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二章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索赔的定义
索赔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 反合同或不履行义务而要求对方 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行为 。
索赔的原因
常见的索赔原因包括商品质量问 题、交货延迟、数量短缺、不符 合合同要求等。
索赔的处理流程
提出索赔
协商解决
受损方应向违约方提出书面索赔,说明索 赔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签署书面 协议并履行。
第三方仲裁
法院诉讼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申请第三方仲裁机构 进行仲裁。仲裁机构将根据事实和合同约 定进行裁决,并出具仲裁裁决书。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任何一方都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 定进行审判,并出具判决书。
索赔的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
在提出索赔前,应保留 相关证据,如合同、发 票、装箱单、检验报告
仲裁的定义
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或仲 裁员,由其做出裁决。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和终局性等特点。仲裁程序相对简单,裁决结 果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一般不公开,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声誉。
仲裁的程序和适用范围
仲裁的程序
仲裁程序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庭组成、审理、裁决和执 行等步骤。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并约定适用的仲裁规 则。
不可抗力的类型
常见的不可抗力类型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动荡、法律法规变化等。
不可抗力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影响
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无 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义务,造 成损失和风险。
应对措施
合同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作,采取积 极的应对措施,如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寻求替代解决方案等,以降低不可 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愈发频繁和复杂。
在这个过程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这四个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影响着贸易的顺利进行,还关系到各方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
一、检验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货物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重要环节。
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检验机构等内容。
检验的时间可以在货物装船前、装船时或者卸货后进行。
装船前检验有助于买方及时发现货物存在的问题,避免货物装船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装船时检验则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状态良好。
卸货后检验则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行,这是买方对货物进行最终确认的重要时机。
检验的地点也有多种选择,比如在产地、装运港、目的港或者买方所在地等。
在产地检验,卖方相对更方便控制检验过程,但对于买方来说,可能存在对检验结果的信任问题。
在装运港检验,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方式,买卖双方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检验过程。
在目的港检验,对买方更为有利,因为他们可以在货物到达后直接进行检验,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提出索赔。
检验的方式包括抽样检验、全面检验等。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货物中抽取一部分进行检验,以推断整批货物的质量情况。
这种方式相对节省时间和成本,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风险。
全面检验则是对每一件货物进行检查,虽然结果更为准确,但成本较高,通常只在货物价值较高或者质量要求极为严格的情况下采用。
检验机构的选择也十分关键。
一般来说,检验机构可以是官方机构,如国家质检部门;也可以是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这些机构通常具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索赔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数量短缺、包装破损、交货延迟等。
当出现这些问题时,受损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责任方提出索赔。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国际贸易中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检验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检验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检验,买卖双方可以确保商品的质量、数量和合规性,从而减少贸易纠纷的发生。
具体来说,检验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商品质量:通过检验,可以确保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减少次品和不合格商品的流通。
2. 确保数量准确:通过检验,可以核实商品的数量,防止合同中数量的不一致或误差。
3. 合规性检查:检验可以确保商品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律法规要求,如包装标识、产品认证等。
4. 促进国际公平贸易:通过检验,可以减少不合理贸易壁垒和不公平竞争,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贸易中的索赔流程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可能会发生纠纷,其中索赔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索赔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货物检验与确认:一旦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数量差异,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要求对货物进行检验。
双方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
2. 索赔通知:买方需在合理时间内向卖方提出索赔请求,通常以书面形式发送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具体内容、索赔金额、索赔的理由和证据等信息。
3. 卖方回应与谈判:卖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尽快回应,并与买方协商解决方案。
双方可以就索赔金额、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谈判。
4. 争议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在谈判中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一般情况下,国际贸易合同中会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
三、不可抗力事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外部因素的干扰,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的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对国际贸易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1. 合同解除或变更: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协商修改合同条款,以适应新的情况。
2. 责任免除: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根据国际贸易法规的规定,受影响的一方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会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商品检验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重要性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检验是交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双方进行商品检验能够确保质量和数量的一致性,并防止交易中的纠纷和损失。
商品检验的目的是确认商品的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从而确保双方的权益。
二、商品检验的程序和事项1. 商品检验的程序商品检验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委托检验:买卖双方约定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商品检验。
双方应协商选择公正、权威的检验机构,并明确检验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信息,并根据检验结果做出明确的结论。
检验报告的提交:买方和卖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收到检验报告。
双方应认真核实报告内容,如有异议可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
2. 商品检验的事项商品检验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商品检验应基于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检验时应准确记录和测量相关数据,避免主观判断和误差。
检验应覆盖到所有的商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包装等方面。
双方应明确约定检验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双方,并明确结论和相关责任。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仲裁解决。
三、商品索赔的原因和程序1. 商品索赔的原因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索赔是指买方因商品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问题而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和赔偿的行为。
商品索赔的原因包括: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标准要求;商品数量与合同要求不符;商品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要求;商品交货延迟或未交货;其他侵犯买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商品索赔的程序商品索赔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通知索赔:买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并附上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通知内容应包括索赔的原因、金额以及相关要求。
卖方回复: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及时回复并进行调查。
如果卖方认可索赔事宜,应协商解决,并达成赔偿协议。
不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等环节,犹如构建起贸易大厦的坚实支柱,每一项都承载着重要的功能和意义。
它们不仅关系到贸易双方的权益保障,也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手中流转到买方手中时,检验成为了确认商品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手段。
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或者双方约定的检验方式,对商品进行细致的检测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在进行商品检验时,需要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等重要要素。
检验时间的选择至关重要,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比如,如果在货物尚未完全生产完成时就进行检验,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而如果检验时间拖延过久,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可能会给责任的判定带来困难。
检验地点的确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常见的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以及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等方式。
不同的检验地点选择,会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产生不同的影响。
检验标准则是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国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采用何种标准进行检验,以避免因为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争议。
检验方法的选择同样需要谨慎,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法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当商品检验结果表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索赔就成为了买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提出索赔时,买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相关的单据等,以证明货物存在问题以及由此给自身造成的损失。
索赔的金额和方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索赔金额应当合理,既包括直接损失,如货物的价值损失、修复费用等,也可能包括间接损失,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生产延误、市场机会丧失等。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是与合同履行相关的重要问题。
这些问题通常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和条款。
1. 检验:在国际贸易中,双方通常会约定一定的检验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符合合同规定。
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买方有权进行检验,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如果检验结果与合同要求不符,买方可以提出索赔或拒收货物。
2. 索赔:如果货物的质量或数量与合同要求不符,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
索赔的形式和程度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适用的法律。
索赔可能包括货物退换、价格调整或损失赔偿等。
3.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因不可预见的、不能避免的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发生,使得双方无法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可以是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动荡、劳工纠纷等。
在发生
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进行协商,并可以暂时或永久地中止或解除合同。
4. 仲裁: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双方通常会约定仲裁条款,以解决合同争议。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端解决方式,由一方或双方指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员进行裁决。
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一般来说,仲裁决定不能上诉。
仲裁的优势在于弹性、高效和机会公平。
,在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是处理合同纠纷和争议的重要方面。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条款,并在发生争议时按照协议的方式进行解决。
【课件】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12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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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举例
❖ 例1: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任何异议,必须于货物抵运目 的港30天内提出,并须提供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 验证书。如果货物已经加工,买方即丧失索赔权利。属于 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责任范围的索赔,卖方不予受理。索 赔期限一经约定,索赔就须在期限内提出,逾期则索赔无 效。
❖ 例2:“双方同意以装运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和数 量检验证书为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的一部分。买方有权对货物的 品质和数量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 如发现品质或数量与 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但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 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赔期限为货到目的港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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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索赔与理赔
2.1 索赔与理赔的含义
❖ 索赔与理赔含义 索赔(Claim) ,在进出口交易中,如果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 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根据合同或法律向违约方提出赔 偿的要求称为索赔。 理赔(Settlement) 则是指违约方受理该项要求的行为。
❖ 索赔一般有三种情况 买卖双方间的贸易索赔 运输索赔 投保人向保险人的保险索赔。
❖难点
第1节
商品检验
1.1 商品检验的意义
❖ 商检机构根据买卖合同中检验条款的规定检验后所出具的检验证 书,就成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处理索赔与理赔的重 要单据之一
❖1.2 商品检验的要件
❖ 1.出口商品检验的要件 ❖ 2.进口商品检验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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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检验的标准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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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医疗设备用微型轴承检验争议案
❖ 【案情简介】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也不可忽视。
在国际贸易的流程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是几个关键的环节,它们对于保障交易的公平、顺利进行以及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一、检验检验在国际贸易中是确保商品质量和符合合同约定的重要手段。
当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时,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检验机构等相关事宜。
检验的时间可以分为在装货前检验、在卸货后检验或者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进行检验。
装货前的检验有助于买方确认所购买的货物在发货时符合质量要求;卸货后的检验则能让买方在接收货物后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检验的地点也有多种选择。
可以在出口国的产地进行检验,这样卖方能够更好地掌控检验过程,但对于买方来说,可能存在对检验结果的信任问题。
在进口国的目的地进行检验则更有利于买方直接确认货物的质量,但可能会增加检验的成本和时间。
检验的方式包括抽样检验、全面检验等。
抽样检验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但存在一定的抽样风险;全面检验虽然能够更全面地检查货物,但成本较高,时间也较长。
选择权威、公正的检验机构对于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至关重要。
国际上有许多知名的检验机构,它们具备专业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报告。
二、索赔在国际贸易中,尽管各方都尽力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但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这时候就会涉及到索赔。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合同应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买方或卖方有权提出索赔,以及索赔的金额、期限和方式等。
如果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卖方未能按时交货,买方可能会提出索赔,要求卖方赔偿损失、更换货物或者降低价格等。
索赔的程序一般包括提出索赔申请、提供相关证据、与对方协商解决以及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等步骤。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国际贸易中的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中,商检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是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
商检索赔是指在货物交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外部力量,而仲裁是通过独立的仲裁机构解决贸易纠纷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这些主题并分析它们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一、商检索赔商检索赔是指在货物交付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的问题而引起的索赔行为。
商检索赔通常是由买卖双方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商检索赔的处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客户提出索赔申请:买方在发现问题后应尽快向卖方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货物照片、检验报告等。
2. 卖方核实索赔事实:卖方接到索赔申请后,需要核实货物质量问题是否属实,并有必要的话可以要求买方提供更多的证据。
3. 协商解决:在核实事实的基础上,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退货、换货或商定补偿等。
4. 仲裁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就索赔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外部力量。
这些力量通常是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原因引起的,超出了合同当事人的控制范围。
不可抗力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能导致交付延迟、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等问题。
根据国际贸易实践和相关法律,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合同当事人可以暂时或永久地解除合同的履行责任,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当一方主张不可抗力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所面临的不可抗力事件是真实存在且无法克服的。
此外,合同当事人也应该尽力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防范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
三、仲裁仲裁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方式,它通过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公正、高效的裁决。
相比于传统的诉讼程序,仲裁具有时间短、成本低、保密性高等优点。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一、引言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以及处理纠纷的方式对于确保贸易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涉及多个国家和多个法律体系,了解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相关内容显得尤为重要。
本讲义旨在介绍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的相关知识。
二、商品检验1. 检验目的商品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商品的质量、数量以及规格符合合同约定,减少交易风险。
2. 检验程序- 委托检验:买卖双方协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商品检验。
- 检验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来评估商品的合格性。
- 报告发放: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证明或者检验报告。
3. 不合格商品的后续处理- 接受、退货、补货:根据合同规定,买方可以选择接受、退货或者要求卖方补货。
- 索赔:如果检验结果证明商品不合格,买方可以索赔以获得赔偿。
三、索赔1. 索赔的基本原则- 可赔偿损失:买方可以索赔与商品不合格相关的实际损失。
- 通知义务: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有关商品不合格的事实,并说明索赔的理由。
- 减少损失:买方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2. 索赔的程序-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争议。
- 仲裁:如果协商无效,买卖双方可以选择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国际贸易惯例进行仲裁。
四、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外部因素,使合同当事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 严格要求:不可抗力应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 影响履约:不可抗力应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重大原因。
- 起因于签订合同之后:不可抗力事件应该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而非签订之前。
3. 不可抗力的影响- 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免除相应的责任。
- 解除合同:在不可抗力持续一定期限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第三节
一、不可抗力的概念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 后果不能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罢工、暴动和战争。假设合同中包含有不 可抗力条款,而且没有过错方,那么不论卖方还是买方都不需要就任何的损坏作赔 偿。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它的构成条件包括: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 控制的;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意外事故的后果是不可避免而且无法 克服的。
第四节
从事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当交易达成后,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和 社会因素的变化和影响,所签订的合同有时不能全部履行,从而引起这样或那样的 争议。一般争议可以通过下列四种途径来解决:友好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一、仲裁的定义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发生争议时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 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这时是组织或者机构的介入)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商品的检验、索赔、 不可抗力与仲裁
海运货物保险
商品检验被认为是国际货物运输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国法律 法规都清楚列明了买方对货物拥有检验权。但为了区别买卖双方的权责, 我们通常会在合同中注明相关的检验条款。假如买方或卖方违反了合同, 引起纠纷,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就能发挥效果。然而,如果违约是由不可 抗力引起的,违约方则能免除责任。这样,我们就必须事先在合同里列 明不可抗力的范围。当双方对某些情况或条文有不同的看法,或者任何 一方故意摆脱责任,我们就要求助于第三方进行仲裁。
① 品质检验证书 ⑥ 消毒检验证书
② 重量检验证书 ⑦ 卫生检验证书
③ 数量检验证书 ⑧ 兽医检验证书
④ 产地证明书 ⑨ 残损检验证书
⑤ 健康检验证书 ⑩ 船舱检验证书
国际贸易实务-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4.检验依据和检验方法 1)检验依据索赔 所谓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 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 引起的纠纷。 所谓索赔(claim)是指买卖双方中一方违反 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害的一方向违约 的一方提出赔偿要求。违约方受理受损害一方提 出的赔偿要求,成为理赔(settlement)。由此 可见,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对 守约方而言是索赔,对违约方而言是理赔。
•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进出口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方式,即异议和 索赔条款、罚金或违约金条款。一般合同大多只订立异议 和索赔条款,买卖大宗商品或机械设备的合同,往往还要 加订罚金条款。 1.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1)索赔的依据 2)索赔的期限(1)货到目的港货„„天起算 (2)货到目的港卸离海轮后„„天起算 (3)货到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后„„天起算 (4)货物检验后„„天起算 3)索赔的办法 2.罚金或违约金条款(Penalty Clause)
合同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 1.检验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1) 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 2)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2.检验机构 1)国际上商品检验机构的类型 (1)官方检验机构 (2)半官方检验机构 (3)非官方检验机构
• 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 1.仲裁地点 1)多数合同规定在中国仲裁 2)有时规定在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 3)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2. 仲裁机构 3. 仲裁程序 4. 仲裁裁决的效力 5. 仲裁费用的负担
• 注意事项 当交易双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除责任时,我 们应按照合同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以便确定其所援引的内 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范围。凡不属于该范围又 无“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规定时,不能按 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即使有此规定,也应由双方协商,一 方不同意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事故。援引不可抗力条款 的后果时,如果合同中无该项条款的规定,则应本着实事 求是的精神,弄清情况,确定影响履约的程度,以此来确 定是解除履约责任,还是延期履行合同。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索赔的处理流程
提出索赔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 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了解对方 的立场和要求,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仲裁或诉讼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索赔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是一种快速、 简便的解决方式,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则是一种更为正式的方式,需要经过法院审 理,其判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商品检验的方法
感官检验
抽样检验
通过人的感官(如视觉、听觉、嗅觉、 味觉等)对商品进行检验,判断其外 观、气味、口感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从一批商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 行检验,通过对样品的检验结果推断 整批商品的质量情况。
仪器检验
利用各种专业仪器或设备对商品进行 检测,如电子秤、天平、化验仪器等, 以获取更精确的数据和结果。
够透明等问题。
适用范围
仲裁适用于各种商事争议,如合 同争议、知识产权争议、海事争 议等。在国际贸易中,仲裁被广
泛采用来解决商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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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索赔的注意事项
01
02
03
04
及时性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内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
赔要求,以免丧失权利。
证据充分
在提出索赔时,当事人应当提 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索赔
要求。
合理解释
当事人应当对索赔的原因进行 合理解释,说明其索赔的合理
性和合法性。
合法手段
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手段提出 索赔要求,不得采取欺诈、胁
审理裁决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海洋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如同四座灯塔,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指引方向,保障着各方的权益和公平。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商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交付到买方手中,检验就成为了判断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步骤。
这不仅涉及到商品的外观、数量,更深入到品质、规格等核心要素。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有的选择在出口国检验,这对卖方较为有利,因为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中掌控检验过程;而在进口国检验,则更多地保障了买方的权益,能及时发现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检验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
权威、公正、专业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能为双方提供有力的证据。
无论是国际知名的检验公司,还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其检验结果都将直接影响交易的成败。
检验标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点。
是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或者是双方约定的特殊标准,这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
一旦检验结果显示商品不符合约定,就可能引发索赔。
索赔,是买方或卖方在权益受损时寻求补偿的手段。
当买方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数量短缺,或者卖方未能按时交付等情况,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反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付款、拒绝接收货物等,卖方也可以向买方索赔。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货运单据、往来函电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责任的归属。
索赔的金额应合理计算,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然而,索赔并非一帆风顺。
双方可能会对责任的认定、损失的计算等产生分歧,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升级为仲裁。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章 商品检验、仲裁 索赔和不可抗力
案例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出口合同,在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履约过程中 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后来,双方就 商品的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 院起诉我方,法院发来传票,传我国该公 司出庭应诉。对此,你认为该该如何处理?
答案:
我方应向法院出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要求法院停止诉讼,因为一旦签订仲裁 协议,一般就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 管辖权。
案例Biblioteka 某公司以FOB大连价外销美国一批货物, 货物出口时已由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检 验证书,在大连港装船时情况良好,但 在纽约港卸货时却发现包装破裂,产品 散失,同时部分货物由于包装破裂而风 化,此时卖方应否负责赔偿?
答案:
按《2000通则》,在FOB条件下,卖方 负责装船以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装 船以后的一切风险。由于货物装船时表 面状况良好(已有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 证书),则在装船后的风险应由买方承 担。但本案中如确因卖方包装不良,致 使在海运途中包装破裂、货物损失,则 卖方应对此负责。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
(五)仲裁费用的负担
五、仲裁程序
1、提出仲裁申请 2、组织仲裁庭 3、审理案件
(1)开庭审理 (2)调解 (3)收集证据
4、作出裁决
六、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 约公约》) 我国于1987年加入,并作两项保留: (1)互惠保留 (2)商事保留
二、仲裁协议的形式及作用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及作用
1、合同的仲裁条款——争议发生之前 2、提交书面的仲裁协议——争议发生之后 1、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 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管辖权 3、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第十二章 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
(一)索赔的种类 向运输公司提出的运输索赔 向保险以司提出的保险索赔 进出口商之间的贸易索赔
运输索赔
指货物受到损失,而损失的直接原因 是因海上、陆上、空中运输过程中造成的, 这种索赔的对象应是运输部门。
保险索赔
凡属保险范围以内的责任,我们都可以向保险公 司要求赔偿。
贸易索赔
(1)卖方索赔 Seller’s 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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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方的检验权
1 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的三个环节: (1)交付 (2)检验或查看 (3)接受或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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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货物,通过一定的检验程序后,可 以行使一定的接受或拒收的权利。 如果未经检验就接受了货物,即使事后发现货物有 问题,也不能再行使拒收的权利。
2.罚金或违约金条款
罚金或违约金条款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 方延期接运货物、拖延开立信用证、拖欠货款等 场合。 违约金的数额一般由合同当事人商定。我国现行 合同法没有对违约金数额作出规定,而以约定为 主。
罚金或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区别:前
者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条件,即使违 约的结果并未发生任何实际损害,也 可以对违约方追究违约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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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1) 复验:是指买方收到货物后有复验权。 复验期限的长短,应视商品的性质和港口情况而定。 (2)复验机构、复验地点均应在合同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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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
通常用于大宗货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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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 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 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 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卖方拒赔 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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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避免和预防以及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
能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 合同规定,得延期履行或适当地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负责任,另 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 第四节 商品的仲裁 一、仲裁事项
这是指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的争议范围,也是仲裁庭依法管辖 的范围。
第十二章
商品的检验、索赔、 不可抗力与仲裁
• 第一节 商品的检验
一、检验的定义
二、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
1.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2. 检验机构 3. 检验证书 4. 检验依据和检验方法
5. 复 验
• 第二节 商品的索赔
索赔(Claims)指在进出口交易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
二、仲裁地点
仲裁地点与仲裁时所适用的仲裁规则和法律有密切关系,因为
仲裁地点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各方的切身利益。
一是力争在我国仲裁;二是可以规定在被告国仲裁;三是规定在
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三、仲裁机构
这是指受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机构。
四、仲裁规则的适用
这是指选用哪个国家的仲裁程序法,其中包括如何提出仲裁申 请,如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何进行答辩,如何审理案件 和做出裁决,以及裁决效力如何确定等。
一、异议与索赔条款
1. 索赔的依据 2. 索赔期限
二、罚金条款(Penalty Clause)或违约金条款 (Liquidated Damage Clause)
罚金条款指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如在未来不履行合同义务时,
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 第三节 商品的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指买卖合同签订以后,非订约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