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关劳动合同合意问题的研究综述
我国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它是劳动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约定,规定了劳动报酬、工作内容、职责、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自我国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以来,劳动合同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
由于各地法律法规并不一致、司法实践的不统一等原因,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标准化的解决方法。
因此,本文旨在对我国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涉及到劳动者利益、用人单位利益和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平衡问题,是劳动关系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进行研究,实现以下目的:1、了解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及其解释的情况,揭示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它的实际适用状态,以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分析与劳动合同强制要素相关的诸多因素,如用人单位的行为、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等,探究其对劳动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合同效力的相互关系。
3、总结出解决我国劳动合同效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政策措施,以推动劳动关系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改善劳动关系。
三、研究问题和内容1、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理论基础。
2、影响劳动合同效力的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3、我国劳动合同效力的实际情况与存在的问题。
4、解决我国劳动合同效力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四、研究方法和步骤本研究采用了文献资料法、实证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与劳动合同效力问题相关的文献资料,包括国内外法规、学术论文、实务研究报告等。
2、选择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劳动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等信息。
3、对影响劳动合同效力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探究,通过文献资料法和实证调查法揭示其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影响。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问题研究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问题研究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其中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涉及雇佣关系、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范。
然而,在实践中,劳动合同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识别劳动关系的难题在劳动法中,劳动关系的识别是劳动合同问题的前提。
然而,由于现代劳动关系的多样性和灵活性,识别劳动关系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
例如,独立合同工、自由职业者等新兴职业形态的出现,使得劳动关系的界定变得模糊不清。
如何准确识别劳动关系,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合同签订中的不平等关系劳动合同是用于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但在合同签订中存在一些不平等的现象。
一方面,许多劳动者对于劳动法的了解不足,容易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处于不利地位。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对劳动者进行强制性签订劳动合同,将一些不合理的条款纳入合同中,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劳动关系终结的过程,也是劳动法中的热点问题之一。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原因包括双方协商、解除、自然到期等情况。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灵活性,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存在一定的困难。
特别是在雇佣关系不稳定的领域,如非全日制工作、临时工作等,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往往变得复杂和模糊。
四、关于劳动合同的补充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中对劳动合同的一些补充规定被提出。
例如,对于合同期限、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保护措施。
然而,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并不总是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存在违法行为,未履行合同规定;另一方面,劳动者普遍对自己的权益缺乏知识和保护意识,导致无法有效维权。
五、劳动合同争议解决的难题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是劳动关系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劳动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正常情况下,劳动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劳动合同解除相关法律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劳动合同解除相关法律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法律]收藏转发至天涯微博悬赏点数 10 1个回答匿名提问2009-05-07 08:38:02劳动合同解除相关法律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回答回答前缘1192009-05-07 08:56:02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劳动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这就是说,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二者可以自由协商劳动合同的内容。
但在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往往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制定成格式化、定型化的条款,而作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修改权。
劳动者往往只有缔约或不缔约的选择自由,而不像缔结一般经济合同那样,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作出要约、承诺,即仅可以对劳动合同表示不接受,而不能提出反要约。
这种局面实际上是与“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法律精神不相符的。
那么,产生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可归纳为:(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地位不平等。
特别是在“三资”企业中,企业具有劳动者无法抵抗的优势地位。
对于劳动者来说,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者一旦失去了工作,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基础。
而在当前劳动力市场为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也只能求全屈就了。
所以,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处在了附属的位置,无从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
(2)企业为了减少订约成本和增进效率,而简化缔约程序。
企业经过与大量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这种订约,不断重复的“交易频率”较高,已成为日常工作中例行的工作事项,因此企业希望选择一种既简单省事儿,又能给自己一方较大控制权的订约形式,以节约交易费用。
由于上述原因,致使现在的用人单位把劳动合同定型化、格式化的趋势越演越烈。
使处于劣势地位的劳动者,失去了与处于优势地位的企业平等协商的权利。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笔者认为,可以首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采取措施,尽量缩小劳动者与企业的不平等地位,如健全社会保障体制。
劳动合同法调研报告

劳动合同法调研报告一、引言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二、劳动合同法的背景与内容1. 劳动合同法的背景2007年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了《劳动合同法》。
这是中国劳动法制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2.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主要包含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合同订立的要素、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制度等进行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三、调研结果与问题发现1. 劳动合同法的普遍执行情况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在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得到了普遍执行。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2. 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a. 合同签订不规范:一些劳动合同缺乏明确、具体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内容,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b. 合同解除程序不合规:个别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解除,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c. 用工方式选择不当: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规用工的情况,如不按照法定合同签订方式进行用工。
3. 劳动合同法在特定行业中的情况在调研中,我们还对特定行业进行了重点观察。
我们发现,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存在劳动合同法执行不力的情况。
例如,建筑行业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违法用工等问题。
四、改进建议1. 完善劳动合同法制度鉴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以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 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培训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剖析我国劳动合同制问题解决对策

剖析我国劳动合同制问题解决对策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渐活跃,劳动合同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此,本文将从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现状和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现状和问题1.1 现状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主要以《劳动法》为基础,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和实践不断完善。
在实践中,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超过期限的,如果继续工作,则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期限的合同,即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工作。
1.2 问题尽管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践中还面临着不少问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完善。
2)部分用人单位通过续签固定期限合同等方式规避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和保障。
3)部分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留置在用人单位,避免经济补偿等问题。
4)部分用人单位通过合并岗位或降职等方式迫使劳动者自愿离职,以达到非自愿裁员的目的。
5)劳动争议多发,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
二、对策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2.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对于那些不守规矩的用人单位,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以及监管力度的加大,让这些用人单位意识到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2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另外,必须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将零工经济的员工也纳入到劳动合同的保护范围,还可以从根本上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的保障效应。
2.3 加强劳动行业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的行业监管机制,推进新老劳动关系转换,促进实现更多的普及劳动合同制度。
2.4 增强员工维权能力,完善劳动仲裁机制加强员工维权能力,提高员工共同参与和维护劳动关系的能力。
此外,加强劳动仲裁机制,以及司法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以便更好地为员工维权提供有力的保障。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之一,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策建议,以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以下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的1000字中文叙述。
一、实施问题1. 教育和宣传不到位。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不够了解,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一些雇主也不重视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导致双方对劳动合同的约束力认识不足。
2. 合同内容不规范。
一些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规范,没有体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存在模糊的条款和不合理的约定。
这给解决劳动关系纠纷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带来困难。
3. 劳动合同解除的难度较大。
在实践中,一些雇主不按合同约定和法定程序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甚至存在违法解雇现象。
劳动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劳动争议处理不及时。
一些地方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忙于其它工作或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导致劳动争议的解决时间过长,加大了劳动者的损失。
二、对策建议1. 加强教育和宣传力度。
政府、工会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其维权意识。
2. 严格合同审核制度。
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审核,确保其内容规范合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对于存在纠纷的合同,应当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减少劳动关系纠纷的发生。
3. 完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和条件,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定程序,加强对解雇的监管和约束。
对于违法解雇行为,应当迅速进行惩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建设。
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支持力度,增加专业人员配备,提高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应当建立健全争议解决机制,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快速解决劳动争议,减少劳动者损失。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主要包括教育和宣传不到位、合同内容不规范、劳动合同解除难度大、劳动争议处理不及时等方面。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待完善之处。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研究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一)制度概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有助于稳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1. 制度执行不力:部分企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2. 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如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
3. 劳动者权益保护不足: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部分企业忽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如工资、福利、培训等方面的承诺未能得到有效履行。
三、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必要性(一)维护劳动者权益: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不受侵害。
(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通过完善该制度,可以进一步稳定劳动关系,降低劳动纠纷的发生率。
(三)推动企业发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有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完善的制度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保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措施建议(一)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合同。
同时,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劳动合同效力的现状

劳动合同效力的现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安排,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劳动合同效力作为劳动合同制度的核心问题,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从劳动合同效力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劳动合同效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劳动合同效力的现状1.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
据全国总工会发布的《中国企业劳动用工状况报告》显示,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足10%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劳动合同制度基本覆盖了各类企业职工。
2.劳动合同内容日益完善。
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越来越注重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劳动合同条款越来越细化,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内容更加明确。
3.劳动合同效力纠纷案件增多。
随着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法律法规意识的提高,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维护意识逐渐增强。
近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劳动合同效力成为劳动争议的焦点问题。
4.劳动合同效力争议处理机制逐步完善。
为解决劳动合同效力争议,我国建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制度。
近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审理劳动合同效力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对劳动合同效力案件的审理也日益严格,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效力存在的问题1.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
部分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如未使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未经过劳动者同意随意变更合同内容等,导致劳动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2.劳动合同履行不到位。
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严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3.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不符合规定。
部分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探究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研究

探究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研究探究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研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就目前审判实践而言,法院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及劳动部颁布的相关法规。
而客观事实是,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了《劳动法》,劳动部又颁布了大量的劳动法规,但是,由于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转型时期,劳动用工制度及相应配套措施正处在急剧变化之中,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新类型的劳动合同纠纷层出不穷,现有法律、法规对日趋复杂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调整已明显地力不从心,法律调整的漏洞也日渐显现。
这增大了法官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难度。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正确认定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我国台湾学者普遍认为,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就广义言之,凡一方对他方负劳务给付义务之契约,皆为劳动合同。
举凡雇佣契约、承揽契约、居间契约、出版契约、委任契约、行纪契约、运送契约、合伙契约等皆属之。
由是观之,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乃是包容关系,但应当注意的问题是,我国《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合同(或曰劳动契约)并非前文所称的广义上的劳动合同,乃是狭义上的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尚未规定雇佣合同,而在审判实践中,雇佣合同纠纷已普遍存在,由于雇佣合同在表象上同劳动合同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便为此合同与彼合同的正确界定增加了难度。
合同性质的不同,必然导致适用法律的不同,以及当事人利益的不同,因此,对两者进行差异性比较,无疑会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按照我国学者的观点,雇佣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上明确区别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以德国劳动法为代表,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相同之处是不言而喻的,择其要者言之,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均以当事人之间相对立之意思之合致而成立;两者均以劳动之给付为目的;两者均为双务有偿及继续性合同。
国内关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现状与述评

国内关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现状与述评我国学者对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问题一直保持着高度的关注,学术界就如何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经济效益之间的现实困境和如何完善制度缺陷的讨论一直未曾停歇。
《劳动法》的颁布,学界就一直有“自治过度”和“管制过度”的有关争论,直接影响了学术界对解除制度的重构思路。
2007 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该法将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原则之一,限制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有些学者又开始提出以加强合同当事人协商自治,提高企业用工灵活性为导向的修法思路。
再次引发了劳动法研究中的激烈讨论。
学者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制度有关的期刊论文众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解雇事由研究方面谢增毅研究员认为,因为保障生存权的重要性,解雇必须具备“正当事由”已逐渐成为大部分国家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世界各国贯彻“正当事由”原则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对解雇的“正当事由”进行概括式、原则性规定,我国劳动法在解雇事由的确定上,选择了一条通过成文法具体列明解雇事由法定要件而非概括性界定的模式。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解雇事由可以分为三类:即时解雇、预告解雇和经济性裁员。
试用期内解雇是即时解雇的一种情形,李国庆博士认为,试用期中的解雇事由仅局限于静态的“录用条件”无疑过于狭窄,解雇试用期劳动者是其在试用期约定中保留的特权。
即时解雇更常见的是严重违纪和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的情形,对于“严重违纪”“重大损害”等不确定概念的衡量标准,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对此,李国庆博士认为,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外的解雇事由,应当在法理上要求达到39条中规定情形的严重程度,以此作为其合法性认定的标准。
否则,任由用人单位对于“严重违纪”行为进行自由裁量将使设定惩戒解雇理由的意义丧失殆尽。
王倩教授也认为,由于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可以如何约束劳动者、劳动者的什么行为可以作为规章的规制对象没有给出明确的指引,导致在制定规章时的民主程序往往是走过场。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问题研究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问题研究【摘要】: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保证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时代的产物。
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已四个多月,《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等单位的实施情况是怎样的呢?事实证明广大企业对《劳动合同法》是认同的,执行的是好的,但我们并不否定《劳动合同法》本身就是带着保护弱视群体的权益的倾向,《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过度的强调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为企业增加了相应的管理成本,今年全国两会的热烈召开期间部分委员就对《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这也说明《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等单位的实施情况并不是那么顺利的,如部分企业想尽办法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对其不利的条文;员工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中的某些条文理解不到位等。
本文旨在就事论事进行探讨一些《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希望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规避实施一、引言2008年是非常不平凡的一年,是落实十七大的第一年,是奥运会召开的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一年。
随着我国劳动关系向市场化转变,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必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合同法》随之产生,该法会对劳资关系和企业劳动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但该法实施情况如何?企业的落实情况又如何呢? 本文通过一些事例就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发生的一部分问题进行探讨。
二、现行部分企业存在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规避《劳动合同法》,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也有相当一部分。
如某市一家服装厂几名女工投诉,她们中有人己在该厂工作10年,但企业一直未与她们签劳动合同,自然也未缴社会保险。
可最近企业却要求她们从2008年1月1日起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只字未提欠缴多年的社会保险费怎么办。
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研究

劳动民法典若干问题研究(初)法学09-4班周思摘要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基础。
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重要法律制度。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民法典》,是一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引发激烈争议一部法律。
这部法律实施五年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劳动用工情况总体平稳,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推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突出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但《劳动民法典》也存在着补发条款不严谨、有关条文比较粗略等不足,引起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
本文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分析了劳动合同中存在若干问题以及提出了相关政策性建议,以利于进一步完善《劳动民法典》,促进该法更好实施,推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单方解除;前言研究背景和目2007年6月29日颁布制度、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民法典》,是一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法律。
这部法律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协调劳动关系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年来,《劳动民法典》实施情况怎样,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哪些突出问题,如何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进行完善。
本文就此作了一些研究,展开了一些探讨。
一、《劳动民法典》实施概况《劳动民法典》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到新时期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改善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现状而制定一部重要法律。
在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重要意义。
《劳动民法典》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务关系。
维护了劳动者权益以及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和治安稳定。
符合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要求。
(一)《劳动民法典》实施成效1 、《劳动民法典》实施,增强了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意识。
劳动合同制度涉及领域广泛、人数众多。
《公司劳动关系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2400字》

公司劳动关系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1 国内研究现状我国关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研究的起步较西方发达国家要晚一些。
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也逐渐被我国的广大企业所借鉴和应用。
我国学者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这一领域的研究文献也逐渐系统化,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具有来看,将国内学者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结论从以下的三个层面上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一,关于和谐劳动关系制度研究。
胡放之(2018)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凸显,而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深入,新的劳动关系问题不断涌现,劳动关系更趋复杂。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新形势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为迫切。
为此,他认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标要素主要包含制度指标、薪酬指标、激励指标等等维度。
张山虎,杨俊青(2017)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实现过程中,报酬和员工的能力是关键性的前置变量,采用总体报酬代替报酬,人力资本投资代替员工能力,通过分析来自全国26个省份的1151份调研样本来研究不同变量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影响机理和效应。
研究结果表明总体报酬与人力资本投资、和谐劳动关系显著正相关,其中人力资本投资在其他二者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
报酬因子与人力资本投资、和谐劳动关系呈"U"型曲线。
刘美艳(2018)构建了以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源动力,以组织转型需要、新生代管理变革和组织外部劳动力市场变化及政策因素为持续动力,最终和谐劳动关系效益反馈加强的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动力机制模型。
本研究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资方视角及微观层面运行机制,作了一个补充。
第二,关于影响劳动关系的因素研究。
关于影响劳动关系的因素层面上,很多学者也进行了一些探索。
其中,刘锐(2019)提出,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因素是比较丰富的,其中政策因素、薪酬因素、激励因素、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要求因素等等都可以包含其中;李燕(2019)主要对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同时重点分析了工会组织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当中的积极价值和关键作用,为此,他认为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充分调动起广大员工员工的参与积极性,让广大的员工能够为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建言献策;张嘉昕、唐鑫(2020)对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之下的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积极价值和核心作用进行了一些研究和分析,认为当前经济发展的环境也会对劳动关系的情况产生一些影响。
和谐劳动关系国内研究综述_政治学视角

和谐劳动关系国内研究综述———政治学视角田巍(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图分类号】D0-0【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10)-03-0088-02一、和谐劳动关系成为研究热点的背景分析纵观人类历史,“和谐”一直是各国政治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在解决效率和公平这一把双刃剑时的苦口良药,构建和谐社会也成为众多学者的毕生理想。
新中国在走了几十年的弯路,经历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化大革命”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终于意识到,发展才是硬道理。
从1978年开始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着重发展国民经济,把解放生产力、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作为国家发展和前进的大方向。
通过树立使少数人先富起来、鼓励多劳多得等观念入手,在逐步解决了产权这一核心问题后,激发了全社会搞活经济的积极性,迅速发展了国家经济,使我国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新时期内迅速提高了国力、提高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创造了世界奇迹。
当然任何方针、政策都有其侧重点,虽然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但越来越多的各类严峻问题也影响和制约着中国下一步健康有序的发展。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以胡锦涛为代表的新一代党和国家的领导集体意识到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全新的理念和伟大目标,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定义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把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原则,在继续平稳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开始着手解决经济发展过快带来的负面效应。
胡锦涛在《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由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转变发展方式,虽然只有两个字的改动,但却有着十分深刻的内涵。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除了涵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全部内容外,还对经济发展的理念、目的、战略、途径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研究报告

劳动合同法研究报告1. 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告将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以期为各方提供有益的参考。
2. 劳动合同的订立2.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2.2 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年满 16 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3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内容:-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3.1 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
3.2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3.3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者单方解除是指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论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与完善[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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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题目:论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与完善专业班级:法学一、前言部分(说明写作目的,介绍有关概念、综述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或争论焦点)(一)写作目的就业问题一直是我国亟待解决以及及其重视的问题,它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而与就业相关的则必定牵连出劳务关系这一问题,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保护是就业问题的一重大课题。
2008年1月1日开始的实施《劳动合同法》从立法开始就备受争议,在实施过程中更是出现了许多劳务关系的新问题、新争议,从而暴露出《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实施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达成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需要进行研究从而不断认识和发现《劳动合同法》所存在的问题,随后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预期目的,实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义。
(二)相关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合同是完成一定的生产劳动过程的必要条件;对劳动者而言,是劳动者参与劳动过程、完成劳动任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等权益的保障。
《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定义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
(三)综述范围本文参考了2008-2010年间发表于《学习月刊》、《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劳动保障世界》、《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法学研究》、《商场现代化》等学术杂志中的研究论文通过分析与总结这些文章,对研究的劳动合同法这一课题有了总体的了解。
(四)相关主题及争论焦点对《劳动合同法》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劳动合同法》立法价值意义的缺失、其法律文本本身的缺陷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不足这三个大方面的问题。
劳动合同研究综述

劳动合同研究综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合同形式,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研究对于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综述近年来有关劳动合同的研究文献,对劳动合同的定义、内容、履行和解除等方面进行概述,以期对劳动合同的深入研究提供借鉴。
在劳动合同的定义方面,研究者们普遍认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个法律关系,规定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也是劳动关系的基石。
有研究指出,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条件和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约定。
另外,也有研究对临时工、合同工、自由职业者等特殊类型的劳动合同进行了探讨,认为应依法保障这些群体的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研究表明,劳动合同的履行程度与双方关系的稳定性密切相关。
有学者提出了用“效用理论”来解释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即员工通过劳动提供一定的价值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通过给予一定的报酬来鼓励员工维持合同关系。
此外,也有研究关注劳动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如工资拖欠、加班问题等,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关系终止的过程。
研究表明,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协商解除和强制解除两种形式。
协商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关系,强制解除则是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研究指出,劳动合同解除应该依法进行,同时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程序性进行监督,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除了上述重点内容,劳动合同的研究还包括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的国际比较等方面。
研究者们通过对劳动合同的分析研究,有助于完善劳动法律制度,提升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和保障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一个法律关系,具有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