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9 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优化社会环境,提供有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保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关爱留守儿童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关爱留守儿童是指对由于父母长期离家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未能与父母共同生活,寄宿在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身边的未成年人。
第四条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原则是:注重关注,提供帮助,以儿童权益为根本出发点。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五条设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相关政府部门应聘请专业人员担任留守儿童服务岗位,确保专业化、素质化的工作团队。
第七条留守儿童服务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制定留守儿童的信息登记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第九条制定留守儿童关爱计划,明确关爱留守儿童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
第十条建立留守儿童监护工作制度,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工作,为他们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疏导。
第十二条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建立留守儿童学习辅导和学校支援机制。
第十三条推动社会资源向留守儿童倾斜,提供适龄留守儿童的教育、健康和生活保障。
第十四条开展留守儿童的文化体育活动,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兴趣爱好。
第四章资金保障第十六条留守儿童关爱资金应专款专用,接受全程监管,确保使用合理、效益明显。
第十七条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大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捐赠力度,形成多方联动的合力。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作机构应定期开展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建立留守儿童服务评估制度,对关爱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改进。
第二十条对于监管不力或虐待留守儿童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制度
一、亲情交流制度。
设立亲情室,配置“知心电话”和电脑视频,留守学生每月可在亲情室与父母进行一次电话或者视频聊天。
二、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和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开展家长、
留守儿童监护人定期议事制度,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交流,及时收集、反馈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
三、开展代理家长、代理监护人活动。
代理家长工作目标和责任是“两保障”和“四管好”.两保障”是保障留守学生
不辍学、失学、逃学,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保障留守学生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管好”即管好品行
教育,管好学习,管好身体健康,管好校内和校外活动。
四、大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镇妇联、中心校与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对校园周边的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清理和整顿,有效避免了“黄、赌、毒”等对学生的污染,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五、成立“爱心妈妈”志愿者队伍,依托学校教育,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延伸学校教育功能。
六、开展为留守儿童做好事办实事活动。
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关爱留守儿童,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留守儿童基本权益保障第一节基本权益第二条留守儿童享有与其他儿童相同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平等待遇、受到爱护和保护的权益。
第三条留守儿童有权得到适当的教育、医疗和营养保障。
第四条、学校、社会团体等应加强与留守儿童的沟通和交流,解决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二节教育保障第五条学校和教师应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留守儿童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平等的教育机会。
第六条学校和教师应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在学习上的问题。
第七条和学校应提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帮助和咨询服务。
第三节家庭关怀保障第八条家长应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给予他们充分的关爱和陪伴。
第九条家庭应提供安全和健康的生活环境,保证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十条家长及其他亲属应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和教育活动,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爱好。
第四节社会支持保障第十一条和社会团体应加强与留守儿童家庭的联系,提供各类帮助和支持。
第十二条社会组织可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第十三条社会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公益活动,提高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度。
第三章留守儿童保护责任第一节责任第十四条承担留守儿童保障的主要责任,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十五条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
第二节学校责任第十六条学校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节家长责任第十八条家长应关心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情况,并及时与学校、社区等进行沟通。
第十九条家长应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教育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第四节社会责任第二十条社会组织应加强与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联系,提供各类帮助和支持。
第二十一条社会广泛宣传留守儿童保护的重要性,倡导社会各界关注留守儿童问题。
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制度留守儿童关爱制度1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和亲情依附者,对孩子的成长具有不行替代的责任和作用。
各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家民工切实担负起培育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美好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发挥校内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实行代理家长制,辅导学业、疏导心理、沟通情感、矫正行为,真正主老师成为留守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爱护人。
3、代理家长要把握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每月对结对帮扶的留守儿童至少进行一次谈心、与留守儿童班主任交换一次看法,到留守儿童家中探望一次、检查一次留守儿童的家庭作业、与留守儿童共进一次晚餐、与留守儿童的父母通一次电话,让他们在温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形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
4、代理家长要仔细填写亲情结对工作日记,做好留守儿童的学习辅导、困难帮扶、情感沟通、行为矫正等工作,使代理家长成为留守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爱护人。
5、各校要发动社会力气,关心和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中的详细困难,为留守作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校内文化建设,为留守儿童制造一个温馨的校内环境,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暖和的集体中体会到成长的欢乐。
留守儿童关爱制度2一、谈话便于了解儿童的思想动向,把握儿童的心理状态,便于准时全面了解每位儿童。
二、老师要主动,主动,热忱的找每一位儿童,每学期要谈话两次。
三、谈话要重视后进生,让他们体会到老师的关爱,树立”|我能行,我不比别人差”的信念。
四、找优生谈话,要使他们有一种剧烈的责任感,”我肯定能把班中的学习风气树立起来,让全班同学共同进步。
”五、代理家长和儿童的谈话面,须100%。
六、学期中,代理家长应准时把握,重点关注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等现象的儿童,进行个别谈话。
七、谈话后要求谈话老师做好谈话记录,关注意要信息。
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
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保障他们的身心健
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目标是,提供安全、健康、和谐
的成长环境,促进留守儿童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提供心理辅导、
教育培训、健康保健、社会融入等服务。
第四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学校、社会组织、志愿者等。
第五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明确工
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等。
第六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具体实施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经费保障等。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建立健全的学生心理辅导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帮助。
第八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应当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第九条对于违反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就是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学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能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关爱服务。
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管理制度(一)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逐人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兴趣爱好,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或临时监护人与学校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三)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月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临时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四)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规范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制定本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相关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关爱留守儿童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机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障其基本权益。
第四条关爱留守儿童的原则是以儿童身心健康为出发点,积极引导、综合施策,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
第二章留守儿童的调查与登记第五条建立留守儿童的登记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并进行登记。
第六条登记内容包括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家庭状况,监护人情况等。
第七条留守儿童的调查和登记工作应由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
第三章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第八条关爱留守儿童应保障其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益。
第九条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应得到妥善保护,需要由合格的监护人负责,或者由相关单位负责监护。
第十条关爱留守儿童应提供给他们必要的生活和健康帮助,如饮食补助、健康检查等。
第十一条关爱留守儿童应提供给他们必要的教育帮助,如义务教育、素质教育等。
第四章关爱留守儿童的措施第十二条关爱留守儿童应采取多种措施,如雨露计划、阳光计划等,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关爱留守儿童应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培养专业队伍,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关爱留守儿童应加强社会宣传,增加社会关注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
第五章工作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强化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监督,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六条定期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加强对具体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确保留守儿童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工作机构所有。
第十九条本管理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总结:留守儿童的关爱是社会的责任,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制度,能够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
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权益,制定留守儿童
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目标是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
生活环境,促进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第三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活照料、心理辅导、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能够有效地开展关爱工作。
第五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等。
第六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经费来源应合法合规,保证留守
儿童关爱工作的持续开展。
第七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关爱工作。
第八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实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手段。
第十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违反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地区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凸显。
留守儿童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容易产生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为了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我校特制定以下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儿童,关注他们的成长,为他们创造一个温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让他们在快乐中学习,健康成长。
三、组织领导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生活老师等为成员,负责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关爱措施1. 心理关爱(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留守儿童心理素质,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抗挫折能力。
(2)定期组织心理辅导老师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及时解决心理问题。
(3)鼓励留守儿童参加心理健康活动,如团体辅导、心理咨询等,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2. 学习关爱(1)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确保他们在学习上不落后于其他同学。
(2)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由优秀教师担任辅导老师,针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困难进行辅导。
(3)组织学习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
3. 生活关爱(1)为留守儿童提供免费午餐,确保他们吃得饱、吃得好。
(2)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安排生活老师负责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
(3)开展生活技能培训,提高留守儿童的自理能力。
4. 安全关爱(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2)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安全。
(3)建立留守儿童安全档案,关注他们的安全状况。
五、制度保障1. 落实关爱资金,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2. 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
3. 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
4. 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关爱工作落到实处。
六、总结我校留守儿童关爱制度的实施,旨在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温馨、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在关爱中茁壮成长。
2015--2016得小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随着我乡外出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多,我校留守儿童人数呈上升趋势,为让这些远离父母孩子得以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特建立本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并将这项工作与“学生成长一帮一”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机构。
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及各班主任为组员。
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管理体系,由学校具体进行管理与考核。
各班班主任在每学期初要对本班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正确无误地掌握本班留守儿童的动态信息,并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档案,重点记录“留守儿童”的现居住地、现监护人(或托管人)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父母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等情况。
各班主任作为“成长导师”要与留守儿童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几”帮护对子,全面关心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等状况。
具体工作要求:1. 成长导师做到“三知、三多和三优”。
三知:知道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监护人(或托管人)情况、父母外出务工情况;三多:对留守儿童在生活上多细心照顾、学习上多悉心指导、心理上多耐心引导;三优先:学习上辅导优先,生活上照顾优先,活动上安排优先。
2. 成长导师每月至少要与“留守儿童”托管人或监护人联系一次,保持与外出打工的父母孩子经常性沟通,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为家庭、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添彩,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
3 . 成长导师每两周至少与留守学生谈一次话,与他们进行零距离交心,了解他们近来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4 . 成长导师要坚持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每学期都要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家庭,对父母均外出的留守儿童更要特别关注,了解他们在家生活情况,家中现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情况,加强与代理监护人联系与沟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成长。
5. 成长导师应将个人电话信息告知结对学生方便学生联系,及时排解学生的困惑。
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党和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要求,提高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留守儿童关爱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第一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正式渠道设立,并且纳入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
第二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的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并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保障第一条留守儿童享有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保健权和参与权等。
第二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积极做好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饮食、医疗和心理支持等。
第四章留守儿童的教育保障第一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育保障体系,确保留守儿童接受基本的教育。
第二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与当地教育部门密切合作,协调解决留守儿童入学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学费、书籍和学习资源支持。
第五章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和辅导第一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心理疏导和辅导人员,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困惑和问题。
第二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采取措施,提供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心理疏导和辅导活动,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心态和健康的人格。
第六章留守儿童的社会融入和交往第一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积极组织留守儿童参与各类社会活动,提高他们的社会融入感和交往能力。
第二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加强与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沟通和合作,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帮助。
第七章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一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二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给予合理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附件:暂无。
法律名词及注释:1-生存权:指儿童享有生命和身体的保护权利。
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健康成长,制定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制度,对留守儿童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做到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第三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生活照料制度,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饮食营养,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制度,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心理状态。
第五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学习辅导制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学习成绩,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六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防止意外伤害和不良事件发生。
第七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社会交往制度,组织留守儿童进行各类社会活动和交流,促进其与社会的融合和交往。
第八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第九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家长配合制度,积极与留守儿童的家长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服务评估制度,定期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一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投诉处理制度,接受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信息保密制度,严格保护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十四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对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水平。
2015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措施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措施一、主要措施(一)健全机制,发挥班级主阵地的作用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班级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
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
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1)学习上优先辅导。
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
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
配对帮扶教师和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
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定期走访与其他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
2015--2016学年度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制度
2015/2016学年度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制度双龙营镇第一中学校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多,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越来越成为教育关注的重点对象,关爱留守儿童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着致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能和正常的未成年人一样健康成长,促进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组织领导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支书为副组长、办公室成员、各科老师为成员的“三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些项工作。
2、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
二、统计报送制度。
1、每学期开学初,各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本班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的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是单亲还是双亲外出、家庭具体情况等,做好造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
2、各片区内学校要把本校规范的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和电子报表及时上报到片区学校;片区学校和各中学由专人造册统计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上报中心学校。
3、留守儿童的统计上报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做到不漏统、不重统,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和亲情依附者,对孩子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作用。
各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家民工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实行代理家长制,辅导学业、疏导心理、沟通情感、矫正行为,真正主教师成为留守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人。
3、代理家长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每月对结对帮扶的留守儿童至少进行一次谈心、与留守儿童班主任交换一次意见,到留守儿童家中看望一次、检查一次留守儿童的家庭作业、与留守儿童共进一次晚餐、与留守儿童的父母通一次电话,让他们在温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形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
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制度留守儿童是指父母长期外出或在城市务工,不得不将子女留在农村或家乡寄养的情况下,这些儿童受到父母长时间分离的影响,面临着心理、教育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关注和保障留守儿童的权益,社会上逐渐形成了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制度是指针对留守儿童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心理援助、教育支持、生活保障等方面,并与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合作,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
这一制度的出现对于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心理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心理援助是留守儿童关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长期分离父母的影响,留守儿童往往面临孤独、焦虑、自卑等心理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社会各界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服务,帮助留守儿童处理情绪,增强自信心,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
其次,教育支持也是留守儿童关爱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农村地区,由于教育资源的匮乏和师资力量的不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政府应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农村学校的师资素质和教学设施条件,以提高留守儿童的学习环境;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可以通过资助、志愿教学等方式,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机会。
最后,生活保障也是留守儿童关爱制度的重要内容。
由于父母的长期离家,留守儿童在生活上也面临许多问题,如饮食不均衡、缺乏照顾等。
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社区、学校和政府应共同行动,提供健康、安全的饮食条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的留守儿童生活保障制度。
总结来说,留守儿童关爱制度旨在关注和保护留守儿童的权益,提供心理支持、教育机会和生活保障。
这一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需要政府、社区、学校和家庭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只有全社会的关心和关爱,才能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并为他们创造一个充满爱与希望的未来。
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一、引言关爱留守儿童是社会责任的体现,为规范关爱留守儿童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关爱留守儿童目标1:为留守儿童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2: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和教育水平;3:促进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4:减少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5:增强社会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和参与。
三、留守儿童权益保障1: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受教育权;2: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3:制定支持留守儿童教育的政策和措施;4: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5:建立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工作机制。
四、关爱留守儿童措施1:提供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物资,如衣物、食品等;2:提供留守儿童的学习用品和课外活动资金;3: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如夏令营、义务劳动等;4: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志愿者队伍;5:组织留守儿童的爱心亲子活动。
五、留守儿童家庭扶助1:提供务工父母的就业机会和培训;2:提供留守儿童家庭的经济支持,如生活补贴;3:提供留守儿童家庭的法律援助和权益保护;4:鼓励留守儿童家庭通过自助和互助的方式共同解决问题。
六、留守儿童的监护与教育1:建立留守儿童的监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2:提供留守儿童的学习指导和辅导;3:开展留守儿童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4:举办关爱留守儿童的教育活动,如讲座、培训班等。
七、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1: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2: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3:建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档案,跟踪评估;4: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八、附件1:留守儿童家庭基本信息登记表;2:留守儿童生活物资发放记录表;3: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计划表;4:关爱留守儿童心理辅导记录表。
九、法律名词及注释1:留守儿童:指由一个或两个父母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长时间不在家而留下的未成年儿童。
2:监护:指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负有法定义务的人的行为。
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制度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和亲情依附者,对孩子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作用。
各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家民工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实行代理家长制,辅导学业、疏导心理、沟通情感、矫正行为,真正主教师成为留守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人。
3、代理家长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每月对结对帮扶的留守儿童至少进行一次谈心、与留守儿童班主任交换一次意见,到留守儿童家中看望一次、检查一次留守儿童的家庭作业、与留守儿童共进一次晚餐、与留守儿童的父母通一次电话,让他们在温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形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
4、代理家长要认真填写亲情结对工作日记,做好留守儿童的学习辅导、困难帮扶、情感沟通、行为矫正等工作,使代理家长成为留守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人。
5、各校要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和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中的具体困难,为留守作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温馨的校园环境,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温暖的集体中体会到成长的快乐。
荆山镇张大庙小学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留守儿童正处于人生关键时期,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这些孩子往往感到“情感缺失”、“情感饥饿”,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思想道德教育上出现缺失。
为此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决不能忽视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这一特殊群体。
1、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制度。
各班级要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以利于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2、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关爱留守儿童规章制度⒈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关心和保护留守儿童的权益,提供一个安全、健康、有爱心的环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并促进留守儿童与社会的融合。
⒉定义⑴留守儿童:指父母或抚养人在外地工作或其他原因暂时不在家的未成年人,他们在家中无监护人照料。
⑵监护责任:指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保健、教育、心理关爱等方面的照料和支持的责任。
⒊监护责任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并为其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⑵监护人应当定期回家探望留守儿童,并密切关注其成长和发展情况,并及时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中出现的问题。
⑶监护人应当与留守儿童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并给予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关爱。
⒋教育问题⑴监护人应当确保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并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
⑵监护人应当鼓励留守儿童参加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特长。
⑶学校和社会应当提供特殊关爱留守儿童的机会和资源,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提升自信心和学习能力。
⒌健康问题⑴监护人应当定期带留守儿童到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并确保他们的生活卫生和健康饮食。
⑵学校和社区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意识。
⑶社会各界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留守儿童解决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
⒍安全问题⑴监护人应当确保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加强对其外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⑵学校和社会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尤其是交通安全和网络安全方面的教育。
⑶监护人应当定期检查家庭用电设备和供水设施,确保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安全。
附件: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监护责任:指父母或抚养人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生活、教育、财产等各方面的照料、关爱和保护的法律义务。
⒉义务教育:指国家依法对未成年人必须接受的九年义务教育。
⒊医疗机构:指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具备医疗服务能力的医疗设施。
留守儿童活动站关爱活动制度
留守儿童活动站关爱活动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提供安全、健康、有益的成长环境,我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留守儿童活动站是专门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娱乐、成长服务的场所,活动站工作人员应本着“关爱、尊重、引导、教育”的原则,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三条留守儿童活动站的关爱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留守儿童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留守儿童活动站的关爱活动应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加强与家庭、学校、社区的合作,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第五条留守儿童活动站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关爱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活动内容第六条留守儿童活动站应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学习辅导、心理咨询、特长培养、安全教育、亲子互动等,旨在提高留守儿童的学习兴趣、增强心理素质、培养兴趣爱好、提高安全意识。
第七条学习辅导:为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的困难,提高学习成绩。
第八条心理咨询: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成长中的问题。
第九条特长培养:发现并培养留守儿童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为他们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
第十条安全教育: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亲子互动:定期组织亲子活动,增进留守儿童与家长的亲情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三、活动组织与实施第十二条留守儿童活动站应成立关爱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关爱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关爱活动领导小组应根据留守儿童的需求,制定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第十四条关爱活动领导小组应提前做好活动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活动器材、宣传资料等。
第十五条活动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的表现,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活动结束后,关爱活动领导小组应进行总结,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四、人员配备与培训第十七条留守儿童活动站应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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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和亲情依附者,对孩子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作用。
班主任要教育引导外出民工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辅导学业、疏导心理、沟通情感、矫正行为,真正主教师成为留守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人。
3、班主任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每月对结对帮扶的留守儿童至少进行一次谈心,与留守儿童的父母通一次电话,让他们在温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形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
4、班主任要做好留守儿童的学习辅导、困难帮扶、情感沟通、行为矫正等工作,成为留守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人。
5、要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和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中的具体困难,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温馨的校园环境,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温暖的集体中体会到成长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