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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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产权明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管理科学、受益于民”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机制,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XXX村实际,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的设置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机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集体资产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成员9人。
管理中心设立主任1名,负责资产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1-2名,协助主任搞好集体资产的经营业务和管理工作;委员10-11名,参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工作。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工作
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开展民主管理,进行经济收益分配统计等工作。
管理中心要自觉接受上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管理中心年初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按照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经济收支计划。经审查后,管理中心要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进行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
管理中心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前要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做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管理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合理的分配控制标准,对集体分配进行分类指导。集体分配要量力而行,并报上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的财务制度
管理中心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按照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专栏橱窗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的要求上墙公布。
财务上墙公布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出纳收支帐、经营收支项目、应收承包款、管理费用、干部报酬、公益费用、福利分配、土地转让收支、在建工程款项、借出款项、财务报表、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群众关心的其他财务热点问题。
上级农村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实际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年度审计、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审查和评价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协助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管理中心应自觉接受上级的审计监督。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平调、损坏、挥霍浪费集体资产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