞怒至极,不仅一次次派出心腹大臣,彻查此案,更是将奶妈的儿子,明正典刑,枭首示众。
康熙五十年,江苏南京江南贡院开恩科,举办乡试,也就是秀才考举人。
这次考试,无论从入场发卷,还是考试结束,都十分顺利,没有任何意外事件发生。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放榜的这天,出事了。
大榜贴出,自然是几家欢乐几家愁,考中的欢欣雀跃,没中的大多垂头丧气,可有细心的考生却发现,中榜的考生中,大部分都是肚子里没什么墨水的富家子弟。
尤其是榜上有名的吴泌和程光奎,那可是出了名的不学无术,不仅为人愚蠢,更是典型的学渣。
这样的人居然能够中举?落榜的秀才当即愤怒不已,他们集结着跑到江南贡院,要求主持本次考试的两位主考官给个说法,可让大家都没想到的是,两位主考官左必蕃和赵晋,竟然闭门不出,还排出官军弹压,这下可就炸了锅。
考生们将大门上的贡院两个字,改成了“卖完”,又把玄妙观里的财神爷抬了出来,摆在了苏州府学的明伦堂里,与孔夫子像并排而立,意为本次考试,实为财神当道。
又写了一幅对联:“赵子龙一身是胆,左丘明两目无珠”,讽刺赵晋胆大妄为,左必蕃有眼无珠。
江苏历来是江南的人才聚集地,此番闹事,又动静太大,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康熙皇帝的耳朵里。
康熙顿时龙颜大怒,羞之极矣。
他马上将左必蕃与赵晋停止羁押,然后派出户部尚书张鹏翮为钦差大臣,彻查此案。
得知张鹏翮来查案,落地考生非常高兴,因为张鹏翮曾出任两江总督,对江南十分熟悉,其为人也清正廉洁,不畏权贵。
因此,考生便将张鹏翮视作了自己的救星。
刚到扬州,水都没喝一口的张鹏翮,将考生吴泌和程光奎揪到了大堂,开始审问。
二人交代的内容,让张鹏翮气不打一出来,此二人不仅夹带小抄入考场,吴泌更是找了个代替他考试的人。
随着深挖追查,张鹏翮看到了一张巨大的黑幕。
程光奎说,自己之所以可以夹带入考场,就是买通了副主考官赵晋。
戏说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作弊手段与处罚办法
戏说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作弊手段与处罚办法戏说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作弊手段与处罚办法一、枪手清朝就已经出现了考场须知,明令禁止枪手入内。
为了验明正身,考场也需要一种类似准考证的证件,上面写清楚你的名字,描述一下体貌特征,比如皮肤是白是黑,身高几何,有没有胡须。
另外,考生得找人证明你是考生本人,这专门有个名词叫“具保”。
考生在考场中的座位号写在“浮票”上,比如“收字五号”。
字和号都是事先印好的,收和五是当场填上去的。
当时贡院按照千字文的顺序给每个小考场命了名,“天地玄皇宇宙洪荒……秋收冬藏”。
找到“收”字,再找五号。
由于考生得在考场里待上几天,肯定有机会走动,所以也可能趁机换座位来作弊。
二、夹带嘉定科举博物馆展示了古人作弊的各种工具,有普通的棉布坎肩,上面密密麻麻地用蝇头小楷抄写了64篇文章!窄看上去,绝对想不到是字,肯定以为是图案。
天津收藏了一个袖珍小本本,共九卷,均长为4.5厘米,宽3.8,厚0.5,每卷里面大概收录有十来篇文章,九卷总共十万多字,撑得起一部长篇小说了。
这么细密的字毛笔写不出,得用鼠豪,就是老鼠的胡须。
为了避免夹带,考生进考场时必须接受搜身,从里到外,衣服全部脱完,包括内衣内裤。
天很冷,很多年纪大的人都吃不消。
有人曾经把纸条封在鞋底,所以后来厚鞋也禁止入场。
这个比较粗暴,宋朝比较人性化,考生进来先洗澡,换套统一的衣服。
时间一长,问题也来了。
这么多考生,一个接一个洗澡,麻烦。
考取考不取先挣一套衣服回去。
又牵扯到经费问题,所以实施时间不长。
以上算是直接夹带,还有一种是间接夹带。
自己身上没有,通过飞鸽传书。
考试开始,自己即将动笔,打个口哨,鸽子马上飞过来,把题目传出去,外面请人写好再传进来。
三、关节为了防止考官看出考生笔迹,有的朝代实行糊名制和誊录制,不仅把考生姓名封住,考卷也派八百多个人用红笔重新誊抄,所以叫“朱卷”,原先的叫“墨卷”。
这种情况下,就采用关节作弊法。
考官与考生事先约好在文章开头或是结尾第几个字写上什么字,约上好几处。
清朝严惩科考作弊行为
清朝严惩科考作弊行为自从科举制度产生的那天开始,科场舞弊的幽灵便一天也没有离开过贡院的号舍。
可以说从自隋唐起1300多年来,求取功名的科场上,舞弊与反舞弊一直像魔道竞斗。
到了清朝,科场作弊的隐秘手法与猖獗程度都达到了科考史上最严重的程度,相应地清朝官府对科场作弊的打击,力度很大、惩处严厉。
让我们透过清宫档案,来看看清朝的几位皇帝是如何挥起铁拳打击科场作弊的。
❖顺天贡院老照片,窄小的号舍就是考生应试之处顺治朝贿卖关节,考官李振邺等七人处斩关节作弊,是科举时代隐蔽性最强的一种舞弊手段。
这种作弊手法,始自两宋,盛于明清。
北宋真宗景德年间,朝廷制定了两项在古代科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考场规则:一是糊名,二是誊录。
糊名,是将试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贯等项用纸糊盖起来,使批阅试卷的考官不知道手头的卷子是何人所作;誊录,则是在考生交卷后,另由考场专雇的誊录人员将考卷重抄一遍,然后再交考官评阅,这样,就连考生的笔迹,考官也无法认出了。
可是,就在有了弥封糊名和誊录易书这两项防弊措施之后,又有了新的作弊“对策”,即订关节递条子。
所谓关节,就是考生与考官串通作弊,约好在试卷内诗文某处用什么字作为记号,其中多数是用“夫”“也”“矣”这一类虚词作暗示,大多用在某文开头、某段结尾。
作弊者暗订关节的绝招,使弥封、誊录的防范作用大打折扣。
在清朝十几起科场大案中,关节作弊案占了很大的比例,而且关节作弊者一般都是处以死罪。
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天乡试,大理寺左评事李振邺奉命充任同考官。
入场前,李振邺拟订了几十个关节条子,唆使他人四处兜售,临到入闱时,共卖出了25份关节条子。
进入考场,李振邺把所有关节用蓝笔写在一张纸上,让跟随入场的家仆灵秀去查找试卷。
案发后,李振邺等5名贿卖关节的考官和2名严重作弊的考生被斩,家产全部查抄,各家老幼共108人流放关外边地尚阳堡。
另有王树德等40名作弊考官和士子被杖责流放。
❖顺治朝实录中关于处罚李振邺等人的记载雍正朝叫卖秀才,河南学政俞鸿图人头落地清代的学政,执掌一省文教大权,三年一换,属钦差大臣。
清代科举考试舞弊行为及防治措施研究
清代科举考试舞弊行为及防治措施研究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科举考试制度发展的鼎盛时期,也是科举立法最为完备的时代。
从古至今只要有考试存在就会有考试舞弊的行为发生。
清代科举考试中,冒籍、夹带、枪替、传递等舞弊行为时有发生,使得科举考场乌烟瘴气、人人诟病。
为了防治科举考试中出现的种种舞弊行为,清朝确立了以《钦定科场条例》《钦定武场条例》的专门考试立法为中心,《大清律例》《大清会典》《礼部则例》《学政全书》等其他立法为辅助的考务规范体系,以法律的形式保障科举考试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这些法律规范对清代舞弊行为的预防以及治理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而我国现阶段,考试依旧是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通过考试舞弊这样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益依旧存在,对处罚这一类行为的专门立法和相关措施仍不完善。
需要思考中国本土的科举考试和当代考试的特征,深究它们的共性,从而将清代科举考试立法中优秀的方面借鉴到当今的各类考试中去,更好地制定考试专门立法、选拔国家人才、严肃考风考纪,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清政府防止科举考试舞弊的成效
清政府防止科举考试舞弊的成效作者:陈惠琴来源:《中学教学参考·文综版》2010年第08期科举考试延续到后期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舞弊现象严重存在,其手段相当高明,拟题预作的现象普遍。
这成为科举考试难以解决的一大问题。
清政府在防治这些问题方面做得比较好,成效显著,使作弊者难以得逞,体现了考试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显示了清政府对考试的重视和管理措施得当。
考官选聘与管理,清代乡会试对入闱官员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
入闱官员主要包括乡会试的内帘主考官、房官、内监试、内掌收,外帘知贡举、监临、提调、监试、外收掌、受卷、弥封、誊录、对读、供给等负责考务的官员。
入闱官员应根据这一规定自行开出应回避的考生的姓名,由主考官核实以后进行公布,点名时去除有关考生的姓名,不准该考生参加本科乡会试。
阅卷的管理与监督,“考卷设计:周到、全面,幅大,格子大,便于考生书写和考官改卷。
考卷类型就印在内页首面上方,如这次考试的文体就是‘策问’。
卷面盖有四个‘关防’,考卷均有编号,并注明考生应进入哪个考场,而每个考生的考坊均有间隔,从而为考生提供了一个没有干扰的考试环境,也可以防止考试舞弊现象的发生。
一封试卷上盖有四个‘关防’,说明当局对考试和考卷十分重视,‘关防’在当时标志着官方的权威性。
‘监临部院关防’是这次科举考试的总负责机关。
‘提调关防’应是承担这次考试的试卷的进出、运输、分发、收回和保管的安全任务的机关。
‘监试关防’应是负责考场、考生的现场监视任务,保证考场的考试秩序,防止和查处舞弊现象。
分工明确,有利于保证考试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弥封关防’,是盖在考卷页和页之间的骑缝章,防止发生抽页、换页的现象。
从这四个‘关防’看,清代当局对科举考试的重视,可见一斑。
考卷封底的右下方,盖有分工很细的单位和负责人的戳记。
考生的文章均为朱笔正楷誊写,一丝不苟,考生的文章由誊录所组织的誊写和用朱笔誊抄。
这样防止了考官熟悉考生的字体而在改卷时出现评卷不公平,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防止无端加分或减分,实在是堵塞考官作弊的一个重要措施。
清朝科举反舞弊的措施及效果
如玉” 通通不在话下 。因此 , 众 多士子 削尖脑袋想 要成为官 员, 以至于白发苍苍者依然奋战于科场 。然而 , 作为人仕主 要途径 的科举 , 录取 比例相 当低 , 犹如千军万 马过独木桥 ,
竞争十分激烈。因此 , 为达成所愿 , 许多人铤而走险 , 舞 弊现
象也就层出不穷 了。与此同时, 历代统治者为了保证科举 的 公 正性 和所选官员 的高素质 , 总是制定各种规章制 度 , 以防
二 三 十八年顺天府乡试 ,主考官李蟠 和副主考官姜宸英收受
贿赂 ,录取 了很多通 了关节的官员子弟 ,被落第考生讽刺
龄殊 、 墨卷不符 , 物议沸腾 , 御史孟传 金揭 之” [ 2 1 。换卷之举 ,
损人利 己, 行 为极端恶劣。 第五 , 传递 。传递即先由作弊考生将考试题 目送 出考场
为: “ 老姜全无辣味 , 小李 大有甜头。” “ 康熙 五十年辛卯 , 江
止 。” [ 3 1 结果 , 在这次顺 天乡试 中 , 乾隆帝派 自己的两员亲信
大 臣带领大批 兵役进行 突击检查 ,第一 场就搜 出夹 带 2 1 人, 第二场又搜出夹带 2 1 人 。这些被抓之人夹带手法花样 百出, 甚至藏在了卷尺和内裤之 中 , 令人叹为观止 。夹带在 无形 中增加 了自己的胜算 , 是考生作弊的惯用手法 。 第三, 冒籍。“ 冒籍 ” 也 称“ 冒籍跨考 ” , 类似于今天所谓 的“ 高考移民” 。“ 冒籍” 考生主要从文化教育发达 、 考试竞争 激烈的江南 地区流向文化教育相对落后 、考试竞 争相 对和 缓的北方 。顺天府 乡试时 , 南方士子 冒充大兴和宛平两县籍 贯参加 考试 的人十分多。嘉庆十二年, 通政使 司副使泰和奏 称: “ 山西省近年以来 , 南省士子接踵 冒籍考试 , 入 学补廪者 相继而起 , 其 中获登科第 、 身任职官者亦不乏人 。” 嘉庆帝就
晚清第一大案,戊午科场案:考试营私舞弊的后果有多严重
晚清第⼀⼤案,戊午科场案:考试营私舞弊的后果有多严重咸丰⼋年(1858年),对⼤清国来说,正处于开国以来前所未有的⽔深⽕热之中,内有太平天国,外有英法联军,咸丰皇帝终⽇担惊受怕,偏偏在这当⼝,⼜发⽣了⼀场科举舞弊⼤案。
尽管天下很不太平,⼈才还是要选拔的。
这⼀年⼋⽉,乡试还是如期拉开帷幕。
顺天府是京畿重地,担任顺天府主考官的是户部尚书协办⼤学⼠兼军机⼤⾂柏葰,⼀等⼀的朝廷⼤员,可见重视。
九⽉⼗六⽇揭榜,虽然舆论已经哗然,但科举考试历来中者喜落者悲,并没有引起官府注意。
乡试结束后,柏葰也晋升为⽂渊阁⼤学⼠,再加上⾝兼军机⼤⾂,他已位极⼈⾂。
⽹站建设谁知好景不长,⼗⽉初七,御史孟传⾦上奏,指出这次考试⾥出现了舞弊⾏为,并且不⽌⼀起,牵涉到考官,戊午科场案由此案发。
咸丰相当重视,下旨由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兵部尚书全庆和陈孚恩会审,特令“此旨尔等看完, 交军机处写明发, 孟传⾦原折不必交军机处”。
调查结果,乡试果然有猫腻,⽐如中标的试卷,有的错别字达到300多个,“讹字⾄三百余”,这在科举中是难以想象的。
此外,还发现考⽣试卷被修改、调包等舞弊⾏为。
接着调查下去,结论是考⽣罗鸿撰,通过关系求助同考官浦安,浦安⼜通过主考官柏葰家丁靳祥说服了柏葰,把罗鸿撰已被淘汰的试卷改成了中试。
最严厉的是事后的处罚。
载垣、端华等上奏案情, 提出处理⽅案,别的都还好说,其中有⼀条,“(柏葰)⽐照交通嘱托,贿买关节例, 拟斩⽴决”,这让咸丰有点为难。
⼤学⼠柏葰作为主考官和直接责任⼈,当然难辞其咎。
然⽽柏葰⼜是朝廷重⾂,深受咸丰倚重,如何处理柏葰,成了问题的焦点。
按照咸丰的意思,处死柏葰⼼有不忍,“柏俊早正揆席, 勤慎⽆咎, 欲曲待之”,他是想从轻发落的。
这时,肃顺的意见起了决定性作⽤。
肃顺认为:“取⼠⼤典, 关系⾄重, 亟宜执法, 以惩积习”, 柏俊罪不可宥,“⾮正法不⾜以儆在位”。
权衡之下,咸丰准奏,柏葰被判斩⽴决,成为清朝唯⼀⼀位因为考试舞弊被处死的⼤学⼠,也会⾃科举制开创以来,因为舞弊被问斩的最⾼级官员。
清科举考试作弊大观(清档揭秘)
清科举考试作弊大观(清档揭秘)阴阳科场术道不行,而术生矣。
为了尽快缩短到达幸福彼岸的路程,一些考生,尤其那些平时不用功而又好投机取巧的人,便开始打一些不规矩的主意。
在清代,科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随着时间的推移呈愈演愈烈的趋势。
在清代,政府制订有一整套的系统防范措施。
比如,考官回避、考场搜检、试卷糊名弥封、朱卷誊录等等规章制度,以防来自考生的作弊和官方的腐败,保证科考的公平与公正。
清政府对考生作弊的处罚很严厉。
一旦被发现,按照《大清律例》,作弊者要被枷号(在街头带枷示众)三个月,然后发烟瘴(边疆)地区充军。
据史载:乾隆九年(1744)因为科场作弊之风太猖獗,为杀一儆百,乾隆皇帝命大臣舒赫德等在顺天府乡试考场实施严打,所有入场的士子都遭到彻底的搜身检查,果然查出了许多夹带的士子,据当时目击者记述,贡院内外一排排站满了被枷号示众的士子,一眼望不到头。
清朝考生科场作弊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夹带,即事先将应试资料藏在身上,混过搜身带进考场。
中国历史博物馆现藏有一件清带考生作弊的衣服,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考试答题。
另据报刊披露,前不久,在苏州发现了一个清代考生夹带的小册子,体积很小,一粒米大的空间能写下六个字。
这两种作弊工具据判断应该出现在清末,因为道光、咸丰以前,士子入场的搜检十分严格,不但解衣,还要脱靴。
而印制蝇头小楷作弊小册子,同治以后才风行。
当时人们一般将它藏在果饼、衣带靴帽,或考篮笔砚等器皿的夹层中。
《钦定科场条例》规定:“士子如有怀挟或头场夹带二三场、二场夹带三场,俱于举场前按律枷号斥革,父师一并究治。
”“士子入场,衣服器具均经定有成式,违者在外截留。
”当然,夹带有时还包括其他形式,比如递纸条等。
嘉庆二十年(1815)江苏巡抚张师载上奏说,海洲举行童试,封门后,发现院内潜伏一人,后又在场内发现一名粘贴假号四外乱望的童生,一查原来二人是一伙,潜伏之人是给后者递条子的。
另外,由夹带还衍生出许多其他内外传信的各种方法,官方也十分重视。
《2024年清代科举考试舞弊行为及防治措施研究》范文
《清代科举考试舞弊行为及防治措施研究》篇一一、引言清代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朝代,科举考试制度在此时期达到了巅峰。
然而,随着科举制度的长期运行,舞弊行为也逐渐滋生。
本文旨在研究清代科举考试中的舞弊行为及其防治措施,以期对当今的考试制度提供借鉴。
二、清代科举考试舞弊行为概述(一)舞弊行为的种类1. 贿赂舞弊:考生通过贿赂考官或相关人员,以获取不正当的加分或优先权。
2. 替考舞弊:考生通过冒名顶替或雇用他人代考,以获取科举考试的资格。
3. 夹带舞弊:考生在考试时将禁书或答案藏于衣物或特殊文具中,以获取非法信息。
4. 传递信息舞弊:考生之间相互传递答案或利用特殊暗号进行作弊。
(二)舞弊行为的危害舞弊行为严重破坏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使真正有才华的考生无法得到应有的机会。
同时,舞弊行为也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三、防治措施(一)加强考试监管1. 严格考场纪律:加强对考场的监管,确保考生遵守考试规则。
2. 设立巡查制度:设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对考场进行不定时巡查,防止考生作弊。
3. 严格安检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安检,防止考生携带禁物进入考场。
(二)完善法律法规1. 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定严密的法律法规,对舞弊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2. 实施法律惩处:严格执行法律,对查实的舞弊行为进行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三)提高考试公正性1. 实行匿名评卷:采用匿名评卷制度,防止考官因个人情感或关系而影响评分。
2. 增加复试环节:在科举考试中增加复试环节,对考生进行再次考察,确保其真实水平。
(四)加强教育宣传1. 宣传诚信意识:通过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抵制舞弊行为。
2. 弘扬正气: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为科举考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结论与展望通过对清代科举考试舞弊行为及防治措施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在封建社会背景下,虽然存在诸多舞弊行为,但通过加强考试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公正性和加强教育宣传等措施,科举考试仍能保持相对的公平和公正。
康熙如何处理科场舞弊?
文/郭晔~吴敬梓在《儒林外史》里描写了一个五十多岁终于考上的举人,其大名范进,自然家喻户晓。
读者往往诧异于范进中举之后发疯的场面,但如果了解“举人”之中的含金量,恐怕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当年读书人的最底层是“童生”,童生每三年有两次机会参加省学政主持的“院试”。
一个童生考上举人的概率,其实只有600分之一。
科举既然是条独木桥,也就不免有人动起歪脑筋。
历朝历代的科举舞弊案件可谓是事不绝书。
到康熙五十年(1711年),科场舞弊之风故态复萌。
苏州秀才大闹府学惊动康熙这年秋天,江南辛卯科乡试循例在江宁举行,担任此次考试的正主考是副都御史左必蕃,副主考是翰林学士赵晋。
九月九日榜发,录取的举人中,素无名望、文理不通的扬州盐商子弟占了较大比例,而素有人文荟萃之称、历年录取举人最多的苏州府,此科录取人数大失水准,只有区区十三名而已,占总录取人数(120人)的比例仅勉强超过了十分之一。
这在当时是极不寻常的,因为有清一代,苏州府总录取举人1712人,只以微弱差距逊色于常州府而居于江南乡试各州府第二位,比扬州府更是要多出近三分之一(500多人)。
甚至当时就有路边社传闻,苏州府的这13位中举者中竟有5人是通过行贿登榜的,更令落榜者咬牙切齿,一帮平时斯斯文文的苏州秀才,顿时怒不可遏,集会苏州玄妙观,大闹苏州府学,这一闹,甚至惊动了紫禁城。
九月二十四日,苏州全城士子一千余人聚集在玄妙观,抬着财神泥像浩浩荡荡地进入府学,将财神塑像锁在夫子庙的明伦堂上,高声演说,声称不服所发榜文,并竞相作诗词写对联,有的还写成歌谣,到处张贴,讥讽嘲骂科考情弊。
其中有这样一副对联:“左丘明双眼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以此影射主考官左必蕃对科考中的舞弊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副主考赵晋胆大妄为,受贿赂卖举子。
江南士子的愤怒之情,一时难以平息,康熙帝派到江南的坐探,苏州织造李煦把士子们张贴的诗词对联以及歌谣一同抄呈皇帝主子,康熙帝阅后批示,“纷纷议论,京中早已闻知,可羞之极矣”,立即指派户部尚书张鹏翮和侍郎赫寿两位大臣到扬州按治,会同江苏巡抚张伯行(汉人)及他的上司两江总督噶礼(旗人)一起审理此案。
《2024年清代科举考试舞弊行为及防治措施研究》范文
《清代科举考试舞弊行为及防治措施研究》篇一一、引言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自隋唐时期开始,历经宋、元、明、清等朝代,其中尤以清代最为完善和严格。
然而,在这一选拔体系中,舞弊行为却屡见不鲜。
本文旨在研究清代科举考试中的舞弊行为及其防治措施,以揭示其背后的历史渊源和社会影响。
二、清代科举考试概述清代科举考试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层次,涵盖院试、岁试、恩科等多重阶段。
考试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考生需通过层层选拔,方能获得官职。
这一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选拔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科举考试舞弊行为(一)舞弊手段清代科举考试中,舞弊手段多种多样,包括贿赂考官、夹带作弊、代考等。
其中,贿赂考官是最为常见的舞弊手段,考生通过金钱或其他方式与考官达成交易,以获取高分或名次。
夹带作弊则是指考生将禁书或答案藏于衣物或身体中,试图在考试中偷看。
代考则是考生通过请人代为参加考试,以获取功名。
(二)舞弊现象的危害科举考试舞弊行为严重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使得真正有才华的考生无法得到应有的机会。
同时,舞弊行为也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此外,舞弊行为还可能导致官员的贪污腐败,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矛盾和不稳定。
四、防治措施(一)制度层面为防止科举考试舞弊,清代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加强了对考试的监管力度,对考官和考生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监督。
其次,政府对作弊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包括剥夺功名、流放甚至死刑等。
此外,政府还对考试制度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以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教育层面除了制度层面的措施外,政府还注重从教育层面预防舞弊行为。
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了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
同时,政府还鼓励考生通过勤奋学习和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以减少对舞弊行为的依赖。
(三)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在防治科举考试舞弊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方面,媒体对考试过程和结果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和监督;另一方面,民间组织和社会舆论也对政府和考官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和制约。
清朝科举反舞弊的措施及效果
清朝科举反舞弊的措施及效果清朝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
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度也逐渐出现了一些弊端和腐败现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清朝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反舞弊,以下是其中一些措施及其效果。
一、改进考试内容与方式清朝对科举考试进行了一系列,主要包括改变试题的内容和方式。
首先,清朝减少了对文言文的笔试比重,加大了对实用能力的考核。
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一些考生凭借死记硬背的能力获得高分而无实际才能。
其次,清朝还增加了对考生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的考查,例如在乡试中设置了举人缺额后补、临时顶替等考核方法,鼓励具备实际经验的优秀人才参与科举考试,从而增加了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和实用性。
这些使得科举考试的内容更贴近于实际工作需要,避免了一些空泛的学术论述和浮夸的文辞。
同时,减少了对死记硬背能力的依赖,提高了选拔官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加强监察和惩罚力度清朝还加强了对科举考试的监察和惩罚力度,对违反考试规定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严厉打击。
清朝设立了专门的监考官和考试监察机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如抄袭、弄虚作假等,清朝会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如取消考试资格、降低评分等,以此来震慑和警示其他考生,有效遏制了舞弊行为的发生。
这些措施使得科举考试的公正性和诚信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增加了科举制度吸引和选拔真正优秀人才的能力。
三、加强官员的培训和提升机制为了提高官员的素质和能力,清朝加强了官员的培训和提升机制。
首先,清朝建立了官学和书院等机构,为士人提供更加系统和全面的教育。
这些机构不只是注重文化教育,还强调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例如政务、军事、财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其次,清朝实行门阀制度,对于士人们进行档案记录和个人评价,以此来评定其官职晋升。
这样的机制使士人们知道自己的表现被记录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来决定升迁和选拔的机会。
这种制度激励了官员们更加努力地学习和工作,提高了整体官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科举舞弊,大清朝怎么处理?斩立决!
科举舞弊,大清朝怎么处理?斩立决!古代的科举,作弊一旦被发现,不仅仅是不予录取或者开除公职这么简单,那是要杀头的,严重的会祸及全家、甚至主考官等所有相关人员,一个都逃不掉。
还是讲个故事吧。
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十二日,正是春忙之时,有个人被判斩立决。
一般犯人都是秋后问斩,但这次却在耕种时节就处决犯人,听听就不简单。
此人确实不简单,他是大清的河南学政俞鸿图。
在清朝,一省学政虽然主要负责的是一省的学校政令和童子试、乡试等,可那是高官,级别相当高,与一省主官巡抚同级。
自隋朝建立科举制度以来,科举成为朝堂官员队伍最重要的来源,历朝历代对科举都高度重视。
到了清朝,每到科举之时,由学政担任主考官并出题,掌握全省学子的命脉,可谓位高权重。
学政通常也是进士出身,由朝廷在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员中选派。
能充任学政者,那都是极受皇帝器重的臣子。
河南贡院遗迹俞鸿图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进士。
雍正十年,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大多数时间在京任官。
为人正派,为官清廉。
先说段闲话。
在到河南做学政之前,俞鸿图曾外放到江西,做乡试副主考,主考官就是后来被满门抄斩的查嗣庭,也就是金庸先生的先祖。
查嗣庭出的考题"维民所止",被雍正帝认为,"维"和"止"二字,是"雍正"去掉头部,有砍头之意,引发出了血腥的文字狱"查嗣庭案"。
在"查案"中,俞鸿图也受到牵连,幸得雍正帝相信,革职留用后,不久便复职了。
有了这次惊险,任侍讲学士的俞鸿图,再次被外放为河南学政,非常谨慎。
但是万万没想到,又出事了,还是一件大事。
俞鸿图为了防止人抄袭作弊,不但对考生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甚至将自己的仆人都分成了两组:考场内的仆人和考生一样,接受严格检查,绝不能有任何夹带,而且考试这几天不能出考场;考场外的仆人只负责送吃的和换洗衣物,也绝不能进考场。
文史 说说科举史上的舞弊手段,见招拆招,防不胜防啊!
文史说说科举史上的舞弊手段,见招拆招,防不胜防啊!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在全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它对中国的影响极其复杂,其中的功罪,确实难言。
但无论如何,它给中国人投下了一个巨大的诱饵:通过考试可以当官。
在西方,考试考出来最多当律师,当医生什么的,哪像咱们这里考出来就可以坐轿子、当老爷,坐在堂上扔签子打人屁股?这样大的好处,怎能不让人心动?我是没生活在古代,要是活在古代,我都想考一个出来。
好处这么大,大家当然就忍不住想点歪门邪路,行个贿做个弊什么的。
但是平心而论,朝廷还是强烈希望让科举保持公正的。
尤其到了明清时代,中央政府几乎可以说是殚精竭虑,为了杜绝作弊,能想的办法几乎全想到了。
朝廷这么认真当然也有它的考虑,公正的吸纳人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科举是中国文官官僚体制的命脉,科举制一旦彻底腐烂,可能导致整个官僚系统的异化,进而威胁到帝国的生存。
但是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
他们就像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一样,深刻地理解到天下任何招式都有破绽,朝廷的关防也不例外。
整个科举史就是一个找破绽与堵破绽的斗争史。
简单来说,科举考试主要分三级:院试,童生通过这个考试可以成为秀才。
院试过后是乡试,通过乡试就是举人了。
《儒林外史》里的范进就是在乡试后欢喜疯了的。
第三级是会试,在京城举行,考试通过后就是进士。
会试后额外还有一个殿试,但是殿试一般不淘汰考生,只决定名次。
明清时代的乡试的考官分为两类,一类是内帘官,一类是外帘官。
内帘官包括主考官和同考官,其职责就是阅卷。
外帘官则包括一大堆人员:印卷官、受卷官、弥封官、誊录官、对读官、监门官、搜检官、供给官等等,总指挥是提调官。
这些庞杂的人员全部任务就是确保从入场到交卷,从交卷到内帘官阅卷,这些过程中没有任何作弊。
古代考生作弊的衣服,上面写满小字怎么防止呢?首先他们就面临一个问题:来考试的,可是考生本人?万一学霸拿着学渣的准考证过来代考,怎么办?他们想到了两个办法,一个是准考证上描述考生相貌,比如:胖、面白、虬髯。
科举考场作弊手段层出不穷,状元都能内定,朝廷如何应对?
科举考场作弊手段层出不穷,状元都能内定,朝廷如何应对?科举制度是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的制度,自隋带创立至清代灭亡,存在了1300多年的历史。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既有说不尽的十年寒窗一举高中,也有道不清的不学无术科场舞弊。
科举考试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
在科场舞弊的种种手段中“通关节”是最普遍也是最难禁止的一种,所谓“通关节”就是现在所说的“走后门”,指考生通过贿赂考官或与考官拉关系,使自己的卷子能够得高分,以赢得“金榜题名”的机会。
在唐朝朝廷很看重考生的诗才,于是就有很多考生在考前“投卷”,意思就是把自己的诗词文赋提前献给当朝的名流,让他们给制造一些名气,从而在考试当中加分。
考生直接向考官投金的也比比皆是,因此唐代科举常常在考试之前就已经内定名次了。
唐代诗人杜牧曾经就把自己的《阿房宫赋》投给了当时的朝臣,受到很多大臣的一致好评,然后等到考试结果出来以后,只是名列第五,前几个名额早就被权贵子弟内定了,很显然普通人即使再有才华也会跟状元失之交臂的。
状元郎到了宋代为了节制“走后门”的现象,朝廷试推了两项返作弊措施——“糊名”和“誊(teng)录”,糊名就是把考生的个人信息糊起来;誊录就是把考生的考卷重新抄录一遍,将抄本拿给考官审阅。
有了这两项措施以后考官就无法辨认是哪位考生写的,只能一视同仁了。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糊名和誊录推行一年以后考生就想出现了新的对策,考生在考卷上做暗号,一般是在段末以“也矣”、“也哉”等等虚词标记,还有在考卷中写特定的生僻字,然后将安记写在条子上悄悄递给考官。
如此一来作弊现象又开始泛滥。
走后门除了“通关节”,考场作弊的方式还有“枪替”、“冒籍”、“夹带”、泄题、互相抄袭、互换考卷等十几种,可谓五花八门。
“枪替”就是找人替考,手雇替考的人被称为“枪手”,这种作弊现象多出现在考取秀才的初级考试,有时也发生在考取举人的乡试中。
乾隆时期为了防止“枪替”事件的出现,做出了五名考生互结联保的规定,即同时考试的五名考生互相做担保,并找到一到两名廪生(相当于公务员)认保,一旦发现“枪替”现象,则五名考生连坐,认保的廪生被革职。
清代科举考试腐败问题探析
第28卷 第1期2011年03月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 f H ebe i U n ivers ity o f Eng i nee ring (Soc i a l Sc i ence E dition)V o.l 28 N o .1M a r .2011[收稿日期]2010-12-15[作者简介]郭福亮(1985-),男,山东济宁人,博士生,主要从事民族史、散杂居民族研究。
清代科举考试腐败问题探析郭福亮1,张博锋2(1.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3;2.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武汉430077)[摘 要]科场作弊是自从科举考试这个活动出现之后就随之产生的一个现象。
清朝时,政府对于作弊严令禁止的程度实属历代之最,科举关防上开展了频繁的反作弊活动,文章重点了探讨了考生作弊的手段,和政府打击惩罚科考作弊者的措施,但清朝朝科场作弊之风却是愈演愈烈,甚至奔向了市场化的发展道路,从而形成了一道官方严打禁止和士子作弊两个完全相悖却同时并存的奇特景观。
[关键词]清代;科举考试;作弊[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477(2011)01-0048-04我国历史上选官制度经历了数次变革,主要是先秦时期选官主要按爵位选取,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实行军功爵制,到了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和皇帝征召等。
南北朝时期,以门第为标准,实行九品中正制。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扩大统治基础,加强中央集权,政府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以后各朝都沿用科举制,并且发展完善。
到明代成化年间(1465-1487)科举考试实行八股取士,考题在四书五经内选择题目,并且答题要求用排偶文体阐发经义,从内容到形式都受到严格限制。
清朝科举考试继承明朝,又有所发展,是科举制的最完备的形式,内容包括有文科、武科、制科和翻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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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举反舞弊的措施及效果作者:葛鹏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03期摘要:清朝在防止科举舞弊方面实行的几项措施颇有成效,基本保证了选官的公正性和官员的基本素质。
清廷对科举舞弊的处罚手段严厉,许多官员因此锒铛入狱甚至人头落地,以至于舞弊之风消失了几十年。
其做法值得后人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清朝;科举;舞弊中图分类号:D6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3-0010-03中国封建社会是官本位社会,做官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能够当官就意味着能够拥有一切,什么“黄金屋”、“颜如玉”通通不在话下。
因此,众多士子削尖脑袋想要成为官员,以至于白发苍苍者依然奋战于科场。
然而,作为入仕主要途径的科举,录取比例相当低,犹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竞争十分激烈。
因此,为达成所愿,许多人铤而走险,舞弊现象也就层出不穷了。
与此同时,历代统治者为了保证科举的公正性和所选官员的高素质,总是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以防止科举舞弊。
在科举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舞弊与反舞弊的斗争不断升级,至清朝达到了高峰。
清朝科举舞弊现象的泛滥比历朝历代都要严重,给清政府的统治造成了极不利的影响。
为了巩固统治,清廷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科举舞弊,不仅制定了非常严密的法律法规,还采取了许多前人没有使用过的具体措施。
清朝统治者将反弊工作视为科举成功的关键:“严申禁令,告诫防闲,粛风纪而端士习,有清视为科举中之要政。
”[1]56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只要严厉执行,效果就会十分明显。
因此,笔者认为,尽管清朝的反弊措施还有种种不足之处,但总体上是十分成功的,措施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
一、清代科举的舞弊手法清代的舞弊手法集历朝历代之大成,主要有五种,分别是通关节、夹带、冒籍、换卷和传递。
第一,通关节。
通关节即作弊考生通过行贿等不法手段,与考官取得联系,结成关系网,再通过泄题、做记号等小动作,来达到考试通过之目的。
清代通过通关节而作弊的事例很多,不胜枚举。
顺治十四年顺天府乡试,同考官李振鄴四处收受贿赂,不法考生与其串通关节者达到25人。
康熙三十八年顺天府乡试,主考官李蟠和副主考官姜宸英收受贿赂,录取了很多通了关节的官员子弟,被落第考生讽刺为:“老姜全无辣味,小李大有甜头。
”“康熙五十年辛卯,江南士子吴泌、程光奎赂副考官编修赵晋获中。
二人素不能文,舆论譁然。
”[2]光绪十九年,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派人带信给自己的同年进士、当年的浙江省乡试主考官殷如璋,意图贿赂殷如璋,为自己的几个亲友打通关节。
通关节严重败坏了官场风气,影响极其恶劣。
第二,夹带。
夹带也称“怀挟”,即将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偷偷藏在身上混入考场。
在科举考试中,考生夹带的方式不胜枚举,连鞋底、帽顶、砚台等都被开发出了夹层。
乾隆九年,乾隆帝下旨道:“科场为国家抡才大典,关系綦重,向来外场弊窦多端,士子怀挟文字入场,希图戈获。
此等无耻之习一日不除,则真才何由得出?今年顺天乡试,朕已降旨,严饬所司实力稽查。
闻外省夹带之风亦复间有,不可不严行禁止。
”[3]结果,在这次顺天乡试中,乾隆帝派自己的两员亲信大臣带领大批兵役进行突击检查,第一场就搜出夹带21人,第二场又搜出夹带21人。
这些被抓之人夹带手法花样百出,甚至藏在了卷尺和内裤之中,令人叹为观止。
夹带在无形中增加了自己的胜算,是考生作弊的惯用手法。
第三,冒籍。
“冒籍”也称“冒籍跨考”,类似于今天所谓的“高考移民”。
“冒籍”考生主要从文化教育发达、考试竞争激烈的江南地区流向文化教育相对落后、考试竞争相对和缓的北方。
顺天府乡试时,南方士子冒充大兴和宛平两县籍贯参加考试的人十分多。
嘉庆十二年,通政使司副使泰和奏称:“山西省近年以来,南省士子接踵冒籍考试,入学补廪者相继而起,其中获登科第、身任职官者亦不乏人。
”嘉庆帝就此指出:“冒籍混考,希图幸进之弊,不独山西为然,各直省恐亦在所不免。
”[4]晚清名士、“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和晚清状元、民国大实业家张謇都曾经冒籍跨考过。
冒籍跨考破坏了科举考试的公正性,是清代一个难以根治的顽疾。
第四,换卷。
换卷即买通考官或科场书吏,利用誊录或阅卷的机会调换试卷。
嘉庆三年湖南乡试,宁乡贡生傅晋贤与科场书吏樊顺成勾结,调换他人试卷成为解元。
樊顺成自己承认,类似事情干过很多次。
“咸丰八年戊午,顺天举人平龄硃、墨卷不符,物议沸腾,御史孟传金揭之”[2]。
换卷之举,损人利己,行为极端恶劣。
第五,传递。
传递即先由作弊考生将考试题目送出考场外,再由场外的枪手代为答卷,最后将答好之卷送回到作弊考生的手中。
乾隆五十二年,礼部上奏:“京城举场附近之地,近科以来,闻有积惯奸徒,窝藏枪手,专为场内代倩文字。
而不肖举子,勾通外场巡绰兵役及闺中号军,将题目走漏消息,用砖石等物掷出场外。
及文字作成,或遥点灯杆,连放爆竹;或将驯养鸽鹞,系铃纵放,作为记号,预行指定地方,以便关通接递,仍用砖石等物掷入场内,最为积弊。
”[4]乾隆二十三年,考生海成用鸽子进行传递,被考官逮住。
二、清代科举的反舞弊措施针对舞弊手法的多样化,清代反弊的措施也不断地改进。
其措施主要有六项,分别是:严格管理考官、严厉搜检考生、严守准考制度、严谨校阅试卷、严行复试磨勘、严惩舞弊人员。
第一,严格管理考官。
清朝对考官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省乡试考官必须在任命五日内起行,且不许辞客和带家属。
考官赴任途中,不许游山玩水,不许与外界交际。
考官在乡试期间被封闭在贡院内,断绝与外间的往来,一日三餐及所需物品的进出必须经过检查。
会试考官在接到任命以后,立即住进贡院,不允许回自己家。
入住以后,门外张贴“回避”两字,并加封条。
此外,清廷还规定:“乡、会试入场官员之子弟及同族,除支分派远散居各省各府籍贯迥异者,毋庸回避外,其余虽分居外省外府在五服以内,及服制虽远聚族一处之各本族,并外祖父翁婿甥舅,妻之嫡兄弟、妻之姊妹,夫妻之胞侄、嫡姊妹之夫、嫡姑之夫、嫡姑之子、舅之子、母姨之子、女之子、妻之祖孙、女之夫、本身儿女、姻亲,皆令回避,不得与试。
”[5]这里的入场官员包括主考官、同考官以及具体负责的各种考务官员。
第二,严厉搜检考生。
为防止考生夹带,清廷规定:“士子服式,帽用单层毡,大小衫袍褂俱用单层。
皮衣去里,毡衣去里,褌裤绸布皮毡听用,止许单层。
袜用单毡,鞋用薄底,坐具用毡片。
其马褥、厚褥概不许带入。
至士子考具:卷袋不许装里,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镂空,水注用磁,木炭止须长二寸,蜡台用锡,止须单盘,柱必空心通底。
糕饼、饽饽各要切开。
此外字圈、风炉、茶铫等物,在所必需,无可疑者,俱准带入。
至考篮一项,如京闱用柳筐,柄粗体实,每易藏奸。
今议或竹或柳,应照南式考篮,编成玲珑格眼,底面如一,以便搜检。
至褌裤既用单层,务令各士子开襟解袜,以杜亵衣怀挟之弊。
”[5]此外,清廷规定,凡夹带被发现者,于贡院前枷号示众一个月,期满后再问罪发落。
检查的兵役只要查出一个夹带小抄准备作弊的考生就奖励白银一两。
搜检时,考生开襟解袜,从排成两行的兵役中间鱼贯而入,两个兵役搜检一个考生。
第三,严守准考制度。
清代对童生的准考资格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不仅要如实填写姓名、籍贯及三代履历,还得每五人互保,并找本州县一名廪生作保证人,以保证童生具有考试的资格。
考试前,认保廪生还要在考场外识认所保之童生。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查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取消童生的考试资格,相关人员一律严惩不贷。
此外,清廷还明文规定:“童生考试有冒籍、顶替、假捏姓名、身遭刑犯,及出身不正,如门子、长随、番役、小马、皂隶、马快、步快、禁卒、仵作、弓兵之子孙,倡优、奴隶、乐户、丐户、胥户、吹手,凡不应应试者混入,认保、派保、互结之童,互相觉察。
容隐者,五人连坐,廪保黜革治罪。
”[6]针对南方士子冒充北方士子的情况,清政府设立了审音御史一职,官居五品,对考生的口音进行严格审查。
第四,严谨校阅试卷。
清廷对阅卷工作十分重视。
每场考试结束后,试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贯、家世等记录都会被工作人员密封。
密封之后,由誊录书手用朱笔照着考生原卷誊录一遍。
誊录之后,再进行校对,若朱卷(誊录之卷)与墨卷(考生原卷)不一致,则立即改正。
校对完毕后,朱卷被送到评卷官员手中随机批阅。
康熙七年,清廷规定:“会试及顺天乡试,正副主考、同考入闱,各归本房,不许私访聚谈。
至阅卷时,同考官各以荐卷置中间案上,御史验明内无私通小帖,方送主考收阅。
如有情弊,即行纠参。
如同考内有暗通关节,而主考姑容取中,听御史题参。
若同考不将佳卷呈荐,或将荒谬之卷妄荐者,主考会同御史核实题参……各房落卷,皆令同考官批出不中缘由,开榜后,礼部、顺天府出示,于十日内令本生领取原卷阅看,不许藏匿勒索。
如同考官妄抹佳文,本生即赴部具呈验实纠参。
”[4]为保证有才华者不被遗漏,主考官还要在落选试卷中寻找好试卷,称之为“搜落卷”。
第五,严行复试磨勘。
复试,是对乡试、会试进行监督,发现和纠正舞弊和错误的一种方式。
乾隆帝十分重视复试,多次亲自复试,并曾下旨道:“礼闱非严行覆试,不足拔真才、惩幸进。
”[2]磨勘,即对乡试中举试卷进行复核,始于顺治二年。
“定例各省乡试揭晓后,依程限解卷至部磨勘,迟延者罪之”[5]。
磨勘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首先,查看考官出题有无违例。
其次,查看考官批阅制作中式卷有无违例。
最后,查看考生试卷是否符合中式要求。
“磨勘首严弊幸,次检瑕疵。
字句偶疵者贷之。
字句可疑,文体不正,举人除名。
若干卷以上,考官及同考革职或逮问。
不及若干卷,夺俸或降调。
其校阅草率,雷同滥恶,杂然并登,及试卷不谙禁例,字句疵蒙谬颣,题字错落,真草不全,謄录错误,内、外帘官、举子议罚有差。
禁令之密,前所未有也。
”[2]第六,严惩舞弊人员。
有清一代,科举舞弊案件频繁,处罚人数之多和刑罚严厉程度均超过前朝。
“顺治十四年丁酉,顺天同考官李振鄴、张我朴受科臣陆贻吉、博士蔡元禧、进士项绍芳贿,中田耜、邬作霖举人。
给事中任克溥奏劾,鞫实。
诏骈戮七人于市,家产籍没,戍其父母兄弟妻子于边。
考官庶子曹本荣、中允宋之绳失察降官。
江南主考侍讲方犹、检讨钱开宗,贿通关节,江宁书肆刊万金传奇记诋之。
言官交章论劾,刑部审实。
世祖大怒,犹、开宗及同考叶楚槐等十七人俱弃市,妻子家产籍没。
”[2]咸丰九年,因顺天乡试舞弊案而处斩4人,其中的柏葰为官居一品文渊阁大学士。
柏葰是咸丰帝宠臣,位至军机大臣,咸丰帝本不忍杀他,但事关科举大计,再加上肃顺等大臣的坚持,最终咸丰帝挥泪斩了柏葰。
柏葰是清代唯一一个因科场舞弊而被处死的一品大员,也是科举史上死于科场案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三、清代科举的反舞弊效果清政府制定的反弊措施虽有漏洞,但由于执行认真,效果很好。
但是,随着清朝官场腐败之风的盛行,措施的执行者们越来越敷衍了事。
至清末,乡试考官竟然敢不住贡院了,搜查考生也成了装装样子,冒籍大行其道,试卷草草批阅,复试磨勘形同虚设,惩处的力度大为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