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郎社区计生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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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计生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以自愿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者和相关机构为会员,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独立自主,公开透明,服务会员,促进合作,推动创新。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

会员大会行使的主要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和批准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协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会费收缴标准,组织会员交流和合作,代表协会参与相关活动等。

第八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由理事会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担任。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组织会员活动和培训,维护会员权益和形象,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机构会员两类。

第十条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认同协会宗旨和工作原则,有志于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机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认同协会宗旨和工作原则。

第十二条加入协会的个人会员和机构会员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缴纳会费并领取会员证书。

第十三条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费收入、捐赠和资助、项目拨款等。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基本法规。

1.2 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群众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致力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维护人口与家庭发展的和谐稳定。

1.3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推进全面二孩政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

二、组织机构2.1 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2.2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

会员大会行使选举、决策、监督等职权。

2.3 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协会日常运作等。

2.4 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理事会聘请专职秘书长领导,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三、职责和权益3.1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3.1.1 宣传和推广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理解;3.1.2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培训和宣传活动,提供相关服务;3.1.3 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和专业支持;3.1.4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事业;3.1.5 开展人口与家庭发展研究,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

3.2 协会的权益包括:3.2.1 依法享有组织自主权,自主决定工作计划和项目;3.2.2 参与相关政策制定和决策的咨询和建议权;3.2.3 合法开展募捐和筹款活动,接受社会捐赠;3.2.4 依法享有财产和合法权益保护。

四、会员管理4.1 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4.2 个人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的个人,必须符合协会会员条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3 团体会员是指经过协会批准加入的组织机构,包括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计生协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和运行机制,促进计生事业的发展和服务的提供。

1.2 计生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1.3 计生协会的宗旨是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提倡健康生育观念,开展相关服务和宣传教育。

二、组织机构2.1 计生协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2.2 理事会是计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负责制定章程、决定重大事项,并监督协会的工作。

2.3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执行。

2.4 秘书处是协会的专职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和协调工作。

三、会员管理3.1 计生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括计生工作者、学者、研究人员等,单位会员包括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3.2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权参选和被选举担任协会职务。

3.3 会员应当遵守章程和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预协会的工作和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四、运行机制4.1 计生协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遵守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4.2 计生协会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生育观念,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和发展。

4.3 计生协会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学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高计生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4.4 计生协会开展社会服务和援助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提供咨询、培训、医疗等服务,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4.5 计生协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运作,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章程修改5.1 计生协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味员的讨论和表决通过。

5.2 对章程的修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的宗旨、任务,不得伤害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4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2024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2024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引导人口发展合理、协调、可持续,促进人口质量提升,维护计划生育法律的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中文名称为“2024计划生育协会”,英文名称为“2024 Family Planning Association”。

第三条 2024计划生育协会是一个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发挥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五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开展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咨询等活动,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 2024计划生育协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工作计划,选举产生协会领导,监督协会的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等组成,主席团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会工作。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具体执行理事会和会员大会的决议,协调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第三章会员规定第十一条 2024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十二条单位会员是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并得到本协会认可的相关组织。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是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并得到本协会认可的个人。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资格,并有权参与协会的相关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优惠服务。

第十五条会员不得有损于协会的声誉和利益,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 2024计划生育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人口质量,维护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成立计生协会。

第二条计生协会是一个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以自愿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基础,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第三条计生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维护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关系,促进人口质量的提高,服务社会公众,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计生协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是计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五年,由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

第六条理事会是计生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由主席团领导。

第七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日常工作的决策和执行。

第八条专业委员会是计生协会的专业组织,由会员自愿参加,负责研究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

第九条秘书处是计生协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协调各项工作,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策。

第三章任务和职责第十条计生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2. 推动计划生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3.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5. 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一条计生协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会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益。

第十二条计生协会依法制定会员权益保障制度,确保会员享有平等的参预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协会名称为计生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推动和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 法律依据:本协会依法成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4 组织形式:本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组织结构2.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2 理事会: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3 监事会:协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协会的财务和活动进行监督。

2.4 秘书处:协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具体事务。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资格:凡符合本协会章程规定和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3.2 会费缴纳: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具体标准由理事会确定。

3.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选举等权益。

3.4 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和事务。

四、财务管理4.1 资金来源: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资助、项目收入等。

4.2 财务管理: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按照像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4.3 财务公开:协会应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五、章程修订5.1 修订程序:本章程的修订须经会员大会通过,修订案需提前公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5.2 修订原则:章程的修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协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六、附则6.1 解散程序:协会解散须经会员大会通过,解散决定需提前公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6.2 财产处理:协会解散时,其财产将依法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分配。

6.3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有与之前制定的章程冲突的规定,以本章程为准。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妇女和儿童权益,促进人口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成立计生协会。

第二条计生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第三条计生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促进家庭幸福和谐。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计生协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计生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理事会负责制定计生协会的发展战略、章程修改、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成员等重要事项。

第六条常务理事会是计生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常务理事会负责计生协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七条秘书处是计生协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计生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会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计生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九条个人会员是指自愿加入计生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

个人会员享有参预协会事务、参预决策、提出建议等权利。

第十条单位会员是指自愿加入计生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的组织机构。

单位会员享有参预协会事务、参预决策、提出建议等权利。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会费,并遵守计生协会的章程和决议。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计生协会的财务收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计生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会员公开财务报告。

第五章活动开展第十四条计生协会可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训研讨会、调研调查、公益慈悲等活动,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

第十五条计生协会可以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组织开展合作交流,共同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章章程修改第十六条计生协会的章程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决议,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章程修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生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管理、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等方面。

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章程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章程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章程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组织章程
1.1 名称
本组织名称为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
协会的宗旨是:面向全社会,推进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提高生育率的科学性和文化性,维护国家和家庭的利益,全面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1.3 组织形式
本协会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以自愿加入、平等互助、协作共赢、普及教育、服务社会为基础的群众性组织。

1.4 组织结构
本协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妇女委员会、青年委员会、自然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和传染病委员会、宣传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等部门。

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1 公共教育
推广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科技知识,普及科学生育保健知识,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意识和科学素质。

2.2 经济激励
在计划生育政策和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健和教育的激励政策。

2.3 法律保障
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保健和建设等方面的法规制度的推广和宣传,以及加强权益保障。

2.4 服务网络
建设和扩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以城市和农村卫生机构为主体,构建覆盖城乡、全面服务、科技创新、特色鲜明的计划生育服务网。

2.5 信息化应用
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网络化、知识共享、管理精细化、服务规范化和应用智能化。

2.6 社会参与
鼓励多元化、协同创新的社会力量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度和投入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结语
以上是本协会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组织章程和工作计划,希望可以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共同推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计生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计生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计生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计生协会是团结和动员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和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计生协会的宗旨是遵循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倡导计划生育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促进人口合理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计生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监事会等机构,全国计生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第五条理事会是计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会员大会行使职权,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担任,每届任期为五年。

第六条秘书处是计生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根据理事会的决定开展工作,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监事会是计生协会的监督机构,对计生协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保障计生协会的财务和资产安全。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是全国计生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全国计生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计生协会会员有权参与计生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享受会员服务。

第十条计生协会会员应当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支持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与计生协会的工作,维护计生协会的形象。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一条计生协会应当定期组织会员大会、座谈会、培训班等活动,及时传达和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提高会员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计生协会应当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社会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第十三条计生协会应当积极参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促进人口合理增长。

第五章职责和权利第十四条计生协会应当依法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合理增长。

第十五条计生协会应当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社会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第十六条计生协会应当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为会员和群众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计生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并登记成立,是在政府指导下,由计划生育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计生协会的宗旨是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加强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健康与社会和谐。

第四条计生协会的任务是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推进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和咨询,开展相关研究和培训,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计生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计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会员单位派代表组成,代表单位会员的利益。

第七条理事会是计生协会的执行机构,由各会员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会主要负责制定计生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行。

第八条秘书处是计生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和协调。

秘书处设主任一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计生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单位会员是指符合计生协会章程规定的各类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包括计划生育部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是指对计划生育事业有特殊贡献或者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经计生协会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预计生协会活动、提出建议、参预决策等权利,并有义务遵守计生协会的章程和决议。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计生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会费、社会捐赠等。

第十四条计生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计生协会的经费应当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组织培训和研究等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活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计生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健康与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计生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 计生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1)会员大会是计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

(2)理事会是计生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3)秘书处是计生协会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三、会员权益1. 计生协会会员应当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1)参预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2)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

(3)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参预协会的决策和活动。

(4)享有协会的知情权和参预权。

(5)履行会员义务,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2. 计生协会应当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促进会员的参预和发展。

四、协会任务1. 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

2. 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和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

3. 协助政府部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与创新,提供协助和支持。

4. 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意识和素质。

5. 维护人民的生育权益,推动人口健康与社会稳定的发展。

6. 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协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财务管理1. 计生协会依法自主进行财务管理,负责协会的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

2. 计生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3. 计生协会的财务收支应当用于协会的正常运营和开展相关活动,不得用于营利性经营。

六、章程修改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由会员大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的允许方可生效。

2. 本章程的修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促进协会的发展和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2.1 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2.2 会长由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3 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预会长相同。

2.4 秘书长由协会成员中选聘产生,任期为三年,连选连聘不得超过两届。

2.5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6 理事会由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人数不少于七人,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7 监事会由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人数不少于五人,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会员权益和义务3.1 会员权益包括参预协会的决策、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参预协会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等。

3.2 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批评、监督协会的工作,有权利参预协会的选举和被选举。

3.3 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决议,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四、协会的职责和任务4.1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计划生育工作,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

4.2 协会应当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

4.3 协会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理解。

4.4 协会应当组织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会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5 协会应当采集和整理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财务管理5.1 协会的财务收支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财务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5.2 协会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向会员公开财务报告。

5.3 协会的财产归协会所有,不得私自转移、挪用或者侵占。

六、章程的修订6.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协会会员的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动人口和家庭发展政策的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计生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人口和家庭发展工作,促进人口合理结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科学素养;2. 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3. 开展人口统计和调查研究,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4.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5.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和援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6. 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国际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的专业工作。

专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十条协会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

办事机构由秘书处根据需要设立。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 支持协会的宗旨和任务;2. 年满18周岁;3.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团体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 支持协会的宗旨和任务;2. 具有相关组织资质。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会员大会,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决策过程;4. 获取协会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服务。

社区计生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计生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计生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维护计生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计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计生协会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由居民自愿组织参加的,协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人口与社会生育信息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社区计生协会的宗旨是: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计生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居民需求。

第四条社区计生协会的工作原则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为先的方针,积极配合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社区计生协会的工作职责是: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辅导工作;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数据的统计和报告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与社会生育信息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和科普教育工作。

第六条社区计生协会的组织形式是:由协会会员自主组织,并推选产生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社区计生协会设立协会主席、协会副主席、协会秘书长、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八条协会主席负责协调协会的工作,代表协会向外界发表意见和立场。

第九条协会副主席协助协会主席开展工作,并代理协会主席职责。

第十条协会秘书长负责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处理各项事务。

第十一条协会理事会是协会的议事机构,由全体协会会员组成,对协会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二条常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应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支持协会工作。

第十四条协会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五条协会会员应保守协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界。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应热心公益事业,努力提升自身素质,积极致力于社会发展。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协会会员,协会可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计生协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保障计生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而制定的。

1.2 计生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计生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2.2 计生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2.3 计生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督计生协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

三、会员管理3.1 计生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两类。

3.2 普通会员是计生协会的基本组成部份,享有参预计生协会活动和享受相关服务的权益。

3.3 理事会员是计生协会的核心成员,负责参预决策、监督和推动计生协会的工作。

四、会员权益与义务4.1 会员享有参预计生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的权益。

4.2 会员享有参预计生协会项目的优先权和合作机会。

4.3 会员有义务遵守计生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五、财务管理5.1 计生协会的财务收支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5.2 计生协会的财务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5.3 计生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活动开展6.1 计生协会可以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普及。

6.2 计生协会可以开展人口与经济发展研究,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

6.3 计生协会可以开展人口健康服务,提供相关的医疗、健康咨询等服务。

七、章程修改7.1 计生协会的章程修改必须经过会员大会的表决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7.2 章程修改应充分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修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8.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计生协会所有,如有争议,以计生协会的解释为准。

以上是针对计生协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

根据任务要求,本文对计生协会章程的组织结构、会员管理、会员权益与义务、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章程修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陆郎社区计生协会章程

陆郎社区计生协会章程

江宁区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草案)总则第一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会承认《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动员广大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教育。

第二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第三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坚持公平、公正、平等、民主原则.第四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带动广大职工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调和指导计生协会组织广大居民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等作用,为广大居民服务。

第五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接受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指导,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第二章目标和任务第六条做好本社区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关爱女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助所在街道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第七条根据广大居民需求,努力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和能力,组织和带动广大居民大力弘扬新型社会主义生育文化,走健康、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之路。

(一)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二)积极帮助困难居民特别是独生子女贫困家庭,解决她们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三)向广大居民尤其是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南京市婚育服务卡,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 (四)向广大居民传播避孕节育等知识和信息,致力于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引)产;(五)反映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履行民主参与与民主监督职能,维护居民尤其是女性的合法权益;(六)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和扶贫济困、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新风尚,弘扬先进的人口生育文化。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会员为个人会员。

凡承认并遵守《章程》,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均可以自愿申请成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个人须向计生协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半数以上同意,成为个人会员,并颁发会员证。

社区计生协会章程

社区计生协会章程

社区计生协会章程社区计生协会章程1一) 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性质与宗旨社区计划生育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事计划生育事业的群众团体。

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坚持计划生育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

二) 会员的权利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 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了解协会工作和财务状况的权利;3) 享受协会有关待遇,以及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4) 对本级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对上级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 会员的义务1) 守协会章程2) 致力于实现协会的宗旨、目标、任务;3) 按期缴纳会费;4) 参加协会活动;5) 履行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合格协会标准1) 有组织网络建立一支以“五老”为骨干,以育龄群众为主体,并吸收一些致富能人参加,在“少生快富奔小康”中能起带头作用的会员队伍,会员数占总人口数10%以上;协会组织健全,有精干的理事会,有一名热心计划生育事业,主持协会经常工作的会长或秘书长;有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

2) 有活动场所建立会员之家或会员活动室,有明显标志,做到协会任务、会员权利义务,组织网络等有关内容上墙;建立会议、学习记录和理事、会员、会员联系户名册;订有《人生》、《当代家庭报》等计划生育报刊杂志和学习资料。

3) 有规章制度建立例会制度,按时换届,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员组长会,不定期组织,会员学习培训。

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小结,建立会员联系户制度并发挥作用。

4) 有服务活动围绕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和群众的需要,组织会员和广大充育龄群众积级与新家庭计划行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宣传教育和思想互助活动,普及避孕节育、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知识,教育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发挥协会优势,组织育龄群众尤其是妇女发展生产,引导她们优生孩子、学技术、健身体、快致富,搞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5) 有工作成绩发挥协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支部、居委会反映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参加与计划生育工作,并能监督干部依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受到领导和群众好评。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计生协会设立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政策,组织召开理事会议,并代表协会进行对外交流和合作。

3. 理事会由各地区的代表组成,代表各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协会的工作开展。

4. 秘书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包括协调各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等。

三、会员管理1. 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

2. 个人会员包括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者等,需符合相关条件并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审批后才能成为会员。

3. 团体会员包括各地区的计划生育机构、妇女儿童保护组织等,需提供相关资料并经理事会审批后才能成为会员。

4. 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享受相关服务、参与决策等权益。

四、工作内容1. 协会将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健康素养。

2. 协会将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活动,推动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 协会将收集和分析计划生育相关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4. 协会将积极参与国内外计划生育领域的交流合作,借鉴国际经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五、财务管理1. 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拨款等。

2. 协会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3. 协会将定期向会员和社会公开财务报告,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六、章程的修改1. 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2. 章程的修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附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的同意进行修改。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计生协会(以下简称协会)1.2 目的:协会旨在推动和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升人口质量和社会发展水平。

1.3 法律依据:本章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2.1 组织形式:协会为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 管理机构:2.2.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2.2.2 理事会: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2.2.3 秘书处:协会的工作机构,由理事会决定设立,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协调。

三、会员资格和权益3.1 会员资格:3.1.1 个人会员:任何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事业的公民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3.1.2 团体会员: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和社会团体均可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3.2 会员权益:3.2.1 个人会员享有参与协会事务的权利,可以参加会员大会,并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3.2.2 团体会员享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可以推荐代表参加会员大会。

四、协会的职责和任务4.1 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协会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交流、科研调研等活动,积极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和落实。

4.2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会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倡导妇女儿童的平等权利和社会地位。

4.3 促进人口质量提升:协会致力于提高人口素质,推动优生优育工作,关注人口健康和疾病防控。

4.4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协会积极参与国际计划生育组织和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5.2 财务管理原则:协会遵循财务公开、透明、合规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5.3 财务报告:协会每年根据财务年度编制财务报告,并向会员大会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和公示。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

计生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计生协会(以下简称协会)1.2 目的:协会旨在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人口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社会进步。

1.3 性质: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并受中国法律法规的监督和管理。

1.4 地点:协会的注册地在中国XX省XX市,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二、组织结构2.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的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2.2 理事会: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

2.3 秘书处:协会的常设机构,由协会的秘书长领导,负责具体的工作实施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资格:任何拥护计划生育政策,愿意为人口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3.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参预协会决策、享受协会服务等权益。

3.3 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和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四、财务管理4.1 财务来源:协会的财务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政府的拨款、社会捐赠等。

4.2 财务管理: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4.3 财务监督: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财务监督。

五、活动开展5.1 学术研讨:协会应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就人口与社会发展的相关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5.2 宣传教育:协会应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人口与社会发展的认识和理解。

5.3 服务支持:协会应为会员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支持,包括政策咨询、培训指导、项目申报等。

六、章程修改6.1 修改程序: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

6.2 修改原则:协会章程的修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协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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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
协会章程
(草案)
总则
第一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会承认《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动员广大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教育。

第二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第三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坚持公平、公正、平等、民主原则.
第四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带动广大职工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调和指导计生协会组织广大居民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等作用,为广大居民服务。

第五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接受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指导,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目标和任务
第六条做好本社区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关爱女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助所在街道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第七条根据广大居民需求,努力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和能力,组织和带动广大居民大力弘扬新型社会主义生育文化,走健康、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之路。

(一)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积极帮助困难居民特别是独生子女贫困家庭,解决她们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三)向广大居民尤其是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南京市婚育服务卡,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 (四)向广大居民传播避孕节育等知识和信息,致力于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引)产;
(五)反映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履行民主参与与民主监督职能,维护居民尤其是女性的合法权益;
(六)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和扶贫济困、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新风尚,弘扬先进的人口生育文
化。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会员为个人会员。

凡承认并遵守《章程》,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均可以自愿申请成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个人须向计生协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半数以上同意,成为个人会员,并颁发会员证。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的个人应书面通知计生协,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听取和审议计生协工作报告,了解计生协工作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3、享受有关会员优惠政策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4、对本级计生协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对上级计生协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有下例义务
1、遵守计生协《章程》;
2、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3、致力于实现计生协的宗旨、目标和任务;
4、参加计生协活动;
5、反映居民诉求;
6、计生协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个人会员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会员资格自行取消.
对因病、外出等原因长期不能履行会员义务的个人会员,经理事会批准,可以劝其退会。

退会、被取消会员资格、被劝退会的个人,两年后如具备入会条件,可以重新申请入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其职权是:
(一)制订、修改计生协《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计生协发展方向;
(三)审议和批准计生协工作报告;
(四)选举和罢免会长、理事;
(五)讨论和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

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提
前或延期的时间不超过一年。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名额及分配,由常务理事会根据会议规模、会员总数和计生协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确定。

重视会员代表的广泛性和性别平等。

第十五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从有被选举权的会员代表中,根据政治业务素质高,发掘整合资源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性别平等的要求,选举组成。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负责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理事会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审议和批准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三)选举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四)发挥自身优势,发掘整合社会资源;
(五)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理事缺额或需要更换时,由缺额或更换理事的单位提出补充或更换人选,经常务理事会审查同意,由理事会确认。

第十七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常务理事会,按照议事、决策、协调能力强的要求,由理事会在理事中选举组成。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负责落实理事会的决议。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副会长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事项临时召开,情况特殊时可通过通讯
等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1、召开理事会;
2、研究计生协发展战略、发掘整合资源、加强制度建设等关系计生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事项;
3、聘任或解聘秘书长、副秘书长;
4、调查了解联合会工作情况,为改进计生协工作提出建议;
5、讨论和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为三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副会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

超过任职期限和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延长任期和任职。

第二十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实到人数达到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条会长的职责是:
(一)代表理事会领导计生协工作;
(二)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三)组织研究和解决计生协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四)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履行理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二条副会长的职责是:
(一)协助会长组织研究、解决计生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受会长委托主持计生协的日常工作,召开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三)组织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有关计生协自身建设、提高素质、水平的决议;
(四)批准并签署或授权签署使计生协承担责任的重要合同、文本、文件;
(五)受会长委托,领导、督促办事机构的工作。

第五章办事机构
第二十三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的办事机构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和副会长工作提供服务,负责落实上级机构的各项决议。

第二十四条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
(一)协调和组织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工作;
(二)加强同理事、常务理事的联系、协调;
(三)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财务管理和审计
第二十五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经费的主要来源:(一)拨付的经费;
(二)社会和个人捐赠;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计生协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七条经费来源、使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江宁街道陆郎社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2009年月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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