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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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接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对外承接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对外承接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对外承接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任务正常完成的前提下,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对外承接的技术、管理或劳务输出项目,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对外承接项目的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同意并授权某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以公司名义外出承揽的各类项目,我公司在合同中为乙方。

三、职责分工1、项目承接部门(项目经理所在部门)负责组建项目团队,负责对外承接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费用管理及人员管理。

2、财务管理部负责项目费用的审核、差旅费报销、补助及奖金发放工作。

3、经营策划部参与承揽项目的商务谈判工作。

4、XXX协助项目承接部门建立项目组,审核项目组的用工管理及项目组制定的奖惩方案。

5、XXX负责监督审核费用使用情况及宣传报道工作。

四、项目管理1、对外承接项目根据项目大小、涉及的范围等情况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团队由项目经理提名组建。

如果项目组成员需要跨部门组合,相关部门经理应无条件支持项目组的工作。

如果确实困难较大,XXX介入协调。

2、为了了解承接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掌握甲方单位需求的情况下,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到甲方单位进行前期调研,进一步挖掘客户需求,掌握项目内容的关键细节,为其后的商务谈判工作做好准备。

3、商务谈判过程中,项目组应确定承接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完成期限、验收标准、项目合同总金额、食宿安排、差旅费用归属等内容,并依据项目费用预算及项目盈余(项目盈余=项目合同总金额-项目费用,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期间需要花费的代开应缴税金、外部劳动用工费用、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出勤补助等)确定项目合同报价。

4、在签订项目合同过程中,按照公司内部商务谈判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条款应经过我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审核、把关。

5、在对外承揽项目实施前,项目经理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出符合所承揽项目标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组成员分工、劳动用工、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工器具及材料、办公用品、用度预算等管理内容,由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财务、经营、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等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针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要进行整改。

境外承包项目评审决策规则

境外承包项目评审决策规则

境外承包项目评审决策规则第一条根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以下简称《协调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项目有关的活动,均适用协调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协调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没有规定的,承包商会参照政府有关规定、商会章程和行业规范执行。

第三条承包商会有关分支机构按照授权承担部分协调工作的,须依据协调办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工作办法,协调结果须报商会批准。

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是指经我国政府许可的境内企业,以及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在境外承揽和实施各类工程项目的经济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项目的承包方式包括总承包(EPC、PMC、D&B、BOT、“交钥匙”工程等)、分包、联合和合作承包。

(二)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业主出资、政府出资、金融机构或国际基金组织资助或贷款、企业融(投)资或由中方提供出口信贷等。

(三)项目竞标方式上包括公开招标、限制性招标(排它性、邀请性、地区性、保留性)以及其他招标方式(多层次顺序招标、“双边”联合招标、议标)。

第五条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需要按照协调办法和本细则进行投(议)标协调,包括以下范围和内容:(一)合同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二)项目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但企业或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协调的;(三)亚洲开发银行出资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不论项目金额大小;第六条与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有关的业务活动,是指工程项目的国内分包、提供材料与设备、国内融资保险等业务活动。

第七条企业参加外国政府招(议)标的政府间合作项目(含优买项目)、一揽子合作项目、大型出口信贷项目的,商会在推荐参与企业名单时,参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企业进入新的市场或在国外开始跟踪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时,应在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商会进行前期登记备案。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管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活动,保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以投标或议标方式承包合同报价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工作。

商务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五条国家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申请融资、办理保函等业务。

开展上述业务应当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第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申请核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项目情况说明;(二)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的意见;(三)有关商会出具的意见;(四)需境内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或信用保险的项目,需提交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贷或承保意向函。

第七条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应当在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提出申请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

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外经贸政策、驻在国安全风险、项目环保与可能涉及的多国利益以及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突发事件报送和项目外派劳务人员等问题。

第八条有关商会应当在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意见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全文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全文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年7月21日国务院第527号令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维护公平竞争和成员利益。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第七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八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二)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四)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对外承包工程实施细则

对外承包工程实施细则

对外承包工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维护公平竞争和成员利益。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第七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八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二)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四)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第九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有关表格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有关表格

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表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规范管理,按照《对外承包工程备案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现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表》(样式)、《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样式)、《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信息登记表》(样式)、《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后续报告表》(样式)、《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备表》(样式)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22日起生效。

附件:1.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表》(样式)2.《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样式)3.《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信息登记表》(样式)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后续报告表》(样式)5.《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备表》(样式)商务部2919 年11月22日附件1: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表(样式)附件2:备案编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样式):你单位报送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材料收悉,该项目不属于特定项目管理范围,且符合形式要求,现予备案。

备案基本信息如下:备案机构(水印)年月日附件3: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信息登记表(样式)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保证以上填报事项真实、准确、完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

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后续报告表(样式)说明:在项目中标、签约、开工、完工后,企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数据库报告情况。

如项目延期开工,请填写“预计开工时间”,并说明情况。

说明:*数据将从统计数据库同步,企业无需重复填报。

说明:项目存续期间,企业每半年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数据库按照本表要求报告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突发事件情况:说明:企业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不利事件时,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通过数据库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5: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备表(样式)(企业公章)………………………………………………………………………………………………………回执联(公章或签字)年月日。

对外承包工程法律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法律规定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法律规定2008-11-21 (已经被浏览14次)--------------------------------------------------------------------------------我国改革开放30年,在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其中相关法律的制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促进与保障作用。

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法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外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特点在于,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主权性、对外性、协作性和优越性。

这种国际经济合作是以构建和谐世界和共同发展为核心的,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走出去”战略的有力保证。

改革,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立法航程开启(一)对外劳务合作资格管理法律规定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符合《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境内企业法人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

《对外贸易法》第10条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

”2004年7月26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商务部制订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为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促进西部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2005年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此外,原外经贸部还发出了《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规定》。

(二)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外派海员,是指符合《管理规定》的境内企业,派遣中国海员到外国籍或港澳台地区籍的船舶上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

2005年11月23日,商务部发布《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

承包商项目实施:沟通协调的规定

承包商项目实施:沟通协调的规定

承包商项目实施:沟通协调的规定1. 目的为确保承包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执行效率,降低风险,特制定本沟通协调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项目各方在实施过程中的沟通渠道、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流要求,旨在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与理解。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承包商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项目。

3. 沟通协调主体- 项目业主:负责项目整体策划、组织、管理和监督。

- 承包商:负责项目实施,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

- 监理单位:负责对承包商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4. 沟通协调渠道4.1 项目启动会项目启动会应邀请项目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加。

会议旨在建立项目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介绍项目背景、目标和要求。

4.2 定期会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进度会、技术交流会等会议。

会议内容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3 紧急事项对于项目中出现的紧急事项,各方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紧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进度延误等。

4.4 信息平台建立项目信息平台,用于共享项目文档、进度、问题及解决方案等信息。

各方应定期更新平台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沟通协调机制5.1 问题提出任何一方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并明确问题类型、严重程度和解决时限。

5.2 问题解决问题提出方应主动与问题涉及方沟通,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必要时,可邀请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等参与协调。

5.3 解决方案实施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后,各方应按照约定实施。

实施过程中,应密切关注问题解决情况,如有需要,可对解决方案进行调整。

5.4 问题关闭问题解决后,提出方应对问题进行跟踪验证,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问题关闭需经各方确认。

6. 沟通协调要求6.1 各方应始终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积极倾听、理解对方需求,尊重彼此意见。

6.2 各方应遵守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秩序,保障业务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的对外竞争能力,降低银行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以下简称项目许可)是指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根据项目所在国情况及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审理企业项目申请后所颁发的许可。

企业凭本项目许可,向国内中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开具保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外经贸部赋予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国(境)外以投、议标方式参与的、且报价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保函是指企业为参加项目的投标或实施,向银行申请开具的保函,包括投标项目的投标保函、议标项目的预付款保函或履约保函。

第六条项目许可申请程序参加投、议标的企业,在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前,须向外经贸部提出项目许可的申请。

一、企业申请所需的材料(一)项目许可申请报告1、介绍本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方面的业绩、专业实力。

2、项目的基本情况、组织方式及企业前期接触筹备情况。

3、实施项目的融资方案。

(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申请表(见附表)。

(三)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对我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议标)的书面意见。

(四)有关商会的书面协调意见。

(五)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六)外经贸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一)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尚未脱钩的国务院有关部委的企业直接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

(二)地方企业直接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同时将项目许可申请报告抄报地方外经贸委。

第七条外经贸部收到企业报来的齐全材料后,按以下内容进行审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的申请予以答复。

一、企业的专业优势和管理技术水平。

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以往承包工程的业绩。

国际业务投(议)标项目总体负责制管理办法

国际业务投(议)标项目总体负责制管理办法

国际业务投(议)标项目总体负责制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和加强海外项目的投(议)标管理工作,所有投(议)标项目均实行总体负责制,特制定本办法。

2.投标总体的确定2.1海外项目立项后应确定项目跟踪阶段负责人,当已立项的项目达到招标条件时,确定投标总体负责人。

2.2境外公司满足独立投标条件时,投标总体负责人由境外公司确定。

2.3除境外公司独立投标项目外,投标总体负责人由营销分管领导和投标主责单位负责人协商,共同确定。

3.任职资格3.1投标总体负责人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及以上相关专业从业年限,丰富的工程技术、造价和施工管理经验,熟悉国外项目的投标流程及特点,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2重点项目的投标总体负责人,还应具备担任过类似项目投标总体负责人的经验。

4.工作职责4.1全面负责投(议)标工作,包括投标策划、工作计划、人员组织与协调、资料归档与移交,以及标后总结等工作。

4.2编制编标工作策划书(详见附件2)。

4.3组织投标策划会,事业部营销中心、境外公司、集团内部公司、集团外合作单位等参会,审议《编标工作策划书》。

4.4负责建立、维护投标工作联络渠道,保持组内信息畅通。

4.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编标工作策划书》,并组织实施。

4.6组织投标组成员研读招标文件、参加标前会或答疑会、现场考察等,汇总问题清单,及时跟踪并督促澄清工作进展。

4.7负责组织技术方案研讨会、标前评审会的工作。

4.8负责组织投(议)标文件的自检、互检、总体检(三检制)。

4.9安排专人参加开标,第一时间汇报开标结果,并定期更新评标工作最新进展,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4.10负责组织投(议)标项目的标后总结工作。

4.11负责中标项目的营销交底资料收集、整理。

4.12负责组织投标资料的收集、归档,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资料、补遗资料、招标图纸、开标记录、投标总结、中标通知书或落标通知书等,并完整移交综合信息科归档。

对外承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整理精品范本】

对外承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整理精品范本】

对外承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对外承接工程项目的有效监管,保障对外承接项目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控制得到有效监控,避免对外承接项目发生经济和劳务纠纷,从而实现公司最佳效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对外承接工程项目”是指工程项目的发包人为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以外的法人单位或组织或自然人。

第一条公司所有对外承接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承接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公司法人代表同意,在综合部办理登记手续后确定授权委托人,由授权委托人代表公司洽谈工程项目和参与工程投标,在取得中标权的前提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若法人代表参加的免去授权委托;第二条公司工程部作为对外承接工程项目的直接管理部门,同时汇同公司质量安全部、工程预算部按照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权限管理对外承接工程项目;第三条公司对外承接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委派制度,项目中标后,公司与该项目的合作方(单位或个人或投资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在合作协议书中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第四条公司对外承接工程项目,应明确合作方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作方必须按标准缴纳公司规定的各项费用,见附件1;2、工程款拨付必须通过公司的基本账户;3、按规定办理齐全施工的各项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4、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保守公司商业机密;5、在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大前提下,建立与项目相适应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承担因质量事故引发的责任和处理纠纷;6、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大前提下,建立与项目相适应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保证项目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缴纳作业工人的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承担因安全事故引发的责任、罚款和处理纠纷;7、保证民工工资的支付,承担与建设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和劳务人员发生的经济纠纷责任;8、严格结算管理,严格照公司的规定报送真实有效的工程结算书。

第五条公司在其它管理制度中针对对外承接工程已经作了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冲突应以本管理办法为准.第六条未经公司授权和法人代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司的资质名义、项目经理名义承揽工程,对外承接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证照、证书和印章的使用,如有违规,必将追究责任到底。

202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建设监理》形考作业(含答案)

202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建设监理》形考作业(含答案)

202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建设监理》形考作业(含答案)学校:班级姓名:考号:一、单选题(25题)1.建设项目的财务净现值是指将未来的全部现金流人与流出量,按基准收益率均转换成现值,这个累计的现值即为()A.投资利润率B投资利税率C.财务净现值D财务内部收益率2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视为()A.验收合格B验收不合格C验收无效D验收基本合格3.根据工程质量形成的时间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分为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其中工作的重点应是()A.事前控制B事中控制C事后控制D不能确定4设计交底完成的时间应为()A.工程开工后B.工程竣工前C.工程竣工后D.工程施工前5建设监理的服务对象是()A.工程监理单位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D.勘察单位6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最大的干扰因素是()A.人为因素B技术因素C设备与构配件因素D.水文地质与气象因素7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指示和要求的书面文件,称为()A.指令文件B施工图纸C技术档案D支付凭证8质量检验的手段有目视检查、量测检查和实验检查等,其中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长度尺寸、方位进行检验时,应采用()A.实验检查B量测检查C目视检查D不能确定9.工程建设强度可用来衡量()A.工程建设的紧张程度B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C工程建设的进展速度D工程质量的好坏程度10投资回收期是指()A.以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总投资所需要的时间B以项目的毛收益抵偿全部总投资所需要的时间C.以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建设项目建设费用所需要的时间D项目投产后用还款资金偿还固定资产国内借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11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是()A.承建商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C专业监理工程师D监理员12施工合同当事人是()A监理方和业主B监理方和设计方C发包人和承包人D监理方和施工方13质量检验的方法不包括()A目测法B量测法C实验法D.拍算法14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A总包合同B设计合同C施工合同D设计—材料供应合同15.S曲线比较法是以横坐标表示()A.计划时间B造价C累计完成任务量D剩余任务量16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贯穿千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但重点应放在()A施工和竣工阶段B诀策和设计阶段C.可行性研究和勘察极端D.项目装修和试运行阶段17.工程建设强度越大,需投入的监理人员()A.越少B越多C.不变D无法确定18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和调整所达成的协议,此种情况称为()A.合同撤销B合同变更C合同签订D合同履行19分管部分工程(如道路、桥梁等)和从事专项业务(如试验、测量和合同管理)的监理工程师指的是()A总监理工程师代表B总监理工程师C专业监理工程师D监理员20.一般把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用,预备费中的基本预备费和其他费用(不含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之和,称为()A.风险投资B静态投资C投资控制D动态投资21.要做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仅从工程款支付上进行控制是不够的,还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共同采取措施来进行投资的控制,下列措施属千组织措施的是()A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B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C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D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22.工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的总负责人是()A.总监理工程师B总监理工程师代表C专业监理工程师D监理员23双代号网络图中节点表示()A.工作的开始和结束以及工作之间的连接状态B费用C.工作开始时间D工作结束时间24.当合同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或不愿以协商和调解的方法解决时,可以由仲裁机构居中依法作出裁决,此种方式称为()A.仲裁B私了C诉讼D和解25.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方式指的是()A.保证B抵押C留置D质押二、多选题(10题)26.下列属千监理规划所应包含的内容的是()A.工程情况B监理范围、内容和目标C监理工作依据D项目监理工作制度E监理组织形式27在工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把监理人员分为()A总监理工程师B总监理工程师代表C专业监理工程师D监理员E监理员助理28诀策影响工程投资的主要因素有()A项目的建设规模B项目的建设水平C建设地点D.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E项目的监理单位29.下列属于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的是()A全面负责和主持项目监理业务工作B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C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D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E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30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的审核主要包括()A.施工顺序安排B施工机械选择C主要项目施工方法D施工企业资金使用计划E施工企业资质31在工程计量中,监理工程师应遵守的原则包括()A.计量的项目必须是合同中规定的项目B计量项目应确属完工或正在施工项目的已完成部分C计量项目的质量应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D计量项目的申报资料和验收手续齐全E计量结果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双方的确认32.施工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主要区别包括()A分包人的收入B.工程相关的保险责任C.工程的施工组织D分包人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的期限E.分包人的信誉33.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千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在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有()A成本加固定百分数酬金B成本加固定酬金C成本加浮动酬金D目标成本加奖罚E固定总价34建设工程动态体系的PD C A动态控制的步骤包括()A.计划B执行C检查D纠偏E编制35导致投资偏差的原因可能有()A.物价上涨B设计原因C业主原因D法律法规更改E施工原因三、简答题(2题)36某花园公寓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委托一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并分别与监理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签订了合同。

项目部承包实施细则

项目部承包实施细则

项目部承包实施细则一、引言项目部承包实施细则旨在明确项目部承包的具体规范和要求,确保项目部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细则适合于我公司所有项目部承包工作。

二、项目部承包的定义项目部承包是指我公司将项目部的一部份工作外包给外部承包商,以提高项目部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

三、项目部承包的程序1. 项目部提出承包需求:项目部根据工作量和能力需求,提出承包需求,并编制承包工作任务书。

2. 承包商选择和评估:项目部根据承包需求,邀请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预竞标,并对承包商进行评估。

3. 承包商投标:承包商根据项目部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书,并按要求提交给项目部。

4. 投标评审:项目部成立评审小组,对承包商的投标书进行评审,评估其技术能力、经验、价格等因素。

5. 中标确定:项目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承包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6. 承包商准备:中标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准备相关资源、设备和人力,并组织实施。

7. 项目部监督:项目部对承包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按合同要求进行。

8. 结算和验收: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结算,并进行验收。

四、项目部承包的责任和义务1. 项目部的责任和义务:- 提供明确的承包需求和任务书;- 对承包商进行评估和选择;- 监督和检查承包商的实施情况;- 及时支付承包商的款项;- 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结算和验收。

2. 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 按合同要求完成承包工作;- 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源、设备和人力;- 遵守项目部的管理规定;- 配合项目部的监督和检查;- 提供准确的工作报告和结算材料。

五、项目部承包的管理要求1. 项目部承包合同管理:- 确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对合同进行归档和备份;- 及时处理合同变更和索赔事宜;- 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项目部承包实施管理:-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工作安排;- 确保承包商按计划和安排进行工作;- 定期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和协调;- 及时解决承包商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

工程项目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工程项目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工程项目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1.概述1.1 本承包单位须与本项目其它的承包单位协调和合作。

本承包单位须提供所有所需的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以确保于分工交界点上能与其它承包单位满意地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是按正确的程序施工。

在施工进行中各个阶段,本承包单位须与其它有关的承包单位讨论、协调和落实各分工交界点。

1.2 本承包单位必须与其它承包单位协调和合作,配合已选定之设备要求,并提供一切所需图纸和资料,以便其进行综合设备施工图及综合要求土建配合图的制作。

若因本承包单位未予协调和合作而影响综合设备施工图及有关的要求土建配合图的制作,再而影响各行业的施工进度,本承包单位须负起所有责任。

1.3 本承包单位必须遵从业主/建筑师/工程监理/机电顾问批准的综合设备施工图及综合要求土建配合图的施工程序来进行安装工作。

若因本承包单位不依照此施工程序展开工作而引致任何一方或多方承包单位需要修改或返工,本承包单位须负起所有责任。

1.4 已由业主/建筑师/工程监理/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或土建留洞图,本承包单位必须以光盘以协调及进行绘制综合设备施工图等。

所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必须互相协调配合。

1.5 本承包单位须负责在有关工程施工前复核由其它承包单位为配合本合约工程所提供的各项设施和配备是否适用。

1.6 本承包单位应免费完成为开通本系统而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建筑承包单位负责的工作下列的工作将由建筑承包单位负责提供。

然而,承包单位需于适当时间提供按指定格式的土建留洞图纸和要求土建配合的图纸和其它必需资料,以便建筑承包单位能满意及顺利地执行其工作。

2.1 弱电管路的预埋由建筑承包商负责,待机电总包入场后由机电总包负责。

混凝土结构开孔包括室内的墙壁开孔、预留墙、地或顶板孔由建筑承包商负责,其它开孔由弱电承包单位负责(不包括土建预埋图深化后所需开的一次结构洞)。

2.2 工地红线以内配合各埋地管的地沟挖掘,结构,支撑及回填。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法规类别】建材工程【发布部门】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发布日期】2000.05.01【实施日期】2000.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2000年5月1日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以下简称《协调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依照《协调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进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

第二章协调范围和内容第三条投(议)标协调包括以下项目:(一)凡对外承包工程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

(二)对外承包工程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但企业或有关部门要求协调的。

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方式包括总承包、分包,联合或合作承包,以及工程项下提供成套设备等;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业主出资、政府出资、金融机构或国际基金组织资助或贷款、企业融(投)资或由中方提供出口信贷等。

第三章协调方式第五条拟参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的企业,应在下列期限内向承包商会申请项目投(议)标登记备案:(一)资审报标前协调的项目,在资审报标截止日前60天内;(二)资格预审项目,在公布资审通过结果之日起5天内;(三)资格后审项目,在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

第六条企业向承包商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应完整、准确填报《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申请登记表》。

第七条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后,根据国别(地区)政策和市场情况、外经贸部及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意见、企业要求,承包商会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协调并书面通知有关企业。

第八条企业接到立案协调通知后,应如实、详尽报送有关材料。

第九条凡获准投(议)标许可并参与投标的企业,有义务将开标排名等情况在开标后3日内通知承包商会。

承包商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协调。

如业主废标重招或变更招标方式,企业继续参与该项目的投(议)标活动的,则应重新申请登记备案。

202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本科《建设监理》考试通用题型

202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本科《建设监理》考试通用题型

202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本科《建设监理》考试通用题型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包括两类,分别是()A.监理人指示的变更和承包人申请的变更B.设计人的变更和承包人申请的变更C.监理人指示的变更和设计人的变更D.勘察人的变更和设计人的变更2.根据工程质量形成的时间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分为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应属于()A.事前控制B.事中控制C.事后控制D.不能确定3.下列关于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说法有误的一项是()A.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是一种线性组织结构,其本质就是使命令线性化B.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中每一个工作部门、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只有一个上级C.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整个组织结构中自下而上实行垂直领导D.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通常不设职能机构,只设职能人员协助主管人工作4.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费用指的是()A.企业管理费B.材料费C.设备购置费D.规费5.建设监理的服务对象是()A.工程监理单位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D.勘察单位6.解决建筑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其中在第三者的参与下,以事实、合同条款和法律为依据,通过对当事人的说服,使合同双方自愿地、合理地达成解决协议的方式称为()A.协商解决B.调解解决C.仲裁解决D.诉讼解决7.工程建设强度可用来衡量()A.工程建设的紧张程度B.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C.工程建设的进展速度D.工程质量的好坏程度8.用来反映项目偿付流动负债能力的指标是()A.投资利润率B.流动比率C.资产负债率D.速动比率9.单位时间内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的数量称为()A.工程建设强度B.工程的复杂程度C.工程的组织形式D.工程的规模大小10.要做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仅从工程款支付上进行控制是不够的,还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共同采取措施来进行投资的控制,下列措施属于组织措施的是()A.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B.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C.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D.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11.偏差分析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常用的有横道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下列关于横道图法说法有误的一项是()A.横道图法中横道的长度与其金额成反比B.横道图法具有形象、直观、一目了然等优点C.横道图法能够准确表达出投资的绝对偏差,而且能一眼感受到偏差的严谨性D.横道图法反映的信息量少,一般在项目的较高管理层应用12.最常用的调整施工进度的方法有()A.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或改变某些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B.降低费用支出或降低工程质量C.压缩非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或减小工程规模D.缩减工程规模或降低工程投入费用13.下列关于关键线路相关说法有误的一项是()A.在关键线路上可能有虚工作存在B.在一个网络计划中,只能有一条关键线路C.关键线路上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总和应等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D.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一般用粗箭线或双线箭线标出,也可以用彩色箭线标出14.关于见证点、停止点描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见证点和停止点都是质量控制点B.见证点的重要性高于停止点C.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则难以挽救的施工对象,应设置停止点D.停止点也可称为待检点15.要做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仅从工程款支付上进行控制是不够的,还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共同采取措施来进行投资的控制,下列措施属于合同措施的是()A.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B.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C.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D.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16.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即()A.为达到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B.为加快进度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C.为降低成本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D.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17.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称为()A.工程计量B.工程概算C.工程预算D.竣工决算18.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A.降低工程造价成本B.缩短工程进度工期C.提高工程建设质量D.保障人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19.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通常应当采用()A.买卖形式B.登记形式C.口头形式D.书面形式20.借助试验设备和仪器对材料样品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进行科学的鉴定,通常指的是()A.书面检验B.外观检验C.理化检验D.无损检验21.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A.总包合同B.设计合同C.施工合同D.设计—材料供应合同22.资金成本率是指()A.项目总投资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由出资方实缴的资金B.项目承担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C.资金的年使用费与筹集的实际可使用资金额之比D.因使用资金而向资金提供者支付的报酬23.见证点又称为()A.停止点B.截留点C.待检点D.免检点24.合同的内容是指()A.合同签约双方的当事人B.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C.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D.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有生命的人25.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是()A.审核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及监理目标B.编制投标文件C.具体指导监理业务的实施D.指导监理单位内部的财务工作开展二、多选题(10题)26.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的依据包括()。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和投(议)标核准取消后常见问题解答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和投(议)标核准取消后常见问题解答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和投(议)标核准取消后常见问题解答一、备用金相关问题1.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备用金的作用是什么?备用金用于支付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下列费用:(一)外派人员的报酬;(二)因发生突发事件,外派人员回国或者接受其他紧急救助所需费用;(三)依法应当对外派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所需费用。

2.什么样的企业需要缴存备用金?分包企业是否需要缴存备用金?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中标文件或签署项目商务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银行足额缴存备用金或确保备用金账户余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总包负总责,分包企业无需缴存备用金。

已取得对外劳务合作资格的企业无需重复缴存备用金。

3.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备用金的缴存标准和形式是什么?备用金缴存标准为3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等额银行保函形式缴存。

4.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应到哪里缴存备用金?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应到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存备用金。

5.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何时需缴存备用金?初次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如未中标是否需要缴存备用金?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自收到中标文件或签署项目商务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银行缴存备用金。

初次参与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的企业,如未中标,则无需缴存备用金。

在《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2017〕676号)公布前已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的企业,需要在2017年10月25日前将备用金补足至300万元人民币;不再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可向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退还备用金或撤销保函。

6.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是否每中标一个项目都需缴存300万元备用金?企业备用金账户余额达到300万元即可。

备用金使用后,企业应当自使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备用金补足至300万元人民币。

7.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已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缴纳300万元备用金,是否还需再次缴纳300万元备用金?无需再次缴存备用金。

对外承包实施方案

对外承包实施方案

对外承包实施方案一、前言。

对外承包是指承包方根据国家对外援助政策,与受援国政府签订合同,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受援国,承担技术援助项目的建设任务。

对外承包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的效益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对外承包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公司的国际声誉和竞争力。

三、实施步骤。

1. 项目准备阶段。

在项目准备阶段,需要进行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同时,还需要制定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确定项目的实施范围和目标,明确项目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2. 人员选拔阶段。

在人员选拔阶段,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人员数量。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团队的专业技能和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达到项目要求。

3. 技术支持阶段。

在技术支持阶段,需要对项目的技术支持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确保项目的技术支持能够满足项目的实施需求。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技术支持体系,确保项目在技术上能够得到及时的支持和保障。

4. 安全保障阶段。

在安全保障阶段,需要对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5. 质量控制阶段。

在质量控制阶段,需要对项目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明确和规范,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6. 进度管理阶段。

在进度管理阶段,需要对项目的进度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安排,建立健全的进度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进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四、实施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对外承包项目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 优化资源配置。

合理配置项目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项目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承包总体项目组织协调措施

承包总体项目组织协调措施

承包总体项目组织协调措施
背景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承体项目组织协调措施,以确保项目成功
完成。

本项目的目标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质量要求完成任务。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为项目组织提供一套协调措施,以确保项目各
个方面的顺利进行。

协调措施
1. 领导层会议:定期召开项目领导层会议,以讨论项目进展、
问题和解决方案。

会议应包括项目经理、合同管理人员和关键利益
相关方。

2. 沟通渠道: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项目信息及时传达。

沟通渠道包括会议、项目管理软件、电子邮件等。

3. 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任务分配、工期安排
和资源管理。

计划应定期修订和优化,以适应项目变化。

4. 进度跟踪:定期进行进度跟踪,识别并解决潜在的进度延误。

及时分享进展情况,并及时调整计划和资源分配。

5. 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计划,识别潜在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定期评估风险,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6. 资源协调:确保项目所需资源的及时提供和有效利用。

协调各个部门,确保资源分配合理,并解决资源冲突。

7. 问题解决: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冲突。

建立问题解决机制,确保问题能够迅速解决,并在项目中积极寻求持续改进。

总结
承包总体项目组织协调措施对于项目的成功完成至关重要。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进行进度跟踪、风险管理、资源协调和问题解决,可以确保项目各个方面的顺利进行。

项目组织应积极采取这些协调措施,并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外部合作服务项目协调规定

外部合作服务项目协调规定

外部合作服务项目协调规定一、背景为了更好地协调和管理外部合作服务项目,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外部合作服务项目协调规定》。

二、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外部合作服务项目的有效协调和管理,保证项目的高效运行和合作方的利益。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合作方进行合作的服务项目。

四、协调流程1. 项目发起:项目发起方应向相关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并详细描述项目的目标、预期成果和合作方要求。

2. 项目评估:相关部门将对项目申请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和资源需求等。

3. 合作协议:在项目评估通过后,双方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的责任、权益和合作方式等。

4.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密切合作,及时沟通,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5. 问题解决: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纠纷,双方应以合作协议为依据,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6.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双方将进行项目验收,评估项目的成果是否符合预期,并达成共识。

五、责任与义务1. 项目发起方的责任与义务:- 提出清晰的项目申请,包括项目目标、预期成果和合作方要求。

- 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源和支持。

- 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积极解决问题。

2. 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对项目申请进行评估,并及时提供评估结果。

-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 监督项目执行过程,及时解决问题。

3. 合作方的责任与义务:- 遵守合作协议的约定。

- 积极参与项目执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

- 及时解决问题,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

六、保密与知识产权1. 双方应对项目涉及的保密信息进行保护,并签订保密协议。

2. 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共有,应通过合作协议明确相关权益。

七、解释权本规定由公司法务部解释,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外部合作服务项目协调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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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
【实施时间】2000-05-01
【发布单位】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实施细则
(2000年5月1日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以下简称《协调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依照《协调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进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

第二章协调范围和内容
第三条投(议)标协调包括以下项目:
(一)凡对外承包工程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

(二)对外承包工程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但企业或有关部门要求协调的。

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方式包括总承包、分包,联合或合作承包,以及工程项下提供成套设备等;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业主出资、政府出资、金融机构或国际基金组织资助或贷款、企业融(投)资或由中方提供出口信贷等。

第三章协调方式
第五条拟参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的企业,应在下列期限内向承包商会申请项目投(议)标登记备案:
(一)资审报标前协调的项目,在资审报标截止日前60天内;
(二)资格预审项目,在公布资审通过结果之日起5天内;
(三)资格后审项目,在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

第六条企业向承包商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应完整、准确填报《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申请登记表》。

第七条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后,根据国别(地区)政策和市场情况、外经贸部及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意见、企业要求,承包商会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协调并书面通知有关企业。

第八条企业接到立案协调通知后,应如实、详尽报送有关材料。

第九条凡获准投(议)标许可并参与投标的企业,有义务将开标排名等情况在开标后3日内通知承包商会。

承包商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协调。

如业主废标重招或变更招标方式,企业继续参与该项目的投(议)标活动的,则应重新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条企业登记备案后,如决定放弃项目投(议)标,应通知承包商会。

第十一条企业与业主正式签约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会报告签约情况。

第四章协调决定
第十二条协调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同类项目的业绩,是指企业在国(境)外实施承包工程累计总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含500万美元),原则上即可视同具备参与500万美元以上报价金额项目的投(议)标资格。

已有两个以上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合同额项目成功经验的企业视同具备参与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报价金额的项目有投(议)标资格。

依此类推,每增加1000万美元为一个资格判断评定档次。

第十三条承包商会拟定项目投(议)标协调方案时,优先考虑以下条件并进行综合评定:(一)遵规守法、诚实信用;
(二)与项目专业对口或具有明显专业优势;
(三)介入项目前期工作早、深、实;
(四)在项目所在国或邻近国设有办事机构;
(五)资质较高;
(六)综合能力(管理、组织、融资)较强;
(七)同类项目业绩较好;
(八)施工队伍海外项目施工能力较强;
(九)严格履行承包商会会员义务。

第十四条协调方案拟定后,承包商会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调。

企业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参加协调会议,承包商会还可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代表参加协调会议。

承包商会应在协调会议上宣布协调方案,并予以解释说明,在充分听取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形成协调决定。

第十五条承包商会应在企业申请项目投(议)标登记备案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协调决定;需要立案协调的,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作出协调决定。

第五章协调决定的执行与检查
第十六条有关企业如对协调决定有异议,可在协调决定送达后10天内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诉。

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六章协调纪律及违纪处罚
第十七条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纪:
(1)不按规定向承包商会登记备案,擅自对外报价的;
(2)向承包商会申报了项目,但拒不参加协调而擅自对外报价的;
(3)参加协调而不执行协调决定,擅自对外报价的;
(4)向业主泄露协调内容及相关情况的;
(5)恶意诋毁其他企业,以达到中标目的的;
(6)在投(议)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以达到中标目的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承包商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2000年4月6日经承包商会第三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

表一: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申请登记表
以上由企业填写,可扩表或加页。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印制
(受理情况部分)编号:
以上由企业填写,可扩表或加页。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印制
以上由企业填写,可扩表或加页。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印制
表一注:
1.投(议)标企业名(章),即指申请项目投(议)标登记的企业中文全称及盖章。

2.项目所在国别,即指拟投(议)标项目所在国家(地区)中文全称。

3.项目名称、地点,需用中英文准确完整写明。

4.业主名称,一般为招(议)标方,需用中英文准确完整写明。

5.项目内容(规模),如,XX万吨/年XX装置安装标;XX#高速公路XX公里
及桥涵X座施工标;XX层X星级宾馆交钥匙工程;……。

6.项目预计合同额,即以货币形式表述工程项目规模。

7.资金来源,如:业主出资、政府出资,国际组织或金融机构资助或贷款、海外企业财团融(投)资或中方提供出口信贷等。

8.承包方式,指总承包、施工分包(土建、安装)、设备分包、包工包料、带资承包和工程项下提供成套设备等……。

9.资审合格公报日,指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合格公布的时间。

10.投标截止日,指投保须知中所规定的截止时间或议标项目的计划议标时间。

11.合作对象名称,如有则是指项目投(议)标合作对象。

如联合(协议)投(议)标的国内单位或项目所在国当地公司中英文全称。

12.合作方状况,即指拟对该项目参与投(议)标的国内、国外合作对象的简况。

13.施工机具能力,是指竞标企业自有装备能力,特别是可用于本工程的(就地现有的或在建项目正用的、可续用退役项目的或就地可租赁的,以及邻国或从国内可调动的)大型机具装备能力及其状态。

14.施工队伍能力,是指该项目投(议)标承包期间可以保证投入的专业队伍,包括项目所在地附近在建项目的施工队伍;在项目所在国(地)邻近国在建项目的施工队伍;在中国境内在建项目或待命的施工队伍的能力。

包括两方面内容,即项目管理能力和施工经验。

项目管理能力:往往是保证工程实施质量和经营效益的重要因素。

可以用现场管理结构安排是否适宜,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文化程度,本人经历和国外项目合作经验等),企业对现场管理机构的授权大小等。

施工经验:是指承担一般国外施工经验和特殊经验。

一般国外施工经验,是指近五年来对类似本项目最高难度工程的施工经验,在各种地形、各种气候条件下的施工经验和关于检验与质量管理的经验;特殊施工经验是指拟投标人对招标(议标)项目中某项特殊工程的施工经验。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在招标(议标)项目中经招标单位特意指定的某项质量要求严格、施工难度较大而又系项目关键部分的工程。

15.同类项目业绩,即指在项目所在国(地区)和其他国别市场(不包括国内业绩)与该投(议)标项目专业及规模相同或相近的承包业绩和经验。

16.企业对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的说明,包括项目背景、组织方式、代理商的公关能力、企业接触项目前期工作介入深度及项目财务运作(融资)措施,以及项目优势因素分析与预测等内容。

17.企业驻项目所在国(地区)办事联络机构情况,包括在当地正式注册的办事处、代表处或非正式注册的联络处、项目经理部及其联系人,电话、传真和详细通讯地址。

18.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意见,包括书面的或口头的意见、直接的或间接的意见。

表二注:
19.企业近五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方面的业绩和专业实力,包括合同额、营业额、履约情况、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等。

20.企业财务状况,包括企业上两个财会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状况,不包括联营企业或股东企业的情况。

表三注:
25.商会收文日期,是指商会正式收到企业申请材料日期。

26.材料状况,是指商会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初审记录,考核内容是否齐全,如有漏项
或问题,应及时做出补送材料通知。

27.登记备案日,是商会正式收到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并予登记备案的日期。

28.登记备案号,按项目国别代号、项目投(议)标号及企业申请早晚为序编号,以便查阅。

29.承包商会的书面协调意见,以及协调会议所形成的协调决定,均会通知有关企业并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申请登记表》的“商会协调意见”一栏中写明,用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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