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xx省有关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当履行的责任,以及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实行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教育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做到实事求是,权责明确,常抓不懈。
第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由学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落实工作。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七条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制订工作计划,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工作落实;(二)领导和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法规制度,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三)贯彻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组织对学校和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运行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切实提高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六)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防止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七)加强党风、政风、学风建设,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八)领导并支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1.发现违法违纪案件三日内上报,重大案件24小时内报公司纪监审工作部。
1.发生案件不按规定上报的,每件扣3-5分;
2.发生违法犯罪案件隐瞒不报的,每件扣5-10分。
10
2.认真查处案件和剖析。
1.压案不查每件扣10分;
2.案件查处不力每件扣5分;
3.对本支部(项目部)发生的案件未认真剖析,未采取防范措施扣3分。
3.支部班子成员未按规定进行述廉与从业承诺,每少1人扣2分。
3.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1.未按计划完善管理制度,每项扣2分;
2.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扣2-3分。
四、严格监督制度执行,强化程序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
(20分)
1、深化 “反嫌疑腐败”,建立“反违章”长效机制,按要求积极开展“小金库”清理工作。
2.未向纪监审工作部汇报扣5分。
六、加强监审成果应用与廉政建设信息交流
(10分)
1.各种资料、报表上报及时。
未及时上报纪监审工作部要求报送的材料、报表一次扣1分。
10
2.认真落实监察审计意见与建议。
未认真落实监察审计意见一次扣2-5分。
1.本细则每半年考核一次,各支部于6月下旬、11月下旬进行自查打分,并将自查情况报纪监审工作部。
3.认真执行投诉举报制度,按规定严格处罚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发生影响和损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
1.投诉举报查处率100%,每少查一件扣3分;
2.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查处不力、责任人未受到责任追究的,每件扣2分;
3.发生影响和损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扣5-10分。
4.认真及时处理听众反映问题。
1.群众反映问题没有及时处理的,扣3分;
2024年廉政建设责任制定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廉政建设责任制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____(纪检组)及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根据《中国____章程》、《中国_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____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____‟____号,以下简称《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应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遵循“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____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领导班子____责任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或不当决策提出明确____意见而未被采纳的,可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或不当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应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党组)、____(纪检组)及领导干部。
党支部、各部门内设机关党委和机关____及其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第二章责任追究情形第五条党委(党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1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不传达、不部署、不检查落实的;(二)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检查考核、专项治理等工作,不主动配合,不认真自查,对存在问题不积极整改,被动应付的;(三)对上级领导机关批办、批转的违纪违法案件或信访问题应付、拖延,使案件和问题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的。
第六条党委(党组)职责范围内____涣散、纪律松弛、“四风”(____、____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造成____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二)对辖区内____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等现象,放任、纵容,不抓不管的;(三)发生严重后果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不上报不查处的。
公司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公司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公司党总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指导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总支工作和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自身建设,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的团结协调。
全体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按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发挥总经理、部门经理“一岗双职”的作用,确定总经理、部门经理一把手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四、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党总支每季对公司队伍状况进行分析,及时了解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
进行检查。
结合公司工作的特点,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和纪律来约束行为规范。
五、坚持政治学习和谈心制度,采取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党风廉政规定和法律法规,注意学习效果。
各级领导要通过谈心家访,及时发现和掌握企业职工思想状况,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凝聚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二、考核标准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分)(1)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得5分。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制,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相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并狠抓了工作落实的得5分。
(3)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各项划定办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年内党员干部无任何违背党的纪律行为的得5分。
(4)自觉与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织在头脑上、政治上坚持一致,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号召、决意坚决照办。
XXX及院党组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得5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1)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4分。
(2)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党员的得4分。
1(3)单位负责人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得4分。
(4)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具体研究的得4分。
3.严格执行《廉政原则》和XXX"四条禁令"及《竹溪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得4分。
(1)严格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得5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为配偶、子女、亲属提供方便的得5分(3)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得5分。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上海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以下简称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本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领导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六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四)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责任相一致的原则;(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六)依靠群众,接受监督的原则;(七)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七条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书记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对政府序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纪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推动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确保公司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现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依靠广大员工支持和参与,党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我公司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党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司,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领导集体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第五条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状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确立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做到年初有布臵、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公司业务、管理等各方面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四)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事前防范、事中检查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六)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及时研究处理违法违纪案件。
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则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则为全面落实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以及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原则1.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体系。
按照管事与管人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切实做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
2.完善工作措施,严格检查考核。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登记备案制度,使工作过程有记录可追溯,考核检查有依据。
3.建立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领导干部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其责任大小,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局党组书记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向市委、市政府负责。
党组成员向党组负责,与党组书记签订责任书。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并签订责任书。
各单位副职领导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责任清单(一)局党组书记责任1、履行领导责任。
全面负责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题研究、分解任务,抓好督促落实。
3、加强教育监管。
督促党组成员、县级干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职尽责。
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党组成员、县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汇报,了解掌握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4、发挥表率作用。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要求,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表率;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5、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省委、省政府《江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赣发…2013‟6号)及市委、市政府《宜春市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宜发…2013‟11号)的实施细则》,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组织、人大组织、行政机关、政协组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干部作风转变。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范围和内容第六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工)委(组)、总支、支部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循以下原则: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及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副总师,**机关部门正副职领导。
第二章责任主体、范围与内容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当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
本《实施细则》第四条所列人员为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与党委、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管辖和分管范围一致;责任内容既体现上级和本级反腐倡廉要求,又体现单位和岗位业务特点,使责任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党政领导班子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其基本责任为:(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本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制定运行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二)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党委(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分析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研究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有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党政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四)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五)抓好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国务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的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六)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厂区工委,各厂(公司、部室)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因企业改制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与要求,现将**党发[1999]7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广泛学习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五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
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方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的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权责一致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调整**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集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任办公室主任。
三、责任(一)集团公司党委责任1、对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和重在落实的要求,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按时将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专题向省、市、国资委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2、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的要求,制定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提出具体措施;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配套制度,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组织安排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业情况和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情况的考核,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保证总公司和公司组织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奖励与惩处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本办法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相关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要加强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公司已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第六条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钱少华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马金星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企业文化部与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组成。
纪委书记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公司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部长王东晓担任。
第三章责任范围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八条公司领导班子正职,是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的要求,明确各级党委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加强全集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依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1-领导责任,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集团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为集团公司党政主管领导,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纪委,其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担任。
集团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各直管项目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更好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依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项目分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分部党委书记任组长,分部经理、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综合部、财务部、保障部、计划部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督促检查公司所属单位、各级党委和领导人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有关工作事宜。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六条分部党委书记对本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并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项目分部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分部领导班子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党委及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统一领导本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分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领导对公司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对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及项目中层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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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赤高速公路七合同项目部
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政责任,根据《河北省交通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主要责任范围
1、项目部廉政责任:把廉政建设纳入项目部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执行廉政合同和廉政责任书,监督各施工单位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和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廉政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廉政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各项规定,坚持大宗物资、材料招标采购;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敞开信访渠道,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履行廉政合同,加强对项目办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变更、追加、申报、审批程序进行设计变更,保证建设资金安全使用。
2、项目部书记廉政责任:研究制定项目部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项目部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负责对《廉政合同》的履行和《工程廉政目标责任制》的签约、履行的督促检查;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廉政
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督促其纠正;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规定,廉洁自律。
3、项目部副书记廉政责任:按照项目部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做好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对分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有廉政教育监督的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的苗头性问题应及时谈话提醒,促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项目部书记汇报;对《廉政合同》的履行和《工程廉政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负有协助项目部书记督促检查的责任;对同级班子成员负有监督的责任,发现问题不隐瞒,不迁就;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规定,廉洁自律。
4、项目部总工廉政责任:对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负有廉政教育的责任;对项目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等工作方面的廉政建设负责;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规定,廉洁自律。
5、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廉政责任:严格按规定控制项目部接待费用、办公费用,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落实分解科室廉政目标任务;遵守财务制度,加强采购、保管、使用程序,不得侵占公共财物;对项目办车辆使用、保养等负相关责任。
6、项目办工程部廉政责任:对科室人员负有廉政教育和管理的职责;对项目变更设计、计量支付负有具体工作责
任和廉政监督责任,监督施工单位不准利用设计变更和计量支付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
7、项目部协调部廉政责任:对科室人员负有廉政教育和监督的责任;对项目征地协调负有监督责任,对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有监督职责。
8、项目经理廉政责任:对《工程廉政合同》和本部廉政责任制的签订、履行、落实负主要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廉政制度,加强对工程人员的廉政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等行为;自觉接受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遵守业主单位各项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规定,廉洁自律。
二、责任考核
1、项目部廉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对项目部各部门、工作人员和各施工单位的廉政责任考核,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2、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照处党委对领导干部廉政考核的办法进行,对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处党委廉政考核有关办法进行。
3、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将作为项目办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并记入廉政档案,上报交通部门作为该单位信誉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4、项目部党支部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年写出专题报告向党委、纪委报告,并通过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
6、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遇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
属于领导班子的重大事项由主要负责人报告,属于领导干部个人的重大事项由个人报告。
报告一般应在事发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属于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由党委处理,属于科级以下干部的由项目办党支部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督促落实,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纪委备案。
7、监督检查。
项目部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各工区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必要时要邀请派驻纪检组、廉政义务监督员等参加,检查采取听汇报、察看资料、民主测评、量化评分、个别走访及群众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民主测评
年终在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对项目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的测评由处党委统一组织,对项目经理部的测评按其上级单位安排各自组织,将测评结果上报项目部。
测评按100分计算,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
格、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合格,60至74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测评结果由项目部保留,对于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追踪调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测评成绩也将作为党委年终廉政考核的参考依据。
四、廉政报告
项目部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要将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政务公开情况、落实上级廉政要求的情况向处党委报告。
领导班子的报告,必须经集体讨论后上报;成员个人的报告,由党支部审核并签注意见后上报,涉及个人隐私和需要保密的,可不经单位组织审核直接上报。
报告采用书面形式,一年一次,12月底前上报,日常事件和问题,可随时报告。
党委对报告进行答复或批示的,项目部按答复意见进行落实,
五、责任追究
1、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者,应进行责任追究,情节轻微者,由项目部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写出检查,取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报请党委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处行政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违法者由上级单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有以下严重情节者报请党委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1)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较为严重者建议党委给予负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工作人员或施工监理单位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报请党委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3)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建议党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4)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建议党委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对身边的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报请党委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
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所管辖部门或工作领域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改变者,建议党委进行组织调整。
(7)不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较多,反映较大,建议党委给予党纪处分,并调整岗位。
(8)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违反材料招标采购规定和变更设计程序,建议党委给予警告或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与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
4、实施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的规定办理。
六、组织领导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与工程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以权定责、以责制权、权责一致、赏罚分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办”,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互相促进,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5、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党内外、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