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条件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有限公司指尖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条件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财税(2009)63 号 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 号北京、天津、大连、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深圳、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局):为进一步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将江苏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 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即自2009 年1 月1 日起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在上述20 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以下政策: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提供本通知附件中所界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二)苏州工业园区原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试点政策执行至2008 年12 月31 日后,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单位认定申请表
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审)申报推荐表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示范城市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______ 年—月—日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二0 —六年十月填表说明一、本表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认定的主要依据,填表单位须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和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
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认定资格并在两年Z内不受理申报。
所报送申报材料应按申请表、附加资料和附件的先后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申报材料清单。
二、指标说明(部分选择只需填写代码)(一)企业法人代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填写,参见《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类别:可选择多个,扌乩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包括:(1)软件研发及外包:①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②软件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①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②测试平台;(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①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②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o包括:(1)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2)企业内部管理服务;(3)企业运营服务;(4)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o(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标准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标准发布时间:2018-11-23【文件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2.《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文件摘要】《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一、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继续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类别适用范围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企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包括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类别适用范围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测试平台为软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类别适用范围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类别适用范围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
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
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为客户企业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适用范围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
(二)省级部门认定 1.省级部门(或委托认定机构)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审核认 证,认证通过后,对申请企业《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 请表》是否完整、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首页是否加盖 企业公章以及其他问题。 2.省级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联合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企业公 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三、备案管理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中进行。备案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如下:
(取消备案编号并公告)
撤销备案 (取消备案编号并公告)
备案
(一)认定(复核)备案 省级部门将认定企业名单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 务办理管理平台”报备,同时报送认定文件和备案函至火炬中心, 由火炬中心给予备案编号。 省级部门对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复核的事项,按照认定程序开 展复核工作。如复核企业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应及时取消其享受 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并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 理管理平台”报备,同时报送相应文件至火炬中心,由火炬中心
信息表
踪
管
理
年 度 报 告
审查
(根据地方办法) 不合格
取消资格
跟踪管理
(根据地方办法) 不合格
取消资格
各省年度报告
(一)企业申报 1.注册登记。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
3
管理平台”(网址: 或者 ),进入,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 记表》(附件 1),并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 平台”提交至认定机构(根据各省管理办法指定机构)。认定机构 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 平台”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三者的区别
很多人都不知道“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究竟区别在哪?下面由几个方面阐述三者的区别概念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国家为了扶持高端技术性服务业的发展,对从事技术外包、业务外包和知识外包服务的企业进行税收等多项政策支持的企业类型。
区别高新技术企业指明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一、电子信息技术、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三、航空航天技术、四、新材料技术、五、高技术服务业、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七、资源与环境技术、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且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并具有持续性的研发活动。
科技型中小企业只要求有科技开发活动,将自主知产并转为产品或者服务,涵盖范围会宽泛很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主要是企业依托自身平台,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业务整体解决方案,关键的是开展外包服务。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外向性特征很明显。
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有: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税收减免额上不封顶。
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其他企业5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其他企业150%)在税前摊销。
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实操解读(ppt63张)
税务咨询 转让定价税务 高新企业税务 并购税务 税务争议解决
ITO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08.03.2019
•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 –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 –IT基础设施管理 –数据中心 –托管中心 –安全服务 –通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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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19
2.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
•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
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扣除。
• 职工教育费列支比例大幅提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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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19
2、财税[2009]63号文
• 63号文在苏州试点规定的基础上:
–明确了优惠要点 –明确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 –明确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标准 –明确了认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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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 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 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 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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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咨询 转让定价税务 高新企业税务 并购税务 税务争议解决
BPO之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XX.doc
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一)软件研发及外包(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四、服务贸易类(一)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类别适用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系统集成咨询服务;系统集成工程服务;提供硬件设备现场组装、软件安装与调试及相关运营维护支持服务;系统运营维护服务,包括检测监控、故障定位与排除、性能管理、优化升级等。
数据服务数据存储管理服务,提供数据规划、评估、审计、咨询、清洗、整理、应用服务、数据增值服务,提供其他未分类数据处理服务。
(二)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类别适用范围研究和实验开发服务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基因学、工程学、医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人类地理科学、经济学和人文科学等领域的研究和实验开发服务。
设计服务对产品的材料、结构、机理、形状、颜色和表面处理的设计与选择;对产品进行的综合设计服务,即产品外观的设计、机械结构和电路设计等服务。
跨境许可与转让以专利、版权、商标等为载体的技术贸易。
如跨境学科是指授权境外机构有偿使用专利、版权和商标等;跨境转让是指将专利、版权和商标等售卖给境外机构。
(三)文化技术服务类别适用范围文化产品数字制作及相关服务采用数字技术对舞台剧目、音乐、美术、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源等文化内容以及各种出版物进行数字化和开发,为各种显示终端提供内容,以及采用数字技术传播、经营文化产品等相关服务。
文化产品的对外翻译、配音及制作服务将本国文化产品翻译成其他国家语言,将其他国家文化产品翻译或配音成本国语言以及与其相关的制作服务.(四)中医药医疗服务类别适用范围中医药医疗保健及相关服务与中医药相关的远程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等服务。
2: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一)总;(二)《企业登记表》(企业登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上传并打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表》(企业登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上传并打印);(三)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1份(包括企业提供服务及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采用先进技术和开展研发活动情况、企业前景与规划、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主要客户及其对本增值服务的评价等);(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办法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认定内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管理。
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服务贸易类。
二、设定依据(一)《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4﹞67号;(二)《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79号;(三)《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8〕44号。
三、认定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认定。
四、认定条件(一)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正常经营,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二)从事的业务应属于下列范围: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等;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包括: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等;4.服务贸易类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文化技术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等。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其中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以上;(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依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二条。
五、申请材料(一)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提供通过该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可免交)、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经市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上年度(或本年度)总收入、技术先进型服务总收入、离岸技术先进型服务总收入和明细、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证明;(四)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论述,包括提供服务及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采用先进技术和开展研发活动情况、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主要客户及其对企业增值服务的评价等;(五)企业工作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六)上年度(或本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离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证明(总额占企业当年总收入35%以上的票据)、在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与外汇收入核销证明总额总和占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七)企业员工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八)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九)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客户评价证明等)(加盖公章)。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三者区别
很多人都不知道“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究竟区别在哪?下面由几个方面阐述三者的区别概念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国家为了扶持高端技术性服务业的发展,对从事技术外包、业务外包和知识外包服务的企业进行税收等多项政策支持的企业类型。
区别高新技术企业指明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一、电子信息技术、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三、航空航天技术、四、新材料技术、五、高技术服务业、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七、资源与环境技术、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且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并具有持续性的研发活动。
科技型中小企业只要求有科技开发活动,将自主知产并转为产品或者服务,涵盖范围会宽泛很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主要是企业依托自身平台,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业务整体解决方案,关键的是开展外包服务。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外向性特征很明显。
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有: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税收减免额上不封顶。
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其他企业5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其他企业150%)在税前摊销。
苏州工业园区40家企业被新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实现“ 21 年 服务外包 业务 总额 3 到 00 0亿美 元 、 从业 人员 2 O万人 ” 的奋斗 目标 , 效推动 “ 有 科
技 创业 和服务外包 促进年 ” 动的全 面深入 开展 , 活 将大 力 实施 “ 才太 湖” 人 工程 、 务外 包 龙 服
头企业集 聚工程 、 服务外包 集 园区引 领工程 、 服务 外包 品牌 工 程 、 服务外 包 知识 产 权保 护 工 程、 服务外 包环境保 障工程 在 内的服 务外包 六项 工程 , 加快 实施 人 才 、 资金 等要 素 向服务 外
的政 策措施 , 准南京 、 批 苏州 、 锡等 2 个 城市为 中 国服务 外包 示范城 市 , 无 O 并在 2 O个试 点城
市实 行一 系列鼓励 和支持措施 , 加快 中国服务外包 产业 发展 。同时 , 国务院要 求商务部 会 同 有关 部 门和地方政府 加强对试 点工 作 的指导 和服务 , 促进 服 务外 包产 业 发展 作 为推 进产 把 业结 构调整 、 转变外 贸发展方 式 、 加高 校毕业生 就业机会 的重 要途径 。( 增 厅外 包 办 )
迈科 技 、 天科 技相继 通过 了 I07 0 擎 S 20 1信息安 全 国际认 证 ; 江苏 电信科 学技 术研究 院 、 南京
朗坤 软件有 限公 司 、 江苏苏 微软 件 技术 有 限公 司 等 2 O余家 企 业通 过 了 C MMI 3以上评 级 , 至 此全市拥 有 C MMI 证 的企 业达 5 余 家 。四是人 才 培训 能力 不 断提 高 。2 0 认 O 0 8年 , 由市 政府 、 中国国际投资促 进会 、 微软 中 国三方合作 共建 的南京市 服务外包 人才培 训 中心 培训专 业 人才近 5 0 0 0人 。南 京大 学 、 东南 大 学 的两所 国家级 软件 示 范学 院分 别 与近 5 O家全 球著
重庆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重庆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支持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委牵头并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外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成立重庆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由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外经贸委和市发展改革委组成,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委)。
第四条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并对认定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工作小组办公室承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重庆市范围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二)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三)遴选参与重庆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
第五条各区县(含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盛经开区,下同)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技― 1 ―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
第六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二)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重庆市行政区划内;(三)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五)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六)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第七条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号) 和 财 政 部国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延长下 岗失业 人 员再 就 业有 关税 收 政 策审批 删 通知 》惠政 策 。 0 1 本通 知所 述人 员不 得 重 复享 受税 收 优 惠政 策 , 以前 年度 已享 受
1对 经 认 定的技术 先 进 型 服务 企 业 , 按 1 . 减 5 %的税 率 征 收企 业 所得 祝
惠条件的' 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主管税务机 关在执行 税收优惠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并提请 认定机构复核。 4 示范城市 人民政府科技、 务、财政、 . 商 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 局 商务部 科技 部 国家 发 展 改革 委
的通知
馓 科 商务、 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 _ ] 备煮 关于技 术先进 型服 务企业 有关企 业所 得税 政策 问题 辖市、 惮 列市) 技、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袍 现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 税 务机 关 力理 享 受 本 通知 第 一条 规 定的 企业 所 得 税 优惠政 策 事 宜 。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的技 术先 进 型 服 务 企 业 条 件 发生 变化 的, 当 应 所得 税政 策 问题 通 知如 下 :
【规・e los 法 Rga n ut J i
可继续享 受至 3 年期满为上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 税收管理、 已 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 2 1 1 月3日 0 0年 2 1 未执行到期 可继续享受至 3 年期满为止。 五、 本通知第三条第 ( 五)砜 第四条所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及 所 在 省 ( 辖 市 、计 划单 列市 )科 技、商 务 、 政 、税 务和 发展 改 直 财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目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条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申报材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能享受国家的政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文件规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此外,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要该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取消了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保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规定。
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适用范围:设立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个城市的企业。
■优惠期限: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年31日。
■优惠政策: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离岸技术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享受财政贴息、资金支持、通关和融资便利等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2009年5月24日)根据国办函(2010)69号的最新规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本企业总收入70%的比例降低到50%;取消企业需获得国际资质认证的要求50%;简化申报核准程序等编辑本段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条件1、符合以上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企业。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公司
000035 12
三年
罗氏研发
(中国) 20193100 2019-12-
有限公司 000036 12
三年
上海东方
天祥检验
服务有限 20193100 2019-12-
公司
000038 12
三年
辉瑞(中
国)研究
开发有限 20193100 2019-12-
公司
000039 12
三年
上海中和
软件有限 20193100 2019-12-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认定时间 有效期
高通企业
管理(上
海)有限 20193100 2019-12-
公司
000001 12
三年
艾宾信息 技术开发 (上海) 20193100 2019-12有限公司 000002 12
三年
家得宝投 资管理 (上海) 20193100 2019-12有限公司 000003 12
斯软件有 20193100 2019-12-
限公司 000031 12
三年
意大利船
级社(中
国)有限 20193100 2019-12-
公司
000032 12
三年
旭本软件
(上海) 20193100 2019-12-
有限公司 000033 12
三年
美满电子
科技(上
海)有限 20193100 2019-12-
公司
000078 12
三年
环球起重 技术服务 (上海) 20193100 2019-12有限公司 000079 12
三年
库力索法 (上海) 国际贸易 20193100 2019-12有限公司 000081 12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
服务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9.09.29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科技、财政、税务、商务和发展改革部门:
我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已结束,经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我省36家企业已于2019年9月11日公示,截至2019年9月17日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没有异议。
现正式认定我省36家企业为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并予以公布。
(名单附后)
附件:四川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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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培训体系建设发展项目—企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成果申报材料
(2017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负责人
座机/手机
电子邮件
填报说明
一、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培训基地项目申报表、附件材料,填表单位须参照要求和格式如实填写。
所报送的申报材料应按申报表、附件材料(含申报材料清单)的先后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胶装。
二、指标说明(部分选择只需填写代码)
(一)企业法人代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填写,参见《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
(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如:(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股份制企业;(5)联营企业;(6)有限责任公司;
(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等。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开展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论述(1000字以上),提纲如下:
1.产业背景及人才需求分析
2.企业基本情况及人才发展战略
3.企业培训基地核心任务及成果
3.1任务内容:
(1)培训项目体系:层级完整、模块齐全的人才培训课程体系,具体的年度执行计划,层级涉及新员工培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层管理能力提升等,模块涉及关键岗位能力模型体系、课程体系和评估体系等;
(2)企业软硬件条件:构建满足企业培训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包括职能部门及人员设置(含专兼职讲师和教辅人员)、培训场地、教学设备、激励和管理制度、信息化平台等;
(3)特色项目开发:包括但不限于内训师队伍建设、技术技能培训包开发、高师带徒、技能竞赛等特色活动及项目;
(4)特色培训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大师工作室、车间学堂、研训中心等企业培训载体建设。
3.2建设成果
(1)项目体系建设成果:完整的关键岗位能力模型和培训课程体系、评估体系等,建立全公司跨部门、跨职能的培训资源平台,形成高效的内、外部资源整合能力,并形成具体的可向外展示的项目体系;
(2)软硬件条件建设成果:包括管理制度、场地设施、人员配备、信息化平台等,形成与政府对接的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点,具备一定的运营能力,可向外提供学习交流参访接待活动;
(3)特色项目和载体建设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内训师队伍、特色培训包、高师带徒、技能竞赛等特色项目,大师工作室、车间学堂、研训中心等特色载体,与外部建立包括师资及课程在内的培训资源交流体系。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四)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近三年用于培训相关项目(含企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等财务清单、相关票据,近三年各项目的资金投入累计不低于400万元(其中硬件投入不低于20%)。
(六)上年度参加企业内、外各类培训项目的企业员工花名册,按项目分项造册,学员按单位、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码、园区公积金号码、联系电话顺序排列(加盖企业公章)。
(七)截至目前企业累计获得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技师(含高级技师)等职称或职业资格认定的员工花名册,按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码、园区公积金号码、联系电话、最高等级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名称、获得年份顺序排列(加盖企业公章)。
(八)其它佐证材料:反映项目体系建设、企业培训软硬件建设、企业特色项目和载体建设等成果的佐证材料;其他与培训相关的奖励(资质)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及技术合同文本等,有关佐证材料应按序编号,装订成册。
附:
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