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东地区法定图则
在法定图则编制中的现状分析与规划对策的探索——以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桥片区法定图则为例
在法定图则编制中的现状分析与规划对策的探索——以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桥片区法定图则为例本项目从2009年12月开始到2013年1月通过图则委审查,历时三年。
这是一个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相关业主互动的过程和结果。
一、现状概况该片区位于深圳市西部工业组团的中部,沙井街道东北部和松岗街道的东南部,紧邻广深高速和广深公路,对外交通较便利。
片区北侧为芙蓉路,西侧为广深高速,南侧为新玉路,东面为山体,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5.83公顷。
图则片区现状以产业功能为主,主要为制造业,西北部为旧工业区,东南部为新建工业区。
二、问题与对策1.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长期以来采取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开发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的指引,土地管理和建设管理法制落后,导致图则地区产业自发无序蔓延,功能布局紊乱,交通混乱,基础设施落后,公共配套严重不足。
低档次的建设水平和不完善的服务功能,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目标极不协调,亟待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
(1)用地与功能1)图则地区绝大部分为建成区,且现状土地开发处于粗放式开发状态,可新增建设用地已不多,重点在于存量土地的整理和更新改造。
2)图则地区现状用地结构与上层次规划城市发展目标不匹配,图则片区现状为布局混乱的工业区,用地性质主要是工业用地、居住用地、未利用地和露天采矿用地。
这种用地结构必须进行调整。
3)土地利用效益低下。
由于现状部分工业企业老旧、建筑布局混乱,同时该片区工业园区多为抢建的建筑,不受用地范围大小的限制,普遍存在建设用地浪费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建筑毛密度和毛容积率较低、土地利用效益低下。
4)配套设施整体不足,生产性和生活性配套设施均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规划区内为产业配套的相关生产性服务设施以及居民生活相关的生活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都相对落后,已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普遍规模小、档次低、布局分散,缺乏大型公共服务设施。
未来将成为制约规划区发展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质量。
法定图则(修编)
法定图则(修编)深圳市宝安302-01号⽚区[光明北地区] 法定图则(修编)No.BA302-01/02(⽂本、图表)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〇⼀⼋年⼗⼀⽉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宝安302-01号⽚区[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经法定图则委员会2017年第9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图则包括⽂本及图表两部分。
(1)⽂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的规划控制条⽂及说明。
(注:⽂本中的配图及照⽚均不具有法律效⼒。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的规划图及附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〇⼀⼋年⼗⼀⽉⽂本⽬录前⾔ (1)1总则 (3)2发展⽬标 (4)3⽤地布局与⼟地利⽤ (4)4⼈⼝规模与开发强度 (6)5公共设施 (6)6综合交通 (7)7市政⼯程 (10)8城市设计 (12)9⾃然⽣态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 (14)10“五线”控制 (14)11规划实施 (15)12其它 (15)13附则 (16)附录主要名词解释 (20)附表 (23)前⾔光明北地区(以下简称本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的光明新区新湖街道,距离宝安国际机场、蛇⼝港区和⼤铲湾港区约30分钟车程。
西临光明中⼼区,南接凤凰城和光明⼩镇,东临东莞市黄江镇。
本区南部设有⼴深港客运专线的光明城站,规划轨道交通6号线⽀线经过本区,设有新明医院站和中⼭⼤学站,并预留⼀处规划⾼等院校站点。
同时,本区依托光侨路和公常路等主⼲路与周边⾼快速路进⾏联系,具备良好的交通区位条件。
光明北地区属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的西部滨海分区中的西部⾼新组团,该⽚区原法定图则于2012年通过审批,其对本区的开发建设具有重⼤意义,但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本区的内外部发展环境都出现了巨⼤的变化。
(1)重⼤项⽬落位的带动中⼭⼤学·深圳校区和中⼭⼤学附属第七医院(原新明医院)的落户,对本区乃⾄整个光明新区的发展都产⽣了重⼤影响,对本区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建设规模、整体形象及重⼤基础设施布局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道路命名方案一览表 福永街道 表BA-04D
所属街道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所属社区
白石厦 聚福 白石厦 白石厦 白石厦 白石厦 白石厦 白石厦 白石厦 白石厦 白石厦 凤凰 凤凰 凤凰 凤凰 凤凰 凤凰 凤凰 凤凰 凤凰、白石厦 凤凰 凤凰 凤凰 凤凰 凤凰 凤凰 福围 福围 福围 福围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 福永、新和 福永、新和 和平 和平 和平
道路编号 图上编号
BA03037 BA03038 BA03213 BA03047 BA03041 BA03040 BA03193 BA03196 BA03209 BA03274 BA03275 BA03095 BA03094 BA03093 BA03221 BA03085 BA03086 BA03089 BA03091 BA03096 BA03132 BA03150 BA03224 BA03250 BA03251 BA03277 BA03126 BA03127 BA03035 BA03211 BA03107 BA03109 BA03266 BA03265 BA03269 BA03280 BA03210 BA03291 BA03064 BA03065 BA03067 1 2 3 5 6 7 11 12 13 14 15 16 17 19 22 22 23 25 26 27 28 29 31 32 33 35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现状名称
---------和顺二路 -同裕路 --新村一路 新村二路 龙腾街 --福泰路 -福海一路 福海二路 ----和平路 榕树路 同富路 荔园路 ---桥西路 桥福路 大洋路 -----
SZ2008015宝安区西乡、福永片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82
USDG 城市空间设计集团 Urban space Design Group
SZ2008015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深圳宝安区西乡凤凰岗村改造专项规划
设计部门:深圳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 主要设计人员: 设计规模:3.71公顷 项目完成时间:2011年4月
设计理念与特色
规划背景 宝安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093199号)提出:加 快推进宝安铁岗片区产业升级,打造以桃花源科技创新园 为龙头的“宝安硅谷”。宝安区委区政府希望以凤凰岗村 改造为引擎推动区内的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带领宝安 区进入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时期。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村 改造属于2008年《宝安区西乡、福永片区实施类改造项目 专项规划》项目之一。
USDG 城市空间设计集团 Urban space Design Group
SZ2008015 主要设计内容
技术思路: 根据对改造地块及周边现状各要素的分析研究,以及上层 次规划对本次的要求,考虑到改造地块周边现状为工业厂 区,规划着重从对该区域环境的提升进行规划设计,完善 本片区必要的公共设施、商业设施配套,依托铁仔山及铁 仔山郊野公园生态人文资源及便利的对外交通,打造交通 便捷、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社区和谐的生态人文居住区 。 规划内容: 1、定位——片区产业升级城市配套服务功能组成部分,集 居住、商业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活配套区。 2、规划布局——改造地块功能分区明确,形成居住、综合 服务、公共配套、中心绿化和公共开放空间五个功能区。 居住功能区采用底层裙楼,上架住宅形成半围合布局。综 合服务功能区指沿共和工业路分布,功能丰富,包括住宅 、商业、办公等功能。公共配套功能区指幼儿园,位于改 造地块的东侧。中心绿化功能区由居住、综合服务、公共 配套三功能区围合形成,为社区提供了交流沟通空间,创 建和谐社区。公共开放空间功能区结合沿共和工业路商业 设置,为片区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提升片区环境品质。
空间发展规划
空间发展规划:1、结构生成(1)、策划联动轴线怀德南路(次干路)和福永大道(主干路)成“十字状”位于福永中心地区的几何中心,分别串联了大中型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住宅区和工业区等。
怀德社区可进行二次开发的存量土地集中于怀德南路(次干路)和福永大道(主干路)周边,通过对主次道路周边旧村、旧工业区、临时性设施用地、推平未建用地的改造和整合,引发周边城市环境的联动和开发,从而整合整个城市中心区的功能结构和风貌。
以此,形成怀德社区乃至福永中心地区城市发展与空间重构的“十字状联动轴线。
”(插图)南北联动轴线——怀德南路周边地区,南北尽端、中端分别有望牛山公园、虎背山、翠岗山公园(待建设)和西门公园(待整治),形成了独特的自然生态风貌景观,沿路由北向南集中分布有:福永小学、怀德大村(待整治)、怀德股份公司、影剧院(待建设)、住宅区(待建设)、初中和小学(待建设)、公交首末站(待建设)、工业区(待整合)、物流业(待建设)等城市重要地段和建筑。
——形成城市独特的风格。
东西联动轴线——福永大道周边地区,沿路由东向西分布有:公交首末站(待建设)、万福广场、大型商业(待改造)、银行、酒店、商务办公(待改造)等。
——形成商业和服务业集聚的核心地带。
(2)、优化物质空间“强化枢纽地区的空间开发,往往成为城市发展与空间重构、推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的关键”。
近几年,伴随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扩建、地铁1号线、沿江高速公路、宝安大道等巨型市政工程的建设,“空港城”优势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呈现出逐步向怀德地区延伸的发展趋势。
空间形态上体现为:第三方物流业用地:沿立新南路、福围一路周边成线性分布,并与机场物流园区对接;超大型商品批发用地:沿广深公路一侧成线性分布;工贸混合用地:工房向商业、金融、酒店、物流等服务业方向置换,工业区呈现出工贸混合的发展趋势;如,翠岗工业园一区、三区、四区和五区、福永第二工业区等;商业和服务业设施用地:沿福永大道、广深公路周边集聚,并与机场生活办公区对接;生活配套用地:围绕商业和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并与机场生活办公区对接;工业用地:围绕物流、生活配套用地、商业和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
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
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设计任务书城市:中国,深圳基地: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会展核心区用地面积为137公顷;配套设施区用地面积为42公顷;可能拓展建设区用地面积为113或133公顷规划建筑面积:一期室内净展览面积30万平方米,二期室内净展览面积20万平方米招标设计内容:整体城市设计及一期建筑概念方案设计一、区位背景为了满足深圳会展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展会规模需求的扩张,提升深圳会展业和城市竞争力,2014年5月,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确定选址于机场北空港新城建设,并计划在2018年底建成一期工程。
规划以会展为核心驱动和战略性节点,结合空港、轨道等区域性交通枢纽,发展会展商贸、创新研发、国际物流等与空港经济紧密相关的功能业态和产业集群,引领空港新城发展。
图1:区位图本项目位于深圳宝安机场以北、空港新城南部。
距离宝安机场T3航站楼约7公里、规划T4航站楼约3公里,位于传统意义上的临空经济区。
会展核心区用地西至海滨大道,北至塘尾涌,东南边界为海云路,地势平坦,目前土地整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 招标目标1、打造国际一流会展中心以满足会展需求为核心,建设功能先进、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交通高效的展馆设施,为会展客户提供最便利、完善的服务,作为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门户的重大项目,结合空港枢纽和新城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会展中心。
2、建设融入城市生活的综合体在满足会展功能的基础上,会展综合体建设融入酒店、办公、餐饮、购物、娱乐、旅游等功能,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和展馆辐射能力,为展馆提供优化配套服务。
图3:土地整备示意图图2:大空港地区综合发展规划3、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地标在功能实用、合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滨水景观、结合地域特色创新设计,凸显会展中心在空港新城、湾区的标志性和识别性,构建丰富多样、活力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地标。
三、规划依据(1)关于研究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筹建工作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181号);(2)《大空港地区综合发展规划》;(3)《深圳宝安福永西片区法定图则(草案)》;(4)《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5)《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218-2010》等。
深圳宝安区福永桥头北地区法定图则
深圳市宝安201-01&10号片区[福永桥头北地区]法定图则No.BA201-01&10/01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五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本图则经法定图则委员会2010年第3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⑴文本: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⑵图表: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其附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五月目录文本1.总则 (1)2.目标与定位 (1)3.用地性质 (2)4.开发强度 (2)5.配套设施 (3)6.道路交通 (5)7.城市设计 (7)8.城市更新 (9)9.地名规划 (11)10.其它规定 (13)图表文本1.总则1.1 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沙井南环路、景芳路、宝安大道、松福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为600.08公顷。
1.2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深圳市西部工业组团分区规划和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3 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以人为本,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和谐发展的原则;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1.4 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
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
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城市设计或城市更新规划,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7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
1.8 本图则自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签发之日起施行。
2.目标与定位2.1 本片区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生态环保的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和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生活区。
龙华新区法定图则
法定图则
NO.BA402-01&22&24
(草案)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城 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批准下达的 2007 年度法定图则编制计划,制定深圳 市宝安 402-01&22&24 号片区[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 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与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 市规划委员会提出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
规模。
5.5 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要求。
5.6 图则地区污水排至龙华污水处理厂,工业及特种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
质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 图则地区内已划定红木山水厂原水输配管道、天然气次高压管道控制宽度或安全保护线, 规划实施时应按要求落实。
独立占地 或附设
30-02、31-01、31-05、35-06、 39-09
可附设
18-07
独立占地 或附设
04-04、07-10、09-08、17-06、 17-09、18-03、18-06、20-05、 27-02、30-02、31-01、35-05、 38-01、40-11
可附设
03-01、04-08、12-01、18-10、22-12、 23-14、24-08、25-06、26-07、29-01、 独立占地 29-06、29-08、29-09、27-03、32-06、 或附设
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 建时,必须与本图则规定的用途相符。
深圳旧改项目汇总(原始表)
102804
② 拆除重 建用地范围 内应落实不 少于3.94万
平方米的公
共配套设施
用地及城市
基础设施用
地。
① 拟更
新方向为居
住、商业等
功能;
13
坪山新区
坪山办事处
飞西片区城 市更新单元
(范围调 整)
深圳市鸿腾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302663
13
坪山新区
坪山办事处
飞西片区城 市更新单元
(范围调 整)
积不小于
1160平方米
的体育用地
、面积不小
于280平方
米的垃圾处
理用地。 ① 拟更
新方向为居
住、商业等
功能;
10
龙华新区
大浪办事处
上下横朗城 市更新单元来自深圳市融信 和投资有限
公司
133818
② 拆除 重建用地范
围内应落实
面积不小于
15275平方
米公园绿地
。① 拟更
新方向为新
11
南山区
桃源街道
深圳市南山
① 拟更 新方向为新 型产业;
福田区
中汽南华地 深圳市腾和
梅林街道 块城市更新 投资有限公
单元
司
福田区
侨城东
香蜜湖街道
B301-0030 宗地城市更
深圳恒邦置 地有限公司
新单元
南山区
南头街道
深圳市田厦 实业股份有 田厦巷头新 限公司、深 村城市更新 圳市南山区 单元 城中村(旧 村)改造办
公室
11545 8073 13942
圳)有限公 司
146952
② 拟拆
除重建用地
范围内应落
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至第四批计划汇总表
1、福田区华富街道长城开发彩田工业园更新单元.rar2、罗湖区笋岗街道深业泰富地块城市更新单元.rar3、南山区粤海街道虹海研发大楼更新单元示意图.rar4、宝安区新安街道中粮69区工业区更新单元示意图.rar5、宝安区沙井街道茭塘工业区更新单元示意图.rar6、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7、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林关更新单元.rar8、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龙胜建设路工业区更新单元.rar9、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观城横坑河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0、龙华新区龙华街道豪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附图:1. 福田区梅林街道华强激光工厂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 罗湖区翠竹街道万泽珠宝大厦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3. 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工业区沿山路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4. 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5. 宝安区松岗街道上山门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6. 宝安区松岗街道岗润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7. 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8. 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9. 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0. 宝安区沙井街道辛养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1. 宝安区新安街道25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2.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25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3. 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新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4.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04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5.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15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6. 龙岗区龙岗街道梨园、梨一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7. 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光明集团办公大楼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8. 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大丰安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9. 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信宏城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0. 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宝山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1. 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松元厦大布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2. 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宝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1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外贸物流园城市更新单元.rar2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海龙建筑制品有限公司H405-0033地块城市更新单元.rar 3罗湖区南湖街道食品大厦城市更新单元.rar4盐田区梅沙街道小梅沙村城市更新单元.rar5宝安区西乡街道庄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6宝安区石岩街道上下屋及田心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7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旧村片区更新单元.rar8宝安区沙井街道衙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9龙岗区龙岗街道新塘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0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荔枝园城市更新单元.rar11坪山新区坪地街道冠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2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3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竹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4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元昇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5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汤坑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6坪山新区坪山街道马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7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茜坑新村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8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君子布君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9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田心村城市更新单元.rar20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上洞电厂城市更新单元.rar21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社区城市更新单元调整后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 22南山区粤海街道桂庙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3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4宝安区石岩街道总部经济园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5宝安区石岩街道艾美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6宝安区石岩街道华石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7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南片塘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8龙岗区龙岗街道老墟镇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9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门老街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30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油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31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上洞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一览表5. 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兴生物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6. 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7. 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8. 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钟氏电子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9. 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英泰工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0. 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上下横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1. 南山区桃源街道益力矿泉水厂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2. 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飞东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3. 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飞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4. 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民治第三工业区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文档附件:《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doc01-福田区沙头街道金地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rar02-福田区梅林街道中汽南华地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rar03-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城东B301-0030宗地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rar04-南山区南山街道田厦巷头新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05-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兴生物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06-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第一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rar07-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08-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钟氏电子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rar09-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英泰工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rar10-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上下横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rar11-南山区桃源街道益力矿泉水厂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2-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飞东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3-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飞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4-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民治第三工业区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rar。
车公庙地区法定图则
深圳市福田04-02&03号片区[车公庙地区]法定图则目录1、总则2、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3、土地利用性质4、土地开发强度5、配套设施6、道路交通7、地名规划8、城市设计及其他有关规定1、总则1.1 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深南大道、新洲路、滨河大道、广深高速公路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301.4公顷。
1.2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圳市福田分区规划(1998-2010)》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
1.3 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整体性原则;土地集约发展原则;公共服务功能优先原则;前瞻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1.4 本片区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
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 有关名词解释及其他技术规定详见附件《法定图则统一注释》(以下简称《注释》)。
《注释》是制定和执行法定图则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技术规定。
1.7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或城市设计,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8 本图则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在下阶段详细设计时确需修改的,须按程序报批。
1.9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修)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
1.10 本图则自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发批准之日起实行。
即日起,该地区原有图则(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行废止。
2、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2.1 本片区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是:提升城市形象,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之成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2.2 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规划期内保留工业功能,近期控制深圳高尔夫俱乐部红线内的开发建设,远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及配套基地。
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
深圳市法定图则法律解释1总则1.1为规范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规定。
1.2法定图则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对规划区内指定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以及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控制和引导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
1.3深圳市范围内的法定图则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全市法定图则地区(以下简称“图则地区”)依据建设特点和管理要求分为基本建成地区(A类)、发展地区(B类)和特别指定地区(C类)三种类型。
三种类型地区的范围应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分区》中明确划定。
2 法定图则成果的构成2.1法定图则按照编制和审批程序分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和法定图则正式成果两个阶段。
草案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用于公开展示的法定图则初步成果,当其经法定程序最终批准并公布后即成为法定图则。
法定图则包括文本和图表两部分,即法定图则的“法定文件”。
在制定法定图则草案之前,应当首先编制法定图则的“技术文件”,包括现状调研报告、规划研究报告和规划图,作为制定法定文件的基础。
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及深度规定见附录一。
2.2法定文件的构成2.2.1文本文本是指法定图则中经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条文。
2.2.2图表图表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及其附表。
3 法定文件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3.1文本在文本正文之前应说明法定图则编制和审批的背景、目的和程序。
对原有法定图则进行修改的,应说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文本必须用法律文件的文体阐述如下内容(下文中以A、B、C分别表示条文适用地区类型;无标注的,表示适用全部类型地区的法定图则编制):3.1.1总则说明法定图则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原则、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生效日期、解释权归属及其他事项。
深圳蓝线规划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城市河流水系、水库、湿地、滞洪区、排洪渠、水源工程等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排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依据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深圳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所称深圳市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库、渠、湿地、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
第三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深圳市防洪(潮)规划》《深圳水战略》其它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四条规划范围:深圳市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内的主要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蓝线划定。
第五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第六条本规划是总体规划层次具有法定作用的重要专项规划。
各层次城市规划应遵照本规划的要求落实或控制城市蓝线用地,并与相应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相协调。
第七条本规划是深圳市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的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