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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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后应同时附:①中标通知书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③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判等级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④业绩应为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并提供最新的网页打印件。

上述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说明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表达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2、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3、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最近三个月(2010年9月-11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参加社保(最近三个月,2010年9月-11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4、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近3年指2012年、2013年、2014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可重复计算。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附件一:资格审查最低要求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无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注:1、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持证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正在办理变更的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岀具的证明文件(其它证明无效)。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可从交通运输部/相关链接/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进行查询;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可从/ “注册建造师查询”栏链接中查询到;如从上述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认定。

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816号)的规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如有)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必须为新证。

3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如有)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岀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二: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说明:“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 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细化,“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 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录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2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1-3 资格审查条件
注:工作经验从第一个填入表中的监测或检测项目工作经历时间算起。

附录1-4 资格审查条件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表人员证件等资料,但必须在投标文件里做出承诺。

以上人员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附录1-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模板】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模板】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8年9月1日至开标日除。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标段:PYZJ-1书的监理人员总数量的50﹪及以上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2.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投标时,人员可以重复。

书的监理人员总数量的50﹪及以上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2.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投标时,人员可以重复。

书的监理人员总数量的50﹪及以上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2.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投标时,人员可以重复。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续上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 1 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 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资格审查最低要求.doc

资格审查最低要求.doc

附件一:资格审查最低要求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注:1、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持证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正在办理变更的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其它证明无效)。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可从交通运输部/相关链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进行查询;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可从/“注册建造师查询”栏链接中查询到;如从上述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认定。

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816号)的规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如有)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必须为新证。

3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如有)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二: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说明:“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细化,“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1.“近三年”定义为以下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自有营运资本是按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1、业绩的计算时间为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上的签发时间。

2、近五年内项目交工验收(或未进行交工验收而一次性进行竣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要达到合格。

3、上述业绩指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1.上述类似工程工作时间以表7—4 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2.附录 5 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表7-4 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施工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的格式进行承诺。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附录6要求的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表8-1的要求附承诺书。

2、业主有权根据标段的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注:
1、附录7要求的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表8-1的要求附承诺书。

2、业主有权根据标段的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标价法)。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至附录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注:、“近三年”定义为以下三个会计年度:年、年、年。

、附录所要求财务能力须按资格审查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近五年:指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完成”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评定合格,或竣工验收经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为质量合格。

、工程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附以下证明材料,网页屏幕打印资料:()汇总表;()分项明细表。

以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填写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审查时不予认定。

、如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注: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的标段类别对应,使用资质对应专业类别的信用等级。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备注:、项目经理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投标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

“年龄不超过岁”指:周岁及以下,以“全国信用系统”中填报的出生日期为准,计算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附录所要求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简历表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时间累计是以简历表填入的最早的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累计时间,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天的按个月计,不足天部分不计。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模板】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模板】
8.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一级建造师;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日常或小修保养工程的项目经理。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同时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三类甲级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无行贿犯罪行为。
7.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承担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日常或小修保养工程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合同未到期的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业绩,但合同须履约满一年,并由业主出具年度考核评价(履约证明)材料。
小修保养业绩应含日常保洁、道路巡查检查等日常养护工作内容。
标段工程交工(完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合同未到期的业绩,年度考核(履约)评价应达到合格标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1
1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2
2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例如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投标能力等提出要求:其中投标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A≤B-C。

其中:
A—投标人所申请的标段中标后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
B—投标人近三年已实现的平均每年完成的合同金额;
C—在本项目资格预审时,投标人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3
3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采用第一种方式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

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第二种方式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申请人应填写近3年来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其能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如合同协议书等。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至申请截止日之间。

附件2
XX高速房建项目加气块采购
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签字)
附件3
现场踏勘证明
根据XX桥有限公司 XX高速房建项目加气块采购遴选要求,申请人需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咨询。

现有申请单位已对本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申请单位对该本项目现场情况已充分了解。

特此证明!
项目部:(盖章)
时间:
说明:申请人需持现场踏勘证明递交标书。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1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2投标人企业资质属于下列资质之一的应增列本条款: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c、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f: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原资质过渡期结束2016年12月31日以后不做要求)。

3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流动资金一般不超过预期中标价的10%。

4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应按本编制须知三(九)“评标方法与投标文件的组成”设置。

5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6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73.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背面)、资格证书、职称证、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如果有)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须填报项目负责人。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注:其他人员的具体人选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填报、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派驻的其他人员的最低要求应符合上表规定,且不允许擅自更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注:1、本表设备为强制性设备要求,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相应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项目实施期间如设备不能满足监理的工作要求,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相应的设备,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的增加相应的设备,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项费用,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工程环境监理招标评标办法1.总则1.1 为规范本工程环境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2001年第12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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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投标人进行审核。

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备注:
(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最新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度(指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需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评定合格。

或竣工验收经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为质量合格。

2、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写或审核的业绩信息为准,能体现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或者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业绩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该项目。

3、本表需附以下证明材料:(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中标和签署合同及交(竣)工时间)等方面,避免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申请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情况,请申请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注:1、项目经理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汇总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3、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颁发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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