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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條例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網址:)(股份代號:392)須予披露交易投資協議兹提述本公司於2008年4月9日刊發的澄清啟示。
董事會宣布,於2008年4月11日,北京燃氣集團與大唐發電、大唐集團及新天域資本簽署了投資協議,擬組建克旗煤制氣公司,以籌備、建設及營運克旗煤制氣工程。
大唐發電、北京燃氣集團、大唐集團及新天域資本同意分別按51%、33%、6%及10%的比例出資組建克旗煤制氣公司。
須予披露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由於代價及資產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大於5%但小於25%,投資協議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須按照上市規則第14.34條至第14.39條的規定發出通知及公告。
本公告並非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而刊發。
載有投資協議詳情的通函將根據上市規則在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印發給股東。
投資協議日期2008年4月11日簽署投簽署投資協議各方資協議各方1. 大唐發電,2. 北京燃氣集團,3. 大唐集團,及4. 新天域資本。
經一切可能之查證後,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大唐發電、大唐集團及新天域資本(及其最終實益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關連人士以外的第三方。
投資協議條款根據投資協議,大唐發電、北京燃氣集團、大唐集團及新天域資本同意分別按51%、33%、6%及10%的出資比例組建克旗煤制氣公司,以籌備、建設及營運克旗煤制氣工程。
參考可行性研究報告,克旗煤制氣工程的總投資額約爲人民幣18,780,000,000 元(約相等於港幣20,867,000,000 元),以最終國家有關機構的批准為准。
克旗煤制氣公司首期註冊資本金為人民幣100,000,000元(約相等於港幣111,111,111 元),將以現金支付。
公务员考试必备的80个名词解释
2017年公务员考试必备的80个名词解释1、“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答: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五位一体”总布局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4、五大发展理念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5、“五大思维”能力答: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6、两个"翻一番”答: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二0一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0一0年翻一番。
7、“两个倍增”、“两个同步”答:“两个倍增”,一个就是国内生产总值的倍增,一个就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倍增。
两个同步,一个就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要和经济增长同步,另一个就是劳动者报酬要和生产率提高同步。
8、四个自信答: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9、四大危险答: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10、四大考验答: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1、八项规定答: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强调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12、四种意识答: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3、四风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4、三严三实答: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5、四个“铁一般”答: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16、党的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答: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7、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答: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香港证券从业资格卷一试卷(共7套)-ok
(18/1)1. 香港各金融监管机构致力防止:I. 洗黑钱活动II. 市场失当行为III.资金随便进出香港市场IV. 基金经理将资金在股票及外汇等投资之间转换。
A. II、III。
B. I、II。
C. I、II、IV。
D. I、III、IV。
2. 以下哪些描述可反映以监管机构评审结果为本制度的理念﹖I. 该制度关注于最高披露限制及提供有关公开发售的资料。
II. 由监管机构筛选出不受欢迎参与者及不受欢迎发售。
III. 股份发售须确保发起人与投资之间存在公平均势, 或投资公众拥有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公平均势。
IV. 本地监管机构的规管及评审标准较外地严格得多。
A. I、III。
B. II、III。
C. I、II、IV。
D. II、III、IV。
3. 以下各项中, 哪些是正确的﹖I. 由金银业贸的成员发起的「纸黄金计划」由证监会负责授权。
II. 强积金管理局负责审批核准注册计划的受托人的事务。
III. 强积金管理局处理与强积金产品及核准受托人有关的投诉, 必要时提交予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以采取行动。
IV. 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由保险业监督认可。
A. I、III。
B. II、III。
C. I、II、III。
D. II、III、IV。
4. 《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 就证券及期货合约而言, 在任何情况下, 如某人蓄意或罔顾后果地制造下述何种情况, 则虚假交易即告发生﹖I. 设定非真实的价格。
II. 稳定价格。
III. 维持非真实的价格水平。
IV. 进行并无实益拥有权转变的虚售交易。
A. I、II、III。
B. II、III、IV。
C. I、III、IV。
D. I、II、III、IV。
5. 以下哪些与证监会有关的委员会的描述是正确的﹖I. 单位信委员会核准单位信托、互惠基金。
II. 股份登记机构纪律委员会初步聆讯及确定股份登记机构有关的纪律事项。
III. 投资者教育咨询委员会就设定投资者教育目标向证监会提供意见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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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唐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批准發行可轉換為公司新H 股的債券的建議建議發行可轉換債券董事欣然公佈公司建議發行本金金額最高達3億美元、可轉換為新H股的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的形式建議為美元可轉換債券,有關將可轉換債券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請將會提出。
可轉換債券發行的發行規模、票息、轉換價格、匯率結構和發行時間將屆時由董事會在仔細考慮市場狀況和所有其他相關因素後決定。
可轉換債券的其它條款和條件也將由董事會在建議發行可轉換債券前決定。
可轉換債券預期僅售予專業和機構投資者,公司股東將無權僅憑其在公司的持股認購該等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將不會公開發售。
1可轉換債券未曾也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案註冊,也不可在美國發行或出售,除非可轉換債券註冊或獲得可適用的註冊豁免。
建議的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基於以下條件,其中包括(i)於臨時股東大會取得股東的批准及於個別類別股東大會取得H股股東及國內股股東的批准;(ii)取得有關中國監管部門的批准或同意,包括國家計委、中國證監會及外匯管理局;(iii)香港聯交所同意可轉換債券於轉換(如有)後發行的新H股上市及買賣;(iv)可轉換債券於轉換(如有)後發行的新H股獲准予列入英國上市機構的正式名單上,且為此新H股可獲准於倫敦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證券市場上買賣;及(v)可轉換債券獲批准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上市。
所籌資金的計劃用途建議的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所籌資金淨額擬被用來滿足公司以下的外匯融資要求:(a) 為發電廠購買總值最高為2.2億美元的進口設備;及(b) 任何餘數將用於置換部份公司的現有外匯貸款。
目前預期所籌資金淨額約佔發行本金金額的96%,但本數字尚需在可轉換債券最終發行本金金額確定後釐定。
满地科技股份:(I)委任执行董事;及(II)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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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dy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滿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400)(I)委任執行董事;及(II)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I)委任執行董事滿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林國欽先生(「林先生」)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林先生,30歲,畢業於武夷山職業學院。
林先生於資產管理,企業融資,資產重組及證券投資擁有豐富經驗。
在二零一一年,他創立莆田鑫祥貿易有限公司(從事木材,鋼材及建築材料銷售)並擔任其總經理。
他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再創立宏鑫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並擔任其董事至今,他亦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亦獲委任為富喬鑫資本(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至今。
林先生確認並無有關委任為執行董事的資料須按上市規則第13.51(2)條予以披露,亦無任何事項需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林先生已獲委任一年任期,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起計,他將享有董事酬金每月20,000港元,該金額乃由董事會根據劉先生的經驗,專業資格,參與公司的責任以及投入公司業務的時間以及當前的市場基準與林先生經公平磋商後釐定。
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細則」),林先生將於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退任及將符合資格重選。
(II)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謹此宣佈,劉俊廷先生(「劉先生」)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劉先生,29歲,二零一三年七月畢業於北京理工大學。
他現在於珠海綠洲實業有限公司擔任副經理。
劉先生確認,除所披露者外,概無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的任何規定須披露任何資料,亦無任何與其委任有關的事宜需要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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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RKEY OPTICAL INTERNATIONAL (CAYMAN) LTD.精熙國際(開曼)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788)(1)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結果;(2)董事、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變更;(3)更換授權代表於精熙國際(開曼)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本公司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所有決議案。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決議案之投票結果載列如下:由於超過50%之票數贊成第1至8項普通決議案,超過75%之票數贊成第9項特別決議案,所有決議案均以股東投票方式正式通過。
於股東週年大會舉行當日,本公司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為827,778,000股,乃賦予持有人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出席及投票贊成或反對所有決議案之股份總數。
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任何決議案投票時並無受到任何限制。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為股東週年大會點票事項之監票人。
董事、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變更退任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本董事會宣佈鄭文濤先生(「鄭先生」)及賴重雄先生(「賴先生」)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一職。
鄭先生及賴先生由於需要投入更多的時間處理其他事務,所以並未有參與重選連任。
於退任後,賴先生亦不再擔當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鄭先生及賴先生分別確認與董事會沒有意見分歧或有其他事項需向本公司之股東提請。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感謝鄭先生及賴先生於本公司任職期間之寶貴貢獻。
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變更另外,董事會欣然宣佈永井三知夫先生(「永井先生」)於股東週年大會上獲本公司股東選舉為執行董事,王逸琦先生(「王先生」)於股東週年大會上獲本公司股東選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华夏健康产业: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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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HEALTHCARE ENTERPRISE GROUP LIMITED華夏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43)內幕消息本公告乃華夏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董事會宣佈,本公司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已接獲原告人B r i g h t M a r k Enterprises Limited(「原告人」)透過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被告人本(「法律訴訟程序」)。
公司發出的傳訊令狀(「令狀」)原告人向本公司提出申索金額20,000,000港元,相當於融資協議項下的貸款本金,外加利息及費用。
鑒於訴訟程序處於初步階段,董事會認為目前評估其對本公司的潛在影響不切實際,且本集團維持正常經營活動。
本公司正就法律訴訟程序尋求法律意見。
本公司將會於適當時間就法律訴訟程序相關的任何重大發展另行刊發公告。
本公司的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華夏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林代聯香港,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林代聯先生(主席)、李智華先生、段川紅先生及李武好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鮑金桥先生、梁博文先生及李慧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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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關連交易背景作為CNPC 重組之部分以及為籌備本公司於聯交所上市,並如本公司於2000年3月27日的招股說明書所披露,CNPC 與本公司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訂立對外合作石油協議權益轉讓合同,據此CNPC 根據若干合同之相關權利及責任(不包括有關CNPC 以政府代表之身分所進行之監督工作)轉讓予本公司,其中包括新疆合同及遼河合同。
中國(香港)石油是CNPC 擁有57.5%權益的附屬公司。
CNPC 是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擁有本公司的發行股本約90%。
CNPC 正式轉讓上述於中國石油產品分成合同之權益予本公司後,中國石油產品分成合同下之若干交易將成為本集團與中國(香港)石油集團之間的關連交易。
關連交易根據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的新疆合同及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的遼河合同,該等關連交易之主要條款及條件概要如下:第一頁(1) 本公司與中國(香港)石油集團之生產及開發費用分成本公司與中國(香港)石油集團將按本公司佔46%及中國(香港)石油集團佔54%之比例及按本公司佔30%及中國(香港)石油集團佔70%之比例,分佔克拉瑪依油田及冷家堡油田所生產之石油及天然氣。
中國(香港)石油集團將就克拉瑪依油田承擔100%之開發費用。
本公司及中國(香港)石油集團將分別承擔冷家堡油田30%及70%之開發費用。
(2) 本公司向中國(香港)石油集團提供之協助本公司將向中國(香港)石油集團提供協助,其中包括(i)租用倉庫、終端設備、駁船、飛機、輸送管及土地等;(ii)取得進行石油作業所需之批文;及(iii)取得辦公室、辦公室設備、運輸及通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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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553)公告實施有關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整改措施背景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上市委員會」)就南京熊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若干董事的行為進行聆訊。
隨後,上市委員會就本公司及其若干董事違反數項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事宜,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刊發新聞稿,而本公司及其若干董事亦被公開制裁。
根據該新聞稿,本公司須就浩華風險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浩華」)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內部控制檢討報告》(「檢討報告」)所載的審查結果及建議整改措施,以及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的《內部控制覆核跟進報告》(「跟進報告」)所載整改措施實施的最新情況刊發公告。
審查結果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至五月二十四日期間,浩華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的內部控制系統進行了覆核。
浩華在檢討報告確定了七個主要關注方面:1.本集團的內部信息報告制度(「內部信息制度」)要求附屬公司向財務部及董事會秘書(「董秘室」)報告所有須予公佈的交易,但並未制訂具體措施以確保遵守上市規則的披露規定。
2.本集團相關部門未主動、全面、及時地按內部信息制度的要求,向董事長及董秘室報告重大須予披露事項。
3.董秘室職權範圍書表述過於籠統,沒有詳列其工作範圍、職權及匯報渠道。
4.儘管對價格敏感信息有較強的保密意識,本集團並未制訂保密制度以防止價格敏感信息外洩。
5.本集團內部審計處所進行的審查僅限於對下屬各單位的財務審查,而並未對本公司自身的內部控制系統進行審查。
6.本集團的財務報表乃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編製,隨後由外部核數師轉換為符合香港會計準則的財務報表。
因此,本集團自身並無一個有效的報表轉換機制,以確保準確地編製符合香港會計準則的財務報表。
香港上市规则
更新日期: 2002 年4月(第七十二次修订)免责声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页上刊载之《证券上市规则》仅旨在提供一个快捷之途径,方便公众人士索阅有关规则资料。
由於《证券上市规则》网页版及原装正版之修订时间不同,故二者内容或有歧异。
阁下当须另行参看《证券上市规则》之原装正版以及交易所印制之规则修订,方为准确。
联交所对任何因《证券上市规则》之资料不确或遗漏所引致之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目录第一册、八、、前言章数一章数二章数二A章数二B章数三章数四章数五章数六股本证券章数七章数八章数九章数十章数十一章数十一A 章数十二章数十三章数十四章数十五章数十五A 章数十六章数十七章数十八章数十九章数十九A投资工具章数二十章数二十债务证券章数二十二章数二十三章数二十四章数二十五章数二十六章数二十七章数二十八章数二十九章数三十章数三十一章数三十二章数三十三章数三十四章数三十五章数三十六章数三十七香港交易及结算所一上市章数三十八指引摘要/应用指引第1 项指引摘要停牌及复牌(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2 项指引摘要有关供股及公开售股须获全数包销的规定(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3 项指引摘要未缴足股款的证券(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4 项指引摘要新申请人管理阶层的营业记录(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5 项指引摘要有关发展中物业市场的物业估值(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6 项指引摘要年度业绩的评论(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1 项应用指引第2 项应用指引股份购回规则某些重要条款的豁免(已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删除)第3 项应用指引第4 项应用指引第5 项应用指引第6 项应用指引第7 项应用指引另类认股权的上市事项(已於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删除)第8 项应用指引第9 项应用指引另类认股权_ 附加规定(已於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删除)第10 项应用指引第11 项应用指引第12 项应用指引第13 项应用指引第14 项应用指引第15 项应用指引第16 项应用指引第17 项应用指引第18 项应用指引第19 项应用指引第20 项应用指引**********、I • d:注意:证券上市规则》原装正版每章下方均印有修订日期。
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第17章上
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第17章(上)出处: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日期:1999-8-13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续)第十七章股本证券持续责任序言17.01发行人须遵守(及承诺依据其上市申请(附录五A)承诺,•一旦其任何证券获准上市),则须于所有时间均遵守不时生效的《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一切规定,明示不适用者除外。
本章所载列者为有关披露的一般持续责任,连同若干其他一般持续责任。
本章并非巨细无遗,故请发行人留意,其他章节另外载有其他额外特定责任,尤其包括以下各项:第五章--董事、秘书及公司监管事宜第九章--停牌、复牌、除牌及撤回上市地位第十一章--上市资格第十三章--对购买、出售及认购的限制第十六章--公布规定第十八章--财务资料第十九章--交易第二十章--关连交易与已发行债务证券的发行人有关的其他持续责任载列于第三十一章。
17.02制订本章所列的持续责任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维持一个公平及有秩序的证券市场及所有市场用家可同时取阅同样的资料。
发行人必须令证券的持有人(及公众)全面知悉所有可能影响他们的利益的所有因素及恰当地对待其证券持有人。
17.03发行人的董事须共同及个别地负责确保发行人完全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
17.04董事应就发行人遵行《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责任及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方式及程度而征询发行人的保荐人的意见及指引(只要发行人仍聘用保荐人提供服务),并应对该等意见及指引加以考虑。
17.05发行人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须作出的任何公告,必须根据第十六章所载的公布规定而作出,另行指明者除外。
持续披露责任引言17.06与本章所载有关披露的持续责任旨在确保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所述情况下即时发放资料。
指导性的原则是:预期属股价敏感的资料必须在有所决定后即时发放。
在此之前,发行人及其顾问务须严守秘密。
17.07在不影响《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的一般性原则下,本章提出发行人需向其证券持有人及公众披露资料的特定情况。
香港会计师公会《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
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05年6月29日发表全新的“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指引”,为有意改善企业管治及业务表现的公司提供建议。
该份指引名为《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旨在协助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更清楚了解港交所新颁布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守则”)对内部监控之规定,从而设立其内部监控制度。
香港会计师公会是应港交所邀请而编撰有关此重要议题的指引。
序言香港会计师公会于一九九五年成立企业管治委员会至今,一直为提高香港的企业管治意识及水平扮演领导角色,公会引以为豪。
公会认为,优良的企业管治对吸引外资、刺激经济增长及减低资金成本极其重要,此外,对香港作为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之一及中国大陆和区内的主要国际资本市场的地位也是必不可少。
因此,公会支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最近对《上市规则》作出的修订,以及推(出《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有关规定。
该等修订将加强对香港上市公司企业管治实务及资料披露的要求。
这本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指引是应联交所邀请而制订,其主要目的是就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提供一般指引及建议。
这本指引引用了外国在这课题上的重要研究作为依据,这些研究都是良好实务的公认基准,这本指引同时又顾及了香港市场的现况。
公会认为,这本指引内所载的原则及建议应有助上市公司了解及实施《守则》内有关内部监控的规定,并就其业务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本身的内部监控程序。
加强企业管治不单是执行法规,也是为了树立及培养合乎道德规范和健康的企业文化。
我希望本指引非常清楚地说明,设立完善的内部监控系统与评估其有效性并非是为了遵守不必要和繁复的监管规定,而是要实施机制以帮助公司达致其企业目标及符合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
在基本层面上,本指引强调,有效监控的首要条件,是公司必须确保拥有清晰的、经董事会同意而高级管理层及雇员清楚了解的目标。
公司接着应对可能妨碍其达致上述目标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及按优先次序排列,然后制订程序,进行有效管理。
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第17章上
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第17章(上)出处: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日期:1999-8-13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续)第十七章股本证券持续责任序言17.01发行人须遵守(及承诺依据其上市申请(附录五A)承诺,•一旦其任何证券获准上市),则须于所有时间均遵守不时生效的《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一切规定,明示不适用者除外。
本章所载列者为有关披露的一般持续责任,连同若干其他一般持续责任。
本章并非巨细无遗,故请发行人留意,其他章节另外载有其他额外特定责任,尤其包括以下各项:第五章--董事、秘书及公司监管事宜第九章--停牌、复牌、除牌及撤回上市地位第十一章--上市资格第十三章--对购买、出售及认购的限制第十六章--公布规定第十八章--财务资料第十九章--交易第二十章--关连交易与已发行债务证券的发行人有关的其他持续责任载列于第三十一章。
17.02制订本章所列的持续责任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维持一个公平及有秩序的证券市场及所有市场用家可同时取阅同样的资料。
发行人必须令证券的持有人(及公众)全面知悉所有可能影响他们的利益的所有因素及恰当地对待其证券持有人。
17.03发行人的董事须共同及个别地负责确保发行人完全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
17.04董事应就发行人遵行《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责任及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方式及程度而征询发行人的保荐人的意见及指引(只要发行人仍聘用保荐人提供服务),并应对该等意见及指引加以考虑。
17.05发行人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须作出的任何公告,必须根据第十六章所载的公布规定而作出,另行指明者除外。
持续披露责任引言17.06与本章所载有关披露的持续责任旨在确保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所述情况下即时发放资料。
指导性的原则是:预期属股价敏感的资料必须在有所决定后即时发放。
在此之前,发行人及其顾问务须严守秘密。
17.07在不影响《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的一般性原则下,本章提出发行人需向其证券持有人及公众披露资料的特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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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SHENJI GROUP KUNMING MACHINE TOOL COMPANY LIMITED (原名為交大昆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IAODA KUNJI HIGH-TECH COMPANY LIMITED)(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0300)關連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於2007年10月30日與瀋陽機床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進出口公司)簽訂一項銷售合同(“該合同”)。
該合同內容為本公司向j進出口公司銷售本公司生產的產品TK6916落地鏜銑床一台及數控回轉工作臺各一台,銷售價格為人民幣9,663,200元。
設計, 生產和銷售機床是本公司的日常主營業務。
本次銷售機床給進出口公司(“本交易”)是本公司一項正常的業務。
付款方式:本公司在收到該合同價格的95%後發貨;5% 的剩餘價款應在機床安裝調式後10內收取。
進出口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東瀋陽機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沈機集團”)之下屬全資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為: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公司營業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國內一般貿易(國家專營、專控和需要前置審批的除外)。
沈機集團現持有本公司25.08%股份,為本公司現時的最大股東,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4A.11條和14A.13條, 沈機集團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本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本交易因每項比率均低於2.5%, 根據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14A.32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交易規則》10.2.4之規定屬於須予申報和披露之關聯交易。
新制度经济学三个核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三个核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对象是是制度与经济的关系。
其中,新制度经济学三个核心理论包括: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委托代理理论。
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
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
”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
产权理论的主导思想:产权分配方式决定个体行为,因为它决定对个体的奖励和惩罚机制。
以济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济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中国最大型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1999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了约14.31亿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公司于2005年初在境内成功发行了7.65亿A股,并于2005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0.21亿股,其中包括H股约14.31亿股,约占总股本的23.77%;内资股(A)约45。
9亿股,约占总股本的76.23%。
产权比例情况: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47。
2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
76%,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8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
26%,青岛国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
18%,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3%,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
98%,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84%,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0。
59%,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0.53%.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各个公司持持有不同的股份,当然也拥有着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再例如其中的收益权,各公司根据持股比例不同,因而收益也不同,但都享有其中的收益权。
对其准确性或完备性亦无发表声明,且声明不会就本公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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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在中國發行A 股A股發行本公司擬向證監會申請向中國的機構投資者及公眾投資者增發不超過3億5仟萬股A股,其中公募部份擬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目前,本公司的H股及美國存托股份分別在聯交所及紐約證交所上市。
A股發行結構A股發行之結構如下:(1) 發行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A股」)。
(2) 發行數量:不超過3億5仟萬股,佔本公司巳發行的國有法人股總數的8.4%。
(3) 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4) 發行對象:中國境內自然人和機構投資者(中國法律或法規禁止者除外)。
根據南京電廠收購協議(按:其為上市規則定義下的關連交易,並已於一九九九年六月九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中經獨立股東批准),若公司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後發行A股的話,華能國電與南京市投資公司同意認購(但公司不具責任向其配發)共二億股內資股份。
公司將考慮市場對A股發行的認購反應而決定發行機制,包括配售予華能國電及南京市投資公司的A股數量。
(5) 發行價格及定價方法:本次發行擬採用累計投標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A股的最後發行價將由本公司與主承銷商根據A股發行的市場需求協商確定。
(6) 募集資金用途:本次增發擬募集資金估計約為25億2仟萬元人民幣,用途如下:(a) 1.41億元人民幣用於向南京市投資公司償還涉及收購華能南京電廠的未付款項的本金和利息;(b) 10.68億元人民幣用於彌補本公司與山東華能發電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所需款項而向銀行借貸的短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c) 剩餘資金用於償還公司長期銀行借款(截止2000年6月30日,公司長期銀行借款總餘額為138億元人民幣)。
有關集資數額及資金用途的進一步資料,將列載於由公司寄發予股東的通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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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YANZHOU COAL MINING COMPANY LIMITED(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 1171)關連交易收購華聚能源74%股權背景董事謹此宣佈,本公司與控股股東於2008年10月24日訂立收購協議,有條件收購華聚能源74%股權,待完成後方可落實。
收購協議收購協議日期2008年10月24日訂約方(i)控股股東,作為轉讓人;及(ii)本公司,作為受讓人將予轉讓的權益華聚能源74%股權代價人民幣5.9324亿元代價的釐定代價乃由本公司與控股股東經公平磋商並參考本公司委任的獨立估值師仲量聯行西門對華聚能源股權估值的74%後釐定。
仲量聯行西門已評估華聚能源於2008年6月30日(即估值日)的淨資産值約為人民幣8.5700亿元(或相等於約9.7221亿港元)。
估值方法為市場法-可比公司法。
經仲量聯行西門估值的淨資產值扣除擬被分配的股息人民幣4,737万元後,華聚能源淨資產值的74%價值為人民幣5.9913亿元。
本公司及控股股東經公平磋商已同意收購事項的代價為人民幣5.9324亿元(或相等於約6.7299亿港元),相當於仲量聯行西門對華聚能源股權估值(扣除擬被分配的股息)的74%的淨資産值折讓約0.98%。
董事認為,代價人民幣5.9324亿元乃經公平磋商並參考仲量聯行西門的估值後釐定,對本公司及全體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
代價擬由本公司自籌資金支付。
完成(A) 收購協議的生效日根據收購協議,收購協議須達成以下條件後方可生效:(a)經訂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妥為簽署;(b)本公司及控股股東已就簽署收購協議及所有附屬文件獲得所有必要批准,包括但不限於:(i)本公司及控股股東各自的董事會批准;(ii)本公司獨立股東在臨時股東大會上批准收購事項;(iii)控股股東完成轉讓國有資產的所有相關法律程序,及本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被確定為華聚能源74%股權的法定收購方;及(iv)山東國資委批准收購事項。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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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NAN (HOLDINGS) LIMITED廣南(集團)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建議之集團重組及公開發售建議之主要及關連交易1款,則廣南集團在重組後仍須處理該等債權人的索償,但在該情況下,廣南集團將有權收取原應付予該等債權人的重組代價。
廣南集團之財政狀況(包括現金流量狀況)將受(其中包括)廣東之銀行債權人所接納之實際水平、廣南集團於重組後尋求進一步融資之能力以及廣南集團於重組後產生正營運現金流量之能力所影響。
因此,即使在重組完成及其後進行之公開發售完成後,概無保證廣南將成為一個持續經營及具償債能力之公司。
倘若董事於完成重組之前或之後任何時間,認為經計及或然及預計負債後,廣南將無法於債務到期時償還其債務,則廣南須停止其營商及可能開始進行清盤。
董事將密切監視廣南集團之有關財政狀況。
股東及投資者務請留意「工作小組銀行之支持」及「票據持有人委員會接納交換建議」兩節所述有關重組之資料。
作為重組之一部份,廣南亦建議進行公開發售,合資格股東每持有2股現有股份將獲17股公開發售股份。
預期公開發售將由新粵企悉數包銷。
公開發售所得款項估計約為773,000,000港元,將用於償還由新粵企提供作為重組之一部份之過渡性融資(請參閱下文)。
重組將涉及,其中包括將若干非核心業務及資產予以轉讓撥出廣南集團。
根據上市規則該等轉讓將構成廣南的主要及關連交易並須獲得股東批准。
此外,由於粵海企業為廣南之主要股東,而新粵企將於重組後成為廣南之主要股東,債務重組協議及重組之其他方面(包括公開發售及其他附帶交易)構成廣南之關連交易,並須獨立股東批准,方可作實。
重組就廣南而言,重組之主要條款預計包括以下各項:1.於重組完成時,廣南集團之重組債權人將獲提供重組代價,作為出讓其索償予新粵企(或新粵企指定的實體)的代價,而該等索償(不包括向重組後廣南資產管理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提出之索償)將予註銷(或就向於重組後之廣南附屬公司追討之索償而言,則轉讓予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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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EVOC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股份編號:8285)
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舉行之
股東週年大會、H股及內資股股東大會結果
H
H
8 5
H (i) 56,960,000 H 770,660,000 (ii) ,0 7,6 0,000 (iii) H 56,960,000 H 770,660,000 H (i) 股東週年大會
0,55 ,400
H H
H
(ii) H股類別股東大會
H
H
(iii) 內資股類別股東大會
警告:
有關可能轉至主板上市、可能自願撤銷上市地位及可能修訂章程為董事的意向,並未向聯交所及中國證監會作出任何有關申請。
股東應注意,於股東週年大會及類別股東大會上提呈之特別決議案僅為使本公司就符合《通知》之有關轉至主板上市之相關規定及上市規則及向中國證監會作出申請而獲得批淮。
待有關之申請符合《通知》之有關轉至主板上市之相關規定及上市規則後,本公司將向中國證監會作出申請,之後本公司將就建議轉至主板上市及建議自願撤銷上市地位向聯交所作出正式申請,並於取得中國證監會批准及上市委員會舉行聆訊後將另行召開股東大會及內資股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以批准(其中包括)建議轉至主板上市及建議自願撤銷上市地位。
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應注意,可能轉至主板上市、可能自願撤銷上市地位須視乎(其中包括)是否符合《通知》之規定、上市規則、市場投資意欲、中國證監會及聯交所授出有關批准,以及本公司符合其他條件及監管規定後方可作實,故此未必生效。
因此,可能轉至主板上市及可能自願撤銷上市地位未必進行。
故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H股時須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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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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