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抵押物、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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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的设立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的设立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的设立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民法:抵押权的设立。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朋友已经开始紧张复习,要合理调整备考节奏和备考重点,民法作为重中之重,一定要认真对待,在复习中投入更大精力。

抵押权依抵押行为而设立。

抵押行为是当事人(主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的双方民事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为抵押合同。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一)抵押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保管抵押财产和抵押权实现的费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对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可以有特别约定。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内容时,当事人可以补正。

对抵押合同的补正,亦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登记或者其他形式要件方为有效。

但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依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当事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抵押合同中有上述约定内容的无效,但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该抵押应为有效。

另外,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但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了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

房地产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

房地产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

房地产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乙方(抵押人):_______鉴于甲方为贷款人,乙方为借款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贷款,并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目的1.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地产抵押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贷款的顺利进行和抵押物的安全。

第二条抵押物的基本情况2.1 抵押物为乙方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_(详细地址)的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设施。

2.2 抵押物的具体信息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抵押物的评估3.1 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

3.2 乙方应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误导行为。

第四条抵押物的登记4.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4.2 抵押登记手续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之一。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5.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与偿还6.1 甲方在确认抵押物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根据评估结果和乙方的信用状况,向乙方发放贷款。

6.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占有与保管7.1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擅自改变抵押物的用途或进行重大修缮。

7.2 乙方应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不得因乙方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

第八条抵押物的保险8.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并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

8.2 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期限应覆盖本合同的贷款期限。

第九条抵押物的转让与出租9.1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或出租抵押物。

抵押担保相关规定

抵押担保相关规定

抵押担保相关规定
1. 抵押物的确定:抵押物应为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且具有可转让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

2. 抵押合同的签订:抵押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记载抵押物的
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等信息,以及债务的种类、数额、
履行期限等。

3. 抵押物的登记:抵押物的登记是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

债务人或
第三人应依法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4. 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抵押权人有权在债
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依法申请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实现
债权。

5. 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
不得损害抵押物的价值。

6.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7. 抵押权的转让:抵押权可以转让,但转让抵押权应当通知债务人,
并不得对债务人造成不利影响。

8. 抵押物的保险:抵押人应当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由抵押人支付,
保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保险金的受益人为抵押权人。

9. 抵押物的处分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出租、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10. 抵押权的消灭: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时,抵押权消灭。

抵押权消灭后,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协助办理抵押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抵押协议书范围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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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协议书范围怎么写抵押协议书范围尊敬的各方:鉴于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获取资金,为了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不受到损害,特制定本抵押协议书,以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抵押物范围1. 债务人在本协议约定下,将其拥有的以下财产作为抵押物:(1)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机器设备、车辆、仓库存货等。

(2)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房产、土地等。

2. 抵押物的具体情况、描述及价值由债务人及债权人进行确认,并列入本协议的附件。

二、抵押权的设立1. 根据本协议约定,债务人通过书面形式将该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2. 抵押权设立即为生效,债务人无权擅自处分该抵押物;3. 若债务人逾期清偿债务,则债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物、清偿债务等。

三、抵押物的管理和保护1. 债务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支付抵押物的保险费用;2. 若抵押物遭受损坏或毁坏,导致该抵押物的价值减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赔偿或补偿;3. 债务人离开本协议约定的地域时,应提前告知债权人,并确保抵押物的安全。

四、债务的清偿1. 债务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按时清偿债务;2. 若债务人逾期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通过处分抵押物等方式进行债务清偿;3. 债务清偿后,债权人应在接到全部清偿款项后解除对抵押物的抵押。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若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所述,即本抵押协议书的全部内容。

各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充分了解义务和权益,并认真履行协议约定。

该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

2024年-担保法规定了合同担保的五种方式复合详尽版

2024年-担保法规定了合同担保的五种方式复合详尽版

合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确保债务的履行,对债权人提供的一种法律上的保障措施。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五种合同担保方式,分别是抵押、质押、保证、定金和留置。

本文将对这五种担保方式逐一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其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

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抵押物,但不得损害抵押人的合法权益。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负有保管义务,并应当对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承担责任。

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动产转移占有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

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质押物,并有权优先受偿。

质押权人负有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并应当对质押物的价值减少承担责任。

质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质押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经登记的质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保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退还。

债权人可以要求支付定金的一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定金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退还。

债权人可以要求支付定金的一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五、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在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情况下,因债务的履行而留置该财产,并有权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中的担保范围确定

抵押合同中的担保范围确定

标题:抵押合同中的担保范围确定一、引言抵押合同是借款人与抵押权人之间为明确债权债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旨在确保债务的履行和保护抵押权人的权益。

在抵押合同中,担保范围的确定是一个核心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抵押权人的权益保障,也与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和融资成本息息相关。

本文将就抵押合同中的担保范围确定进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重要概念。

二、担保范围的主要内容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主要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在确定担保范围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1.抵押物选择:选择何种抵押物(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直接影响担保范围的大小。

不同类型的抵押物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2.债务种类:不同类型的债务需要不同的担保方式,例如企业贷款可能需要动产担保,而个人贷款则更倾向于使用不动产担保。

因此,担保范围的确定需与债务类型相匹配。

3.利率变动:利率的变化可能影响债务本金的偿还,因此,担保范围需要包含未来可能发生的利率变动带来的影响。

4.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这些费用应包含在担保范围内,以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确定担保范围的方法与原则1.方法:在确定担保范围时,通常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分析主要通过评估抵押物的市场价值来确定担保额度,定性分析则考虑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

2.原则:担保范围的确定应遵循公平、合理、有效的原则。

首先,担保额度应覆盖债务本金、利息、罚息等所有债务;其次,担保范围应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如利率变动、债务人信用变化等;最后,担保范围应考虑到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充分实现抵押权。

四、特殊情况下的担保范围确定1.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情况下,担保范围的确定应考虑到债务重组的实际情况。

如果债务人能够通过重组计划偿还部分债务,那么担保范围应相应调整,以确保剩余债务的保障。

2.债务人破产:如果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担保范围需要重新评估。

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是什么(2024两篇)

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是什么(2024两篇)

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是什么(二)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是什么(二)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探讨了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是什么。

今天我们将继续深入讨论这个问题,以更加全面地理解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

1. 抵押物本身的价值在抵押合同中,抵押物是作为借款的担保物。

抵押物可以是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有明确价值的财产。

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或违约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

因此,抵押物本身的价值是抵押合同的重要担保范围之一。

2. 抵押物的收益除了抵押物本身的价值外,抵押合同还会涉及抵押物的收益。

这些收益可以是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债权人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抵押物所产生的收益来偿还借款。

3. 抵押物的增值部分如果抵押物的价值在借款期间发生增值的话,这涉及到了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

在债权人执行担保权利时,除了可以依法处置抵押物的原值外,还能够获得抵押物增值部分来偿还借款。

4. 所有权以外的权益抵押合同中的担保范围不仅限于抵押物的所有权,还包括抵押物上的其他权益。

例如,抵押物可能涉及到共有、使用权、质权等。

这些权益也受到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保护。

5. 与借款相关的权益除了抵押物本身的担保范围外,抵押合同还涉及到与借款相关的其他权益。

这些权益可以是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产生的诉讼权益、追偿权益等。

在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这些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范围的具体内容在抵押合同中会有明确的约定。

债权人和借款人应当在签署抵押合同前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就担保范围进行明确约定。

在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时,应当遵守抵押合同的约定,不得超出担保范围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是多方面的,包括抵押物本身的价值、抵押物的收益、抵押物的增值部分、抵押物上的其他权益以及与借款相关的权益。

了解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对于债权人和借款人都非常重要,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是什么(一)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是什么(一)一、引言在经济活动中,借贷交易成为人们解决资金需求的常见方式之一。

抵押权背诵点

抵押权背诵点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1.抵押物的范围(1)抵押物登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约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载的内容为准。

(2)当事人以全部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

〔抵押权角度〕当事人以依法被查封、扣押或监管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扣押或监管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约角度〕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链接)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

(3)添附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添附物归第三人全部,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效力及于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抵押人对添附物享有全部权,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添附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增加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增加的价值局部。

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人与第三人因添附成为添附物的共有人,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从物从物产生于抵押权设立前,抵押权效力及于从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物产生于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效力不及于从物,但在抵押权完成时可一并处分。

(5)违法建筑物以违法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合约无效,但是一审法庭论辩终结前已经办理合法手续的除外。

当事人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设立抵押,抵押人以土地上存在违法的建筑物为由主张抵押合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划拨用地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当事人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或者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约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抵押权依法完成时,拍卖、变卖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当事人以划拨方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约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抵押权效力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抵押权效力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抵押权效⼒范围包括哪些抵押⼈以抵押物作为担保,担保债务履⾏的,抵押权成⽴后,债权⼈取得抵押权,在债务⼈不偿还债务时抵押权⼈可以⾏使抵押权,拍卖抵押物,那么民法典抵押权效⼒范围包括什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抵押权效⼒范围包括哪些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效⼒的范围由当事⼈协商确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损害赔偿⾦、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损害赔偿⾦、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

当事⼈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债务⼈或者第三⼈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的,债务⼈不履⾏到期债务或者发⽣当事⼈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或者第三⼈为抵押⼈,债权⼈为抵押权⼈,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担保的特点抵押担保是指债务⼈或者第三⼈不转移对某⼀特定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不履⾏债务时,债权⼈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抵押⼈可以是第三⼈,也可以是债务⼈⾃⼰。

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不能作为担保⼈。

第⼆,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可以继续占有、使⽤抵押物。

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债权⼈)⾏使优先受偿权⽽实现。

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使必须以债务⼈不履⾏债务为前提。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效⼒的范围由抵押⼈和抵押权⼈协商确定。

⽽⼀般情况下,抵押权的效⼒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损害赔偿⾦等。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财产或权益作为担保物,以提供给贷款人作为借款的保证。

在贷款过程中,借款人需要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抵押担保,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下面将从抵押担保的定义、种类、作用和风险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抵押担保的定义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财产或权益作为担保物,以提供给贷款人作为借款的保证。

借款人通过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贷款人,将自己的财产变为贷款人的担保物,以确保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贷款人可以通过担保物进行偿还。

抵押担保是一种常见的借款方式,被广泛应用于个人贷款、企业贷款等各个领域。

二、抵押担保的种类抵押担保的种类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财产或权益类型可以分为房产抵押、车辆抵押、股权抵押等。

房产抵押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物进行贷款;车辆抵押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车辆作为担保物进行贷款;股权抵押是指借款人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担保物进行贷款。

根据不同的财产或权益类型,抵押担保的范围也有所不同。

三、抵押担保的作用抵押担保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通过提供抵押担保,借款人可以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

贷款人借助抵押物可以降低借款风险,因此更愿意向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提供贷款。

2. 降低贷款利率:抵押担保可以降低贷款利率。

贷款人对于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更有信心,因此可以给予更低的贷款利率,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3. 增加贷款额度:通过提供抵押担保,借款人可以获得更高额度的贷款。

贷款人通过抵押物可以更好地保障借款的安全性,因此愿意提供更大额度的贷款。

四、抵押担保的风险抵押担保虽然有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还款风险: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贷款人有权通过担保物进行偿还。

但如果担保物的价值无法覆盖借款金额,贷款人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本金和利息。

2. 抵押物流失风险:抵押物可能会面临被盗、损坏或毁灭等风险。

如果抵押物无法提供给贷款人,借款人将失去担保物并面临违约风险。

抵押登记协议书

抵押登记协议书

抵押登记协议书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抵押登记协议书:第一条抵押物1.1 乙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下述物品或财产作为抵押物,以确保其对甲方所负债务的履行:-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1.2 抵押物的详细描述附后,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抵押权的设立2.1 甲方对上述抵押物拥有抵押权,该抵押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设立。

2.2 抵押权的设立,不妨碍甲方对乙方其他财产的追索权。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3.1 本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对甲方所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抵押权的实现4.1 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甲方有权依法申请实现抵押权。

4.2 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变卖抵押物等。

第五条抵押登记5.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天内,协助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2 抵押登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6.1 抵押物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损害或使其价值减少。

6.2 乙方应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不被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抵押的范围

抵押的范围

抵押的范围
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抵押物的范围: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也可以是动产,如机器设备、车辆等。

抵押物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财产,并且必须具有一定的价值。

2.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 抵押物的登记:抵押物必须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具有法律效力。

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因抵押物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如房屋抵押登记在房屋管理部门,土地抵押登记在土地管理部门等。

4. 抵押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抵押物等方式实现抵押权,优先受偿。

总之,抵押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抵押的范围包括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物的登记和抵押权的实现等方面。

在进行抵押时,应当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抵押的合法有效。

房屋抵押权及抵押范围

房屋抵押权及抵押范围

房屋抵押权及抵押范围合同书甲方:[借款人姓名]乙方:[出借人姓名]鉴于甲方因资金需求,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并要求甲方提供房屋抵押作为担保措施,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抵押物及抵押范围1.1 甲方将位于 [房屋地址] 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其权属归甲方所有。

1.2 抵押范围包括房屋及其上的附属设施,如固定装置、灯具、管道、电器、设备、用具等。

甲方不得随意处置抵押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条借款金额与利息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借款金额]元。

2.2 借款利率为[利率]%,自借款发放之日开始计算,直至甲方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第三条抵押物权属保证3.1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权属清晰且不存在任何纠纷。

3.2 甲方同意,如发现抵押物权属有问题或存在纠纷,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问题。

第四条还款方式与期限4.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4.2 还款方式为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每月偿还金额为人民币[每月还款金额]元。

4.3 还款期限为[还款期限]个月,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违约与解除5.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偿还借款本息,视为甲方违约。

5.2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个:5.2.1 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的全部本息;5.2.2 补足担保物或提供其他担保;5.2.3 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乙方权益。

5.3 若甲方违反协议的其他条款,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6.1 任何一方在变更本合同内容时,应经对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6.2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如已全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后解除抵押物并归还相关证件。

第七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签署、履行、解释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2 若因本合同引起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合同约定管辖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担保范围选择题

抵押担保范围选择题

选择题:抵押担保的范围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主债权及其利息B. 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C. 抵押物的保管费用(正确答案,通常不由抵押担保范围涵盖)D.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在抵押担保中,以下哪一项属于担保范围?A. 抵押人因抵押物贬值而遭受的损失B. 抵押权人因抵押物灭失而获得的保险金(正确答案,如果抵押权设立并有相关约定)C. 抵押物日常维护的费用D. 抵押人因抵押而支付的税费抵押担保的范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以下哪一项不得作为约定内容?A. 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B.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C. 抵押物灭失后的赔偿责任(正确答案,这是法定内容,但当事人可约定细节)D.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和程序关于抵押担保的范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仅限于主债权,不包括利息和费用B. 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正确答案)C. 可以包括抵押人的其他债务D. 只能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在抵押担保中,以下哪一项费用不属于担保范围?A. 抵押物评估费(正确答案,通常不由抵押担保范围直接涵盖,除非另有约定)B. 抵押物拍卖费C. 抵押物变卖费D. 因抵押物保全而产生的费用抵押担保的范围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由什么确定?A. 抵押物的价值B. 债权人的要求C. 法律规定(正确答案)D. 债务人的意愿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抵押担保范围中可能包括的内容?A. 主债权及其利息B. 抵押物因不可抗力而毁损的替代物价值(正确答案,通常不由抵押担保范围涵盖)C. 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D. 债务人因违约而需支付的违约金抵押担保的范围可以包括因抵押物什么而产生的费用?A. 日常维护(正确答案,如果双方有约定)B. 自然贬值C. 盗窃损失(正确答案,如果因盗窃导致抵押权受损且有相关约定)D. 抵押人个人债务关于抵押担保的范围,以下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 可以包括抵押物保管费用(正确答案,通常不包括,除非另有约定)B. 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C. 在没有约定时,由法律规定D. 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等。

民法中的担保法律规定解析

民法中的担保法律规定解析

民法中的担保法律规定解析民法中的担保法律规定是确保债务履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涉及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以及促进经济交易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民法中的担保法律规定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内涵与适用。

一、担保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为债权人提供财产或履行义务作为保障的一种法律行为。

2. 分类:担保可以分为实体担保和个人担保两种形式。

- 实体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具体以不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最为常见。

- 个人担保:包括连带保证和保证等形式,债务人或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为债权人提供保证。

二、抵押担保的法律规定1. 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担保必须通过合同约定,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方可设立。

2. 抵押债权的范围:抵押债权的范围应当明确约定,超过债务数额的抵押担保无效。

3. 抵押权的优先顺序:抵押权按照设立的先后顺序确定优先顺序,后设立的抵押权优先于早设立的抵押权。

三、质押担保的法律规定1. 质押物的交付和保管:质押担保需要将质押物交付给债权人或第三人进行保管,并签订质押合同。

2. 质押物的处分: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质押物,以偿还债务。

3. 多重质押的处理:如存在多个债权人,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或协商一致原则,按照先后顺序分别优先受偿。

四、连带保证的法律规定1. 连带责任的确定:连带保证指债务人与保证人对同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分次序。

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追偿于保证人。

2. 保证的范围和限制:连带保证应明确约定债务种类、金额和期限等要素,超过约定范围的保证无效。

3. 保证人的责任免除: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可以与债务人约定担保人豁免责任的情形。

五、保证担保的法律规定1. 保证合同的订立:保证合同需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备合同的要件和形式,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If you want to live an ordinary life, you will encounter ordinary setback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抵押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如下,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一、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签订抵押合同未设立抵押,抵押权不成立,抵押人是否仍应承担担保义务?1、法律并未禁止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使用其个人印章订立合同,且实践中亦存在加盖个人印章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

如果当事人一方否认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中所加盖的个人印章系其所有、系其加盖的,在对方当事人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后,否认的一方当事人应提交相应证据对其主张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024年【抵押担保】抵押担保范围、期限、合同-(多篇)

2024年【抵押担保】抵押担保范围、期限、合同-(多篇)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范围、期限、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目录:1. 抵押担保范围2. 抵押担保期限3. 合同4. 附件及说明1.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人(以下简称“债务人”)因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其他相关费用。

2. 抵押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履行完毕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3. 合同鉴于债务人为确保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得到履行,愿意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以下简称“抵押权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1.1 抵押物的基本情况(1)抵押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抵押物的所有权人:债务人(3)抵押物的价值: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1.2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债务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交付给抵押权人保管。

第二条抵押权的设立2.1 抵押权自抵押物交付抵押权人之日起设立。

2.2 抵押权人有权在债务人履行完毕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将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归还给债务人。

第三条抵押物的保管3.1 抵押权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确保抵押物的安全。

3.2 抵押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处置抵押物。

如抵押权人确需使用、处置抵押物,应事先征得债务人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抵押权的实现4.1 如债务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抵押权人有权依法申请实现抵押权。

4.2 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人所欠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如有剩余,退还给债务人。

第五条其他约定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4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中如何确定抵押物的范围

民法典中如何确定抵押物的范围

民法典中如何确定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是我们经常会听到的词语,在实际⽣活中常⽤于借债和贷款之中,设置抵押有着⼀定的法律范围。

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是如何确定抵押物的范围呢?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

⼀、民法典中如何确定抵押物的范围民法典中规定,确定抵押物的范围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或者第三⼈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地附着物;(⼆)建设⽤地使⽤权;(三)海域使⽤权;(四)⽣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具;(七)法律、⾏政法规未禁⽌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并抵押。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主合同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既然抵押的作⽤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存在的,那么主债权合同的有效存在就是抵押权得以设⽴的前提,所以抵押⼈和抵押权⼈在进⾏抵押物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主债权合同或其复印件。

抵押物也可以帮助审查抵押⼈和抵押权⼈之间设⽴的主债权合同是否成⽴、合法,这样为在管理上杜绝此种现象的发⽣,防⽌⼀些不法分⼦钻法律的空⼦,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然就有必要在设⽴抵押权登记时要求当事⼈提交所担保的主债权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与抵押权⼈就是否设⽴抵押权以及如何设⽴抵押权所达成的协议。

(2)抵押物的所有权和使⽤权证书。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它以确保债权实现为宗旨。

既然是物权,根据物权客体或标的物特定性原则,抵押权设⽴时,抵押物必须是指定的物,这样抵押权设⽴之后才能对特定的物⾏使抵押权的⽀配权和优先受偿权,那么就要求在进⾏抵押权登记时必须有可供确定抵押物的⽂书,或使抵押物特定化以使其区别于其他财产的标志。

⼆、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抵押权,当事⼈应当采⽤书⾯形式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履⾏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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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单元抵押权
【考点1】抵押合同(★★★)(P66)
1.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9年案例分析题)
【相关链接】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考点2】抵押物(★★★)(P65)
1.可以抵押的财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禁止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房地一体原则
(1)城市房地产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2)农村集体土地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例题1•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2009年)
A.工厂的半成品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有()。

(2009年)
A.机动车
B.建筑物
C.正在制造的生产设备
D.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ABCD
【考点3】抵押权的设立(★★★)(P66)
1.登记生效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解释】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2016年案例分析题)
2.登记对抗
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0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5年案例分析题、2019年案例分析题)
3.动产的浮动抵押
(1)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2)浮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浮动抵押即使已经登记,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同意以自己现有以及将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进行抵押。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时,抵押权设立
B.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时,抵押权设立
C.该抵押权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如第三人已向甲公司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则抵押权不得对抗该第三人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B:设定浮动抵押时,当事人必须达成书面协议;(2)选项C:浮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选项D:浮动抵押即使已经登记,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考点4】抵押担保的范围(★★★)(P67)
1.以登记为准
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2.新增的不动产
(1)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

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008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
3.物上代位性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2008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
【例题•单选题】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古董花瓶设定质押担保,甲为此就该花瓶购买了一份财产意外损失险。

在乙保管花瓶期间,花瓶毁于泥石流。

如果甲没有按时还款,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
A.乙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B.乙可以要求以保险金受偿,但是并不优先于甲的其他债权人
C.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偿还乙的借款
D.乙应当赔偿甲花瓶灭失的损失
【答案】A
4.孳息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抵押权人所收取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相关链接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收取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相关链接2】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5、添附
(1)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

(2)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3)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

【考点5】抵押物的转让(★)(P68)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考点6】抵押物的出租(★★★)(P69)
1.先出租后抵押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先抵押后出租
(1)抵押权设定之后,由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占有,因此抵押人有权将抵押物出租。

(2010年案例分析题)(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014年案例分析题)
【相关链接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相关链接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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