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规划局2009年---规划规定
郑州停车位标准配比
郑州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提高达到一户一车位2012-08-29 07:33 来源:大河网核心阅读:从8月10日起,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标准实行一户配建一个停车位,130卅及以上户型要双卡双待”即至少配建两个停车位,否则不予审批。
据悉,郑州市预计将于近期出台《郑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都将有一定比例的提高。
郑州市提高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标准,8月10日起施行小户型适用该标准,具体细则或有变化;保障房车位配建标准待明确在郑州,不但老城居民区外的马路两边,就连郑东新区居民小区外的马路两边,都成了一眼望不到头的停车场。
由于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偏低,郑州市约六成私家车无家可归”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有关部门获悉,为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从8月10日起,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标准实行一户配建一个停车位,130卅及以上户型要双卡双待”即至少配建两个停车位,否则不予审批。
据悉,郑州市预计将于近期出台《郑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都将有一定比例的提高。
【烦恼】如果有应酬先把车开回家占位位于纬一路的某小区,是郑州市高档住宅小区之一,记者调查发现,就连这样的高档小区,其所配建的车位也达不到每户一个。
住在该小区的王女士说,她每天下午下班之后就开车回家,如果实在有推脱不掉的应酬,就先把车开回家占个车位,然后再打车或者骑电动车赴约。
因为如果到晚上八九点才把车开回家,就没有车位了。
”在郑州,像王女士这样,为了停车使用招数”的不乏其人。
因为大多小区的停车位都是僧多粥少,而且有的家庭有好几辆车。
所以,晚回的车主往往左冲右突,到最后还是找不到一个位,只好像遛红薯”一样一遍遍地遛”.去年郑州所建车位与新增车辆之比较2.5万个停车位VS27万辆汽车【数据】郑州停车位严重缺位”截至8月20日,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
这么多车停哪儿?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市民心头之痛。
本报年初的一篇报道显示:十多辆新增汽车抢一个新建车位,因为去年郑州市总共建 2.5万个停车位,却新增27万辆汽车。
郑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
郑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郑州市城市规划局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规划设计第三章建筑间距第四章建筑退让第五章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第六章临时建筑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第八章附则附录1 制订依据附录2 名词解释附录3 计算规则附录4 离界距离图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
农村个人建房以及城市旧城区私有房屋修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系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及其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第四条各项建筑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二章建筑规划设计第五条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第六条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涉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等控制指标的应当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第七条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内容及要求(一)、建筑总平面规划设计一般应有以下内容:1、总平面规划图:⑴周围道路名称、规划红线;⑵用地界线;⑶相邻用地建设情况;⑷新建建筑的名称、编号、外轮廓尺寸、形状、层数以及高度;⑸建筑与道路、河道、高压走廊、用地界线及周边现状建筑的位置关系和定位坐标;⑹停车场、广场、绿地位置及数量;⑺配套设施、辅助用房及构筑物的布局;⑻建筑物的室外地坪标高;⑼出入口位置及交通流线组织;⑽技术经济指标;⑾拟拆迁建筑的名称、位置、层数、外轮廓尺寸;⑿比例(1:500或1:1000);⒀指北针。
2、彩色渲染图(含透视图、鸟瞰图、夜景照明效果图)或模型;3、日照影响分析报告;4、交通影响分析报告;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6、竖向规划设计;7、文字说明;8、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资质章以及注册师章。
郑州市地铁规划(2009-2020)
郑州市地铁规划
1-6号线
地铁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
地铁1号线
1号线起于高新区新郑州大学,止于郑东新区穆庄,途经长椿路、站前大道、郑上路、建设西路、中原东路、人民路、金水路、郑东新区CBD、商鼎路。
长度34.84公里,站点数量28个,换乘车站7个,平均站点间距1.29公里。
地铁2号线
2号线起于惠济区中心,止于站马屯,途经开元路、花园路、紫荆山路、郑许公路。
长度27.30公里,站点数量22个,换乘车站6个,平均站点间距1.30公里。
地铁3号线
3号线起于新郑州大学,止于加州工业园区,途经科学大道、瑞达路、梧桐街、东风路、南阳路、铭功路、东西大街、郑汴路、龙子湖纵贯三路。
长度40.78公里,站点数量31个,换乘车站8个,平均站点间距1.36公里。
地铁4号线
4号线起于惠济区人民医院,止于加州工业园区,途经新柳路、沙门路、龙湖中二路、城市第一中心轴线道、中州大道、七里河路、佛岗东路、佛岗路。
长度34.70公里,站点数量25个,换乘车站7个,平均站点间距1.45
公里。
地铁5号线
5号线起止于新郑州站,途经农业路、桐柏北路、桐柏南路、航海中路、航海东路、经开第八大街、第三东西横贯道路。
长度40.61公里,站点数量32个,换乘车站10个,平均站点间距1.31公里。
换乘车站10个,平均站点间距1.31公里。
地铁6号线
6号线起于金海粮油市场,止于龙子湖高校园区,途经大学南路、大学路、陇海中路、陇海东路、未来大道、商鼎路、第四东西横贯道路、龙子湖中路。
长度24.30公里,站点数量19个,换乘车站6个,平均站点间距1.35公里。
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正文:---------------------------------------------------------------------------------------------------------------------------------------------------- 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1988年4月23日郑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88年10月15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第三章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第四章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第五章建设工程的审批与监督检查第六章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工程或其他与城市规划管理有关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包括:(一)市属各区所辖范围;(二)建制镇的规划发展区;(三)铁路及市级以上(含市级)公路的两侧各三十米以内的地带;(四)上述区域外的工矿区、风景名胜区(点)、文物保护区、飞机场及其控制区和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系指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房屋建筑、防空设施、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各类管线、园林绿地等建(构)筑物工程和沙、石、土、矿藏的开采,水源井的开挖,河湖水系的治理,行道树的种植等工程。
第五条城市规划必须贯彻下列原则:(一)控制市区发展规模,积极发展卫星城镇,严格控制市区人口的机械增长,促进人口的合理分XXX 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二)合理地、科学地安排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尽量利用荒地、劣地。
(三)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1)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14日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19年10月15日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郑州市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市实施联合验收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验线(以下简称验线)是指为确保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定位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至±0阶段时、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市政道路工程结构层或桥梁桩基施工前,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实测成果为依据,对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许可要求施工进行确认的行政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实测成果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进行确认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验线和规划核实。
第二章建设工程放验线第四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放线,并出具符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建设工程放线成果。
建设工程放线应符合以下情形:(一)建设工程现场已经做好施工准备;(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相关内容与现场情况相符合。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位置。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达到以下标准,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实测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实测:(一)建设工程(建筑)施工至±0阶段,地下建筑施工至覆土前;(二)建设工程(市政管线)施工至覆土前;(三)建设工程(市政道路)结构层或桥梁桩基施工前且场地应保存好固定的放线标志。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确认无效被驳回)
苏新宝与郑州龙马实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臵补偿合同纠纷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郑民四终字第48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苏新宝。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龙马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榕军,经理。
上诉人苏新宝因与被上诉人郑州龙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公司)房屋拆迁安臵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09)管民二初字第8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苏新宝在天荣时装城二期B9-16号拥有商铺一间,产权证面积30.08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郑房权证字第0601033429号。
因天荣时装城要进行全面升级改造,2008年9月3日,苏新宝(乙方)与龙马公司(甲方)签订编号为龙马安臵第024号《拆迁安臵协议书》一份,约定:“二、乙方同意甲方进行拆迁安臵:1、拆迁安臵方式:甲方在天荣时装城原址新建房屋中提供相同产权面积、同楼层结构产权调换房并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办证规费甲方负担。
如土地使用权需要补交多出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多出部分乙方按所应分摊比例负担。
2、同楼层产权调换房屋选号方法:按照拆迁安臵协议签订时间,在同楼层相应服装区内不限范围,顺序在前者优先挑选。
3、安臵房的实际产权面积多于乙方现房屋产权证面积的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届时制定销售价格的90%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
4、产权调换房屋建设期限为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6个月。
5、如乙方房屋存在抵押,乙方应在房产交付甲方之前30日解除抵押。
6、甲方同意按照每月叁仟伍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建设期间过渡费,过渡费每12个月支付一次。
如果乙方不要求甲方支付过渡费,则由甲方负担办理新产权证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将房屋的有关产权证件、契税证、购房票据、维修基金票据、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乙方协助。
胡志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裁定书
胡志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7【案件字号】(2020)豫01行终45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崔航微王冰姚付良【审理法官】崔航微王冰姚付良【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胡志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邵苏梅【当事人】胡志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邵苏梅【当事人-个人】胡志强邵苏梅【当事人-公司】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代理律师/律所】胡红超河南中州律师事务所;朱亚南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红超河南中州律师事务所朱亚南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红超朱亚南【代理律所】河南中州律师事务所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胡志强【被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邵苏梅【本院观点】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法律设定的起诉条件之一,解决的是行政起诉能否进入司法实体审查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行政赔偿管辖权异议第三人反证证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法律设定的起诉条件之一,解决的是行政起诉能否进入司法实体审查的问题。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行为作出后除关系到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之外,还影响到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赖利益。
如果允许当事人超过起诉期限提起行政诉讼,则会使行政行为一直处于效力不明状态,面临随时被变更或撤销的可能,一旦行政行为被撤销或者变更,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相关行政机关的权利义务都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不确定会导致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降低和社会成本的提高。
郑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细则
郑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郑州市城市规划局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规划设计第三章建筑间距第四章建筑退让第五章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第六章临时建筑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第八章附则附录1 制订依据附录2 名词解释附录3 计算规则附录4 离界距离图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
农村个人建房以及城市旧城区私有房屋修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系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及其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第四条各项建筑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二章建筑规划设计第五条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第六条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涉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等控制指标的应当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第七条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内容及要求(一)、建筑总平面规划设计一般应有以下内容:1、总平面规划图:⑴周围道路名称、规划红线;⑵用地界线;⑶相邻用地建设情况;⑷新建建筑的名称、编号、外轮廓尺寸、形状、层数以及高度;⑸建筑与道路、河道、高压走廊、用地界线及周边现状建筑的位置关系和定位坐标;⑹停车场、广场、绿地位置及数量;⑺配套设施、辅助用房及构筑物的布局;⑻建筑物的室外地坪标高;⑼出入口位置及交通流线组织;⑽技术经济指标;⑾拟拆迁建筑的名称、位置、层数、外轮廓尺寸;⑿比例(1:500或1:1000);⒀指北针。
2、彩色渲染图(含透视图、鸟瞰图、夜景照明效果图)或模型;3、日照影响分析报告;4、交通影响分析报告;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6、竖向规划设计;7、文字说明;8、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资质章以及注册师章。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通知
全省城市规划公示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众参与、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为原则,以实现城市规划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目标,全面开展城市规划的公示工作,推动城市规划工作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由封闭管理向公众参与转变,由自由裁量为主向依法行政转变,确保城市规划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通知 热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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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示
批前公示
批后公示
变更公示
批前公示
批后公示
变更公示
建设单位和个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办理该建设项目的审批。
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办公场所附近或市区人流集中地段,设立城市规划公示栏公示有关内容。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县城都还必须抓紧建立城市规划展览馆,设立长期规划展览公示场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公示城市规划内容的同时,应当公告反馈意见的方式,并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收集整理社会各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举报。城市规划部门要及时汇总公众意见,形成公众意见书,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在规划设计、项目设计方案修改完善过程中积极吸收采纳。公众意见书的内容和采纳的情况应当向社会公示。
建设项目批后公示牌在建设项目通过规划竣工验收后方可拆除。
四、城市规划公示的组织和实施
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城市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重要程度确定具体公示形式。公示项目涉及国家机密、军事秘密的,要经保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公示。建设项目批前、批后公示工具如公示栏等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制,有关制作费用由建设项目业主承担并由业主负责公示栏的维护和保管。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要求进行公示,不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示的
郑州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郑州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郑州市城市规划局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章用地规划控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技术规定与控规的关系)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一)、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1、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2、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3、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4、第四类居住用地(R4),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二)、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2、商业金融业用(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3、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设施用地;4、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5、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7、文物古迹用地(C7),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8、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三)、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郑州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郑州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郑州市城市规划局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章用地规划控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技术规定与控规的关系)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一)、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1、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2、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3、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4、第四类居住用地(R4),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二)、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2、商业金融业用(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3、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设施用地;4、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5、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7、文物古迹用地(C7),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8、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三)、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郑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郑州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郑州市城市规划局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章用地规划控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技术规定与控规的关系)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一)、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1、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2、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3、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4、第四类居住用地(R4),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二)、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2、商业金融业用(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3、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设施用地;4、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5、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7、文物古迹用地(C7),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8、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三)、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郑州地铁简介
郑州地铁郑州地铁,是郑州市第一个轨道运输系统。
根据规划,由六条线路组成,预计总投资1000亿元。
地铁建设分为起步、发展、成熟完善3个建设阶段,2009年3月份郑州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动工,9月份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动工。
2013年建成通车后,将推进郑州国际化城市交通轨道系统完善。
郑州地铁郑州地铁,由六条线路组成,分为起步、发展、成熟完善3个建设阶段。
2009年2月,国务院批准郑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8~2015),郑州地铁建设正式开始。
2009年郑州地铁第二阶段(2015~2020)建设规划将提交国家批准。
结合城市发展方向以及BRT快速公交建设情况,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建成后,将优先修建规划中的地铁5号线(二环线)。
2009年3月,郑州地铁1号线工程动工,一期工程长26.34公里,设置22个站点;9月份郑州地铁2号线工程动工,一期工程长19.05公里,共设置16个站点。
1号线一期工程成本为5.9亿元/公里,2号线一期工程成本为5.93亿元/公里,工程总投资达268.45亿元。
两条地铁线路的竣工时间分别定为2013年、2015年。
历史背景郑州市发展迅速,道路交通面临的巨大压力,已经影响到了城市发展。
由于京广铁路、陇海铁路对城区的分割,严重影响了城市各功能区的联系。
同时在城市主干道的重要公交走廊上,公交车辆满载率均已超过100%。
单靠城市公交调整,已经无法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建设地铁分流市民出行势在必行。
2001年郑州市规划局提出了建设地铁。
2003年10月下旬,郑州轻轨1号线一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方案”,通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专家论证。
2006年初,郑州将原计划“轻轨线”调整为“地铁线”,规划了郑州地铁“三横两纵一环”的框架性方案。
随后的两年,经过几十次技术专家论证会,郑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2008~2015)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国家文物局、国家环保部等部委的审批。
2008年年底,郑州地铁规划经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会审后,呈报至国务院。
郑东新区规划
郑汴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年)2010-07-29 08:31 来源:聊宅网整理评论核心阅读:郑汴新区规划范围为西起郑州市中州大道、机场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东至开封市金明大道,北起黄河南岸,南至中牟县及开封市区南界,包括郑州新区、开封新区,总面积2127平方公里。
[规划总面积已变为2127平方公里,相当于现在郑州市区的7倍大。
7月28日《郑汴新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交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副省长秦玉海向大会报告了《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的期限为2009~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郑汴新区规划范围为西起郑州市中州大道、机场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东至开封市金明大道,北起黄河南岸,南至中牟县及开封市区南界,包括郑州新区、开封新区,总面积2127平方公里。
[规划总面积已变为2127平方公里,相当于现在郑州市区(303平方公里)的7倍大。
]郑州聊宅网其中,郑州新区面积1840平方公里,开封新区面积287平方公里。
在这个新区内,有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白沙组团、刘集组团、九龙组团、中牟组团、汴西组团“8个组团。
图片仅作参考,了解大概区位,与实际规划不同郑汴新区调整后的定位是:中原城市群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先导示范区,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区域服务中心,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发展目标为:把郑汴新区建设成为“五区一中心”,即现代产业集聚区、现代复合型新区、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环境优美宜居区和区域服务中心,形成“北部旅游、中部城市、南部农业”的城乡经济发展格局,以8个城市功能区组团为主体。
到2015年,城市功能区居住人口规模为270万人左右,基本形成骨干联络系统、生态系统、综合交通枢纽。
到2020年,郑汴新区总人口达到500万人(其中,城市功能区人口430万人,镇区人口45万人,农村人口2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5%。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郑政〔2009〕6号 二○○九年一月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将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各县(市)、上街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重点做好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标志及设施的设置,对公民进行水源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产经营者发展无污染的产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有计划地组织建设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功效。
农业部门协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保护区内农药、化肥的施用标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农药、化肥施用加强监督管理。
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对按照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及其周围开发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管理,防止饮用水源的污染。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矿产开发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市政供水进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和自备水厂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监测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对供水单位的卫生条件及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政部门负责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生物隔离工程、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等污染防治和保护措施,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管理;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组织城市供水企业对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和调度,保障群众饮用水供应和饮水安全工作。
河南(郑州)-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
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1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1 第二节建筑间距.................................................2 第三节建筑物退让...............................................5 第四节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7 第五节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8附录..............................................................10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郑州市城市规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工程和建设活动,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区域;本规定所称的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以及整治江河湖渠、改变地形地貌等建设活动。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第四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郑州总体规划及个人分析《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经过3年多时间的精心编制,目前报批成果已经完成。
昨天(8月20日)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对《总规》进行审议。
据介绍,《总规》编制、报批工作即将进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联合审查阶段。
本规划共分为两个层次:市域和中心城区。
市域规划范围为郑州市行政辖区,包括金水、管城、二七、中原、惠济、上街六区,以及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总面积城7446.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的中原、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的城区范围。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郑州将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
预计到2010年,郑州市域总人口越为8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538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约为10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789万人,全市生产总值1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10万左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米;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0.8-1平米。
分析:郑州的产业结构及城市产业布局在变化,郑州的各种产业将走向集中化和规模化。
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将占用的大量的土地资源,农业示范区将大量的占用和保护耕地,房地产开发商走向城镇的过程中,土地占用审批的过程会更加艰难,所以地价仍然会稳步攀升。
城镇居民生产总值的增加也提升了城镇人口的购买力,对房价会是一个提升。
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将达到35平米,也就是说普通的三口之家将会拥有105平米的住房,而这些住房不可能是政府提供的。
二、中心城区布局:两轴一带,七片多中心《总规》对中心城区这样规划,两轴,东西向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域。
南北向是城市中心和外部区域的主要联系轴带。
一带:以京珠告诉公路、107国道改线工程、四港大道、高铁客运枢纽站、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干线公路物流港和新郑国际机场为依托,形成一个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发展带。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05•【字号】郑政办[2005]22号•【施行日期】2005.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5]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七月五日郑州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于1994年编制完成,1998年经国务院批复。
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国家“中部崛起”政策的出台,对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郑州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编制任务。
为圆满完成郑州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规划编制的目的郑州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编制的目的是,为实现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围绕“把郑州建设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原城市群隆起带核心城市、全省东引西进的主平台、实现中原崛起的排头兵”的发展思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对城市发展空间进行合理的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对科学可行的城市发展战略加以落实,实现合理配置资源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20年远景规划为依据,实行城乡统筹规划,切实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合理规划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建设时序,强化城市功能。
贾灵敏、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贾灵敏、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0【案件字号】(2020)豫01行终15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军胜张启徐滢【审理法官】赵军胜张启徐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贾灵敏;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贾灵敏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个人】贾灵敏【当事人-公司】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律师/律所】邬宏威北京威泽律师事务所;王骞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邬宏威北京威泽律师事务所王骞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邬宏威王骞【代理律所】北京威泽律师事务所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贾灵敏【被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院观点】本案中,上诉人贾灵敏申请公开“被上诉人在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贾灵敏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处理建议》过程中所形成的综合调查结果、处理建议和处理方案"。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证明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上诉人贾灵敏申请公开“被上诉人在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贾灵敏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处理建议》过程中所形成的综合调查结果、处理建议和处理方案"。
被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2019〕658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程序合法。
该信息公开答复内容与原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针对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贾灵敏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处理建议》作出的回复一致。
上述二部门对郑州市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回复均未显示有上诉人要求公开的“处理方案",被上诉人答复称未作出“处理方案"并无不当。
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