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溪镇教育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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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2.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科室)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和全市组织的新教师实习期培训活动,无故缺席扣1分/人次,本项最多扣3分。
3.XX省远程研修学习活动中,未在全市统一规定考核时间内完成学习,扣1分/人次,本项最多扣3分。
4.每年度学校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总额,未达到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本大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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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教师培训经费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由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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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年度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统计一览表(含培训时间、地点、项目、人员、费用等),教师外出学习心得,教师费用单据(复印件),其它培训费用支出单据(复印件),学校教师培训费用总账目(财务),每缺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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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二、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教师人事档案。教师个人的转正定级材料、年度考核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聘任审批表、聘用合同、工资表、师德考核表等个人材料按类别存入统一档案盒,配备目录并随材料变化及时更新。查看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是否齐全。
9
1.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实施计划,计2分。
2.具有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培养行动计划、配档表、过程性资料,计2分。根据“青蓝工程”(2年)的过程性资料充实程度和落实效果,计1-3分。
3.实习生实习支教的接收学校,未能够按照要求组织实习学习,扣1-2分。
4.(加分项)青年教师参加全市学习比赛活动成绩优异,担任全市新教师培训志愿者,加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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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

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综合评估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综合评估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综合评估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二、评估原则导向性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

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

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

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四、评估内容(一)党的建设。

评估分120分,权重分60分。

(二)教育教学。

评估分310分,权重分90分。

以上二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五、评估方式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招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39个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

六、结果呈现及运用(一)结果呈现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地域位置分为三类,一类为城区学校、二类距离城区较近的10个中心学校、其余为三类地区学校。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将各类学校分为A、B、C、D四个等次。

一类地区学校A、B、C、D四个等次分别为2、3、3、1个;二类地区学校A、B、C、D四个等次分别为2、3、3、2个;三类地区学校A、B、C、D四个等次分别为4、6、6、4个。

(见下表)(二)结果运用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学校(县局直属)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

对质量综合评估整体排名后3名的中心学校(县局直属)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整体排名连续两年评估为后三名的中心学校(县局直属)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学校(县局直属)工作;整体排名连续三年评估为后三名的中心学校(县局直属)校长,予以免职,作为学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家长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细则

家长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细则

家长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细则目标和背景本文档旨在确立家长参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的细则,以促进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建立一种透明和公平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提高教育质量。

家长参与的权利和义务权利- 家长有权了解自己子女所接受的教育质量,并能够向学校提出任何相关问题和建议。

- 家长有权参与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学校会议和决策过程。

- 家长有权获得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合理解释和回应。

义务- 家长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和教育理念一致。

- 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会议和活动,并提供有益的反馈和建议。

- 家长应合理配合学校进行教育质量评估,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教学质量考核指标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等评估学生的学业表现。

2. 学生参与度: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参与程度和主动研究能力。

3. 教学方法:评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是否适合学生。

4. 教学资源:评估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和设施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

5. 教师表现:评估教师教学水平、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

教学质量考核流程1. 学校将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向家长介绍教学质量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指标。

2. 家长可以通过家长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教学质量的问题和建议。

3.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评估。

4. 评估结果将以报告的形式向学校和家长进行公示。

教学质量改进机制1. 学校将根据评估结果定期制定教学质量改进计划,并向家长介绍具体措施和进展情况。

2. 家长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和学校提供的改进计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学校将对家长提出的建议进行合理评估,并尽力满足家长的合理需求。

结论通过制定家长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细则,可以有效促进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通过家长参与教学质量的评估和改进,可以推动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生获得良好的教育。

关于学校教育质量考核的方案7篇

关于学校教育质量考核的方案7篇

关于学校教育质量考核的方案7篇关于学校教育质量考核的方案(精选篇1)为了加强对老师教学工作过程、同学学习表现结果的监测和调控,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切实加强对我校教学质量的治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以进一步实施素养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教学质量必需面对全体同学。

对全体同学负责,既重视老师的“教”更重视同学的“学”,使教学过程成为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达到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通过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测,使老师树立科学的进展观和质量观。

推动学校加强治理,改进教学,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减轻同学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同学全面而有共性的进展。

调动老师的教学乐观性和同学学习的主动性。

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推动素养教育。

二、监测原则1、导向性原则:体现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养教育,促进师生全面进展,促进学校持续进展,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2、全面性原则:既包括对同学学业成果与成长的监测,要包括对老师教学质量的监测。

既对同学的学问技能把握状况进行检测,又对老师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程性的跟踪监测。

3、针对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原则:检测要结合学校教学现状和新课改的新要求,引导老师准时总结教学阅历,分析存在的询问题,提出改革的方法,关怀老师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三、监测内容(一)、老师教学教学过程的监测。

1、备课。

以备课组为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进一步规范集体备课,努力提高集体备课的实效性。

2、上课(课堂教学)。

对老师的课堂教学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充分调动全体老师乐观参与教学,指导同学进行课堂学习,使同学爽朗高效的学习,让尽或很多的同学受益。

3、作业布置、批改与讲评按检查状况分等级。

(二)、同学学习(成长)过程监测1、综合表现评定。

依照县教育局相关精神,评定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力气、沟通与合作、行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同学基础性进展目标的六个方面。

【优质】和静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优质】和静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和静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
量检查考核制度
为促进我镇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期保质完成,特制定和静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如下:
1、本制度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各中小学的职能和检查内容,按照完成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年终考核和实施奖惩的依据,计入年终考核结果中。

3、采取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以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4、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法,各学校必须积极配合检查组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工作进展顺利。

5、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完成该项工作,通过考核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成各项工作。

6、对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及工作事故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将由和静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酌情处理。

7、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考核细则(修订版)

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考核细则(修订版)
5分
14.总结本共同体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本共同体独有的模式和品牌,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带动和推广作用。
10分
宣传报道
15.在《》、《》等新媒体平台发表宣传报道,每篇计1分,在峡市、省、国家等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每篇分别计5分、20分、30分。(同一内容报道按最高级别计分)
加分
注:共同体自评占40%,教体局考评占60%。
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考核细则(修订版)
项 目
内 容分值Fra bibliotek组织领导(14分)
1.成立有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领导小组,有工作分工,职责明确。
3分
2.制定有共同体学年工作方案和计划。
5分
3.制定有本共同体活动的考核方案。
3分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共同体工作例会,有工作记录。
3分
活动组织
(16分)
5.每教学月组织开展一次共同体活动,活动方案提前报基教科。
15分
活动效果和特色
(20分)
12.每次活动要进行一次活动总结(突出典型做法),以word文档形式报基教科内部邮箱(精选5张图片,图片须是原图),以美篇或微信公众号形式发灵宝市中小学业务工作管理群。
5分
13.每学期共同体活动结束后,须由主持单位对共同体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以word文档形式将总结报基教科。总结要凸显亮点,突出典型做法,突出典型的人和事。
20分
10.讲堂:以汇报研讨的形式进行,内容为学校管理经验交流。主要围绕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学生作业设计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双减”成果评价四个方面,从校长层面、教师层面和学生层面开展主题研讨交流会。
15分
11.展示:以现场观摩和档案展评等形式进行,内容为学生作业大展示、教学常规大展示(含教学规程和教学制度、教师成长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社团活动大展示(时间为下午第一节)、阳光大课间大展示(时间为上午大课间)。

教育局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教育局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教育质量评价细则
教育质量评价,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具体实施。

每个学段评价指标分别赋200分,镇街综合得分由初中、小学两个学段按1:1的权重折算。

根据不同指标要求,评价工作采取抽选部分学校专项评估;与整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注:①2015年暂试行。

鉴于高考和“学考”新变化等因素,将顺势微调考评内容。

②鉴于高中综合因素,对一般高中考评,方案中的B级、C级指标、评分标准需调整,将及时通知。

山亭区初中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山亭区小学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监测与考核细则(5篇)

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监测与考核细则(5篇)

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监测与考核细则根据《____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监测与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中小学共同的监测与考核项目及分值(一)德育工作(共____分)1、德育管理(____分)学校各项德育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完善,聘有法制副校长,有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中学有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德育工作历,每期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三理教育”活动安排。

符合本校实际,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评为a级,得____分,否则,视其程度降为b级、c 级、d级,每降一个档次在____分的基础分上扣____分。

2、德育常规(____分)学校各项德育常规工作,如。

①每周升期仪式;②每周主题班会;③教师全员育人、班主任工作;④教师定期家访;⑤家长座谈会;⑥学生生活卫生纪律常规管理;⑦团队常规活动;⑧班级常规管理;⑨学生文明礼仪、绿色学校创建;⑩德育社会实践活动等,能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实效化,评为a级,得____分,否则,视其程度降为b级、c级、d级、每降一个档次,在____分的基础分上扣____分。

上述德育常规若有缺项的,每项扣____分。

3、德育活动(____分)学校能经常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德育活动,每学期全体师生参与的大型德育活动不少于____次,每期法制报告不少于____次,得____分,少一次,在____分的基础分上扣____分,扣完为止。

4、德育队伍建设(____分)学校制定有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学生干部培养的制度和措施,每学期班主任、学生干部、政教员培训不少于两次,家长学校活动、校外辅导活动不少于____次,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评为a级,得____分,否则,视其程度降为b 级、c级,每降一个档次,在____分的基础分上扣____分。

若有缺项的,每项扣____分。

5、校园文化建设(____分)①学校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突出先进的办学理念,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特色,育人效果显著,评为a级得____分,否则,视其程度降为b级、c级、d级,每降一个档次,在____分的基础分上扣____分。

各乡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各乡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查看各校考试情况统计
查看大课间及运动会资料
评价落实(10分)
8、制定中小学校校长和教师考评制度,有考评记录。(4分)
9、制定中心校职称评定方案和绩效工资管理方案,突出教学效果,有翔实的记录。(6分)
查看校长和教师考评制度、资料
查看职评方案、绩效方案及原始材料
专业提升(20分)
10、中心校要制定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制定教师读书学习方案。(4分)
11、中小学校长、中心校处室主任外出学习培训有记录、有汇报材料。(6分)
12、每个学期有明确的骨干教师、班主任培训计划,有具体措施,有具体记录。(5分)
13、对各校教师读书学习情况有督导、有检查、有记录。(5分)
பைடு நூலகம்查看计划和方案
查看外出学习
记录、汇报材料
查看检查记录
安全工作(30分)
14、制定中小学安全工作制度,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现任书。(5分)
各乡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评估指标
评估标准
赋分
评估方式
教育管理(40分)
教学常规(15分)
1、制定符合实际的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2分)
2、定期对各学校教学常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有记录。(5分)
3、经常对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督导,有检查记录。(3分)
4、中心校校长和业务主任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5分)
查阅资料
查看教学常规检查记录
查看中心校校长、业务主任听课记录
教学活动(15分)
5、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心校教学、教研活动计划。每次教学、教研活动有详细记录。(8分)
6、中心校每学期对各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有记录,有措施。(3分)

河溪小学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河溪小学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河溪小学班级量化考核细则为提高我校班级管理效果,优化班级管理考核,使考核更全面、合理、公正,同时结合我校德育工作重点,故在原有的班级量化考核基础上做了以下补充及修改。

第一章班级日常行为管理(50分)一、放入学队列(10分)1、班主任(2分):放学铃响后,班主任立即组织放学,送队出校门。

不送队、让学生自己出校门的每次扣0.5分。

(请假等特殊情况除外)2、红领巾及校服穿戴(2分):按学校要求每天佩戴红领巾。

(星期一至星期三和重大活动要求全体队员全天穿校服戴红领巾)进入校门后,任何一名队员不得私自摘下不戴(非队员或特殊情况除外),队干部佩戴相应的符号。

一人次不戴红领巾或不穿校服,每一人次扣0.1分。

3、路队:(6分)(1)早7:40——8:30到校,8:30之后一律视为迟到。

迟到每人次扣0.1分。

(2)放学时,要求队伍整齐,在指定地点排好队列,按先后次序出校门,不得乱讲话,不得乱走抢队。

听从值勤教师和值勤同学指挥,违者一人次扣0。

1分。

(3)出校门后赶紧回家,做到不抢队、不打闹、不买零食及其它物品。

被值周领导查出违者一人次扣0.1分。

有打闹现象(包括报假姓名、班级者)加倍扣分。

二、课间活动(10分)1、教学楼内(3):要求学生保持安静,上、下楼梯要靠右行,不拥挤、不追逐、不打闹,不在大厅里、走廊里做游戏。

违者一人次扣0.1分。

值日生检查记录及值周领导巡查记录为准。

2、校园里(3):学生在校院里要做有意义的活动。

不打架、不追逐、不打闹、不骂人。

不准出校门。

违者一人次扣0.1分。

3、零食现象(2分):不准买零食,不准吃零食,不准带零食,违者一人次扣0.1分。

4、环保(2分)不准乱丢垃圾、碎纸等,不准从楼上往下扔东西、倒水,不准破坏桌椅板凳墙壁等校园财物,不带危险的物品进校园,违者一经查实重扣分(0.1——0.5分)三、升旗,集会(5分)1、入场:按时整队入场,队伍整齐,入场迅速,在指定位置站(坐)好。

迟到或入场队伍松跨的扣1分,队伍不整齐的扣1分,来晚的学生每人次扣0.1分。

《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解读(一)

《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解读(一)

《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及解读(一)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了《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该政策是为了加强义务教育的质量监控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制定的。

下面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份文件。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评价,包括义务教育九年级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中考及毕业班学生成绩统计。

二、评价内容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艺术、实践等五个方面。

2.升学考试评价:各县(市、区)应制定升学考试科目及科目分值,同时要根据学科知识点、能力要求进行出题,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3.中考及毕业班学生成绩统计:本办法规定统计成绩的方式和统计方法,在保证学生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对学生成绩的准确评估。

三、评价标准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本办法规定了每个评价方面的具体标准,例如思想品德评价具体包括道德表现、遵纪守法、责任意识等十余个方面,依据不同年级和班级的实际情况量化计分。

2.升学考试评价:学校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科目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保证考试的准确性、公正性。

3.中考及毕业班学生成绩统计:统计成绩的方式和评价标准要在学生特点与学科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注重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作出准确的评估。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应作为学校教学、教育、管理、评估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

2.升学考试评价:各校最终录取应结合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中考及毕业班学生成绩统计:统计结果应作为学校教学、教育、管理、评估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

总之,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和教学管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一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各学校应根据《办法》要求,积极开展科学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公正。

教育提质方案

教育提质方案

和溪镇中心小学2015—2016学年度教育提质方案(讨论稿)为了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定位教育质量坐标,在全县增比进位,实现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经校委会、教师会讨论,特拟定如下教育提质方案。

一、工作目标(详见附件1)二、成立教育提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本波(和溪镇中心小学校长)副组长:李建平(和溪镇中心小学副校长)陈发贵(教管中心副主任负责教育提质工作调度及督导等工作)成员:张信杰任锡璟叶向涛勾骞郑鹏邹星黎刘朝东杜环袁承晔罗盛勘吴汉钊李江三、教育提质主要抓手及工作措施:以“365”教育提质措施为抓手,保特色,抓常规,将教学常规融入办学特色,提高课堂有效性,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

即师生每天共同做好“三件事”,落实“六个一”,严守“五道关”师生每天共同做好“三件事”1、功课复习(温故而知新)教师每天要指导学生复习功课,提出复习方法,安排具体的复习任务和要求,教师要有过程督导和追踪。

2、完成好每天课内外作业(巩固提升)作业要分层布置,作业种类要多样化,不能太单一,有书写作业,根据学科特点来布置。

重点体现阅读、问题思考、动手操作、观察收集、写作练习等方面。

各科作业有书写、有格式、有质量、有数量、有反思更正等要求,教师要及时认真批改,批改作业方式要多样化,能最大限度反馈学时学生信息,教师要及时查缺补漏,以达到巩固提升的效果。

3、课前预习(先学后教)各班要安排学生准备必需的工具书。

教师要在课前向学生安排预习提纲或导学案,让学生提前扫除文字障碍、熟悉课文、提前进入新课问题思考状态,学生能学的让他提前学会,能做的让他提前做,为教师上好一堂课做好充分准备。

落实“六个一”1、坚持上好、学好每一堂课(让课堂落地生根)教学质量的关键是课堂的有效性,一堂课教什么,怎么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教师要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基础知识掌握差异认真备课(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备重难点)、要持教案上课。

教师要定位师生角色,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要把话说到学生心里去,做到心中有学生,脑中有课标,手中有尺度,即要用不同的标准要求学生,杜绝用一把尺子量到底,课堂教学中让学生能学到应该学到的问题才是真正的有效课堂。

和溪镇教育质量考核实施细则-修订

和溪镇教育质量考核实施细则-修订

和溪镇中心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细则(修订)为了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我镇教育事业发展,夯实“人才强镇”的战略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正安县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实施细则》(试行)(正府发〔2012〕164号),和《和溪镇委员会和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和发[2012]111号)制订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一、教育教学质量及管理奖励奖(一)、初中部分(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总分奖励(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0%,具体按获奖人数测算,县前10名,100名市前100名按3:2:5比例设立奖金)A、学生中考个人总成绩(不含加分)居全县前十名的,每人次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0%×3/10÷全镇进入全县前十名人数个数之和。

B、中考个人总成绩进入全县前100名的考生,每人次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0%×2/10÷全镇进入全县前一百名人数个数之和。

(进入全县前十名的不在此奖励之列)C.中考个人总成绩(不含加分)进入全市前100名的学生,每人次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0%×5/10÷全镇进入全市前一百名人数个数之和。

2.平均分奖(以秋季入学九年级学生为基数,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具体按超分值测算,市县按6:4比例设立奖金)A、中考学科平均分每超市级平均分一分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6/10÷全镇超市平均分所有学科超市平均分之和。

B、中考学科平均分每超县级平均分一分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4/10÷全镇超县平均分所有学科超县平均分之和。

3.教师个人及班级团体奖(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5%,两项分别占70%、30%,具体按录取人数测算)A、中考笔试学科全县前二十名的任课教师每人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5%×70%÷全镇进入全县前二十名学科人数个数之和。

乡镇中心学校系列工作绩效考核记分细则

乡镇中心学校系列工作绩效考核记分细则
4、教研活动开展经常,教研组建设有特色,初中、小学各有一个教研组获县以上奖励。
本项全部达到记满分,一条达不到扣1分。
普教科
教研室
指标体系
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
部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五、教育教学13分
29、学生评价
1
健全学生评价体系,落实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成绩等级评价。达到记满分,否则不予记分。
人事科
指标体系
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
部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队伍建设11分
7、师德师风
3
1、按照“五高型”教师要求,开展师德教育、宣传,树立师德典型,分期组织教职工誓师会和新教师入职宣誓,全年集中专题教育不少于两次(1分)。一项不到位扣0.2分。
2、搞好师德星级评定,组织社会评教,落实师德责任追究制度(1分)。一项不到位扣0.2分。
普教科
21、综治工作
4
见相应责任状。
综治科
22、安全工作
4
见相应责任状。
23、计生工作
4
见相应责任状。
指标体系
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
部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四、学校管理46分
24、资源管理
1
1、实验室、仪器室管理制度健全(0.2分);2、仪器管理帐、卡、物相符,财务手续健全(0.2分);3、防盗、防尘、防压、防蛀、防潮、防雷、防锈、防震、防碎等工作到位(0.2分);4、按时如实上缴经费(0.4分)。
3、幼儿教育(1.5分)。公办幼儿园手续齐全记0.2分;至少有一个公办教师记0.2分;中心校拨付了办公经费记0.1分;有建设幼儿园的投入记0.1分;每期举办一次全乡性示范性教研活动记0.2分;有幼儿教育计划、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各种资料记0.3分;民办幼儿园纳入乡镇统一管理记0.4分。以上缺项不记分。

阆中市河溪中学教学常规检查细则

阆中市河溪中学教学常规检查细则

四川省阆中市河溪中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是学校发展的必然要求。

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在于课堂教学。

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教学辅导、成绩考核和教学研究,是组成教学过程的有机整体,缺一不可。

注重过程管理,必须落实在教学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每一位教师必须仅仅围绕课堂教学,做好教学的各个环节,才能搞好自身的教学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实现内涵发展,特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阆中市河溪中学教学常规细则》如下:一、备课(一)备课基本要求1、备课应必备的内容:(1)备大纲。

教师必须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目标和提示的原则、方法,达到大纲所要求的水准,把教学大纲的精神贯彻到每一次课中去。

(2)备教材。

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教材全部内容和组织结构,体现新课程要求,掌握三维(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性(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三点(重点、难点、疑点)。

明确各章节的内在联系;备课中,既不离开教材,又不照本宣科,根据实际对教材作方法上的加工,使之易为学生接受。

(3)备学生。

通过课前了解,课中接触,课后谈话,批改作业,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知识基础、理解能力、学习方法等,准确预见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引导学生学习的步骤和方法,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分层次提出要求,努力使教学切合学生实际。

(4)备教法。

必须根据教学目的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年龄特征确定教法。

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要采用启发式,废除注入式,要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

(5)备教具。

上课需要教具的,必须提前作好准备。

需要在计算机室、多媒体室、实验室、网络室上课的,要提前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好申请表;以便管理人员作好准备。

(6)根据我校实际,备课以个人备课为主,适当采取集体备课。

2022年洋溪镇小学教师考核评价细则

2022年洋溪镇小学教师考核评价细则

洋溪镇小学教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稿)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使学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从而更好地鼓励先进, 鞭策后进。

根据学校实际, 从德、量、勤、能、绩五个方面制定教师考核细则, 对全体教师进行考核量化评价。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XXX成员: xXXXX二、考核办法及等次的确定:1.考核办法: 采用日考核、周考核、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逐日逐月考核, 每月公布一次, 每学期累计综合评价一次, 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分出等次。

2.考核等次的确定:学期末按综合评价结果分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凡是违反一票否决制的, 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

其他三个等次的人数平均分配。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1.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聘的重要依据。

2、与职称评定挂钩。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不得晋升职称。

3.与评优评先挂钩。

各类先进荣誉的评选直接从学校考核获得优秀等级教师中择优推荐。

4.与综合奖励挂钩。

获得优秀等次的占奖金总数的50%;获得良好等次的, 占奖金总数的35%;获得合格等次的占奖金总数的15%;获得不合格等次的没有奖金。

奖金总数根据学校财力具体情况而定。

具体分配: 个人奖金= ×总奖金数×等次所占奖金比例四、考核内容:(一)、师德考核(40分)1.教师的师德考核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 采取定时和随机检查的方式, 每月公布一次师德考核结果。

2.师德考核要求及评分细则(40分):1.依法执教、严谨治学(10分)(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包括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各种活动等), 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2)、写出政治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1000字。

每少100字扣1分。

(3)、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泗水县教师十条禁令》等文件。

每违犯一次扣2分。

2.爱岗敬业、廉洁从教(10分)(1)、服从领导, 听从安排, 工作态度端正, 有敬业奉献精神。

乡镇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励考核细则

乡镇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励考核细则

乡镇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励考核细则
15%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教学质量考核细则:
教学效果15分
一、统考学科
(一)完成教学任务得9分。

(二)剩余6分的考核
标准:
入口年级:与上学年原对应年级,第一学期成绩差值为参照。

非入口年级:教师所任教学科,对应与区属一类部分学校上学期期末检测成绩平均分差值为参照。

根据参照数据,本学期差值保持原差值或保持超出参照学校平均分,得6分;差值提升1分,上浮考核分1分,加满6分为止;差值(低于参照学校平均分的)下降1分,下降考核分1分,扣完6分为止。

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老师以班级平均分进行核算,考核得分=6±上浮(下降)考核分。

二、非统考学科教师的考核:
1、期末教务处抽查,完成教学任务得9分。

2、期末教务处组织考评组,采取抽签形式让学生口试、笔
试或实际操作,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根据统考学
科得分核算。

三、质量监控
1、区级以上组织的调研、监测,根据上级部门简报对相应监控学科进行核算。

2、如被监控学科在本学年内又参加区内统考,所得分值=监控成绩分值×40%+统考核算分值×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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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溪镇中心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细则(修订)为了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我镇教育事业发展,夯实“人才强镇”的战略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正安县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实施细则》(试行)(正府发〔2012〕164号),和《和溪镇委员会和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和发[2012]111号)制订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一、教育教学质量及管理奖励奖(一)、初中部分(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总分奖励(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0%,具体按获奖人数测算,县前10名,100名市前100名按3:2:5比例设立奖金)A、学生中考个人总成绩(不含加分)居全县前十名的,每人次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0%×3/10÷全镇进入全县前十名人数个数之和。

B、中考个人总成绩进入全县前100名的考生,每人次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0%×2/10÷全镇进入全县前一百名人数个数之和。

(进入全县前十名的不在此奖励之列)C.中考个人总成绩(不含加分)进入全市前100名的学生,每人次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0%×5/10÷全镇进入全市前一百名人数个数之和。

2.平均分奖(以秋季入学九年级学生为基数,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具体按超分值测算,市县按6:4比例设立奖金)A、中考学科平均分每超市级平均分一分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6/10÷全镇超市平均分所有学科超市平均分之和。

B、中考学科平均分每超县级平均分一分学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4/10÷全镇超县平均分所有学科超县平均分之和。

3.教师个人及班级团体奖(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5%,两项分别占70%、30%,具体按录取人数测算)A、中考笔试学科全县前二十名的任课教师每人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5%×70%÷全镇进入全县前二十名学科人数个数之和。

B、考取遵义市一中,遵义县南北一中、遵义四中、航天中学每人班级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25%×30%÷全镇考入上述学校总人数。

(不含非正规录取学生,以录取通知书及市招委统招分数为依据)4.教学质量集体奖。

(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一中、二中、建国中学按5:3:2设立奖金。

具体按获奖人次测算)一中每人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50%÷全镇考入一中人数之和。

二中每人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30%÷全镇考入二中人数之和。

建国中学每人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5%×20%÷全镇考入建国中学人数之和。

5.优生激励政策:(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0%,具体按获奖人次测算)中考市内前10名,县内中考前10名优生设立优生奖学金,按人次计奖学生个人。

(市县按6:4比例设立奖金)6、中职招生任务完成奖励(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5%,具体按完成指标个数及超人次测算)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中职招生指标,设完成指标奖励奖及超人次奖励。

(指标及超人次按7:3比例设立奖金)指标数完成后一个指标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5%×70%÷县政府下达的中职招生指标。

超一人次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5%×30%÷全镇超人次之和。

7、控辍保学奖。

(含1-9年级)(占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0%,具体按完成指标班数测算)每学年流失率为0的班级,班级获奖为:镇政府奖励资金的30%×10%÷全镇所有流失率为0的班级个数之和。

(以第二学期开学初为准,转进的按借读生处理,转出的无印证材料按流失生处理)。

(二)、小学及普通初中非九年级部分(由镇政府奖励资金奖金的30%及教师绩效组成)1、教育质量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学科:由小学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及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以及由教育科学技术局组织的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抽测年级及科目组成(九年级除外)。

评比方式:和溪镇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对全镇学生进行统考,统一评改,统一登记统计,县教科局目标检测以县局统计为准。

村点校纳入同等考核,不参与学区完小评比。

2、学年统测、统评成果奖励对象及标准A:学校团体质量奖:(奖金占奖励基金总比例5%)分学科按参考率、平均分、及格率、优良率,计算单科综合积分(第二年增设提高率),然后将所有统测、统评学科综合积分相加为学校综合得分,以学校为单位奖前三等名。

单科第一名积分为3分,第二名积分为2分,第三名积分为1分,第四名积分0.5分;一等奖奖学校,奖金为奖励基金总比例5%×40%、二等奖奖学校,奖金为奖励基金总比例5%×35%;三等奖奖学校,奖金为奖励基金总比例5%×25%(教学点不设集体奖)B、班级团体质量奖:(奖金占奖励基金总比例7%)奖班级。

以班为单位分学科分级分班按参考率、平均分、及格率、优良率,提高率计算综合积分,平均分以超镇同级同科平均分1分或1个百分点奖1分累计计算综合平均分积分(参考率,及格率,优良率,提高率,名次积分与学校团体积分标准相同)在全镇同级中分别设一、二、三、四等奖,一等奖占奖励基金总比例7%的35%,二等奖占奖励基金总比例7%的30%,三等奖占奖励基金总比例7%的20%,四等奖占奖励基金总比例7%的15%。

(班级数在10个班以上奖前4名,10个班以下6个班以上奖前3名,5个班奖前2名,4个班奖第1名,按班级人数中心学校少于30人,其余学校少于20人的班级其奖金分别递减同等奖励的30%和20%)。

(比例调整:1名占40%,2名占35%,3名占25%)如每班每科一等奖=奖励基金×7%×35%÷全镇所有获一等奖个数之和。

二、三、四等奖依次按30%、20%、15%比例测算。

C、单科教学质量进步奖(奖金占奖励基金总比例60%)即平均分提高率,按学科平均分增值计算奖金,奖励任课教师。

平均分增值=[(本次考试单科平均分-全镇本次考试单科平均分)-(上期单科平均分-上期全镇单科平均分)]×(奖励基金总比例60%÷全镇各学科平均分提高总分值)(以上一年原班学生为准,除正常转出外减少5人的不能评奖,须提供转学证明)D、单科名次及超当年镇平均分奖(奖金占奖励基金总比例5%,两项各占50%)1、学生取得全镇单科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任课教师,第一名=奖励基金总比例5%×50%×40%÷(单科第一名总和),第二名=奖励基金总比例5%×50%×35%÷(单科第二名总和),第三名=奖励基金总比例5%×50%×25%÷(单科第三名总和)。

2、超当年镇平均分奖励办法:超镇同级同科1分奖金=超分值×(奖励基金总比例5%×50%÷全镇各参考学科超平均分总和)E、及格率、优秀率奖(奖金占奖励基金总比例2%,优秀率与及格率各占50%)1、及格率1-2年级高于80%以上一个百分点×(奖励基金总比例2%×50%÷1-8年级参考科目增值百分点之和),3-4年级高于40%以上一个百分点×(奖励基金总比例2%×50%÷1-8年级参考科目增值百分点之和),5-6年高于35%以上一个百分点×(奖励基金总比例2%×50%÷1-8年级参考科目增值百分点之和),7-8年级高于25%以上一个百分点×(奖励基金总比例2%×50%÷1-8年级参考科目增值百分点之和)2、优秀率1-2年级高于45%以上一个百分点×(奖励基金总比例2%×50%÷1-8年级各参考科目增值百分点之和),3-4年级高于40%以上一个百分点×(奖励基金总比例2%×50%÷1-8年级各参考科目增值百分点之和),5-6年级高于35%以上一个百分点×(奖励基金总比例2%×50%÷1-8年级各参考科目增值百分点之和),7-8年级高于25%以上一个百分点×(奖励基金总比例2%×50%÷1-8年级各参考科目增值百分点之和)。

以上标准(小学1-3年级90分以上为优秀,4-8年级85分以上为优秀,百分制计算),F、按平均分名次设提升奖(奖励基金总比例8%)(上升名次和保名次按6:4设立奖金。

)在上一年平均分基础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基金总比例8%×60%÷参考科目提升总名次)。

保持第一名获奖为:奖励基金总比例8%×40%÷参考科目所有保第一名个数总和。

G、教育局抽测目标奖励(奖励基金总比例5%,奖学校)①、在全县目标检测中获得质量综合考核前五名的学校,第一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8%×30%、第二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8%×25%、第三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8%×20%、第四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8%×15%、第五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8%×10%。

②、教师所任学科获得全县前五名的在职称评聘中,取得全县前五名的分别加5、4、3、2、1分。

成绩倒数三名的扣3、2、1分。

③、学校在全县目标检测中,成绩倒数三名的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扣5、3、2分。

连续两年居全县倒数的,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④、此项奖励基金余留作为下一年度质量考核奖励基金流动使用。

⑤、县局奖励直接兑现到学校,不列入奖励基金核算。

(三)、管理者及未上主线学科奖励部分(由镇政府奖励资金的10%及教师绩效组成)1、未上考试科目教师考核(奖励基金总比例5%)(包括未上课非行政人员)未上考试科目专任教师考核:每间学校未上考试科目教师数×(奖励基金总比例5%÷全镇未上考试科目教师总数)计发到学校,由学校对教师进行考核,中心小学所辖学校由中心小学根据学校考核结果发放。

2、管理者奖励(奖励基金总比例3%,)评奖对象为学校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指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承担教育教学管理任务的人员由和溪镇质量考核小组根据期中、期末综合检查排名兑现奖励,第一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3%×30%,第二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3%×25%,第三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3%×20%,第四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3%×15%,第五名奖奖励基金总比例3%×10%,(四)学前教育部分(由镇政府奖励资金的10%组成)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学校校中园经办学水平评估优秀、良好、个人按5:3:2比例设立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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