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减免教学工作量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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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修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修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我校教职工及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科研水平,进一步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科研产出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教职工(包括在编和非在编、在岗和非在岗、全时和非全时、协作单位或校企联盟等人员)与各类学生(下文简称我校师生)。

一般科研产出须以我校为科研产出的第一署名单位;重大科研产出按第四、五章相关条款执行。

与学校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科研产出奖励由我校第一完成人进行分配。

第一完成人若是学生,且完成人中署名其校内指导教师的,则奖励授予其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进行分配;若无校内指导教师的,则奖励金额全额授予学生。

若署名多名校内指导教师,则由排名最前的指导教师进行分配。

第四条各单项奖励按下表实行总额分块封顶,若测算奖励总额不超出分块总额,则按测算奖励实际总额执行;若超出分块总额,则实际奖励按分块总额/测算奖励实际总额折算执行。

若某分块的奖励金额有余额,可以根据学校科研导向需要,将余额调整到其它分块。

其中获奖奖和立项奖足额发放,不足经费由学校通过其他渠道筹措。

理工科各分块封顶金额及比例人文社科各分块封顶金额及比例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科研产出给予适当的配套奖励。

第二章科研重大项目立项第六条对获得理工科重大项目立项的主持人,按项目类别奖励。

注:资助经费低于10万元的国家级小额一年期项目不予奖励。

注:社科类立项奖励发放分三个阶段:立项下达时发30%;中期检查合格发放40%,否则缓发;按期结项则发余下部分,延期则余下部分不发;撤项则从工资中追回前期已发放金额;提前结项则增发总奖金的20%。

(结项时间以课题结项证书的时间为准。

)第三章国内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第八条授权专利按类别奖励,软件著作权按单项奖励。

每人每年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数量分别限制为5件。

注:专利授权后先期给予奖励金额的70%,在学校三年维护期内转让后补发剩余的3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奥兰系统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奥兰系统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奥兰系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奥兰系统简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奥兰系统,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满足学校信息化发展需求,打造的一款全面的高效教育管理系统。

奥兰系统可以实现网络教学、网络考试、学生成绩管理、课程设计、论文管理、教学资源共享、学生成长记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一系列工作的有机链接和协同管理。

同时,奥兰系统具有用户友好性、性能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优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师生提供了良好的数据支持和教学服务,助力学校信息化快速、可持续发展。

系统架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奥兰系统采用了现代化、开放式、分层式的系统架构,包括五个子系统:1.学生管理子系统学生管理子系统主要管理学生信息。

包括所有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课程表、选课信息等。

2.教学管理子系统教学管理子系统主要管理教师教学工作。

包括教师姓名、课程名、评分标准、教学计划等信息,同时支持上传公告、视频、图片、文档等教学资源。

3.课程管理子系统课程管理子系统主要管理课程信息。

包括课程名称、学习目标、课程成果、教材出版号等信息,同时支持通过奥兰系统的视频点播功能、远程直播功能等实现学生在线学习。

4.论文管理子系统论文管理子系统主要管理学校的科研教学管理。

包括科研成果的上传、评审、公示,教学、科研任务计划,以及成果展示和导师指导等。

5.行政管理子系统行政管理子系统主要管理学校行政相关工作。

包括教职员工的个人信息、工资管理、教职管理、餐饮管理等。

特色功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奥兰系统充分考虑了学生和教师的需求,提供了一些特色功能,下面列举几个:1.在线考试奥兰系统提供了在线考试功能,支持各种考试类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和问答题等。

教师可以通过系统生成试卷、设定考试时间和开放时间、阅卷及公布成绩等。

2.教学资源共享奥兰系统提供教学资源共享功能,教师可通过系统上传自己的教学资源,也可以查看其他教师上传的教学资源或付费下载自己所需的教学资源。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教发〔2009〕18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每学期一般为20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

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四、选课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学分。

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

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

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

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可以选修通修课(大学语文除外),选课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分为初选和补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课程设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课程设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学生能掌握大气科学基础知识,理解气象现象背后的原理;2. 学生能了解南京地区的气候特点及其形成原因;3. 学生能掌握基本的气象数据分析方法,并运用所学知识解释实际气象问题。

技能目标:1. 学生具备运用现代气象观测设备进行数据采集的能力;2. 学生能够运用气象数据分析软件,对气象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3. 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设计简单的气象预报模型,并对其准确性进行评估。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学生培养对大气科学的学习兴趣,增强探究自然现象的欲望;2. 学生树立环保意识,关注气候变化对环境的影响;3. 学生通过团队合作,培养沟通与协作能力,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

课程性质:本课程为大气科学专业基础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大气科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其科学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

学生特点:二年级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大气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自主学习能力,但实践经验相对不足。

教学要求:结合学生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小组合作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使每位学生都能在课程中取得进步。

通过对课程目标的分解,为教学设计和评估提供明确的方向。

二、教学内容1. 大气科学基础知识:包括大气组成、大气分层、大气物理过程等,参考教材第一章内容。

2. 南京地区气候特点及形成原因:分析南京地区的气候类型、季节变化、主要气象灾害等,参考教材第二章内容。

3. 气象数据采集与处理:学习现代气象观测设备的使用方法,掌握气象数据的基本处理和分析技巧,参考教材第三章内容。

4. 气象预报模型设计:介绍气象预报的基本原理,指导学生设计简单的气象预报模型,并评估其准确性,参考教材第四章内容。

教学大纲安排:第一周:大气科学基础知识学习;第二周:南京地区气候特点及形成原因分析;第三周:气象数据采集与处理方法学习;第四周:气象预报模型设计及评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参加科技竞赛管理规定(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参加科技竞赛管理规定(试行)

三江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活跃校园文化,倡导学习、合作、竞争、向上的校园氛围,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素养,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鼓励学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的等级与分类1.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至少两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的学科竞赛。

2.市级学科竞赛:指由各省辖市及其各局、委举办或委托相应级别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3.省级学科竞赛:指由省级政府或各省级厅、局、委举办或由教育厅委托相应级别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各地区(如华东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4.国家级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工信部、科技部、团中央举办或由教育部委托相应级别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学科竞赛。

5.国际性学科竞赛: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6.校外学科竞赛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政府部门举办或委托相应级别行业学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竞赛(包括教育部发文资助过的竞赛项目)(A类竞赛);第二类为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学会等社会组织自行举办的竞赛(B类竞赛)。

二、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要积极营造科技创新活动学术氛围,逐步搭建各个学科专业的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提供人财物方面的保障和支持,不断创新和拓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载体和形式;要加强对学科竞赛项目的过程管理,办好各层次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不断扩大受益面,逐步实现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普及化。

学科竞赛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总体管理,各有关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学科竞赛。

1.教务处职责(1)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2)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信息;(3)组织学科竞赛申报项目评审;(4)审核竞赛所需经费;(5)检查、考核竞赛过程与成效;(6)协调解决竞赛过程中有关组织管理问题;(7)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8)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理工科科研奖励办法(修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理工科科研奖励办法(修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理工科科研奖励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我校理工科教职工及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科研水平,进一步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科研产出的奖励对象为我校理工科教职工(包括在编和非在编、在岗和非在岗、全时和非全时)、各类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协作单位或校企联盟等人员)。

一般科研产出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重大科研产出按第四、五章相关条款执行。

与学校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科研产出奖励由我校第一完成人进行分配。

第一完成人若是学生,且完成人中署名其校内指导教师的,则奖励发放其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进行分配;若无校内指导教师的,则奖励金额全额发放学生。

若署名多名校内指导教师,则由排名最前的指导教师进行分配。

第四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科研产出给予适当的配套奖励。

第二章科研重大项目立项第五条对获得理工科重大项目或大额横向项目立项的主持人,按项目类别奖励。

注1:无间接费用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予奖励。

注2:横向项目计算奖励时,采取就高原则,每个项目仅计算一次,到账经费不含外协费和仪器代购费。

第三章国内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第六条授权专利按类别奖励。

国外获得授权的PCT专利每人每年奖励数量不限;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人每年奖励数量限制为5件。

注1:专利授权后先期给予奖励金额的 30%,在学校三年维护期内由发明人自行联系受让方实施转让的,转让后补发剩余的 70%。

注2:单个专利多个国家授权的,不重复奖励。

第四章省部级以上获奖第七条省部级以上获奖仅指国家级三大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中国人民解放军科技进步奖,以及国务院所属有关部门设立的、具有很高公信度的奖励,按获奖级别和等级进行奖励,颁奖部门有明文规定的除外。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简称国家奖励办)登记,具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资格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获得一等及以上奖励并通过该渠道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并经国家奖励办公示的,视同为省部级一等奖进行全额奖励。

教学研究工作量填写细则

教学研究工作量填写细则

教学研究工作量填写细则1.质量工程项目(个人项目除外)按照学校、省和国家下发的文件执行,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以下项目明确为质量工程项目:项目一、专业建设(含卓越工程师计划)4)辽宁省校企协同创新工程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研究与实践试点5)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生面向航空航天类专业实践教育基地6)工程实践教育中心项目二、重点课程2.教材、参考书、工具书教研工作量填写说明1)教材填报范围(1)在我校备案并经校(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意并使用的有正规出版编号(ISBN号)在新闻出版局备案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实验指导书;(2)在我校备案并经校(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意并使用的校内讲义、实验指导书等教材;2)出版时间(1)公开出版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以书上印刷的出版时间为准进行填报;(2)在用的校内部教材以印刷时间为准进行填报;(3)正式出版并被批准为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的,以批准发文时间为准填报。

3)校名认定公开出版教材、参考书、工具书、实验指导书书中明确标注我校校名。

4)字数及积分计算方法(1)公开出版教材、参考书、工具书、实验指导书编者承担字数以书中标注章节分配说明为依据分配字数。

未说明章节分配情况的公开出版物以总字数除以编者总人数平均计算编写字数;(2)在用校内部教材以第一主编分配字数备案材料为准;(3)所有级别修订教材修订率需达到30%,未达到30%的公开出版物或校内印刷品若按照新教材重复计算教材工作量一经查实取消该项计分资格。

(4)主编增加全书总字数8%的工作量只计入第一主编;(5)由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认定并使用的参考书、工具书、实验指导书积分按相应级别的50%计算。

5)教材级别认定(1)国家级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需经校(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意出版或使用的教材中申报,申报程序应符合国家级或省级教材评审申报文件要求,经评审单位评选并正式公示发文的明确带有我校校名的教材;(2)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上公示的“十一五”或“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文件及时间为准;(3)省级规划教材以辽宁教育网或其它省份教育厅网站上公示的辽宁省(或其它省份)精品教材书目文件或辽宁省(或其它省份)“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书目文件及时间为准;(4)校级规划教材是指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的正式出版和使用的教材;(5)未列入校规划的由我校教师编写的正式出版教材、参考书、工具书(含我校教师与外校教师合编的公开出版教材、参考书、工具书)并经过校(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意出版或使用的教材按其它公开出版教材填写,并提供校(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复等证明材料;(6)在用校内部教材是指经校(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意并使用的校内印刷品。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教发〔2009〕18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每学期一般为20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

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四、选课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学分。

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

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

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

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可以选修通修课(大学语文除外),选课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分为初选和补选。

科研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科研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2科研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更好地落实学院绩效工资改革,推动我院科研和教学建设工作,提高学院科研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建设工作,多出高质量的科研和教学建设成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考核对象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为教学及科研岗位的人员(即所有享受专业技术职称待遇的人员)。

非此类人员的科研成果按照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参照本细则第七条(附则)计算科研绩效工资。

第三条计分办法科研成果实绩记分按照附表中的具体项目及所赋分值计算。

第四条计分规定1.计分的科研项目【如课题(包括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各类子课题等)、专利、教学成果、教材等等】,必须是正式立项或签有正式合同,并保质保量完成。

项目资料需事先经科研处认可备案,否则不予计分。

所有计分的科研项目必须提供完整的材料,如申报书、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计分。

2.同一项成果不重复计分,按分值高的计算。

各级纵向课题我院须为第一承担单位才能按纵向项目计分,且须出具学院财务处的课题经费到账证明,并上缴8%的科研管理费。

本院教职工参与校外纵向课题研究不计分;参与的横向课题,研究经费如果入学院财务的按经费的多少计分,并交纳5%的科研管理经费。

3.课题项目的计分以结题为准,没有结题的课题不予计分,但国家级课题、国家级建设项目及专著除外。

4.校内教职工合作课题分值的分配办法由课题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其中课题组负责人的分值不低于50%,也不能高于70%,并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供全部参加者分值分摊的清单。

5.本院教师因在有关院校担任访问学者,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公开发表的论文、作品等,未署学院名发表的按实际分值的50%计分。

6. 教学及科研岗位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科研成果应与其专业研究或从事的工作具有关联性,否则按50%计分。

7.教学建设项目按科研成果进行奖励,计分的教学建设项目以学院或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为准,奖励分值可抵充科研量不足,具体项目奖励分值见附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是学校内部管理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开展人事管理、组织协调、制度建设、劳动关系、薪酬福利、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文件档案、劳动保障等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人事管理1.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录用、考核、晋职、调整、退休等工作。

2.组织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标准及其实施方法,推进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3.建立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4.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教职工勤务工作规定、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教职工勤务管理制度落实有序。

二、组织协调1.编制落实学校人员配备、职工编制及其变动情况报告。

2.组织协调定期开展岗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负责职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举办各类培训班次,提升职工专业素质。

三、制度建设1.维护、修订教职工管理制度,适时推进制度建设工作,确保制度体系完善。

2.指导学院制定完善教职工基本待遇、考核、激励、晋升等相关政策。

3.规范学校招聘工作,建立和完善发掘和选拔人才的机制,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四、劳动关系1.维护维稳学校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双方和谐相处,保护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情况。

2.组织协调开展教职工投诉和申诉、人事争议调解等工作,及时解决问题,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3.推进教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健康程度。

五、薪酬福利1.制定并调配学校各类经费,保障教职工工资、津贴等待遇的发放。

2.督促配合学校财务处等部门,及时核定职工薪酬标准,确保工资发放及时准确。

3.积极推动教职工福利制度的完善,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为职工提供充分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人才引进1.加强与各大高校的联系、沟通,开展人才引进合作。

2.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学校师资力量,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

3.制定招聘方案、组织面试及考核,确保招聘人才的公开、公正、公平。

关于横向项目的说明、签订流程、合同范本

关于横向项目的说明、签订流程、合同范本

关于横向项目的说明、签订流程、合同范本依据我校现行科研考核计分体系:特对横向项目做如下说明1.学校提成的比例为8%;2.横向课题无配套;3.关于系数和科研减免问题:(每到账1万,学校给予核心科研积分14分;到账10万的,给予科研工作量减免系数0.6;20万-49万给予科研工作量减免系数1.0;50万给予科研工作量减免系数2.0)4.横向项目与评职称(副高,正高)的关联性参见语院网站: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正教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

其中评副教授条件中一个条款是: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验收或已经完成并准予结题。

或主持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以学校实际管理费提成基数计算)文科达20万元,理工科50万元以上,或年均到帐科研经费文科达10万元,理工科20万元以上。

其中评教授条件中一个条款是: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验收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主持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科研经费(以学校实际管理费提成基数计算)文科达80万元,理工科200万元以上,或者年均到帐科研经费文科达30万元,理工科60万元以上。

3)签订横向项目流程:先找合作企事业单位,选定合作题目,达成合作意向,确定合作经费额度。

签订横向项目合同书(在语院网站科研工作中下载),把合同书递交给社科处,财务处各一份(并确认账号),然后把钱款打入学校的账号(财务处会给账号),确认钱款到账后告知社科处及我院张现红即可。

注:学校及有关部门收取合同金额的8%作为管理费等。

4)领取横向项目的经费程序:依据财务管理,整理相关发票(如购书,复印打印,差旅,餐饮等票),履行报销手续后按规定报出。

从第2页开始,为合同范本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自己取个名称(与学科结合起来更好)委托方(甲方):公司名称受托方(乙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签订时间:自己定签订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有效期限:可以半年,1年或以上,自己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
3、资助经费按团队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三年建设期满,团队带头人应及时作出经费 使用决算;
4、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团队科研条件建设和科研活动费用,不得提取管理费和劳务酬金。 第十九条 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应以所依托的省部级科研机构作为第一作 者的第一署名单位。 第二十条 校级科技创新团队确有需要更名、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调整、重组的,须由 团队带头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审定。
姓 名 性别 年龄
创 新研 团究 队骨 构干 成 情 况 ( 不 含 团 队 带 头 人 )团
队 成 员
职称
研究方向
学历/学位
签字
6
二、创新团队基本情况
包括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团队形成的背景和发展目标等,1000 字以内。
7
三、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
着重阐述近五年来在科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及其产生的意义、经济和社会效 益;在国内外同行中所处的水平,具备的优势和特色,2000 字以内。
第三章 遴选与审批
第十二条 校级科技创新团队每三年遴选一次,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组织。 第十三条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听取团队带头人答辩,并进行综合评审,提 出拟资助团队名单。 第十四条 拟资助团队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公示后正式公布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名单。
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五条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校级科技创新团队考核、验收等管理工作,学院 具体负责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
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 年
科学技术处
月日
相关附件材料(近 5 年内)
(1)提供不超过 5 篇最具创新性的论文复印件; (2)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3)必须提供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4)必须提供曾获科研和学术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内科研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参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制定“创新平台发展计划”,设立创新平台发展计划专项基金,培育和建设一批高水平和高层次创新平台,以凝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形成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校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为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第三条校内科研机构是指由学校正式发文成立的研究类实验室、研究院、研究所、基地以及各类技术研究(开发、工程)中心。

第四条校内科研机构分校级、院(部)级和院(部)级以下三个层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增强优势”的原则建设,定期考核评估、优胜劣汰和滚动发展。

第五条国家及省、部、厅局等批准成立的科研机构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行建设和管理;与企事业单位共建的非法人科研机构,列入产学研基地范畴、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产学研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校级科研机构申报条件:1、有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有明确建设目标,有明确、量化的考核指标(预期成果);2、有两个及以上紧密结合相关学科的研究方向(最多不超过5个),每个研究方向应有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队伍,每个队伍原则上应由1~2名正高级职称、2~3名副高级职称(或博士)、4~6名中级及以下职称固定研究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客座研究人员组成;3、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论著)、专利或获奖等科研成果;4、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应有1个省部级以上项目支撑,主要成员近三年实得科研经费达到:理工类不少于40万元,文科类不少于5万元;5、有学术造诣较高、组织和协调能力较强的机构负责人和学术带头人;6、已具备能开展科研工作的基本设施和条件。

2023南信大研究生英语免修条件

2023南信大研究生英语免修条件

2023南信大研究生英语免修条件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英语作为一门国际通用语言,已经成为了各行各业的必备基本能力之一。

在如今的社会中,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已经成为了人们追求的目标之一。

作为一所重点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对于研究生英语能力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然而,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学校也会对研究生的英语课程进行免修,以更好地帮助学生专注于自己的专业学习。

那么,2023年南信大研究生英语免修条件是什么呢?以下将从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

一、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英语要求在介绍具体的免修条件之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英语要求。

作为一所工科大学,南信大的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学风严谨” 的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学校对于研究生的英语要求也是相当严格的,要求学生在英语水平上达到一定的要求,以满足未来学术交流和求职的需要。

二、免修条件的具体要求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介绍2023年南信大研究生英语免修的具体要求。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来申请免修。

学生需要在测试中达到学校规定的一定分数线才能获得免修资格。

学生可以通过提供相关的英语水平证书来申请免修,比如托福、雅思等证书。

学生需要在这些考试中取得一定的成绩才能获得免修资格。

另外,对于一些学术交流或实习经历丰富、英语能力较强的学生,学校也会考虑其申请免修的请求。

南信大在免修条件上相对宽松,但也保证了学生的英语水平能够满足学习和工作的需要。

三、免修政策的意义和影响免修政策的出台对于南信大的研究生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免修政策可以有效地减轻学生在英语学习上的压力,让他们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专业学习。

通过免修政策,学校也可以更好地吸引一些高水平、有潜力的学生来报考,从而提高研究生的整体素质。

另外,通过免修政策,学校也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学术和工作需求。

考核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考核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原省人事厅苏人通(2002)292号、苏人通(2003)239号、省教育厅苏教人(2002)164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普通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一、考核范围(一)、考核范围本办法考核范围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普通教职工、本部非在编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职工以及其他在岗在册的人员。

外籍聘用人员不在此考核范围。

对中层干部的考核以及对单位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1、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但产假人员可正常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2、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3、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4、内退人员。

二、考核要求有以下情况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在见习期内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来校工作前未参加工作)、硕士应届毕业生(来校工作前未参加工作)和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级,填写“未定级”即可,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2、博士应届毕业生(无论有无工作经历)以及有工作经历的硕士应届毕业生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级;3、当年新调入的人员,无论调入时间长短,均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级,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校内调动人员在现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协助提供;4、单位公派在国内、国外学习、培训的人员仍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级,其学习、培训情况由原单位与其个人联系,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外借或挂职人员仍在原单位参加考核;5、参加扶贫人员在省扶贫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原单位,本人不列入原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

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指标;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7、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考核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考核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原省人事厅苏人通(2002)292号、苏人通(2003)239号、省教育厅苏教人(2002)164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普通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一、考核范围(一)、考核范围本办法考核范围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普通教职工、本部非在编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职工以及其他在岗在册的人员。

外籍聘用人员不在此考核范围。

对中层干部的考核以及对单位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1、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但产假人员可正常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2、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3、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4、内退人员。

二、考核要求有以下情况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在见习期内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来校工作前未参加工作)、硕士应届毕业生(来校工作前未参加工作)和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级,填写“未定级”即可,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2、博士应届毕业生(无论有无工作经历)以及有工作经历的硕士应届毕业生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级;3、当年新调入的人员,无论调入时间长短,均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级,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校内调动人员在现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协助提供;4、单位公派在国内、国外学习、培训的人员仍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级,其学习、培训情况由原单位与其个人联系,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外借或挂职人员仍在原单位参加考核;5、参加扶贫人员在省扶贫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原单位,本人不列入原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

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指标;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7、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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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主持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基本工作量实施细则(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基本工作量的具体实施,增加减免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情,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考核年度是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合同周期是整年的以整年数计,不是整年的以实际的整年数和余月数
计,且一次折算三年等额减免(各类纵向项目在考核当年必
须是合同周期内的在研项目方可减免)。

第三条校内岗位津贴方案(试行)中所指“额定减免工作量”为一个考核周期内可以享受的减免量;“年标准人数”所对应的
教学工作量是指1名讲师在一年内平均应完成的教学基本
工作量,即272个课时。

第四条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工作量由项目主持人决定是否在本考核年度内进行减免。

第五条减免的教学工作量与实际的教学工作量进行累加,在扣除本人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后,超出部分按超工作量计算酬金。

第六条纵向项目以合同研究期限作为减免的依据,因各种原因的延期不再进行减免,对先有经费到帐隔年签定正式合同的,可
以先减免,再按合同研究年限等额减免;横向项目以考核年
度内实到科研经费为准(不包括汇往外单位的协作费和为外
单位购置设备的费用)。

第七条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至多可以享受减免1个年标准人数的教学工作量的待遇、“双肩挑”领导在一个考
核年度内至多可以享受减免1.5个年标准人数的教学工作
量,并按超工作量计算酬金,如折算超过上述年标准人数的
教学工作量,则超过部分超课时酬金按标准的50%计酬。

第八条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工作量进行折算时就高不就低。

第九条国家“973”项目、“863”课题、支撑计划的2级和3级课题须有与上级课题签定的正式合同,除此之外其他非我校主
持的纵向项目(须与主持单位签有正式的项目合同)不能作
为直接减免教学工作量的依据,一律按横向课题折算后处
理。

第十条“863”专题项目按减免2个“年标准人数”教学工作量处理。

第二章科研项目等级
第十一条国家级课题指由国家级科研主管部门下达;省部级课题指除国家级科研主管部门以外的由其他部级(含副部级)部门
和省级科研主管部门下达;厅局级课题指由地市级科研主管
部门、省级科研主管部门以外的由其他厅局级科研主管部门
下达。

第十二条最低级别国家级项目可以减免1个“年标准人数”教学工作量。

第十三条国家级科协科研主管部门项目、国家级学会项目按部级课题处理;省级科协科研主管部门项目、省级学会项目按厅局
级项目处理。

第三章纵向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工作量细则
第十四条主持纵向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正式在编职工为项目第一主持人,并与上级主管部门签有正式合同的项目,且须有明确的
研究期限。

参与本校职工主持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减免时,须
在正式合同的成员列表中,确因研究需要非列表成员,在减
免时须提供与主持人签定的研究合同或协议。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省级以上纵向指导性课题减免工作量额度减半后折算,但由学校事业费下达的各类课题不享受教学工作量减
免。

第十六条除重大国防项目外,其他国防项目按省部级项目处理,也可以选择按横向项目处理。

第四章横向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工作量细则
第十七条主持横向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正式在编职工为项目第一主持人,并与委托单位签有正式合同的项目,且须有明确的研究
期限。

参与本校职工主持的横向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减免时,
须在正式合同的成员列表中,确因研究需要非列表成员,在
减免时须提供与主持人签定的研究合同或协议
第十八条横向项目经费折算为纵向时,单个合同项目和经费不能拆分且只享受1次减免,但低于5万(理工科)、3万(文科)
的未享受减免的在合同周期内项目可以进行当年或隔年累
加,并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进行横
向到纵向的折算。

第十九条考核当年单项课题学校实得经费5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视为厅局级项目,20万元及以上40万元以下的视为省
部级项目,4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视为最低级别的
国家课题,10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减免2个“年
标准人数”教学工作量,200万元及以上的减免3个“年标
准人数”教学工作量。

第二十条成果转化向学校上缴转让经费的,可以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向纵向折算,可以当年或隔年累
加,不受年限的约束,但每次上缴只能享受一次减免。

第二十一条享受了教学工作量减免后的横向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再向外单位划拨协作费或为外单位购买设备,如确因研究需
要,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科技处/社科处批准
后方可进行,并在下个考核年度对已减免的教学工作量进行
扣除。

第五章实施程序与办法
第二十二条科技处/社科处在学校规定时期内对考核年度内的科研项目按本细则进行等级、类别认定、对应减免“年标准人数”
计算,并以表单形式下发到各院(部)、处室,由相应单位
科研秘书将“表单”发到项目负责人确认。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按完成本项目贡献大小,将减免“年标准人数”指标分配给项目组正式成员(在正式合同成员列表中或
与主持人签有研究合同的人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科研
秘书审核、汇总。

第二十四条科研秘书于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工作量表单”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科技
处/社科处项目科。

第二十五条科技处/社科处对“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工作量表单”审核后,领导签字盖章备查,并将汇总结果送交人事处,作为
科研项目减免教学工作量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原有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0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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