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论文之纳税人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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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措施

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措施

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措施一、信息保护措施1.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税务部门应制定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加密、权限控制、安全审计等措施,确保纳税人的个人和财务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2.严格限制信息披露:税务部门在征收、征管等方面采取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纳税人的个人和财务信息不会被泄露或滥用。

二、透明度保护措施1.公开权益保护政策:税务部门应通过官方媒体、政务门户网站等途径,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政策向社会公开,确保纳税人了解和享受相关保障措施。

2.公开税务执法程序:税务部门应将税务执法程序向社会公开,包括立案、调查、调解、裁决等环节,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三、合规性保护措施1.建立纳税自评机制:税务部门可以设立自愿参与的纳税自评机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评估税务合规性,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和政策优惠。

2.加强合规宣传教育:税务部门应加大纳税合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普及纳税知识,引导纳税人按规定履行税务义务,避免不必要的违法行为。

四、监督保护措施1.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税务部门应建立纳税人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接受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保护纳税人的举报权益。

2.加强监督执纪:税务部门应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对违反纳税人权益保护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纳税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法律保护措施1.制定完善法律法规:税务部门应积极参与与纳税人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提高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保障力。

2.加强法律援助:税务部门可以与法律援助机构合作,提供法律援助给予纳税人,帮助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行政服务保障措施1.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税务部门应提升行政服务能力,优化办税流程,提供便捷的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确保纳税人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2.建立沟通渠道:税务部门应建立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座谈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从纳税人权利保护视角看大数据下共享涉税信息的界定

从纳税人权利保护视角看大数据下共享涉税信息的界定

从纳税人权利保护视角看大数据下共享涉税信息的界定作者:范卫红郑国涛来源:《财会月刊·上半月》2020年第10期【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大数据技术背景下的涉税信息共享成为摆脱税收征管困境的有效途径。

而在公权与私权交错的涉税信息共享过程中,基于税务机关“一网打尽”式实践做法,导致纳税人权利缺乏可预期的保护。

欲寻求纳税人权利保护路径,界定涉税信息共享中的“涉税信息”就显得至关重要。

厘清涉税信息内涵应成为保护纳税人权利的起点,并构建以合法性、关联性、合目的性和必要性为一体的涉税信息认定标准。

【关键词】涉税信息共享;纳税人权利保护;界定标准;涉税信息界定【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0)19-0135-4一、问题的提出税收是国家或其他公法团体为财政收入或其他附带目的,对满足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人强制课予的无对价金钱给付义务[1] 。

在纳税申报制下,税务机关征税的主要依據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涉税信息,也即税收征管是以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涉税信息为前提的。

而监管资源的不足以及数字经济带来的线上交易信息获取盲区都导致了一个结果——获取纳税人信息不足,因而当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无法确保纳税人完整、真实的涉税信息有效获得时,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纳税人就有利用这种不对称进行避税或逃税的动机。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在跨国涉税信息流动不畅的情况下各个国家陷入税收征管困境。

在征、避税的博弈过程中,博弈结果取决于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但基于税务执法资源的局限性,税务机关往往处于信息不利地位,也即税务机关时常无法获得完整、准确的纳税人信息,因而造成税收征管效率低下、大量税款流失的困境。

在此背景下,涉税信息共享被认为是化解困境的有效路径。

在大数据背景下,涉税信息共享包括国内涉税信息共享与国际涉税信息共享(涉税信息跨境自动交换)。

就前者而言,税务机关能够共享其他行政部门、银行等第三方机构所掌握的纳税人涉税信息,依靠大数据技术获取后,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储存、交换和使用,减少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实现税款应收尽收; 而对后者来说,其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为基础,通过“金融机构尽职调查→税务主管机构收集信息→各国税务主管机构之间交换信息”的模式,自动共享该国家(地区)非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资产信息、个人信息等涉税信息,达到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维护纳税人居民国税收权益的目的。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与义务举例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与义务举例

1. 引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既体现了国家对纳税人的保护,也体现了纳税人对社会的责任。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举例来展现其具体表现。

2. 纳税人的权利作为纳税人,我们拥有一系列的权利,这些权利旨在保障我们的合法利益,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合理性。

纳税人有知情权,即有权了解自己应纳税的对象、标准、税率和征收管理办法。

纳税人有申诉权,能够向税务机关申诉应纳税款的计算和征收方式。

纳税人还有参与权,有权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税收管理的改革。

这些权利的赋予,使纳税人在税收过程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保障,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管关系。

3. 纳税人的义务除了权利之外,纳税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纳税人的基本义务是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遵守税法,如实申报个人或单位的应纳税收所得,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纳税人还应当遵守税收规定,不得有逃税行为,不得使用虚假的税务发票、凭证等。

这些义务的履行,有助于维护国家税收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4. 举例分析为了更加具体地展现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可以以个人所得税为例进行分析。

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纳税人有权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利,有权向税务机关申诉自己对应纳税的标准和税率是否合理。

纳税人也应当按时足额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以便税务机关进行合理的检查和评估。

一旦发现纳税人有逃税行为,税务机关也有权对其进行追缴和处罚。

通过这一例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税收征管中的样貌。

5. 个人观点在我的个人看来,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下,税收征管才能够更加公平和有效地进行。

我认为政府和纳税人应当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税收征管关系,共同维护税收的公平和正义。

6. 总结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了解。

纳税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纳税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纳税⼈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纳税⼈的权利是指纳税⼈在依法履⾏纳税义务时,由法律确认、保障与尊重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当纳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纳税⼈所应获得的救助与补偿权利。

下⾯店铺⼩编来为你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税收知情权纳税⼈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享有被告知与⾃⾝纳税义务有关信息的权利。

纳税⼈的知情权主要包括:(1)税收政策知情权。

(2)涉税程序知情权。

(3)应纳税额核定知情权。

(4)救济⽅法知情权。

⼆、保密权纳税⼈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其商业秘密及个⼈隐私保密。

包括纳税⼈的储蓄存款、账号、个⼈财产状况、婚姻状况等个⼈隐私,符合现⾏法律规定的做法、经营管理⽅式、⽣产经营、⾦融、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

只要纳税⼈不愿公开的信息,同时⼜不是违法⾏为,税务机关就应该尊重纳税⼈的这项权利,履⾏为被检查⼈保守秘密的义务。

纳税⼈的税收违法⾏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三、依法申请税收优惠权纳税⼈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即纳税⼈有权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及⾃⼰的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

但必须依据法律、⾏政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申请、审批。

⾏使享受税收优惠权的申请⼈,必须是纳税义务⼈,不能是代扣代缴义务⼈。

纳税⼈同时符合同⼀税种两个或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个享受,不能重复享受。

四、陈述与申辩权纳税⼈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陈述权是指纳税⼈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决定所享有的陈述⾃⼰意见的权利,申辩权是纳税⼈认为税务机关对⾃⼰所为在定性或适⽤法律上不够准确,根据事实和法律进⾏反驳、辩解的权利。

如果纳税⼈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的⾏为合法,税务机关就⽆权对其实⾏⾏政处罚,即使纳税⼈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税务机关也应当解释其⾏政处罚⾏为的原因,并将纳税⼈的陈述内容和申辩理由记录在案,以便在⾏政复议或司法审查过程中能有所依据。

多措并举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

多措并举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

多措并举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1500字
随着税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优化,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目前
国内仍然存在一些纳税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因此需要采取更多措施来保护纳税人
的权益。

一、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作为纳税人最基本的法律保障,税收法律法规应当完善和严格执行。

为此,建议加强
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纳税人权益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保障机制,尽可能完善涉及税收的各个法律法规,并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相关监管力度,确保法律
规定得到充分执行。

二、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健全纳税人投诉渠道
为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纳税人申诉和投诉制度,提升服
务效能,及时处理投诉和申诉,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查和评估,促进纳税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深入实施
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税务部门管理外,应当定期开展对纳税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督
查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升保障纳税人权益的水平。

四、打击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切实提高法律的震慑力
各级税务机构应加大对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征收税款或者追缴
已缴税款等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和追究,对违法行为调查和处理
过程应做好记录,减少可能导致的争议和误解。

综上所述,如何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作。

除以上措施外,我们还应不断探索采取新的方式,更好的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及其完善对策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及其完善对策

纳税 的权 利 、 个人 隐私和商 业秘密得 的 国 家 都 向 纳 税 人 提 供 完 成 纳税 申报 制政 府开 支 范 围和提 高 政 府机 关 效
法 到 保 护 的 权 利 、 得 礼 貌 与 周 到 服 务 表 的 方 法 、 收 减 免 制 度 的 利 用 方 法 率 。 国 则成 立 了 中小 企 业 管 理 中心 。 获 税
知 悉权 、 隐私权 、 定最 低 限额 纳税 税 金 的 用 途 ; 存 在 对 纳 税 人 更 有 利 法 当
2 健 全 纳税 人服 务 体 系 。 国 外 除 、
权、 收减免 申请权 、 税 公正对 待权 、 赔 的 税 收 制 度 及 税 收 规 定 可供 选 择 时 , 了广泛运用现代技术方便纳税 人履行 偿救济权 。有的认为纳税人还应 享有 OE D 成 员 国 中 有 1 C 6个 国 家 规 定 税 纳 税 义 务 外 ,还 建 立 健 全 纳 税 人 服 务
改 限制 税 容进 行 了深入探讨 , 并提 出了各 自的 提供 情报 的权利 , 国采取 了相 应的 的努 力 目标 有 七 项 : 革 税 制 、 各 见 解 。有 的 将 其 归 纳 为 知 情 权 、 理 制度 。 如 : OE D 成 员 国 中 , 有 额 、 合 例 在 C 所 简化手续 、 约财政 、 节 拒绝浪费、 限
的权利 、 申请复查 和诉讼 的权 利、 委托 以及 税 收 制 度 如 何 发 挥 作 用 等 ; 员 中心的职责是 :帮助小型企业管理账 成
进 保 他 人 代 理 纳 税 事 宜 的 权 利 。 有 的 将 其 国 中约 半 数 国家 编 写 了面 向学 校 的 特 目 , 行 税 收 指导 , 证 申报 纳 税 的 真 宣 归 纳 为 人 身 自 由权 、 人格 尊 严 权 、 息 殊 教 材 , 向纳 税 人 简 明 扼 要 地 阐 明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 传税 收政 策法 规 。 信 并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国家得以运转的基础。

而纳税的过程中,纳税人的权利也应得到充分的保护。

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下,纳税人的权利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政策不明确、执法不规范、纳税人申诉难等。

因此,对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找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我国纳税人的权利保护问题,明确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操作规程,提出提高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策略和具体措施,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三、研究内容1. 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主要是针对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分析其中对纳税人权利保护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同时,也需要了解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律法规的演变过程。

2. 纳税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探讨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税收政策不明确、执法不规范、纳税人申诉难等,同时也要找出问题的原因。

3. 提高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策略和具体措施:根据问题分析的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包括改善税收管理,完善税收执法机制,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意识等。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和问卷调查法相结合的方法。

文献研究法主要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文献资料、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了解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

问卷调查法则是通过问卷的形式,对纳税人的认知程度和对纳税人权利保护意识进行调查,了解纳税人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看法。

五、研究预期结果通过本研究,我们预期可以得出以下结果:1.明确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规程。

2.发现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找出问题的根源。

3.提出提高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策略和具体措施,推动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4.增强纳税人的权利保护意识,提高纳税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论文结构本研究的论文结构如下: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1.3 研究意义1.4 研究方法1.5 研究预期结果第二章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析2.1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概述2.2 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2.3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律法规演变过程第三章纳税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3.1 税收政策不明确3.2 执法不规范3.3 纳税人申诉难3.4 其他问题第四章提高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策略和具体措施4.1 完善税收管理4.2 改进税收执法机制4.3 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意识4.4 其他具体措施第五章结论5.1 主要研究结论5.2 局限性分析5.3 研究的启示五、参考文献六、附录。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措施纳税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

针对现实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介绍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增加纳税人知情度纳税人的知情度是保障其权益的前提。

国家税务总局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税收咨询、课程培训等服务,使纳税人能够了解税收政策及相关法规,并掌握如何合法避税的方法。

此外,各级税务机关还积极开展纳税人宣传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让纳税人更深入地了解税收知识,降低其税务申报风险,保障其权益。

二、完善法律保护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税收法规,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严格规范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

同时,完善了投诉、举报、申诉等渠道,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现税务机关的违法和错误行为,纳税人可通过信访、举报、申诉等途径进行有效维权。

三、优化纳税服务为了更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首先,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多项服务在一个窗口实现,简化了纳税人办理事项的流程。

其次,实行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统一办税,提高了办税效率。

最后,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实现办税信息透明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实施过程规范化,方便纳税人查询、申报、缴税等工作。

四、惩治税务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对税务违法行为的打击,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机制,对与税务机关有关的纳税人进行日常监管和风险提醒;建立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对信用较差、不履行税收义务的纳税人进行限制措施,促进税务诚信建设。

结语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采取了各种措施,提高了纳税人的知情度,完善了法律保护,优化了纳税服务,惩治了税务违法行为,从而维护纳税人的利益。

相信在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完善的税收管理机制下,纳税人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保障。

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

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

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税收是维持国家运转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纳税人是税收的直接来源,所以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至关重要。

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核心是平衡国家税收和纳税人权益之间的关系,合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同时确保国家税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税法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首先,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作为纳税人,有权享受经济活动自由和平等的待遇。

税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包括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密权和申诉权。

纳税人有权享受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税务服务,享受纳税便利和公正执法的权利。

同时,税法还对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税务管理过程中的权力行使进行了限制,确保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其次,税法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纳税,但也规定了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措施。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收政策的公平透明,享受纳税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的权利。

税法还规定了税收征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纳税人在税收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例如,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依法取得合法证据,不能随意侵犯纳税人的隐私权。

这些措施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再次,税法保护了纳税人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息的保密义务,禁止泄露纳税人的税务信息和商业秘密。

税务机关必须确保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并不能在未经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向他人透露。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确保个人隐私不被侵犯。

这样的规定保障了纳税人对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权益,加强了税法中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力度。

最后,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申诉权。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满意时,有权提出申诉,并要求进行复议或者诉讼。

税法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申诉程序和要求,确保纳税人有机会申诉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诉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并争取合理解释和调整。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解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争议,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论述我国税法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进步与不足。

论述我国税法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进步与不足。

论述我国税法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进步与不足。

论述我国税法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进步与不足。

查看答案解析【正确答案】目前实施的税收法律总体上而言,对纳税人的权利还是给予了比较充分的保护,尤其是2001年4月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后出台的《实施细则》,基本上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保障体系。

新《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权利的规定比原《税收征管法》更具体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知情权;保密权;申请减、免、退税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检举权等等。

但是,在看到立法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关注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其一,在中国宪法中缺乏对纳税人权利的明确规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是宪法中对于纳税人权利却未作明确规定,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在纳税人权益维护上,要想获得宪法层次上的救济,是无法可依的。

其二,中国法律法规对于纳税人权利的规定只是维护纳税人权利的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使这些法定权利落到实处。

目前部分地区执行状况不理想,有的税收执法人员为完成税收征管任务甚至会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仅仅将纳税人作为单纯被动的执法对象,使得法定的纳税人权利被彻底架空。

第三,权利救济方式的执行不佳。

在当期中国法制环境有较大改进的大背景下,纳税人往往会有包含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却无法在最后转换为真正的现实权利,在这其中,最大的障碍正是由于救济方式的不足,因而使 ... 意识与现实权益缺少了必要的沟通渠道。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权利保护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

纳税人权利保护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

论纳税人权利保护视角下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摘要:由于税收的取得方式是国家运用政治权力向公民无偿地强制征收,所以人们往往容易忽视对纳税人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本文将从公共行政角度,特别是从改革的制度建构中对纳税人权利保护视角来分析我国个税改革的现状和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形成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度中的有效参与。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利;政策制定;公民参与中图分类号:f2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8-0051-02一、相关概念界定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指出:税收是人民必须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私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收入[1]。

按照我国税法学家甘功仁的观点: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其范围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所得(如稿酬、利息、股息、财产租赁或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2]。

纳税人权利是把公民的权利放在一个特定的领域即租税关系的范围中来研究,是公民一般权利的具体化,是指公民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所应享有的权利。

具体而言包括纳税人的整体权利与个体权利。

本文将主要从纳税人的整体权利角度论述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二、个税改革中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分析201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6054.09亿元,同比增长25.2%,占财政收入的6.7%,目前已成为我国的第五大税种。

①根据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纳税主体来看,在2011年个税调整中,将起征点调高至3 500元并将第一级税率由5%降低至3%,经过这一调整,纳税面从28%降至7.7%,纳税人数从8 400万降至2 400万。

6 000万公民无须再缴纳个人所得税[3]。

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藏富于民,形成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队伍,并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纳税人在纳税中有哪些权利

纳税人在纳税中有哪些权利

纳税⼈在纳税中有哪些权利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应尽的法定义务。

纳税⼈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税务,如果逾期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进⾏处罚。

⽽纳税⼈在税款征收中,享有⼀定的权利,那么纳税⼈在纳税中有什么权利?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纳税⼈在纳税中有哪些权利纳税⼈在税费征收中,享有的权利包括:1、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政法规;2、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3、进⾏陈诉、说明;申请⾏政复议等权利。

4、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条规定纳税⼈、扣缴义务⼈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扣缴义务⼈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扣缴义务⼈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扣缴义务⼈的情况保密。

纳税⼈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扣缴义务⼈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政复议、提起⾏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扣缴义务⼈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员的违法违纪⾏为。

⼆、企业怎样做好税收筹划在实践中,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作,⼀般可以从以下⼏⽅⾯着⼿:1、筹划企业的基本情况与需求分析:任何企业在做税收筹划前,都需要从企业经营的组织形式、经营状况、财务现状、对风险态度等⽅⾯,进⾏分析,只要这样才能根据企业实际作出最合适的税收筹划⽅案。

2、筹划企业相关财税政策盘点归类:企业通过税收筹划避税,实质就是尽可能利⽤国家财税优惠政策避税,只有事先充分了解国家现⾏税收政策,才能够作出既合法⼜最⼤程度少缴税的税收筹划。

3、筹划企业纳税评估与剖析:根据企业年度⼯作计划、企业发展计划等资料,对企业所缴纳的税款进⾏预先评估,有着⾮常重要的意义,既利于制定最好的企业税收筹划,⼜能在事后检验税收筹划的效果。

4、税收筹划⽅案设计与拟订:(1)、在准备⼯作做完后,就是设计出具体的税收筹划⽅案了,⼀般前⾯的⼯作做好后,是⽐较容易制定书⾯⽅案的。

纳税人权利维护措施

纳税人权利维护措施

纳税人权利维护措施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享有一系列权利。

维护纳税人权利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税收制度公正、透明和高效运行的关键。

首先,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是维护纳税人权利的基础措施。

许多纳税人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足,导致在纳税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

税务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宣传手册、纳税服务大厅的宣传栏等,向纳税人普及税收知识,包括税收政策、纳税流程、税收优惠以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可以定期举办税收知识讲座和培训,邀请专家为纳税人解读最新的税收法规,解答纳税人的疑问。

同时,利用媒体的力量,制作通俗易懂的税收宣传节目,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维权意识。

其次,建立健全的纳税服务体系对于纳税人权利的维护至关重要。

税务部门应当优化纳税服务流程,简化纳税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例如,推行网上办税服务,让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完成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业务,减少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

设立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

在纳税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导税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引导和帮助,确保纳税人能够顺利办理业务。

此外,还应建立纳税人投诉处理机制,对于纳税人的投诉和建议,要及时受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让纳税人感受到自己的声音被重视。

再者,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是维护其权利的重要环节。

税务部门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征管信息。

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对于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要提前向纳税人进行公告和解释,避免纳税人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定期公布税收征管情况,包括税收收入的使用情况、税收执法的结果等,让纳税人了解自己缴纳的税款去向和用途,增强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2024年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源监控不力、纳税服务不足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深入探讨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并就其解决对策展开分析。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分析(一)现状分析1. 税收征管体制逐步完善。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体制在不断改革和完善,包括税收政策的调整、征管手段的更新等。

2. 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逐渐提高。

随着税收政策的普及和宣传,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所提高,但仍有待加强。

(二)问题剖析1. 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由于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信息化程度不足等原因,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源监控不力。

部分纳税人存在偷税、漏税现象,税源监控难度大,导致税款流失。

3. 纳税服务不足。

税务部门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方面存在不足,如办税流程繁琐、服务态度不佳等。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法律法规不完善。

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部分纳税人有机可乘。

(二)信息化程度不足。

税务部门的信息化程度不足,无法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智能化。

(三)税务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税务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税收征管的需求。

四、解决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1. 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填补漏洞和不足,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2. 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纳税意识。

(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1. 加强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智能化。

2. 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

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税收征管工作。

(三)加强税源监控1. 建立完善的税源监控体系,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机制

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机制

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机制在现代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保护。

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收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要明确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机制的重要性。

纳税人作为税收的贡献者,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一个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能够让纳税人感受到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他们对税收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当纳税人遇到问题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能够有一个畅通、高效的投诉渠道和公正合理的处理方式,不仅可以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还能提升税务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那么,一个有效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机制应当包含哪些要素呢?一是明确的投诉受理范围和标准。

税务部门应当清晰地告知纳税人哪些问题可以投诉,以及投诉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提供的相关材料。

例如,对于税务执法不公、税收政策执行不一致、税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都应当纳入投诉受理范围。

二是便捷的投诉渠道。

这包括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电子邮箱、在线投诉平台等,方便纳税人随时随地进行投诉。

同时,投诉渠道的信息应当广泛宣传,让纳税人知晓。

三是规范的投诉处理流程。

当纳税人提出投诉后,税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首先是对投诉进行登记和分类,然后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

在调查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和意见,收集相关证据。

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纳税人,并说明理由。

四是严格的处理时限。

为了避免投诉处理的拖延,应当规定明确的处理时限。

例如,对于简单的投诉,应当在几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于复杂的投诉,最长处理时间也不能超过一定期限。

五是公正的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对于税务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勇于承认并及时纠正;对于纳税人的不合理诉求,要耐心解释和说明。

为了确保纳税人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机制的有效运行,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保障措施。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纳税人权利保护是我国税收领域的重要课题,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收征管的日益规范,纳税人的权利保护问题也逐渐受到社会的关注。

我国纳税人数量庞大,纳税种类繁多,税收征管工作的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因此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研究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收入的不断增加,纳税人的权利保护需求日益凸显。

税收征管工作的严谨性和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在确保税收征管效果的同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纳税人权利保护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税收政策的执行和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对纳税人权利保护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通过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税收领域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稳定。

1.2 研究意义纳税人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他们的权利保护关系到国家税收制度的公平和透明。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困扰。

探讨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国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还有助于增强纳税人的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借鉴国外经验,探讨纳税人权利保护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可以为我国建立更加完善的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提供参考。

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建议,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改进税收管理方式,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促进国家税收的稳定增长,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为完善我国税收制度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1.3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确保本研究能够科学、全面地展开的重要环节。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分析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通过查阅大量相关文献,包括法律文件、学术论文和政府报告,以全面了解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和问题所在。

我们将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搜集案例和经验,为制定合理的建议提供依据。

关于纳税人的权利规定

关于纳税人的权利规定
四、纳税人平等权的内容
应该说,所有权利和义务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都是平等的。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基本义务,但这种义务是由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是指依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即依照税收实体法规定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缴纳税款,超越税法的规定,每个纳税人有权拒绝缴纳。从这个角度看,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权利,对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各种解释性规定,每个纳税人认为有违税法时,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起诉。如此等等。
(4)电话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纳税申报信息及有关资料,通过邮局语言系统传输给主管税务机关。同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要将与电话申报数据相同的纳税申报资料送达(或邮寄)给主管税务机关。
(5)委托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有困难,或者有其他原因,可以委托合法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电话电报申报方式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符合具体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应给予批准,提供方便。
第三,相同条件的纳税人,有要求税务机关一视同仁对待的权利。无论是享受税法规定的税收权利,还是履行税法规定的税收义务,同等条件下的纳税人不应受到不同的待遇。
二、税法赋于纳税人平等权的行使范围
平等权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然而这项权利不是在任何情况和任何条件下都可以行使的。换句话说,平等权的行使是受限制的。从世界多数国家的情况来看,纳税人要求的平等只能是在适用税法上的平等,而不包括税收立法上的平等。税收立法上的不平等主要是由税收的职能决定的。税收除了有为国聚财的职能外,还有参与对宏观经济调控和调节社会分配两个功能。国家鼓励或限制一些行业的发展,税率就会有或高或低的差别,税收政策就会有所不同。政策差异影响到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得失,但这是国家出于宏观经济调控和调节社会分配的需要。一旦政策差别通过税收立法加以确定,纳税人就不能要求税收立法上的平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等物品适用13%的税率;销售或者进口除此以外的其他货物适用17%的税率。适用税法则不同,适用税法通俗一点说,就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把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运用到税务管理和具体案件的办理上,并作出有关决定的行为。纳税人在适用税法上一律平等,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将税收法律、法规适用到具体的人、事、行为上时,应当一视同仁,没有什么原因可以成为不平等适用法律的理由,这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义务,因而也是纳税人的法定权利。适用税法的平等,还包括遵守税法的平等,这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纳税人都应平等地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任何一方均不享有特权。

纳税人的义务大于权利的论据

纳税人的义务大于权利的论据

纳税人的义务大于权利的论据在现代社会中,纳税人是国家财政运转的重要支撑力量。

纳税人通过缴纳税款,为国家提供了巨大的财政资源,用于社会事业建设、国防力量强化以及公共服务的提供。

然而,作为纳税人,他们的义务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权利。

首先,纳税人的义务大于权利体现在他们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纳税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必须遵守国家的税收法规,按照税法的规定定期缴纳所应纳税款。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它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平衡和稳定。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对国家财政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其次,纳税人的义务大于权利还表现在他们要支持国家的各项公共事业建设。

通过纳税,纳税人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这些事业的良好运转,离不开纳税人的缴税。

纳税人承担了维持社会稳定和和谐的义务,为国家的整体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此外,纳税人的义务大于权利还表现在他们对国家的忠诚和奉献精神。

纳税人的义务并不仅仅限于缴纳税款,他们应该保持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的遵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纳税人的忠诚和奉献精神,对国家的稳定和繁荣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总的来说,纳税人的义务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权利。

作为公民的一部分,纳税人应该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地缴纳所应纳税款。

他们要支持国家的各项公共事业建设,为国家的整体发展做出贡献。

而且,纳税人还应具备对国家的忠诚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纳税人的义务大于他们的权利。

只有通过履行义务,纳税人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公民。

有关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完善的理论思考

有关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完善的理论思考

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完善的理论思考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纳税制度不断完善,纳税人的权利得到了更多的保护。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纳税人救济权保护不够完善。

本文将从理论层面对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完善的措施。

二、纳税人救济权的理论基础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理论基础是现代法治观念以及公平正义原则。

纳税人是国家税收的义务主体,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保护。

税收征收应当遵循公平和公正原则,纳税人有权获得纠正和申诉的途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三、我国纳税人救济权的问题1. 救济程序不畅通目前,我国纳税人救济权的实施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救济程序不畅通,纳税人在申诉和起诉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

其次,纳税人救济权的行政层面和司法层面的衔接不够紧密,导致纳税人救济程序复杂而低效。

2. 救济权的保障力度不够我国纳税人救济权的保障力度还不够充分。

一方面,纳税人在救济过程中往往需要承担过高的成本,例如律师费用等。

另一方面,救济决定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纳税人无法真正获得补偿和赔偿。

3. 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待提高目前,我国纳税人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仍有待提高。

一方面,一些救济机构缺乏真正的独立性,容易受到政府的干预。

另一方面,一些救济机构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导致救济决定的质量参差不齐。

四、完善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措施1. 简化救济程序,提高效率为了提高我国纳税人救济权的保护,应当简化救济程序,提高效率。

可以通过推行电子化申诉和起诉方式,减少纸质文书的使用,加快审理速度。

同时,加强行政和司法层面的衔接,确保纳税人救济程序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2. 加大救济权的保障力度为了增强我国纳税人救济权的保障力度,应当减少纳税人在救济过程中的经济负担。

可以探索建立救济机构资助制度,减免纳税人的律师费用等。

此外,应当加强对救济决定的执行力度,确保纳税人能够真正获得补偿和赔偿。

3. 提升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了提升我国纳税人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救济机构的组织和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救济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行为符合独立和公正原则;提高救济机构的资源保障,确保其独立行使救济权。

税务工作中纳税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税务工作中纳税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73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2010-6张 宁(兴化市地方税务局 江苏 兴化 225700)内容摘要: 在现代法治框架内,针对基层税务工作中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现状,本文提出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在保障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重视正当程序权的界定和保障,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完善调控措施,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关键词:纳税人权益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Abstract: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rule by law, and aiming at current situations of protection of taxpayer rights in tax practice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basis of protecting funda-mental rights of taxpayers, the definition and protection of legitimate process right should be emphasized, exter-nal supervising mechanism enhanced, control and regula-tion measures improved in order to safeguard an effective protection of taxpayer rights.Key words: Taxpayer right Administrative review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发布,原来分散在我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得到明确,实现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改变了纳税人“只知低头纳税,不想抬头问权”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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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权利保护【摘要】如果在税法制度中,不存在纳税人,那么税法的存在似乎没有了意义。

而纳税人权利的存在,为纳税人在税法中的存在提供了条件,也为纳税人义务的履行提供了依据。

税收作为政府的食粮,政府的存在无法缺少这样的食粮。

所以我们需要纳税人在税制中的存在,而让其真正永久地存在的有效条件为对纳税人的权利进行真正的保护。

【引言】北野弘久曾说过:“若从现代税法体现的人权意识出发,税法不单纯是税法机关行使征收权的根据,即‘征税之法’,更为重要的是,税法是保障纳税者基本权利的,旨在对抗征税权滥用的‘权利之法’。

一.对纳税人权利的认识我们需要国家给予的安全感,我们需要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我们需要国家对经济进行的宏观调控。

这样一些些需要为税收的存在提供了依据,而税收的存在为国家职能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有了这样的认识后,我们似乎更容易接受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及固定性。

需求的满足需要我们担负起纳税的义务,而义务的存在必然引起权利的出现。

权利与义务就好似人与心脏的关系,它们有着紧密的联系,似乎一方离开了另一方它们的存在就没有了那么大的意义。

作为纳税人的我们,希望这种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以助于我们可以更好地履行义务。

在展开讨论“纳税人权利保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作为纳税人的我们到底享受着怎样的权利?我们拥有:(1)平等权。

即,税务机关的工作者不滥用职权,公正执法,以及税务机关应一视同仁地对待同等条件下的纳税人。

(2)批评建议权。

即,纳税人对税务工作者可以提出建议及批评他们在工作中的错误处的权利。

(3)申诉检举控告权。

即,纳税人对税务工作者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有申诉检举控告权,这种行为包括:贪污,受贿,索贿等。

(4)请求赔偿权。

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纳税者有要求取得赔偿的权利。

(5)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

即,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不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时所享有的权利。

(6)减免税申请权。

即,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的一种减免申请。

(7)要求退还多缴税款权。

这个我们不言而知。

(8)请求保密权。

即,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请求保密的权利。

(9)拒绝履行代收,代扣,代缴那税收的权。

即,有权拒绝税务机关对其代收,代扣,代缴的要求。

(10)举行听证权。

即,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的二千元以上的罚款(含二千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做出一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时(含一万元),依法享有要求税务机关举行听证会的权利。

(11)申请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

即,①行政复议权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法律规定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有要求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和审查的权利。

②行政诉讼权为: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时,有权通过司法机关保护自己的权利。

(12)知情权。

因为有了这样的权利,我们的利益得到了保护,那我们又需要做出怎样的努力来保护这样的权利,使得它的实现更加的有效。

通过对以上十二种纳税人权利的简单了解后,我们来看看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是怎样的?二.对纳税人权利现状的讨论我们将通过对一系列问题的了解,来归纳纳税人权利保护中一些存在不足的现状。

1.我们到底知不知道政府将税收用在了哪里?如果是你来回答这个问题,你会给出怎样的答案?如若将这个问题抛给我,我的答案必将是不知道。

于我而言在这个回答中,不知道的一些原因在于我自己的不关注,但我们的税务机关也未必如此关注。

很多人都在期待政府在这方面的透明化,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钱花在了哪里。

通过媒体12月2日的报道,我们知道了《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发布,其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知情权位列各项权利之首。

纳税人的其它权利在实现知情权的基础上得到享受,如果都不知道自己缴纳的税用在了何处,那又何谈其它权利的实施,如:建议权等。

在现实的情况中,我们也不乏发现一些税务机关的网站内容未及时更新,这也大大降低着我们对税收信息的了解度。

当我们知道税收机关在知情权上做的不怎么样后,我们也该反思我们对税收的敏感程度如何?茅于轼曾写过一篇名为《我们到底交了多少税》的文章,其中他说:“我们税务部门有意无意地把价和税混在一起,所以大家搞不清自己交了多少税。

”包括我在内的很多民众都对税收的关注偏低,当税务机关将这种价和税有意无意混在一起时,我们也就欣然接受了这种状况,而不是选择权利的维护。

在美国,你买了什么,都会给你一张小白条,上面都是交税的明白账,这样的现象我想是大众与政府共同努力的结果。

既然法律规定了我们享有知情权,那么我们何不大胆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即,要求政府对税收的定义更加明晰化,要求政府对知情权的实施不仅仅是纸上谈兵。

现状之一:纳税人知情权的不完善以及一些大众对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淡薄。

2.晨报讯:国税局税干竟然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记者日前从淮北市了解到:淮北市国税局稽查局查获了一起外省国税局税务干部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合伙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不仅损害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即平等权,降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更是损害国家的利益。

而问题的暴露,有利于我们解决它。

在这种恶劣的人情税和关系税存在的情况下,也不是没有政府在寻找杜绝这种行为的方法。

据我们的了解有一些地方政府对这种既危害人民又危害国家的行为进行了明文规定,以遏制这种违法现象的发生。

如:武鸣国税局严拒“人情税”、“关系税”,及其广元国税拒绝“人情税”等。

税收机关滥用职权,体现的不仅仅是我们税法制度上的不完善,更体现出税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素质的缺失。

当今社会对平等的强调,似乎不再少数。

我们国家的宪法中也规定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社会中真正不违背平等的行为又有多少?无论是纳税人还是税收工作者,我们都应该尊重税法。

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社会生活才会更加的合理及美好。

现状之二:纳税人的平等权未得到真正有效的实施。

存在税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税收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3.是否遇到过这样的现象:当我们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成为纳税主体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强令我们同某一税务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由该机构进行代理,否则拖延受理。

我们国家的有些税收机关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违背纳税人享有的“拒绝履行代收,代扣,代缴那税收的权利”,借职务之便促代理合同的签订。

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做法,但它的的确确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在另一方面它的存在也限制着税收代理的有效发展。

并且这种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引起的行为,会造成对国家机关工作廉洁性的破坏,增加贪污腐败的出现率。

纳税人代理权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将影响纳税人对自己的权责不明,以及使纳税人对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的淡化。

如果税务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让违反法律的人受到严厉的处罚,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那么纳税人就会主动寻求税务代理为自己的各项税收事宜进行筹划。

从一些角度考虑,税收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决定着税收代理权的实现程度。

现状之三:税务代理权的不完善。

4.当我们去税务机关办事时,会碰到一些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税务工作人员。

此时,大部分人选择的做法是,快点办完事离开。

只有少数几个人会想到实行纳税人权利,即,批评建议权。

当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差,将自己放在了管理者的角度时,极有可能引起工作人员高高在上不在乎纳税人的情况。

这其中可能存在权利意识不强的纳税人,但我想更多的是:不愿意提出建议。

因为即使你提出了建议,被采纳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一般那些建议箱都只是一些摆设。

在这种情况下,批评建议权的实现程度是及其低下的。

而这种权利得不到实施所带来的是,税务机关步伐的停止以及权利只是形式化的认识。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建立良好的关系,需要双方的努力。

当谈到纳税人权利保护时,需要税务机关作出努力将纳税人的建议权和批评权落实到实际中,为税务机关与纳税者间架起友好的桥梁。

而不是一想到税务机关,我们联想到的词语是:滥用,不尊重以及态度嚣张。

现状之四:纳税人权利之批评和建议权未真正落实到实际中。

三.存在这样一些问题的原因从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存在这样一些问题的原因在于:制度的不完善,如:税法上存在的一些漏洞,税务机关工作者的服务意识不强,一些税收工作者和纳税人员税法意识的淡薄,一些税法工作者职能素质的低下等。

在此我们不对其进行展开讨论,因为此类问题已在现状中涉及。

四.如何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在提出纳税人的权利以及分析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后,我们发现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认识发展到这个阶段后,我们要进行的讨论是:应如何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解答这一问题:第一从税收机关的角度:税收机关可能会问为什么我们要保护纳税人的权利?马克思曾说过:“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

”从这句话我们似乎可以找到答案,没有纳税人,就没有税收机关,随之带来的是千千万万工作岗位的消失。

作为安定社会的一方,我们不会愿意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的增加。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纳税人履行义务,而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要做到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使纳税人的权利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施。

在明确了这样的理念后,我们需要做出的努力有:1.建立服务型的税务体系。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并不能只是口头上的宣言,作为政府部门之一的税收机关我们应该以服务人民为宗旨。

积极满足人民的知情权,并通过以通俗的方式让人民了解自己的钱花在了哪里,而不让其成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事件。

这种服务型税收机关的建设,需要上到领导者的思维方式的转变,下到各窗口服务人员的落实。

只有真正认识到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我们的工资来源于人民的腰包,以及我们脱离了工作岗位也是人民中的一员,才可以真正地增加自己的服务意识,并使自己乐于这种服务于他人的工作之中。

在自我的认识上我们应该避免将自己永远地停留在工作角色上,而忘记了脱离工作后我们所要扮演的角色。

2.加强纳税人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意识。

当我们有了这种服务意识后,我们希望受服务的人可以在这种服务中得到真正的帮助。

作为税务机关,我们应该加强纳税人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意识。

税收机关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是属于一种被动的保护,即使来源于税务机关的保护是那么的重要。

但是在被动与主动中,似乎主动去保护自己的权利显得更加的有用。

纳税人对自己权利的保护,属于一种主动的保护。

如果纳税人对自己的权利意识深了,那么就可以减少一些人通过纳税人对权利的一些空白,利用他们违反税法实现自己的利益行为。

作为税法机关真正为民谋利,可以使民众对税法机关持有积极的态度,为税收机关与民众之间拉起互帮互利的桥梁。

3.将税收概念明晰化。

作为税收机关我们应该防止价和税的混淆,将税收概念明确化,我们未必不可以采用美国的那种做法。

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的,可以让大众清晰地知道自己的钱用在了哪里的,而且人民觉得这种方法是有效果的,可以满足他们知情权的,我们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将这种方法用在实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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