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政治设想_张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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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哈贝马斯的理性生活与政治

浅谈哈贝马斯的理性生活与政治

浅谈哈贝马斯的理性生活与政杨阳(中国传媒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北京100000)摘要:哈贝马斯思想最为突出的特征是理性建构与生活实践的同一性。

本文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和商谈原则入手。

来分析哈贝马斯的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他对于民主制度的新认识和他对于社会分析框架的转换.并在其中杂糅了对哈贝马斯相关理论的局限性探讨,以及与马克思等人的政治思路比较。

关键词:理性民主社会分析哈贝马斯于尔根哈贝马斯(J H aber m a s),德国著名的思想家.博学而多产.是一位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学者。

他的学术生涯与西方马克思主义.尤其是法兰克福学派有着密切的联系,被称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代表。

然而.他的思想体系本身却又超越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关注的范围。

而涵盖了西方各流派所关注的各领域。

因此与其通过分门别派地来了解哈贝马斯,倒不如池,口以哈贝马斯自身所关注的问题及其思想发展历程为切入口来得科学和深刻。

哈贝马斯的思想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理论建构与生活实践的同一性.这一点与尼采的哲学就是生活自身的观念相一致①.同时与马克思的现实主义立场也有着紧密的联系:关注并参与社会实践。

在他看来,真理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认识行为。

而是现实生活的实践和体验。

因此,笔者经过考虑,决定在哈贝马斯的政治思海中掬一捧理性生活与政治的浪花.来濯洗自己僵硬的思维。

以交往理性为基础的商谈原则是哈贝马斯理性生活建构的核心原则,它可以应用于所有的生活领域,即在各个领域中都可以运用商谈原则达成主观的真理性共识。

但是这些共识必须在公共领域中形成主要论题,并作为政治要求输入制度化的政治领域。

才能最终形与想象两个官能的区别只在于它们所呈现出的观念所引起的不同的感觉。

而记忆越是新近,观念就越是清楚:在隔了一个长时间以后,观念就变得微弱了,也就是。

一个记忆观念既然由于失去它的强力和活泼性而衰退到一定程度。

我们的感觉就会发生怀疑,甚至认为它是一个想象观念。

同样,在另一方面。

全球化_民族国家与世界公民社会_哈贝马斯国际政治思想述评

全球化_民族国家与世界公民社会_哈贝马斯国际政治思想述评

国际政治经济评论全球化、民族国家与世界公民社会———哈贝马斯国际政治思想述评彭霄 内容提要:哈贝马斯是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和社会学家,被誉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袖”和“西方学界的领军人物”。

他的学术研究范围很广,其中也包括国际政治学。

他将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和伦理学等广泛运用于国际政治理论研究。

对于国际政治学的一些重要问题,如民族主义的积极意义和危害性、全球化对民族国家的挑战、改革联合国与修订国际法、建构全球公共领域、创立世界公民社会等,他都有自己非常独到的见解。

本文旨在对哈贝马斯的国际政治思想及其影响进行梳理和总结。

关键词:哈贝马斯民族主义全球化世界公民社会尤尔根・哈贝马斯(以下简称“哈氏”)是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杰出的代表之一,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军人物。

“近半个世纪以来,哈贝马斯一直活跃于国际学术论坛,对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以他的独特理论赢得了很高的国际声誉。

”①哈氏的研究领域及其成果涵盖面很广。

②在将近40年的时间里,他先后发表了百余篇论文,出版了30多部专著。

他试图打通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边界,①②哈贝马斯的主要学术著作和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文献,可参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哈贝马斯在华讲演集》,“附录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12月版。

章国锋:《关于一个公正世界的“乌托邦”构想》,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版,“序言”第1页。

将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和伦理学等融为一体,建立一种可实践的、跨学科的“批判的社会理论”。

他从研究西方古典哲学和语言哲学入手,首先建构了强调主体间性和实践理性的哲学理论;然后进入社会学领域,对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以及人类社会中出现的生活世界殖民化趋势进行批判和反思;接着又深入个体,揭露由于形而上学所造成的虚无主义;随后,开始政治学、法理论的研究,进入国家领域,全面审视民族国家的民主制度、文化规范和民族认同等;最后对国际政治展开研究,重点在于分析民族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在全球化语境下所遇到的挑战和关于“世界公民社会”的构想。

分化与循环:哈贝马斯政治权力理论研究

分化与循环:哈贝马斯政治权力理论研究

分化与循环:哈贝马斯政治权力理论研究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哈贝马斯所提出的一种政治权力理论模型——政治权力分化和循环模式。

按照哈贝马斯的设想,在理想的民主法治国家中,政治权力应当发生结构分化,形成以商谈论为基础、诸种权力形式保持良性循环的权力结构;这一权力结构以一种十分明确而富有创造性的方式,既从构造上把政治系统和社会清楚地划分开来,又通过哈贝马斯所谓权力流动的方式,把它们紧密关联起来。

通过这种权力结构,哈贝马斯试图构造出一个具有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或层面的权力复合体:在纵向层面上,它包括社会权力、交往权力和行政权力三种类型;在横向层面上,行政权力进一步分化为立法系统权力、行政系统权力和司法系统权力三种形式。

在这些分化而立的权力形式之间,始终有权力之流涌动其间。

权力之流沿着从社会权力到交往权力到行政权力然后再由行政权力反馈回来的流动方向,形成了权力循环回路。

这就是哈贝马斯所提出的政治权力分化和循环模式的主要观点。

当然,以上所述,乃是本文对哈贝马斯基本观点所作的提炼和概括。

在哈贝马斯的文本(主要是《事实与规范》)中,这种理论模型在表述上要远为分散得多、隐晦得多。

事实上,在《事实与规范》一书中,这一模式往往“掩映”甚至湮没在关于法律理论、民主理论、权利理论、道德理论等论题的论述中,并不易于辨识。

鉴于研究对象的这一特征,并依照哈氏政治权力分化和循环模式的内容,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前言和第一章,提供的是哈贝马斯政治权力循环模式的“平面图”。

它们各有分工。

前言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意义、论题的研究概况,对涉及的部分有争议的概念术语作出了简要说明。

第一章对哈贝马斯的政治权力循环模式作了整体性的勾勒。

其中,第一节分析了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分权学说,以说明哈贝马斯的权力理论的基础;第二节从三个方面,简述了哈贝马斯的后形而上学理论特征;第三节借助于三个说明性的图表,从政治权力诸形式的静态结构和动态循环两个方面,概括了哈氏政治权力分立和循环模式的结构特征。

笔记哈贝马斯:包容他者——后民族时代、多元文化与商谈民主

笔记哈贝马斯:包容他者——后民族时代、多元文化与商谈民主

笔记哈贝马斯:包容他者——后民族时代、多元文化与商谈民主前言本文为《包容他者》的读书笔记,主要是对这部著作中的《英译本编者导言》《欧洲民族国家——关于主权和公民资格的过去和未来》《论包容——关于民族、法治国家与民主之间的关系》《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论法治国家与民主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几篇文章的读书笔记整理。

由于我还没阅读罗尔斯《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等著作,对于本书第二部分“政治自由主义——与罗尔斯商榷”两篇文章《论理性的公用》《“理性”与“真理”或世界观的道德》我没有进行阅读,因此在本篇读书笔记中也就未进行相关内容的整理。

其他相关内容亦可参考《后民族结构》一书中《灾难与教训——短暂的20世纪:回顾与诊断》《后民族结构与民主的未来》《论人权的合法性》《信仰与知识》等文章。

特别是,本书第四部分“人权——从全球和内政的角度看”可与《论人权的合法性》结合起来阅读。

更多关于哈贝马斯著作的笔记整理,可点击文始或文末的话题标签。

在这本政论文集中,哈贝马斯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共和主义原理的普遍主义内涵在现时代带来了怎样的后果,他通过结合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加以论述:一是多元主义社会,其中的多元文化矛盾日益尖锐;二是民族国家,它们组成了一个跨国家的统一体;三是世界社会语境下的公民,在他们的背后,世界社会已经成为一个风险共同体。

为了避开传统社会主义的革命乌托邦思想,同时忠于其解放抱负,哈贝马斯一直关注现代宪政国家的法律及政治制度所隐含的合法性要求,并追问如何能在一种的民主理论中论证这种合法性要求。

哈贝马斯将规范有效性的商谈理论扩展至法律政治领域,为协商民主的程序主义构想辩护。

在此构想中,国家权力合法化的负荷由政治协商的非正式及法制化过程来承担。

这种构想的指导性直觉是激进的民主理念,即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只能通过公众广泛参与政治协商和决策制定来保证,或者更简单地说,在法治和人民主权逐渐有着内在关联。

哈贝马斯这部论文集把对政治合法性的商谈及程序主义分析带入了紧迫的当代议题,诸如福利国家不朽的遗产、民族国家的未来以及全球政治语境下的人权前景。

浅谈哈贝马斯与后民族主义

浅谈哈贝马斯与后民族主义



的推动作用 ,即建立在前政治 的血缘 、种族 、语言 、文 化或传统 生活方 式基础之上的认 同感 ,但随着 世界形势 的发展及 更多 的成 员 国的加入 , 欧共体特别是后来的欧盟组 成越来 越复杂 ,随之建立在前 政治 的血缘 、 种族 、语言 、文化或传统生活方式基础之上的认同感 日益削弱 ,而建 立 在 法 律 规 范 基 础 上 的 认 同成 为 维 系 欧 盟 继 续 发 展 的 血 液 。 纵 观 从 欧洲 煤 钢共同体到欧洲共同体到最终 的欧盟 ,一系列具有法律 效益 的条 约背后 起作用 的是随之形成 的法律 认同 ,将 欧洲一体化 进程一 步步推 向高潮 , 并且一体化 的欧洲在未来地进一步发展必定会越来越依 赖于这种基 于法 律条约之上 的认 同感 。 如果说欧盟成员 国基于共 同的地理区域及历史上千丝万缕 的民族 联 系难以排 出传统 的民族集体 认同之 嫌的话 ,那 么我们着 眼于全球 发展。 2 0 世纪 9 O年代 以来 ,随着科学 技术 尤其是信 息技术 的飞速发展 ,全球 化——这个我们时代最 明显 的特征正在从经济领域 日益渗透 到政治 、文 化和思想等领域 。世界各 国的地理资源 、历史和现实发展状况 、社会制 度意识形态等一系列基本 国情不尽相 同,但毫无例外都 处于全球化 的世 界里并融人到这一历史大潮 中。基于前政治血缘 、种族 、语言 、文化或 传统生活方式基础之上 的认 同更多地着眼于地域 ,而全 球化则是一个 动 态发展 的图景 ,它势必会不断挑战地域边界 ,直到摧毁民族大厦 ( 如果 不更新原有 的民族认 同的话 ) ,新 的动 态结构 的意义在 于动摇 了空间时 间上的限制 。那 么在一个如此庞大的全球组织中 ,什么是维系这些组 织 正常运行 的有力工具呢 ?唯有建立在一系列抽象而普遍 的法律规 范之上 的现代社会的集体认 同或社会 团结才能充当这一有力的工具 ,只有 建立 个超 民族 国家 的全球机构来实行管理 ,而管理的依据 只能是被 普遍接 受认可并遵守 的法律规范及条约 。 三 、理 论 意 义 哈贝马斯 的后 民族主义理论一经提出便引起了政治 思想界 的激烈 争 论 ,其 中有不少批判 的声音 。事实上 ,批评意见主要来 自两侧 。民族主 义者从右侧展开攻击 ,认为哈贝马斯 的理论太靠近 自由主义 ;而激进的 后 民族主义者则从左侧 出发 ,批评哈贝马斯 的理论给予特殊主义 以太多 的让步 ,从而使他 自己的理论太靠近他本人所批评的 民族 主义 了。但是 建立在血缘 、人种等概念上 的最狭义的民族认同 ,而建立在经 济、法律 规范之上 的则是广义上 的经济政治法律民族 ,哈贝马斯 的后 民族 主义就 是这种广义上 的。可见 ,他并没有摒弃 民族主义的基本观点 ,只是对其 进行 了扩展 ,使之更适 应 当代一体 化全球 化下 民族 国家 社会 的发展 建 设 。因此 ,哈贝马斯 的理论有其坚实 的实践基础 ,也定会经历 实践地检 验从而在实践 中不断发展完善 。 ( 作 者单位 :山东大学)

有关哈贝马斯公民政治哲学浅析-模板

有关哈贝马斯公民政治哲学浅析-模板

有关哈贝马斯公民政治哲学浅析公民政治哲学是关于公民政治的价值规范和生活方式的理性思考,是关于公民政治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与事实(生活)的高度统一。

它表现为:一是提出公民的政治价值规范、价值评价的确立原则, 这是公民政治的价值论形态; 二是探索公民政治生活方式的一般范式和特定政治制度形态下的特殊范式,这是公民政治的实践论形态。

公民政治哲学的核心内容就是提供确立公民政治的价值规范、价值评价的原则, 这些基本的原则通常是: 民主、自由、平等、人格、权威、理性、秩序、公正、美德、人权、法治等,它们在不同的政治制度形态下会有不同的现实表现和价值倾向, 即使在同一政治制度形态下, 公民政治的不同历史发展时期也会有不同的特色内容和价值诉求重点。

公民政治哲学不仅要提供确立公民政治价值规范和评价的原则, 还要探讨这些原则在公民政治的运行过程中所实现的生活状态的意义、模式、目的和理想问题,即公民的政治生活方式问题。

基于这些原则基础上的政治生活方式, 既可能是一种融合政治生活的现实意义的、对现实政治生活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进行辩护的知识体系的范式, 是实证性的;也可能是一种对现实政治生活的意义进行反思、对公民政治生活的信念和信仰进行追问的评价体系的范式,是规范性的。

二者都是公民政治哲学的内容,前者是对公民的现实政治生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问题进行论证, 后者是对公民的理想政治生活秩序的理论构建。

二者并行不悖,在特定的社会政治体系中, 谁成为某个时期的公民政治哲学的倾向性主题取决于该社会政治体系所能提供给公民政治生活在经验、思想和信仰诸方面的空间性,一般来说, 遮蔽和限制性的空间会导致倾向于对理想范式的憧憬和对现实形态的批判, 舒展和开放性的空间会产生倾向于对现实模式的辩护和维持。

但无论出现何种倾向, 公民政治哲学都是对公民政治生活方式的反思或解构。

哈贝马斯( JHabermas,1929- )是法兰克福学派后期最着名的理论家,也是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

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探析

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探析

2011年1月 陇东学院学报Jan.2011 第22卷 第1期 Journa l of L ongdong U n i ve rs i ty V o.l22 N o.1 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探析李 涛(陇东学院经管学院,甘肃庆阳745000)摘 要:经验性政治合法性理论主要关注的是政治秩序是否获得社会公众的有效认同,而不在乎认同的价值所在;规范性政治合法性理论主要关注政治系统是否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和认可的价值判断问题,它以价值判断为导向,强调政治合法性的理性标准。

哈贝马斯在分析了经验性合法性理论和规范性合法性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重建性的合法性理论,强调政治合法性是经验性和规范性的统一,既强调民众对政治秩序的认同,又强调政治秩序必须符合一定的价值规范。

本文主要从哈贝马斯对合法性的界定、对合法性的证明 合法化以及其合法性理论的特点来分析哈贝马斯重建性的合法性理论。

关键词:哈贝马斯;重建性;合法化;合法性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1730(2011)01 0009 04收稿日期:2009 11 30作者简介:李 涛(1976 ),男,甘肃庆阳人,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和中国政治制度研究。

尤尔根哈贝马斯是当代德国最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

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袖∀,近半个世纪以来,哈贝马斯一直活跃在国际学术界,先后研究过全球化问题、交往理论以及合法性问题,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关于政治合法性理论划分问题,目前国内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哈贝马斯的合法性理论属于规范性合法性理论;另一种观点认为哈贝马斯对经验主义合法性概念和规范主义合法性概念在分别批评的基础上,提出了第三种合法性概念,即重建性的合法性概念。

在此笔者通过对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的分析,认为其合法性理论应属于重建性的合法性理论。

一、哈贝马斯对合法性的界定(一)学术界关于合法性的界定与分类英文!合法性∀(Legitm i acy)一词含有!合法(法律)∀!正义∀和!正当∀之意。

浅论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的焦点(3)

浅论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的焦点(3)

浅论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的焦点(3)三、罗尔斯的批评以及我们的简单结论由于哈贝马斯总是竭尽全力地从“有效性”、“民众交往”、“公共领域的商谈”以及“意见形成的程序”等方面来对政治和法律制度进行注解,所以他在由之而来的政治哲学的理论构筑中不但以不同于自然法和实证主义传统的方式厘定了合法性的内涵,而且实质上将合法性渲染成政治哲学的焦点性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讲,突出政治的民众参与基础就是突出合法性)。

在这个意义上,哈贝马斯的政治哲学虽然与以“正义”为核心的当今西方主流政治哲学在许多方面享用着共同的理论前提,但其实与后者又已经分道扬镳了。

这一情况在罗尔斯看来,就是自由主义与弱共和主义、正义与合法性(或者说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殊异与分歧。

这样的殊异与分歧,使他与哈贝马斯之间发生理论的大交锋变得顺理成章。

罗尔斯强调,哈贝马斯将政治哲学的焦点集中在合法性而非正义上,看上去是一个小问题,但如果不对其理论的虚妄进行指证,则难以在当代不同的政治哲学坐标之间进行孰优孰劣的价值排序与理念抉择。

基于此,罗尔斯集中从四点批评了哈贝马斯的合法性理论:其一,合法性与正义并不一定存在一种对称关系。

例如,一位合法的国王可以通过有效的政府来实施其统治,但即使这样,他的统治也可能并不正义。

“因此,合法性是一个比正义更弱的理念,它给可行的行为所施加的约束也更弱一些。

尽管合法性肯定与正义有一种根本性的联系,但它也是制度性的。

”其二,宪法民主实际上永远难以像哈贝马斯设计的那样通过公共领域的基础来安排其政治程序和政治争论。

因为在实际的政治条件下,议会、法院等政治实体在它们的实践中必然要大大偏离哈贝马斯所预设的公共领域的图景与交往辩谈的理想。

就民主选举来说,虽然要求经过适当的讨论、商谈后进行总结,最后才进行投票,但是,由于时间、地点等因素的限制,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对所有的证据和材料进行分析与评估。

所以,人们通常都是在无所知晓的情形下进行投票,而公共领域在这样的过程中则根本无法承当哈贝马斯所指认的角色。

哈贝马斯的民主情结

哈贝马斯的民主情结

哈贝马斯的民主情结【摘要】哈贝马斯是当代民主理论中的重要代表之一,他对民主的理解深刻而独特。

在他看来,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更是一种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

他强调民主话语空间的构建,认为公共领域对于民主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哈贝马斯看来,民主参与不仅仅是选举投票,更重要的是广泛的公民参与和社会沟通。

他强调沟通和理解的关键性,认为只有通过理性的对话和交流,才能实现民主的理想。

哈贝马斯的民主理论为我们指明了实现民主的道路,但同时也提出了实现民主理想所面临的现实挑战。

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如何在当代社会条件下推动民主建设,实现民主理想的最终目标。

【关键词】关键词:哈贝马斯、民主、话语空间、公共领域、参与、沟通、理解、启示、路径探索、现实挑战1. 引言1.1 哈贝马斯的民主情结概述哈贝马斯是一位著名的德国社会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他对民主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热情的关注,被誉为“民主的哲学家”。

哈贝马斯认为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更是一种价值观念和社会理念,是实现公正和自由的重要途径。

他强调民主是一个理想化的社会形态,是一种人类共同生活方式的构想,是人与人之间实现平等和尊重的基础。

在哈贝马斯看来,民主不仅仅是通过选举产生政府,更重要的是民主要求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通过对话和讨论来达成共识和理解。

他强调民主不是简单地多数统治,而是各种利益和观点的复杂平衡。

哈贝马斯提出了“民主话语空间”的概念,强调在这个空间中,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参与权,可以自由表达观点和意见。

哈贝马斯的民主情结体现在对民主的理解和实践中,强调了公共领域的重要性、民主参与的实践意义以及沟通和理解的关键性。

通过深入探讨他的民主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启示,探索民主建设的路径,并面对实现民主理想的现实挑战。

2. 正文2.1 哈贝马斯对民主的理解哈贝马斯认为民主是一种实现理性共识的政治制度,它基于人们自由、平等和理性的互动,通过公共讨论和民意表达来实现政治决策的合法性。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布时间:2021-07-27T05:26:56.072Z 来源:《学习与科普》2021年6期作者:孙国羊1 吴文杰2[导读]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与习近平提出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具有内在的联系,同时二者也在理论背景和现实指向、核心概念和关键特征以及在国际关系中的实践应用中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在对二者异同的辨析基础上,可以得出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些有益启示。

孙国羊1 吴文杰2国防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摘要: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与习近平提出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具有内在的联系,同时二者也在理论背景和现实指向、核心概念和关键特征以及在国际关系中的实践应用中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在对二者异同的辨析基础上,可以得出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些有益启示。

关键词:国际关系;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主要代表人物,同时也是为数不多的活跃至今的哲学大师,建立起了具有深远学术影响力的交往行为理论,20世纪90年代后,哈贝马斯将交往行为理论扩展至政治哲学领域,构建起以商谈伦理学为特征的话语政治模式,成为国际关系领域的重要理论范式。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思想的核心,习近平在国际国内不同场合多次论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受到各国政界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分析比较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与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可以发现二者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交往行为理论作为早已在全世界特别是西方国家具有极大影响力的重要学术思想,这方面的研究无疑对增进国际社会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认同具有重要意义。

一、理论背景和现实指向比较哈贝马斯学术研究的出发点是重建现代性,将理性重新确立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规范。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对理性主义进行了全面解构,但是消解了理性主义“宏大叙事”之后,人类社会运行的规范基础、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似乎都变得无迹可寻,西方社会迷失在了相对主义的迷雾之中。

浅析哈贝马斯的后民族国家理论

浅析哈贝马斯的后民族国家理论

浅析哈贝马斯的后民族国家理论屹立世界几百年不倒的民族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逐渐展露其弊端,面对这些可能摧毁民族国家的问题的出现,哲学家们想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有合理之处却也都有失公正。

哈贝马斯关于后民族国家的构想,站在国际的角度阐述了民族国家在全球化冲击下的出路,不失为一种科学的解决方案,但其浓重的乌托邦色彩也是兼具褒贬的根源。

标签:哈贝马斯;后民族国家;民主与法治被誉为21世纪以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哈贝马斯的学术理论无疑是人类思想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言“哲学家们只是在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哈贝马斯提出的以交往行为为核心的应对全球化对民族国家的冲击过程中所形成的后民族国家的构想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何谓民族国家国家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雅各布·格林曾说过:“一个民族就是由说同一种语言的人组成的集体。

”[1]他呼吁建立一种法则:“构成民族界限的,不是河流也不是山脉,而只能是跨越河流和山脉的语言”[1]。

语言的形成是一种历史的过程;其功能性语用只有置于历史的语境中才显得合适。

但是由于语言共同体的边界不会和法律共同体的边界重叠起来。

并且语言共同体的同质性不是先天就有的,它也要求为了建立一种书面语言而忽视不同方言之间的差别,但这和自发的民族精神的古板理解很难合拍,一个民族值得捍卫的特殊性是通过压制后来出现的特殊性而展露出来的[1]。

二、民族国家的发展与危机(一)民族国家的合法性首先,民族国家最大的成就就是在法律上和文化上解决了个体的团结和社会一体化问题[2]。

欧洲中世纪的宗教文化从某些方面讲,确实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的黑暗时期,但是带给人类改变的却不是这段历史,而是宗教文化共同体渐渐崩塌之后产生的多元的世界观和人民主体意识的觉醒。

哈贝马斯认为:民族国家通过把公民在政治上动员起来,来回应这种新的发展要求。

已经形成的民族意识能够把抽象的社会一体化与变化了的政治决策联结在一起。

哈贝马斯商谈民主思想及其启示

哈贝马斯商谈民主思想及其启示

哈贝马斯商谈民主思想及其启示哈贝马斯的商谈民主思想是针对政治领域的、建立在理想的交往共同体中并以对话、民主的方式进行的思想。

这一思想对国家的政治民主化程度和公民素养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在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哈贝马斯的商谈民主思想对国家、个人和网络媒体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标签:哈贝马斯;商谈民主;启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政治民主化进程不断推进,如何协调国家和人民之间的权力空间关系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意义重大,哈贝马斯的商谈民主思想是一种在社会稳定和谐秩序下可借鉴的理论。

一、哈贝马斯商谈民主的含义哈贝马斯的“商谈民主”思想从内容来看,是商谈伦理在政治领域的延伸[1]243。

商谈伦理学立足于主体间交往关系层面的道德规范调节,它的核心思想是在理想的交往共同体中,在不受强制的状态下,以交往合理性取代主体中心理性,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语言的相互理解和理性的共识来协调[1]209。

由此可见,商谈民主的中心思想即:人们围绕公共事务以自由、平等的身份展开辩论、对话、商讨,并最终达成政治共识的过程。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观点,是因为哈贝马斯认为现代社会的一切冲突和矛盾都是因为人们在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没有恰当运用语言,导致不能顺利达成共识[2]80。

由于人们的出身和成长环境不同,因此不可能达到思想观点的完全一致,事实上这也是不存在的。

因此哈贝马斯主张人们在观点、利益和价值取向有差异时,需在商谈和对话中用理性思维进行取舍。

只有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语言交往并尊重差异才能达到主体间认识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二、哈贝马斯商谈民主所需的条件商谈民主需要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离不开社会制度、法律等的保障,同时对参与主体自身的素质也有较高的要求。

(一)国家1.制度保障。

公民作为社会的主体,要对政治领域的问题发表看法并最终达成共同的结果,这需要国家的制度保障。

权力掌握在国家和政府手中,而权利则属于全体社会公民。

哈贝马斯认为:资本主义国家在18世纪第一次将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结合在了一起,并在赋予国家权力合法化的同时主张充分行使个人权利[3]18。

笔记哈贝马斯:人权的合法性问题:批判与回应

笔记哈贝马斯:人权的合法性问题:批判与回应

笔记哈贝马斯:人权的合法性问题:批判与回应在这篇文章中,哈贝马斯试图重构民主和人权之间的内在联系,并进一步讨论西方的人权概念在今天所遭到的批判,包括西方自身的话语以及其他文化的话语对其进行的批判。

哈贝马斯在文中直言,在这场关于人权的跨文化讨论中,他想扮演的是一个“卫道士”的角色,对来自西方内部与其他文化关于人权的批判进行回应与驳斥,以此来替西方的人权辩护。

一、民主法治国家的程序论证哈贝马斯指出,政治权力概念已经表明,秩序需要合法化,而秩序主要表现为国家的权力机构,并和氏族社会的统治结构区别开来。

由于国家权力媒介是用法律形式建构起来的,因此,政治秩序依靠的主要是法律的合法性要求。

现代国家的突出之处在于,政治权力是用实在法(也就是成文法和强制法)的形式建构起来的。

因此,政治合法化问题也涉及法律形式的转型问题。

法律规范的有效性表明,国家权力机关同时保障立法的正当性以及司法的现实性。

国家必须同时保障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服从规范的行为的正当性,这里说的是一般行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用制裁来加以强制;二是规则的合法性,有了规则,才使得人们永远都会出于尊重法律而服从规范。

就法律秩序的合法性而言,最重要的还是另外一种形式特性,即成文法的实在性。

立法者随时都会改变规则,即使是宪法也会失去效用,比如在改朝换代的时候。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来论证规则的合法性呢?只要还能依靠建立在宗教或形而上学基础上的自然法,我们就可以用道德来抵挡实在法所落入的时间旋涡。

一定时间内生效的实在法应当首先服从永远有效的道德法,并始终接受道德法的指引。

但是,在多元社会中,这些一体化的世界观以及具有集体约束力的伦理被打破了。

政治理论为合法性问题提供了两个答案:人民主权和人权。

人民主权的原则确立了一种程序,由于这种程序就其本质而言是民主的,因此,它为合法的结果奠定了基础。

人民主权原则表现在交往权和参与权当中,保障的是公民的公共自主。

相反,古典意义上的人权保障的是社会民众具有生命权和私人自由权,也就是说,为他们追求自己的生活目标提供了活动空间。

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评析

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评析

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评析伍俊斌(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53)【摘要】哈贝马斯是合法性理论的集大成者,他以交往行为理论为研究框架,以公共领域为场域,以生活世界的重建为独特视角,深入探究了西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合法性危机的根源、表现和应对之策。

合法性必须在公共领域中得到证明,只有在公共领域中有效的政府行为才能获得民众的认同和忠诚;克服生活世界的殖民化,重建生活世界是修复和重构政治合法性的必然要求。

哈贝马斯的合法性理论取得了许多独创性成果,但也存在着限度。

【关键词】哈贝马斯;合法性;公共领域;生活世界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Habermas,1929-)是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当代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之一,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旗手,也是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

哈贝马斯是合法性理论的集大成者,他把历史上的合法性理论概括为经验主义和规范主义两类,对两者的片面性进行了批判。

哈贝马斯以交往行为理论为研究框架,以公共领域为场域,以生活世界的重建为独特视角,深入探究了西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合法性危机的根源、表现和应对之策,力图在此基础上重建政治合法性理论。

一、公共领域与合法性哈贝马斯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中对合法性的基本内涵进行了明确界定,并阐发了合法性与政治说服、政治论证的密切关系。

“合法性就是承认一个政治制度的尊严性。

合法性要求同用社会一体化力量来维护社会的由规范所决定的同一性相关联。

合法性是用来实现这种要求,也就是说,合法性用来表明,怎样和为什么现有的(或推荐的)制度是适宜于行使政权,使对社会的同一性起决定性作用的价值得以实现。

至于合法性是否有说服力,是否能够受到信任,当有赖于经验的意向(Mo-tiv);但是,这种经验意向的形成,依赖于形式上可以加以分析的、合法性本身所具有的辩护力量。

也可以这样说,这种经验意向的形成有赖于合法性本身所有的潜在能力,或者说,有赖于那些能够被发动起来的基本力量。

哈贝马斯商谈理论探析

哈贝马斯商谈理论探析

中文摘要本文从政治领域的视角出发,对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进行了探析。

本文不是单纯的对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及其思想过程进行论述,而是在论述其理论的基础上,就其政治商谈理论对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有何应用价值做出了辨析。

本文首先在阐述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前提下,分析了他独具一格的商谈理论体系,指出这一体系所涉及的范畴包含了道德、政治和法律等领域,其中政治范畴中的商谈理论为现代社会的政治建设开辟了崭新的道路。

哈贝马斯从批判的角度出发的,将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思想结合起来,做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建立了一个新型的双轨性政治商谈理论。

他指出,自由主义强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和对权力的控制;而共和主义强调公共意志及公共生活的价值,以调动公民的政治热情。

哈贝马斯的商谈民主做到了人权与人民主权的统一。

商谈民主是哈贝马斯政治商谈理论的核心部分。

他通过对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的研究来作为商谈民主的现实基础。

他认为公共领域是一种交往结构,这种结构通过市民社会形成于生活世界,作用在于使公民在政治生活中拥有合法权力,并通过议员在政府活动中经由正式商谈采纳来自于市民社会的公共意见。

通过商谈交往来形成一个公共领域模式,从而试图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

本文在最后一章中阐述了哈贝马斯的政治哲学的思考点是放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之上。

他的政治理论有着双重的语言维度:一是他坚持了马克思的当代意义,坚持马克思的批判精神和人的基本旨趣,以这个维度讲,他觉得马克思没有过时;二是他坚持用时代发展的目光审视马克思的理论,再通过扬弃和重建来创新出新的理论,从这个维度讲,他觉得马克思的理论也有过时的一面。

在中国历史传统环境下、想要引进西方先进的政治理论,前提是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坚持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此基础上。

批判地吸收借鉴商谈民主论的有益成份,进而完善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研究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研究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揭示其在现代民主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与影响。

哈贝马斯,作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之一,他的协商民主理论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将首先简要介绍哈贝马斯的生平及其主要思想,然后重点阐述其协商民主理论的核心内容,包括协商民主的定义、特点、价值以及实践路径等。

通过对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深入研究,我们不仅能够更好地理解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和要求,还能够为当前我国的民主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核心概念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是以沟通行动理论为基础,深入探讨了民主过程中的协商与共识机制。

他提出的核心概念主要包括“理想的沟通情境”“话语伦理”和“共识的达成”。

“理想的沟通情境”是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重要前提。

他认为,协商民主的有效进行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如平等、自由、开放和真实性。

在这样的沟通情境中,每个参与者都能够平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利益,且不受外部权力的干扰。

这种理想的沟通情境为协商民主的实现提供了基础。

“话语伦理”是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之一。

他强调,话语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工具,更是建立共识和规范行为的重要媒介。

在协商过程中,话语的使用应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如真诚、公正和理性。

通过话语的伦理使用,可以促进参与者之间的理解和合作,进而达成共识。

“共识的达成”是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最终目标。

他认为,协商民主的核心在于通过沟通和对话,使不同的观点和利益得以调和,最终达成一种广泛的共识。

这种共识不仅体现了参与者的共同意志,也为民主决策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以沟通行动理论为基础,通过“理想的沟通情境”“话语伦理”和“共识的达成”等核心概念,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协商民主理论体系。

这一理论对于我们理解和实践民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经济全球化下的后民族国家治理结构--简论哈贝马斯民族国家政治理论

经济全球化下的后民族国家治理结构--简论哈贝马斯民族国家政治理论

经济全球化下的后民族国家治理结构--简论哈贝马斯民族国家
政治理论
张向阳
【期刊名称】《绥化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4(024)001
【摘要】经济全球化压力下,国家与市场日益分离,造成现代民族国家治理结构的衰落,福利国家面临解体,而目前尚未出现其功能上的替代物.面对民主国家治理结构的尴尬,哈贝马斯认为民族国家已转变为"后民族国家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从全球化的市场中孕育出政治治理的合法形式,为福利国家解体后资本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张力找到缓冲点,其中欧盟的形式就是其典范.
【总页数】3页(P48-50)
【作者】张向阳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503
【相关文献】
1.全球化视域下的国家建构--试论哈贝马斯后民族国家结构 [J], 王金利
2.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民族国家发展思路——简论哈贝马斯民族国家理论 [J], 姜淼
3.经济全球化,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兼评"民族国家消亡论"和"积极的民族主义? [J], 庞中英
4.欧洲民族国家视角与交往理论——哈贝马斯的民族国家理论问题梳理 [J], 赵锦荣
5.经济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经济意识——“民族国家意识过时论”简析 [J], 余俊卿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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