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刑事诉讼法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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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讲稿(DOC 88页)

刑事诉讼法讲稿(DOC 88页)

刑事诉讼法讲稿(DOC 88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1、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修改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迅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修改前《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同时,修改前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可以看出,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也可以聘请律师,但其身份不是辩护人,此外,该修改删去了“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中的“后”。

从法律条文本身来看,讯问和采取强制措施都是侦查措施,委托辩护人的时间起算方法应当相同;从实践操作来看,委托辩人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无法在讯问过程中同时办理,而第一次讯问的意义非常重大,通常也非常紧急,如果等犯罪嫌疑人办完委托手续再继续讯问,则往往会贻误侦查时机。

在讯问的当日委托辩护人完全可以满足犯罪人行使辩护权的需要。

2、取消了修改前《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的规定,所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不经批准直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3、将“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修改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范围更明确。

4、增加了“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的规定,并将“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中的“自诉”删除,以便犯罪嫌疑人更好地实现其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法学刑事诉讼法公开课教案

法学刑事诉讼法公开课教案

法学刑事诉讼法公开课教案【课程名称】法学刑事诉讼法公开课教案【课程简介】本公开课旨在介绍和解析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概念、原则和程序,使学生对刑事诉讼法有较为全面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素、程序和程序中的关键环节,为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学基础。

【课程大纲】第一节:刑事诉讼法概述1.1 课程介绍1.2 刑事诉讼法的定义和作用1.3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2.1 刑事诉讼的主体角色2.2 公诉机关的职责和权力2.3 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2.4 受害人的地位和权益2.5 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第三节:主要刑事诉讼程序3.1 侦查阶段3.1.1 搜查和扣押3.1.2 逮捕和取保候审3.1.3 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要求3.2 审查阶段3.2.1 涉案人员的传讯和询问3.2.2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3.2.3 审查员的审查和决定3.3 审判阶段3.3.1 公诉环节的开庭和起诉3.3.2 辩护环节的答辩和辩论3.3.3 审判员的裁决和判决第四节:特殊程序和补充规定4.1 刑事和解程序4.2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4.3 刑事申诉和再审程序4.4 刑事执行程序【教学方法】1. 授课方法:通过讲解、案例分析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介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

2. 互动环节:鼓励学生提问、发表观点,促进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交流。

3. 案例分析:引导学生通过分析真实案例,理解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4. 课堂演练: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模拟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各种环节,加深学生对相关原则和程序的理解。

【教学资源】1. 课件:设计精美的课件,图文并茂地展示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程序和案例。

2. 法律文本:准备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规章和司法解释,便于学生查阅和参考。

3. 案例材料:收集一些典型的刑事案件,供学生分析和讨论。

【教学评估】1. 平时表现:对学生的课堂参与、提问、思考能力和学习态度进行评估。

《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

《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
执行
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 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 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 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 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 个人的干涉。
•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 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 律监督,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 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收集证据是侦查机关的重要职责 ,必须依法进行。收集证据的方 法包括询问证人、被害人,讯问 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搜查 、扣押等。
证据的审查
审查证据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的重要职责,必须对证据的真实 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全面审 查。审查过程中要注重对证据之 间的矛盾和疑点进行排查。
证据的判断
判断证据是审判机关在庭审过程 中的重要环节,必须根据法律规 定和审判经验,对证据进行综合 分析和判断。在判断证据时,要 注重对全案证据的整体把握和对 单个证据的细致分析。
辩护人应当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 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刑事代理制度
刑事代理的概念
刑事代理的种类
刑事代理人的权利与义 务
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 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 后果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法教案

刑事诉讼法教案

刑事诉讼法教案刑事诉讼法教案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一、教学目的1.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和特点,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二、教学内容4.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5.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6.刑事诉讼的程序。

7.刑事诉讼的证据。

8.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

三、教学方法9.讲解法:通过讲解法律条文和案例,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10.讨论法:通过课堂讨论,使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加深对刑事诉讼的理解。

11.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12.实践操作法:通过课堂实践,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四、教学资源13.教材:教材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内容。

14.教辅材料:教辅材料应包括案例分析题库、习题集等。

15.多媒体资源:利用多媒体资源,如视频、图片、音频等,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学时间教学时间为4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

具体安排如下:16.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1课时)。

17.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课时)。

18.刑事诉讼的程序(2课时)。

19.刑事诉讼的证据(1课时)。

20.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1课时)。

六、教学评估21.学生对刑事诉讼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2.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和指导。

以上就是一份刑事诉讼法教案的示例,当然教案的具体内容和教学方法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Criminal Procedural Law)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

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学习所必备的知识)《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与其它两大诉讼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要求学生具备相应的刑法学知识,对我国的诉讼法体制有所了解。

三、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和基本要求(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2学时)1、基本要求(1)理解与熟练掌握: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不同历史类型的刑事诉讼模式;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2)了解与掌握:刑事诉讼法与其他部门法律的关系。

2、重点、难点重点:重点: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当事人主义诉讼、职权主义诉讼难点: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当事人主义诉讼、职权主义诉讼3、说明:(对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及作业布置要求的具体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思考题(1)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2)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诉讼的特点。

(3)刑事诉讼法的多种价值。

(4)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任务(二) 刑事诉讼主体(3学时)1、基本要求理解与熟练掌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职权;理解与熟练掌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权利义务。

2、重点、难点:重点:刑事诉讼中专门机关的性质和职权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难点: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模拟实践法思考题(1)刑事诉讼中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性质。

综合法律知识讲义刑事诉讼法

综合法律知识讲义刑事诉讼法

综合法律知识讲义刑事诉讼法综合法律知识讲义——刑事诉讼法第一章:引言刑事诉讼法是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为基础的法律体系。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程序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条款,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具,遵循几个基本原则: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待遇。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无论其身份地位、社会地位或财富状况,都应受到同等对待。

2.合法性原则刑事诉讼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

起诉必须基于法律依据,证据必须合法获得,并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

3.罪刑法定原则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任何刑事犯罪的责任和刑罚都必须依据法律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对犯罪行为和刑罚作出明确规定,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刑事案件经历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和环节。

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如下:1.立案阶段刑事案件的立案是刑事诉讼的第一步。

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侦查阶段侦查是指警察和其他执法机关对犯罪案件进行实质性的调查。

在侦查阶段,执法机关将收集证据、询问证人和嫌疑人,并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

3.起诉阶段一旦侦查结束,检察机关将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一旦起诉,法庭将组织开庭审理,并依法判断嫌疑人的罪责。

4.审判阶段审判是指法庭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对被告人进行审理的阶段。

审判程序包括开庭审理、庭前准备、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

5.判决阶段在审判阶段,法庭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罪,并依法做出判决。

判决可能是有罪判决或无罪判决,并确定相应的刑罚。

第四章:刑事诉讼法的保障措施刑事诉讼法为保障诉讼过程中的公正公平提供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1.辩护权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或者由国家指定辩护人。

(完整)刑事诉讼法讲课稿

(完整)刑事诉讼法讲课稿
3、两者对立统一,发生冲突时,应当侧重保障人权。(非法证据排除的体现程序公正,保障人权)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重点
1、程序公正:刑诉程序过程中的公正。审判中立,控辩平等。
2、实体公正:定罪结果的公正。体现在,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准确。
3、两者对立统一,发生冲突时,应当侧重程序优先。(如: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裁判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时,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刑诉中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关系,无独立上诉权。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基于被害人死亡)。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必须和被代理人意见一致。
辩护人:依据事实与法律规定,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辩护意见和被告人的意见可以不一致。
证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刑事诉讼中,单位不能作为证人,民事中单位可以作证人。证人不是回避的对象。证人是诉讼外了解案件的人,见证人是诉讼内了解案件的人(如勘验中,邀请见证人)。证人具有优先性、人身不可替代性,本人亲自参加。有受保护权,作证补偿权。
诉讼效率
审前不得拖延→羁押期间严格限定→庭审中遵循不中断审理(集中审理)原则→广泛建立简易程序加速刑事案件处理。(期间)
刑诉中,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刑诉诉讼目的
我国
通说
根本目的
广义目的:维护社会秩序
直接目的
具体目的: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其他
学说
重点
犯罪控制模式
控制犯罪。刑诉目的是以控制犯罪为最主要机能。
鉴定人:具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当事人不可以自已聘请。只能有公检聘请或指派或当事人申请。数个鉴定人意见不一致的,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诉讼内了解案件的人。法院只能聘请,因为法院内部没有鉴定人。适用回避制度

刑事诉讼法教案

刑事诉讼法教案

刑事诉讼法教案一、教案背景刑事诉讼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刑事诉讼的程序和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和适用要点,对于日后的法律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二、教学目标1. 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程。

2. 掌握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原则和主体组织机构的职责。

3. 理解刑事证据的分类和规则,以及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4. 了解刑事处罚的种类和适用原则。

三、教学内容和教学步骤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程a. 刑事诉讼法的定义和作用。

b. 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和重要的立法事件。

2. 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原则和主体组织机构的职责a. 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如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等。

b.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主体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3. 刑事证据的分类和规则,以及证据的收集与运用a. 刑事证据的分类,如指控证据、辩护证据等。

b. 刑事证据的规则,如证据排除规则、证据保护规则等。

c. 证据的收集方式和运用方法。

4. 刑事处罚的种类和适用原则a. 刑事处罚的种类,如拘役、有期徒刑等。

b. 刑事处罚的适用原则,如罪刑相适应原则、从轻处罚原则等。

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1. 课堂讲授:通过讲解理论知识,向学生介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概念和原则。

2. 问题讨论:设计一些案例或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提高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视频播放:播放相关法律案例的视频,让学生通过实例了解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的收集。

4. 小组讨论:将学生分为小组,进行讨论和讲解,促进学生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五、教学评价和总结1. 以小组讨论和问题讨论的方式,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

2. 将学生的讨论和解答记录下来,作为评价的依据,以及后续教学的参考。

3. 结合课后作业和考试,全面评估学生对刑事诉讼法教学内容的掌握情况。

六、教学计划与资源准备1. 教学计划:a. 第一次课: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程(教学时间:60分钟)。

《刑事诉讼法》教案

《刑事诉讼法》教案

《刑事诉讼法》教案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教案关于“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的有关内容授课人:××*时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首先我先对大家说:谈不上是讲课,因为我这几年一直在从事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对刑事检察包括刑法、刑诉法以及与刑事有关的新的司法规定和司法解释近几年接触的比较少,今天在这也是跟大家共同学习。

希望大家多鼓励,多批评指正。

一、讲一下辩护与代理:我国的辩护制度作为现代法制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体现诉讼程序的价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行辩护制度,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防止办案人员的主观片面性;有利于防止国家机关滥用权利,体现司法活动的公正性,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更好地完成行使诉讼的教育任务。

那么,辩护人和代理就是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说一下辩护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辩护人的范围: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同时,也规定了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请登陆政法秘书网)身自由的人,和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公、检、法、国家安全、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等不能充当辩护人。

在这,我说一下:虽然刑诉法对辩护人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是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实体辩护,维护他们的程序权利,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进行法制宣传等。

但是由于修改后的刑诉法扩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选择范围,不再限定为近亲属和监护人。

凡是亲戚、朋友都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接受辩护。

就是因为刑诉法扩大了委托辩护人的选择范围,在近些年,使一些接受辩护的人不是能够很好地按照律师职责通过诉讼活动来体现法律的公正,使得辩护士去其真正的含义,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为此,我们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刑事诉讼中就辩护人的要求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英文名称:CriminalProcedureLaw课程代码:2DA3A0090学分:3分总学时:54学时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考核方式:闭卷考试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

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制度与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第一章概述??(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一、司法公正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三、控审分离四、控辩对等五、诉讼效率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刑事诉讼法的沿革二、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和近代刑事诉讼法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刑事诉讼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1学时)第一节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一、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双重目的和意义二、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一、首要任务二、第二项重要任务三、第三项重要任务第四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2学时)第一节专门机关一、人民法院二、陪审制度三、人民检察院四、公安机关五、国家安全机关第二节诉讼参与人一、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二、自诉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五、其他诉讼参与人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3学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本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第三节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四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意义二、本原则的基本内容第五节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六节依靠群众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该原则第七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八节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九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节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一节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三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四节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二、本原则的主要内容第十五节依法不追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六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七节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简介一、程序法定原则二、正当程序原则三、控审分离原则四、无罪推定原则五、控辩平等原则六、有效辩护原则七、适度原则八、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第六章管辖(2学时)第一节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及原则二、管辖的意义及分类第二节立案管辖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四、关于执行管辖的几个问题第三节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二、地区管辖三、指定管辖四、专门管辖第七章回避(2学时)第一节回避的概念和意义一、回避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一、回避的种类二、回避的理由三、回避适用的人员第三节回避的程序一、回避的提起二、回避的审查决定三、对驳回申请的复议第八章辩护和代理(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辩护一、辩护制度的概念及历史发展二、辩护制度的内容三、法律援助制度第二节代理一、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二、自诉案件的代理三、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实践教学:讲座第九章证据概述(5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证据和证据制度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二、证据的特征三、刑事证据制度第二节证据种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结论七、勘验、检查笔录八、视听资料第三节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二、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章证明(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证明的概念二、证明对象三、证明要求四、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第二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一、收集证据二、审查判断证据三、各类证据的收集及审查判断四、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情的规则第十一章强制措施(3学时)第一节概述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二、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的因素第二节拘传一、拘传的概念和意义二、拘传的程序第三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一、取保候审的概念、种类和意义二、取保候审的条件三、监视居住的概念和条件四、监视居住的程序第四节拘留一、拘留的概念和意义二、拘留的条件和程序第五节逮捕一、逮捕的概念二、逮捕的条件三、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权限及程序第十二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第二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第三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和先予执行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实践教学:案例分析第十三章期间和送达(1学时)第一节期间一、期间的概念和意义二、期间的计算第二节送达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二、送达程序第十四章刑事诉讼的终止和中止(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的中止一、诉讼中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中止的条件和程序第二节刑事诉讼的终止一、诉讼终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五章立案(2学时)第一节立案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立案程序的概念二、立案程序的意义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一、立案的材料来源二、立案的条件第三节立案的程序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三、人民检察院对不立案的监督第十六章侦查(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侦查的概念、任务和意义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的任务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询问证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询问证人的程序三、询问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一、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二、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第五节搜查一、搜查的概念和意义二、搜查的程序第六节扣押物证、书证一、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二、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第七节鉴定一、鉴定的概念和意义二、鉴定的程序第八节通缉一、通缉的概念和意义二、通缉的程序和对象第九节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二、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三、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的主要工作第十节侦查终结一、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和程序三、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四、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一、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侦查权二、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程序第十二节补充侦查一、补充侦查的概念和种类二、不同阶段的补充侦查第十三节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监督的内容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七章起诉(3学时)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一、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二、提起公诉的一般理论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一、审查起诉二、提起公诉三、不起诉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一、自诉案件的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三、提起自诉的程序第十八章第一审程序(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三、第一审程序的改革和发展第二节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三、法庭审判程序四、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五、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六、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七、第一审程序的期限第三节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审查和处理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第四节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简易程序的审理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一、判决二、裁定三、决定实践教学:模拟法庭审判第十九章第二审程序(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两审终审制二、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三、二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一、提起二审程序的主体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三、上诉、抗诉的理由四、上诉、抗诉的期限五、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一、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二、全面审理原则三、二审的审判方式和程序四、对二审案件的处理五、二审案件的审判期限第四节上诉不加刑原则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第五节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实践教学:观看教学片第二十章死刑复核程序(2学时)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行使核准死刑权的人民法院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三、报请复核的基本要求四、审查核准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行使核准权的人民法院二、复核死缓案件的程序第二十一章审判监督程序(2学时)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任务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和意义第二节申诉材料与审查处理一、申诉材料的来源二、申诉的法律效力和申诉的理由三、审查处理第三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第四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一、重新审判的方式和程序二、重新审判案件的审查三、重新审判后的处理第二十二章执行(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执行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二、执行的主体和客体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种类与执行机关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判的执行二、对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三、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的执行四、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六、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一、死刑和死缓执行的变更二、暂与监外执行三、减刑和假释四、对新罪、漏罪的追究程序五、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一、人民检察院对各种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二、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监督第二十三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自学)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自学)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第三节刑事司法协助第二十五章刑事赔偿程序(自学)第一节刑事赔偿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刑事赔偿的范围第三节刑事赔偿程序四、教学参考书1、程荣斌主编:《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刑事诉讼法》课件

《刑事诉讼法》课件
据。
证人应当接受公诉人、被告人 、辩护人的询问和质证。
证人在法庭上享有人身安全保 障和作证豁免权。
鉴定人
受法院或当事人委托,对专门性问题 进行鉴定的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明确的鉴定意见,并 出庭接受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 询问和质证。
鉴定人应当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 验,对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定。
鉴定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对鉴定意见负责。
侦查的程序包括立案后进行初步调 查、采取强制措施、收集证据、破 案和侦查终结等步骤。
起诉程序
起诉程序概述
起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 的一种诉讼活动。
起诉的种类
起诉分为审查起诉和自行起诉两种。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活动;自行起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01
02
03
04
实物证据
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
据。
言词证据
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供述等,通过人的陈述
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鉴定意见
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 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
定后提出的意见。
勘验、检查笔录
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 所、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后
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应当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 法通知或者可能妨碍侦查的情 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 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逮捕
01
逮捕的概念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 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

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

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第一部分原则篇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1)享有侦查权的机关:1)公安机关;2)国家安全机关3)人民检察院;4)监狱;5)军队内部的保卫部门;6)走私犯罪侦查局。

(2)侦查权的具体分工:1)公安机关: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2)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3)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5)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行使侦查权。

6)走私犯罪侦机关:各走私犯罪侦查机关负责其所在海关业务管辖区内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检察机关除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行使侦查权外,还行使检察、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权力。

(4)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人民法院不能行使侦查权。

(5)除法律规定外,以上权力任何机关、国家团体都不能行使。

2.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学习本原则,主要应当加强对程序重要性的认识,司法考试中经常有大型的综合案例分析题,让考生指出某一个案件的处理程序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问题?针对这类问题时,考生应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思考:(1)采取某一行为的主体是否有权进行这种行为;(2)进行某一行为的根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进行某种行为时,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手续;(4)是否有颠倒或者超越诉讼程序的现象;(5)结束某一个诉讼阶段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是否正确;(6)进行某种行为,是否遵守了诉讼期间的规定。

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全面掌握刑事诉讼法各章的相关内容,并将这些内容联系起来考虑,才能作到融汇贯通,全面理解。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学习本原则,应当掌握以下几点:(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只独立于行政,而不独立于立法。

这一原则不是建立在三权分立基础之上的,在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并且要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一、课程定位《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必考课程,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专业主干课。

学习该门课程是在已经学习了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法学等基础课程上展开的,同时该门课程的学习也为证据法学、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律师实务等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二、课程总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诉讼程序,重点掌握与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立案、侦查、证据、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办案程序;培养学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理念和程序、证据、时效意识,提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为做好公安保卫工作,依法同刑事犯罪作斗争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知识目标●掌握刑事诉讼法律基本理论●掌握重要的刑事诉讼法制度:立案、侦查、证据、强制措施、起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法律监督程序和执行刑罚(二)职业能力培养目标●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区分生活中的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对个案进行分析●能够解决司法中的实际刑事案件七章的重难点是掌握死刑立即执行的复核和死缓复核的程序。

第十八章的重难点是掌握审判监督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九章的重难点是各种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执行。

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一)主要环节安排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实践环节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课堂教学中的有关章节安排模拟教学(模拟审判)、实物展示(含多媒体展示)、案例教学,具体时间安排随着教学进度走。

二是组织学生到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教学见习、实习和旁听、具体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教学进度酌情安排。

(二)内容总体设计1、课堂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刑事诉讼法》共64个课时,每周4个课时,理论教学课时40个,实践教学24个。

汪海燕刑诉讲义

汪海燕刑诉讲义

汪海燕刑诉讲义2007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汪海燕总则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2、广义的刑事诉讼法3、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有关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地方性立法;有关国际条约)三、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四、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第1、2条)五、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2、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3、诉讼效率(注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六、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目的;价值;结构;职能——三基本职能)第二章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第3条)1、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2、检察机关:检察、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3、法院:审判权具有专属性(注意:任何机关不能行使);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注意:没有权力机关)注意: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独立的含义2、依法行使。

3、与党、与人大的关系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立案监督。

(要求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要求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2.侦查监督。

(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的监督;补充侦查)3.审判监督。

(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事后监督,而不是庭上监督;抗诉权)4.执行监督。

六、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1、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外国人)2、公检法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3、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律师3.公安司法机关有保障的义务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12条)1.含义:定罪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必须依法行使2.体现:(1)定罪权统一,废除免予起诉;(2)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称谓(3)证据不足不起诉;(4)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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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 依法行使。 •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 • 3、依靠群众 •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5、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 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 监督;
• 1994年6月12日美国洛杉矶,尼科尔 .布朗和情人 罗纳德.戈尔德曼在尼科尔的别墅前被害。警方根 据对谋杀现场的分析初步断定这是一起情杀案。 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尼科尔的前夫美国著名橄榄球 明星O.J.辛普森。证据之一就是案件发生后,警 方分别在其汽车里、卧室里发现了血迹,并且该 血迹中含又受害人尼科尔的DNA。另一件证据是 当警员前往其住处通知其有关的案件情况时,发 现在地上和一辆白色福特野马车上均有血迹,另 外还拾到一只带血的手套,这只手套恰恰和在死 者身旁发现的另一只是一副。
• 3、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
•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四种案件) •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八类案 件) •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 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 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被告人侵犯被害人个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 –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书面决定。 – 被害人承担举证责任。
– 犯罪事实清楚,证明确定充分。
• 4、证明过程。
– 收集证据 – 审查证据 – 运用证据认定案情

• 钟某的口供没有证据能力,但具有证明力。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讯逼供得到的口供不能 作为证据使用,即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没有成为证 据的资格,也就是没有证据能力。 • 而证明力则是从实质上解决证据对发现真相 有多大价值的问题。从本案看,虽然钟某的口供是 逼供而得,但与丁某的口供一致,证明其揭示的是 案件的真相,所以从实质上看,其口供具有证明力。 • 不过,要成为证据必须要同时具有证据能力和 证明力,所以钟某的口供不能成为证据采信。
• 刘林一听,怒气上涌,手执一要粗木棍赶到刘红和 赵军二人交谈处,将赵军赶走,将其妹刘红强行带 至家中,关在房里不准出门,刘红深感其兄的蛮横 无礼,又觉无法实现自己的爱情,十分绝望,刘红 本就是一个较偏执的女孩,一时想不开,便在房间 里悬梁自尽。刘林发现其妹自尽身亡,惊怒交加, 顾不上安排丧事,手持一把大型水果刀,到处寻找 赵军,欲杀赵军给其妹偿命。居委会干部李大妈为 防止再闹出人命来,赶忙打电话向派出所报案,公 安机关报,检察机关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此案。 • 请问:本案应由哪一机关受理?说明理由。

从1994年7月22日洛杉矶最高法院 正式宣布受理此案,历时一年后,在 1995年10月3日,在所有人的震惊中, 由十名黑人、一名白人、一名西班牙 人后裔组成的陪审团在讨论不足四小 时后裁决辛普森两项杀人罪名均不成 立。辛普森最后作为一个自由人被释 放。
代销店被抢劫案
某年4月13日晚9时许,某县供销社代销店 被抢劫,供销员钟某被捆绑于店内石柱上,嘴 里被塞了毛巾,现金被抢走8000余元。11时许 派出所干警巡逻至代销店发觉后,将钟身上的 绳解开,送医院后证实无大碍。公安机关经过 侦查,发现除了钟某本人具有作案嫌疑,所以 公安机关连夜对钟某进行审讯,采用了刑讯逼 供手段。最后钟某供出是自己伙同丁某偷走代 销店里的现金,又制造了被抢劫的假象。后来, 丁某被抓获,其对罪行全部供认。 • 【问题】 • 本案中,钟某的口供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 力?
三、辩护
• • • • • (一)辩护 1、辩护及辩护人的委托与指定 辩护-- 辩护人-- 辩护人的委托与指定
– 委托辩护:人数、起始时间 – 指定辩护:
• 酌定指定、强制指定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
•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 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 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 本案应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本案是以暴力 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犯罪, 不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也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或其他公务人员的职务或利用职务的 犯罪,属一般刑事案件,故应由市公安局直 接受理。
(二)审判管辖
• 人民法院对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范围上的分工。 • 1、级别管辖。
• [2]过某在任经理期间,多次向承包该公司下 属酒店装修工程的刘某索要现金共5万元据 为己有。案发后,过某与刘某密谋,串通刘某 做伪证,此情况被检察机关在秘密侦查时用 录音方式取得;
• [3]过某将公司收入的部分款项4万元以公司 互助金名义存入银行,并将存折交给副经理 张某保管。并嘱张某保密。后过某三次取 款共2400元,挥霍一空。开庭时张某出庭作 证证实了此情况。 • [问题] 1.本案的证据有哪几种? 2.该案中的存折是物证还是书证?
• 8、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 行诉讼; • 9、审判公开; •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 1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 罪; • 12、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 13、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1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 诉讼法》
• 证据1:甲的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供述和辩解; • 证据2:丙的姐姐的陈述--证人证言 • 证据3:公安机关起获的赃物--物证 • 证据4:失主的陈述--被害人陈述
黄某、钟某贪污案
• 某单位财务人员黄某、钟某相互勾结,通过涂 改购物单的方式,贪污公款4万元,两人各分得2万 元。案发后,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收集到以下 证据: 1、 被涂改的单据一张,经鉴定是钟某的笔迹。 2 3 存款单。 4 【问题】
(二)代理
•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包括公诉案件 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和自 诉案件的代理。 • 1、公诉案件的代理: • 2、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 • 3、自诉案的代理:
四、证据
• (一)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 证据-- • 证据的特征:
– 客观性 – 相关性 – 合法性
美国最具争议的案件
辛普森杀妻案
• • • • •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分类的规定,以 上材料分属于哪一类证据?
• 证据1既是物证也是书证; • 证据2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证据3、证据4都是书证
案例
• 被告人过某因犯侵占罪和 商业受贿罪被某市人民检 察院提起公诉。
•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1]过某在任某科技开发公司经理期间,与深 圳某公司达成购买空调机100台的协议,以加 大货款形式,侵占公司财产2万元,并用此款 购买一台进口一拖二空调机;
• 主要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犯罪: • 主要要四类
– 贪污贿赂犯罪 – 渎职犯罪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 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 案件。(酌定)
案例:
• 2. 刘林,某工厂职工,曾荣获市劳动模范称号, 为市人大代表。其妹刘红,为其兄同一厂另一车间 职工。刘红在劳动中和同车间职工赵军培养了深厚 的感情,遂至恋爱订亲,私下山盟海誓,愿永为爱 侣。但其兄刘林因平时工作关系和赵军曾结有私怨, 当得知其妹和赵军私订终身,十分气愤,便严令其 妹不准与赵军交往。同时刘林告诉刘红,说自己有 一友人之弟王某在某银行工作,人品好、工作优越, 经济状况更是非一般人能比,欲将某妹介绍给王某。 刘红一听,一口拒绝,且继续同赵军商议,二个想 选定日期登记结婚,且欲瞒住其兄。不巧被正路过 二人身边的另一个人金某听去。金某和刘林系同一 师傅所教之师兄弟,一听此情,便去告诉刘林。
二、管辖
•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 司法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时在 权限上的分工。
–立案管辖 –审判管辖
(一)立案管辖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 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取权范围上的分 工。 •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 自诉案件
• 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
– 对象国家工作人员
(二)证据的种类
• • • • • • • •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查笔录 8、视听资料。
甲、乙、丙共同盗窃案
• 甲、乙、丙三人于某年3月20日晚潜入某材料厂行窃, 盗窃价值5万元的装饰材料一批。侦查过程中,乙、丙 二人闻讯逃跑。甲来不及逃走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 了三人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乙的妻子向公安机关证实 乙某晚上在梦话中说要将一批装饰材料卖掉。丙的姐姐 向公安机关陈述了甲、乙、丙三人于3月20日晚到丙家 藏赃物的经过和赃物的外部特征。 据此,公安机关查 获了赃物,所获赃物同失主的陈述以及甲的供述相互印 【问题】 本案收集的材料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刑 事诉讼法》有关证据分类的规定,以它们分属于哪一类 证据?
第七章 刑事诉讼法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概述
•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任务和刑事诉讼 基本原则 • 二、管辖 • 三、辩护 • 四、证据 • 五、强制措施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任务和刑事诉讼基 本原则
•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国家制定或 认可的、龓司法机关和诉讼 参与 人进行刑事诉讼所应遵 守的行迹规则的法律规范的者前夫即著名 的 黑人足球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 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 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 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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