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业税取消后产生的新问题出发谈新型涉农税制的建设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说明农业税是指对农民征收的一种税收,通常可以分为农业税和农业附加税两部分。
农业税的征收方式多样,常见的有按农田面积征收和按农业产值征收等。
然而,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税及附加税已经成为不利于农民发展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因素。
因此,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
二、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的意义1.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将有效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的纯收入,从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2. 推进农业现代化。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可以减少农民财产损失,鼓励农民投资农业生产,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3.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购买力,促进农村消费升级,进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4. 促进农民素质提升。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将让农民更加专注于农业生产和技术创新,提高农民的产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三、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的具体措施1. 逐步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
根据农民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制定合理的过渡期和阶段性减税方案。
2. 加强财政保障。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后,要加强财政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3. 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增收能力,为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4. 完善农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
加强农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和社会福利,减轻农民负担。
5. 加强宏观调控。
加强宏观调控,确保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为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
四、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的预期效果1. 农民持续增收。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纯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2. 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
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将增加农民投资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
全面取消农业税利弊分析及对策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治理能力
1 2 3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治理 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 社会保障。
提高农民参与度
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组织 化程度,增强农民在农村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 力。
加强法治建设
加强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和法律素养,为农村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04
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对 策
完善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
加大投入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的基础 设施、教育、医疗等公共品服务水平。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通过政策引导,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公共品领域,提高农村地区 的公共品供给效率和品质。
加强监督与评估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农村公共品供给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公 共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益。
全面取消农业税利 弊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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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利 • 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弊 • 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对策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农业税的历史沿革
农业税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种,在中国的税收体系中有着悠 久的历史。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农业税的税基、税率、税收优惠等 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 业的可持续发展。
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取消农业税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契机,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推 动农业向高效、环保、安全的方向发展。
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农民实际收入
对取消农业税后涉农税制的思考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02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吸引更多资本进入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鼓励农村创业和就业
03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农民创业和就业,提高农民收
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实施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增加。
对取消农业税后涉农税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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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取消农业税的背景和意义 • 取消农业税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 涉农税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 完善涉农税制的建议和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取消农业税的背景和意义
农业税的历史沿革
古代农业税
古代中国以农业为基础,农业税是历朝历代的重要税种,为皇室和官府提供了 大量财政收入。
严格执法和监管
加大对涉农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农业 企业的监管,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 享,提高涉农税制执行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培育农村税源
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01
通过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特色农业等方式,推动农业产业
化发展,培育新的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征收成本高
涉农税制的征收成本往往 较高,因为税务部门需要 派人到农村进行宣传、催 缴等操作。
农民纳税意识不强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一些农民的纳税意识可能 不强,这可能导致征管难 度加大。
农村地区税源不足的问题
农民收入不稳定
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民收入往往受到天气 、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不稳定。
农业税取消后农村综合改革面临的新问题不容忽视
农 村社 区的规范 化管理 ,促进 了农 村基层 民主政 治建 5 2个 , 0 占村总 数的 5%。 以通榆 县新兴 乡为 例 , 5 仅 全乡
一
完成 达标升 级任务 。近年 来 , 村村通 公路 的全 面建设 , 加大 了村级基 础设 施建设 的投 资 , 由于村 级经 济 比较
、
存在 的主要 问题
1 民种 地成 本 增 加 , 消 了 国家 各 种 惠农 政 策 薄弱 , 资 能力差 , 以 只有举 债才 能搞好 村村 通公路 . 农 抵 投 所
的效应 。据调查 资 料显 示 ,0 7年 白城 市农 民种 地 的 建设 。 20 历史 遗 留债 务似滚 雪球一 样越滚 越大 , 债务化解 单 位平 均成 本为 3 9 6元 ,比去 年增 加 40元 ,增长 问题 已成为制 约 当前 农村 改革 的痼疾 。 1 5 1%。 中 : 3 其 种植单 位平均 成本为 3 5 9元 , 3 比去年 增加 3“ 事 一议 ” 资筹 劳 执行 难 , 主财 政 任重 道 .一 筹 民 3 8元 , 长 1%; 4 增 2 多种 经营单 位平均 成本 为 4 7 2元 , 远 。“ 事一议 ” 资筹劳 已成 为农村 公益 事业建 设 的 8 一 筹 比去年增 加 50元 ,增 长 1%。一是 种子 价格 涨 幅过 重 要途径 , 6 1 但农 民很难 搞 清楚哪 些项 目应 由政府 承担 , 快, 二是农用 柴油 涨幅较 大 , 是 土地 流 转价格 大 幅上 哪些项 目需要农 民 自筹 。 国家 实施一 系列 惠农政 策 以 三
农业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收取和使用办法致使农业税的征收额大幅度增加,给农业税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能否按新的税制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不仅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成败的主要标志,而且直接关系到整个财政盘子,关系到各级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关系到社会稳定,意义十分重大。
一、存在的问题从纳税方来看,问题主要表现为五户。
1、条子户。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目前部分乡村负债沉重,税费改革当中纳税人以债抵税现象尤其突出。
例如,据调查统计,截止2001年底,应城市农村债务总额14987.49万元,债权总额8836.86万元,村平负债达36.29万元,这大约相当改革后农民负担的3倍多,有的村累计负债达1160万元之多。
在村级负债中有个显著特点是:一是民间借款多,二是多数债务还带有利息。
由此,改革后许多农户拿着过去的“条子”以债抵税,严重影响了农业税收入库。
2、弃田户(外出户)。
近年来,由于粮棉价格低迷,部分农产弃田,或外出或在本地务工经商,直接影响农业税任务的分解落实。
一是农民弃田后,有的长期在外打工,有的举家搬迁,有意逃避国家的税收,造成农业税任务欠收。
二是弃田抛荒应负担的农业税很难再找弃田户征收,再加上农村土地流转的日益频繁,其负担的农业税任务就必须重新核实和确定,错宗复杂,给实际征收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三是部分抛荒田只能以低于正常农村税费改革后负担承包出去,还有部分自然条件差的低洼田和高岗田根本没有人耕种。
但国家农业税任务不会因为农户弃田而调减,其结果既会给完成任务造成缺口,也会给农业税征收带来一定难度。
3、困难户。
由于农业税减免政策是“先征后减”“先批后减”,对于农村特困户、残疾户、鳏寡孤独等因生活贫困或者缺乏劳动力而纳税确有困难的,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但由于根据《农业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对界定困难户没有明确标准,办理社会减免手续繁琐,社会减免资金总额又非常有限等原因,因此对此类农产税收减免难核定,也易造成征纳之间矛盾,形成征收阻力。
农业税免除后乡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农业税免除后乡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国全面贯彻对农业税全免的扶农、优农政策。
农业税取消以后的时间里,农民在想什么?盼什么?乡镇干部干什么?农村工作应该怎么管?乡镇工作的重心往那里移?带着这些问题,对河路口、涛圩、白芒营、桥头铺等农区乡镇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调查走访,在调查中,我们看到:后农业税时代,广大农民朋友的种粮积极性普遍高涨,农村抛荒现象得到了根本性扭转,有些村甚至出现了争田种的良好势头;乡村干部也从过去向农民“要钱、要粮、要命(计生)”(以下称“三要”)的繁重工作中解脱出来,全心全意发展一方经济和服务一方群众。
但调查也能发现,政府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村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矛盾,需要各级政府认真研究和加以解决。
一、农村现状取消农业税之后,我县农民从中得到了以下实惠:①取消农业税,使农民每亩减负40元/亩;②粮食补贴17元/亩;③保护价收购使农民增收85元/亩,依此计算,农民从中获益142元/亩。
因此,往年成片抛荒现象基本上得以杜绝。
后农业税时代,对乡镇及村组干部来说,主要存在“三喜三忧”:一,喜的是从“三要”干部中解脱出来,忧的是成了无权、无钱、工作无抓手的“三无”干部。
二,喜的是干群关系得以改善,财政亏空减轻,忧的是干群距离将拉远,公益事业建设更难。
三,喜的是有转移支付,种田种地有补贴,忧的是无钱给群众办实事,无力稳定村组干部和化解债务。
对乡镇政权来说,主要是乡镇机构人浮于事的现象更为突出,我县农区乡镇平均达70余人,最少的56人,最多的148人。
根据中央机构改革方案,各乡镇将分流1/2—2/3的富余人员,这批人员的安置将是后农业税时代的一大难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干部角色转换尚未到位。
长期以来,乡镇及村组干部习惯于传号令、收税费、跑田埂的工作传统。
后农业税时代,出现了许多不适应,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观念上的不适应。
长期以来,乡镇工作重之重是收粮收税,“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成为乡镇干部的紧箍咒,能把税费收齐是最大的成绩,其它行政职能逐渐弱化。
农村税费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农村税费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有利于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村生产力,而且有利于促进乡镇精简机构,转变职能,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善干群关系。
根据江苏省洪泽县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践,笔者对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基础工作不规范不扎实。
一是一些村组土地计税面积未经丈量核实,这些乡镇由上而下分配计税面积,村里按乡镇分配面积根据第二轮承包面积匡算到各农户,造成计税面积不真实。
二是常年产量确定搞平均主义,不少乡镇在核定常年产量时采取一个标准,造成税负过于平均,出现税负不合理的现象。
三是计税价格高出市场价格多,也高于保护价,造成了虚增农业收入,扩大计税基数,最终增加了农民负担。
四是有的村“计税证书”和《纳税通知书》记载的数据不一致,有的一直未发到农户手中。
五是有的村机动地承包后,村委会已收取承包费,这部分税收应由村集体负担,却又由全体村民均摊。
税费征管不规范。
一些乡镇在征收前没有及时向农户下达《纳税通知书》,农民不知道全年应该缴多少税,夏征完税后也没有及时开具税票。
个别乡、村在农户缴纳税费后没有开票据,为减少工作量,将农户缴纳的税费和农业税开在一张单据上,造成“税费混征”。
部分农户出现增负现象。
改革后,计税土地面积成为农民纳税的主要依据,提高了农业税率,把性质各异的税费全部转向土地,费随税走。
村之间、农户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负担转移现象:农民负担由人均耕地少的农户,转移到人均耕地多的农户;种田越多,负担越重,不利于土地流转,挫伤农民种地积极性。
二、对策建议重新核实农业“两税”的计税基础资料。
一是未经丈量核实或农民对计税面积异议大的村组,须重新核实确定的计税土地面积,这是税费改革的基础工作。
计税常产一定不能高于实产,高于实产的,要坚决调整,重新确定。
税收与农业发展问题与对策
税收与农业发展问题与对策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税收问题既是制约,也是推动力。
本文将讨论税收与农业发展之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税收对农业发展的制约1.1 税负过重农业作为初级产业,其利润率较低。
然而,由于税负过重,农民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不利于农业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
同时,农业生产成本的增加也使得农业发展受限。
1.2 税收政策不完善当前税收政策对于农产品的增值税征收存在问题。
农产品的销售周期长,易受季节、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农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
然而,现行税收政策无法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给农民造成了一定的负担,不利于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发展。
二、税收与农业发展的对策2.1 减轻农业税负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可以采取减轻农业税负的措施。
首先,可以通过减免农业相关税收,如土地使用税、农业机械购置税等,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其次,可以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扶持力度,给予农民相应的补贴和奖励,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2.2 优化税收政策为了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可以通过优化税收政策来促进农产品的流通。
首先,可以对农产品的增值税征收进行调整,采取季节性税率或浮动税率等方式,以适应农产品价格的波动。
其次,可以加大对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扶持力度,提供相应的市场信息、物流支持等,促进农产品的销售。
2.3 加强税收监管为了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需要加强税收监管力度。
首先,可以建立健全农业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务机关对农业税收的监管能力。
其次,可以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涉税违法行为,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
三、税收与农业发展的协同推进3.1 加强政策协调税收政策与农业发展政策之间应该保持协调和一致。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确保税收政策与农业发展政策的一致性,避免双重重税或者政策冲突。
同时,也需要根据农业发展的需求,调整和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以促进农业的发展。
3.2 加强信息交流政府部门、农民和税务机关之间应该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
【关于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工作的调查报告】农业税又来了.doc
【关于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工作的调查报告】农业税又来了取消农业税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这项新政策的实施,农村基层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近日,我办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基层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普遍认为农业税取消后,基层工作运行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
1 、取消农业税给农村基层工作带来了可喜的变化取消农业税,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农村基层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这次改革给农村基层工作带来的可喜变化。
1意味着干群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
过去,征收农业税是基层干部的中心任务。
由于农民收入低,自觉纳税能力有限,依法纳税意识淡薄,这项工作很难开展。
多年来,虽然基层干部绞尽脑汁,采取了许多措施,想了许多办法,但一些人拖欠农业税、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农业税的存在曾一度成为农村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不仅影响了干群关系,也损害了政府形象。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这个“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干群关系得到了有效缓解,政府形象得到了有效维护。
据县信访局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共收到32件涉农信访,比去年同期下降9件,下降22%。
宝田乡党委书记徐华军表示,农业税取消后,农民实现了“零负担”,粮食生产也得到补贴,极大地缓解了基层干群矛盾。
自平保高速公路修建以来,从未有过停工。
平村镇五星村6组的邵老人告诉我们,现在来村里的干部不再是来收钱、收粮,而是来给群众提意见,帮助群众致富,离群众更近。
第二,经济工作进一步加强。
过去,乡镇干部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于征收农业税,导致经济建设力度不够,经济发展缓慢。
农业税取消后,广大基层干部摆脱了过去繁杂的事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成效显著。
首先,服务功能得到了显著增强。
每个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新形势的变化,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把为农民服务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从而显著提高服务质量。
我国农业税制改革走向分析
我国农业税制改革走向分析引言农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家安全的基石。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税制一直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我国不断推进农业税制改革,探索适应农业发展需要的税收政策。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改革目标、主要举措和走向展望等方面分析我国农业税制改革的发展。
历史背景我国的农业税制改革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农村经济改革。
在计划经济时期,农业税制主要是通过农业税的形式存在,该税种对农民的负担较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壮大,农业税制改革成为推进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
改革目标我国农业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减轻农民税负、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增强农业竞争力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通过税制改革,使农村经济逐步融入市场经济体系,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举措1.取消农业税为了减轻农民的税负,我国于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
这一举措解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2.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农业资金费、农村土地使用税和农村房产税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利益保障。
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农业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流转,农民可以更加自由地进行土地流转和经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走向展望我国农业税制改革在过去几十年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我国农业税制改革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农业税制改革应进一步深化,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激励机制。
例如,可以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和利用。
其次,农业税制改革应注重农民收入的提高和社会保障的完善。
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使其能够更加安心地从事农业生产。
最后,农业税制改革应与农业现代化战略相衔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农村税费改革与税制现代化
税费负担减轻
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农民的税费 负担得到明显减轻,提高了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活力。
税制简化与规范化
税制现代化带来了税制的简化和 规范化,降低了农民的税收遵从 成本,提高了税制的公平性和效
率。
财政收支平衡
农村税费改革与税制现代化有助 于实现财政收支的平衡,增强了 政府的财政调控能力,为农村公 共服务提供了可持续的财政保障
的统一和公平。
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和思考
继续减轻农民税费负担
在保障财政可持续的前提下,进一步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增加 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在改革过程中,要确保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农民的生活 水平和福利。
强化税收教育和宣传
加强对农民的税收教育和宣传,提高农民的税收意识和遵从度,为 税制现代化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税制现代化原则
法定原则
税收必须依法征收,税制的设立和变 更应由法律明确规定,保障纳税人的 合法权益。
公平原则
税收应公平征收,确保纳税人根据其 经济能力和财产状况合理负担税款, 避免不合理歧视。
透明原则
税制应公开透明,纳税人应能清晰了 解税收规则和制度,增强税制的可信 度和可执行性。
便捷原则
税收征收应便捷高效,减少纳税人的 办税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税收征收 效率。
加强税收征管制度建设,推行电子税务, 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税收 漏洞和逃税行为。
04
农村税费改革与税制现代化的 关系
农村税费改革对税制现代化的推动
财政体系优化
农村税费改革通过简化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降低了农民的税费负担,提高了财政体系的效率和公平性,为税制 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践和思考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配套改革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包括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推进配套改革
积极推进农村配套改革,包括农村金融改革、农村教育改革等, 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公路、水利、电力等设施建设 ,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05
总结与展望
总结农村税费改革的经验教训
统一取消农业税费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现代化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强化农民权益保护
展望未来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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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完 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等方面。
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水平,更好地 满足农民的需求和期望。
推动农村发展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使得农村的 各个方面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服务。
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加强农民基础教育
加强农民基础教育,提高 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 平,为农业生产和发展奠 定基础。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
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需要 ,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 训,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 和就业能力。
推广现代农业技术
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包括 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等先 进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 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实行“一免三补”政策
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浅议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孙炜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继农村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
它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和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宏观背景下提出来的,其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规范农村分配关系。
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
由于农村税费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极其深远。
因此,对这一改革的认识和推进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
从2000年安徽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现在全国农村已全面推开这项改革。
但是,不少地方上阵仍显仓促,人们的思想准备仍然不足,不仅对改革的实质和要达到的政治目的认识不够,而且对改革的复杂性和改革涉及的重大问题也缺乏深入了解。
从近几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看,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因为其重点总在治理乡镇的“三乱”问题上做文章,因而改革力度不大,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
为此需要更好地理解、推进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努力解决改革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根据中央提出的“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农村税费改革方针,2000年,国务院决定在安徽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1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全省和其他省市区的102个县(市)也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进一步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国务院决定将这项改革试点的扩大到河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浙江和上海等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各省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改革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1、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初步遏制住了农村的“三乱”。
从目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执行情况来看,农民负担确实大大减轻。
据统计,2002年20个全面试点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农民负担平均为73.7元,比改革前减少47元;亩均负担为53.6元,比改革前减少34.1元,减负率一般在30%左右。
取消农业税后我国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 三农” 问题的重要举措。但是农业税取消后 , 农村 地方税 , 降低税率后减少 的地方财政收入 。 沿海发 基层政府的财政经费如何解决, 农村 的基层政权如 达地 区原 则上 由 自己消 化 , 主 产 区和 中西 部地 粮食 何稳定 , 农村的债务如何化解 , 这些 问题必须认真 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解决。20 年农业税 04
政经费的缺口较大幅度地增加转移支付, 农村税费 税制财政体制 , 明确划分县乡政府职责 , 做到财权 改革所产生的积极效用将被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 与事权相结合 , 同时 , 要增加地方税种的数 目, 以增 其次 , 改革地方税体制, 在农业 所抵消, 还会带来县乡基层 政权面临瘫痪 、 广大农 强地方政府的财力 。 民因义务教育不能享受 、 农村的巨额债务得不到偿 税取 消后 , 开辟 新 的税 源 。 要 一方 面 加强 对农 村二 、 还、 农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得不到发展等切身利 三产 业 的征税 , 另一 方 面对 比较 富裕 的农 民征 收一 加快建立和完善财政的转移支 益问题 , 引发农 村的社会动荡 , 农村税费改革 的成 定的所得税。第三, 果也将付诸东流。 对此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不能掉 付制度 , 加大国家财政对于不发达地区 、 农村地 区 以轻心 , 一定要充分认识 到农村税费改革的难度 和 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的力度。 根据事权决定财权的原 艰巨性 , 以充足的财力支持确保全国农村税费改革 则 , 合理划分事权 , 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提供
农 民负担 过重 的问 题 。
年一号文件提出了中央政府实施工业反哺农业 、 城
2农村费税改革为取消农业税奠定了基础。自 市带动乡村的全新的经济发展思路 。 . 这意味着中国
20 00年中央决定在安徽全省和其他省市选择少数 政府从此将结束把农业作为政府收入来源 、 由农业 县( ) 市 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 , 20 年试 向工业提供资本积累的旧的发展道路 , 到 03 而将农业和 点在全国全面展开 , 调整农业税政策是这次改革试 农村领域作为政府支持 的对象 ,实现工业反哺农
最新-取消农业税后如何加大农村税改工作力度 精品
取消农业税后如何加大农村税改工作力度1省委、省政府已正式宣布安徽省将于××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税,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将是一次“自费改革”,在中央财政尚未确定全部补助的情况下,省财政需要拿出一部分资金,来补助取消农业税后所给基层政府带来的财力缺口,目前我省大多数乡镇政府还是靠农业税和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来维持运转,一旦取消农业税后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跟不上,乡、村两级政府将难以维持,农村税费改革也将无法进行。
在取消农业税的过程中,必须保持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固,这关系到整个农村乃至全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
因此,取消农业税后,对如何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而言,首先就是要保证上级的转移支付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地拨付,当然,还需要各级做好以下配套工作:一、大力宣传贯彻全面取消农业税政策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省全面取消农业税政策,让全社会都知道我省是在年取消农业税附加和降低农业税税率个百分点的基础上,今年又全面取消农业税这一重大政策,要充分宣传取消农业税的重大意义,让广大农民朋友知道,取消农业税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为了农村更快地发展。
我们认为,全面取消农业税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重点宣传:⒈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小康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活有了较大改善,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逐步迈入小康。
但是从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来看,差距在扩大,农民收入不但基数小,而且增速相对慢。
因此,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建设小康社会。
⒉取消农业税,有利于规范我国的税制,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城乡两套税制,特别是保留对农业总收益课征的农业税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也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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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业税取消后产生的新问题出发谈新型涉农税制的建设摘要:取消农业税的政策是我国农村税收制度是一个巨大的变革,是解决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
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弱势地位、加快农业的发展都取决于这次农业税收改革的成效。
取消农业税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它涉及到改革进行中以及进行之后的许多问题。
例如取消农业税过程中我国乡镇财政缺口的问题、农村落后地区债务问题、农村的土地纠纷问题等等。
可以这么说,取消农业税改革的成功与否,不在于检验农业税是否在改革后不存在,而是在于检验取消农业税后,这些相关的问题有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农业税改革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业,要全力以赴的完成好这一改革事业,就必须为这次改革做好配套工作,为我国新型涉农税制的建立出谋划策。
关键词:农业税;取消农业税;统一城乡税制;新型涉农税制一、我国农业税取消的历程自新中国成立50多年以来,中国农业税制建设历经曲。
1958年6月3日,我国的《农业税条例》正式实施,开始在广大农村地区征收农业税。
从1983年开始, 除农业税外, 国务院还根据《农业税条例》的规定, 决定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1994 年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牧区省份则根据授权开征牧业税。
至此,我国现行农业税制实际上包括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
从2000年开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后, 原来由农民负担的“费”也被纳入税里, 农业税比例有所增加。
2004年,中国政府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
2005年3月15日,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除农业税。
2005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废止已实行48年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生效。
2006年1月1日,中国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终于被废止。
二、农业税取消后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农业税取消以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凸现出来,严重的影响了农村的和谐,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一)农村财政支出缺口大,县乡两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农业税收是农村的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全国而言,在取消农业税之前,农业税的比重约占县级财政收入的70%,占乡级财政收入的90%,从2005年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农村基层政府财政没有稳固的大宗税源,新兴和后续性财源又连接不上,形势非常严峻。
(二)乡镇职权与职能相左、机构改革困难、难以适应农村新发展。
免征农业税之前,乡镇政府的任务是长期围绕土地转、围绕农民转、围绕税费转。
免征农业税的改革的初衷是希望乡村政府能够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过去“吃饭财政”的问题。
但是在体实践中,虽然基层政府的工作量大大减少了,但是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却表现出明显的刚性,在认识上和行动上严重滞后,大部分乡镇对政府职能转变基本上都停留在口头上,没有采取实际行动。
(三)农村的历史债务化解困难。
分税制之后,我国基本形成了一个财权集中在上, 事权承担在下的分配格局。
乡镇处在整个金字塔格局中的最底层,一方面要提供大量的农村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另一方面资金来源有限,上级转移支付不足,加上县级财政不断转移的财政危机和乡村政府工作中“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多带来的负债,十多年来,农村逐渐沉淀了近万亿元的债务。
农业税的取消断了农村债务偿还的一部分资金来源。
农村每年新增的财政收入甚至还不能满足债务的高额利息支出。
如果政府不出台化解债务的办法或给一个承诺来安抚民心,一旦爆发讨债危机,将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四)农民负担可能反弹。
取消农业税不是一个孤立的政策,它的成功离不开相关配套政策的保驾护航。
农业税的取消意味着利益在不同主体之间分配的改变,相应会引起一部分主体经济行为的改变,乡村的收费的规章制度比较含糊,给了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由于主体税种取消带来的收入的骤减,在缺乏有效的监督的情况下,乡村政府就可以通过其他收费的形式来弥补地方收入,引起了农民负担的反弹。
(五)土地分配不均,引发新的土地纠纷,不稳定因素增加。
取消农业税意味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基于土地的农民收入的增加。
因此,不少外出打工、弃耕撂荒的农民纷纷回乡索要土地,而这些耕地,在过去已经由那些外出打工的农民分给其他农民或二期发包,无法满足索地要求,形成尖锐矛盾。
大量的农民“回乡”,不利于土地的集体化、规模化经营,对农村劳力转移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解决取消农业税后农村新情况新问题的对策(一)开源节流,探索解决农村财政收支的新途径要实现上述的转变,必须要改变思想,树立公共财政的理念,让公共财政的阳光可以真正的农村的每一个角落。
开源是指地方政府要积极拓展税源。
这要求乡镇政府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乡镇经济。
乡镇企业大多都分布在城乡结合处,乡镇企业的税收贡献在近年来对乡村财政收入贡献巨大。
为了更进一步乡镇企业发展,一要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产业化经营,以农稳财,夯实基础财源;二是要大力推进农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工富财。
三是要完善专业市场,发挥辐射效应,以市活财。
另一方面,要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要保证财权事权的统一,避免出现“吃饭财政”问题。
在分税制下,乡镇的资金都是由县级调拨,由于财权和事权不统一,地方资金使用完全没有预算约束,一些成本大于收益的项目常常可以上马。
乡镇政府的有效管理一方面要考虑农村纳税人供养政府的能力,根据实际的财政供给能力,约束乡镇机构规模。
为了使管理成本最小,在实践中可以通过乡镇合并的形式实现。
(二)加快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引导乡镇干部搞好工作定位,探索服务农民新方式只有“服务”才是联系乡镇政府与农民的纽带,乡镇工作一定要适应这种新的形势,注意发挥自身优势,切切实实的为农民致富出点子,办实事,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乡镇干部应该引导和支持农民创业,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盘活现有资源,为财政增收开辟更多税源,繁荣地区经济。
同时还要加强和农业服务相关的软硬件的建设,提供直接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的良种工程及农用水利、节水灌溉等中小型基础设施以及农业科研、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分步实施,区别对待,消除乡镇债务危机要本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民主理财,核查帐目;对照法规,依法办事;建章立项,总结完善”这三十二字方针,有条不紊的实施化解债务的工作。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1.清收债权应本着先干部、后党员、再普通农户的原则,允许用实物资产或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股金抵偿债务。
2.债权债务抵冲应本着“民主讨论方案,干部牵线搭桥,债主自觉自愿,相互办结手续”的原则。
3.让集体存量资产和资源。
即对仍由乡镇掌握的“四荒”、“四旁”、零星地等经济资源,实行对外公开招标承包,或拍卖使用权;对乡镇集体拥有的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机械设备等,租赁或出售。
4.重新逐笔审核债务。
对侵占、挪用集体款项者,足额追缴,并追究责任。
5.确属乡镇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形成的债务,经集体研究订立还款计划,由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抵消。
(四)加大农业转移支付,完善财政支农体系农业本来就是具有收益外溢性,同时也不断接受着其他行业成本的成本的转移。
本着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支农的原则,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多予、少取、放活”,全面支持“三农”,全面支持农村小康建设。
1.稳定农业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1)要确保国家财力向农业倾斜(2)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2.优化农业补贴政策(1)农业补贴政策要把握原则,有计划、按步骤的实现中长期目标(2)增加补贴额度,改进补贴方式,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直接补贴生产者(3)重点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种植结构和农产品出口的补贴(五) 及时调解土地纠纷,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耕者有其田”是农村稳定、国家安定的根本。
要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把“二轮延包”、“三十年不变”的知识对农民进行宣讲,落实到位,确定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消灭农地纠纷的隐患。
对现有的土地纠纷应严格按照“二轮延包”的原则,采取仲裁方式来处理,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四、国外涉农税制的经验和启示现阶段我国农业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收体系的历史已经结束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国所有的税收都和农业无关了,这也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鉴于农业税取消后我国农村经济以及乡村财政出现的种种问题,可以想象建立一个健全的涉农税收制度,有效的解决现阶段种种问题。
在这方面,国外的先进的农业税收制度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国外涉农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1. 以农业产品为课税对象,征收流转税这种类型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增值税类型国家,比如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等;另一种是销售税类型国家,比如美国、澳大利亚。
目前,世界上约有110个左右的国家实行了增值税。
2.以农业产品为课税对象,征收流转税的国家对农产品征税时采取了两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零税率或免税。
免税是指仅免本环节的增值税,进项税收不能抵扣;而零税率是比免税更为优惠的政策,除免除本环节的增值税外,还可将进项税收予以抵扣。
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发展中国家对食品包括农产品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如阿根廷、土耳其、哥伦比亚,发达国家中的英国、爱尔兰、加拿大则实行增值税零税率。
二是低税率。
欧洲共同体大部分国家对农产品征收的增值税实行低税率,如意大利对农产品按4%的低税率征税(其他产品为10%或20%),法国对食品(包括农产品)按7%的低税率征税,荷兰对谷物按6%的低档税率征税(标准税率为17.5%)。
3.以农业收益为课税对象,征收所得税实行所得税的国家均将农业所得作为所得税课税对象。
有些国家将农业所得单列,如土耳其、韩国。
大多数国家将农业所得归并到经营所得,如美国将农业所得归入经营所得,日本将农业所得归入营业所得。
对农业收益征收所得税各国均有不同的优惠政策:扣除额。
即农业税对取得农业收入的人按照农业收入减去免征额和基本扣除额之后的余额征收。
4.以土地为课税对象,对农用土地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许多国家将农用土地作为土地或不动产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
有些国家不单独设置土地税,对土地按照一般财产税征收;有些国家不设置一般财产税,单独设置土地税;有些国家即便是征收一般财产税,也另行设置土地税。
在土地税或财产税中一般都包括农用土地。
(二)法国的涉农税制1.法国实行大范围的增值税在法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仅包括工业、商业、服务业和自由职业者,还包括农业,即所有法国境内有偿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对于每年应缴增值税税额低于3500 法郎的免征增值税,即农业纳税人年收入在30万法郎以下的免征增值税,但也可以自行选择缴纳增值税2.包含农业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农业收益为自耕农、分成农、佃耕农以及农场主经营所获的农业所得、山林所得等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