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率表-2014.7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链接相关调整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56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5号)公布本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
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也随之调整。
>>>>推荐链接:◎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12615元。
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的,调整为2523元。
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320元。
非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682元。
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的80%计算,调整为880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523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2615元。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调整为382180元。
2014年深圳五险一金

住院保险报销提供资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资料清单 参保人身份证 参保人社保卡
住院病历
诊断说明书 医院收费清单(发票)
药品清单 结婚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 深圳四大银行卡
资料要求
备注
原件 原件
如社保卡尚未办理,应及时办理,办理好后才能办 理报销
复印件
入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手术记录过程 (如有手术记录)、出院记录、住院期间所有检查
报告单位、复印件全部需要盖医院公章
原件 原件 原件
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 加盖医院公章
药费明细总清单(非日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原件 原件 原件
如报宫外孕、引产手术需提供 如报宫外孕、引产手术需提供 办理理赔必须在深圳开四大银行卡
生育保险—产检、分娩、计生手术
计生手术: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 3、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4、输卵(精)管绝育术 5、输卵(精)管复通术
举例
某员工外派湖南长沙上班,因疾病无法前往深圳指定的 医院住院,后就近在长沙人民医院住院,总共产生了 40000元费用,其中自费项目费用1000元(指非社保局 规定的报销项目),那么报销的总额为:
【{40000元(总费用)-1000元(自费部分)}*90% (报销比例)】-400元(起付线)=34700元
2、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失业、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的深户人员以及非本 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 员工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 5、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 年龄的人员; 6、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适用范围:①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解通告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解通告【导语】: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元该当调解并执行调解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小我私人月均人为总额,具体内容查阅全文!按照深圳市统计局宣布的《关于2013年深圳市均匀人为数据的声名》,本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为62619元(折合成月均匀人为为5218元)。
据此,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报酬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均按5218元/月的尺度计较。
深圳住房公积金打点中心官方告示原文如下: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解事变的关照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打点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打点暂行步伐》划定,现就做好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解事变的有关事项关照如下:一、调解内容(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元(以下简称单元)该当调解并执行调解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小我私人月均人为总额。
(二)调解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出本市统计部分发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人为的5倍,即不高出26091元(2013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5218.25元×5倍)。
职工月均人为总额(实施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高出上述限额的,以现实月均人为总额作为缴存基数;高出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调解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
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解为1600元。
(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单元可以按照自身现实环境调解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解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限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调解当月之间少缴部门的住房公积金,单元在调解后应予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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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深圳社保缴费比例深圳户籍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最低缴费:单位 1808*14%=253.12元,个人1808*8%=144.64 元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2%(基本一档)+0.5%(生育保险),个人缴纳2%(基本一档),共计:8.7% 。
最低缴费:单位 2950.8*(6.2%+0.5%)=197.70.元,个人 2950.8*2%=59.02元失业保险:1808*2%(单位缴纳)+1808*1%(个人缴纳),共54.24元工伤保险:基准比例:0.4%,0.8%,1.2% 。
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一致):10%--40%之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比如最低缴纳10%,单位个人各缴纳5%。
非深圳户籍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3%,个人缴纳8% 共计:21% 最低缴费:单位 1808*13%=235.04元,个人 1808*8%=144.64元医疗保险缴纳比例:A、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原综合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2%+0.5%(生育保险),个人缴纳2%(基本一档),共计:8.7% 。
同深户最低缴费:单位2950.8*(6.2%+0.5%)=197.70.元,个人 2950.8*2%=59.02元B、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原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6%+0.2%(住院医疗+生育保险),个人缴纳0.2%(住院医疗),共计:1% 。
单位:4918*0.8%=39.344元,个人 4918*0.2%=9.836元C、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 单位缴纳费用:缴费基数×0.45%=22.13元/月个人缴纳费用:缴费基数×0.1%=4.92元/月失业保险:1808*2%(单位缴纳)+1808*1%(个人缴纳),共54.24元工伤保险:基准比例:0.4%,0.8%,1.2% 。
深圳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
2016年7月起
根据行业类别分八档基准费率 分别为:0.14% 、0.28% 、 0.49% 、0.63% 、0.66% 、 0.78% 、0.96% 、1.14% (前3 个档次,可向上浮动至120% 、150% ;后5个档次,可分别 向上浮动至120% 、150% 或向 下浮动至80% 、50% 。
深圳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险种 合计 养老保险 基本+地补(深户) 基本(非深户) 一档(基本+ 地补)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二档(基本+ 地补) 三档(基本+ 地补) 2015年10月起 2015年12月起 22% 21% 8.2% 0.8% 0.55% 0.5% 1.5% 缴费比例 单位 13%+1% 13% 个人 8% 8% 分账比例 缴费基数 个人账户 共济金 14% 13% 3.2% 2.6% 0.8% 0.55% 0.5% 1.5%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社平工资的3 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社平 工资 的 3 倍,最低为社平工资的60% 社平工资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最低工资 8% 8% 不满45岁:5% 6%+0.2% 2% 满45岁:5.6% 0.5%+0.1% 0.2% 0 0.4%+0.05% 0.1% 0 0.5% 0 0 1% 0.5% 0
0
深圳社保缴费比例(含公积金)

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
14% 284.2
个人缴费比例 8% 162.4
缴费基数 3632
深圳社保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
6.20% 225.18
深圳社保基数区间为:2030元——18162.75元 以最低基数2030元参保的话,单位交568.25,个人交255.34 深户与非深户参保的区别在于养老保险中单位缴费比例非深户是13%,深户是14%,其他比
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 0.5%
公积金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5%12%)来自20305.0%10.15
101.5
个人缴费比例 5.0% 101.5
992.08
疗保险
深圳社保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2%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 例
缴费基数
2030
0.20%
2030
1%
0.5%
2030
72.64
4.06
20.3
10.15
公司总额 645.39 个人总额
346.69
总额
例非深户是13%,深户是14%,其他比例都是一样的
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一览表(2014年2月起)

非深圳市户口员工(选择综合医疗) 上年度本市社会月平均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21%)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生育保险单 工伤保险单 (2.6%) 工资 (基 位 位 (0.64%) 数 ) 单 位 (13%) 个 人 (8%) 单位(1.6%) 个 人 (1%) (0.5%)
最低工资标准 1808.00 社平工资 300.00%
60.00% 社平工资 300.00%
2951.00 4918.00 14754.00
413.14 688.52 2065.56
236.08 393.44 1180.32
28.93 28.93 28.93
18.08 18.08 18.08
14.76 24.59 73.77
18.89 31.48 94.43
最低工资标准 1808.00 社平工资 300.00%
235.04 639.34 1918.02
144.64 393.44 1180.32
28.93 28.93 28.93
18.08 18.08 18.08
9.84 9.84 9.84
11.57 31.48 94.43
4918.00 14754.00
(选择农民工医疗) 农民工医疗保险
单位(0.45%) 个人(0.1%)
重大疾病保 企 障 单位 小 (0%) 297.67 721.87
业 个人 计 计 167.64 416.44
小
合计 465.31 1138.31 3266.82
22.13 22.13 22.13
4.92 4.92 4医 疗 保 险 重大疾病保 企 (0.8%) 障 单位 小 单位(0.6%) 个人(0.2%) (0%) 29.51 29.51 29.51 9.84 9.84 9.84 314.88 739.09 2080.72 业 个人 计 计 172.56 421.36 1208.24 小 合计 487.44 1160.44 3288.95
2014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2014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深户)深圳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调高为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2013年度则为4918元/月。
与此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都将受此影响。
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而深圳2013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则为4918元/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能超过5218元的300%.此外,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几大险种的缴费基数、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
本文适用时间范围:2014.07.01--2015.06.302014.07.01开始,4918的基数提升至5218.25,其他缴费基数与比例不变各项险种具体缴纳情况如下:深户2014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808、5218。
1808 ≤ 个人工资≤ 5218.25*3(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808 — 15654.75元)2014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一: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综合考虑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等因素,2014年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定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4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二: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2014年2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8元/月。
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5218.25。
5218.25*60% ≤ 个人工资≤5218.25*3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纳基数:5218.25。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808。
深户2014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深圳市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变更(深户)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合计单位个人22%14%8%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缴费:单位 1808*14%=253.12元,个人 1808*8%=144.64元医疗保险【基本一档】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比例)+0.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比例)+0.5%(生育保险比例)=6.7%,个人缴纳2%,共计: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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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单位 险种 类别 基数 缴费率 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3131-15654 (深圳户籍员) 1 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保险 (非深圳户籍员工) 一档 2 医疗保险 二档 5218 三档 一档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 3 生育保险 二档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 5218 0.2% 0.4% 0.8% 1.2% 10.44 7.23-62.62 14.46-125.23 21.7-187.85 0% 0 3131-15654 0.45% 0.5% 23.48 15.66-78.27 0.1% 0% 5.22 0 1808-15654 3131-15654 13% 6.2% 0.6% 235.04-2035.02 194.12-970.55 31.31 8% 2% 0.2% 144.64-1252.32 62.62-313.08 10.44 14% 费用 438.34-2191.56 缴费率 8% 费用 250工,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强制),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分别为0.5%和0.2%,由单位缴交,个人不需缴交。 ②参加三档医疗保险的职工,不需且不能参加生育保险。 ①深圳三大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4%、0.8%、1.2%,并在此基础 上实行浮动费率,浮动范围为上、下各两档。 ②一般情况下,每月2月份社保局对各参保单位进行工伤保险比例调整,各单 位可以社保局网站上查阅。 ①所有职工均需参加失业保险(强制)。 ②缴费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不分户籍。 ①缴费比例从5%-20%共16个比例任选一个,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需保持一 致,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1808元,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5218元的5倍。新入职的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1808元。 ①2009年起,为应对金融危机,政府把缴交比例由80% 降低到60%,但并未从 立法层面降低,所以这里仍然按80%列公式。 ②每年7-9月份扣此项费用,由社保代为征收,从用人单位的社保银行账户中 扣除。 ①一般情况下,每年3-5月份扣此项费用,由社保代为征收,从用人单位的社 保银行账户中扣除。
4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1808-15654
0%
0
5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
1808
2.0%
36.16
1%
18.08
6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1808-26090
5%-20%
90.4-1304.5
5%20%
90.4-1304.5
7
缴费公式: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资(宝安、龙岗两区分别按该区公布的统计数字)×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欠薪保障金 每个单位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
8
4.7版)
备注 ①深户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及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捆绑缴纳,其中地方补充养老 保险缴费比例为1%,由单位缴交,个人不需缴交;非深户职工不需要缴纳地 方补充养老保险。 ②深户职工与非深户职工的缴费基数均为1808-15654元,但深户职工通常按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作为缴费基数, 范围为不低于60%、 不得高于三倍。 ①深户职工必须参加一档医疗保险,非深户员工三种形式可任意参加一种, 通常选择参加三档医疗保险。 ②非深户职工选择的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形式之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不 得变更。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③一档、二档、三档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部分,分别含地方补充医疗保 险缴费比例0.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