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
这也让环保法律与时俱进,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
这也让环保法律与时俱进,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25年来的首次修订1出台过程因为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修法破例进行了第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
由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凝结了中国环保治理智慧,吸取了之前经验教训、能对症下药的成熟立法。
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头的法律。
2新增内容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相对于公安甚至税务和工商部门来说,环保部门一直都是一个“软衙门”,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
刚刚出台的新《环境保护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一是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
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
之前法律规定的针对环境违法的罚款,是一个定数,数额并不大,导致违法成本较低,不少企业因而怠于治污。
新法施行“按日计罚”之后,罚款数额上不封顶,将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
二是新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罕见地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新法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个别地方企业的污染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背后是当地官员基于畸形政绩观的默许纵容,对此新《环境保护法》将拿“保护伞”开刀。
【初中生物】最严新环保法实施 佛山环保企业生物科技变废为宝
【初中生物】最严新环保法实施佛山环保企业生物科技变废为宝有着“史上最严”之称的新《环境保护法》元旦正式实施,元旦假期前几日,佛山市环保产业协会秘书长陈金顺忙得不可开交。
前来拜访的佛山环保企业络绎不绝,希望协会能够牵线搭桥帮助寻找最新环保技术,提升公司的服务。
新环保法实施的背景下,佛山环保产业发展提速,一个集环保咨询、环保设备生产、环保治理、节能降耗、资源经济于一体的环保产业链正在形成。
佛企也摩拳擦掌,分享巨大的环保产业蛋糕。
重拳治污带动环保产业成长新环保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环保责任,将政府责任拓展到“监督管理”层面,治污成绩也将作为地方官员评估指标之一,促使政府进一步加大环保治理力度。
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早已掀起产业环保风暴。
今年以来,佛山不仅发布了对陶瓷行业、玻璃制造行业、铝型材行业和VOCs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方案,各区也纷纷出重拳治污。
一面是政府的铁腕治污,另一面是排污企业对专业治污技术的缺乏,第三方环保服务的市场需求因而被激发。
去年9月顺德龙江试点工业分散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引入第三方环保服务提供方顺德恒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由恒锐对龙江众多中小家具制造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统一收集、统一治理和统一排放,并可实现对企业排污的全程视频监控。
这套集检测与治理于一体的工业污水集中治理方案,达成治污效果的同时,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治污成本。
“随着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政府继续加大治污力度,第三方环保服务的需求将激增,进入环保产业的企业也越来越多。
”佛山市环保产业协会秘书长陈金顺表示。
该协会于初成立,成立之初拥有会员企业近50家,到底会员企业已超过80家。
佛企意识转变快主动购买环保设备“新环保法实施,政府监管将动真格,将倒逼企业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
”佛山市合?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吴荣标这几日忙着接待前来洽谈最新低温脱硝技术的佛山陶瓷企业。
合?科技将在清远打造循环经济生态园,通过生物技术将生活污泥变废为宝。
中国开始实施“史上最严”新环保法
中国开始实施“史上最严”新环保法作者:暂无来源:《世界环境》 2016年第1期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新环保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如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罚款数额上不封顶;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设立了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堪称史上最严环保法。
文/贾峰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
4个配套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也一起实施。
新环保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立法宗旨和指导思想之变已经实施25年的原《环保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生态文明的新理念明显不相适宜,存在主题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环境执法不力等问题。
与此同时,以GDP增长论英雄的粗放发展模式,导致了大气、水、土壤污染突出,威胁公众健康。
环境问题成为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影响社会安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如何从制度和立法层面缓解公众的环境不安全感和增进对政府的信任,平衡公众诉求与经济发展关系,探索新常态背景下的社会发展路径,已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命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理念,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重要的改革议题之一,并提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保护是为了发展,发展是为了更好的保护。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提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其中的深刻思想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反映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为新法的修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1、为什么将保护环境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答:新《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基本国策是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决定性影响的基本准则。
《环境保护法》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从政策层面上升为法律层面,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
首先,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缺少大气、水等任何一个环境要素,人类都难以生存,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其次,保护环境具有长期性。
改善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无论是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公众的生活方式,还是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坏,都是十分艰巨的任务。
最后,环境保护是一项战略任务。
我国将保护环境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
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加强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也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对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
2、为什么称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答:环境保护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重点解决了这一问题,提出多种强有力的措施。
一是赋予了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
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二是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
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三是规定了责令停业、关闭。
九年级政治全册 4.2 我国的基本国策和发展战略 新人教版
③ 要把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
④ 必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3、 近年来,中国高铁已成为中国制造最具全球影响力的代表 之一,它是“中国智造”和“中国创造”的最佳诠释。有人感 叹之下,画了一幅其他国家用大米来换中国高铁的漫画,这些 材料说明:
这段话表明我国坚持什么基本国策? 为什么要坚持这一基本国策?
留得住青山绿水 记得住乡愁
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 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 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 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2015年1月20日
——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
请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知识,说明在 城镇化中如何才能“让居民望得见山, 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① 将燃煤排放污染高的工业转移到周边地区 ② 加强汽车尾气监测,报废不达标的汽车 ③ 开发使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产品 ④ 设置公共自行车服务,倡导公民低碳出行
8、“一带一路”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
① 以后乘火车、走高速都可以到欧洲 ② 可以去沿线国家交流学习,增长见识 ③ 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 ④ 所有沿线国家的商品全部免税
基本国策和发展战略
战基 略本
国 策 和 发 展
基 本 国 策
发 展 战 略
教育部支持、 赞同逐步实施 高中免费教育
第一生 产力
不让一个少 数民族地区 掉队
………
“史上最严 环保法”
亚投行开始运 营 ,丝路基 金正式启动
延迟退休
基本国策和发展战略
略基 本 国 策 和 发 展 战
对外开放
基
本
计划生育
史上最严环保法延迟退休第一生教育部支持赞同逐步实施高中免费教育亚投行开始运营丝路基金正式启动不让一个少数民族地区掉队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科教兴国科教兴国计划生育计划生育保护环境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节约资源必答题抢答题中国向其他国家和区域提供援助将不利于自身发展2今天的教育明天的科技后天的经济
【周朝历史】古代环保法令相当严苛:西周砍树会被“杀无赦
【周朝历史】古代环保法令相当严苛:西周砍树会被“杀无赦塑料袋已经成了现代人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之一,每次去超市或菜市场,很少没有不用塑料袋的人。
古人去买东西用的大都是很容易分解和处理的东西,比如竹篮、稻草等,去街市上买鱼,携带一根稻草,然后穿在鱼的腮下就可以提回来了,这种方法在上世纪80年代还较常见,现在在一些偏僻的地方偶尔也能看到。
除了用稻草,古人还用荷叶包东西。
“建康令孔奂以麦屑为饭,用荷叶裹之,一宿之间得数万裹,以给兵士。
”《三国典略》里的这段话记载了三国时期在战场上以荷叶包饭的事情,这种做法显然是方便快捷的。
在环境问题日显突出的今天,这种做法虽然很土,但应该显得很原汁原味了吧。
荷叶用后扔在地上,很短时间即可融入土地。
古代还颁布了许多环境保护法。
“不拆房、不打井、不砍树、不搬走六头牲畜。
不服从命令的人将不获赦免而死亡。
”西周的《割拜令》应该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环境保护法规,其中最严重的是死刑。
还有关于家庭垃圾的法令。
“阴法,弃道灰者断手。
”战国时期,街道上乱扔垃圾的人受到了砍手的严厉惩罚。
《韩非子内初》中的这段记录读起来很丢脸。
对于这种残酷的惩罚,孔子并不认为是严重的。
“知道治理之道。
如果丈夫把骨灰丢在街上,他会掩盖人们,掩盖人们,人们会愤怒。
愤怒会斗争,斗争会相互毁灭。
虽然三个家庭的方式也被用作惩罚,如果父亲惩罚严厉,人们会做坏事而不抛弃骨灰,人们会乐善好施,使人们在不脱离邪恶的情况下也能容易地做到。
这也是治理的方式。
“孔子认为这是治理的方式,应该这样做。
除了制定法律法规来保护城市卫生,古代还有专门从事清洁的环卫工人。
在古代,环卫工人称之为“挑郎”,意思是古代的清洗。
”当国王进进出出时,有八个人,六个人,四个侯和伯,还有两个人和两个儿子。
"历史在唐代,日常生活垃圾的管理更加规范和严格,“穿墙而出的人将有60名工作人员;走出水的人将不会被讨论。
布政司忍不住要与他们一起犯罪。
稀疏的讨论说:穿墙而出的人将有60名工作人员。
1、为什么将保护环境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
1、为什么将保护环境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答:新《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基本国策是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决定性影响的基本准则。
《环境保护法》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从政策层面上升为法律层面,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
首先,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缺少大气、水等任何一个环境要素,人类都难以生存,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其次,保护环境具有长期性。
改善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无论是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公众的生活方式,还是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坏,都是十分艰巨的任务。
最后,环境保护是一项战略任务。
我国将保护环境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
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加强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也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对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
2、为什么称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答:环境保护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重点解决了这一问题,提出多种强有力的措施。
一是赋予了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
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二是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
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三是规定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新环保法政策以及全文
新环保法政策以及全文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环保部紧接着公布五项细则,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下文是橙子收集的关于20xx年最新环保法的实施细则,欢迎阅读!新环保法五细则出笼规范“按日计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排污者有五种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这五种行为包括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排污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拒不改正: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复查的。
《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排污者有六种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这六种行为包括,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
环境保护法司法解释
Humans cannot create opportunities, but they can seize those opportunities that have already appeare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环境保护法司法解释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第一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等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近几年来我国的环境是越来越糟糕,除了自然因素外认为的破坏也是很大的。
为此,我国已经专门制定了《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对这一块进行管理。
今天,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一下环境保护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等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2015年环保十大事件
2015年环保十大事件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事件回顾】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
这次环保法的修订,主要包括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对雾霾等大气污染的治理和应对;明确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等十二个方面。
【点评】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
新《环境保护法》无疑给环保监管部门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地执法的利器,并系统性地设立了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将民间力量有序地纳入环境治理机制中。
环保法律就此也与时俱进,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环保部首次“约谈”地方政府一把手【事件回顾】2月25日下午,针对临沂市部分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对山东省临沂市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并且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启动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华东区域内的首场环保约谈。
【点评】尽管环保部门“约谈”的做法已持续了10年之久,但像现在这样直接约谈一个地区和当地政府“一把手”的,确实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一个重要变化。
这已经表明,对环保问题地方政府已经责无旁贷,对地方政府启动问责制已经成为下一步环保监管的重点内容。
治理整顿环评“红顶中介”【事件回顾】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提出,决不允许戴着红顶赚黑钱,环保部下属8个环评单位今年将从环保部脱离。
至此,一场自上而下的环评“红顶中介”摘帽风暴开始。
12月15日,环保部公告对100家环评机构的资质审查结果(2015年第十四批),标志着环保部部属8家环评机构顺利完成脱钩工作。
不仅如此,各地环保部门重拳治理整顿“红顶中介”的步伐正在加快。
【点评】环评是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前置性措施,相当于环境保护的一道闸门,但这道闸门屡屡被一些违法违规的“红顶中介”在利益驱使下冲破,实际上,整治“红顶中介”的要害点不在于中介,而在于中介和审批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根源正是要切断一些监管部门将部分行政权力租借给中介组织,借中介做掩护实现自身灰色利益的链条。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律法规(汇总)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史上最严环保法”将实施,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预算法规定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免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颁布,规范经营许可;中国三项铁路新规施行。
2015年1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1.新环保法“按日计罚”加大违法成本2015年1月1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环保法施行。
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同时,新修订的环保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针对性的规定,如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
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新修订的环保法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以推动大气雾霾治理。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
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公布实施以来,此次是第一次进行修改。
我国很多地方都受到了雾霾天气的影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否有助于治理大气污染,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对于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公共事件专门作出规定,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
新《环保法》实行“按日计罚”,即执法部门对企业不执行的,继续加罚,改变过去一次性罚款的规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并罕见规定协助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动用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2.“经济宪法”开启迈向现代财政制度的“新时代”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后,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公布日期】2022.08.30•【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22年8月3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美丽中国建设的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立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抓在手上,连续五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10部生态环保法律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6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10次带队赴地方检查,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成效之好前所未有,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人大贡献。
按照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张春贤、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杨振武秘书长和环资委高虎城主任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31人组成。
3月至6月,栗战书委员长和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黑龙江、山西、西藏、宁夏、福建、四川、江苏7个省(自治区)开展检查,检查组深入到20个地市,召开16次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01个单位和项目。
同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法律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有几个特点: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浙教版七年级科学上册讲练课堂1.1科学并不神秘(练习)(原卷版+解析)
浙教版七年级上册第一章第一节科学并不神秘【同步练习】一、选择题1.(2021·浙江一模)科学的进步给人类带来了巨变,下列关于科学史的叙述中,与事实相符的是()A.牛顿发明了白炽电灯B.爱迪生改良了蒸汽机,使人类进入了工业化时代C.袁隆平成功培育了杂交水稻D.法拉第发现了万有引力2.(2022·浙江一模)下列问题不是科学研究范围的是( )A.月相的变化规律B.地球自转方向C.日本常发生地震 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3.(2017·浙江金华一模)2015 年 1 月 1 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开始实施。
下列措施中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是①大量砍伐森林,作为燃料代替燃煤。
②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③使用风力、水力发电代替火力发电。
④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
⑤控制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
A.①③⑤B.①③④⑤C.②③④⑤D.①②③④⑤4.(2022·宁波期末)2021年10月16日,神舟十三号数人飞船发射取得圆满成功,此次执行任务的三位宇航员分别是()A.翟志刚,王亚平、叶光富 B.聂海胜、刘伯明、新洪波C.景海图、刘洋、刘旺 D.聂海胜、张晓光、王亚平5.(2021·温州期末)下列问题中不属于科学问题的是()A.哪种品牌牛奶的蛋白质含量高?B.哪种品牌牛奶的密度大?C.哪种品牌牛奶的矿物质种类多?D.哪种品牌牛奶的味道好?6.李时珍(1518-1593)完成本草纲目这部巨著的过程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A.观察法 B.实验法C.统计法和分析法D.物理法和化学法7.下列行为不利于遏制污染的是A.对工业污水作处理使之符合排放标准,防止水体污染B.将废电池填埋,避免重金属污染C.机动车用压缩天然气替代汽油,减轻空气污染D.使用微生物降解塑料和光降解塑料,减少白色污染8.生物学的发展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与人类生活有关的生物学知识就是动物和植物的知识B.地球上的生物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C.把生物学知识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可以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D.只要有了生物学知识就一定能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难题9.下列有关模拟实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模型与实验对象相似程度越高,实验效果越好B.可以提高效率,大大节约资源,资金和时间C.可以解决不能活不便用实验法解决的难题D.很少受模型的局限,实验结果完全可靠10.著名科学家牛顿从苹果落地现象出发,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
关于按日计罚制度的思考
关于按日计罚制度的思考作者:张倩来源:《财讯》2016年第31期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其中一点就是确立了按日计罚制度。
一项新的制度,对其法律性质的界定至关重要,其合法性不仅体现在明晰的理论逻辑上,更要经得起司法实践的考验。
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规范和完善。
按日计罚定性实践按日计罚的定性之争按日计罚制度如今作为一种环境管制手段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采纳,目前存在着两种模式:作为行政处罚的英美法模式和作为执行罚的大陆法模式。
按日计罚的法律性质直接关系到行政机关在司法实务中该如何具体操作的问题,争执的目的是为了给司法实务提供规范依据。
若为行政处罚,则要按照《行政处罚法》来规制具体行为;若为执行罚,则按照《行政强制法》来规制。
显然二者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
英美法模式与大陆法模式的差别表现在对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是否认为是“一次”而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性质的按日计罚认为违法行为持续的每一天都是一个单独的违法行为,主张计日处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至主动改正之日起;执行罚性质的按日计罚将违法行为视为一次违法行为,对这一违法行为持续的期间实施处罚。
由此可见,前者的惩罚力度更大。
环境污染是一个长期过程,有些污染行为一开始并不能被发现,加之现在企业污染手段的隐蔽化,使得环境污染到一定严重程度才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那么问题就是执法部门该如何证明违法行为在被发现之前持续的时间。
正视当前的执法现状,除了违法者自己承认,执法部门很难证明其一直存在连续违法行为。
总结分析关于该问题的研究,两种模式各有利弊。
我们可以尝试在两者中作一个对比和权衡。
一项新制度的确立需要考虑其实施的成本和收益,最理想的实施效果就是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
首分析行政处罚性质的按日计罚。
理论讨论无法避开的一个问题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对此的解释几乎都有一个统一观点,即按日计罚不违反该原则,只是解释理由各异。
反之认为按日计罚有违该原则,不能定性为行政处罚。
而笔者比较赞成汪劲教授的观点,我们不必过多囿于现行的处罚观念,可适当进行突破,使得这一理论更好的适应新情况,随着实践的拓展而扬弃,毕竟法律最终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
对企业新环保法专题培训
内
一 二 三 四
容
•总述 案例分析
•新《环境保护法》主要特点 •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变化 •常见企业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 •新《环保法》下的企业环保工作
吉林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作为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对
日常生产环保监督管理失察,对本次违法排污事件负管理
责任。(处长张冬吉、副处长车昭华记过) 吉林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站作为安全环保监督部门,开 展的日常环保监督检查未能覆盖生产作业和污染治理全过 程,没有检查和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对本次违法排污事件
负管理责任。(站长朱占华记过)
油田公司领导:(公司直线领导主管天然气开发的副总经 理刘兴忠记过)
违法责任处理---(地方政府部门9人被处理)
县环保局副局长被撤职;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被撤职; 县环保局长被记过,县长等被警告;
市环保局长副局长被记过,市环保局局长被记过
教训痛心
12 15 8 8 7
旧
总则 环境监督管理 保护和改善环境
13 6
11
防治环境污染和 其他公害
新 信息公开 增 和公众参与
法律责任 附则
1
11
11
法律责任
2
附则
一、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特点
(三) 各层级主体责任义务明晰 明确警戒线,强调了各级政府履行改善环境质量 的责任。
明晰安全线,凸显了政府和相关部门保障和改善
干部应环保知法守法,集体必须合规决策。
坚持环保与生产并重,环保不应为生产让 路,严禁生产逾越环保“红线”。 属地和直线组织真正各司其职、履行职责、 落实责任。
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法律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史上最严环保法”将实施,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预算法规定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免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颁布,规范经营许可;中国三项铁路新规施行……2015年1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1、新环保法“按日计罚”加大违法成本2015年1月1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环保法施行。
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同时,新修订的环保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针对性的规定,如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
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新修订的环保法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以推动大气雾霾治理。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
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公布实施以来,此次是第一次进行修改。
我国很多地方都受到了雾霾天气的影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否有助于治理大气污染,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对于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公共事件专门作出规定,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
新《环保法》实行“按日计罚”,即执法部门对企业不执行的,继续加罚,改变过去一次性罚款的规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并罕见规定协助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动用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2、“经济宪法”开启迈向现代财政制度的“新时代”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后,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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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24日,四易其稿的《环境保护法》修订通过。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有哪些突破,对环保工作会有哪些促进,能否为环境质量提升、百姓环境权益保驾护航?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新法为现阶段最有力度的一部环保法
记者:您觉得环保法这次修订是否达到了环保部门的预期?
潘岳:在现阶段情况下,原环保法已经暴露出诸多缺陷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理念已不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法律定位不清晰、政府环境责任难落实、与单项法的衔接不顺等等。
这几点也是此次修订的重点。
我认为,新法有四个特点:
一是定位合理,是定位在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二是创新理念。
近年来环保领域的一些主要理念和指导精神,如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等,新法中都有所体现。
三是完善制度。
一些新的制度,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补偿等,新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现有的一些老制度,如环评、区域限批等,也进行了调整完善。
四是强化责任。
增设了按日计罚、治安拘留等措施,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此次修法已最大限度凝聚了各方共识,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一部环保法,也为未来统一协调大环保“基本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新法有望扭转地方政府不作为局面
记者:“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思想在原有法律中也有交待,但从既往看,政府不作为或者不恰当作为往往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因此,规范政府行为非常重要。
新法在这方面有何突破?
潘岳:强化政府责任是此次修订的重点。
原环保法存在一个很重要的缺陷,就是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流于形式。
新法从多个方面强化政府责任,有了重大突破:新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了人大监督,强化了环境监察。
此外,还健全了问责机制。
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等九种行为,新法规定对政府或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总体来看,新法为强化和落实政府环境责任奠定了法律基础。
强化责任、加大处罚成为新法重点
记者:原有环保法一直被指偏软,新法从哪些方面体现了法律要“像钢铁一样硬”的思想?
潘岳:“违法成本低”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长期存在的痼疾。
此次修订环保法,将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作为重点,有了很大突破:
一是增设按日计罚。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污,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这一处罚,上不封顶,将极大地提高违法成本。
二是增设治安处罚。
新法规定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等四种行为,可给予治安拘留处罚,这将极大震慑违法行为人。
三是增设连带责任。
新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新法在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也赋予环保部门一些职责和权限。
比如,赋予环保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现场检查权,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规定环保部门有权责令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事业单位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
好的法律,还需环保部门认真履职
记者:新法对环境质量提升的保驾护航作用如何体现?此外,法律对环保部门的职责要求更高了,环保部门如何应对这样的新形势?
潘岳:新法从立法宗旨到监管措施,始终以如何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
例如,立法目的就是要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同时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环境质量负责,并通过环保规划确定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求地方政府根据环保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按期达标;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环保部门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但是,最终能否彻底改善环境质量,还要看新法能否贯彻落实。
环保部门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时,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新环保法在这方面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
今后,环保部门履职,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不失职、不渎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系列环保法律制订修订提速(链接)
《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或修订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环保法里所作的制度创新,如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政府责任规定、环境质量导向等,为各单项环保法律的制定或修订打下了良好基础。
另一方面,环保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经济政策等,将在这些单项环保法律中得到进一步细化。
据介绍,有了环保法的修订,各单项环保法律的制定或修订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据介绍,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
环保部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起草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的修改稿,争取尽快报送法制办。
同时,受人大环资委的委托,环保部正在抓紧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预计年内向环资委报送草案建议稿。
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也正在开展前期的研究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