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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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员工更加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和发展。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制定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协商主体三、协商方式协商方式包括正式和非正式两种。

正式协商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双方代表进行的正式会议,会议记录将作为协商结果的正式文件。

非正式协商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对工资问题的沟通和讨论,双方可以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协商内容1.工资调整: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对工资进行调整。

调整方式可以包括基础工资的提高、奖金制度的改善等。

2.绩效考核:协商双方可以一起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

3.加班费和福利:协商双方可以一起商定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4.工资支付:协商双方可以商定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确保工资的及时支付和准确性。

五、协商程序1.协商双方应提前确定协商的时间和地点,确保每次协商的顺利进行。

2.协商双方应充分听取对方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对方的权益。

3.协商双方应互相配合,积极寻求共识,解决分歧和问题。

4.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制定协商结果的正式文件,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解释。

六、协商的原则1.公开公正原则:协商双方应公开透明地进行协商,确保公平公正。

2.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双方应根据各自的利益和权益,寻求共同的利益点和平衡点。

3.共同发展原则:协商双方应以公司的发展为导向,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4.法律合规原则:协商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七、实施和监督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顺利实施。

同时,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委员会对协商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和劳动者代表进行报告。

通过制定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保障。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是反映劳动力商品价值的报酬,是维持劳动者生活和实现价值的基本保障。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一种重要的解决劳动报酬问题的机制。

一、背景1.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劳动者代表团体与用人单位代表团体就工资待遇、调整标准、发放程序等事项进行协商,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劳动报酬问题。

它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协商平台,有助于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 法律法规支持我国《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支持和鼓励工资集体协商,强调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权益,与劳动者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待遇,并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这为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流程与机制1. 协商主体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包括劳动者代表团体和用人单位代表团体。

劳动者代表团体可以由工会、员工代表大会等组成,用人单位代表团体则是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层或者指定代表。

双方在协商中应本着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2. 协商内容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待遇、调整标准、发放程序、绩效工资、奖励制度等。

双方可以根据企业发展、经济状况、市场变化等因素进行灵活的协商和调整,以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3. 协商流程工资集体协商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确定协商议程、开展协商会议、达成协议、签订集体合同、执行合同并监督。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交换信息,共同研究问题,通过协商解决分歧,最终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

三、协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工资集体协商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和劳动者具有相同的效力。

不同职工之间、不同企业之间,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的工资待遇应当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确定。

2. 灵活适应工资集体协商应根据企业的经济状况和市场变化等因素进行灵活的调整。

而不同产业、不同地区之间的工资待遇差异也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调整。

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范本

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范本

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工资分配等相关事项的谈判和协商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在充分尊重劳动者劳动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实现工资的合理调整和分配。

第四条工资集体协商包括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和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工资集体协商。

年度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为每年的XX月到XX月,具体时间由各行业协会或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第五条工资集体协商机构由行业协会或工会与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具体的协商工作。

协商机构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保证协商的公正和公平。

第六条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包括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代表,以及行业协会或工会的相关人员。

劳动者代表应当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并代表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平等协商、依法协商、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确保协商的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平合理地调整和分配工资。

第二章年度工资集体协商第八条年度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资基本标准、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福利待遇等。

第九条工资基本标准是指劳动者根据工作岗位所属的等级或者级别所确定的基本工资标准。

在年度工资集体协商中,应当根据工资水平、经济发展状况、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调整工资基本标准。

第十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通过考核评定和绩效评价等方式确定的工资。

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公正公平地评定劳动者的绩效,并根据评定结果合理调整和分配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劳动者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劳动环境所支付的额外报酬。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工资待遇的制度。

该制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共商共决工资待遇的一种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参与主体: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参与集体协商,两方平等地进行谈判、讨论和协商。

2. 协商议题:工资集体协商主要涉及工资标准、工资等级、工资调整幅度、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待遇等。

3. 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按照法律、劳动法规和相关协议的规定进行,包括议程确定、信息交流、问题提出、筹划和沟通等环节。

4. 协商结果:在集体协商的过程中,双方通过讨论和妥协最终达成共识,确定工资待遇方案。

协商结果会以协议、合同等形式记录下来,成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好处主要有:
- 实现工资制定的公平公正:通过集体协商,劳动者代表能够与用人单位平等地就工资待遇进行协商,避免了单方面权力对决造成的不公。

- 加强员工对工资决策的参与感与认同感:员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增加参与度与认同感,减少劳资矛盾。

- 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助于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劳资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该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等、自愿和公平的基础上。

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

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

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工资集体协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者工资待遇等事项达成共识的一种制度安排。

该方案的目的在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生产效益,实现共赢发展。

二、协商内容1. 工资制定:用人单位与工会代表进行工资倾向调查,参考行业标准工资和经济状况,合理制定工资标准。

2. 工资调整: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以及企业经济状况,双方可商定合理的工资调整机制和频次。

3. 福利待遇:双方协商确定各项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社保和公积金、节日福利等。

4. 绩效奖金:根据企业业绩和个人贡献,双方商定绩效奖金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5. 工资支付:明确工资支付周期和方式,确保工资及时支付。

三、流程与机构1. 设立协商机构:公司设立工资协商委员会,由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工资集体协商事宜。

2. 确定协商周期: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及时研究工资待遇等相关问题。

3. 协商程序:协商会议分为讨论、研究和决策三个阶段,充分听取员工意见,达成共识后制定协议。

4. 协议签订和执行:双方签订协议,并遵循协议内容执行,相关细则可纳入劳动合同。

四、政策与保障1. 政策支持:企业应依法落实劳动者工资支付义务,依法办理工资集体协商登记,工会应积极履行职能。

2. 信息公开:企业应及时向员工公布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标准和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

3. 维权渠道: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工资问题投诉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员工工资纠纷。

4. 双方教育培训:企业应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和企业政策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和参与度。

五、评估与调整1. 评估机制:每年对工资集体协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2. 调整频率:根据经济形势和劳动力市场情况,合理确定工资调整频率。

3. 调整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直接调整、指数调整或阶段性调整等方式。

六、总结工资集体协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定

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定

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定一、引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是雇主向雇员付出的一种金钱报酬,也是劳动者劳动所得的一种体现。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加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协调关系,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的权利与义务,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推动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就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定进行探讨,以期使各方更加明确在协商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和实施规范。

二、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代表共同商议和决定劳动者工资待遇的一种制度。

具体而言,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范围:工资集体协商适用于所有的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

2.协商主体:用人单位的主要代表与劳动者的代表共同进行集体协商。

3.协商时间:协商应在用人单位劳动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向劳动者代表提出集体协商的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

4.协商程序:通过召开协商会议,以协商、讨论、提出建议等方式进行。

5.协商议题:协商的主要议题应包括工资支付标准、加班工资、津贴、奖金发放等。

6.协商结果:协商结果应由双方代表签署协议,确保协商结果的可持续性和可执行性。

三、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的权利与义务1.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有权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力等因素,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并依法履行与劳动者协商的义务。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遵守以下原则:(1) 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2) 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应得工资;(3) 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和经营数据,确保劳动者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经济状况;(4) 积极回应劳动者提出的关于工资待遇的合理建议和诉求,确保协商的公平和平等。

2.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自身的权益,并应按照协商结果依法享受工资待遇。

同时,劳动者也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2) 真实反映自身和其他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3) 遵守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规定,积极参与协商过程,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4) 接受劳动合同和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享受工资待遇。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流程操作详解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流程操作详解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流程操作详解一、推选协商代表要点:产生代表单位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派,职工代表由工会选派或民主推选。

双方代表人数应对等。

1、用人单位方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

2、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由工会主席或者其书面委托的职工一方其他代表担任;上一级工会组织的代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的代表、持证的工资协商指导员均可受委托成为职工方的首席代表;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3、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协商双方代表人数按照对等原则确定,一般每方3至10名, 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局面委托的其他代表担任)。

具体人数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和实际需要,由双方自行商定。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4、双方代表组成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小组:其职责是就工资等有关事项及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协议文本的变更、期满续签和双方认为有必要协商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

5、协商代表的职责(1)参加集体协商.这是协商代表最基本的职责。

(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要收集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为集体协商提供有关的依据。

(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工会和企业的人员进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时,协商代表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的处理工作。

(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这一职责讲明集体协商代表除了具有参加集体协商、参加集体协商处理的职责外,还具有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的职责。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协商代表的保护《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11]61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4.29【实施日期】2011.04.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11年—2015年)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6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第四条依法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工资协议,是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按《集体合同规定》订立集体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可将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利益,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相适应。

第六条工资协议中约定的劳动报酬,适用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和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和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的最低标准。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制度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者的权益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在这样的背景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应运而生,其目的是为劳动者争取更多的薪资福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制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定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员工代表共同参与,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和企业经济状况,就职工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工作环境、安全生产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的一种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本质是通过协商达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既要保障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又要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让双方都能够受益。

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原则1、平等原则:工资集体协商应该是平等的,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该保持平等地位,达成一致协议。

2、公正原则:工资集体协商应当保持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尊重并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3、自愿原则:工资集体协商应当是自愿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权不参加协商,决定是否达成协议。

4、法律原则: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中国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5、效率原则: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高效,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1、明确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应当明确,从协商开始的准备阶段,到协商的组织和程序,再到协商的结果和文本制定,每个环节都需要制定明确的程序。

2、建立协商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应该建立专门的协商机构,由用人单位管理层和工会或者员工代表组成。

协商机构应当负责制定协商方案、组织协商过程和确保协商结果的实施。

3、公开透明的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应该保持公开透明,协商的过程应该对相关方面公开,并对协商的结果进行公告,让所有劳动者都有权参与和获得最终结果。

4、监督协商结果的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得到了实施,其达成的协议也应当得到有效执行。

协商机构应该确保协议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现协议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应该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职工代表):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乙方是甲方的职工代表,双方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过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资分配原则1.1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劳动技能、劳动贡献等因素,协商确定工资分配方案。

第二条工资结构2.1 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组成。

2.2 各部分的计算方式和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在本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三条工资调整机制3.1 甲方应根据公司经济效益、行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合理的工资调整机制。

3.2 乙方工资的调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周期和幅度。

第四条奖金和津贴4.1 甲方设立奖金制度,对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奖励。

4.2 甲方设立津贴制度,对特殊岗位、特殊工作环境下的职工给予相应的津贴。

第五条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5.1 甲方每月 __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5.2 甲方支付工资时,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六条特殊情况工资处理6.1 乙方因病、工伤、产假、哺乳期等原因需要暂停工作的,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乙方工资。

6.2 乙方在工作期间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处罚工资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7.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7.2 甲方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8.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企业与员工代表或工会代表在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平等、自愿、公平的协商,就劳动者工资待遇等问题订立的协议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形成企业内部公平公正的工资分配机制,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和谐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基于平等和自愿的原则。

在协商过程中,企业和员工代表或工会代表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确保各方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谈判,相互尊重,形成共识。

其次,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基于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协商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贡献、岗位风险、市场供求等因素,确保工资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因职务权力、人为因素等引发的不公平现象。

再次,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基于和谐和稳定的原则。

通过协商,企业和员工代表或工会代表可以解决工资待遇等问题,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减少因工资问题引发的冲突和纠纷,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

最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基于法律和政策的原则。

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确保协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多方面的好处。

首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通过参与协商,员工能够主动参与工资待遇的讨论和决策,提高对工资分配的满意度,激发工作动力,增加工作积极性。

其次,有利于减少人力资源成本。

通过协商制定的工资标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工资提高或降低,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再次,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

通过协商解决工资待遇问题,减少员工不满和不公现象,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最后,有利于保障员工的权益。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员工的工资待遇得到合理保障,促进员工权益的实现,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总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有益的。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指的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又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了解。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于当前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对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1、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共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3、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协商程序。

4、突出协商重点,注重协商成效。

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法律规定刚性不足。

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系统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门法律法规。

2、协商主体地位不对等。

工资集体协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老板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的窘境。

3、协商程序不够规范。

4、履约监督不够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几点建议(一)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1、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层次。

国家应积极推动<集体合同法>和<工资法>的出台,同时修改<工会法>,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另外,国家应加快研究和制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工资等劳动基准立法,有效遏制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依据。

2、明确集体协商谈判中的雇主责任。

在我国劳资力量相对失衡的情况下,国家在制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时,要把选择性的规定变为强制性的规定。

明确有关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都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职工和工会组织等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协商主体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5篇)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5篇)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第一条为了适应____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正常增长与制约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根据《____劳动法》、《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经与____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分配原则1.各企业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

2.坚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工资____协商的范围公司与工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度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第四条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1.职工的基本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基本月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本镇所属企业为使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按法定工作日)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对职工执行不低于每月元的最低工资制度,上不封顶,并根据各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金额。

3.奖金、津贴发放水平按劳动和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产品质量、数量、国家法规等考核认定。

4.考核认定由各企业负责,签约双方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水____金额向职工公布。

5.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并按月发放,各企业可自定发放日,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

奖金、津贴按月、半年、年度发放,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6.职工参加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社会活动,所占用的时间不影响工资标准和奖金补贴。

第五条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原则上作调休处理,调休不完的,到年终一次性结算,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婚丧假、年休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扣除规定1.职工工资应当按月按时发放,不得随便克扣或无故施欠职工工资。

2.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和工会代表共同商议制定或调整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待遇等工资相关事项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保员工合理
的经济待遇,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1. 公平公正原则。

协议应该保证员工相同工作相同报酬,避免因
员工个人恩怨而使协商结果失调。

2. 优先考虑制定法律、政策。

工资集体协商不能违反国家法律、
政策规定,如最低工资标准。

3. 基于企业盈利和发展情况确定。

企业应合理盈利,企业盈利才
能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

4. 考虑员工现实生活需求。

员工的实际生活情况应当纳入协商范围,协商结果应当符合员工现实需求。

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充分准备。

企业和工会代表应当在协商前充分准备,包括重新
审视企业现状、市场情况及员工需求。

2. 确定主题、目的和议程。

主题应当明确,目的应当明确,议程
应当详细,以确保讨论的范围和深度。

3. 充分沟通。

企业和工会代表应当及时沟通、协调,减少误解和
误差。

4. 良好的语言沟通和协商技巧。

企业和工会代表要尊重对方意见,以和谐、建设性的态度进行协商。

5. 法律合规。

协商结果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不能侵犯员
工合法权益。

在工资集体协商结束后,应当及时落实协商结果,及时公示通知
员工。

企业和工会代表要对协商结果的执行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结
果得到有效执行。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乙方代表甲方员工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支付给乙方员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资构成1.1 乙方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组成。

1.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1.3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年限确定。

1.4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1.5 各种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餐费补贴、高温补贴等,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条工资支付2.1 甲方应于每月的第____日支付乙方员工上月的工资。

2.2 工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应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3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支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三条工资调整3.1 甲方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工资水平和员工工作表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工资调整。

3.2 工资调整方案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公积金4.1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2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和比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工资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5.2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未支付工资的____%。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6.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协商程序1.协商方:公司代表和员工代表。

2.协商时间: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一次,亦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协商。

3.协商议题:(1)工资标准:协商确定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补贴等。

(2)工资调整:协商确定工资年度调整幅度、调整时间和调整原则。

(3)其他相关事项:如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特殊津贴等。

4.协商方式:可以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进行协商,也可以书面提议和回复。

三、协商参与方1.公司代表: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参与。

2.员工代表:由工会主席、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等参与。

四、协商内容1.工资标准协商:(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职务等确定。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绩效工资。

(3)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环境等确定。

(4)补贴:根据员工的特殊需要和特殊工作条件等确定,如交通补贴、餐补、住房补贴等。

2.工资调整协商:(1)调整幅度: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行业情况和员工的实际贡献等确定。

(2)调整时间: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调整。

(3)调整原则:公平、合理、可操作。

3.其他相关事项协商:(1)工龄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增加相应的工资。

(2)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职务提供相应的工资待遇。

(3)特殊津贴:根据员工的特殊工作条件给予相应的津贴。

五、协商结果1.协商结果应及时告知员工,确保员工了解和接受。

2.协商结果需要得到公司高层的批准,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协商结果需要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公布,确保公开透明。

六、制度遵守与变更1.公司和员工双方应遵守协商结果,不得擅自改变。

2.如有必要对协商结果进行调整或修改,应召开协商会议进行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七、意义和优势1.公正公平:通过协商制度,保障了员工的权益,确保工资标准的公正公平。

2.沟通合作:协商过程促进了公司和员工的沟通与合作,增进了双方的理解和信任。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最新)5篇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最新)5篇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最新)5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共同关注员工工资问题,为明确双方权益,促进劳资和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制定本协议,旨在明确员工工资水平、调整机制、支付办法等,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资水平及结构1. 工资水平:根据企业经济效益、行业特点、地区工资水平及员工岗位价值,双方协商确定员工工资水平。

2. 工资结构: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部分。

具体比例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工资调整机制1. 定期调整: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变化,双方定期协商调整员工工资水平。

2. 临时调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临时调整员工工资。

四、工资支付办法1. 支付方式: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2. 支付时间:每月XX日为企业发薪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支付。

3.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员工工资信息予以保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泄露。

五、福利待遇1. 社会保险: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 住房公积金:甲方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 节日福利:甲方在法定节日、婚丧假、产假等期间,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福利。

4. 培训与发展:甲方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员工技能水平。

2024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

2024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

2024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____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工资是雇主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我们制定了____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案。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工作贡献、岗位重要性、工作强度等因素,确保工资分配公平合理。

2. 协商一致原则:在工资集体协商中,雇主和工会代表要保持沟通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结果需要经过双方共同认可。

3. 透明公开原则: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员工知情权,确保员工对协商内容和结果有充分了解。

4. 劳资和谐原则:工资集体协商是劳资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要以和谐为基础,保持双方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三、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1. 确定协商代表:企业方面指定人员担任协商代表,工会方面由工会选举代表担任协商代表。

2. 协商议题确定:确定本次协商的议题,包括工资调整的范围、调整的比例、调整的时间、调整后的工资形式等。

3. 协商过程:双方就议题进行协商,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4. 达成协议:经过协商双方的共同努力,达成协议后,协议内容将写入工资集体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5. 协议履行和监督:双方要按照协议的内容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

四、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1. 工资调整基准:工资调整的基准可以考虑企业的经济状况、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

2. 工资调整比例:工资调整的比例应合理确定,既能体现员工的劳动价值,又能符合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

3. 工资调整时间:工资调整的时间要进行合理安排,可以考虑年度调整、半年度调整或其他适当的方式。

4. 工资形式:工资形式可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节日福利等,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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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6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贵州省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第四条依法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工资协议,是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按《集体合同规定》订立集体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可将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利益,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相适应。

第六条工资协议中约定的劳动报酬,适用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和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和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家协会建立健全协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方机制,共同帮助、指导、推动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工资集体协商内容第八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资协议实施的期限;(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五)工资支付办法;(六)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七)加班、加点工资;(八)病事假和女工保护及各种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九)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十)中止工资协议的条件;(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一)本地区、行业、单位的人工成本水平;(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三)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五)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七)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八)其它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三章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第十条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推荐,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一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需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经公示后产生。

用人单位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指定的其它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协商代表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为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它人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未成立工会的,由职工集体协商推荐。

用人单位首席代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管理人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第十二条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以外的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本方的代理人,参加工资集体协商。

代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由用人单位内部产生的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活动,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原享有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职工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对其采取歧视性行为,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协商代表应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原则,履行代表职责,并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责任。

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收买、欺骗等行为,以影响协议结果。

第十六条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真实反映和代表本方意愿;(二)接受本方人员的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三)代表本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四)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五)监督工资协议的履行;(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十七条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任期至工资协议的期限届满之日止。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除因个人严重过失及被用人单位职工大会依法罢免外,不能随意更换,因故确需要更换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或者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因辞职、遇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第十八条职工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应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九条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应当采用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形式进行。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首次会议由提出协商意向一方首席代表主持。

第二十条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工资协议文本草案经由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由用人单位制作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正式文本,工资协议文本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五章工资协议审查和争议的处理第二十二条工资集体协议文本签订后,应于7日内由用人单位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工资协议文本及说明之日起15日内,对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工资协议的内容及签订程序进行审查。

对工资协议无异议的,应及时向协商双方送达《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工资协议即行生效;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协商双方对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协商和修改,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如报送15日后,协商双方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视为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工资协议即行生效。

用人单位应在工资协议生效后5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并于15日内分别报送当地财政、税务部门和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工资集体协商一年进行一次。

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应在工资协议期满前60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并按规定和程序提交审查。

第二十五条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协调;未提出申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协调。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协调申请应及时会同同级工会、企业家协会、用人单位双方代表等人员,共同协调处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争议。

第二十七条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工资协议履行的监督第二十九条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工资协议,并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同级工会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工资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工资协议履行情况,接受用人单位工会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根据已生效的工资协议产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经税务部门依法确认后,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第三十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应严格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国资委核定的工资总额列支工资支出,超出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七章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第三十三条乡(镇)、街道、社区工会组织以及县级以下区域的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工会组织可以与用人单位代表组织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订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或者订立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

第三十四条依法订立的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对区域内和行业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与职工单独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的标准不得低于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行业工会选派,并经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未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方代表由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行业工会选派并经公示后产生。

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者行业工会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从职工方代表中推举产生。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区域、行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选派并经公示后产生。

无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的,由区域、行业内用人单位民主推举并经公示后产生。

第三十六条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一)本行业劳动定额标准;(二)计件工价;(三)行业工资标准和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四)工资支付办法;(五)工资调整办法。

第三十七条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审查程序、协议履行的监督检查以及争议处理等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提交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尚未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应得到区域、行业内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贵州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未按规定予以书面回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开展协商的;(二)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的;(三)企业无正当理由变更或者解除职工方代表的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工资协议的。

第四十条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工资协议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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