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直机关档案室等级复检评分表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档案法律法规,有学习宣传档案工作展板或照片(0.5分);积极参加同级或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本系统主管部门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0.5分)。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细则
自检评述
自评
得分
复检
得分
二、条件保障(20分)
考评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考评细则
自检评述
自评
得分
复检
得分
一、组织管理(18分)
4、履行职能
9
档案管理机构对本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2分);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专门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5分,应归未归每少一种扣0.5分);统一指导和监督直属二层机构档案工作,有文字记载(1分,无此项任务可直接得分)。近3年来机关档案工作成绩显著,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受到上级或同级党委、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等(1分)。
2、机构人员
2
设立有档案管理机构(档案室)(0.5分),配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过同级或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能熟练操作运用现代化设施设备,全面完成档案工作任务的专(兼)职档案员(0.5分),并保持相对稳定(0.5分)。建立了以档案管理机构为中心,固定的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工作管理体系(0.5分)
自检
评述
自评得分
复检
得分
三、业务建设(35分)
13、档案保管
5
档案柜架标引准确,排架科学,编制档案存放方位示意图(0.5分),有库房温湿度记录,并坚持逐日测量登记,全年库房内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一60%之间(1分);每季度检查档案一次,形成档案安全检查记录(0.5分);破损、字迹褪变档案已进行了修复整理(1分);定期更换放置防虫霉药和开展档案杀虫灭菌工作,并有记录(1分),库房内无鼠、无虫、无积尘(1分)。
档案馆分级标准
档案馆分级标准
档案馆分级标准可以根据档案馆的规模、专业性、馆藏品种以及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划分。
一般而言,档案馆按照档案馆馆藏的种类和数量、馆舍设施、管理水平、科研能力、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综合条件进行分级。
以下是可能的档案馆分级标准:
一级档案馆:馆舍设施完善,具备较高管理水平和科研能力,馆藏规模庞大且种类丰富,服务能力强,能够提供全面的档案信息服务和研究支持。
二级档案馆:馆舍设施较为完善,管理水平较高,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馆藏规模较大且较为丰富,能够提供较全面的档案信息服务和研究支持。
三级档案馆:馆舍设施较为基础,管理水平一般,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馆藏规模适中,能够提供基本的档案信息服务和研究支持。
四级档案馆:馆舍设施较为简单,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有限,馆藏规模较小,能够提供一定的档案信息服务和研究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的档案馆分级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分级标准还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办法(1988年制定,2009年第一次修订,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及机关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全区以及中直驻桂各级各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机关”)。
第三条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分标准分值总分110分,其中基础分100分,业务提升加分10分。
第四条检查结果按照考评分值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区直、中直驻桂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考评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优秀;75—95分(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市直机关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考评分在90—1 —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县直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考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优秀;65—80分(含65分)为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单位:(一)未按规定配备档案工作人员的;(二)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及其电子目录和全文数据的;(三)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六条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自治区档案局负责区直、中直驻桂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
设区市档案局负责市直机关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2.29•【字号】桂建城[2009]91号•【施行日期】2009.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城〔2009〕91号)各市建委、规划局,各市城建档案馆: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城乡建设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等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是衡量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状况的重要指标,推行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是促进我区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实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加强业务基础建设,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等级水平。
本通知下发后,原已取得城建档案目标管理考评同一等级满五年的,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复查评估,经复查评估合格的,由我厅颁发等级复查合格证书。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区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档案室达标定级工作步骤
档案室达标定级工作步骤一、建立档案工作机构与档案管理网络1、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领导或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科(股、室、办)室领导担任,组员由各科(股、室、办)的负责人担任。
2、建立综合档案室,配备专兼职档案员。
3、在本机关单位内部建立档案管理网络,各科(股、室、办)有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负责本科(股、室、办)各类档案材料的整理,并移交到档案室统一管理。
二、制定档案室达标定级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各类档案室的标准,结合本单位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关档案室达标及定升级工作方案。
1、明确档案室定升级工作的总体目标。
2、制定详细的各项工作所需的时间和具体责任人。
3、做好档案室设施设备及各项工作所需经费预算,如购买计算机、档案柜、空调器、抽湿机、档案盒等。
4、制定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如: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安全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方案制定后,应及时交一份给城区档案局,便于城区档案局安排业务指导。
三、制定本单位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根据《档案法》及有关档案法规和档案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及档案分类方案等业务规范。
四、组织有关人员按标准规范整理历年各门类档案材料1、对所有的各类文件进行鉴定、装订、编号、装盒、录入文件级目录(没有档案管理软件的手工抄写)并输出纸质归档文件目录。
2、建立各类档案统计台账,汇总档案总数、排列长度。
五、组织人员编写编研材料(材料编研工作在分工后可即进行)1、编写本单位的大事记、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基础数字汇编、专题概要等定升级必须的材料。
2、根据历年档案利用情况,汇编具有代表性和比较典型的档案利用效果实例。
六、做好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1、将各类档案目录按年度、类别装订成册。
2、建立档案库房温度湿度登记(每天登记)、安全检查记录(定期不定期检查)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2016年修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2016年修正)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2013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可移动文物第三章考古发掘第四章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第五章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下列文物受保护:(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受保护的文物;(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少数民族史迹、陵园墓地、建筑物、纪念物以及民俗用品、民族传统文化典籍资料、岩画等。
文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认定。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保护。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城市中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其保护、保养、维修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城市维护费开支项目。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文物保护事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全区机关档案工作水平,全面加强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及机关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全区以及中直驻桂实行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机关”)等档案室。
第三条机关档案室等级分为自治区特级及自治区、市、县(市、区)直属机关一级、二级、三级档案室。
第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附件1)适用于全区及中直驻桂各级各类机关特级档案室等级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附件2)适用于区直、中直驻桂及相当级别的机关一级、二级、三级档案室等级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直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附件3)适用于市直及相当级别的机关一级、二级、三级档案室等级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直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附件4)适用于县直及相当级别的机关一级、二级、三级档案室等级认定。
第五条等级认定采用百分制进行划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进行考评,考评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各项考核指标单项得分比例不低于该项总分的90%,方可通过考评。
区直机关及中直驻桂机关档案室、市直机关档案室和县直机关档案室分别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直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直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考评,按评审得分结果分三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一级档案室,85—90分(不含90分)为二级档案室,80—85分(不含85分)为三级档案室。
第六条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工作在自治区档案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特级档案室等级标准
特级档案室等级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等级标准一、档案管理工作(18分)1、将档案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工作计划或目标管理责任制(1 分);纳入了本专业的行业管理范围,并能认真实施(1分)。
共计2分2、设立档案科(馆)或综合档案室(1分),配有政治素质和档案业务、计算机相关业务水平较高,能全面完成档案工作任务的专职档案干部(0.5分),档案干部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0.5分),经过自治区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岗位培训(0.5分),并在本岗工作三年以上(0.5分)。
共计3分3、确立了机关领导人分管,负责对本机关、本系统的档案工作进行决策,部署任务,解决重大问题,并履行了职责(0.7分);办公室(秘书处)负责人主管,对本机关、本系统的档案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督促检查,并履行了职责(0.7分);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管理档案的业务工作,并履行了职责(0.6分。
)共计2分4、档案室已成为本单位档案工作的职能实体,并履行了职责:(1)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文书部门、业务部门按要求完成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或负责完成本单位的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1分)。
(2)集中统一保管本单位的文书档案(0.5分)、电子档案(0.5分)、科技档案(0.5分)、会计档案(0.5分)、音像档案(0.5分)和其它专门档案(0.5分)。
按时向同级档案馆移交符合质量标准的到期档案和检索工具(1分)。
(3)负责统一管理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并对本系统、本专业的档案实行宏观管理和统筹监督(0.5分);培训本系统档案干部(0.5分),本系统直属单位档案室定升级达90%(3分)。
共计9分5、制订并落实了包括库房管理(0.4分)、设备管理(0.4分)、查借阅(0.4分)、保密(0.4分)、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0.4分)等内容的工作制度。
共计2分二、档案室的基本设备与装具(24分)6、有档案专用库房(2分),库房面积能容纳本单位50年内形成的档案(2分),并且库房安全适用,配有铁皮门(0.3分)、铁窗栏(0.3分)、双层窗22帘(0.4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细则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无归档任务的此项得分)。
17、基建档案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无归档任务此项得分)。
合计
共17项
考查点
100+15
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细则》共分为:基础工作50分,年度归档工作50分,另设加分15分,总分为115分。检查计分达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
年度
归档
工作
50分
9、文书档案
20
百分制,按比例计分。
10、照片档案
6
百分制,按比例计分。
11、录音档案
2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12、录像档案
2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13、电子档案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14、实物档案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15、会计档案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5、行业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3
+3
实行垂直领导,有宏观监督指导职能的单位,行业系统(含直属二层单位)档案室定升级达50%计2分;80%计3分;100%计4分(无监督指导任务的此项计3分)。最近3年来召开会议布置档案工作加1分;举办档案培训班加1分;发文指导基层档案工作或对基层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的加1分。
6、档案室等级
8
+5
其中:三级档案室计5分;二级档案室计6分;一级档案室计8分;特级档案室计8分、加5分。
7、档案移交进馆
3
根据自治区档案馆下达移交档案年度计划移交档案资料及目录计3分(当年无进馆任务的此项得分)。
8、现行文件报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0]195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0.10.22【实施日期】201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9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更好地适应信息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总结近年政务信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办对2004年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通过强化政务信息绩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二、考评对象(一)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相关处室。
(四)中直驻桂各单位的办公室。
三、考评项目(一)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三)全区优秀政务信息。
四、考评内容(一)上报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情况。
(二)上报信息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情况。
(三)被考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下级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和信息调研情况以及政务信息网络建设、管理、运转情况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
2
设立有档案管理机构(档案科、档案室等)0.5分),配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过同级或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能熟练操作运用现代化设施设备,全面完成档案工作任务的在编专(兼)职档案员(0.5分),保持稳定2年以上(0.5分)。建立了以档案管理机构为中心,各内设机构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工作管理体系(0.5分)。
4、履行职能
9
档案管理机构对本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1分);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专门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5分,应归未归每少一种扣0.5分);统一指导管理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并对本系统、本专业的档案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和统筹监督及定期培训档案干部,有文字记载(1分,无此项任务可直接得分);本系统直属单位档案室定升级达90%以上(1分,无此项任务可直接得分,有任务未完成按比例计分)。近3年来机关档案工作成绩显著,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受到上级或同级党委、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等(1分)。
[说明:设立档案机构,配备1名在编专(兼)职档案员且稳定2年必须达到。]
3、明确责任
2
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机关领导人分管,履行了职责(0.5分);办公室负责人主管,履行管理督促检查职责(0.5分);档案工作列入机关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中,履行档案收集移交职责(0.5分);档案员负责做好日常档案具体业务工作(有文字记载)(0.5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考评细则
自检
评述
自评得分
一、组织管理(18分)
1、领导重视
2
档案馆的特级、甲级、乙级分级标准
档案馆的特级、甲级、乙级分级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的加速推进,档案馆的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
档案馆的分级标准也成为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就档案馆的特级、甲级、乙级分级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一、特级档案馆特级档案馆是指地方以上各级档案馆和国家档案馆中具有较为丰富的档案资源,监测、管理、开发和利用工作深入开展,对档案保护和利用作出重大贡献且在档案工作中形成了较高的声誉。
特级档案馆在资源保护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管理先进,服务规范。
(一)档案资源丰富:特级档案馆具有丰富的档案资源,涵盖各个方面的档案资料,数量大、类型全,具备了较高的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
(二)监测管理工作深入:特级档案馆在监测管理方面工作扎实,能够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的监测情况,并在监测结果上积极开展管理工作。
(三)开发利用工作扎实:特级档案馆在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工作扎实,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档案资料,为各类用户提供了全面、及时和便捷的服务。
二、甲级档案馆甲级档案馆是指地方以上各级档案馆和国家档案馆中,资源大、管理好、服务优、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利用效益,对档案保护和利用有较大贡献的档案馆。
甲级档案馆在资源保护方面具有一定水平,管理规范,服务优良。
(一)资源大、管理好:甲级档案馆具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档案资源,能够深入挖掘档案的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并在管理工作上做到较好的规范和系统化。
(二)服务优良:甲级档案馆在服务方面能够提供较为优良的服务,注重用户体验和需求,为用户提供了全面、准确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三)保护和利用效益:甲级档案馆在档案的保护和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益,有效推动了档案资源的保护和挖掘利用工作。
三、乙级档案馆乙级档案馆是指地方以上各级档案馆和国家档案馆中,具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档案资源,资源利用率不高,档案保护和利用形势不容乐观的档案馆。
(一)资源数量一定:乙级档案馆拥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档案资源,但在总体档案资源量上相对较少。
档案馆评比特级馆各科室分解任务
档案馆评比特级馆各科室分解任务一、背景介绍1. 档案馆评比是指档案部门对自身档案工作进行评估、比较、检查和鉴定,以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水平。
特级馆评比是档案馆评定的最高级别,是对档案馆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2. 特级馆评比需要对档案馆的各个科室进行详细的任务分解,以确保每个科室的工作都能够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落实,从而为档案馆整体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评比任务分解1. 档案采集与整理科a. 负责对各类档案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全面、准确、完整。
b. 组织编制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工作,为用户的查阅和利用提供便利。
2. 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科a. 负责对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档案工作向着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b. 维护和管理档案馆的电子数据库,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3. 档案保管与利用科a. 负责对档案资料的安全、环境、温湿度等条件进行监测和管理,保障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b. 组织开展档案展览和教育宣传活动,提高档案利用率和社会影响力。
4. 档案服务与管理科a. 负责协调和组织档案的调阅、复制和借阅等服务工作,提高用户满意度和服务质量。
b. 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
5. 档案政策与研究科a. 负责对档案法规和政策进行研究和解读,指导档案工作的实施和发展。
b. 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提升档案工作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6. 档案监督与考核科a. 负责对各个科室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档案工作符合法规和规范要求。
b. 提出档案管理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促进档案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三、任务执行方式1. 分配任务:对各科室进行任务量的合理分配,结合各科室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任务分解方案。
2. 落实责任:明确各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和权限,建立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 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各科室的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
新标准下广西各级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工作探讨
新标准下广西各级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工作探讨作者:陈鹏来源:《成长·读写月刊》2016年第07期【摘要】开展档案室等级认定是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
广西各级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工作中普遍存在单位领导重视不足、档案门类归档不够齐全、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缓慢、档案开发利用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
各级机关档案室只有严格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加强加强领导、重视收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创新档案开发利用形式,才能推动机关档案室上等级、上台阶。
【关键词】新标准;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档案室是全国档案工作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不断补充的源泉,是档案大量发挥现实作用的阵地。
为提高广西机关档案工作水平,全面加强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及机关建设服务,笔者在对机关单位档案室进行等级认定的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档案室存在领导重视不足、档案门类归档不够齐全、档案整理不够科学、档案信息化建设落后、档案开发利用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制约了档案室等级认定工作的开展。
加强领导重视、夯实业务基础、加快信息化步伐、加大档案开发力度是推动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工作的必由之路。
一、新《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广西机关档案室等级定级升级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1998年,自治区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档〔1998〕14号),规范全区机关档案室定升级工作。
2005年,自治区档案局又印发了《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桂档发〔2005〕33号),修改完善特级档案室等级标准。
随着档案工作发展新情况的出现,原自治区档案局1998年及2005年颁发的机关综合档案室定级升级办法、等级标准和管理办法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
为帮助机关单位主动适应档案工作新常态,推动档案室工作新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办法》于2014年4月正式发布实施,该《办法》包含一个等级认定办法和四个等级认定标准。
这四个等级认定标准分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它适用于全区及中直驻桂各类机关特级档案室的等级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适用于区直、中直驻桂及相当级别的机关一级、二级、三级档案室的等级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直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适用于市直及相当级别的机关一级、二级、三级档案室的等级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直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适用于县直及相当级别的机关一级、二级、三级档案室的等级认定。
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标准
二
15、档案柜架 (六) 装具 (3.5 分)
2
(2)档案柜架有五年的余量,0.5 分; (3)档案装具的式样、 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0.5 分。 (1)档案卷皮、卷盒的式样、规格、质量符合有关规定,2000 年后的档案卷皮、卷盒应为无酸制品,1 分; (2)档案装订材料符合质量要求,0.5 分。
1
类别 名称 项次
评 定 项 目
评 定 内
容
标准 分
评
分
细
则
(1)档案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 分; *(2)50%以上的档案人员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0.5 分;
7、档案工作人员
4.5
(3)档案人员经过档案专业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1 分; (4)档案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 分; *(5)档案人员在省级以上刊物或会议发表、交流业务文章,1 分; (6)三年内有档案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 (1)制订并落实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档案保管、鉴定销毁、 保密、利用、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档案工作制度,缺一项 扣 0.5 分,缺四项或四项以上扣 2 分; *(2)制订并落实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0.5 分。
5类别名称评定内容标准分开13设有荣誉陈列设有展示本单位三个文明建设成果的荣誉陈列室并成为13本单位的对外窗口15装具35位档案工作监1督指导得16档案卷皮卷盒装订材料151档案卷皮卷盒的式样规格质量符合有关规定2000类别名称评定内容标准分设备35351配备了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录像机收录机2配备了扫描仪数码摄像机或数码相机等档案工作专用设备1业务建设60收集13518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19应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851文书档案34对上述三种类型档案进行抽查每发现一份应归档文件材料缺失扣0520文件材料形成质量符合归档要求21收集与档案有关的资料整理1422制定了档案分类方案类别名称评定内容标准分23档案资料均整理上架24档案整理编目1各类档案整理规范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45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26建立全宗卷15建立了符合规范要求的全宗卷15保管8527建立存放索引或存放示意图湿度2库房温湿度达到标准130破损霉变褪变档案进行处理类别名称评定内容标准分32档案收进移出登记与档案统计台151建有收进移岀登记簿并及时进行登记且签字手续完33统计报表151按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档案统计报案馆移交档案2交接手续完备05信息化1635建立档案管理应用系统3系统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符合国家档案局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的要求1建成室藏全部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特殊类型的专业专门档案可只录入案卷级目录2类别名称评定内容标准分37档案管理系统得到充分应用2档案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得到充分应用档案工作各环38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符合规范要开发利用检索4536建立档案目录和全文数据库2540编制档案目录251文书档案编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15利用服务9525十五分钟内调五份文件每准确调出一份得0542有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簿45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1编有大事记汇编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4四种汇编及其质量各1分若能够实现网上查阅全文的无发文汇集不扣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转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转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公布日期】2016.12.30
•【字号】桂文发〔2016〕50号
•【施行日期】2016.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转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文发〔2016〕50号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档案局:
现将《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的
通知》(文市发〔2016〕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6〕28号)(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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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全宗卷规范》(/—)要求建立全宗卷(分);按《全宗指南编制规范》(/—)编制全宗介绍(分);各类档案均编制有规范齐全完整的手检式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或全引目录(分)。
[说明:档案目录格式必须规范,数据齐全。]
、档案保管
档案柜架标引准确,排架科学,编制档案存放方位示意图(分),有库房温湿度记录,并坚持逐日测量登记,全年库房内温度控制在℃—℃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之间(分);每季度检查档案一次,形成档案安全检查记录(分);破损、字迹褪变档案已进行了修复整理(分);定期更换放置防虫霉药和开展档案杀虫灭菌工作,并有记录(分),库房内无鼠、无虫、无积尘(分)。
[说明:制订制度但没有落实的扣相应分数的一半。]
、宣传教育
仔细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档案法律法规,有学习宣传档案工作展板或照片(分);积极参加同级或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档案法规及业务培训(分)。
二、条件保障(分)
、功能用房
设有面积能容纳本机关一定时间(自治区级机关年,市、县级机关年)内形成的档案总量、独立、安全整洁的档案库房(分);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阅览室不低于㎡(分)、整理室不低于㎡(分)、档案员办公室不低于㎡。(分)。
[说明:设立档案机构,配备名在编专(兼)职档案员且稳定年必须达到。]
、明确责任
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机关领导人分管,履行了职责(分);办公室负责人主管,履行管理督促检查职责(分);档案工作列入机关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中,履行档案收集移交职责(分);档案员负责做好日常档案具体业务工作(有文字记载)(分)
、机构人员
设立有档案管理机构(档案科、档案室等)分),配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过同级或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能熟练操作运用现代化设施设备,全面完成档案工作任务的在编专(兼)职档案员(分),保持稳定年以上(分)。建立了以档案管理机构为中心,各内设机构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分)。
[说明:设有档案专用库房、阅览室、整理室、档案员办公室是必须达到的。]
、设施设备
库房配有铁门、铁窗、双层遮光窗帘、吸尘器和防紫外线灯具(分)、防火设备(其中:有自动报警气体灭火系统或设备计分,其他灭火设备计分,满分分)、防高温高湿设备(其中:有自动温湿度控制系统或设备分,其他调控设备计分,满分分)、视频监控防盗自动报警系统(分),防磁柜(分);在办公室、阅览室、整理室应配有满足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刻录机、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目录柜、查阅桌椅、复印机、视频监控设备、档案整理用具、扫描仪、档案消毒柜等现代设备(分)。
、履行职能
档案管理机构对本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分);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专门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分,应归未归每少一种扣分);统一指导管理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并对本系统、本专业的档案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和统筹监督及定期培训档案干部,有文字记载(分,无此项任务可直接得分);本系统直属单位档案室定升级达%以上(分,无此项任务可直接得分,有任务未完成按比例计分)。近年来机关档案工作成绩显著,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受到上级或同级党委、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等(分)。
[说明:集中统一保管是必须达到的。]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细则
自检
评述
自评得分
一、组织管理(分)
、制度建设
制定并落实归档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人员(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制、档案数字化管理制度、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分)。
[说明:档案设施设备配备必须达到“九防”要求。]
、档案装具
配备有一定数量和质量较好的、能满足机关档案存放需要的、规格统一的密集架或铁柜(分);档案卷皮(盒)、备考表等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细则
自检
评述
自评得分
三、业务
建设
(分)
、档案收集
制定了符合本机关或本系统档案分类方案(分);按国家档案局第号令编制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分),并能仔细贯彻实施。室藏档案资料内容丰富(自治区级机关件以上,市级机关件以上,县级机关件)、结构合理,归档文件制成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分);各类档案均按规定及时收集归档,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达%(分);开展原生电子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分值
考评细则
自检
评述
自评得分
一、组织管理(分)
、领导重视
档案工作纳入了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或纳入了本专业的行业管理范围,并能仔细实施(有文字记载)(分);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近年来有研究和解决档案工作实际问题的相关文件或会议记录(分);有档案工作经费保障及支出凭证(分)。
、档案整理
各类档案资料整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近年来归档整理质量连续达到分以上(分);归档文件整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归档文件整理质量标准》要求(分);会计档案整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要求(分);基建档案的整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基本建设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试行)》要求(分);照片档案的整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照片档案整理规则(试行)》要求(分);录音、录像档案的整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录音、录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则(试行)》要求(分);实物档案整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物档案整理规则(试行)》要求(分);电子档案的整理符合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归档电子文件整理规则》要求(分);专门档案的整理符合有关定要求(分)。
考评评述
自评得分
三、业务建设(分)
、鉴定销毁
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机关领导人、办公室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档案工作人员组成(分);对到期档案进行了鉴定(分);档案销毁有清册,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