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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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模板】

市自然资源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模板】

XX市自然资源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条为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增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透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根据《X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厅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制度》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然资源工作新闻发言人是局授权的代言人,由局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为新闻发言人,负责局宣传工作的部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新闻发言人助理。

根据工作需要,局设立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第三条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是:(一)依照法律法规,做好日常新闻宣传工作。

(二)负责确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和宣传报道的基调。

(三)制定新闻发布方案,主持新闻发布。

(四)向新闻媒体发布可公开传播的新闻信息,并接受记者的采访或提问。

(五)审阅签批对外发布的新闻稿件。

新闻助理协助新闻发言人收集、研判相关舆情,做好媒体联络工作,为记者采访提供方便和服务。

在新闻言人不在的时候,代行使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第四条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组织局新闻发布,起草、审核有关新闻发布材料和新闻发布通稿;起草、准备各种对外答复口径,统一答复新闻媒体的有关咨询;密切关注和分析舆情,及时向局领导提出新闻发布意见,策划、组织新闻发布,积极、主动地引导舆论;负责与新闻媒体的互通情况等联系工作;研究、答复下级自然资源部门就新闻发布工作向市局请示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新闻发布分为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可现场发布也可稿件发布。

新闻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出面发布新闻,并根据需要,简要回答记者提问;也可根据发布内容,召开记者招待会;或以新闻发言人名义发布新闻通稿。

第六条新闻发言人发布自然资源新闻的主要内容:(一)重大自然资源工作情况;(二)重大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情况;(三)重大涉及自然资源案例;(四)其他需要向媒体发布的重大自然资源新闻。

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局和公众的沟通,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密切我局同群众的联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通报重大决策、发布重要信息、报道紧急重大突发情况,解释我局相关服务政策,回应市民关注的有关问题,建立阳光政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闻发言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新闻发言人在局党组(班子)成员中确定,代表行政首长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三条新闻发言人的基本条件。

形象端正、举止得体、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司法行政业务水平高,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公关能力。

第四条新闻发言人应坚持的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党组、政府的工作大局,有利于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及社会稳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布有价值的新闻;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新闻发布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并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

第五条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和公众发布的信息的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新闻发布会;二是新闻招待会;三是新闻通气会。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市发布重要的司法行政信息,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第六条新闻发言人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发布新闻、接受采访方式,发布信息、讲解政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规范新闻报道,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把重要信息在“第一时间”传达给社会公众,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新闻发言工作的进展情况,搜集、反馈新闻发言的社会效应。

第七条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座谈会,接受新闻媒体记者常规性采访,向媒体公布事关中心或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有关信息;负责协调、组织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审定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向新闻媒体通报可对外公布的信息,审阅和送审新闻稿件,审定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工作方案,安排和接受记者的采访。

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方案

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方案

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信息的沟通和发布,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树立和维护良好的品牌形象,共同维护行业形象,现就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新闻发言人组织机构
建立新闻发言人联络员机制,新闻发言人可根据具体事项在分行指定联络员协助工作。

联络员必须完成新闻发言人委托的事务性工作。

二、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责
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阅和向总行送审新闻稿件,做好来访记者的接待,接受记者采访,组织好分行的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制订新闻应急方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新闻发布程序,及时提出新闻处置方案或建议,确定是否对外公布或通过何种方式对外公布,把握新闻发布主导权。

三、新闻发言人工作原则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严守国家秘密,发布的内容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信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围绕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分行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发布内容须客观准确、公正严肃,具有全局性、权威性、公开性、新
闻性和导向性。

四、新闻发布形式
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或其它形式。

新闻部发言人管理制度范本

新闻部发言人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新闻部发言人队伍建设,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提高新闻发布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舆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发言人,包括部门领导、部门主管、业务骨干等。

三、职责与权限1. 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新闻素材,确保新闻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3)根据领导指示,拟定新闻发布稿,并按照规定流程报送审批。

(4)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确保新闻发布会的顺利进行。

(5)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媒体反馈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 权限(1)对新闻发布素材有审核权。

(2)对新闻发布稿有修改、完善权。

(3)对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有决定权。

四、选拔与培训1. 选拔(1)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本部门业务,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2. 培训(1)定期组织新闻发言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邀请业内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拓宽新闻发言人的知识面。

(3)开展新闻发布实战演练,提高新闻发言人的应变能力。

五、新闻发布流程1. 新闻素材收集:发言人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新闻素材,确保素材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2. 新闻发布稿撰写:发言人根据新闻素材,拟定新闻发布稿,并按照规定流程报送审批。

3. 新闻发布稿审核:领导对新闻发布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4. 新闻发布:发言人按照领导指示,组织新闻发布,确保新闻发布会的顺利进行。

5. 新闻反馈:发言人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媒体反馈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六、奖惩1. 对表现突出的新闻发言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新闻发言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新闻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由新闻部负责解释。

【城管制度】区城管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城管制度】区城管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城管制度】区城管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区城管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需要,是政府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的手段,也是政府机关主动沟通媒体,加强舆论引导的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宣传部和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

新闻发言人代表局机关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政府机关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

第三条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局系统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

(二)局系统发生的重大事项事实情况和处置措施等。

(三)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态度及处理意见。

(四)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五)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第四条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二)新闻通气会;(三)记者招待会;(四)通过网站发布新闻;(五)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六)向新闻媒体发表谈话和接受记者采访。

第五条新闻采集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途径,使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化。

(一)系统内重大、重要事项事件的政务信息采集与报送,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收集报送至局办公室和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突发性重大事件报道的信息采集,由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

(三)日常例行的新闻信息发布的选题与采集,由新闻发言人负责。

第六条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一)例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由新闻发言人编制计划与内容,报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由新闻发言人编制计划与内容,经局长批准后实施。

(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由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由涉及事项业务股室或单位提出意见,根据局主要领导批示进行。

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xx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新闻发言人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xx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负责人为xx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新闻发言人,局办公室设立1名兼职新闻宣传联络员,负责新闻发言人与归口管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处理实务性工作。

第二条新闻发言人要求具备相当的政治和理论素养,熟悉大政方针,了解本市、本单位工作动态和业务,具有相当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保密观念强、了解保密法规规定。

第三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副局长xxx同志为科技方面的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xxx同志为信息产业、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xxx同志为工业、节能减排方面的新闻发言人,副局长xxx同志兼任新闻宣传联络员,负责归口管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及有关实务性工作。

第四条新闻发言人的基本权利是:(一) 阅读、了解上级和本单位重要文件(二) 参加本单位重要工作会议(三) 在获得局主管领导授权后对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四) 就不同意见向新闻媒体提出交涉(五) 审核新闻媒体发表前的稿件(六) 礼貌婉拒媒体对涉秘和内部事项的采访第五条新闻发言人及新闻联络员的主管义务是:(一) 登记报告新闻采访情况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填写《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登记表》,将采访登记表和发表内容复制件整理交办公室存档。

(二)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如遇难以把握的口径应请示局主管领导或上级管理部门咨询。

(三) 拓宽知识面,掌握接受新闻记者采访的技巧,处理好公开发布与科技保密等关系。

(四) 新闻发布首先应征得局主管领导同意,经局主管领导审查或批准后发布。

第六条新闻实行统一发布归口管理制度。

为规范对外提供新闻信息工作,新闻实行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制度,未经归口管理部门或局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均不得对外发布信息。

第七条新闻发言人实行分口负责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局的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本局新闻发布工作,为本局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局新闻发言人为本局局长。

第二条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本局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本局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宣传的局长担任,代表本局对外发布新闻。

第四条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1、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2、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3、主持新闻发布会;4、代表本局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第五条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本局总经办(新闻中心)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六条总经办的主要职责:1、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2、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3、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4、当本局内外部发生公关危机时,组建危机紧急处理小组;5、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6、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7、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8、完成本局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1、提供专业背景资料,协助总经办起草新闻发言稿;2、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3、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专业技术资料;4、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针对不同的危机类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关危机、内部危机)编制危机应急预案;5、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部门(专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第八条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1、重要节点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公布和新闻讲话人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动工作,成立健崭新闻公布渠道,改良和规范新闻公布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力度,提升安全生产舆论指引能力,确实保护人民民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成立起切近民众的有效交流渠道,为促使全市安全生产看管事业发展、保护社会稳固创造优秀的舆论环境,特拟订本制度。

第一条新闻讲话人的建立新闻讲话人由局党组指定,代表市安监局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布新闻。

法例信息处负责人为新闻讲话人助理。

依据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能够公布重要新闻;受新闻讲话人拜托,分管安全生产有关业务工作的领导或有关业务处室(支队)负责人能够公布有关新闻。

第二条新闻讲话人的职责(一)以本局名义公布新闻的,由局法例信息处兼顾并详细包办新闻公布的组织协调工作,详细公布内容依据职责分工由有关业务处室和督查支队供给。

(二)有关业务处室和督查支队的职责:对波及本处室(支队)业务范围的社会舆情和热门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回应建议;对突发性安全生产舆论,实时正确提出对外公布的威望信息;在一致组织安排下参加新闻公布、接受记者采访等。

第三条新闻公布的主要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督查管理法律法例、目标政策解读与贯彻落真相况;公布本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技术标准;介绍安全生产看管改革与发展有关政策、重要力措以及履行状况;通告安全生产看管要点工作的最新进展,公布安全生产看管重要活动,如专项整顿、业务会议等信息;实时公布突发安全生产事件有关信息;针对安全生产舆情动向,合时公布威望信息,澄清事实;公布其余需要向民众介绍的安全生产看管政务信息和有关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及处理信息等。

第四条新闻公布主要形式(一)新闻公布会。

新闻公布会依据需要,报经市政府新闻办同意后召开;公布安全生产重要事件、重要活动、要点项目等。

(二)新闻通气会。

新闻通气会不按期召开;通告本局一段期间的工作计划或各处室(支队)重要活动等信息,并就新闻媒体关注的问题介绍有关状况,交流有关信息。

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树立机关公开透明、依法办事、积极向上的公众形象,规范重大新闻、重要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保证重大新闻、重要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促进机关与社会、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好互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盐业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和职责第二条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我局新闻发言人由副局长李炳奎担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三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我局的新闻发布工作。

(一)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

(二)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

(三)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代表我局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四)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

第三章新闻发布工作的机制第四条领导体制。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局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协调机制。

局办公室作为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协调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

第六条危机处理参与机制。

当发生重大的、需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各有关推进办、科(部、室)要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应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全过程,以利于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和发布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第八条新闻发布的方式:(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记者来访、发布新闻通稿、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等。

(二)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

(三)向新闻界发表声明、谈话、署名文章。

(四)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五)通过党政网等内部媒体发布新闻信息。

第九条新闻发布的内容:(一)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

(二)重大阶段性成果及典型经验。

(三)盐业的政策、实施过程、结果等。

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渠道,改进和规范新闻发布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立起贴近群众的有效沟通渠道,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新闻发言人的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指定,代表市安监局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发布新闻。

法规信息处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助理。

根据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可以发布重要新闻;受新闻发言人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的领导或相关业务处室(支队)负责人可以发布有关新闻。

第二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一)以本局名义发布新闻的,由局法规信息处统筹并具体承办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发布内容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关业务处室和监察支队提供。

(二)相关业务处室和监察支队的职责:对涉及本处室(支队)业务范围的社会舆情和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回应意见;对突发性安全生产舆论,及时准确提出对外发布的权威信息;在统一组织安排下参加新闻发布、接受记者采访等。

第三条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解读与贯彻落实情况;发布本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技术标准;介绍安全生产监管改革与发展相关政策、重大举措以及执行情况;通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的最新进展,发布安全生产监管重大活动,如专项整治、业务会议等信息;及时发布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相关信息;针对安全生产舆情动向,适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发布其他需要向公众介绍的安全生产监管政务信息和相关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及处置信息等。

第四条新闻发布主要形式(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根据需要,报经市政府新闻办批准后召开;发布安全生产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点项目等。

(二)新闻通气会。

新闻通气会不定期召开;通报本局一段时期的工作计划或各处室(支队)重要活动等信息,并就新闻媒体关注的问题介绍有关情况,沟通相关信息。

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为树立公开、高效、务实和责任的政府形象,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媒体和公众能够通过权威、公开的渠道获取新闻信息,有效地引导舆论,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工作动态,塑造行政机关新形象。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新闻发言人代表局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可公开传播的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和内容(一)根据工作实际召开新闻发布会。

主要是对我局工作有关情况及社会关注的事项进行发布和说明,主要内容为:1、县域内科技创新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2、我局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需要对外介绍的情况;3、针对外界对我局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澄清的情况;4、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其他需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5.其它需要及时宣传的重大事项。

新闻发布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的工作方针,深入宣传省、市、县关于科技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贺兰县科技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

发布的内容要与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一致。

三、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局新闻发布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新闻采集及报送途径重大事项、重要事件的信息采集与报送,由各对口业务科室负责。

五、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一)一般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局办公室编制计划与内容,报局领导批准。

(二)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决策的发布,根据局领导班子会议决议进行。

六、工作要求(一)规范新闻发布方式。

重大决策、全局性情况介绍等由局主要领导进行发布;综合性的信息,由局综合办主任进行发布;专项性的信息由各队站室负责人进行发布。

各科室要按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的要求,将需要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事项等及时报局办公室,经审批后发布。

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工作,切实增强药品监管工作透明度,规范对外新闻发布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自治区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闻发言人,是指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负责代表本局对外发布新闻信息的人员,一般由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局领导担任。

根据需要可设置新闻发言人助理,新闻发言人助理由新闻宣传负责人担任。

第二章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通报重点工作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第三章新闻发布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问答口径;主持新闻发布会;代表本局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五条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负责新闻发布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机关各处、直属单位配合。

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在新闻发言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申报、会务、信息收集等相关工作,并负责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了解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映等。

第六条本局新闻信息原则上由新闻发言人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受新闻发言人委托,本局有关处负责人可以发布有关新闻。

第七条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一)药品监管部门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二)药品监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三)药品监管部门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药品方面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五)药品监管部门查处的涉及药品安全的重大典型案件;(六)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药品监管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XX息,释疑解惑;(七)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等方面内容以及需要对外发布的其他事项。

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正确引导舆论,根据州委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通知》(州办[200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建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新闻发布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新闻规律,在全州质监系统逐步建立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及时、主动、准确、地发布新闻,树立我局对内、对外的良好形象,为振兴湘西州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的组织领导,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长,负责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重要新闻的对外发布工作;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分管综合新闻发布;各科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新闻采访发布。

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三、发布内容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的新闻发布。

2、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各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新闻发布。

3、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的新闻发布。

4、管理和指导全州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拟订提高本州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省局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与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省局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新闻发布。

XXXXXX局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方案

XXXXXX局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方案

XXXXXX局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方案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建立权威性、规范性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准确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措施,宣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重大工作的进展和成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局实际,就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在全县逐步建立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和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制度,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加快XXX城乡XXX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的设置XXXXXX局新闻发言人由副局长王静同志担任。

三、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围绕城乡XXX管理有效地开展工作。

(一)协助配合县委、政府的新闻发言人机构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为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

根据政府授权,积极参与与相关关的新闻发布会。

(二)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事件现场新闻报道工作。

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等。

(三)负责新闻材料准备、信息传递、联络沟通等工作。

四、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1.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

2.本局组织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筹备、进展和成效。

3.媒体和公众普遍关注,涉及本局组织的突发事件、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需要对新闻媒体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的事项。

4.本局组织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五、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1.召开新闻发布会。

根据发布内容的需要,主动设置议题,有针对性地新闻发布会。

2.举行新闻通报会。

对影响较大的事项和活动,局新闻发言人可以举办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有关情况。

3.提供书面采访。

根据媒体对涉及本局的信息需求和特定的工作环境,以及可供发布的信息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向新闻媒体提供书面采访稿。

文广新局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

文广新局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

文广新局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根据市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设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如下。

一、局党委新闻发言人由局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

二、局党委新闻发言人的职责:1、代表局党委和局属各单位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党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党内决策与社会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

2、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统筹并做好本单位新闻发布相关事务;积极做好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接待和接受采访等相关服务;收集新闻媒体、公众关于本地本单位的重要舆情信息,加强分析和研判,主动做好回应和舆论引导;做好新闻发布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局党委新闻发言人的素质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政治观察力、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精通党务工作,善于与媒体沟通,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与时俱进,熟悉互联网知识,掌握一般互联网技术;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气质;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四、局党委新闻发布的内容与形式1、党委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党委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要会议;党委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态度及处理意见;党委所属各单位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对新闻媒体不实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其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信息。

2、党委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有: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背景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互联网访谈、接受媒体专访、答复电话问询、发布新闻通稿等。

党委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新闻性强、内容简短、主题集中、体现互动。

五、党委新闻发布的管理1、局党委新闻发言人在局党委领导下,围绕局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同时负责指导、协调本级党委所辖下一级党委(党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2、局党委新闻发布主题和内容,由局党办根据局党委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局有关部门申报,也可由新闻单位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最后由局党办汇总提出建议,报局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做好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医疗卫生单位新闻危机管理,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纠纷的舆-论引导能力,增强与服务对象、患者、患者家属、媒体及社会各界的沟通,使医疗卫生单位的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及其收费等置身于社会公众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之下,有效维护并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的对外形象,我局特制定医疗卫生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请认真参照执行。

一、新闻宣传团队组建与职责(一)成立新闻发布办公室全市各区(市)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应成立新闻发布办公室(简称新闻办)。

新闻办是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团队,可独立设置,也可挂靠在单位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和政宣处。

新闻办主任由单位新闻发言人担任,副主任由挂靠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新闻发言人助理、新闻联络员、网管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临床专家等组成。

(二)确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应优选1—2名能掌握新闻宣传政策、卫生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并经过特别培训,能从容、游刃有余地面对媒体、把握媒体价值观的院级领导,代表组织发布新闻信息或澄清事实真-相。

要为新闻发言人配备工作团队。

(三)新闻办工作职责1.负责对本单位日常新闻宣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及医疗纠纷的新闻发布工作的策划、审核和实施;负责网络媒体的策划宣传、监管和舆-论引导。

2、根据危机事件的种类、级别制定危机处理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包括确定危机发布主体和原则、处理时机和渠道、确定管理团队的职责,针对不同的情况预先提出发布的具体措施;负责舆情的日常监测、诊断、评价和预警及相关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工作。

3、负责新闻宣传、审核以及与上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联系工作。

建立新闻线索报送途径和审核制度,所有新闻发布一律由新闻办统一协调安排,任何科室和个人在接受媒体采访前或发稿前须详细告知新闻办媒体采访意图等,新闻办负责把握、策划、准备和陪同,确保单位新闻宣传的管理统一、口径统一、信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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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新闻发布工作,增强海事工作和社会舆情的良性互动,展示xx局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交通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发布工作应当遵循时效性、新闻性、真实性、权威性、准确性、策略性、开放性的原则。

第三条xx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管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局宣传处为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机构。

由新闻发言人任办公室主任,宣传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助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新闻发言人联络员组成。

第四条xx局新闻发言人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设置A、B角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名单附后)
第五条新闻发言人可根据海事监管、服务等新闻发布
内容的需要,邀请或指定局相关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助理,宣传处选派有关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联络员。

新闻发言人A、B角均不能履行新闻发布职责时,由新闻发言人助理履行新闻发言人职责。

第六条新闻发言人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并组织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方案准备。

必要时,应实施主流新闻媒体发稿审核措施。

第七条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新闻发布口径,审核新闻发布会相关的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会议,指导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二)通过定期、不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通报我局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安排及重大海事搜救行动等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或应公开发布的信息,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并根据需要以局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向媒体发表谈话或发布信息。

(三)通过各种途径发现有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可
以向上级新闻报道主管机关报告、向新闻媒体反映、向主流媒体发新闻通稿、召开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发布准确的新闻信息予以澄清。

第八条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应当组织好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的主题、口径、内容和形式,配合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资料和新闻通稿的准备工作。

对新闻媒体关注的重大问题,作出正式、规范的发布内容准备,配合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或发表谈话,做好联络和沟通工作。

第九条新闻发言人联络员负责与上级新闻报道主管部门、各新闻媒体、局相关业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的联络工作,沟通、协调新闻发布的准备工作,负责向政府门户网络、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及时发布新闻通稿,及时更新新闻媒体人员资料,收集评估新闻发布效果等。

第十条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新闻发布内容的要求,接受新闻发言人的邀请或指定,承担新闻发言人助理工作。

局相关业务部门应当按照新闻发言人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要准确、及时、全面
地向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提供所需的各类业务工作信息及数据书面材料,提供法律、法规的技术支持,并负责提供相关的图片、声像和网络资料。

第十一条新闻发布内容的审定
新闻发布的内容,由新闻发布的相关部门提交,经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按规定要求汇总上报,并根据新闻发布内容按下列要求提交审批:
(一)一般新闻信息,由分管局领导审定批准;
(二)重大新闻信息,由局长审定批准。

第十二条新闻发布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按工作安排,一般每年举行四次;在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在重大或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的,应经局领导决定、批准后,由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组织相关的新闻媒体采访;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基层单位负责落实新闻发布会的相关资料、发布会场地及设施;新闻发言人联络员负责新闻报道统发稿传发、协助新闻媒体现场采访等相关协调工作。

(二)定期召开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会议,商定新闻发布主题和工作计划,策划新闻发布重大题材,讨论分析社会新闻舆论情况等相关事宜。

一般情况下由新闻发言人召集,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承办,各相关部门参加。

第十三条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新闻发布应急方案,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应急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对外宣传报道有序进行,并为新闻媒体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评估反馈。

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要及时搜集、追踪有关媒体的报道情况和社会舆情的动向分析,为新闻发布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改进建议。

(三)发现有对局的报道不符事实、有失偏颇或在公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及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事实、引导舆论,由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对外协调;有相关部门或单位不按新闻发布程序而发生上述情况的,由新闻发言人指示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追溯、督办,并提出相关建议或要求。

对新
闻媒体的建议、批评类新闻报道信息,由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组织督办、反馈,通报各相关部门或各相关基层单位并视情况要求给予答复或整改。

(四)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局新闻发言人名义擅自发布或提前透露相关新闻信息。

(五)对个别情况复杂、社会敏感性较强的重大或突发事件新闻报道,须经局领导同意,可由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统一组稿、发布;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须组织力量提供必要的报道素材、数据、图片、图像等资料。

必要时,应及时与上级新闻报道主管部门联系通报、请示和协调.
(六)局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安排,主动提出重大题材的新闻发布工作建议,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局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基层单位的日常新闻宣传报道按照《xx局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执行。

(八)海事调查处理信息发布按部海事局《关于统一海
事调查处理信息发布的通知》(海安全〔2006〕122号文)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新闻发布会视情况需要经费的,应由局相关业务部门与局宣传处协商具体事项和经费额度,由局宣传处以签报形式申请相关费用。

特殊情况下,可由局宣传处以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名义的签报形式申请费用。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不符合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
xx局新闻发言设置名单
一、局新闻发言人:
A角:副局长(兼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B角:副局长
二、新闻发言人助理:
视海事监管、服务等新闻发布内容的需要,邀请或指定局相关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新闻发言人联络员:
宣传处宣传干事
四、新闻发言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宣传处)
主任:局新闻发言人;
副主任:局宣传处负责人;
成员:新闻发言人助理(局相关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人)、新闻发言人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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