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原因分析及对策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农村自建房是指农村居民自行建造或改造的住宅,通常在没有相关法规和规范的情况下进行。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自建房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问题分析1. 建筑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缺乏专业的设计和施工人员,很多农村自建房的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着墙体开裂、屋顶漏水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寿命和居住质量。
2. 安全隐患较多农村自建房普遍存在着安全隐患,如电线乱拉乱接、使用劣质建材等,容易发生火灾、漏电等事故,一旦发生,将给居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3. 成本增加由于缺乏规范的施工管理和专业指导,农村自建房在建造过程中往往出现了大量的浪费和重复工作,导致了建造成本的增加。
4. 规划与环境破坏农村自建房往往缺乏统一的规划,导致了乱搭乱建,对农村的环境造成了不小的破坏,影响了农村的整体形象和乡村的发展。
二、对策分析1. 加强政策引导要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政策引导,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范农村自建房的建造行为,加强对建筑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2. 加强技术培训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建造素质和技术水平,让他们了解如何选择建材、设计结构和施工管理,提高农村自建房的建造质量。
3. 提供财政支持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建设的财政支持,鼓励农村居民利用优质的建材和先进的技术进行房屋建造,提高房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4.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农村自建房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建筑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造标准和规范,杜绝低质劣造的现象。
5. 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利用引导农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制定规划,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农村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农村自建房提供更加合理和科学的发展方向。
三、结论农村自建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质量、安全隐患、建造成本和环境破坏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政策引导、技术培训、财政支持、监督管理和土地利用等方面共同发力,加强农村自建房的规范化建造,提高房屋的质量和居住环境,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个人建房管控不力整改措施
农村个人建房管控不力整改措施1.引言1.1 概述农村个人建房管控不力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的有序发展。
在农村地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构和管理手段,一些农民个人随意建设房屋,导致乱建现象愈发严重化。
这不仅破坏了农村的环境美观,还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带来了很大困扰。
农村个人建房管控不力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乱占耕地、违规建筑等,严重妨碍了农村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社会稳定。
因此,迫切需要实施一系列的整改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保障农村建设有序进行。
本文将重点探讨针对农村个人建房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通过加强政府监督,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文明观念,以及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希望能够有效解决农村个人建房乱象,推动农村建设朝着更加规范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组织、呈现思想和论点的方式和顺序。
通过合理的文章结构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理解文章的要点和逻辑关系。
本文的文章结构如下:1. 引言1.1 概述在农村地区,由于缺乏有效的个人建房管控机制,个人违规建房问题日益严重。
控制不力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亟需采取整改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个人建房管控不力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两个整改措施。
首先,将分析个人建房管控不力的问题所引发的后果和原因,明确问题的根源。
随后,针对这些问题,将提出两个整改措施。
最后,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的发展。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个人建房管控不力问题的分析和整改措施的提出,推动农村地区个人建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促进农村地区的稳定发展。
2. 正文2.1 个人建房管控不力的问题本节将分析个人建房管控不力的问题所带来的后果和存在的原因。
具体包括不合规建房导致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并分析缺乏有效的管控机制、法规不完善等原因。
2.2 整改措施一本节将提出第一个整改措施,即建立健全个人建房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对策:
1. 土地闲置浪费:许多农村宅基地被闲置或仅用于种植庄稼,未能充分发挥其
潜在价值。
对策包括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将宅基地出租或出售给有发
展意愿的农民或企业,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2. 建设规划不合理:一些农村宅基地建设缺乏规划,导致杂乱无章、空间浪费。
对策是加强农村规划管理,制定合理的宅基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建筑面积和
布局,确保农村宅基地的有序发展。
3. 缺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许多农村宅基地缺乏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如道路、供水、供电、垃圾处理等。
对策包括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4. 缺乏创新的利用方式:一些农村宅基地利用方式单一,缺乏创新。
对策是鼓
励农民发展农家乐、农产品加工等农村旅游和农业产业,提升农村宅基地的经
济价值。
5. 土地承包问题:一些地方存在宅基地承包经营权不明晰、流转困难等问题,
限制了宅基地的有效利用。
对策包括完善宅基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明确权益归属,简化流转手续,鼓励农民流转宅基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解决农村宅基地利用问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农民的积极参与,
通过加强规划管理、推动土地流转、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鼓励创新利用
方式以及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等措施,可以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经
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一:宅基地闲置问题农村宅基地闲置是当前农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流失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很多农户不再居住在宅基地上,导致宅基地闲置;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明确、流转困难等问题,许多农户没有充分利用自己的宅基地。
对策一: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为了解决宅基地闲置问题,需要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首先,要明确农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确保农户有充分的使用权,可以自由支配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保护,建立健全宅基地产权登记制度,确保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得到法律保护。
同时,要加强对宅基地流转的管理,鼓励农户将闲置的宅基地流转给有需要的农户或外来务工人员,提高宅基地的利用率。
对策二: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为了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益,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管理。
首先,要制定宅基地规划,合理规划宅基地的用地结构和布局,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建立宅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宅基地的巡查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同时,要加强宅基地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宅基地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吸引农户回到宅基地上居住。
问题二: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是当前农村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由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不严格,许多农户在宅基地上违法建设,导致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受到严重影响。
对策一:加强宅基地规划审批为了解决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宅基地规划审批制度,明确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时,要加大对宅基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恢复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
对策二:加强宅基地管理和监督为了防止宅基地违法建设的发生,需要加强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自建房成为了农民首选的居住方式。
农村自建房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建房质量低劣、土地资源浪费、规划不合理等,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整体发展。
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 建房质量低劣农村自建房存在着建房质量低劣的问题。
由于缺少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团队,农民在建房过程中常常出现施工质量差、材料质量低劣等情况。
这不仅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寿命,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2. 土地资源浪费在农村,由于土地资源相对较为丰富,很多农民没有关注土地的利用效率。
在建房时,往往会占用较多的土地资源,导致土地的浪费和资源的无序利用。
3. 规划不合理许多农村自建房的规划随意,没有遵循任何规划,导致农村村落的格局混乱,建筑风格不协调,影响了农村的整体形象和城乡规划。
二、对策建议1.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监管,完善相关的建房政策法规,明确标准和规范。
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建房过程中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
2.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农村广播、宣传栏等,加强农村自建房的宣传教育,向农民普及建房知识和技术,提高农民的建房意识和管理水平。
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的建房技能。
3. 推广高质量的建房材料政府可以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质量的建房材料,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鼓励农村居民选择环保、保温、隔热等功能的建房材料,提高建房质量。
4. 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通过规划,合理规划农村自建房的位置和格局,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无序利用。
5. 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政府部门可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把关,杜绝建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自建房在农村地区逐渐成为了一种常见现象。
农村自建房是指农村村民自行用自有的资金和资源,按照自己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房屋建设和改建。
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居民住房问题,但却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本文将从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1. 建筑质量难以保障农村自建房在建设过程中,通常由村民自行选择施工队伍和材料,缺乏专业人员和监督,导致建筑质量难以保障。
很多农村自建房存在结构不稳定、隔热隔音效果差等问题,安全隐患较大。
2. 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农村自建房通常采用“撒地盖房”的方式,随意占用土地资源,导致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一些农村自建房遵循“小房占地,大房占天”的原则,给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障碍。
3. 城乡差距拉大农村自建房建设标准和规模参差不齐,与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差距较大,加剧了城乡差距。
一些农村自建房甚至没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生活环境较差。
4. 规划管理不完善农村自建房建设常常无视农村规划和管理,导致乱搭乱建,影响了农村整体环境和美观。
一些村民为了追求盲目的利益,滥用土地资源,损害了农村环境生态平衡。
二、农村自建房应对策1. 加强政策宣传政府应加大对乡村规划和住房建设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村居民规范建设自建房。
同时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对践踏规定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处罚和整改,倡导绿色生态住房,引导农村居民树立环保意识。
2. 加强监督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民建房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推动村民依法依规建房。
加强对建筑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自建房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3. 提供技术支持政府应推动农村自建房建设技术的提高,为农村居民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引导其采用规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提高农村自建房的建筑质量。
4. 推广低碳环保建筑政府应加大对低碳环保建筑的推广力度,提供相关的补贴政策,鼓励农村居民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建设节能环保的农村自建房。
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是中国农村发展中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本文将针对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 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在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着大量的散乱的村庄和农田,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浪费、重复开发等问题,导致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低。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当前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导致部分农村土地不合理利用,限制了农业发展的潜力。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完善在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大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土地权属不清、界限不明,给土地管理带来一定的隐患。
4. 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不力在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乱占耕地、滥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现象,导致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不力,严重影响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二、解决对策1. 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合理规划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统筹规划农村建设用地、农田和村庄,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5. 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村土地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6. 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村土地管理人员队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提高农村土地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为农村土地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解决对策的探讨,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从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完善,为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选择外出务工,而他们在外打拼的也在家乡投资兴建自己的房屋。
由于缺乏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等问题,农村自建房存在着许多问题,给社会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就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1. 规划不足农村自建房的规划往往不足,很多房屋都是民宅与农垦地混建,严重影响了农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一些自建房违反了建筑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定,导致了土地浪费和环境污染。
2. 质量不高由于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农村自建房的质量往往比较低,一些房屋甚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这不仅对房主家庭的生活安全构成威胁,也给社会治安和环境带来了隐患。
3. 村容村貌受损农村自建房的盲目建设不仅使整个农村村容村貌受损,也破坏了传统村落的风貌和历史文化遗产。
4. 土地资源浪费农村自建房往往在选址和规划上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
尤其是一些富余人口将农田占用用来建房,造成了农田资源的浪费。
二、对策1. 完善农村建设规划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建设规划的实施力度,制定农村规划,严格规范自建房选址和建设标准,引导农民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并做好环境评估。
2. 加强监管和执法政府需要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机制、监督制度和处罚机制,切实保障自建房合法、安全、环保。
3. 引导绿色建设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等方式,鼓励农村自建房绿色建设,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提高自建房的品质和环保性。
4. 宣传教育政府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对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认识和技能,引导他们科学建房,提高建筑质量。
5. 产权和土地制度改革政府还可以通过产权和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农村建设用地制度,引导农民科学规划利用农田和土地资源,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三、结语农村自建房的问题虽然复杂,但并非无解。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当前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用地规划不合理导致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一些农民随意建造房屋影响了整体景观。
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规定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宅基地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缺乏监督机制导致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宅基地管理规划,合理规划用地布局。
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规定,并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违法建设行为。
也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可以更好地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中的问题,促进农村建设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解决措施、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违法建设、监督机制、规划、执法力度。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依法获得的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
近年来,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人口流动和乡村振兴等问题的日益突出,宅基地管理工作也逐渐成为农村治理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用地规划不合理导致宅基地过度集中或分散,使得农户不便利用土地进行生产或建设。
现行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监管不严,导致一些农户违规占用宅基地建设房屋或开展其他活动。
宅基地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违法建设得不到及时制止和整治。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加强宅基地管理规划,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利用宅基地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督机制,制定更加严格的执法标准和措施,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维护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
2. 正文2.1 宅基地管理问题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是当前农村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基础,宅基地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宅基地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些农村的宅基地用地规划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原因分析及对策
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原因分析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造成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的原因,并提出应对策略。
首先,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土地资源紧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供应不足已经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大部分农村用地都已经被分配给了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部门,个人难以获取用地资源建房。
此外,传统的农村土地使用方式与现代城市建设的需要不符,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给土地资源的管理增加了困难。
第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的另一个原因是土地管理体制不完善。
目前,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其使用权由村委会或农村组织统一管理。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制度约束,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交易并不透明,容易出现腐败和不公平现象。
此外,农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有效保护个人的土地权益,导致土地管理难。
第三,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的另一个原因是农村人口分散。
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分散。
这使得农村用地分配和管理更加复杂。
同时,由于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个人难以获取相邻土地建房,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
为了解决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的问题,应采取如下对策。
首先,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需要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制度,科学规划土地利用,合理分配土地资源。
此外,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土地浪费。
其次,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
应加强农村土地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明晰度与公平性。
同时,鼓励发展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流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农村土地政策的整合和协调。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合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政策的协调机制。
同时,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农民的土地管理意识,增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的原因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紧缺、土地管理体制不完善和农村人口分散等。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在问题及建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缺乏规划和管理:一些农民在建房时没有经过充分的规划和审批,导致房屋选址不当,与村庄整体规划不协调。
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一些人占用了耕地进行建房,破坏了土地资源。
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农民对土地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认为土地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使用。
在建房时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
监管力度不足: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监管力度不足。
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往往没有及时制止和处理,导致问题愈演愈烈。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规划和引导:地方政府应加强农村规划和引导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在规划中明确规定耕地的用途和建房的条件,引导农民合理选址建房,确保房屋与村庄整体规划相协调。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了解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
加强监管力度: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巡查和执法机制。
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对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应加强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推行宅基地制度:推行宅基地制度是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推行宅基地制度,可以明确宅基地的权属和使用条件,规范农民建房行为。
同时,应加强对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能够获得合法的宅基地。
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通过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可以使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和使用。
在保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生。
总之,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
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分析
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分析问题:1. 乱占乱用现象普遍:在农村,由于土地资源的分散和农民意识的薄弱,存在乱占乱用的问题。
一些农民私自将土地用于建房、种植非常贵重的作物或者租借给他人等,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受到诸多限制和阻碍,很难实现有效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一方面,法律法规对流转的限制较多,例如限制了流转期限和范围;农民对土地承包收益的认识不足,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造成资源的闲置。
3. 土地资源管理信息不对称: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信息不对称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利用效率的低下。
一方面,农民对土地政策和流转事宜的了解有限,容易被不法分子欺骗和剥夺财产;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的信息不透明,导致资源的流转和利用受到阻碍。
4. 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在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中,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农民没有意识到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乱砍滥伐、过度耕作等不负责任的行为;政府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措施,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
措施:1. 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明晰土地使用的限制和责任。
优化土地流转的政策,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租借出去,提高土地利用率。
2. 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土地资源意识:加强农民的土地资源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识和使用价值,引导他们将土地流转出去,推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3. 加强土地资源评估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土地资源评估机构和信息平台,对土地进行科学评估和定价,提高农民对土地价值的认知和财产保护意识。
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提高他们对土地政策和流转事宜的了解。
4.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加强农民的环保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对农村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问题一:安全风险农村自建房往往没有经过专业设计和施工,存在建筑质量不达标的隐患。
基础不稳固、墙体脆弱、屋顶漏雨等问题,给居民带来了安全风险。
对策一:加强监管和指导政府应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监管和指导,提供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的相关培训,确保房屋建设达到一定的安全标准。
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的审批制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建筑予以处罚或拆除。
问题二:土地浪费农村自建房往往存在土地浪费的问题。
由于自建房的规模和布局没有经过统一规划,导致土地利用不合理,往往出现大片农田被闲置或浪费的情况。
对策二:加强土地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土地的管理,推行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统一规划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农田被闲置或浪费。
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土地的审查和监管,严禁违规占用土地建设自建房。
问题三:农村形象受损农村自建房的外观、布局和质量往往存在问题,影响了农村的整体形象。
一些自建房外观杂乱,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的美观。
对策三:加强美化和环境整治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环境的整治和美化力度,推行村庄整治工作,并鼓励居民对自建房进行改善、装修和美化。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增强对农村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的责任感。
问题四:社会服务不完善农村自建房通常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
缺乏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的不足,给农村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对策四: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建设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包括安全风险、土地浪费、农村形象受损和社会服务不完善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农民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指导,加强土地管理,加大对农村环境的整治和美化力度,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的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村自建房的良性发展,提高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农村自建房作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房屋质量不高、土地利用不合理、农民权益受损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包括政府支持、规范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
下面将对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浅析。
一、存在的问题1. 房屋质量不高。
由于农民普遍缺乏施工经验和技术知识,自建房屋往往质量较低,存在墙体开裂、漏水等问题,影响使用安全和使用寿命。
2. 土地利用不合理。
农村自建房往往随意占用土地资源,导致农田面积减少,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
3. 农民权益受损。
在自建房过程中,农民往往面临村庄集体土地流转和拆迁问题,导致农民土地使用权和居住权受到侵害,造成农民利益损失。
二、对策1. 政府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自建房的资金扶持力度,提供贷款、补贴等政策支持,帮助农民提高自建房的质量和居住条件。
2. 规范建设。
政府应制定相关的农村自建房建设规范,加强对自建房项目的审核和评估,提高农民自建房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提高农民素质。
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的施工能力和安全意识,降低自建房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
4. 加强农民组织建设。
农村自建房项目往往需要农民相互合作,加强农民的组织能力和协作能力,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和质量。
5. 加强农村土地管理。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规划,确保土地利用合理、保护农田资源,防止农村自建房对土地资源造成浪费和破坏。
6.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道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自建房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引言农村自建房是指农村居民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能力,在农村土地上自行建造的住宅。
由于缺乏专业设计和施工管理,以及监管不到位,农村自建房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本文将探讨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问题一:设计施工缺乏规范在农村自建房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往往缺乏相关规范和标准的指导。
许多农民缺少相关知识和技能,导致房屋结构不稳固、电路布线混乱、消防设备缺失等安全隐患。
解决方案:1.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设计施工规范的认识和理解。
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建房设计施工必须符合一定标准。
3.支持并鼓励专业人士参与农村自建房的设计和施工,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问题二:监管不到位农村自建房的监管存在诸多问题,包括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力量薄弱、监督检查不及时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违法建筑的大量存在,增加了安全风险。
解决方案:1.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的监管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能。
2.加大对农村自建房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建筑。
3.加强与农民和社区居民的沟通,提高他们对自建房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问题三:缺乏消防设备和应急措施许多农村自建房缺乏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往往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应对,造成了严重后果。
解决方案:1.加强对农村自建房消防设备和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2.鼓励政府提供相应补贴和支持,帮助农民购买和安装必要的消防设备。
3.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消防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问题四:土地利用不合理由于农村土地资源有限,一些农民在自建房过程中往往违规占用耕地或保护区,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解决方案:1.加强对农村土地利用的规划和管理,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完善土地审批制度,加强对自建房用地的审查和监督。
3.鼓励农民选择适宜的非耕地进行自建房,减少对耕地资源的占用。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农村自建房指的是农民自己动手建房,无论是用于居住还是用于经营。
农村自建房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房屋质量不高。
由于农民自建房的技术和经验有限,加上材料的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很多自建房存在结构不牢固、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这不仅对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也给乡村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个问题是规划不合理。
农民自建房往往缺乏科学的规划和设计,很多房屋是不按照国家住宅建设标准来建造的,导致农村场镇的房屋群落显得杂乱无序,影响了农村地区的整体形象。
第三个问题是土地资源浪费。
农民自建房往往没有对土地进行科学利用和规划,导致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错综复杂。
一方面,由于农民自建房往往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导致农田面积减少,影响了农业生产。
农民自建房往往没有进行良好的空间利用规划,导致房屋密集,空间浪费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个对策是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
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住宅建设标准,对违规建设的房屋进行整治,确保农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
第二个对策是加强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支持。
政府可以组织农民参加建房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施工水平和建房技术。
政府还可以提供农民建房的技术支持和经济支持,通过补贴和贷款等方式帮助农民建造高质量的房屋。
第三个对策是优化土地利用规划。
政府可以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和再利用计划,对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和利用。
通过合理规划农村自建房的用地范围,减少耕地占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四个对策是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
政府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理念,在农村自建房中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设备。
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政府要发挥好引导作用,加强监管和支持,农民要加强自身的技术培训和规划意识,社会要加强宣传教育,共同促进农村自建房发展的良性循环。
农村自建房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自建房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农村自建房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一、引言农村自建房,是指农村居民利用自有土地和自筹资金自行建造的住房。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自建房的现象日益普遍。
然而,农村自建房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着乡村建设和农民居住环境的改善。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多角度探讨农村自建房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和农民提供参考。
二、农村自建房管理存在的问题1. 无序建设由于农村自建房属于个人自行建造,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导致房屋建设无序,造成村庄用地混乱,环境脏乱差,甚至出现了“四边三空”的现象,影响了乡村面貌和环境。
2. 质量安全隐患农村自建房的施工主要依靠农民自己或者一些小规模的施工队,存在着施工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一些自建房的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3. 土地资源浪费部分农村自建房在建设过程中侵占了耕地和农田,严重浪费了可耕地资源,加剧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紧张局面。
4. 缺乏监管由于农村自建房属于个人建设,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导致一些地方形成了“看、批、不管”的局面,监管不到位。
5. 资金来源不明部分农村自建房资金来源不明,可能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甚至涉及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活动。
三、解决农村自建房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1. 规范管理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农村自建房的地块选择、建设标准、审批程序和相关配套设施要求,规范管理。
2. 强化监管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 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农村自建房合法合规建设的认识,引导农民理性、科学地进行房屋建设。
4. 支持引导加大对农村自建房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农村自建房向规范、安全、美观发展,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指导,提高农村自建房的建设水平。
5. 加强执法对于违法违规的农村自建房,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整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农村宅基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村庄规划得不到执行。
各乡镇虽然制定了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有的规划起点高、标准高,在实践中难以一步到位;有的规划调整频繁,加之执行力度不强,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一些人的眼前利益,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农民建房不按村镇和土地利用规划执行,使生产用地与生活用地,旧村庄与新建房混在一起,农民房屋零乱无序。
许多村庄出现“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或“只见新村、不见新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没有形成集中布局的势态,形成“空心村”。
另外,许多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有的在城市和小集镇买房置业,农村的房屋和土地无人居住使用;农村部分居住农民考虑到劳民伤财不愿意拆除现房,以至集体无法将闲置宅基地进行再分配再调整,实施旧村改造难。
原来的村庄房屋和土地闲置,长期以往,整个老村庄成了“空心村”。
2.农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
部分农民对惠农政策在认识上产生误区,片面理解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对农民建自用住宅的收费,认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需要交纳几元钱的工本费,耕地保护与己无关,于是滥占土地乱建住房,导致农民建房用地处于无序状态。
3.一户多宅普遍存在。
相当部分农民在新的地点建造住房,但旧房又不肯拆除,很多成为了破房、危房,形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心村,一户多基和超占面积现象较为严重,以致于目前农村大多数农户都有两处或多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的措施1.加大土地法律和法规宣传。
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新政策、新法律、新规定不断推出,只有始终不懈的坚持宣传各种新政策新法规,让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营造良好的合法用地依规管理环境,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
在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中尤其要注重“三性”。
一是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
要针对乡镇村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强化大局意识、依法管地意识、教育农民惜地意识。
农村建房占用耕地问题的原因与对策(共5篇)
农村建房占用耕地问题的原因与对策(共5篇)第一篇:农村建房占用耕地问题的原因与对策农村建房占用耕地问题的原因与对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口增长,广大农村住房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因而建房占用耕地的面积也在逐年增加,但如果任其发展,将成为威胁耕地安全的一个重大隐患。
人多地少是我县的基本情况,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县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由于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居住环境改善,农村住房需求量的迅猛扩张,农业耕地不断地被建房占用的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
农村人口在不断增长,当初分配宅基地时,是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户变成两户、三户,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只有一份。
与之相对应的是,也有原来的多户人,迁出或移居,当初分配的宅基地到最后无人居住,然而这些宅基地并没有被收回再分配,于是成了“空心宅”。
同时由于村民经济逐渐富裕,住房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风也逐渐升起,多占多用土地,于是村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
这样,在农村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是“空心宅”放着,无人居住;另一方面是村民在耕地上建房盖屋。
在调查中发现有75%以上的村民表示,他们在主观上也并不愿意占用耕地建房。
人口在增加,宅基地份数却没有增加,占用耕地建房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二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
据调查统计,65%以上的村民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自己怎么支配,他人无权过问。
有部分村民把良田先荒芜不耕作,几年之后良田变相成为荒地,然后就在“荒地”上建房。
实际上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农民不享有对土地随心所欲的处置权。
村民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三是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有些基层干部耕地保护意识不是很强,导致宣传不力、管理不力、查处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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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难原因分析及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近十年来,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但是,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作为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农村个人建设用地管理问题亟待加强。
一、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的现状近几年来,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和政策。
200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就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内容,要求各地政府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给予奖励或补助。
200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要求各地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并提出省(区、市)在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计划指标中,可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
2008年,国土资源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对农村宅基地发证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
各地各部门为加强和规范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创新,积累了许多经验。
比如,2004年,湖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104号),界定了农村宅基地的可流转和收回范围。
2005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浙土资发[2005]94号),要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严格以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自然村、中心村、集镇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分别控制在60、80、90平方米以内。
2009年,福建省龙岩市出台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对自愿折除旧有住宅并退出宅基地的给予30-100元/平方米补助,并规定复垦后的土地还归原使用者使用。
这些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房用地管理,但由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需求的急速增长、群众对国家某些惠农政策的片面理解等诸多方面因素导致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出现了混乱甚至失控的局面。
从全国每年查处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法情况看,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建住宅的约占违法用地总宗数的70%。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开展的鄂湘黔三省农村宅基地调研抽样调查中,发现15%的农户拥有一户多宅,“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超过40%;超面积建房户高达95%。
在湖北省红安县最近开展的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清查处理工作中,共清理出违法用地4887宗,面积1040.69亩。
大量的农村个人建房非法占地造成了三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吞噬了宝贵的耕地资源。
以黄冈市为例,2004年至2007年间,黄冈农村个人建房78110处,用地面积13403亩(指农民建房用地,而非整个宅基用地),其中占用一般农田4813.57亩,占用基本农田255.55亩。
农村个人建房占用耕地的宗数和面积分别占总宗数和总面积的38.52%和37.82%。
湖北江陵县9个乡镇205个村,户均占地1200平方米。
特别是在一些新修的公路两侧建住宅土地浪费更是触目惊心,建一幢占地100平方米的住宅,加上屋前屋后预留或破坏的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往往高达300-500平方米。
这些都是对耕地的极大破坏和浪费。
近两年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增加,农民收入逐渐增多,农村又可能迎来新一轮的个人建房的高潮,如不制止住,控制好,违法占地建房势头将进一步蔓延,耕地资源将会进一步减少。
二是严重影响城镇村庄规划落实和新农村建设。
多数村民建房随意选址,建设用地杂乱无序,大都围绕原村庄周边扩大或沿道路两侧蔓延,形成不少空心村,造成村庄不整齐,村容村貌差,大量土地浪费,也不利于基础设施配套,这些都与新农村各项建设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城镇村庄规划的落实。
三是衍生了社会不公,影响社会稳定。
如不及时对清理出来的农村个人违法用地建房行为进行处理,必将助长违法者的气焰,引起社会不公,伤害广大守法群众的感情,削弱政府的公信力。
特别是一些村级组织或村民只图眼前利益,将大量耕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长此以往必然埋下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的主要原因如此多的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大部分发生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
以湖北浠水县为例,1990年至2002年,全县依法审批的农民建房在90%以上,而自2003年后,农民违法占地建房占全县建房总户数的89.85%。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五点:(一)思想意识不正,致使农村个人建房统一规划难。
在农村,不少农民群众土地基本国策意识淡薄,思想上存在一些错误的观念和不良的倾向,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
一是封建迷信型。
有些村民信奉风水迷信,随意改变建房地点或规定朝向,不在规划范围内选址,不尊重科学布局。
二是盲目攀比型。
农村税改后,许多群众误读农村建房政策,认为农村建房只收5元的工本费就是国家放松了对农民建房的管理,导致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在建房,不具备建房条件未经批准的也在攀比着动工,而且一户比一户面积大,一户比一户楼层高;村内空闲地和原宅基地不愿用,却占用良田好地开新基建房。
三是利益驱动型。
一些村民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农民不从长远利益考虑,只图眼前利益,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买卖给个人或开发商搞建设,形成不少“小产权房”。
这些不正确的思想和观念,助长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随意性,使得各村建设难以统一,规划难以实施。
(二)基层力量不足,致使农村个人非法占地建房发现难。
基层国土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阵地,前沿哨所和前沿窗口,承担着大量的事务性工作。
特别是近几年肩负的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十分重大、承担的国土资源管理基层业务工作十分繁重,比如第二次土地调查、矿业权核查和基本农田土地整理等工作都需要属地国土资源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而各地普遍存在基层国土所人员不足的问题。
以湖北省为例,在2005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硬性规定每个国土所定编4人。
该省武穴市梅川镇面积272平方公里,辖81个村(社区)1171个自然垸,而国土所只有4人,一名工作人员分片区巡查一次至少需要耗费5天时间。
为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该市国土部门聘请了50名村干部担任国土资源协管员,对农村个人建房非法占地行为发现、制止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但是,大量的动态巡查、案件查处任务还是落到基层国土所。
基层人员不够,已成为农村土地管理不理想,非法占地发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村级管理不力,致使农村个人非法占地建房制止难。
一方面,税改后农村村级组织收入来源骤减,靠批地收费成为很多村级组织的创收主渠道,由此导致的村干部肆意非法批地现象十分严重。
绝大多数非法占地者都已向村级交纳了数额不菲的各种费款,经村干部口头答应或默许后方才动工兴建。
由于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点多面广,村级组织作为受益方,主观上不愿管。
另一方面,部分村干部害怕管得过多得罪群众,影响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在农村土地管理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四)法律措施不力,致使农村个人非法占地建房查处难。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农村居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国土资源部门可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对违法占地建筑责令停止仍续建的,有权制止。
但在实际执法中,对发现在建的非法占地建筑,责令停工仍继续施工的,如何行使制止权没有明文规定,难以操作。
对已建成的违法占地建筑,国土部门自身没有强制拆除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强制执行。
因农村宅基地涉农政策敏感性,导致相关单位不愿意配合,使得行政处罚成为一纸空文。
农民建房监管实际上已处于有法难依,执法难严的被动境地。
(五)报批程序繁琐,致使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难。
一是用地指标有限。
虽然国土资源部早在2004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省(区、市)在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计划指标中,可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地方并没有实行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单列管理。
即使安排了专门指标,各县(市)也挪作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基本上不会用于个人建房。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的调查,鄂湘黔三省90%以上的县(市)将农民建房用地指标挪作它用,导致70%以上的县(市)近4年来基本没有审批压占耕地的农村宅基地。
二是审批周期太长。
根据现行法律要求,农民建房需要进行申请公示、镇(处)审核和市政府批准。
占用农用地的还需到市(州)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些乡镇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还需要报省政府批准),并落实占补平衡。
占补平衡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报批验收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
用地报批时间长而多数建房户用地心切,很多农户索性不报批先占用。
三是占补落实难。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由村级组织负责落实“占一补一”。
可现实情况是大多数村级组织十分贫困,大量债务还有待化解,拿不出资金组织“占补”平衡。
即使有资金,也不一定有后备资源,要想跨村异地占补更难操作。
所以说,让无资金、无资质、无能力的村级组织完成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占补平衡基本是一项“落实不了的任务”。
落实不了“占补”,就无法组织正常的用地报批。
这一问题已成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的一大症结问题。
三、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有利于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针对当前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应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一)坚持不懈抓宣传。
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新政策、新法律、新规定不断推出,只有绐终不懈的坚持推广宣传各种新政策新法规,让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营造起良好的合法用地依规管理环境,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
在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中尤其要注重“三性”。
一是突出宣传对象的多样性。
要针对市镇村三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在宣传内容深度、宣传手段、宣传形式应有所不同。
二是把握政策法规的准确性。
宣传一项政策法规必须准确全面,切不可断章取义,以点概面,以一当十,否则容易造成岐义,起到反作用。
比如在湖北省致农民的一封公开信中,有些地方或部门片面宣传农民建房只要缴纳5元钱就可办理土地使用证,结果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响和后果。
三是体现政策法规系统性。
农村土地政策涉及内容较多,既有土地承包经营方面,又有宅基地管理等等方面,而且相互间联系较紧。
在宣传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政策法规中,也应将相关政策法规共同宣传,互相促进,增强政策宣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二)当机立断抓处理。
积累了近十年的农村个人非法占地建房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部门、一个法律的问题,已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