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

【法规标题】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9号

【适用区域】海南省

【发布时间】2017-11-30【生效时间】2018-01-01【关键词】环境,环保管理,市政市容及其它

【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08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

(2008年9月19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31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八件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规范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实行规划管理的乡、村庄(生态文明村)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林业、土地、水务、交通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第五条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水体、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突出热带岛屿特色,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

第六条园林绿化应当加强科学研究,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种)适应本省自然条件的植物,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促进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七条单位和有劳动能力">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公园绿地,可以根据其意愿命名,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的林木,可以设置标志牌。

鼓励城镇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植树种草,绿化环境。城镇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可以自主选择、更新树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城镇绿化,并有权对破坏城镇绿化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开展创建园林城镇、园林单位和优质园林工程活动,推动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对城镇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市、县、自治县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明确城镇园林绿化目标、规划布局、各类绿地的面积和控制原则,重点加强道路和铁路两侧、海边、江(河)边、湖边及城区周边绿化带的建设。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报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第九条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城镇总体规划,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划定绿地界线。无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筑设计方案中明确绿地布局,划定绿地界线。

依法确定的城镇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条依法确定的城镇绿线不得任意调整。因城市建设确需调整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得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调整绿线不得减少规划绿地的总量。因调整绿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当落实新的规划绿地。

第十一条规划范围内的公共性质的公园绿地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在绿地设立标示牌,如实标明该绿地的绿线示意图。

第十二条公园绿地周边新建建设项目,应当与绿地的景观相协调,并不得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会同同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公园绿地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控制区。控制区内禁止建设超过规定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开放,方便单位和个人查询。

第十四条城镇总体规划应当安排与城镇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城镇建成区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不得低于十二平方米,城镇生产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城镇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之二。

第十五条新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新建居住区或者成片建设区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其中,用于建设集中绿地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

(二)新建宾馆、疗养院、学校、医院、体育、文化娱乐设施、机关、团体等单位的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

(三)新建工业园区的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工业园区内各项目的具体绿地比例,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新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并应当建设宽度不低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

(四)新建城镇主干道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五)新建铁路两侧防护绿地宽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建设项目的绿地率,由各市、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制定。

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可以比照前款规定的绿地率标准降低百分之五。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绿地率标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绿地率标准。

第十六条城镇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本地乔木树种的比例应当占该项目绿地乔木树种总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乔灌木覆盖率应当占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乔木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六十。

城镇行道树应当选用遮荫效果良好,抗风性、抗病性、抗旱性强,胸径不小于十厘米的树种。人行道的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地面停车场的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第十七条绿地建设和养护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各类绿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养护;

(二)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绿地,由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建设和养护;

(三)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由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养护;

(四)铁路、公路、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防护绿地,分别由铁路、公路、水务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和养护。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建设和养护单位。

第十八条公园绿地提倡建设和养护分离的管理模式,其养护作业可以进行市场化运作。

绿地建设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城镇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和养护管理。树木、灌木或者地被植物受损或者死亡的,由养护责任人及时修护、补种或者更换。

第十九条城镇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并统一安排施工。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的设计,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条城镇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竣工后,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并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从事城镇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定期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检查。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城镇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的省外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验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下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养护单位,并实行专业监理: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十三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绿地区域,为单位、市民或者游客种植纪念树提供条件。植树位置、树种选择、植树价格、植树标志、日常养护等具体事项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发展苗木、花卉等相关产业,建立专业的苗圃、花圃和草圃。

第二十五条禁止擅自占用城镇绿地。

因城镇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及时清场退地并恢复原状。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确因建设需要延长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临时占用城镇绿地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占用二千平方米以下的绿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二)占用二千平方米以上的绿地,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损坏的,临时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用途。居民区、商业中心、学校、文化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单位等不得擅自减少绿地面积。

第二十七条严格限制移植树木。因城市建设需要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确需移植树木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将移植原因和株数在移植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一)一处一次移植五十株以上一百株以下树木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二)一处一次移植一百株以上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严格限制砍伐树木。下列树木,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砍伐:

(一)已经死亡的;

(二)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的;

(四)因抚育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

(五)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无法保留且无移植价值的。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将砍伐原因和株数在砍伐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处一次砍伐五十株以下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一处一次砍伐五十株以上一百株以下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处一次砍伐一百株以上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树木;确实无法避让的,相关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会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定保护措施。

第三十条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修剪。

因树木生长影响管线、交通设施等公共设施安全的,管线或者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修剪请求。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兼顾设施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组织修剪。

因防御紧急自然灾害需要,或者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导致树木影响安全的,有关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同时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保护、管理。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进行普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并建立档案,设立标志。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将确认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明确管护责任,加强养护管理。

在单位范围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提供技术指导,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具体办法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三条禁止砍伐或者擅自买卖、转让、移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未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买卖、转让。

因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者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确需移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审批:

(一)三百年以上的古树和名木,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省绿化委员会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一百年以上三百年以下的古树,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审查意见,经市、县、自治县绿化委员会审核,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古树后续资源,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四条禁止下列危害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

(二)擅自在树木上悬挂或者张贴广告;

(三)在绿地内倾倒垃圾、有害废渣废水、油类或者堆放杂物;

(四)在绿地内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取土或者焚烧;

(六)违反规划在绿地内设置各类摊点;

(七)损坏座凳、雕塑、护栏、喷灌等园林设施;

(八)其他危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在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范围内还不得敷设管线、架设电线、硬化地面及擅自移动

2017年地理真题及解析_2017年海南省高考地理试卷

2017年海南省高考地理试卷 一、选择题:共60分。在每个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6分)据世界人口组织预测,2050年,世界人口将由2000年的60亿增长到90亿.如图示意某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据此完成1~2题. 1.该国可能是() A.中国B.美国C.印度D.俄罗斯 2.根据预测,从2000年到2050年,该国() A.人口增长模式由原始型向传统型转变 B.人口自然增长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 C.老龄人口数量逐渐减少 D.人口数量比较稳定 (9分)云南元阳位于横断山地南部,当地著名的哈尼梯田是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族人民种植的红米稻是经过长期耕种、筛选的特色品种,稻米色泽暗红,富含多种营养元素,品质优良.1980年以后,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当地逐渐推广种植杂交水稻.如图示意目前当地三种发展类型村落的农作物种植结构.据此完成3~5题.

3.1980年以后,当地红米稻面积逐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种植红米稻()A.技术要求高B.劳动力投入大 C.种子成本高D.单位面积产量低 4.乙类村红米稻种植规模较大的主要目的是() A.提供粮食深加工原料B.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C.建设特色商品粮基地D.满足村民膳食需要 5.根据农作物种植结构,可以推断目前() A.甲类村位置较偏僻B.乙类村坐落于山顶 C.丙类村地形较平坦D.当地商品粮以旱地作物为主 (9分)时装是具有鲜明时尚感的服装,其特点是变化迅速、极富流行性和周期性.洛杉矶时尚街区是世界著名的时尚专区,街区内集聚了众多的时装企业,集时装设计、销售等于一体.这些时装企业一般不直接加工时装,而是将加工环节转给分包企业,生产灵活、产品款多量少,价格相宜.据此完成6~8题.6.时装企业在洛杉矶时尚街区集聚的主导因素是() A.交通B.原材料C.市场D.劳动力 7.从事时装加工的分包企业大多分布在洛杉矶,主要目的是() A.节约工厂建设成本B.获取高素质劳动力 C.缩短产品流通时间D.延长时装产业链条 8.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洛杉矶时装企业应采取的最有效措施是()A.快速更新产品B.改进生产技术C.扩大生产规模D.拓展国际市场(9分)位于南岭山地的某县90%以上土地不适宜耕种和聚落建设,主要集镇位于较大的山间谷地.集镇住宅多为三层,其二层和三层也开有外门,如图所示.尽管水淹频率很高,但这些集镇住宅“淹而不没,灾而无难”.据此完成9~11题.

论城市园林绿化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论城市园林绿化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发表时间:2014-09-12T15:32:38.390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14年第4期下供稿作者:金中华 [导读] 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奖励在养护管理工作中做得好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而对在养护管理工作中不问不管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金中华 摘要:分析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城市经济总量和决策者重视程度的不同,各地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多数中小城市经济相对欠发达和环境意识不强,城市园林绿化投入不足,致使城市园林绿化中出现不少问题。笔者通过观察分析,总结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对策。 关键词:问题;发展对策;园林;绿化1 存在的问题(1)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建设规模发展不同步,无长远规划,侵占绿地、滥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些城市的规划绿地被挪作他用。近年来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工程,使得成年树木被大量砍伐,砍了栽、栽了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2)绿地结构单纯,生物多样性体现不充分。一些城市绿化树种虽然较多,但植物景观单调,在色彩、季相上无多大变化,缺乏生机活力,难以体现其园林艺术风貌。如常绿乔木和常绿灌木,仅占全树种的15%,不能实现季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目标。另外,绿地结构层次不丰富,绿量不足,人工植物群落景观单调,如树种单一,乔木、灌木、草坪的比例搭配不恰当等。树木多以单种成片的形式出现,缺乏运用多种植物来造景,如大片的牡丹、桃林、国槐林、杨树林等,色彩单一,给人枯寂无味的感觉,绿化美化效果不尽人意。园林树种配置形式上,所采用的植物模式以丛植、片植、孤植为主,而列植、垂直绿化等其他植物应用模式少。 (3)存在一些不科学的倾向性。不考虑当地的实际、当地地理环境特点和树木生物学特性,盲目引进外地树种和重名贵品种轻乡土品种,重人工造景轻自然景观,重草轻树,造成引种失败和病虫害大发生。 (4)管理水平低。忽视了“三分建,七分管”的园林绿化建设原则,无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措施,粗放养护管理,技术含量低。该修剪而长期无人修剪、该除草而长期无人除草,致使花园、绿地杂乱无章,病虫害无人防治,并且许多该间苗的苗木因没有及时间苗,导致种植密度过大,树木严重生长不良。 单位、居民法制观念淡薄,城市公用绿地被侵占、花草树木被攀折、草坪被踩压、景观遭毁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还存在着如城市园林执法队伍不健全,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景观造景技术,管理手段滞后,赏罚不明等问题,这些都是造成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目前落后于城市发展、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水平的主要原因。 (5)绿化格局的调整改变了原有有害生物的结构。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园林风格不断传入我国,植物配置和种植方式更加多变,如疏林草地、规则绿化等,打破了我国传统园林格局。 园林植物种类、数量经过引种,外来物种绿化面积大幅度增加,改变了城市中原有有害生物的种类、结构和危害程度。如今,蛀干害虫、食叶害虫(如蚜、螨、蚧、粉虱、蓟马)和生态性植干病害已成为城市园林植物的主要病虫害。另外,绿化植物的不合理配置为病虫害的发生提供了先决条件,害虫与寄主、天敌在长期进化中,有一定的比例关系,不合理的种植结构打破了这一比例关系,破坏了生态平衡,外来生物无天敌,致使病虫害严重发生和蔓延。 (6)城市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气候异常等促进了病虫害的发生。城市环境是由人工建造起来的特殊生态系统,而地上部分城市空气和生活污水污染严重、光照条件不足以及人为破坏严重;地下部分往往是填埋的建筑垃圾,土壤坚实、透气性差、土质低劣、缺肥少水、生长空间狭窄,这些直接导致树木生长势减弱、抗逆性降低,为有害生物的大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养护管理又长期跟不上,园林植物病虫害容易暴发成灾。此外,气候异常导致的冻害、抽条、旱灾、涝灾、烟尘、酸雨等自然灾害,会使林木生长势减弱,导致病虫害暴发成灾。 据国家林业局报道,1999 年柳树烂皮病大发生,2003 长春大面积树木死亡以及2008 年发生在云南省、贵州省等地的冻害,都2 发展对策(1)城市园林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不同城市因气候、立地条件不同,生长植物种类也不同。因此,依据城市类型,对各城市植物群落进行详细调查研究,探索树木、花草、野生动物、微生物与环境的关系、适应性、生存、生长发育规律,提出科学决策,选用合适树种。 (2)规划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特点,风格多样,量力而行”,尊重当地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和生态群落,尽量采用和保留原有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引入植物要与当地特定的生态条件和景观环境相适应。 (3)在城市建设设计上采用多种类型,不仅可以植树、种草、种花、种果、种药,还可利用江、河、湖、海等水面养鱼、养鸭,在林中养鸟,并引进天敌,使人、动物、植物、鸟类、鱼类、微生物和谐相处,形成良性循环的能量、物质的转换。 园林规划设计不仅限于观赏为主,不能只顾眼前的效果,还要有长远发展目标,要从城市长期发展考虑,留出基础设施用地,避免栽了砍、砍了栽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稳定。因此,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要有所转变,要以建筑为主转变为以防护功能和观赏并重、植物造景为主的新的观念上来。 (4)我国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可供选择的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植物种类,包括有花植物近30 000 种、树木近8 000种,可扩充造景材料。树种配置时要采取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花草相结合的复层混合配置绿化模式。还要通过垂直绿化实现阳台、屋顶、院墙、围栏的全面绿化,并鼓励巿民养花、植树。 为增加“绿量”,应多种叶大浓荫的大乔木,增加乔木比例,乔木下面种草皮,并适当点缀灌木,搞复层立体绿化。此外,要以“林荫型”绿化为主导,加大道路、小区、游园及广场的遮荫效果,增加绿化地的色彩,为市民提供距离合适、景观优美、绿化充分、环境宜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5)加强宣传教育和园林绿化法制建设,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创建意识。创建园林城市需要领导重视,加强领导是园林工作的保证,特别在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要开展广泛的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实行单位评比和考核一票否决制,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同时,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的执法队伍,依据《城市园林管理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惩侵占绿地、乱砍滥伐等破坏绿地的行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1994年1月20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94年1月25日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绿化、美化城市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城市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 前款所称城市园林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绿地。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建设,重视园林绿化管理和科学技术工作,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第五条福建省建设委员会主管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市、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城市园林绿化,有权劝阻和检举、揭发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 对城市园林绿化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共同编制。 城市园林绿化详细规划,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规划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确定为园林绿化用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使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用地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九条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用地面积(包括水面面积)在20公顷(含20公顷)以上的公园总体规划方案由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各项建设项目应当留足园林绿化用地,其园林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一)新建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其中居住小区还应按居住人口人均1平方米以上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二)新建区的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旧城改造区扩建的主干道不低于15%,次干道不低于10%; (三)城市园林绿化苗圃、草圃、花圃、盆景基地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2%; (四)新建医院、疗养院、学校不低于35%; (五)新建有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不低于30%,并应按有关规定营造卫生防护林带; (六)公园不低于陆地面积的70%。 第十一条单位和居住区、居住小区现有园林绿化用地低于前条规定要求,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复习资料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复习资料 1·园林: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因地制宜地改造地形、整治水系、栽种植物、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方法创作而成的优美的游憩境域。 构成要素:地形、水体、植物、建筑、园路 2·绿地: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是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 3·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量的的各种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4·城市园林绿地的效益:a生态效益:净化空气、水体和改良土壤;调节城市小气候;降低城市噪声;安全防护b社会效益:创造城市景观;提供休闲、保健场所;文化科教园地c 经济效益 5·城市绿地分类:公园绿地(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6·城市绿地定额指标:a城市园林绿地总面积=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B城市居民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除以城市非农业人口数c 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占城市用地面积的百分比。D城市绿地率=城市园林绿地面积之和除城市用地总面积 指标作用:反映了一个城市绿化数量和质量,以及一个时期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环境质量以及城市居民生活保健水平,也是评估一个城市环境质量的标准和城市居民精神文明的标志之一。 7·影响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因素:a国民经济水平b城市性质c城市规模d城市自然条件e 城市绿地现状和绿化基础 8·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原则:a结合城市其他各项用地的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安排b结合当地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c均衡分布,比例合理,满足市民休息游览的需要d 远景目标与近期安排相结合,创造特色e发挥其综合功能的前提下,结合生产,创造财富。9·城市园林布局的形式:块状绿地布局(大连、上海。。)、带状绿地布局(西安,南京,苏州)、环状绿地布局、楔形绿地布局(合肥)、片状绿地布局、混合式绿地布局(北京)10·公园:是指可以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教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的公共绿地。 11·公园规划容量C=A除以Am(A为公园面积,Am为人均占面积) 12·主题公园:是为了满足游览者多样化休闲预科要求而建造的一种具有创意性游园活动和策划性活动方式的现代旅游观光形式。它以文化移植,文化复制文化陈列以及高科技等手段,13·居住区用地的组成:a居住区建筑用地b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地c道路及广场用地d 居住区绿化用地 居住区的布置形式:行列式、周边式、混合式、自由式、庭院式、散点式布置、 居住区的规模:按人口规模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居住区绿地的类型:公共绿地、专用绿地、道路绿地、宅旁和庭院绿地等。 居住区总体规划的原则:坚持社会性原则、坚持经济型原则、坚持生态性原则、坚持地域性原则、坚持历史性原则、 14·城市广场的类型:市政广场、纪念广场、交通广场、商业广场、文化休闲广场、宗教广场、附属广场 现代广场的基本特点:共性:场地开放、性质公开、功能综合、空间丰富、文化休闲个性:标志性、地方性、人文性 城市广场设计的原则:系统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生态型原则、特色性原则、多样性原则、主题性原则、尺度适配性原则、步行性原则、文化性原则

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南充市制定了《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下为您带来《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全文细则,欢迎浏览! 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2016年10月14日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充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南充市市、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城市所依托的山体、河湖水系、林地、生物物种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宜居城市建设。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辖区公共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房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资、捐资、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享有一定期限的绿地冠名权。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对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予以劝阻、举报。 第八条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自然山体保护规划、城市绿道系统规划、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城市道路绿化规划等绿化专项规划。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化专项规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

2017年海南省高考真题-生物(含解析)

2017年海南省高考真题-生物(含解析) 生物2017年高三2017年海南卷生物 生物 考试时间:____ 钟 单选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共―。) 1 ?有关蛋白质结构与功能的叙述,错误的是() A. 蛋白质的生物活性与蛋白质的空间结构有关 B. 数量相同的5种氨基酸可以组成不同的多肽链 C. 将抗体溶于NaCI溶液中会造成其生物活性的丧失 D. 氨基酸序列相同的多肽链可折叠成不同的空间结构 2?下列关于原核生物的叙述,错误的是() A. 大肠杆菌的细胞内有核糖体 B. 细胞对物质的吸收具有选择性 C. 拟核区中含有环状的DNA分子 D. 蓝藻细胞的叶绿体中含有叶绿素 3?关于哺乳动物体内脂质与糖类的叙述,错误的是() A. 固醇在动物体内可转化成性激素 B. C、H、O P是构成脂质和糖原的兀素 C. 脂肪与糖原都是细胞内储存能量的物质 D. 胆固醇是细胞膜的组分,也参与血脂运输 4 ?无机盐对于维持生物体的生命活动具有重要作用。下列相关叙述错误的是() A. 蔬菜中的草酸不利于机体对食物中钙的吸收 B. 缺铁会导致哺乳动物血液运输O的能力下降

C. 和ATP—样,KHPO也能为生物体提供能量 2017年海南省高考真题-生物(含解析) D. 植物秸秆燃烧产生的灰烬中含有丰富的无机盐 5?关于生物体内能量代谢的叙述,正确的是() A. 淀粉水解成葡萄糖时伴随有ATP的生成 B. 人体大脑活动的能量主要来自脂肪的有氧氧化 C. 叶肉细胞中合成葡萄糖的过程是需要能量的过程 D. 硝化细菌主要从硝酸还原成氨的过程中获取能量 6?将生长状态一致的某种植物幼苗分成甲、乙两组,分别移入适宜的营养液中在光下培养,并给甲组的营养液适时通入空气,乙组不进行通气处理。一定时间后测得甲组的根对a离子的吸收速率远大于乙组的。关于这一实验现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给营养液通入空气有利于该植物的生长 B?根细胞对a离子的吸收过程属于自由扩散 C. 根细胞对a离子的吸收过程有能量的消耗 D. 根细胞的有氧呼吸有利于根对a离子的吸收 7.下列有关植物细胞呼吸作用的叙述,正确的是 A. 分生组织细胞的呼吸速率通常比成熟组织细胞的小() B. 若细胞既不吸收O也不放出CO,说明细胞已停止无氧呼吸 C. 适当降低氧浓度可降低果实的有氧呼吸进而减少有机物的消耗 D. 利用葡萄糖进行有氧呼吸时,吸收O与释放CO的摩尔数不同 &某染料(氧化型为无色,还原型为红色)可用于种子生活力的鉴定。某同学将吸胀的小麦种子平均分成甲、乙两组,并进行染色实验来了解种子的生活力,结果如表所示。 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A. 甲组的胚发生了氧化还原反应

(整理)城市园林绿地规划

天大六村居住绿地调研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调研报告

天大六村居住绿地调研 一调研的背景与方法 1 调研背景 居住绿地(G41)作为城市绿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是居民日常休憩娱乐的理想选择。它方便了人们的日常户外活动,丰富了人们居住生活的空间,提供了优美的生态环境。 同时,居住绿地也是居住区用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居住绿地包括居住小区游园,宅旁绿地,居住区内公建庭院,居住区道路绿化用等。 居住绿地与居民日常的户外游憩,社区交流,健身体育,儿童游戏休憩密切相关,同时也对居住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美化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调研对象 天大六村位于南开区天津大学西面,是一个建设年代比较久远的居住小区。其中有一处公共庭院,为人们日常户外健身休闲活动和居民交流的场所。我们选取该公共庭院为调研对象,从空间绿地功能、空间形态、服务对象、利用效率、公众评价等方面,对选定对象进行实地考察与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策略。 3 调研方法与思路 通过对实地考察和与居民进行访谈,我们了解了天大六村公共庭院的使用情况,综合各方面观点,进行编辑梳理,分析天大六村公共庭院的现存问题,并通过查找文献,谈论分析,征求居民意见等途径寻找措施,加以解决。 图1—1天大六村及绿地

二基地概况 天大六村位于天津市南开区,西邻天津大学,东邻天津大学化工实验厂,南邻南开大学,北至湖滨道。该居住小区占地5.7公顷,其中的公共庭院面积为0.33公顷,位于居住小区的东北角,是小区内的核心开敞空间,也是居住日常活动的重要场所。 该小区绿化覆盖率为10%,容积率为2.07,虽然建设年代久远,但是其中的建筑组合方式以及小区的生态绿化环境都比较好:建筑排布有秩序同时又富于变化,宅前绿地也种植了草坪和高大树木。以我们主要调研的公共庭院为例,庭院四周有建筑围合,其中南,北,东三面是檐墙面对庭院,西面则为建筑山墙面对,由于庭院在小区的东北角,因此小区中的居民可以从庭院西面进入庭院。同时庭院北面正对小区的主要出入口之一,为小区提供了一个从开敞向半私密再向私密的过渡空间。 该公共庭院的地面主要为硬质铺地为主,四周边缘种植有一圈低矮的灌木,内部的绿化以高大的树木为主,种植较为密集。同时在部分树木周围设置了木质座椅,供人们休憩乘凉。还有部分石质的座椅,供人们日常的娱乐活动和交流。总体来看,该庭院的各种设施比较宜人,是人们在居住小区内活动的理想场所。 三调研内容及主要问题 1 绿地的功能与主要服务对象 绿地为居住小区内居民活动的重要户外活动场所,也为小区提供了宜人的自然环境。该公共庭院中种植的树木较多,对调节居住小区内的小气候有很好的作用,在炎热干燥的夏季,浓密的树木为居民带来了凉爽和湿润的舒适环境,与外部燥热的气候形成鲜明的对比;密集种植的树木也起到净化空气,降低噪声的作用,阻隔居住小区外部对内部产生的干扰和不良影响。因此这个庭院受到了居民们欢迎和好评。 该公共庭院主要为居住区的居民使用,同时由于该小区靠近天津大学学生生活的区域,因此有时也为学校内的学生使用。但与校园内热闹的景象不同,这片庭院提供了一个静谧的空间,保证了小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到打扰同时又不至于过于凄凉偏僻。 2 植被的分布情况 庭院内的绿化植物以高大乔木为主,其余只在四周种植了约半米宽的绿带,其中以草地为主,间或种植了一些低矮的灌木。而树木的种是很密集的,从谷歌卫星地图上我们可以看出这里几乎已经全部被绿色所覆盖。沿东西向走在庭院中,每隔几步就可以看到成行排列的树木。树木分布比较均匀,南北基本成行,但是每一列没有对齐。密集的树木形成了很好的光影效果,和舒适的环境。在现在的大多数居住小区中这是很少见的。然而,尽管庭院内的树木较多,但是草地和其他植物过少显得庭院中的绿化比较单调,空间层次也比较单一。 同时在庭院的东南角还有一处以假山石的堆叠为主的圆形花坛, 图2—1天大六村绿地鸟瞰图 图2—2 天大六村绿地卫星地图 图3—1公共庭院是居民日 常活动的重要场所 图3—2 庭院周围的低矮灌木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

【法规标题】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9号 【适用区域】海南省 【发布时间】2017-11-30【生效时间】2018-01-01【关键词】环境,环保管理,市政市容及其它 【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08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 (2008年9月19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31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八件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规范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实行规划管理的乡、村庄(生态文明村)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林业、土地、水务、交通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第五条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水体、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突出热带岛屿特色,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 第六条园林绿化应当加强科学研究,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种)适应本省自然条件的植物,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促进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七条单位和有劳动能力">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公园绿地,可以根据其意愿命名,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的林木,可以设置标志牌。

2017年海南高考英语真题及答案(新课标Ⅱ)

绝密★启用前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海南卷) 英语 本试卷共150分,共14页。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填写清楚,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在条形码区域内。 2.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黑字迹的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 楚。 3.请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4.作图可先用铅笔画出,确定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描黑。 5.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弄皱,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 第一部分听力(共两节,满分30分) 做题时,先将答案标在试卷上,录音结束后,你将有两分钟的时间将试卷上的答案转涂到答题卡上。第一节(共5小题,每小题1.5分,满分7.5分) 听下面5段对话,每段对话后有一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B、C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答案。听完每段对话后,你都有10秒钟的时间来回答有关小题和阅读下一小题。每段对话仅读一遍。 例:How much is the shirt? A.£ 19.15B.£9.18C.£9.15 答案是C。 1.What will the woman do this afternoon? A.Do some exercise.B.Go shopping. C.Wash her clothes. 2.Why does the woman call the man? A .To cancel a flight. B.To make an apology. C.To put off a meeting. 3.How much more does David need for the car? A.$ 5,000. B.$20,000. C.$25,000. 4.What is Jane doing? A.Planning a tour. B.Calling her father. C.Asking for leave. 5 .How does the man feel? A.Tied. B.Dizzy. C.Thirsty. 第二节(共15小题;每小题1.5分,满分22.5分)

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

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 园林城市是在中国传统园林和现代园林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城市发展,适应城市需要,顺应当代人的需要,以整个城市辖区为载体,以实现整个城市辖区的园林化和建设国家园林城市为目的的一种新型园林。它的总目标是“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居和谐”。它的 一个突出特点是城中有乡,郊区有镇,城镇有森林,林中有城镇,总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渗透,共同提高。 1、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要求 经过工业化、城市化急速的发展,人们猛回首,惊觉我们的环境已经变的如此恶劣,生态失去平衡,大自然饱受蹂躏,空气、水、土壤遭受污染,动植物灭绝,森林消失,水土流失,沙漠化,温室效应等使人类生活品质下降,各种“城市病”随之而起威胁人的健康。这些促使人类觉悟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我们必须从工业化的黑色道路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道路转折。建设园林城市可使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维护生物多样性。 2、发展民族文化特色的要求 由于信息传播和网络化的发展,造成了文化国际化倾向的加剧。城市和建筑的标准化和商品化,使建筑和城市特色逐步消失,城市面貌千篇一律,文脉难以继承,这是一种文化的失落。文化是衡量经济和技术进步的真正尺度,只有文化的发展,才能进一步带动经济的发

展和社会的进步。在科技和经济国际化的时代,更加要求文化的民族化,地方化和多样化,越是民族的就越是全球的。园林由于更贴近人的生活,承载着大量历史文化的积淀,反映当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建造园林所用材料,如植物、山石等更具有地方特色,因而更有利于产生具有民族化、地方化的效果。中国园林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点,在发展过程中又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地方流派和民族风格,对东亚国家和欧洲的园林曾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这些传统特色要很好地继承和发扬。随着时代的前进,创作具有时代精神,符合现代人生活需要,又具有民族的、地方的文化特色的园林,是时代对园林工作者的呼唤。 3、城市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又会促进经济的发展。据联合国1995年统计:全世界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全球人口的 48.1%,我国1998 年城镇人口约占30%,据预测,到2030 年我国城镇人口可达60%。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将会使小城市增多,大城市扩大。城市是人口大量聚居的地方,城市生态环境的好坏,对市民的身心健康影响至深。因此,园林城市的建设也越来越重要. 4、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 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1.3亿,占总人口的10%;等到2020年,这个比率将达到16%,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目前我国已有1/4 的省市率先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广东、山东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老龄化社会将带来一系列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14修订版)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1997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5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 第三章建设 第四章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绿化、建(构)筑物附属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 (三)城市生态与城市景观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以创建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开展并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第七条公民应增强绿化意识,依法履行绿化义务,自觉维护绿化成果及其设施。 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制止和检举、控告的权利。 第八条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九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市区),由区人民政府初审,经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区县(自治县)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送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教案设计)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教案 教学单位:美术学院 任课教师:

该课程属于专业必修课,总课时36学时, 2学分。 绪言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就是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等功能的活动。(在城市用地围,根据各种不同功能用途的园林绿地,合理地来布置,使园林绿地能够改善城市小气候条件,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并创造出清洁、卫生、美丽的城市。) 园林绿地还具有容丰富的设施、高度的思想性及艺术性,并与城市各组成部分,组成完美的有机整体。在另一方面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又是指导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依据。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 1、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2、选择和合理布局城市各项园林绿地,确定其位置、性质、围、面积; 3、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生产和生活水平及城市发展规模,研究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的发展速度与水平,拟定城市绿地的各项指标; 4、提出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调整、充实,改造、提高的意见,提出园林绿地分期建设及重要修建项目的实施计划,以及划出需要控制和保留的绿地; 5、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图纸和文件; 6、对于重点的大型的公园绿地,还需提出示意图和规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应提出重点园林绿地的设计任务书,容包括绿地的性质,位置、周围环境、服务对象、估计游人量布局形式、艺术风格、主要设施的项目与规模、完成建设年限、建设的投资估算等。作为园林绿地详细规划的依据。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工作主要由城市规划部门和园林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协作完成。 第一章城市园林绿地的分类及其用地选择 一、教学目的: 1、掌握城市园林绿地的分类;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参与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道路绿化植物及设施的养护管理; (五)负责公园、动物园、游园、绿化广场等公共绿地的监督管理和其他绿地管理的监督与指导; (六)按有关规定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监督、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不含上街区)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条例》及本细则规定的权限,负责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国土资源、房产、财政、水利、林业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原批准程序报经批准。 第六条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花、草合理搭配,注重植物多样性,发展乔木和乡土树种,引进适合本地区生长的园林植物,加大科研推广力度,建设园林精品。 城市道路行道树应当优先选用遮荫效果良好的树种。 第七条城市建设项目的绿地指标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公园、游园绿地率不低于70%,绿化广场绿地率不低于60%; (二)新建居住区(含居住区、小区、组团,下同)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居住区内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 (三)单位庭院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除绿地率指标不低于30%外,还应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 (四)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地率不低于15%; (五)城市建成区内铁路、河渠两侧的防护绿地,宽度不低于30米。 前款(二)、(三)、(四)项所列建设项目属旧城改造项目的,绿地率指标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执行。 第八条居住区建造的公共绿地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 第九条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绿化形式进行城市绿化。 除平面绿化外,建设项目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绿化形式绿化的,可以按照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绿地面积。 第十条在旧城改造中,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降低绿地率指标的,绿地率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70%,其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补偿费用。 易地绿化补偿费用必须全额用于易地绿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一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进行跟踪管理,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地理】2017年高考真题——海南卷(解析版)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海南卷) 地理部分 第Ⅰ卷(选择题) 本卷共20 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 求的。 据世界人口组织预测,2050年,世界人口将由2000年的60亿增长到90亿。图1所示某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据此完成1-2题。 1、该国可能是 A.中国 B.美国 C.印度 D.俄罗斯 2、根据预测,从2000年到2050年,该国 A. 人口增长模式由原始型向传统型转变 B. 人口自然增长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 C. 老龄人口数量逐渐减少 D. 人口数量比较稳定 云南元阳位于橫断山地南部,当地著名的哈尼梯田是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族人民种植的红米稻是经过长期耕种、筛选的特色品种,稻米色泽暗红,富含多种营养元素,品质优良。1980年以后,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当地逐渐推广种植杂交水稻。图2示意目前当地三种发展类型村落的农作物种植结构。据此完成3-5题。 图1 图 2

3.1980年以后,当地红米稻面积逐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种植红米稻 A.技术要求高 B.劳动力投入大 C.种子成本高 D.单位面积产量低 4.乙类村红米稻种植规模较大的主要目的是 A.提供粮食深加工原料 B.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C.建设特色商品粮基地 D.满足村民膳食需要 5.根据农作物种植结构,可以推断目前 A.甲类村位置较偏僻 B.乙类村坐落于山顶 C.丙类村地形较平坦 D.当地商品粮以旱地作物为主 时装是具有鲜明时尚感的服装,其特点是变化迅速、极富流行性和周期性。洛杉矶时尚街区是世界著名的时尚专区,街区内集聚了众多的时装企业,集时装设计、销售等于一体。这些时装企业一般不直接加工时装,而是将加工环节转给分包企业,生产灵活,产品款多量少,价格相宜,据此完成6-8題。 6.时装企业在洛杉矶时尚街区集聚的主导因素是 A.交通 B.原材料 C.市场 D.劳动力 7.从事时装加工的分包企业大多分布在洛杉矶,主要目的是 A.节约工厂建设成本 B.获取高素质劳动力 C.缩短产品流通时间 D.延长时装产业链条 8.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洛杉矶时装企业应采取的最有效措施是 A.快速更新产品 B.改进生产技术 C.扩大生产规模 D.拓展国际市场 位于南岭山地的某县90%以上土地不适宜耕种和聚落建设,主要集镇位于较大的山间谷地。集镇住宅多为三层,其二层和三层也开有外门,如图3所示。尽管水淹频率很高,这些集镇住宅“淹而不没,灾而无难”,据此完成9-11题。

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摘要:随着环境的日益恶劣,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本文主要是对绿化效益进行分析,提出提高园林工程绿化生态效益的方案。关键词:园林绿化生态绿化工程养护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ingly harsh environmen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eople’s lives, this paper is mainly to the green benefit is analyzed, and improves the ecological benefits of green landscape engineering scheme. keywords: landscape, ecological, afforestation engineering, mainten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s7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一、当前城市现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口的增多和环境的恶化,人们已越来越认识到加强绿化生态建设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战 略的重要性。绿色是生命的象征,绿化在改善气候,净化空气和美化环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生态系统中,绿色植物是地球上整个生命之网的一部分,在这个生命网中,植物和大地之间,植物和植物之间,植物和动物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绿色植物直接或间接的给人类和动物提供赖以生存的物质和能量。目前我国各地市已经加强道路、广场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但是不可盲目乐观,与党和国家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当我们用科学的态度,专业的观点去分析,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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