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与病假管理疑难问题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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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医疗期热点、难点操作解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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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 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 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 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 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 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目录
十一、员工休病假期间在外从事餐馆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的处理
十二、病残严重公司能否对员工调岗? 十四、案例分析 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一、医疗期定义、期限及与病假期区别
1、定义: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 合同的时限。 2、期限及计算周期 实际工作年限 十年以下 本单位工作年限 五年以下 五年以上 五年以下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十年以上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医疗期期限 三个月 六个月 六个月 九个月 十二个月 计算周期 六个月 十二个月 十二个月 十五个月 十八个月 二十四个月 三十个月
合同期满 终止劳动 五到十 合同 级伤残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 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 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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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假条真假问题
要点一: 如有怀疑可至相关医院医政科调查; 要点二: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凡是提交虚假的病 假条的行为一律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 劳动合同,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金。

病假与医疗期实操管理三——医疗期计算

病假与医疗期实操管理三——医疗期计算

病假与医疗期实操管理(三)医疗期的计算主讲:xxx目录医疗期医疗期的认定医疗期满的解除、终止5医疗期满的复工、调岗医疗期的计算病假管理实务4321医疗期的计算实际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司龄)医疗期期限累计计算周期<10年服务期<5年3个月6个月内服务期≥5年6个月12个月内≥10年服务期<5年6个月12个月内10年>服务期≥5年9个月15个月内15年>服务期≥10年12个月18个月内20年>服务期≥15年18个月24个月内服务期≥20年24个月30个月内◆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中“月”的天数,按原劳动部规定是按30天核算。

◆医疗期满后,继续留用,或计算周期结束医疗期未满的,自下一次病休起可重新核定医疗期。

*参考劳部发【1994】479号,劳部发【1995】236号医疗期计算错误—风险点提示(一)实际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计算常见问题解析1.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累计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含个人缴费)2.劳动者辞职后又入职,如何计算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3.此前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是否计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4.非本人原因,将员工从A公司调转到B公司,本单位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医疗期计算错误—风险点提示(二)医疗期满后,继续留用;计算周期结束,医疗期未满的;自下一次病休起重新核定医疗期(或)⚫孙某在A公司工作9年后,于2011年6月1日跳槽到B公司,2012年2月1日,因腰椎间盘脱出导致入院治疗,医院开具了3个月的病休证明,孙某休完医疗期后就回公司上班了。

⚫2012年8月6日旧伤复发,于是再次到医院就诊,并申请病假4个月,相应地提供了医院建休证明。

问题: 1.孙某旧伤复发,是否应计入第二次医疗期?2.如果计入第二次医疗期,最长能休多长时间?•徐某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其在现公司工作6年。

•2013年2月14日第一天申请病假。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病假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生病需要治疗而请假期间。

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有所不同,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一、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病假医疗期的规定主要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下面是一些常见规定:1.员工享受带薪病假的期限: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员工在连续工作12个月之后,享受带薪病假15天的期限。

连续工作12个月之内,则享受带薪病假3天。

2.医疗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员工患病的医疗期限由医疗机构认定,但不得超过病假期限。

医疗期满后,如仍在治疗期内,公司可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医疗期工资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人的平均工资支付病假工资,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具体支付病假工资的细则,需结合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政策。

二、公司制度规定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各个公司也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病假医疗期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公司制度规定:1.病假请假流程:公司制度中通常会列明员工请病假的具体流程和手续,包括假期申请的方式、请假单的填写以及医疗证明的提交等。

2.医疗期限的认定:公司制度中可能会进一步规定员工患病的具体医疗期限和相关测算方法。

以便在员工请假期间,能够准确判断和确认医疗期限。

3.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公司制度中一般也会明确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

可能会有详细的公式来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或是提前设定一个工资比例。

三、政策和补充规定除了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之外,政府和工会等相关组织也可能会发布一些政策和补充规定来进一步规范病假医疗期。

其中的一些规定可能有:1.补充医疗保险:有些地区或公司会对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医疗费用进行额外的保障和补贴,以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

2.疾病分类和医疗期限:根据不同的疾病分类和情况,政府或组织可能会对医疗期限做出具体规定。

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管理护理课件

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管理护理课件
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管理护理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医疗期和病假的基本概念 • 医疗期和病假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 医疗期和病假的工资待遇 • 医疗期和病假的护理与康复指导 • 医疗期和病假的管理与监督 • 医疗期和病假的相关案例分析
01
医疗期和病假的基本 概念
医疗期的定义
01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工伤 原因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且 在一定期限内可以保留工作岗位 的特殊时期。
详细描述
公司的护理与康复人员专业水平不足,无 法提供高质量的护理与康复服务,影响员 工的康复效果。
THANKS
感谢观看
续。
注意事项
请假期间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员工的病假天数应顺延至节 假日或休息日后继续计算。
员工在病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 通,以便公司随时与员工联系 了解病情或工间,需提前向人事部门申 请,经审批后方可延长。
03
医疗期和病假的工资 待遇
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医疗期工资
工资待遇的调整与计算方法
工资调整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适时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和满意度。
工资计算方法
制定科学的工资计算方法,确保员工的工资待遇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政策的要求。
04
医疗期和病假的护理 与康复指导
护理指导
01
02
03
日常护理
提供日常生活的护理服务 ,如饮食、清洁、穿衣等 ,确保患者的基本生活需 求得到满足。
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应按 照公司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确 保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病假工资
员工在病假期间,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政策,享有相应的病 假工资。

医疗期:“小”问题的“大”争议

医疗期:“小”问题的“大”争议

1 ) 劳 动 部 关 于 印 发 关 于贯 彻 执 行 <劳 动 法 >
若 干 问题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第 5 9条 : 职 工 患 病 或 非 因 工负伤治疗期 间, 在 规 定 的 医 疗 期 间 内 由 企 业 按 有 关规 定支付其病假 工资或疾病 救济 费, 病 假 工 资 或 疾 病 救 济 费 可 以低 于 当地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支 付 , 但 不 能 低 于 最 低 工 资标 准 的 8 O %。 2 )( ( 北 京 市 工 资 支付 规 定 第 2 1 条: 劳 动 者 患
能被 解 除 劳 动 合 同的 , 但 如属 于非 因工 致 残 和 经 医疗 机 构 认 定 患
个年度内相应天数的带全薪 ( f u l l p a i d ) 病假 , 如3 - 2 0天 ; 员
工病 假 超 过 带 全 薪 病 假 天 数 的 但 又 不 超 过 某 个 时 间段 ( 如2 个月 企 业 按 照 员工 本 人 工 资 的 一 定百 分 比 支付 病 假 工资 ; 如 病 假 天 数 超 过 这个 时 间 段 , 则按 照 当地 最 低 工 资标 准 的 8 0 % ̄ Z 付 病 假 工 资。 需要说明的是 , 各城市 对医疗期、 病 假 工 资 可 能 会 有具 体 的 实施细 则, 以上海为例 , 根 据上海市 ( ( 关 于本 市 劳 动 者在 履 行 劳 动合同期I 司患 病 或 者 非 因工 负伤 的 医 疗 期 标 准 的 规 定 》, 医疗 期 按 劳 动 者 在 本 用 人单 位 的工 作 年 限设 置 。 劳 动 者 在 本 单位 工作 第 1 年, 医 疗 期 为 3个月 ; 以后工作每满 1 年, 医疗 期 增 加 1 个月, 但不超过 2 4个 月 病 假 工资 的 标 准 也 不 尽 相 同 。因此 , 需 要 HR

病假、医疗期介绍

病假、医疗期介绍
病假与医疗期管理实务 和法律分析
1.病假和医疗期的概念
2.企业病假综合管理实务 3.医疗期满解除终止实务
病假概念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建议、企业批准停止工 作治病休息的期间。
医疗期概念 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解除终止
患病
治病休息
医疗期
病假
实际工 作年限 本单位工 作年限 医疗 期限 医疗期计 算周期
劳动部医疗期标准
实际工作年 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限 医疗期计算周期
10年以下
5年以下 5年以上
5年以下 5-10年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6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5个月 18个月
10年以上
10-15年
15-20年

18.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
医疗期
现行医疗期制度存在问题
层级过多,计算烦琐 周期累计,循环使用
国内一些地区已经开始自行制订医疗期计算办法

劳动合同约定,不低于“岗位工资” 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从高 没任何约定,正常出勤月工资×70%
10.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9 、第14条
病假工资

第二次折扣: 病假工资按比例发放

劳动部 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 连续工龄<2年 2年≤连续工龄<4年 4年≤连续工龄<6年 6年≤连续工龄<8年 8年≤连续工龄 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 连续工龄<1年 1年≤连续工龄<3年 3年≤连续工龄
病假管理
病假管理制度由单位自行制订

请假程序 准假权限 缺勤处理

医疗期和病假相关规定

医疗期和病假相关规定

医疗期和病假相关规定一、什么叫做医疗期?医疗期内是否绝对不能解除?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处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并非企业绝对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只是明确了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并没有规定企业不可以进行过错性解除(第39条)和协商解除(第36条)。

所以,对于医疗期内的员工,企业可以其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严重违纪、存在严重过错的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也可以与进行沟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的期限多长?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如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1995]30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三、医疗期如何计算?在实务中,员工如果连续休医疗期,则连续计算医疗期直至期满,自然不会存在问题。

但更多的时候,员工断断续续会产生一些病假,此种情形应如何计算医疗期呢?如果间断休医疗期,则可累计计算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的情况,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如何保障他们在患病或负伤期间能够得到适当的医疗照顾,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进行了规定。

一、医疗期的定义和范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是指职工因病或在工作时间内发生非因工负伤时,依法享受的休假期间,主要用于接受医疗治疗和恢复。

医疗期的范围包括治疗期和恢复期。

1. 治疗期治疗期是指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并开始接受治疗的期间。

在治疗期内,企业职工可以请病假或医疗期假,接受医生的治疗。

治疗期的具体时间根据病情的轻重和治疗的需要而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恢复期恢复期是指治疗期结束后,职工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渐康复的期间。

在恢复期内,企业职工可以请医疗期假,进行康复训练和适度的治疗。

恢复期的具体时间由医生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医疗期的权益保障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的权益,法律法规对医疗期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其他权益进行了规定。

1. 工资待遇在医疗期内,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工资的一定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由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自行确定,但是必须保证职工在医疗期内能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2. 社会保险在医疗期内,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继续缴纳。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这样一来,职工在医疗期内能够继续享受社会保障的待遇,不会因为患病或负伤而受到损失。

3. 其他权益除了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还享有其他一些权益。

比如,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保证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如果职工需要调整工作环境或岗位,企业应当尽力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于因患病或负伤不能按时参加年度考核或晋升的职工,企业应当给予适当的处理。

三、企业职工医疗期的管理企业在管理职工的医疗期时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企业职工的医疗期管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延长或缩短职工的医疗期时间,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病假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期间,享受连续免除劳动义务、按月支付工资的一定期限。

其规定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治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员工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取得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经用人单位确认后,可以申请病假。

根据员工病情的轻重不同,医疗期也有所区别。

首先,对于轻度疾病,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医疗机构诊断后,可以有三天的病假医疗期。

在此期间,员工可以免除劳动义务,并按月享受工资待遇。

同时,员工也需要将医疗证明和相关病历资料提交给用人单位。

对于一般疾病,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经医疗机构诊断后,可以有大于三天但小于三十天的病假医疗期。

在此期间,员工同样可以享受工资待遇。

此时,员工需要将医疗证明和相关病历资料提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有权力对员工的病情进行复查。

对于严重疾病,如恶性肿瘤等,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病假医疗期的上限。

因此,根据实际状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协商确定病假医疗期的具体时长。

此外,对于需要进行长期休养恢复的员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或者进行技能培训,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在享受病假医疗期时,应当合理使用此期间,积极配合治疗,从而尽早康复。

同时,员工也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进行请假手续,如提前通知、提交相关证明等。

此外,病假医疗期仅适用于员工本人,对于员工家人或其他亲属的疾病或伤害,不在病假医疗期的范围内。

总的来说,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在患病期间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治疗,并保证其拿到应有的工资待遇。

同时,员工也需要在病假医疗期内遵守相关规定,配合治疗,以促进康复。

用人单位也需要负责监督员工的病情,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病假及医疗期协议

病假及医疗期协议

病假及医疗期协议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病假病假是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雇主申请并获得批准的不计入旷工的缺勤期间。

1.2 医疗期医疗期是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要治疗、休养而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期间,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员工在此期间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

1.3 雇主指与我方签订本协议的公司或组织,以下简称“公司”。

1.4 员工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于本协议签订时在册的全体员工,以下简称“本人”。

2. 病假申请与审批2.1 申请病假本人应在因病或受伤无法工作之日起【】小时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的病假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2 病假审批公司将在接到本人的病假申请后【】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若审批通过,公司将安排调整本人工作或安排其他员工接替本人工作。

2.3 病假期间待遇本人病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为:【】。

3. 医疗期权益保障3.1 医疗期长度本人因疾病或受伤需要享受医疗期时,医疗期长度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3.2 医疗期内待遇本人医疗期内,公司将保障其基本工资的支付,具体标准为:【】。

3.3 医疗期结束后的工作安排本人医疗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人返回原岗位工作或安排其他合适的工作岗位。

4. 违反本协议的后果4.1 本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或虚报病假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职、解雇等处分。

4.2 公司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按照约定支付本人病假工资或医疗期内工资的,本人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差额,并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5. 争议解决5.1 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其他约定6.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上海上海市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相关规定

上海上海市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相关规定

上海上海市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相关规定一、医疗期1.医疗期的界定:医疗期是指因患病或受伤需要接受治疗的期限。

根据劳动法规定,医疗期的总期限应不超过12个月。

2.医疗期的申请:员工患病或受伤需要请假期间超过3天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医生证明或诊断证明,并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请假申请。

3.医疗期工资支付:在医疗期内,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

a.医疗期内全额支付工资: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或受伤与工作无关,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继续全额支付员工工资。

b.医疗期内一部分支付工资: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或受伤与工作有一定关联,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医疗证明或者诊断证明,按照规定的比例支付员工工资。

具体比例可以根据企业规定来确定。

c.医疗期内不支付工资: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或受伤与工作有一定关联,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的患病或受伤是由于员工故意行为导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

二、病假工资1.病假的定义: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需要请假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病假。

具体病假天数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定来确定。

2.病假工资支付:在享受带薪病假期间,员工可以继续领取工资。

具体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定来执行。

a.病假期内全额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员工可以在病假期间继续全额领取工资。

b.病假期内按照比例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员工可以在病假期间按照一定比例领取工资。

c.病假期内不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如果员工在病假期间不符合享受带薪病假条件或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病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企业规定以及当地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来执行。

同时,不同企业对于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的规定也可能不尽相同,所以员工在请假期间,最好与用人单位明确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关于病假与医疗期的关联和区别

关于病假与医疗期的关联和区别

关于病假与医疗期的关联和区别
一、病假与医疗期的关联和区别
医疗期并非治疗疾病所需的时间,而是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不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间。

因此,医疗期是一个法律概念,性质上可称作解雇保护期。

而病假是劳动者非因工受伤或者患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休息的假期。

两者相互关联,医疗期对外一定表现为病假;
两者又有明显区别,病假并非一定是进入医疗期,也并非可以全部计入医疗期。

二、病假的计算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时间,一般没有时长的限制。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三、医疗期的计算
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的长短依据《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计算,即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医疗期、“三期”员工管理技巧与风险控制

病假、医疗期、“三期”员工管理技巧与风险控制

病假、医疗期、“三期”员工的管理技巧与风险控制培训目标:1.全面、系统、深入地掌握医疗期、病假及女职工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2.提高企业对病假职工、医疗期职工、三期女职工的管理能力,避免陷入各类误区;3.加强企业对于病假职工、医疗期职工、三期女职工劳动争议风险的防范及应对能力;4.轻松结交众多志同道合的人力资源从业伙伴。

培训对象:企业单位中高层管理者,人力资源经理及招聘经理等。

培训背景:日常工作中没有任何异常,突然称精神抑郁了,拿出一张病假证明要求休假;刚刚开始怀孕事假、病假申请不断,人在公司心休假,消极怠工、敷衍了事……业务意见大,处理不当争议升级,甚至对簿公堂。

“泡病假”、病假工资结算、医疗期等问题长期困扰着HR。

课程大纲:一、病假、三期管理的常见误区1.医疗期内绝对不能解除2.试用期内患病不能解除3.三期员工绝对不能解除4.未及时提供病假证明属于旷工5.病假、三期管理照搬法律规定二、病假管理的疑难问题及风险控制1.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及联系2.如何准确计算医疗期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计发4.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如何处理5.如何防范和应对虚假病假、“小病大养”6.医疗补助费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7.企业病假福利和病假待遇制度设计管理技巧三、期管理的疑难问题及风险控制1.生育政策放宽的背景与影响2.员工休假与公司管理的权衡3.3、“三期”特殊休息休假与风险控制4.三期管理中的常见疑难问题分析与风险控制5.三期管理制度设计管理技巧四、经典案例分享与互动张老师介绍:劳达集团北方区总经理,国内实力派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中国四达特聘讲师。

张老师擅长于离职员工、问题员工的管理工作。

服务客户:中煤集团、中国南车、中国北车、中国五矿、现代、中联实业、美邦药业、中医药大学、中国四达、华鼎集团、信元物业、华远地产、正大集团等。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病假与医疗期

病假与医疗期
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下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条件 1.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处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状态; 2. 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且被鉴定为5—10级;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下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条件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为由而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
2
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金。
3
本案中,虽然2016年8月30日佟某医疗期已满,但其提供了病休诊断书,用人单位 也收到病休诊断书且并未提出异议,可以视为佟某系病假,而用人单位明知佟某患
病假与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
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医疗补助费享受条件与金额
医疗补助费概念 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由用人单位在经济补偿之外向劳动者支付的用于其继续治疗的费用

关于病假期与医疗期

关于病假期与医疗期

病假期与医疗期什么是病假期呢?病假期就是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嘱要求员工治病休息,停止工作、不得上班的期间。

不光是患病,非因工负伤也是。

但是因工负伤就不是了,因工负伤是另一个概念——停工留薪期。

什么是医疗期呢?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简单地来说,医疗期就是一段解雇保护期,保护员工在这段时间之内不被解雇。

例如:小明是职场新人,刚参加工作没有多久,按照法律的规定,他的医疗期就是三个月。

小明出去玩,不小心摔伤了腿,去医院看病,医生给他开了病假证明,要求他休息五个月。

这五个月就是病假期。

就是在这五个月之内,医嘱要求小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但是,小明的医疗期又只有三个月。

所以在那三个月之内,公司是不能以小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为由解雇小明。

这三个月的医疗期,就是解雇保护期,保护小明不被公司解雇。

超过了三个月之后,就是医疗期满了,超过了医疗期,就不再进行解雇保护了,公司就可以以小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为由,把小明给解雇了。

三个月是医疗期,保护小明不被解雇。

五个月是病假期,医嘱要求小明治病休息,停止工作,不得上班的期间。

因此,医疗期是一个法定的期间。

医疗期到底有多长,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所以,医疗期是固定的。

病假期是一个生理的期间。

病假期到底有多长,不取决于法律怎么规定,而取决于生理上,医嘱要求员工治病休息多长的时间。

所以,病假期是不固定的,这是一个事实的期间,医嘱要求员工休息多长时间,员工的病假期就是多长时间。

什么是医疗期?

什么是医疗期?

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法律分析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期的概念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然而,对于医疗期的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等方面,很多人仍存在模糊和误解。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和判决书结果为基础,对医疗期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案例引入某公司员工张某因患癌症住院治疗,治疗期间,公司以张某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认为自己需要继续治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工作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张某相应损失。

三、医疗期的定义及法律规定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工伤造成伤残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的时间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病情和需要,给予员工必要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定。

四、案例分析在上述案例中,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损失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员工因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张某因患癌症住院治疗,属于因病住院的情况,公司不能以其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建议针对以上案例及法律规定,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 明确医疗期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病情和需要,给予员工必要的医疗期,并在员工患病或非工伤造成伤残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时,及时给予医疗期。

2. 完善医疗期的法律规定。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对医疗期做出了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还不够完善。

建议相关部门对医疗期的法律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宣传和教育,让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员工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医疗期相关问题的汇总

关于医疗期相关问题的汇总

关于医疗期相关问题的汇总医疗期是法律为保护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劳动者权利的一项制度,但毕竟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成本上的增加,为此,医疗期相关问题的处理,我们要注意权衡这两个要素。

经过总结,还发现的问题包括在医疗期间导致可能要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医疗期限的时间经过导致医疗期本身要延长的;医疗期届满或医疗终结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处理的;这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式可能还需要我们更多的思考。

目录1.医疗期的定义2.医疗期的分类、医疗期的期限3.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享受的各项待遇4.医疗期届满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相关问题1.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的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并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排除劳动者个人自行离职。

医疗期限制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即:劳动者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第41条(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36条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以通过劳动者过错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就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为避免协商签订的协议无效,在协议中应明确说明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医疗期内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待遇,劳动者在充分知悉其权利的情况下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医疗期与病假的关系病假是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建议、用人单位批准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

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对于何谓“患病”,相关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界定,但根据“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限定条件,可以看出此处的“患病”并非泛指一切疾病,而是达到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程度的较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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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处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并非企业绝对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只是明确了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并没有规定企业不可以进行过错性解除(第39条)和协商解除(第36条)。所以,对于医疗期内的员工,企业可以其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严重违纪、存在严重过错的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也可以与进行沟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
具体计算办法,可按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执行,即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1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对于有些企业在规章制度当中指定看病的具体医院,是否就一定认为是无效的呢?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这些诊疗医院的指定并不影响员工的就医权利和方便性,而且该项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程序或公示程序(或告知劳动者)的话,员工就应当执行,也就说除非特殊情况,只有企业所指定的医院开的病假单才有效。当然,如果企业对医院的指定违反公平性和方便性原则,这种指定应该是不合理的,员工持适格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向企业申请休假,企业应当予以批准。
实务中,伤病休假员工往往会利用休假闲暇从事兼职活动,企业是否可以干预?伤病休假的员工依然还是企业的员工,所以仍然需要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原劳动部、国务院经贸办、卫生部、国家工商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实务中,对于休病假的员工从事其他有收入的活动,可以责令其改正,如果拒不改正的,可以作为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三)》的规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后(2002年5月1日)续订的劳动合同,按照《上海市人民ZF关于发布<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2)16号)确定医疗期。换言之,2002年5月1日以前的劳动合同,还是遵照劳动部的规定确定医疗期。
五、病假申请应如何管理?虚假病假应如何预防?
医疗期主要通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予以界定,在实务中,主要通过医院开具的病假单(休假单)作为证据形式予以证明。那么,企业能否指定开具病假单的特定医院?通常认为,到何处就医是员工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且只要到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并不会影响到医药费的报销,只要是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应即为有效。当然,特殊情形下的急诊等特殊情形,可以适当例外,由员工事后补齐亦可。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5年以上 6个月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 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个月
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医疗期与病假期的关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医疗期是“法定”期间,由法律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规定的“刚性”的时间段,比如工作满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这3个月就是死的,除非你的工作年限发生了变化;而病假期则是“事实”期间,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算多少,是“弹性”的时间段,譬如你休了4个月的病假,医疗期只有3个月,病假期间仍然算是4个月。也就是说,医疗期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固定的法定期限,而病假期则是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事实上需要接受诊疗的事实期间。
当累计病休时间等于医疗期时则说明医疗期已经届满,譬如某员工医疗期为3个月,2008年3月1日开始休病假,如果连续请病假的话,6月1日医疗期届满。需要注意的是,这时是以自然月作为计算单位。如果是断续请病假的话,则累计的时间应该以30天/月来计算,9月1日前累计请病假的时间超过90天,就算医疗期已经届满了。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0年以上 24个月
而上海市《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中则规定,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这两者有明显的差异,前者是劳动部的规定,属于部门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后者是上海市ZF的规定,属于地方ZF规章,仅适用于上海市。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上海市主要参照上海市的规定执行。
综上,医疗期计算的基本步骤为:1、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长短;2、根据医疗期长短确定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如3个月医疗期则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为6个月;3、在前一步骤确定的计算周期内确定累计病休时间。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对于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四、医疗期与病假期的关系?
注:(1)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2)下列情形中关于医疗期的约定长于上述规定的,从其约定:A.集体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B.劳动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C.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特别规定的。
二、医疗期的期限多长?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如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表2:上海市规定的职工医疗期一览表(2002年5月1日后)!
本单位工作年限 应给予的医疗期)月
满2年不满3年 5个月
满3年不满4年 6个月
…… ……(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表1:劳动部规定的职工医疗期一览表
总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应给予的医疗期-
《劳动合同法》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主要有第40条和第42条的规定,主要是明确企业对医疗期内的员工不得进行非过错性解除(该法第40条)和经济性裁员(该法第41条)。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该法第42条则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员工在医疗期内和休病假期间享受哪些权益?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期的权益主要表现为:(1)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2条;(2)劳动合同未到期,但病假已超过医疗期的,企业可以进行非过错性解除,但应当履行提前30天提前通知的义务或支付代通知金,另外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6条;(3)劳动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合同期限顺延到医疗期届满为止;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5条等;(4)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人力资源管理操作实务中,患病员工管理和辞退是一项非常棘手的工作。一方面,劳动法对患病员工进行了特别的保护,就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等方面进行了特别规定;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关于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方面的规定又并不统一,或制定年代相对久远,难以适应当前劳动人事管理的需要。那么,如何掌握病假员工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在不违反法规政策规定和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的前提下,合理进行病假员工管理以避免用工成本的不必要增加,就成了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非常紧迫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患病员工的工资管理及辞退管理,已经是劳动人事管理非常热点的领域。
三、医疗期如何计算?
在实务中,员工如果连续休医疗期,则连续计算医疗期直至期满,自然不会存在问题。但更多的时候,员工断断续续会产生一些病假,此种情形应如何计算医疗期呢?如果间断休医疗期,则可累计计算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一、什么叫做医疗期?医疗期内是否绝对不能解除?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实这一定义并不完整,这里的不得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做限制的。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即是说,医疗期即是对患病的劳动者进行一定时期的解雇保护的期间,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不因伤病接受治疗导致失去工作。
对于虚假病假,很多企业HR都比较头疼,但对于员工提交的病假单,又不知如何核实和处理,对员工的此种行为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存在忧虑。实际上,虚假病假可以从两个方面来预防和处理:其一,严格病假申请的流程,必须提交适格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单,并填写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让员工附注医生的姓名和联络方式,同时病假申请单上面还载有员工声明:“如果病假申请是虚假的或故意夸大的,在公司均被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公司可以进行相应的惩戒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其二,对于虚假病假,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要明确,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纪情形,并对情节严重、假期天数较长的情形,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当员工申请病假存在虚假或欺诈行为的,企业可以依据这些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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