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索赔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的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一、著作权侵权的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数额有三种计算方式:实际损失、违法所得和法定赔偿。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可见,这三种方法并非并列的可自由选择的关系,而是逐次递进的关系。
确定侵权赔偿时,首先适用实际损失的方法来确定赔偿额,如果实际损失无法举证或无法确定才会采用违法所得的方式;只有违法所得也无法计算时才会适用法定赔偿的方式。
在司法实务中,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的计算方式很少适用,采用最多的方式是法定赔偿。
我国著作权法对实际损失未作明确定义。
按照一般的解释,实际损失应是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利润减少。
如果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未作商业化的利用,则利润并不存在,此时的实际损失则是其著作权许可收入的减少。
如果侵权人与著作权人为同一市场中的竞争者,且其产品具备同类可替代性,则可以侵权所得代替实际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实际上是以侵权违法所得来代替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
而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第七条中规定,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中包括:原告合理的许可使用费和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以合理的许可使用费减少作为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虽然具有极高的普适性,但由于作品的市场价值难以评估,因此如何准确定价许可使用费有很高难度。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数额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数额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商标法》第56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3、《专利法》第65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原则有哪些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侵权行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
全部赔偿原则的含义,是指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也就是说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赔偿应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
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鉴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其损害事实、后果的不易确定性,不少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规定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定赔偿制度。
即规定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的数额多少。
这在著作权立法中尤为突出。
所谓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是指由知识产权法律明文规定不法侵害知识产权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额幅度)。
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认定
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认定侵权⾏为往往会造成被侵权⼈出现不同的损害,造成侵权在损害后,侵权⼈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侵权⼈如果不赔偿的,受害⼈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如何认定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认定民法典规定,侵权⾏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等费⽤。
如果造成财产损害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七⼗九条【⼈⾝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出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第⼀千⼀百⼋⼗⼆条【侵害⼈⾝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和侵权⼈就赔偿数额协商不⼀致,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千⼀百⼋⼗四条【财产损失计算⽅式】侵害他⼈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如何解决侵权责任纠纷1、调解如果发⽣侵权纠纷,可以申请有关部门组织调解,如果是侵犯了版权,那么由国家版权⾏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的社会团体/组织,主持、教育、疏导当事⼈对作品版权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进⾏协商,达成⼀致的和解⽅案,签署调解协议。
但是,调解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执⾏特性,若某⼀⽅不遵守“游戏规则”,则调解失败,可以转向诉讼处理。
2、仲裁如果版权收到了侵犯,版权仲裁机构依照规定的仲裁程序对版权纠纷案件进⾏裁决,多适⽤于与版权合同纠纷。
有法律强制执⾏特性,⼀⽅不履⾏仲裁裁决的,另⼀⽅可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赔偿的原则、范围、标准
赔偿的原则、范围、标准赔偿的原则、范围、标准1.赔偿的原则赔偿是法律为保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安排。
赔偿原则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依法对被侵权人进行补偿的基本原则。
赔偿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合法性原则:赔偿应当依据法律进行,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1.2等额原则:赔偿应当与受损程度相等,即应当向被侵权人赔偿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因此受到的影响。
1.3公平原则:赔偿应当基于公平的原则,既不能过高地惩罚侵权人,也不能过低地补偿被侵权人,考虑到双方的主观恶意、过错程度等因素。
1.4追溯原则:赔偿应当追溯到侵权行为发生之时,从而实现被侵权人的利益最大化。
1.5补偿原则:赔偿应当是一种补偿性措施,即通过一定的经济或非经济手段对被侵权人进行合理补偿,使其回到侵权前的合法权益状态。
2.赔偿的范围2.1直接损失:赔偿应当包括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直接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失、生产经营损失等。
2.2间接损失:赔偿应当包括因直接损失而引发的间接损失,如市场信誉损失、商誉损失等。
2.3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包括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非经济损失。
2.4追偿费用:赔偿应当包括被侵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3.赔偿的标准3.1合同约定标准:当侵权行为是在合同关系下发生时,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即各方根据合同达成的约定内容确定赔偿责任。
3.2侵权法定标准:当侵权行为无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时,赔偿标准应当按照侵权法定标准确定。
侵权法定标准根据侵权行为类型的不同,依法对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确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3.3惩罚性赔偿: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可以对侵权人进行惩罚性赔偿,即超过实际损失的额外赔偿。
惩罚性赔偿的标准由法律具体规定,通常考虑到侵权人的恶意、过错程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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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及注释:●赔偿:指依法对被侵权人进行补偿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认定之“三段论”+“两步法”—从琼瑶于正著作权纠纷案谈起
权, 会得 到比较理想 的效果 。由于首先将 不属 于著作权 保护 范 罔 的思想和公共领域的部分“ 抽象 ” 和“ 过滤” 了, 将剩 下部分再 按照 “ 两步法 ” 进行对 比, 这样就可 以避 免原有两 步法存在 的缺 陷和不 足之处 了 , 同时也能弥补 三 ‘ 段论第 三部 对 比法空洞 无实 际操 作性
( 一) 复 制
时, 在“ 三段 论” 的前 两部分“ 抽 象法” 和“ 过滤法” 中增加一 些其 他 的 内容 , 使 其 更具 有操 作 性 和 实 用性 。
复制 , 英文 C o p y含义 比较 广泛 , 既包括一般意 义上 的复制 , 也 包 括抄 袭 、 改编 、 演绎 等 。 在 判 断 被 告 是 否 复 制 了 原 告 作 品 时 , 往
人 民法 院起诉于正等侵犯其《 梅 花烙 》 相关著作权 , 并索 赔 2 0 0 0万
兀 。
作者许可或者法律许可 , 擅 自复制原告作 品 , 就是非法挪用 。实质 性相似性这是从作品的读者来说 的, 这里的读者既包括读者 , 也 包 括听众 、 观众 等其他作 品的。如果从作 者角度 看 , 两部作 品完全可
一
著作权侵权 , 可以从 侵权人 和作品 两个 角度 认定 。从 侵权人
的角度看 , 则需要符合 侵权行 为的一般 构成要件 , 包括 侵权 行为 、 损害事实 、 因果关 系等 , 而从 作 品角度看 , 被控 的作品需要 复制 或 者来源于原作 品 , 两部作 品之 间存 在着 实质 性 的相似 或者 相 同。
段 论” 和“ 两步法” 。 然而 , 尽 管这 两种 方法在 对法 院审判 实践具 有极其 重要 的指导 意义 , 但在 单独应 用这 两种方 法的时候 往往 有 不足之处 , 难 以解决诸 多问题 。本文认 为可 以将 两种方 法结合起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与赔偿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与赔偿知识产权是指人们根据自己的智力创造所取得的经济价值,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然而,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层出不穷,给创作者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法律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侵权行为给予了法律责任和赔偿的规定。
一、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专利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根据《专利法》,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对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对于侵权人,法律规定了以下的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一旦侵权行为被发现,侵权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因侵犯他人专利权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侵权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的影响,并向被侵权人作出赔礼道歉。
2.商标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根据《商标法》,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对商标权人享有的专用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商标权的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应立即停止使用、销售侵权商标,以免进一步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2)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恢复商誉、消除影响:侵权人在侵权行为停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商誉,消除侵权行为对商标权人的负面影响。
3.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对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了以下的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免进一步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应承担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名誉损害。
(3)销毁侵权品、恢复名誉:侵权人应销毁侵权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恢复著作权人的名誉。
二、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方式1.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一旦被发现,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切实终止对知识产权人的侵害。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起诉指南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起诉指南著作权是指作者享有的对其独创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
当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了著作权人的作品,就构成了侵权行为。
为了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起诉成为了维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为您介绍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的指南。
一、维权前的准备工作在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前,著作权人需要做好准备工作,以便顺利进行起诉。
首先,著作权人需确保自己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或其他有效形式予以证明。
其次,著作权人应保留涉及侵权行为的证据,如侵权事实、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最后,著作权人还应明确自己的损失范围,并进行合理的计算,以便在起诉中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二、选择合适的起诉方式在起诉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时,著作权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起诉方式。
一般而言,著作权人可以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进行起诉。
诉讼是指通过法院解决争议,而仲裁则是通过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调解。
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三、明确索赔要求和损失计算在起诉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过程中,著作权人需明确自己的索赔要求和损失计算。
索赔要求包括主张侵权实际损失的赔偿、主张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的赔偿以及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停止等。
损失计算包括侵权给著作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
著作权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损失情况,合理计算索赔金额,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四、起诉的法律程序在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时,著作权人需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首先,著作权人应向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起诉状,并明确起诉的事实、依据和请求。
随后,著作权人需依法通知被诉侵权方,并提供起诉材料和证据。
接着,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依法审理案件,听取双方意见,并进行相关调查。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作出相应的判决或仲裁决定。
五、执行判决或仲裁决定当著作权人获得判决或仲裁决定后,若被诉侵权方不履行判决或决定,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执行。
关于版权侵权赔偿数额的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等对于图片作品、图片作品权属、作品使用、侵权责任、赔偿数额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下面来看看关于版权侵权赔偿数额的规定。
关于版权侵权赔偿数额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准许。
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确定的侵权赔偿数额应当能够全面而充分地弥补原告因被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在原告诉讼请求数额的范围内,如有证据表明被告侵权所得高于原告实际损失的,可以将被告侵权所得作为赔偿数额。
第六条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方法有:(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三)法定赔偿。
适用上述计算方法时,应将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列入赔偿范围,并与其他损失一并作为赔偿数额在判决主文中表述。
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可以基本查清,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充分证据,运用市场规律,可以对赔偿数额予以确定的,不应直接适用法定赔偿方法。
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是指在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内,对于侵犯著作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直接损失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利润损失、合理开支等。
2.恢复原状赔偿:侵权人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包括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后果等。
3.惩罚性赔偿: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侵权人支付惩罚性赔偿,以起到警示作用。
4.合理使用费用赔偿: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侵权人可以通过支付合理使用费用来弥补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总之,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是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的原则和具体情况来确定的,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
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保护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
主要原则:①“国民待遇”原则。
即一个缔约国把其他缔约国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当作本国国民的作品加以保护。
这是现在的双边和多边协定中几乎普遍采用的原则。
②一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起源国待遇”,即给予这些作品以相当于作者所属的国家或作品首次出版的国家给予的版权保护。
一些泛美公约曾实行过这一原则。
③一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第三国待遇”,即甲国给予乙国的作品以丙国作品享有的版权。
根据这一原则,所有缔约国国民的作品都享有同等的版权保护。
主体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
对于人身权的保护,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国家立法对其采取完全不同的立场。
大陆法系的国家都主张承认和保护作者的人身权,例如德国版权法一开始便有保护作者人身权的条款,并规定人身权不得转让。
英美法系的国家开始都不承认作者的人身权,后来才将此内容列入版权法。
(1)法人能否享有人身权。
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这自然也就承认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享有人身权。
但这个问题在世界各国的版权法中存有很大的不同。
大多数保护作者人身权的国家,在版权法中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作者,也就是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人身权。
因为人身权是作者人格的一种反映,而承认法人有意志则是近些年的事情。
(2)人身权能否转让和继承。
一般来讲,人身权是人格权。
由这里可以否定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
大多数国家版权法都规定人身权不可剥夺,不可强制许可,不可转让等。
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一部分人身权的转让和继承似乎又有其不可否认的理由和事实。
人身权和作者的人身是不可分割的,但人身权中的某些权利与财产权也是密不可分的。
(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
民法中的人身权主要是指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人格权、肖像权等。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引言概述:《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典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的确定中,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以公平的态度来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一、公平责任原则的基本概念1.1 公平责任原则的含义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的认定和赔偿的确定中,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来确定责任的承担。
1.2 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主要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该条明确规定了在确定侵权责任时应当考虑公平原则。
1.3 公平责任原则的重要性公平责任原则是保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原则,它能够确保侵权责任的公正和合理。
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合范围2.1 公平责任原则适合于各类侵权行为不管是民事侵权行为还是刑事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原则都适合。
2.2 公平责任原则适合于不同的侵权主体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在侵权责任的确定中都应当遵循公平责任原则。
2.3 公平责任原则适合于不同的侵权伤害赔偿公平责任原则适合于财产损失、精神伤害赔偿等不同类型的侵权伤害赔偿。
三、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运用3.1 公平责任原则的运用原则在运用公平责任原则时,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确保侵权责任的公正和合理。
3.2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合条件公平责任原则的适合条件包括侵权行为的主客观要件、伤害赔偿的原则等。
3.3 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操作方法在具体操作中,法院可以考虑利用调解、和解等方式来实现公平责任原则的运用。
四、公平责任原则的意义和价值4.1 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平责任原则能够确保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4.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平责任原则的运用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
4.3 促进法治建设公平责任原则的运用能够促进法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有哪些归责原则构建了侵权类型,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
归责原则对应着侵权责任的基本分类。
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都存在差异。
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和严格责任对⾏为⼈所强加的责任是有区别的,接下来和店铺⼩编⼀起看看侵权责任法规则原则有哪些吧。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有哪些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
即⾏为⼈的侵权⾏为给对⽅造成损害,须⾏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为外,⼀般侵权⾏为均适⽤过错归责原则。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能够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主要情形有:(1)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之间发⽣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者适⽤过错推定;(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脱落、坠落,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致⼈损害,堆放物致⼈损害,适⽤过错推定;(3)林⽊折断造成他⼈损害,对林⽊所有⼈或管理⼈适⽤过错推定;(4)动物园发⽣动物致⼈损害时,对动物园适⽤过错推定;(5)幼⼉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致在其学习、⽣活的⽆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受到⼈⾝损害,教育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教育机构能证明其已尽管理职责。
3、⽆过错责任原则⼜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的⾏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加害⼈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
⽬前法律规定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主要由:(1)被监护⼈致⼈损害,监护⼈承担⽆过错责任;(2)⽤⼈单位对⼯作⼈员的⾏为侵害他⼈承担⽆过错责任;(3)个⼈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因劳务造成他⼈损害,由接受劳务⼀⽅承担侵权责任;(4)产品缺陷致⼈损害时,⽣产者承担⽆过错责任;(5)⾼度危险作业致⼈损害的,侵害⼈承担⽆过错责任;(6)环境污染致⼈损害的,排污单位承担⽆过错责任;(7)饲养的动物致⼈损害的,饲养⼈承担⽆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63条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6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是指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下,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3条是该法律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关于违反著作权法的责任。
下面将对侵权责任法释义第63条进行详细解读。
1、侵权责任法释义第63条的内容侵权责任法释义第63条明确规定了在侵权行为中,如何判定违反著作权法的责任。
根据该条款,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因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2、损害赔偿的具体原则根据第63条的规定,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这里所说的经济损失,包括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直接损失和可以预见的间接损失。
为了让赔偿更加公平合理,侵权责任法还规定了一些原则。
首先,对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著作权人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这些实际损失包括因未经授权使用著作权而导致的市场损失、商誉损失等。
著作权人可以依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要求相应的赔偿金额。
其次,对于侵权行为导致的利益损失,著作权人也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例如,著作权人的作品因侵权行为而被盗版销售,导致著作权人的利润减少,这些利益损失也可以纳入经济损失的范围。
最后,侵权责任法还明确规定了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如果著作权人需要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申请制止侵权行为,而导致一些必要的费用,侵权人也需要承担这些费用的赔偿责任。
3、构成侵权的判定标准侵权责任法的第63条也对构成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款,任何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这包括了著作权法中所规定的著作权人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表权、发行权等。
只要侵权人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对作品进行了上述行为,即可构成侵权。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对故意侵权和过失侵权作出了区分。
对于故意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可以要求更大的经济赔偿金额,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制止侵权行为的权利第63条还强调了著作权人的制止侵权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侵权违约赔偿
民法典侵权违约赔偿侵权和违约行为是民法领域中常见的违法行为类型,其所造成的损害需要通过赔偿来弥补。
民法典对于侵权和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侵权行为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的侵害。
在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方面,民法典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1. 直接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当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他人损害时,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应当包括损失的直接损失、合理支出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利益损失三个方面。
2. 间接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行为可能并非直接导致他人损失,而是通过其他因素间接导致损失。
此时,侵权人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额度和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
3. 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在某些侵权行为中,可能会涉及到合同关系。
此时,侵权人不仅需要承担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违约责任方面,民法典对于违约的成因、赔偿金额和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履行、违约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等行为而造成对方合法权益受损。
对于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民法典做出了如下规定:1. 直接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当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对方损失时,违约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金额应当包括损失的直接损失、合理支出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利益损失三个方面。
2. 间接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行为虽然并非直接导致对方损失,但是通过其他因素间接导致损失。
此时,违约责任人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额度和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
3. 合同约定和法定赔偿: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交易情况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和金额。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适用法定赔偿责任。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
简要: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要件。
只有当损害导致赔偿责任的时候,过错才成为责任构成的一个要件(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德国学者耶林曾说:“使人负损害赔偿的,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失,其道理就如同化学上的原则,使蜡烛燃烧的,不是光,而是氧气一般的浅显明白。
”耶林讲的使人负损害赔偿的,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失,这在采用单一的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强调过失的必要性,用化学上的原理作比喻很生动,耶林的这个比喻至今仍然传为佳话。
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用多种责任方式,过错不再是各种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也不是各种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而是以损害赔偿为前提的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归责原则。
如果说《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是一般条款,应当将其解释为以损害赔偿为前提的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而不是全部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则无赔偿。
一、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辨析: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仅需行为的违法性这一个要件。
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者,所导致的结果是对实际发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而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者,所导致的结果不限于对实际损害的赔偿责任,可能还包括返还原物、停止侵害、消除妨碍、妨害防止等责任形式。
这也是我们所熟悉的观点:侵权导致的是责任而不是债(或者说不仅仅是债)。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以主观过错和损害事实为构成要件。
下面主要从我国知识产权法有关规定的角度简要讨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即实际发生的损害后果,包括财产上的损失或精神上的痛苦。
对此,我国知识产权法有如下若干规定:(1)《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行为、汇编行为,第46条规定未经表演者许可的录制行为等都属于侵权行为。
如果侵权人只是复制、汇编、录制,既没有使用、也没有出售或赠与,当然不会造成损害后果,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保障措施的补偿性特点,不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侵权索赔律师函
侵权索赔律师函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代表我的客户,就您的侵权行为向您发出此律师函。
我特此通知您,您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我客户的合法权益,并给他们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您在(具体时间和地点)未经我客户的授权和许可,使用了他们的知识产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并在(具体地点)公开发布和传播。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我客户的版权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或者其他方式利用著作权作品。
您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该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公开道歉。
基于此,我代表我的客户要求您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具体时间)之前向我客户支付赔偿金(具体金额)。
如果您不同意赔偿金的数额,我建议您尽快与我联系,我们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
但是,如果您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我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请您认真对待此事,并在(具体时间)之前回复我,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解决。
如果我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您的回复,我将认为您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我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我客户的合法权益。
请您务必认真对待此函,并及时回复。
谢谢您的合作!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联系方式)。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
下面分别介绍三种赔偿计算方式的运用计算和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
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
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
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最高院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
侵权赔偿协议书 范文
侵权赔偿协议书甲方(赔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因[具体侵权行为,如:侵犯乙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给乙方造成了损失。
2. 甲方承认上述侵权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赔偿,并放弃对甲方的进一步追索权利。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上述侵权行为的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赔偿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
1.2 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合理支出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二条赔偿方式2.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天数]天内,将赔偿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2 赔偿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其他支付方式]。
第三条赔偿金的确认3.1 乙方收到赔偿金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或其他书面确认文件。
3.2 乙方出具的确认文件是甲方履行赔偿义务的凭证。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赔偿金。
- 甲方支付赔偿金后,乙方不得再就同一侵权行为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保证其索赔权利的合法性,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 乙方收到赔偿金后,应放弃对甲方的进一步追索权利。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赔偿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赔偿金的[百分比]%。
6.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赔偿金,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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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著作权侵权索赔原则有哪些我们最讨厌的就是权利北侵犯,很多的作家都会进行著作的发表而且有些人更是对他人的著作进行抄袭,严重造成侵权的行为,以下赢了网小编就来做这方面的详细的介绍,希望大家知道都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读者们一起进行该方面的介绍。
著作权侵权索赔第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九)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十一)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十二)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十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十四)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十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侵犯著作权的认定由于著作权及著作邻接权内容的丰富复杂,使著作权、邻接权的侵权行为认定也呈现纷繁复杂的局面。
认定的基本要领仍然是:首先掌握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享有权利的种类和范围;其次掌握其作为权利载体即其作品的表达形式和特点;再次掌握被控侵权人的作品的表达形式和特点;第四将两个作品进行比较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第五是掌握被控侵权人与提出控告的权利人的作品是否接触或可能接触过,实践中有时查明两个对比作品的作者就该作品是否存在或存在过接触关系或者可能性,也可以对认定侵权行为有帮助。
第三抄袭剽窃行为认定本案涉及的关键问题是一审原告指控的抄袭剽窃行为能否认定的问题。
抄袭,是把别人的作品抄来当作自己的作品的一种侵权行为。
抄袭的认定,不以抄来的作品作何用处为其成立的条件,也不以是否完全相同为其成立的条件,其认定成立的条件仅是作品内容的具体表达形式相同。
因此,两个作品在具体表达形式上有明显区别的,一般不应认定有抄袭的问题存在,存在的可能是创作上的借鉴、引用、融合的问题,而这些正是创作上允许和客观上必需的。
抄袭的实质要件在于作品是否是作者自己独创的,而不是照抄照搬他人的。
既是两个作品完全相同,只要是各自独立创作的,就不构成相互抄袭。
只有在作品相同,又能证明又不属作者独立创作的(作者间又存在接触关系),才构成抄袭行为。
此外,在抄袭问题上,一般不承认创意或表现手法的抄袭,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内容的表达。
根据本案的事实,原告对其广告中所用“真金不怕火炼”的广告语、火焰画面、产品、配音等各自及其相互间的具体表现形式和融合形式,差异较大,均不属照抄照搬,难以认定被告的广高抄袭了原告的广告。
法院在认定本案的侵权行为时,运用了侵权行为认定的基本要领,同时按照该案的具体情节,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第四侵犯著作权的赔偿的基本原则一原告提交相应的侵权证据。
二认定被告过错。
权利人提出确有理由的警告。
未尽到审理义务;未尽到注意义务的;合同履行中或终止后侵权的。
5其它。
三无过错返还利润,可酌情判决适当补偿四明知提供场所或帮助的,承担加连带责任五许可人,特许经营特许人明知或应知被许可人实施侵权行为而未制止的了担连带赔偿责任六赔偿宗旨为:能够全面充分的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
如果被告侵权所得高于实际损失按侵权所得赔偿。
实际损失的数额为:利润损失,参照国家稿酬规定,合理的许可费用被告复制品数量乘以原告单件利润积,原告复制品减少数量乘以单件利润积侵权导致原告合同不能履行的可预期利润损失。
作品价值下降损失。
七侵权人利润所得:产品销售利润:侵权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营业利润:净利润:情节轻微、诉讼期间主动停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调查取证费、审计费、交通住宿费、复印材料费、其它合理开支。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以下情况将得到赔偿,数额2000-50000元1 违背原告意愿发行其作品,对其信誉、社会评价带来负面影响的。
2 抄袭原告作品,被告获得较大名誉的。
3 歪曲、篡改原告作品的4 未参加创作而在原告作品上署名的5 将原告作品以自己名誉发表的6 歪曲表演形象,给原告造成不利影响的。
7 制作、出售假冒原告的作品,影响较大的。
8 其它。
九稿酬规定:在2到5倍范围内确定。
十在网络上传播文字、美术、摄影作品的,参照国家稿酬的规定。
十一在广告中使用文字、美术、摄影作品的,根据广告投入,发布者收取的费用,制作者收取的费用,作品知名度,在广告中的作用,被告经营规模,侵权方式和范围等综合考虑赔偿数额。
十二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音像作品权利人的权利的,合理的许可费,许可费标准或被告提供的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
十三软件最终用户侵权。
软件的许可使用费或市场价格。
十四对上述赔偿可以依照25条在2-5倍内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十五被告在出版物或宣传中表明的数量高于其陈述的数量以高者为主,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除外。
十六图书、音像制品的出版商、发行商,复制商应当提供侵权作品的数量。
拒不提供的或提供的不足以采信的,可以下来的数量为主。
图书不低于3000册,音像制品不低于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其是有期限的权利,在一定期限经过后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赔偿的内容都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的分享,对于这方面的赔偿也是有一定的要求,以及不同的著作所要求的赔偿也是不相同,处罚也是有区别,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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