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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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灌地税发[2008]35号
2008年灌南县地方税务局三政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为适应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行政执行力,切实把年度目标落到实处,体现“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和“奖优、治庸、罚劣”的总体要求,经研究,从2008年在全县地税系统推行三政绩效管理,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一、各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即部门)绩效考评
对部门的考评分成两个层面,包括内部绩效考评和外部社会评议。
(一)内部目标绩效考评
目标任务基本分100分。其中:
1、勤政(常规绩效)50分。主要是县局下达的常规目标责任书(表)所列内容;
2、优政(创新绩效)30分。各部门在县局下达责任目
标之外自身确定的体现自加压力、创新创优以及对下达目标进行高端定位的工作内容;
3、廉政(合规绩效)20分。主要是本部门执行廉政建设规定情况。
根据各部门《三政绩效管理月度(季度、年度)考评表》和《重点项目推进记录簿》记载的内容,县局三政绩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组织按月检查、按季考评、按年总评三政绩效完成情况。具体按每项指标或项目预先设定的分值,在自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进行考评打分。其中:季评、年评按40%和60%折入总分。
(二)外部社会评议
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机关效能测评等,由县局绩效办组织实施。
上述两项考评的分值以80%和20%权重计入各单位全年绩效考评总分。
二、在职人员绩效考评
(一)考评机制
按日记录、周抽查、月审核、季检查、半年述职年底总评机制进行。
1、日记录
记录的内容包括县局分解给各部门的勤政目标、优政目标和廉政目标(“六条廉政规定”执行、重大事项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廉政情况),采取“即时记录”的办法按
天由本人进行记录。
2、周抽查
县局绩效办每周安排抽查中层干部《三政绩效工作记录簿》记录的内容和工作成效。
3、月审核
县局绩效办按月组织考评中层干部《三政绩效工作记录簿》运用情况和实际工作绩效,并在每月小结栏内签字,排出相应等次。
4、季检查
县局绩效办每季度对中层干部绩效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三政绩效工作记录簿》所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工作完成实绩。
5、半年述职
县局绩效办会同县绩效办设置述职内容及形式,邀请县分管领导、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绩效办人员等,分组进行勤政优政廉政述职,并作现场评议。评议结果在10日内反馈至本人。
6、年底总评
年末由县局绩效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全体中层干部年度工作绩效进行总评,对每个人形成绩效报告。
(二)计分办法
基本分为100分
1、计分比例
每月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考评;每季、半年、全年由县局绩效办负责考评。
2、捆绑计分
中层干部分值中50分(科室负责人、分局长占80分)与县局绩效分值捆绑。县局绩效办根据每个部门绩效考评在全局的位次,确定每个部门的调整系数,折算绩效考评分值。
三、加减分
(一)超常工作加分
对在全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成效显著以及关键绩效指标年度完成翻番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特别奖励和加分。由部门上报,县局绩效办确认,局长审核。加分幅度不超过10分。
(二)绩效管理组织工作加减分
根据“1611”的要求,重点是按照“三到位三及时”工作情况加减分,加减分幅度不超过5分。
“三到位”即按年(季、月)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位,按月(季、年)工作完成绩效自身考评到位,单位内部绩效考评按季考核兑现到位。
“三及时”即按月及时上报优政目标完成情况,并报县局绩效办审核备案,按要求及时上报规定材料、参加相关活动,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绩效管理内容。
四、考评奖惩
(一)考评分值计算公式
1、部门年终绩效考评总得分=内部目标绩效考评得分×80%+外部社会评议得分×20%
=(四个季度考评平均分×40%+全年考评得分×60%)×80%+外部社会评议得分×20%
2、一般干部年终绩效考评总得分=月度得分×5%+季度得分×10%+半年得分×15%+全年得分×20%+本部门年终绩效考评总得分×50%±加分或扣分
3、中层副职干部年终绩效考评总得分=月度得分×5%+季度得分×10%+半年得分×15%+全年得分×20%+县局年终绩效考评总得分×50%±加分或扣分
4、中层正职干部年终绩效考评总得分=(月度得分×5%+季度得分×10%+半年得分×15%+全年得分×20%)×20%+县局年终绩效考评总得分×80%±加分或扣分
5、县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年终绩效考评总得分=县局年终绩效考评总得分×100%±加分或扣分
(二)等级划分
1、外部评议分为“满意(95分)”、“较好(85分)”、“一般(70分)”、“不满意(0分)”。
2、内部考评分优秀(90分以上)、称职(89-75分)、基本称职(74-60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类,根据本部门、单位在职人数,优秀占本部门人数20%左右。
3、被考评部门出现以下问题之一的,绩效考评等级下降
一等:
(1)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的。
(3)部门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处分的。
(4)弄虚作假,谎报三政绩效的。
(5)县局规定的其它一票否决事项。
(三)奖惩
按县局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灌地税发[2007]62号)和税收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灌地税发[2007]63号)规定,每人每月1000元进行奖惩。
五、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三政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沟通协调等日常绩效工作的推进,组织月查和季评等工作。
(二)突出优政目标
各部门要做好优政目标的上报确认备案与绩效考评工作。年初上报、季度调整,每季度月初3日前各部门上报本部门及负责人当月优政目标内容,由县局绩效办确认备案。无内容上报的,该项考评不得分。
(三)严格督促检查
县局绩效办对于纳入绩效管理的部门和个人,按照绩效考核的“1611”和项目推进“四个一”的要求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全面反映工作进度情况,确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