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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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参考资料

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参考资料

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草案) 1、目的为规范员工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职工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型工程师,技术员,维修工、电工、厨师及一线操作工的等级评定工作。

3、组织设置技能鉴定委员会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主管副总经理选冶厂厂长、副厂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成员:车间主任、副主任,各专业工程师。

4、相关部门职责4.1人力资源部负责等级鉴定的受理、组织协调工作; 4.2各专业相关人员负责设计理论考核试题库的建立、确立实际操作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办法,并参与考核评分工作; 4.3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厂领导负责个人素质评价打分; 4.4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现场考核组成员,共同负责现场考核的监督及打分工作; 4.5选冶厂协助准备现场操作所需设备、工器具。

5、技术等级设定 5.1 维修工、电工、操作工,等级分为初、中、高共三级; 5.2 技术员等级分为初、中共两级; 5.3专业技术工程师等级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共三级。

注: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初级向中级晋升至少需间隔12个月。

6、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6.1 初级工:新入岗最基本评级为初级工。

6.2 中级工 6.2.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6.2.2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个月以上。

16.2.3 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6.2.4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

6.3 高级工 6.3.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3.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4个月以上。

6.3.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6.3.4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

生产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生产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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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

3、组织设置
3.1 技能鉴定委员会
3.1.1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公司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技能鉴定委会员下设执行小组和专业评审委员会
3.1.2执行小组:
执行组长: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
成员:企划部部长、制造部部长、质管部部长、设备部部长、研发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铸造事业部部长、热处理生产部部长、加工各生产部部长。

3.1.3专业评审委员会:
专业评审委员会分设备专业委员会、机加工专业委员会、热工专业委员会和质量专业委员会。

设备专业委员会,包括设备管理及维修调试工种,如:电工、钳工、调试工、调胎工;机加工专业委员会,包括加工车间各工序、工种,如:车工、钻工、钳工、镗工、铣工、刨工、磨工等;热工专业委员会,包括铸造、热处理、锻造、焊接等工种;质量专业委员会包括检验工、探伤工等工种。

3.2专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3.3人力资源部从执行小组和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组中随机抽取7人组成评定小组,其中3人为执行小组成员,4人为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成员,负责现场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加快公司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及为后续提供管理/技术人才储备,提高员工队伍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生产一线技术工人和其他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地推动公司整体效益发展,同时树立技术骨干表率和榜样。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产一线计件员工进行技能等级评定及人员晋升。

三、四、权责:1、各生产车间负责依公司要求发动车间员工申请提报,参与员工技能评定工作。

2、技术部负责依照制度要求,设定员工技能实操考核与理论考试方案。

3、评审组负责依照规定对参与员工技能等级进行综合评审。

四、作业内容:1、员工技能等级的划分1)、员工技术等级类型共分为5级,分别为一级工、二级工、三级工、四级工、五级工。

2)、依照公司目前工种技术分类,压铸、金工、数控、喷涂枪手等车间员工技术含量较高,最高设五级工,其它车间或岗位最高设四级工。

2、员工技能等级资格评审的组织。

1)成立公司员工技能资格等级评审组,其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生产副总、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品质部经理、技术部副经理和各负责线长,并由生产副总任组长。

2)员工技能等级资格评审,原则上每半年评审一次(每年6、12月各1次)。

3、员工技能等级资格评审标准1)、一级工评审标准A、技术能力①具有本岗位基本的专业操作技能,能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简单的操作。

②能了解本岗位产品基本加工流程、工作内容、要求事项。

③能独立操作设备、使用工装夹具,并懂得设备的基础维护保养。

④能自觉接受新知识、新技能。

⑤能对所在岗位的生产设备进行简单性的维修处理。

B、综合素质①能严格服从班组长以上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按质完成本岗位的生产任务。

②未发生过严重违反生产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安全事故。

③在工作期间未出现过旷工、迟到早退现象。

④热爱本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遵守公德,互助协作,,积极进取。

⑤没有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总额为1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返工、报废等.⑥能做好本岗位的“5S”工作,并持之以恒。

职工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职工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职工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公司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生产一线技能工人和其他部门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力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能人员的薪酬待遇、技能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作业现场直接、间接从事操作的一线员工进行技能等级的评定。

第二章技能等级的评定第四条技能等级共分为五级,分别为一级工、二级工、三级工、四级工、五级工。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基础资格条件:1.入职满1年,或具有1年以上的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2.能严格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及时圆满的完成工作任务。

3.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勤劳刻苦,人品正派,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

4.在工作期间没有发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没有受到公司任何绩效考核处理的。

5.在工作期间未发生过严重违反生产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过重大设备操作安全事故、工伤事故。

6.在工作期间未出现过无故旷工、长期迟到早退。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六条设立技能评审小组,其主要职能为内部技能评定、新员工入职技能定级,每组成员原则上为3-5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负责最终审定裁决,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审核、评审,组员包括人力资源分管部门负责人、评审人部门分管副总、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制造部、工艺部、质管部、装备部、技术中心等)。

第七条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一般每一年举行一次,评审时间为当年12月。

终考核结果出来后,评定小组组长根据评定小组意见有最终裁决权。

第八条技能评定项目及方法1.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一线员工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拟)1.0目的鼓励一线员工提升职业技能,规范公司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逐步推行一线员工培训、考核、聘用和薪资调整相结合的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生产一线各工序人员。

3.0职责分工企业管理部为升、定级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核一线员工的资格审查、理论、实操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的监控、考核结果的核准认定。

各业务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各工种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组题、试卷批改、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具体如下:4.0申报条件4.1申报技能定级之前,员工在该岗位至少试用期满;4.2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无旷工或事假天数不超过10天(含);4.3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罚款100元(含)以下或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管理条例2次(含)以下;4.4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因工作进度、质量事故等工作失职/失误原因造成罚款2次(含)以下或累计金额300元以下;4.5因公出差人员可在返回后直接进行补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可直接顺延进入下次公司组织的考核程序;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升级考试者,部门重新提交申请;4.6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根据工作表现、生产绩效和实际技能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薪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时间为下次公司组织的技能考核考试。

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经部门特别申请后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试;4.7申报升级之前,须相隔上次考核通过至少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如表现优秀、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受此条约束(但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4.8认证等级划分根据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细则确定,技能等级按顺序逐级考核晋升。

原则上不能跨级申报,即只有取得前一等级认证方可申报更高等级资质认证,特殊情况如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参加升级考核或者越级考核。

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定方案

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定方案

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定方案1、目的加快公司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生产一线技能工人和其他部门一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力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评定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案。

2、适用范围以生产一线主要岗位,质量控制岗位为主进行技能等级评定。

工人技能等级类型共分为5级,分别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初级技工(临时工和实习学员不在技能评定范围内)。

中级技工以上发放上岗证。

具体参考技能等级的设定。

3、组织设置3.1 技能评定委员会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人力行政部长成员:制造部、工艺部、研发部、人力行政部3.2人力行政部从技能评定委员会中抽取专人组成评定小组,负责现场实操的评定工作。

4、相关部门职责4.1制造部、研发部、工艺部负责等级评定的受理及组织工作;(人力行政部配合)4.2制造部、工艺部、研发部负责设计理论考核试题库的建立、确立实际操作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办法,并参与考核评分工作;4.3工艺部负责评分标准的制定及考核评分工作;4.4制造部准备考核工器具、物品材料。

5、技术等级设定5.1基础条件(1)基础资格条件:司龄累计在3个月以上,与公司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协议(含续签)。

(2)在工作期间(每月)未出现任何旷工,累计3次以上的迟到早退,累计3天以上的请事假等情形。

(3)未发生过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2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和人为事故。

(4)没有发生过累计总额为1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质量投诉、退货等)。

(5)能严格服从组长以上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及时圆满的完成生产任务。

(6)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

(7)在工作期间没有发生严重违法公司规章纪律行为(如偷盗破坏财产、打架斗殴、屡次旷工等),没有受公司任何警告以上处理的。

一线员工技能考核方案

一线员工技能考核方案

一线员工技能考核方案一、参加技能评定人员范围: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线生产岗位员工。

二、技能评定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生产部部长及各车间主任、研发部部长及各产品经理、品质部负责人及工艺主任、人资办主任为小组成员。

三、技能评定项目及方法:1.项目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定。

理论知识考试满分30分,操作技能考核满分40分,综合评定满分30分,总分100分。

2.员工技能等级及相应人数比例:高级技师20%,技师35%,高级技工30%,技工15%。

3.理论知识主要是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及安全常识等,由人力资源办公室根据不同工种从相应题库中抽题,统一组织考试。

4.操作技能的考核:由各车间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及此次技能考核等级相应人数的比例分配为本车间员工申报技能等级,员工参加相应级别的操作技能考核项目。

有安排实操考核的车间或岗位员工在操作技能考核过程中制作的零件合格则考核通过,零件不合格,则员工个人需承担报废损失。

a)钣金车间由总工艺师拟定考核题目,车间主任组织进行现场实操评比,员工根据申报等级参加相应级别的考核。

由总工艺师、生产部部长、机加工车间主任负责打分;b)机加工车间所有数控设备操作人员,原则上根据所从事的岗位情况拟定申报范围:✓在卧式加工中心工作满三年或能胜任三种不同设备操作的人员可申报高级技师;✓立式加工中心工作满三年或能胜任两种不同设备操作的人员可申报技师;✓任一岗位工作满两年的操作人员可申报高级技工;✓任一岗位工作满一年的操作人员可申报技工;申报同一级别的员工根据其在本岗位工作年限中的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排名。

c)机加工车间通用机床及钳工班组由总工程师拟定考核题目,车间主任组织进行现场实操评比,由总工程师、品质部负责人、组装车间主任打分;d)组装车间由各产品经理拟定考核题库,车间主任组织进行现场答辩,员工根据申报级别随机抽取相应级别的题目,由研发部部长、各产品经理、车间主任打分。

2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2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定试行办法一、目的为合理制订与规范生产一线工人技能等级,促进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能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评定,不适用于管理人员.三、技能等级划分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分四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四、评定组织公司成立技能等级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工人技能等级的审议和评定。

组长:子公司总经理成员:子公司生产副总、安环经理、设备经理、设备副经理、事业部经理、行政经理、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技能等级评定的日常工作。

五、评定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技能等级评定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评结果公示。

2、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

技能等级评定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3、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考评结果及年终复核,员工技能等级可升可降。

六、评定办法(一)申报条件:1、初级工:本岗位学徒期满、拿到岗位操作证;2、中级工:取得本岗位初级证后,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1年以上;3、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岗位中级证后,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②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岗位高级证后,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②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10年以上,或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二)评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仿真模拟操作、答辩等方式,技师还须进行评审,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审批,经集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1、理论考试:主要涉及生产工艺知识(以岗位操作规程为主)、维修、电仪及基础的安全、设备知识。

公司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的技能鉴定工作,包含员工的技能测评、技能培训、技能认证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技能鉴定工作应当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技能鉴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以及对员工技能鉴定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二章技能测评管理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定期的技能测评,以评估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工作实绩。

第六条技能测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员工所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等方面。

第七条技能测评将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评估方式由委员会依据不同岗位工作性质订立并告知员工。

技能测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紧要依据,同时用于公司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调整。

第九条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测评,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未通过测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承当相应责任。

第三章技能培训管理第十条公司将依据员工的技能测评结果,订立个性化的技能培训计划,弥补员工的专业短板,提升其职业素养和才略。

第十一条技能培训重要包含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种形式,涵盖不同层次、不同专业领域的岗位要求。

第十二条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或外聘专家负责,采取讲座、研讨会、实操训练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外部培训可通过组织员工参加公开培训班、学术会议、行业研讨等形式进行,具体培训方案由委员会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员工参加培训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等的待遇,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调休或支出额外补助。

第十五条完成培训后,员工需参加相应的培训测评,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依照相关规定得到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资格认证。

员工参加培训具有先后次序和优先级,具体布置由委员会依据公司需求和员工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第四章技能认证管理第十七条公司鼓舞员工参加技能认证,以进一步提升员工的专业本领和市场竞争力。

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操作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力量建设,有效激励员工技能提升,充分满足员工职业价值的提升和需求,有效提升公司专业技术、生产操作、质量管理等专业工作效率,健全公司育人留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某有限公司所有劳动合同内员工。

三、部门职责1、人资行政部1.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技能等级、职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技能等级、职称评聘制度。

1。

2负责国家、行业等技能、职称等级评定相关政策收集、宣导。

1.3负责组织公司在岗员工技能等级、职称外部评定。

1。

4负责公司员工内外部技能等级、职称申报条件审核.2、财务部2.1依据人资行政部提交的技能、职称等级明细表核发对应津贴及补助。

四、管理细则1、技能等级、职称等级分类1。

1技能等级按国家技能等级分类,公司技能等级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及高级技师.1.2职称等级1、外部技能等级、职称管理国家或各行业颁发的被社会广泛认可的相应证书、证件及公司组织取得的相关职称证书,经人资行政部核实后公司一律予以认可。

四、基本要求基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技能评定断档,部分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水平,以及公司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需要,进行必要的初中高级技能评定.公司技能评定主要从工作经验、能力、态度、质量、安全、6S等多方面综合评定。

高级技工、技师及高级技师以国家或行业评定为依据公司均予以认可,但需按公司专业岗位配置计划经公司聘用相应职位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1、初级技工评聘条件1.1试用合格转正员工和本公司该岗位连续在职1年及以上员工。

1。

2满足相应工种初级职称应知应会要求。

1.3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物资管理、安全、6S等意识。

1.4上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评定资格:1.4。

1无故旷工1次及以上者;1。

4。

2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1.4.3劳动纪律、质量、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查累计处罚3次以上者;1.4.4严重违反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且发生2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和安全事故者;1。

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操作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力量建设,有效激励员工技能提升,充分满足员工职业价值的提升和需求,有效提升公司专业技术、生产操作、质量管理等专业工作效率,健全公司育人留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某有限公司所有劳动合同内员工。

三、部门职责1、人资行政部1.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技能等级、职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技能等级、职称评聘制度。

1.2负责国家、行业等技能、职称等级评定相关政策收集、宣导。

1.3负责组织公司在岗员工技能等级、职称外部评定。

1.4负责公司员工内外部技能等级、职称申报条件审核。

2、财务部2.1依据人资行政部提交的技能、职称等级明细表核发对应津贴及补助。

四、管理细则1、技能等级、职称等级分类1.1技能等级按国家技能等级分类,公司技能等级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及高级技师。

1.2职称等级1、外部技能等级、职称管理国家或各行业颁发的被社会广泛认可的相应证书、证件及公司组织取得的相关职称证书,经人资行政部核实后公司一律予以认可。

四、基本要求基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技能评定断档,部分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水平,以及公司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需要,进行必要的初中高级技能评定。

公司技能评定主要从工作经验、能力、态度、质量、安全、6S等多方面综合评定。

高级技工、技师及高级技师以国家或行业评定为依据公司均予以认可,但需按公司专业岗位配置计划经公司聘用相应职位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1、初级技工评聘条件1.1试用合格转正员工和本公司该岗位连续在职1年及以上员工。

1.2满足相应工种初级职称应知应会要求。

1.3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物资管理、安全、6S等意识。

1.4上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评定资格:1.4.1无故旷工1次及以上者;1.4.2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1.4.3劳动纪律、质量、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查累计处罚3次以上者;1.4.4严重违反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且发生2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和安全事故者;1.4.5发生累计总额为1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质量投诉、退货等);1.4.6在工作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纪律行为(如偷盗、破坏财产、打架斗殴等)1次及以上者。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精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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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适用范围生产一线各工序人员。

3.0职责分工企业管理部为升、定级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核一线员工的资格审查、理论、实操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的监控、考核结果的核准认定。

各业务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各工种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组题、试卷批改、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具体如下:注:项负责。

4.0申报条件4.1申报技能定级之前,员工在该岗位至少试用期满;4.2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无旷工或事假天数不超过10天(含);4.3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罚款100元(含)以下或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管理条例2次(含)以下;4.4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因工作进度、质量事故等工作失职/失误原因造成罚款2次(含)以下或累计金额300元以下;4.5因公出差人员可在返回后直接进行补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可直接顺延进入下次公司组织的考核程序;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升级考试者,部门重新提交申请;4.6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根据工作表现、生产绩效和实际技能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薪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时间为下次公司组织的技能考核考试。

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经部门特别申请后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试;4.7申报升级之前,须相隔上次考核通过至少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如表现优秀、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受此条约束(但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4.8认证等级划分根据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细则确定,技能等级按顺序逐级考核晋升。

原则上不能跨级申报,即只有取得前一等级认证方可申报更高等级资质认证,特殊情况如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参加升级考核或者越级考核。

生产企业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方案

生产企业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方案

生产企业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方案生产企业一线员工的作业技能直接决定了产品生产的效率、质量和成本,因此企业须建立完善员工技能培训、鉴定、评级等流程体系。

本方案旨在规范生产企业对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

一、总则1.组织设置企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规模大小、生产工艺复杂程度、技术工种数量等因素,设立相应的技能鉴定管理机构。

企业成立技能鉴定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生产、技术、质量、人力资源等企业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负责对技能鉴定政策和制度的审议,对技能鉴定结果的审定。

技能鉴定领导小组可以下设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对各专业技术工种开展技能鉴定。

2.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技能等级鉴定申请的受理及组织工作。

生产、质量、设备等部门负责建立各自专业领域的理论考核试题库,设计实践操作的考核项目、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分工负责各工种技能考核评分工作。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申报鉴定,并对本部门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按照工种、申报等级等进行汇总,统一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3.技能等级设定一线技术工种技能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共五个职等,其中初级和中级每个职等还可以再细分分为1、2、3三个职级,3级最高,1级最低。

各等级定义如下:初级工:掌握本工种基本作业技能,可独立完成本工种常规工作。

中级工:熟练掌握本工种作业技能,可独立完成工种位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能培训初级工。

高级工:熟练掌握本工种作业技能且掌握其他相关专业技能,可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和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中级工。

技师:全面、熟练掌握本工种作业技能和其他相关专业技能,可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高级工;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一线员工技能评定办法(讨论)稿1.doc

一线员工技能评定办法(讨论)稿1.doc

一线员工技能评定办法(讨论)稿1 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1、目的为合理制订与规范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明确生产一线员工职等职级,促进技术工人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评定。

3、相关处职责3.1行政人事处负责等级评定的受理及组织工作;3.2生产技术处负责理论考核试题库的建立、确立实际操作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办法,并参与考核评分工作;3.3分厂、设备保全处、质量控制处、行政人事处参与评分标准的制定及考核评分工作;4、技术等级设定4.1 技能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Ⅰ、Ⅱ、Ⅲ级,中级Ⅳ、Ⅴ、Ⅵ级和高级Ⅶ、Ⅷ级八个技能等级。

4.2各级晋升间隔至少为一年。

5、技能等级评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只要符合条件之一即可晋级申报。

5.1 初级5.1.1 水泥、机、电或相关专业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个月以上。

5.1.2取得与本职业相关、国家承认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5.1.2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5.2 中级5.2.1水泥、机、电或相关专业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年以上。

5.2.2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

5.2.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国家承认的中级级职业资格证书。

5.3 高级5.3.1水泥、机、电或相关专业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以上。

5.3.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以上。

5.3.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国家承认的高级级职业资格证书。

6、技能等级评定项目及方法6.1 主要包括安全常识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单位员工评价、单位领导评价五个部分。

6.2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等。

由生产处拟定考试题库,行政人事处组织闭卷考试。

6.3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由生产技术处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生产工人技能等级评聘管理办法

生产工人技能等级评聘管理办法

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聘管理办法1、目的为保障公司技能性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工人立足本职,岗位成才,充分调动工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全面提高一线生产工人的综合素质,促进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为了树立技术骨干的表率和榜样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为鉴定工人的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调动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保证产品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销售、后勤、管理类岗位不在此列。

3、组织设置3.1 技能鉴定委员会组长:成员:人力资源部、制造部、综合部、生产车间。

3.2 人力资源部从技能鉴定委员会内召集相关评委组成评定小组,负责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综合评分等的评定工作。

4、技术等级设定4.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四个职等,每个职等分为不同职级(详见下表)。

4.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是员工工资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技术等级、对应薪资标准、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5、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6、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6.1生产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操作方法:6.2生产工人等级考核晋升标准:7、技能等级鉴定流程7.1 新进员工等级鉴定7.1.1 对于从外单位加盟的新员工,如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直接参与相应职等的技能等级鉴定,鉴定通过后可直接享受相应的技能等级待遇。

7.1.2 对于技术较为熟练的新员工,试工时能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可组织相关部门直接定级,直接享受相应技能等级的工资待遇。

7.1.3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15天,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员工填写申请表,导师、班组长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技能提升程度进行评价,填写审核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一线员工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拟)1.0目的鼓励一线员工提升职业技能,规范公司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逐步推行一线员工培训、考核、聘用和薪资调整相结合的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生产一线各工序人员。

3.0职责分工企业管理部为升、定级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核一线员工的资格审查、理论、实操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的监控、考核结果的核准认定。

各业务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各工种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组题、试卷批改、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具体如下:4.0申报条件4.1申报技能定级之前,员工在该岗位至少试用期满;4.2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无旷工或事假天数不超过10天(含);4.3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罚款100元(含)以下或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管理条例2次(含)以下;4.4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因工作进度、质量事故等工作失职/失误原因造成罚款2次(含)以下或累计金额300元以下;4.5因公出差人员可在返回后直接进行补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可直接顺延进入下次公司组织的考核程序;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升级考试者,部门重新提交申请;4.6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根据工作表现、生产绩效和实际技能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薪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时间为下次公司组织的技能考核考试。

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经部门特别申请后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试;4.7申报升级之前,须相隔上次考核通过至少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如表现优秀、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受此条约束(但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4.8认证等级划分根据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细则确定,技能等级按顺序逐级考核晋升。

原则上不能跨级申报,即只有取得前一等级认证方可申报更高等级资质认证,特殊情况如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参加升级考核或者越级考核。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办法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办法

编号:LT05-BZ-GL-008为规范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员工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公司《岗位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并结合岗位实际所需技能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办公室人员管理类岗位不在此列。

2、组织设置3.1 技能鉴定委员会组长:副总经理副组长:制造经理成员:综合管理科、制造科、品质科、技术科负责人。

3.2 综全管理科从技能鉴定委员会内组织相关评委组成评定小组,负责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综合评分等的评定工作。

4、岗位变动后技能工资设定及鉴定申报条件4.1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以岗位价值与技能因素相结合;4.2岗位变动后,即享受对应岗位的岗位津贴,如岗位晋升,技能等级须按晋升后的岗位要求及技能重新申报考核鉴定等级;岗位降级,技能等级也将降低一级,从事本岗位一个月后可重新申报考核技能等级(主要包括:冲压工、包装工)4.3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全勤工资待遇标准;4.4申报技能晋级等级鉴定周期为3个月。

5、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编号:LT05-BZ-GL-008 5.1生产工人技能等级考核操作方法:5.2生产工人等级考核晋升标准:编号:LT05-BZ-GL-008编号:LT05-BZ-GL-008技能等级鉴定/晋升申请表申请时间:年月日编号:LT05-BZ-GL-008编号:LT05-BZ-GL-008技能鉴定结果通知单同志:根据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综合评分等成绩,评审小组认为您的技能水平已达到_____ (工种)级,特向您表示祝贺!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从次月起对您的薪资进行调整。

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技能水平,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武汉朗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综合管理科年月日。

员工技能评定管制办法-精选1.doc

员工技能评定管制办法-精选1.doc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精选1一线员工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拟)1.0目的鼓励一线员工提升职业技能,规范公司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逐步推行一线员工培训、考核、聘用和薪资调整相结合的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生产一线各工序人员。

3.0职责分工企业管理部为升、定级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核一线员工的资格审查、理论、实操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的监控、考核结果的核准认定。

各业务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各工种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组题、试卷批改、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具体如下:认证岗位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备注生产部及制造厂生产一线员工工艺质量部企业管理部注:技能考核定级实施过程中,由以上相关部门部长/主任指定专业人员专项负责。

4.0申报条件4.1申报技能定级之前,员工在该岗位至少试用期满;4.2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无旷工或事假天数不超过10天(含);4.3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罚款100元(含)以下或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管理条例2次(含)以下;4.4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因工作进度、质量事故等工作失职/失误原因造成罚款2次(含)以下或累计金额300元以下;4.5因公出差人员可在返回后直接进行补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可直接顺延进入下次公司组织的考核程序;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升级考试者,部门重新提交申请;4.6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根据工作表现、生产绩效和实际技能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薪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时间为下次公司组织的技能考核考试。

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经部门特别申请后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试;4.7申报升级之前,须相隔上次考核通过至少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如表现优秀、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受此条约束(但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4.8认证等级划分根据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细则确定,技能等级按顺序逐级考核晋升。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一线员工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拟)1.0目的鼓励一线员工提升职业技能,规范公司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逐步推行一线员工培训、考核、聘用和薪资调整相结合的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生产一线各工序人员。

3.0职责分工企业管理部为升、定级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核一线员工的资格审查、理论、实操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的监控、考核结果的核准认定。

各业务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各工种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组题、试卷批改、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具体如下:4.0申报条件4.1申报技能定级之前,员工在该岗位至少试用期满;4.2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无旷工或事假天数不超过10天(含);4.3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罚款100元(含)以下或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管理条例2次(含)以下;4.4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因工作进度、质量事故等工作失职/失误原因造成罚款2次(含)以下或累计金额300元以下;4.5因公出差人员可在返回后直接进行补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可直接顺延进入下次公司组织的考核程序;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升级考试者,部门重新提交申请;4.6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根据工作表现、生产绩效和实际技能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薪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时间为下次公司组织的技能考核考试。

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经部门特别申请后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试;4.7申报升级之前,须相隔上次考核通过至少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如表现优秀、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受此条约束(但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4.8认证等级划分根据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细则确定,技能等级按顺序逐级考核晋升。

原则上不能跨级申报,即只有取得前一等级认证方可申报更高等级资质认证,特殊情况如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参加升级考核或者越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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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等级
优秀
良好
一般

理论考试分数 80
70
60
60 分以下
(五)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考核所占权重如下表:考试分数
与技能等级挂钩如下:
级别 权重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技师、高级技师
理论考试
30%
40%
实际操作
70%
60%
合计
100%
100%
5
(六)考试分数与技能等级挂钩如下:
等级
1级
2级
3级
不合格
分数
1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等级鉴定的受理及组织工作; (二)理论培训小组负责设计理论考核试题库的建立、确立 实际操作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办法,并参与考核评分工作; (三)质量管理部、生产制造部、各车间参与评分标准的制 定及考核评分工作; (四)维修小组协助生产制造部准备工器具。 第五条 技术等级设定 (一)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 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每个职等分为 1、2、3 三个职 级,1 级最高,3 级最低,分别对应 15 个技术等级。 (二)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是员工工资收入中 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等级、职级津贴、定(晋)级时间间隔标 准如下:
技能等级
职等 职级
1
高级 技师
2
3
1
技师
2
3
1
高级工
2
3
中级工
1
对应技术等 对应职级津


15
500
14
450
13
400
12
350
11
310
10
270
9
230
8
200
7
170
6
140
级差
50 40 30 20
每级晋升 时间间隔
12 个月
12 个月
6 个月 6 个月
2
2
5
3
4
1
3
初级工
2
2
3
1
120
第三章 具体办法 第三条 组织设置 (一)技能鉴定委员会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二)技能鉴定委会员下设铆焊工专业委员会、机修钳工及 电工专业委员会、机加工专业委员会(含车工、钻工、钳工、镗 工、铣工、刨工、磨工、热处理工等)、装配钳工专业委员会、 线圈制作专业委员会、行车工专业委员会等 6 个专业评审委员会。 (三) 行政人事部从技能鉴定委员会和专业评审委员会中随 机抽取 5 人组成评定小组,其中 3 人为技能鉴定委员会成员,2 人为专业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现场实操的评定工作。 第四条 相关部门职责
100
80
70
10
6 个月
60
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 1 级向
2 级晋升至少需间隔 6 个月,职级津贴不在拨付车间定额中,由
公司直接拨付。
第六条 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之一
即可申报。
(一)初级工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3
4、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正规考试取证,如焊工取得的 重庆市特种中心培训证书)。
(三)高级工 1、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2、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 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 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 (四)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 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 业工作 3 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 (五)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 3 年以上。 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3、正式员工晋级等级鉴定,应符合技能晋级的时间间隔要 求。
4、在公司技能比赛获得表彰奖励名次的和代表公司参赛获 得外部名次的员工,在评定等级时自动提升一个等级。
5、其它流程按新进员工等级鉴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 相关要求 (一)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员工成长、技能提升创造条件和提 供帮助。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兑、压制新老员工成 长,否则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给予降职、撤职、 调岗、开除等行政处分。 (二)所有从外部获得的职称证,仅作为申请定级的条件, 仍需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鉴定。 (三)所有进行技师及以上的技能等级鉴定,在鉴定成绩合
86 分以上
76--85
60---75 60 分以下
例:某员工申请高级工的等级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分数为 70
分,实际操作考核分数为 80 分,合计总分为 78 分,则鉴定结果
为高级工 2 等,对应等级为 8 级,职级津贴为 150 元。
第八条 技能等级鉴定流程
(一)新进员工等级鉴定
1、对于从外单位加盟的新员工,如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
业证书(上岗证)。
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
知识培训达到相关课时数。
3、取得以初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工种毕
业证书。
(二)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
7
格后还应通过公司组织的综合评审。 (四)通过技能鉴定的技术工人考核结果为差的,技能系数
降低一级;累计两年考核结果为差的,直接予以末位淘汰。 第十条 相关支持性文件 (一)《专业评审委员会人员构成名单》 (二)《技能等级鉴定申请表》 (三)《技能等级晋升申请表》 (四)《技能鉴定评审表》 (五)《技能鉴定结果通知单》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办审定,总
生产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 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 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
级证书,可直接参与相应职等的技能等级鉴定,鉴定通过后可直
接享受相应的技能等级待遇。
2、对于技术较为熟练的新员工,试工时能独立从事本岗位
工作,行政人事部可组织相关部门直接定级,直接享受相应技能
等级的工资待遇。
3、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 15 天,行政人事部通知相关员
工填写申请表,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班组长对员工的工
作态度、工作表现、技能提升程度进行评价,填写审核意见后报
行政人事部。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所需鉴定的工种、人数,统筹安排理论
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的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组织
考试和考核。
5、行政人事部汇总鉴定意见,确立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公
6
示无异议后报总经理批准。 6、行政人事部通知相关班组及财务资产部,对通过鉴定的
4
第七条 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 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由 理论培训小组拟定考试题库,行政人事部组织闭卷考试。 (二)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由产品技术部/质量管理部/生 产制造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 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三)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满分均为 100 分,两项 均达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者为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 60 分者为不合格。 (四) 对于文化水平较低者,可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理 论考试,技能鉴定委员会审核后代替理论考试的分数。考核评定 转化为理论考试分数对应表:
员工技能等级系数进行调整,从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等级的待遇。 (二)正式员工等级鉴定 1、连续在本公司从事本职业工作达六个月(含)以上的员
工为正式员工。 2、正式员工初次进行等级鉴定,应对照初次技能鉴定申报
条件,填写等级鉴定申请表,列出申请理由,并由相关班组长、 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填写审核意见后报行政人事部。
经理审批发布,最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8Hale Waihona P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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