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一、引言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中国自1970年代起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通过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口质量。

而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则是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一环。

为了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效率和水平,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个人在国内生产、销售、使用计划生育药具的活动。

三、计划生育药具的定义根据《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务院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避孕药具、辅助生育药具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生殖健康保健产品。

四、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和销售管理1. 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国家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生产计划生育药具;2.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的计划生育药具符合国家标准;3. 销售企业必须获得国家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销售计划生育药具;4. 销售企业应当对所售计划生育药具进行质量跟踪,确保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管理1. 个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安全、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并严格遵循使用说明书上的使用方法;2. 医疗机构在为患者提供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时,应当进行必要的诊疗和指导,确保患者了解和正确使用计划生育药具;3. 学校和其他机构应当加强对青少年关于计划生育药具的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使用计划生育药具。

六、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责任1. 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药具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2.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管理工作;3. 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4. 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相关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并对药具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5. 学校和其他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公众对计划生育药具的正确认识和使用。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及避孕药具,促进人口健康和平衡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作目标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2. 改善计划生育药具供应机制,确保市场供需平衡。

3. 加强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监管,确保药具安全、有效。

4. 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和管理机制,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三、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管理。

2. 公开透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民众的认知和理解。

3. 科学合理,根据人口统计和需求预测,合理配置计划生育药具资源。

4. 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5. 创新发展,借鉴国际经验,不断完善工作管理办法。

四、工作职责1. 政府部门:(1)加强计划生育药具政策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

(2)制定计划生育药具供应计划,确保市场供需平衡。

(3)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研发和生产工作。

(4)加强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监管,确保药具安全有效。

(5)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2. 医疗机构:(1)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的咨询和指导工作,提供合适的计划生育药具选择。

(2)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计划生育药具,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3)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配送和安全保管工作。

(4)收集和统计相关数据,监测计划生育药具使用情况。

3. 企事业单位:(1)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药具相关责任,配合政府开展工作。

(2)积极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的研发和生产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3)确保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充足,及时提供市场需求。

(4)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出库和销售记录,接受政府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机制1. 组织建设:(1)成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工作。

(2)设立计划生育药具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统一决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一、明确责任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确保药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制度,明确药具的采购、配送、使用和归还等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及相应的责任人。

制度要科学、合理、可操作,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提供必要药具保证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确保居民能够便利地获得所需的计划生育药具。

相关部门要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进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和供应。

同时,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监管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控,确保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计划生育药具的认识和使用。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公众普及计划生育药具的知识和正确使用方法,增强居民的计划生育药具使用意识。

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计划生育药具的追溯管理。

通过对计划生育药具的信息登记、调拨、使用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和统计,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情况,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有效管理。

六、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要定期对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考核和监督。

七、加强培训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相关部门要组织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培训课程,提高其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好职责。

八、加强研究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研究工作,推进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创新和科技进步。

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相关研究,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实践中,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人口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统筹国民经济和人口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管理办法是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将就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做详细介绍。

一、计划生育药具的类型和功能计划生育药具包括避孕药具、人工流产药具和辅助生育药具。

避孕药具是用于防止怀孕的药具,主要包括避孕套、避孕药、避孕环等。

人工流产药具是用于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具,主要包括紧急避孕药、流产药等。

辅助生育药具是用于协助生育的药具,主要包括促排卵药、人工受孕药等。

二、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办法1.药具生产和销售单位的管理药具生产和销售单位应当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严格按照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生产和销售药具,确保药具的质量和安全性。

2.药具的资料记录药具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药具销售登记制度,对销售的药具进行详细资料记录,包括药具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保留销售记录不少于两年。

3.药具的售价管理药具的售价应当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原则,不得随意哄抬售价,也不得以低价贩卖非正规的药具,以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4.药具的广告宣传管理药具的广告宣传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合法的原则,不得使用夸张、虚假或者误导的广告语言,以免误导消费者或者扰乱市场秩序。

5.药具的安全保障药具销售单位应当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具的安全性和质量。

一旦发现药具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危害性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承担责任。

6.药具的售后服务药具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为消费者提供咨询、调换、售后服务等必要援助,保证消费权益。

三、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的问题1.部分销售单位质量存在问题在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中,一部分销售单位质量存在问题,包括售卖劣质药具、虚假宣传等行为。

因此,需要加强药具销售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对违规销售者进行监管和处罚。

2.药具的使用者了解程度不足在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中,使用者的了解程度也存在不足,包括药具种类不熟悉、如何正确使用、注意事项等问题,可能导致使用失败或者引起其他问题。

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障育龄群众的避孕需求,提高避孕节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成立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药具采购与储存1.药具采购: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药具采购政策,选择合法、正规的生产厂家,确保药具质量。

2.药具储存:设立专用药具储存室,配备冷藏设备,定期检查储存环境,确保药具在有效期内。

3.药具入库:严格按照入库流程,对药具进行验收、登记、上架,确保账物相符。

四、药具发放与管理1.药具发放:设立药具发放窗口,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并做好登记工作。

2.药具管理:建立健全药具管理制度,明确药具发放、回收、报废等流程,确保药具合理使用。

3.药具回收:定期回收过期、破损的避孕药具,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宣传教育与咨询1.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知识的知晓率。

2.设立计划生育咨询窗口,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定期举办避孕药具知识讲座,提高育龄群众对避孕药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六、考核与奖惩1.对全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考核。

2.对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1·背景介绍1·1 目的与意义【目的】明确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原则、标准和要求,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配送、使用和管理流程,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安全、有效和全面覆盖。

【意义】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可有效遏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药具采购、配送、使用和管理工作。

2·定义和缩写词汇解释2·1 计划生育药具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中的避孕方法、节育措施和药品,包括避孕药具、避孕器具、节育药具等。

2·2 附件3·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体系3·1 领导责任3·1·1 设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3·1·2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策涉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重要事项。

3·2 药具采购管理3·2·1 制定计划生育药具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种类和质量要求。

3·2·2 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招标、评审、中标和签订合同。

3·2·3 购买计划生育药具时应注意药具的注册、生产日期和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3 药具配送管理3·3·1 制定计划生育药具配送方案,明确配送对象、时间、地点和数量。

3·3·2 配送计划生育药具时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3·3 配送人员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计划生育药具送到指定地点。

3·4 药具使用管理3·4·1 设立计划生育药具使用登记台账,记录计划生育药具的领用和归还情况。

3·4·2 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药具使用指导和技术支持。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范本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范本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范本一、药具资源调配制度(一)药具供需调查制度为保证计划生育药具的充足供应,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定期进行药具供需调查,准确掌握各类计划生育药具的需求量,并根据需求量合理配备相应的药具资源。

(二)药具备案登记制度所有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登记,药具备案登记表必须包含企业名称、药具类型、规格、数量等必要信息。

二、药具质量管理制度(一)药具质量监测制度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定期对计划生育药具进行质量监测,确保药具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药具质量追溯制度对于发现质量问题的计划生育药具,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及时追溯到相关生产企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问题处理和纠正。

三、药具购销管理制度(一)药具采购制度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建立统一的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的药具质量和数量符合需求。

(二)药具销售管理制度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售,确保药具提供给需要的人群,并防止药具滥用和非法销售。

四、药具登记管理制度(一)药具使用登记制度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必须进行登记,登记记录应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日期、具体使用情况等信息。

(二)药具回收登记制度使用完毕或过期的计划生育药具必须进行回收登记,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回收的药具进行安全处理和销毁。

五、药具宣传教育制度(一)药具知识宣传制度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开展药具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药具的认识和了解,促进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

(二)药具宣传活动制度定期组织计划生育药具宣传活动,包括讲座、培训等形式,提高人们对计划生育药具的认同和接受度。

六、药具监督检查制度(一)药具监督抽查制度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定期进行药具的监督抽查,检查药具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药具违规处罚制度对于生产、销售和使用计划生育药具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和制止,保障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有效实施。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的行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计划生育药具的分类与管理1. 计划生育药具分为避孕药具、终止妊娠药具和辅助生育药具三类。

2. 生产、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的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管理1. 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生产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使用假冒伪劣的材料和成分。

3. 生产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五、计划生育药具的经营管理1. 经营单位应获得合法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工作。

2. 经营单位应确保药具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 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为用户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并及时记录用户的意见和反馈。

六、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管理1. 销售单位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2. 销售单位应按照包装说明,为用户提供正确使用说明,告知用户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3. 销售单位应加强与生产和经营单位的沟通与配合,及时修复和召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

七、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管理1. 医疗机构应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确保在合适的医疗环境下进行。

2.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具使用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储存和保管工作,避免药具受潮、受损或过期。

八、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管理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生产、经营、销售单位的合规情况。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模板(2篇)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模板(2篇)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模板【标题】: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前言】:为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范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保障计划生育药具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采购、配送、储存、使用、回收和报废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尊”的原则,保护计划生育药具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和科学素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药具工作。

第五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应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与采购管理】第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和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和销售渠道,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和采购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管理。

第八条销售和采购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稳定可靠。

第九条销售和采购单位应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市场监测和质量抽检,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和采购应按照需求和规划进行,避免过量采购和浪费。

【第三章:计划生育药具的配送与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配送应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保证药具的准确、及时送达。

第十二条配送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具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配送单位应根据需求和规划,合理安排配送路线和时间,提高配送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的储存应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具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储存单位应定期开展药具库存检查和清理工作,消除潜在风险和隐患。

第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的储存应遵循药具的特点和要求,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和防潮措施。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计划生育实施过程中,药具的供应和管理是其中一项关键工作。

为了保障计划生育药具的合理供应和有效管理,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的核心目的是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保障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需求得到满足。

此外,该管理办法还能够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存储、销售和使用,防止滥用和浪费,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效能。

三、工作内容1. 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根据计划生育药具的需求情况,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工作。

采购应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采购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在采购过程中,应特别关注产品质量和供应商信誉,确保所采购的计划生育药具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计划生育药具的存储和配送计划生育药具的存储和配送也是重要环节。

相关部门应建立合适的仓库和库存管理系统,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保存环境符合要求。

在配送过程中,应加强监管,确保药具安全、及时送达使用单位,防止药具过期或破损。

3. 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和使用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和使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合法合规。

销售单位应制定严格的销售制度,对购买计划生育药具的个人进行身份核实,并记录购买信息。

使用单位应对计划生育药具进行管理,确保药具正确、安全使用,提醒用户定期更换。

4. 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应细化具体目标和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对问题单位进行处罚和警示,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相关责任1.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2.药具供应商:负责按照规定生产和供应合格的计划生育药具,维护信誉和口碑,确保药具的质量和供应稳定。

避孕药具质量管理规范

避孕药具质量管理规范

管理规范是用文字形式规定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分享了避孕药具的质量管理规范给大家阅读!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质量管理,保证药具质量安全,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药具是指,用于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品、宫内节育器和橡胶避孕套。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药具管理或者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应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委)负责药具质量的监督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中心)负责全国的药具质量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以下简称药具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药具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指导全国药具管理机构做好药具质量抽查工作;参与药具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评工作,参预药具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第五条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以下简称供应站)负责本地区有关生产企业的药具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者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本级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还需对本辖区下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者服务机构的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者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药具质量管理运行体系,实现药具在计划、采购、储运和发放等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八条药具中心、供应站、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医学、药学和相关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与采购规模相适应的验收员和养护保管员。

地市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者技术服务机构,应配备与药具周转量和仓储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验收员和养护保管员。

乡(镇)、村(居)的药具发放人员承担药具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者技术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采购、储运和发放使用的计划生育药具质量负领导责任。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计划生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药具分类与监管要求第二条计划生育药具分为避孕药具、终止妊娠药具和辅助生育药具三类。

第三条避孕药具包括避孕套、口服避孕药和避孕节育器。

对于避孕套,应确保其材质无刺激、无致癌物质,且具备良好的延展性和耐磨性。

对于口服避孕药,应进行药理学及临床试验,确保其安全有效。

对于避孕节育器,应确保其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要求,且无刺激性。

第四条终止妊娠药具包括口服终止妊娠药、宫内节育器和终止妊娠手术工具。

对于口服终止妊娠药,应具备良好的药效特性,且无严重副作用。

对于宫内节育器,应确保其无排斥反应和感染风险。

对于终止妊娠手术工具,应进行临床试验和质量控制。

第五条辅助生育药具包括促排卵药、辅助受孕器械和胚胎移植器械。

对于促排卵药,应进行药理学和临床试验,确保其安全有效。

对于辅助受孕器械和胚胎移植器械,应进行质量控制和临床试验。

第三章药具生产企业的资质和管理要求第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记录、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规定,并进行有效实施。

第八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和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包括药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八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四章药具流通环节的管理要求第九条计划生育药具的流通环节应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药具源头可追溯。

第十条计划生育药具的流通环节应进行质量抽检,检验其合格率,并对不合格药具及时进行下架和召回。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的流通环节应加强药具标识和说明书的管理,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使用和了解药具的信息。

第五章对药具的质量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国家药监部门将对计划生育药具进行定期的质量监督检查,抽检药具并进行检验。

2023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引言: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政府长期以来致力于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政策,而计划生育药具则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计划生育药具,促进人口发展与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1.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保障人口发展与社会稳定。

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

3. 计划生育药具的分类、监管、质量标准以及生产企业的申报、审批等事项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计划生育药具的分类:1. 计划生育药具分为内服避孕药具、外用避孕药具、避孕装置和绝育药具。

2. 内服避孕药具主要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套等。

3. 外用避孕药具主要包括避孕药皮肤贴、避孕乳、避孕栓等。

4. 避孕装置主要包括宫内节育器、子宫颈避孕环等。

5. 绝育药具主要包括输精管堵塞器、输卵管堵塞器等。

三、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的申报和审批:1. 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卫生健康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卫生健康部门应对申报的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审批决定。

3. 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应定期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生产情况,接受相关检查和监督。

四、计划生育药具销售和使用:1. 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应由符合条件的药店、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平台承担。

2. 计划生育药具销售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计划生育药具,并销售给合法的购买者。

3. 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购买者应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以确保避孕效果和安全性。

五、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1. 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确保生产环境和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2. 卫生健康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追溯制度,确保药具的质量可追溯和责任可追究。

医院计生药具管理制度

医院计生药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避孕药具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工作,确保避孕药具的质量和安全。

2. 医院药剂科负责避孕药具的采购、储存、分发、回收等工作。

3. 医院临床科室负责避孕药具的使用、回收和上报。

4. 医院护士长负责本科室避孕药具的管理工作。

三、药具采购1. 避孕药具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选择合法、合格的供应商。

2. 采购避孕药具时,应优先选择具有国家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

3. 药剂科应定期检查避孕药具的质量,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药具储存1. 避孕药具应存放在专用柜(箱)内,确保安全、通风、干燥。

2. 避孕药具的储存温度应控制在2℃-25℃之间,避免阳光直射。

3. 避孕药具的储存期限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过期药具应及时报废。

五、药具分发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定期将避孕药具分发给各科室。

2. 分发避孕药具时,应确保数量准确、品种齐全。

3. 药剂科应建立避孕药具分发记录,详细记录分发时间、数量、品种等信息。

六、药具使用1.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避孕药具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

2.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详细讲解避孕药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

3. 患者使用避孕药具后,如有不适,应及时向医护人员咨询。

七、药具回收1. 临床科室应及时回收使用过的避孕药具,并交由药剂科统一处理。

2. 回收的避孕药具应进行分类、消毒,确保其安全、卫生。

3. 药剂科应定期检查回收的避孕药具,对不合格的药具进行报废处理。

八、信息上报1. 药剂科应定期向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上报避孕药具的使用情况。

2. 临床科室应定期向药剂科上报避孕药具的使用情况。

3. 如有避孕药具使用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效率和质量,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和相关单位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划生育药具的分类与管理第三条计划生育药具分为避孕药具、堕胎药具和节育药具三类。

第四条避孕药具包括避孕套、避孕药、避孕环等,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上市销售。

第五条堕胎药具包括人工流产器具、堕胎药物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私自销售和使用。

第六条节育药具包括宫内节育器、输精管堵塞器等,必须经过专业医生检查确认,方可使用。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应当以安全、有效为原则,加强储存、配送、监管、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控制。

第三章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与配备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计划药具的采购数量。

第九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采购法规进行,确保药具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配备应当根据工作需求和服务范围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充足。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配备应当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确保存库药具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合理、安全。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应当做到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严格记录,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五条对于计划生育药具的不合格品和过期品,必须及时予以淘汰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第五章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与监督第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销售管理规定,严禁假冒伪劣药具的销售行为。

第十七条计划生育药具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和经营许可证,确保销售的药具合法、安全、有效。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药具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药具销售台账,并定期报送销售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6年7月14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张维庆二○ ○ 六年七月二十日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引言:计划生育是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和优化人口结构。

在计划生育中,药具是不可或缺的工具。

为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和安全性,中国政府颁布了《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管和管理。

一、法律和政策依据《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定的。

该法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药具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管理范围和分类根据《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药具主要包括避孕药具、终止妊娠药具和不育药具三大类。

各类药具在质量管理上存在一些特殊要求。

1. 避孕药具避孕药具是计划生育中常用的一种药具,主要包括避孕套、避孕药、避孕环等。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对避孕药具的制作、包装和储存进行严格的管理。

药具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质量检测。

同时,避孕药具的包装和储存也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 终止妊娠药具终止妊娠药具是计划生育中用于终止怀孕的一种药具,主要包括紧急避孕药、人工流产药物等。

在质量管理上,终止妊娠药具的生产和销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正规的药品监管部门批准。

同时,药具生产企业还必须建立完善的药物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药具的质量和安全性。

3. 不育药具不育药具是计划生育中用于不育治疗的一种药具,主要包括不育检查工具、辅助生殖技术工具等。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对不育药具的管理要求同样严格。

药具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且负责对药具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追溯。

三、质量管理要求《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办法》对药具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提出了一系列的质量管理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要求药具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3篇)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3篇)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是指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销售、配备和使用,有效控制和引导人口增长。

本文将从以下八个方面详细介绍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

一、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和销售管理制度1. 计划生育药具生产许可制度:规定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必须依法获得生产许可证,符合生产标准和质量要求。

2. 计划生育药具销售管理制度:要求计划生育药具销售企业必须具备销售资质和合法经营证照,确保计划生育药具销售途径合法安全。

二、计划生育药具的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3. 计划生育药具配备管理制度:规定计划生育药具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生育指导意见,确保合理实施计划生育。

4. 计划生育药具使用管理制度:要求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必须经过专业指导和知情同意,保障用户的权益和健康需求。

三、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5. 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标准和质量要求,加强生产过程监督和质量抽检,保证药具质量合格。

6. 计划生育药具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安全性评估和监测,及时处理药具安全事件,保障用户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四、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管理制度7. 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存储和分析计划生育药具的相关数据,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计划生育药具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制度8. 计划生育药具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制度: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计划生育药具的认识和正确使用。

通过上述八项制度,可以有效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和规范,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维护人口平衡和社会稳定。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八项制度(2)一、药具发放必须专人管理,计划发放,批号跟踪,保证供应,方便群众,减少浪费,精心指导,提高避孕效果。

二、药具出入库时,保管员坚持核对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包装是否相符。

药具出库按照“先批号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办理出库。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一、引言计划生育是指通过控制和调节人口数量和结构,达到合理安排人口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为了有效管理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和使用,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二、计划生育药具的定义计划生育药具是指通过药物形式提供给个体使用,用于控制生育数量和节育的工具。

常见的计划生育药具包括避孕药、避孕环、避孕贴等。

这些药具能够有效地避免或延迟怀孕,帮助个体实现对生育的合理规划。

三、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重要性1. 安全性保障: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药具的安全性。

政府对计划生育药具进行监管和管理,可以确保药具的质量和有效性,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不良反应或副作用。

2. 生育数量控制: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控制生育数量,合理调整人口结构。

通过合理供应和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可以抑制不合理的生育行为,促进人口的稳定增长。

3. 保障个体权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个体的生育权益。

个体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意愿选择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实现对生育的自主规划,避免因过多或意外的生育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药具生产管理:政府部门应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具的质量和安全。

对药具厂家进行注册和许可,对生产环节进行监管,加强药具的质量把关。

2. 药具销售管理:政府部门应对计划生育药具的销售进行管理和监督,建立销售渠道的监管制度。

对药具销售机构进行注册和许可,加强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计划生育药具的合法销售和供应。

3. 药具使用管理:政府部门应对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指导,加强对个体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个体对计划生育药具的认识和正确使用。

4. 药具监测管理: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监测和评估,统计和分析使用情况。

定期对计划生育药具进行质量抽检,对药具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2006年10月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加强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保证药具质量安全,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及相关文件和表样。

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抓好落实。

目录一、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二、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储运质量管理细则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质量管理,保证药具质量安全,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药具是指,用于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品、宫内节育器和橡胶避孕套。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应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委)负责药具质量的监督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中心)负责全国的药具质量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以下简称药具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药具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指导全国药具管理机构做好药具质量抽查工作;参与药具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评工作,参3与药具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第五条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以下简称供应站)负责本地区有关生产企业的药具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本级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还需对本辖区下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服务机构的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药具质量管理运行体系,实现药具在计划、采购、储运和发放等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机构、人员与职责第八条药具中心、供应站、省级药具管理机构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医学、药学和相关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与采购规模相适应的验收员和养护保管员。

地市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应配备与药具周转量和仓储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验收员和养护保管员。

4乡(镇)、村(居)的药具发放人员承担药具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采购、储运和发放使用的计划生育药具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十条药具中心、供应站、省级、地级单位药具管理机构中,质量管理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供应的计划生育药具知识,有处理药具在采购、储存、运输、发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能力;质量管理人员及验收人员应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及基本知识、技术;养护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常规知识、技术。

乡(镇)、村(居)药具发放人员,应掌握药具的基本知识和药具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

以上人员需经过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考核由药具中心和省级药具管理机构逐级分别进行。

培训计划和培训结果应建立档案。

第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服务机构,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计划生育药具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对患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具的疾病的人员,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具的工作岗5位。

第十二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服务机构应依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工作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本规范实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十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服务机构应有与其药具周转量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一)库区、辅助区与办公区应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二)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顶棚,并保持洁净;(三)库区无积水和杂草,库内墙壁、地面整洁,门窗结构严密,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四)有与规模相适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验收区,配备必要的养护工具;第十四条仓库应具有以下设施和设备:(一)能减轻搬运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的搬运设备;(二)保持药具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6(三)避光、通风和排水的设备;(四)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五)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等设备;(六)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七)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第十五条对所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

第四章采购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服务机构,按照人口计生委颁布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采购药具产品。

第十七条签订采购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一)产品质量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采购部门附加的有关质量要求;(二)产品出厂时,应附生产企业质检部门签发的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三)产品包装要符合货物运输及有关业务行7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要求;(四)生产企业应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在产品质量标准发生替换时,生产企业应及时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五)生产企业应及时提供变更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注册证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印章;(六)结合产品和采购方的具体情况,对产品生产日期与出厂日期之间的最长时限予以规定。

(七)供应站在产品出厂后进行质量监测。

第五章储运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各级药具管理或服务机构应做好药具储运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一)药具入库时,要进行入库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合格品库(区),留待调运、发放;对质量验收不合格药具,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后,由采购人员通知生产企业,按采购合同规定退换药具;(二)做好药具的在库储存、养护、保管和定期在库检查;(三)药具出库时,要进行出库复核和质量检8查。

第十九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药具质量检验的内容:(一)以检查包装和外观性状为主进行逐批验收;(二)验收或养护中,发现质量可疑,经质量管理人员确定需进行内在质量检验时,应送监测中心或其他社会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同时暂停发放该批药具,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决定。

第二十条依据本规范由药具中心制定《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储运质量管理细则》。

第六章发放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服务机构在药具发放、使用过程中,应对药具进行质量信息及使用效果的反馈和评估工作,保证育龄人群使用药具的质量安全。

第二十二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服务机构应建立以下内容为主的随访服务制度:(一)对使用计划生育药具的育龄夫妇,及时指导其正确使用;(二)严格对发放使用过程中的药具进行质量9管理;(三)收集育龄人群对计划生育药具质量信息和使用效果的反馈意见。

第二十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把收集到的药具质量信息、使用效果的评价意见,定期逐级向上级药具管理部门呈报;对重大不良反应/事件进行监测管理;每年要对采购药具的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二十四条依据本规范由药具中心制定《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信息及使用效果反馈管理细则》。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储运质量管理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对《管理规范》中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储存运输质量管理条款的具体要求和说明。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或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药具入库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入库质量验收;药具在库时,要进行定期的养护、检查;药具出库时,要进行出库复核和质量检查等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四条药具入库的要求是:数量准确,验收及时,质量合格,手续简便,搬运迅速,交接认真。

仓库验收人员和养护保管人员应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入库业务。

11第五条药具入库程序:(一)准备入库仓储部门依照合同计划安排好入库药具的存放仓位、搬运设备、工具和货垫等。

(二)接收货物、核对凭证药具到货后,保管人员检查到货凭证,与采购计划、到货凭证、实际到货种类进行核对。

(三)搬卸货物、分类堆码保管人员指导装卸人员按药具种类、规格、批号及时卸货,分类摆放于待验库(区)。

(四)包装数量及标志的核对检查按照外包装进行数量清点、查收,同时对外包装标志进行初步查看,避免药具品种出现差错。

(五)回单收讫清点、查收数量无误后,与运输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六)通知质量验收人员,进行入库质量验收。

第六条药具入库质量验收内容:(一)数量验收根据到货凭证和采购合同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检验。

12(二)内包装、外包装验收内包装是指盛装药具的瓶、盒、袋等小包装和最小包装单元;外包装是指在内包装或中包装外面的纸箱、木箱等以及垫衬物。

内包装验收项目:应洁净、统一、无破损、无裂痕、无渗漏;印字内容齐全、整齐,印字清晰可辩,封口严密,无油墨污染。

外包装验收项目:外包装箱坚固、耐压、防潮、封牢、捆扎结实、封签封条无破损;包装衬垫物或防潮隔离物清洁、干燥,无虫蛀、鼠咬;必须注明品名、规格型号(或标称宽度)、生产企业、产品批号、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和有关特定储运图示标志。

避孕药必须有注册商标。

内包装和外包装的检查除了要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其他另行规定的包装要求。

(三)标签标识及说明书验收外、中、消费各级包装上的标识(标签)应与最新执行的质量标准或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相符,标签所示与实物应吻合;各类包装标签应一致;药具内包装应印有或附有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国家1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四)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验收对合格证内容逐一检查,验收出厂检验报告并留存,对检验报告验收时注意检验依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签章等内容。

无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的药具为不合格产品。

(五)外观验收避孕药品按制剂类别分成七类:片剂、滴丸剂、针剂、膜剂、栓剂、凝胶剂、皮下埋植剂,外观验收内容见附表1~附表4;宫内节育器外观验收内容见附表5;橡胶避孕套外观验收内容见附表6。

第七条药具入库质量验收要求:(一)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或型号,或标称宽度)、剂型(或类型)、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产品批号、生产企业、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验收记录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真实完整(反映当时检查实际情况),不得撤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把须更改14部分划一杠后在旁边重写,并在划线处盖本人印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