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偿新闻”的防范和治理
关于“有偿不闻”现象解析
关于“有偿不闻”现象解析摘要: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媒介产业化进程的深入,假新闻、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新闻腐败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媒介管理部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通知、意见来进行遏制,但效果甚微。
本文试图从有偿不闻这种行为的性质入手,通过分析其危害及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治理之道。
关键词:有偿不闻新闻腐败有偿不闻概述有偿不闻是指新闻媒体或新闻从业人员以公开曝光或编发内参为名,换取当事人的财务或利益,然后不写或不发新闻或内参。
简言之就是以不发新闻的形式换取利益的行为。
有偿不闻与有偿新闻的本质一样,也是一种权钱交易,是媒介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表现。
近年来,随着媒介市场化程度的深入,有偿不闻作为媒介对外寻租现象的重要表现,在形式上发生了许多变化。
在这一过程中,媒介由被动变为主动,由消极变为积极。
消极的有偿不闻,是指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在履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由于接受了被监督方的贿赂,因而对应该监督的问题不予报道。
在现代社会,其典型形式是封口费,收受好处的记者和媒体集体失声。
这类有偿不闻,媒体和记者都处于被动地位,但最终的结果是拿了人家的好处,该报道的没有报道。
积极的有偿不闻进入现代社会,随着媒介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媒介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一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获取利益,媒介开始主动出击,索取利益。
积极的有偿不闻也分为两类:1.隐性的有偿不闻。
这类有偿不闻经常是披着合法的外衣,行不法之实。
表现为强拉广告、索要赞助费、强行推销报刊等。
这类行为隐蔽性极强,属于周瑜打黄盖型的,即使引起怀疑遭到查处,也往往因为缺乏法律上的证据而不了了之。
2.显性的有偿不闻。
这类有偿不闻不仅手段恶劣,而且行为也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表现为借舆论监督之名进行敲诈勒索。
这类行为极尽猖狂之能事,性质恶劣,属于严重违法甚至触犯刑律的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如果证据确凿,可以对相关当事人实施法律制裁。
有偿不闻的危害第一,有偿不闻侵犯了受众的知情权,阻碍了公众的民主参与。
治理有偿新闻的措施
治理有偿新闻的措施在一系列治理措施中,新闻单位的市场化改革和新闻事业的法制建设是最为重要的。
通过市场化改革,让新闻单位真正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化主体,加强市场的竞争,才会让更多的新闻企业有积极性去打击有偿新闻的行为。
同时,提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生存环境,提高他们的福利和待遇,让他们不必通过有偿新闻的额外收入来维持生计。
同时,法制建设也应该跟上新闻单位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尽快制订并颁布《新闻法》,无疑是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
《新闻法》既保护了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其进行监督的有效武器。
除了新闻法之外,有关部门应该根据新闻法完善有关的规定,司法部门也要制订比较完备的关于有偿新闻的司法解释。
在对有偿新闻的依法打击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区分新闻单位与新闻工作者之间的不同责任,既不能让新闻单位承担应该属于记者个人的责任,也不能因为具有司法治理途径,而放弃新闻单位内部对编辑、记者队伍的治理。
适当减少对新闻报道舆论导向的要求,至少不让坚持舆论导向作为比衡量新闻单位经济收入重要得多的指标,也是一个治理有偿新闻的重要步骤,尽管它的作用是间接的,但却是持久的。
在推动市场化改革和司法建设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新闻单位内部对编辑记者队伍的制度建设。
这需要制订一系列稿件奖惩制度,在这方面,这样做一是让认真写报道的人能够获得至少不低于从事有偿新闻的报偿,二是通过奖惩制度衡量稿件质量,减少刊登或播出有偿新闻的可能性。
同时也不能忽视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建设。
但是这种建设绝不是喊几句口号,或者制订一个行为准则就能够实现的。
西方大多数主流媒体或者没有成文的行为准则,或者仅有篇幅很少的最基本规范。
重要的是,职业道德的建设必须与制度的完善——即新闻单位的市场化改革、新闻法制建设、以及新闻单位内部的奖惩制度结合在一起,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加上中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推进和人们信誉制度的建立,有偿新闻的发生和扩散才能在根本上得到抑制。
浅析新闻失实的成因与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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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 ,防范新闻失实可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 ( 一)提高认识 ,增强坚持真实性原则的 自觉性。每 个新 闻工作者都要从对党 、对人 民负责的高度 ,提高 坚持真实性原则的政治 自觉性 ,而且要把反对和防止虚 假新 闻作为 自己的 自觉行动。新闻工作者应 当是彻底的 唯物主义者 ,要相信事实,相信真理 ,相信科学;应当 把说真话 ,说实话和如实反映情况作为 自己的人格要求 和本分。要做到这一 点,关键在于要有一种政治勇气 , 要有一种社会责任感,要有一种一往无前的行动决心 , 要 不 怕 邪 ,不 怕 压 ,不 怕 舍弃 个 人 的一 切 。凡 不真 实 和 违反 民意的东西 ,不管后面有多大的压力,前面有多大 的诱惑 ,都有勇气顶住 ,有毅力坚持。 (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 ,是新闻真实性原则 的认识论基础。一个具有社会主义新 闻职业道德修养的 人 要 自觉 坚持 实 事求 是 的 思想 路 线 ,坚 持 一切 从 实 际 出 发 ,要发 扬 深 入 实际 调查 研 究 的 作风 ,把 全部 新 闻 工作 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 。要善于从实际出发 ,从 国 家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现实需要出发 ,去采集 信息 ,反映情况 ,报道新 闻,提出问题。每个新闻从业 人员都应 当以此为原则、为标准来检验 自己的工作,看 看 自己的新闻报道是否做到了实事求是 ,自己的报道线 索、报道题材和报道内容是否来 自现实生活 ,是否符合 于客 观实 际 。 ( )堵塞失实漏洞,坚持严守规章制度的原则。一 三 条虚假新闻,产生的原 因往往是多方面的 。在新 闻采写 和制作的各个环节上 ,都可能 由于一时疏忽造成新闻失 实,导致出现虚假新 闻。因此 ,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 应 当增强责任感和道德意识,要 自觉地遵守各种规章制 度 ,堵塞造成新闻失实的漏洞 。同时 ,要进一步实行媒 体主编或责编引咎辞职制 ,强化媒体的把关意识。除了 对 媒 体造 假 者 的追 究 外 ,同时 也 要加 大 追 究制 造假 新 闻 的媒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四)接受群众监督 ,及时纠正失误 。要维护新闻真 实性原则,防止 虚假新闻 ,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 必须 依靠人 民群众的监督。新 闻单位接受群众监督 ,首先要 有诚意 ,要有道德意识与道德 自觉。其次 ,要采取必要 的措施 ,以保证群众监督能得到落实 。此外 ,还可以通 过相关的行业组织 ,如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来加强对新闻 队伍的行业规范 、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督 , 以形成一种良好的职业氛 围和环境 ,促进新闻队伍的健 康成长 ,从根本上为防止虚假新闻提供保证。
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防范与治理
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防范与治理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防范与治理[摘要]新媒体时代,虚假失实新闻的产生与传播也呈现新的特点,网上不实信息成为媒体虚假新闻的重要来源,传统媒体上的失实新闻借网络传播扩散放大,虚假新闻经线上线下复合传播,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
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防范与治理,须要有新的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新媒体虚假新闻防范治理网络技术的飞速开展,让我们跨入新媒体时代。
网络传播的开放性、即时性、互动性,颠覆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
但网络催生新闻资讯空前繁荣的同时,也伴生着虚假失实新闻资讯的泛滥。
一些媒体片面抢速度,博眼球,转载或改编网上虚假信息、虚假故事,导致虚假新闻产生与传播。
2021年9月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了?扬子晚报?等媒体刊发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处情况,共有15家媒体和17名采编人员被处分和处理。
此次通报的6例虚假失实报道中,有5例与网络传播有关。
其一,2021年12月,?扬子晚报?未经核实,将网站上某抢票软件企业炮制的虚假新闻?成都男20张火车票送女友,丈母娘一开心聘礼只要50万?,改编见报。
其二,2021年12月,7家报纸将互联网上传播的?李玉刚在台北出家了?虚假消息,未经核实予以转载。
其三,2021年12月,?南方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深℃〞,发布了该报记者根据传闻编写的失实新闻?河南平顶山女官员3个月前自杀官方至今未通报?。
其四,2021年1月,?华夏时报?所办华夏网刊发?退休机务副总落马南航三大重要部门全部沦陷?报道,内容严重失实。
其五,2021年1月,?南方都市报?所办南都网、新闻客户端及法人微博,发布?裸女跳河,救人者遭冷遇?失实新闻,海南?南国都市报?等三家报纸,未经核实,分别转载了该失实新闻。
另外,2021年8月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还对郑州晚报新媒体平台散布不实信息作出处分通报。
该报微信新闻编辑将微信朋友圈中所谓“天津市主要领导调整〞不实消息,编发成微信预览新闻稿件,发布至郑州晚报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和其他新媒体平台,造成恶劣影响。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众所周知,新闻记者具有相当大的权利,曾被称为“无冕之王”。
社会上流传的一些戏谑之言,如“一怕官,二怕记者”、“防火防盗防记者”等都道出了记者在社会地位上的特殊。
新闻记者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而同时记者也有相当大的责任。
在社会上记者的很多言辞文章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受众的引导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甚至可以说是引导着整个社会形势的发展。
记者如果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纯粹为了贪图扬名立万、谋取私利,那么这个社会将暗无天日。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的潜规则之说。
在记者行业也不乏这样的规则。
现在社会上闹得比较热的就是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
所谓有偿新闻,就是凡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包括金钱、礼品、招工招干、入学旅游、娱乐、餐饮等)并撰写出稿件或制作出节目公开发表或播出,不论其稿件或节目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均可视为有偿新闻行为。
而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
凡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新闻报道者离开新闻赖以产生和依存的客观事实,任意凭着个人的主观愿望或依据他人的意志去报道新闻。
但是无论是虚假新闻,还是有偿新闻,他们的出现都对社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严重地损毁了媒体在公众中的形象,导致传媒新闻职业道德的滑坡。
在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中,社会上有很多的看法。
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一部分是虚假报道,一部分是真实报道,即新闻本身就极具有新闻价值,只是由于记者拿了“红包”使之变成了有偿新闻,这种有偿新闻并非虚假报道。
另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都是虚假报道。
虽然极少数新闻具有新闻价值,但由于记者将“红包”拿在手中致使其“手下留情”,玷污了新闻的真实性。
在2005年的一次对从业两年以上的新闻工作者社会调查中,一共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在对结果进行抽样分析发现:1.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好处的记者占94.3%;2.因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美化过新闻的记者占81.2%;3.因为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片面报道新闻的记者占73.6%;4.对批评性新闻,因获取“红包”而不进行报道的记者占24.3%;5.拒绝红包而进行批评报道的记者占19.5%。
浅析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
刘晓U201117073 新闻1102班浅析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摘要:在我国,有偿新闻问题非常严重,随便翻开报纸,有偿新闻随处可见。
不仅我国,世界各国都有类似的情况,有偿新闻已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本文旨在研究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有偿新闻、伦理规范、“新快报”事件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当代,媒体在公众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对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强,拥有强大的力量和资源,任何一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媒体的影响。
但媒体也是一柄“双刃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间的竞争加剧,许多涉及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逐渐浮现,其中之一就是我们所说的有偿新闻问题。
在伦理道德失范的情况下,传统的道德底线遭遇严重挑战。
如何更好地规范媒体行为,杜绝有偿新闻问题,也是新闻传媒领域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重要课题。
有偿新闻报道是我国新闻界的顽症,也是痼疾。
20世界80年代,媒体开始启动“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的市场化改革,有偿新闻在我国潜滋暗长,一直发展到今天,有愈演愈烈之势。
逐渐由个人行为演变为集体行为,长期存在着采编人员或新闻机构与被采访者圈钱交易的某些行为,媒体与记者的形象被逐渐侵蚀,以至于社会上出现了“防火、防盗、防记者”的说法。
世界各国都为禁止“有偿新闻”做出过明文规定,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中宣部和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对有偿新闻禁了又禁。
1993年5月上旬,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各媒介和记者个人均不得接受报道地区或单位的金钱(或实物)奖励。
199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新闻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
三年之后,上述四家再次联合召开会议强调禁止有偿新闻。
尽管如此,有偿新闻的现象仍得不到有效遏制。
二.文献综述“有偿新闻”这个词汇是产生在我国的特有词汇,以它为关键词在google学术搜索引擎中进行搜索共有2630条结果,但没有出现一本专著,主要是相关论文与提及“有偿新闻”的其他著作;通过在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上搜索到的文献数量达386篇,时间范围自1989年至2010年,其中2010年硕士论文1篇。
如何杜绝有偿新闻,减少虚假新闻?
如何杜绝有偿新闻,减少虚假新闻?
1.制定强制力的法规,防止媒介人的异化。
其一,媒介组织内部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制约,是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的保证。
其二,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惩治,“有偿新闻”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是新闻界的一种腐败现象。
用法律制止腐败,效果显著。
2.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成员自律能力。
新闻工作着应充分认识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的危害性,牢记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新闻道德,进而提高新闻品质,增强抵制金钱、物质诱惑的能力,以良好的形象出现在人民群众面前。
总之,只有内外兼修,多元共治,媒体从业人员才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爱戴和尊重,才能使新闻媒体的“耳目”、“喉舌”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论新闻敲诈的表现、危害、成因及治理
论 新 闻敲 诈 的表 现 、 危害、 成 因及 治 理
郑 保 卫
( 中 国人 民大 学 新 闻与 社 会 发 展 研 究 中心 , 北京
中图分 类号 : G 2 1 文 献标 志码 : A
1 0 0 8 7 2 )
文章编 号 : 1 6 7 4 — 8 8 8 3 ( 2 0 1 4 ) 0 5 — 0 0 0 4 — 0 2
多次收受 他人提供 的数千 郑保卫 , 中 国人 民 大 学 新 闻 与社 会 发 展 研 究 中心 主 任 、 全 国新 闻 学研 究会 会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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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探 讨
劳 ”, 从 中不难 看 出陈永 洲行 为 中所 蕴 含 的变相 敲诈 因素 。 ( 2 ) 假记 者 冒名 敲诈 。从 近 些 年来 揭露 的一 些 相 关 案 例看, 假记 者 冒名 搞 新 闻敲 诈 的 现 象 十 分 严 重 。最 近 受 到 处理 的 河北 马 雪 鹏 , 就 私 自制 作 “ 调查证” “ 记者证” , 冒充 “ 中 国社 会新 闻调 查 中心 河北 站 ” 站长 、 调查 员 及 河 北 电视 台记 者 , 在石 家庄 等地 对超 市 出售 过 期食 品等 热 点 问题 , 以 采访 曝光 名 义进 行 敲 诈 勒 索 , 获 取赃 款 5万余 元 。类 似 的 案件 还 有不少 , 这说 明社会 上有人 在 冒名 搞新 闻敲 诈 。 ( 3 ) 记者 站违 规 运 作 。记 者 站违 规 运 作 搞 新 闻 敲 诈 也 是一 种多 发现 象 。例 如 , 最 近 揭 露 处 理 的《 中 国特 产 报 》 记 者违 法案 件就 很 典 型 。该 报 内部 管 理 极 其 } 昆 乱, 领 导 班 子 未能 履行 管理 职 责 , 对 部 分 采 编 人 员 不 发 工 资 让 其 自谋 生 计, 还要 求他 们 每 年 上 缴 2 0余 万 元 费 用 。在 这 一 背 景 下 , 该报 一些 记 者 在 采 访 中 以 当 地 涉 嫌 存 在 的 违 规 问 题 相 要 挟, 违法从 事 经 营 活 动并 收取 宣 传 费 。其 中记 者 王 铭 泽 在 陕西省 咸 阳市 等地 多 次 利 用 新 闻 采访 牟 取 不 正 当利 益 , 数 额 巨大 , 影 响极 坏 。还 有 一 些媒 体 , 每年在发行季节, 公 开 下 任务 , 定指标 , 让 记 者 以 舆 论 监督 名 义 , 要 挟 对 方 收 订 报 纸, 刊发 广告 , 或 提供 赞助 。 ( 4 ) 真假 记者联手 敲诈 。还有 一种是 真假 记者 联手 实施 新 闻敲诈行 为 。例 如 , 山西忻州 就 出现 了真 假记 者 联手 敲诈 勒索 , 由真记者 替假记者 收钱 共 同牟利 的情 况 。据相 关 报道 提供 的情况 , 自去年 以来 , 国家新 闻出版 广 电总局 重 拳 出击 , 连续 查办 了多起 媒体 机 构和 新 闻采 编 人 员搞 新 闻敲 诈 的案 例, 其数量 之多 , 问题 之严重 , 性 质之 恶劣 , 让人惊 叹 ! 三、 新 闻敲 诈 的危 害 新 闻敲诈 是 一 种 有 悖 职业 道 德 和 严 重 违 法 乱 纪 的 行 为, 搞 新 闻敲诈 者既 害人 又害 己 , 而 且 遗 祸社 会 , 败 坏 风气 , 危 害极 大 。 ( 1 ) 葬送 个人 前 途 。搞 新 闻敲 诈 的人 尽 管 自己觉 得 很 聪明, 能够 一时蒙 人 , 侥 幸得逞 , 但 最终 都 落 得 身败 名 裂 , 害 人 又害 己 。特 别是 那 些 真 记 者 们 , 原 本 好 好 的 职 业 工 作 被 自己的行 为断送 了 , 到 头来 后 悔莫 及。据 报 道 , 陈永 洲 对 自 己的行 为就悔恨 不 已 , 他表 示 “ 主要 是 贪 图钱 财 和 为 了 出名 才这 样做 的 , 我被 利用 了 ” , “ 我 认 识 到 了 自己的错 误 ” , “ 违 背 了新 闻操 守 ” 。而那 些 冒名 敲诈 触 犯法 律 者 , 当他 们 锒铛 入狱受 到 制裁 时 , 也该 会有 悔不 当初 之感 , 这种 搬 起 石 头砸 自己的脚 的教训 引人 深思 ! ( 2 ) 损 害媒 体 声 誉 。新 闻 敲诈 行 为 给 媒 体 声誉 带来 的 损 害 直接而 明显 。敲 诈行 为一 旦 败 露 , 当事记 者要 受 惩 罚 ,
有偿新闻规定
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宣发[1997]2号 1997年1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厅(局)、新闻出版局、记协、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
"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形势,重申并制定如下规定:一、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新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不得接受采访报道对象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二、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借用、试用车辆、住房、家用电器、通讯工具等物品。
三、新闻工作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和企业开业、产品上市以及其他庆典活动,不得索取和接受各种形式的礼金。
四、新闻单位在职记者、编辑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兼职以获取报酬;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受聘担任其他新闻单位的兼职记者、特约记者或特约撰稿人。
五、新闻工作者个人不得擅自组团进行采访报道活动。
六、新闻工作者在采访活动中不得提出工作以外个人生活方面的特殊要求,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
七、新闻工作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他人为自己办私事,严禁采取"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要挟他人以达到个人目的。
八、新闻报道与广告必须严格区别,新闻报道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广告。
凡收取费用的专版、专刊、专页、专栏、节目等,均属广告,必须有广告标识,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
九、新闻报道与赞助必须严格区分,不得利用采访和发表新闻报道拉赞助。
新闻队伍抵制“四大公害”的探讨
新闻队伍抵制“四大公害”的探讨新闻宣传责任重大,队伍素质直接关系着新闻宣传的效果。
当前群众对新闻队伍建设、新闻队伍的风貌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
突出表现在新闻工作中存在一定数量的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
本文将这四种现象归结为新闻工作的“四大公害”。
一、“四大公害”的表现形式,及其对新闻工作的危害性新闻宣传工作中存在的诸如“四大公害”的现象,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损害新闻和者的崇高信誉,损害着党的新闻工作的公信力。
有偿新闻的表现形式:“有偿新闻”也叫“软广告”,指某些企业单位或经营者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想方设法。
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为自己做宣传,而给予记者或编辑以物质利益的行为。
主要达成方式为:一是由新闻单位和协议单位共同商定,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版面、节目等载体。
按协议单位要求,开办播出特定的内容,协议单位付给新闻单位一定的资金或实物证券等;二是新闻工作者个人接受宴请、现金、实物馈赠等为单位(部门)、企业或个人做宣传;三是新闻工作者向采访对象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索要财物或其他利益。
虚假报道的表现形式有:不经过深入细致的采访调查,仅靠收集资料或道听途说来撰写新闻,或者凭空臆想,肆意夸大,造成报道与事实不符,改变事实原貌,或者标题标新立异,内容文不对题等。
低俗之风表现在:媒体为了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炒作明星绯闻私生活等秘闻,描写淫秽色情和暴力内容,宣扬腐朽堕落的生活方式,内容无聊,格调庸俗等。
不良广告的表现形式包括: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有意夸大产品的功效或服务,欺骗消费者,用语粗俗,内容设计不雅,污染视听。
“四大公害”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是新闻界的腐败现象、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它背离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背离新闻工作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降低了社会各界对媒体的信任度,影响新闻事业的发展,不利于新闻队伍建设。
二、新闻工作“四大公害”产生的原因分析我国新闻界对“四大公害”的危害性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对“四大公害”现象进行整治。
浅谈有偿新闻的危害与对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迅速发展,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和等多种形式的媒介类型,在宣传贯彻党的政策方针、表达民情、教育群众和舆论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极大的促进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在推进改革开放、依法治国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与此同时,我国新闻界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和“有偿新闻”盛行,这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新闻界自身地广泛关注。
其中“有偿新闻”的蔓延最为广泛,影响也最为恶劣。
一、“有偿新闻”的集中表现按照《新闻学大辞典》的解释,“有偿新闻”指新闻机构向要求刊播新闻者收取一定费用的新闻。
一些新闻机构为解决经费不足或赚钱以及其他目的,按占用版面大小(报纸)、播出时间长短和录制费用(广播、电视),向要求刊播新闻者收取费用。
实际上,“有偿新闻”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主体不仅有新闻机构还包括新闻记者和其他新闻从业人员,不但依照版面、播出时间和录制费用收费,还有其他表现和手法。
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接受和索要钱物。
这也就是常说的“红包新闻”,你给红包我发新闻,不给红包不发新闻;红包多报道多,红包少报道少。
新闻报道不是依据事件本身的“新闻点”,而取决了是否出钱和出钱多少。
2、利用兼职名义获取报酬。
记者兼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顾问、策划顾问等,帮助企事业“制造新闻事件”并负责报道宣传,从中领取“工资”。
3、利用新闻拉赞助、广告,增发行量。
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不分。
以新闻开路、打基础,以赞助、广告和发行量为目的,新闻报道沦为经营获利的工具。
4、广告和新闻不分。
这是“有偿新闻”最普遍、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即新闻广告或广告新闻,也就是常说的“软闻”。
看似一篇新闻,其实是宣传广告。
二、“有偿新闻”的危害“有偿新闻”违反新闻事业基本规律和新闻职业道德,降低大众对传媒的公信度,不利于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极大。
关于“有偿新闻”的危害,可以概括以下几点:1、“有偿新闻”违背马列主义新闻原则。
关于防止虚假新闻的理论思考
关于防止虚假新闻的理论思考[近年来,虚假新闻屡禁不止。
新闻媒体所传播的错误资讯,像瘟疫和谣言一样蛊惑、误导公众,给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造成极大的混乱,也使媒体的公信力遭前所未有的挑战。
假新闻已经成了社会公害,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
如何防止假新闻,涉及到记者编辑、媒体、新闻主管部门、法规制度、社会监督等诸多方而,在这里我仅从理论层面上,特别是编采人员如何从源头上制止虚假新闻。
一、强化理性思维,全面准确的理解新闻的真实性虚假新闻是对新闻真实性的践踏。
所谓虚拟新闻,是指与事实不符的新闻,包括现象不符和本质不符,即新闻事实不符以及评价、议论不符。
从严格意义上讲,虚假新闻有二种情况,一是以虚构事实为依据的“新闻”,根本就没有那么回事。
它所依据的“新闻事实”是想象、臆造、编造、捏造的产物,“在其‘纯粹’的形式中,假新闻完全不包括一点事实”。
诸如,“比尔盖茨遇刺身亡”,西安市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一女生世博排队被强奸怀孕、“金庸去世”等引起受众哗然等虚拟报道,纯属捏造的。
二是失实新闻。
所谓失实新闻,是指具有一定的新闻事实根据,但媒体并没有全面、准确、恰当的报道,新闻事实被夸大了或歪曲了,没有反映新闻事件和人物的本来面目。
由新闻媒体“自导自演”,凭空捏造、子虚乌有的假新闻,这几年为数不少,但更多的失实新闻。
很多编采人员理论缺失,弄不清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的关系,不能全面、准确的理解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有的主题先行,导演摆布,生搬硬套;有的跟形势,“变角度”,任意捏合新闻事实;有的文题不符,因果不符,自相矛盾;有的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只考虑自己感兴趣的一点,不及其余;有的在客观事实上“添油加醋”,夸大其词,以凸显其“新闻性”。
有的在交代新闻事实时遮遮掩掩,在媒体上经常看到或听到‘某村’、‘某街道’,或张先生、王女士等模糊语言。
现在很多媒体采用情景再现、故事化的手法讲述新闻事件,主持人讲的绘声绘色,曲折离奇,设置重重悬念,其中不乏夸张的成分,尤其故事中的人物均为化名,其真实性无从考察。
[论文]自媒体时代网络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与应对(五篇模版)
[论文]自媒体时代网络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与应对(五篇模版)第一篇:[论文]自媒体时代网络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与应对[论文]自媒体时代网络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与应对摘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虚假新闻的传播不仅会影响民众的生活,同时也给新闻的社会公信力带来了严重的冲击。
虚假新闻伴随新闻的产生而产生,应该说虚假新闻的产生与网络自媒体的发展并没有直接的决定作用,但由于网络自媒体的发展却给新闻真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现代新闻传播领域,传统的平面、广播媒体依旧占据主流,而新兴网络媒体,所谓“自媒体”,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并影响,甚至深刻地改变着新闻的传播行为,使新闻的真实性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关键词:微博虚假新闻成因新闻真实一自媒体时代自媒体: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
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
微博也是其一种重要方式。
二自媒体时代网络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一种传播媒介要普及到5000万人,广播用了38年,电视用了13年,互联网用了4年,而微博仅用了14个月。
微博以其平民化、操作简单化的特点,吸引了大批网民的关注,成为了时下越来越多网民娱乐和交流的重要工具。
截止至2010年10月,中国微博服务的访问用户规模已达到12521.7万人,用户渗透率达到36.9%。
微博作为自媒体发展的典型代表,可以说对传统新闻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但也为虚假新闻的传播留下了隐患。
2011年《新闻记者》杂志中评选的“2010年十大假新闻”中,微博新闻也位列其中,微博首次被列入被打假行列。
自新闻产生之时,虚假新闻也就伴随产生了。
虚假新闻与互联网,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但随着互联网影响力的日益增强,虚假新闻的产生和传播有了新的特点。
(一)发布新闻主体多元化,商业网站和个人进入新闻发布领域,网络把关弱化。
浅谈有偿新闻的成因及对策
的 宣传效 果 ,于是 媒 体的 报 道权渐 渐 带上 了利 益 的痕 迹 ,一 这 种失 衡常 常却 无 法得 到社会 道德 规 范的 纠正 ,表 明了我 们 旦有 利益 因 素参 与其 中 ,原本 具 有新 闻价值 的 信息就 难 免发 的社 会 道德 环境对 于 媒体 的要 求 与监 督仍 远远 不够 。我 们 的 生 偏 差 ,客观 公正 的新 闻道德 原则 就难 免 发生 崩溃 。这是 有 新 闻媒 体监 督主 要来 自于上 级 主管 部 门 ,而我 们的社 会 与普 偿 新闻 形成 的来源 ,如果 情况 更严 重一 些 的话 ,更可 能 发生 通受众 对于 媒 体的监 督 几乎 空 白 ,我 们又 缺乏 一个 类似 于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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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有偿新 闻的成 因及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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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I 在媒 度发 现 会, 息 无孔 前, 体高 达的 代社 信 传播 不
为 了追求 利 益而 舍弃 信息 中具 有新 闻价 值 的元 素而 追求 毫无
入 ,深 入到 普通 人每 天 的生 活 当中 ,舆 论宣 传 的巨大 力量 使 新 闻价值 的元 素 , 以至 更严 重 地 出现虚 假新 闻的杜 撰 ,这则 媒 体成 为普 通人 生活 中不 可 缺少 的一 部 分 。但 是 ,随 着媒 体 是新 闻道德 原 则完 全崩 溃的 表现 。 市场 竞争 的 逐步 加大 ,媒 体 的操 作违 规现 象就 越 发 明显和 突 出 ,其 中最 为普遍 的就 是 有偿 新 闻的存 在 。大 量直 接 或变相 的有 偿新 闻不 时 出现在 报纸 、广播 、电视 中 ,严重 损坏 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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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在道 德层 面 上很难 说含 有恶意 ,但 是起 码 是牺 牲 了新 闻的
第五章_新闻职业道德失范:“有偿新闻”
新闻职业道德失范: “有偿新闻”
一、“有偿新闻”的界定及表现
“有偿新闻”的界定
“有偿新闻”是指新闻机构及新闻工作者对要 求刊登新闻者索取一定费用的新闻,它在我国 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在90年代日益泛滥, 成为我国新闻职业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于1993年7月 31日发出了《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 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
一、危害社会和人民群众,损害党和政府 的威信。
二、败坏媒体自身的信誉,降低媒体的公 信力。 三、“客户”最终得到的不是利益,而是 损害他们自己 四、腐蚀新闻从业人员队伍,导致一些记 者身败名裂,身陷囹圄。
四、坚决制止“有偿新闻”
一、领导下大决心采取措施,推进制止 “有偿新闻”的工作
1991年1月19日通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 德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 1993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 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 新闻”的通知 》。 1997年1月15日《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 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禁 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
一、新闻理论和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
将媒体“市场化”,忽略了媒体的职能,忽略了记者 的职责。
二、媒体经济方面的原因
“断奶”后的“阵痛” 记者站的经费问题
三、“客户”方面的原因 四、媒体从业人员方面的原因
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缺乏职业道德教育。 现代新闻教育本身的问题。
三、“有偿新闻”的危害
一、“有偿新闻”的界定及表现
“有偿新闻”的表现
1、某些单位和记者行贿,利用媒体为自己做宣 传;
新闻报道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
新闻报道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新闻节目是广大群众了解外部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新闻内容对于人们日常生活安定和社会的一些安全感产生重要的导向,然而,随着科技和现代化成果的不断利用和进步,伴随着不同的新型媒介出现,有关一些个人隐私,个人侵权等欠妥的新闻现象经常出现在屏幕和媒体前,文章将对于新闻报道中常见的问题导致社会伦理道德师范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新闻;伦理失范新闻的基本属性是真实和时效,从而使得大家对周围世界有所认识,并适当引导人们日常生活的正向性,因此新闻内容的真实性是关键要素,但是新闻报道往往是对已发生事件的描述和在线,在形成报道过程中比如有了一定的人为因素,对于当下竞争激烈,媒体百家争鸣的情况下,各个媒体为吸引观众的注意,比如将报道的内容通过加工和修饰,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吸引群众,而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媒体忽略了新闻真实性报道的重要性出现了有失真实的报道。
1 新闻报道过程中常见问题1.1 随意和主观性评价被报道者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和公正是报道内容的本质,然后,由于新闻记者或者编辑的主观因素,成长背景、生活环境和政治、社会经济等条件的影响,对于一些新闻类节目,往往加入了个人的评价观念,这些评价观念对于新闻报道内容的取舍,新闻导向和新闻突出等产生了偏颇的影响,有一些情况是为了引导社会进步,新风尚,而也有一些个人思维则产生了消极的效果,如把一些虚构未得到事实的印象加到被报道事件主体,使得主体受损伤,如一些重名不同事等情况的发生。
1.2 泄露报道客体的个人隐私近年来,泄露个人隐私现象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层出不穷,这是由于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满足观众的追求好奇心的行为等,但是往往这种报道出来之后对于报道对象的家庭和个人出现了生活干扰和伤害。
而对于这类情况产生后,那些被采访的对象作为受害者,尤其是娱乐类等节目中,他们又经常出于默认态度。
由于日常报道中对于那些“明星离婚”、“明星别墅”“明星约会”等现象已经被大家认可为正常行为,即便对于个人的生活造成了干扰,但是出于身份等和炒作的关注性,也都采取了默认态度,除非出现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否则,是不会引起注意并把之定性为侵权。
有偿新闻的成因与对策
有偿新闻的成因与对策作者:钟华来源:《新媒体研究》2015年第20期摘要现阶段,有偿新闻现象越来越多地出现于人们的社会视线中,成为社会中新闻行业的一个“污点”。
有偿新闻是新闻媒体影响效果扩大化而产生的一种异化现象,报道有偿新闻的行为轻者违反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重者甚至违反法律,对社会有着极大的危害。
我们应从新闻从业者自身以及加强管理监督制度等多方面来共同抵制有偿新闻现象,全力打造出一个客观公正的新闻传播环境。
关键词有偿新闻;措施;职业道德;危害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5)20-0075-02每个行业都会根据市场发展的大环境以及自身的特性经过时间的推移而繁衍出一些相应的问题。
近年来,新闻行业因市场发展而出现的不良现象比较敏感的问题就是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是一种被异化的新闻报道现象,主要表现为某些企业单位、经营者个人通过金钱交易或者物质利益交换的方式来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1]。
是一种不正当的违反新闻伦理与法规的一种行为。
1 有偿新闻产生的原因1.1 新闻市场商业化当今时代背景中,新闻作为社会舆论的引导者,对于社会舆论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会使公众的选择有较强的倾向性。
而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新闻宣传极易产生异化的现象,现阶段比较多见的做法是一部分企业会利用新闻传播对受众的选择产生倾向性这一特点进行产品宣传,这种做法是将新闻宣传和广告的宣传混淆,使新闻宣传转变为广告效应,使新闻宣传变成一种可以购买的产品,使新闻市场有了商业化的趋势,也就因而导致了有偿新闻的出现。
而这种做法违背了新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要求——真实性的原则,长时间以来,也就会使新闻的可读性及受众的信赖度也随之大大降低。
1.2 新闻从业者自身素养问题部分新闻从业者的自身修养素质问题也成为了有偿新闻产生的主要原因,许多工作者是有着过硬的专业知识修养但缺少社会实践的年轻人,他们对于新闻行业充满了探索心,但对新闻行业中所需要掌握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及新闻从业道德问题没有深刻的了解,易随波逐流受到拜金主义以及享乐主义的诱惑而做出违背新闻道德的有偿新闻现象,从而不仅没有对有偿新闻现象产生遏制作用,反而助长了其扩张的势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