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地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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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6•【字号】渝办发[2008]269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8〕26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九月十六日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07〕12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有关部门、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及其出资设立或管理的国有企业、公司制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纳入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一)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的利润;(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持有国有股份(权)获得的股息、股利;(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持有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净收入;(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持有企业清算净收入;(五)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第四条前条中第(一)项收益按核定的比例上缴财政,对个别特殊企业按市政府批准政策上缴税后利润。

第(二)、(三)、(四)、(五)项收益全额上缴财政。

第五条对国有企业按行业特征分类,核定年度上缴利润的比例:第一类工商产业等一般竞争性企业(含金融、能源、工业、商贸流通、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交通、粮棉油及资产经营公司等企业),上缴比例不低于10%;第二类为转制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国有企业,暂缓3年上缴;第三类为经市政府批准设立承担并实施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类企业,利润及土地储备净收益由市政府根据当期收益核定上缴。

重庆法院2023年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3年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3年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5.22•【分类】其他正文重庆法院2023年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目录1.向某贤诉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基本养老保险资格待遇认定案2.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3.彭某等人诉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行政审批案4.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没收违法所得一案5.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诉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6.崇某公司诉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罚款及行政复议案7.重庆开州区人民检察院诉重庆市开州区文化和旅游管理委员会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8.四川某教学设备公司诉丰都县财政局行政处罚案9.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诉云阳县水利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公益诉讼案10.张某会诉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01.向某贤诉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基本养老保险资格待遇认定案(行政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赖而获得利益的正当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关键词信赖利益保护审慎审查告知义务权益告知基本养老保险资格待遇基本案情向某贤(1967年11月出生)系大足区被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2012年6月,根据《重庆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在其安置时已由相关部门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月数180个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为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享受退休待遇,向某贤向大足区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补缴养老保险业务,并根据大足区社保中心指引填写《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载明其申请补缴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23年1月。

重庆法院2023年度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3年度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3年度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3.27•【分类】其他正文重庆法院2023年度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重庆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总结民事审判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特筛选“保交楼”政策落实落地等民事审判领域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目录1.某建筑工程公司与重庆某健康产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梁某与侯某健康权纠纷案3.牟某珍与瞿某笼、瞿某全、吴某红、某物业公司健康权纠纷案4.龚小某、谷某某与蒋某不当得利纠纷案5.徐某甲等与邬某贵、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6.刘某与吴小某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7.某农村承包经营户与某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8.重庆某舞蹈公司与姚某、周某、陈某、郑某劳动争议案9.陈某与某清洁服务部劳动争议案10.肖某与某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一、某建筑工程公司与重庆某健康产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关键词保交楼复工复产旧账挂账诚实信用典型意义“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本案中,在房地产企业出现重大债务危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全力推进“保交楼”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作为发包人向承包人建筑施工企业发出“旧账挂账、新账不欠”的复工复产函后,承包人未对此提出异议并实际复工的,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双方通过实际行为表明已对“旧账挂账”达成合意。

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对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履行复工前债务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有违诚信、有悖“三保”政策、与双方合意不符,不予支持。

重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发文字号】重府令第78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1995.09.04【实施日期】1995.09.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重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重府令第78号一九九五年九月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镇范围内房地产转让、抵押、典当、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和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交易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房地产交易。

第四条房地产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凭证交易的原则。

第五条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重庆市国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区市县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将房产和土地管理确定为一个部门行使的,由该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从事房地产交易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合法的单位证明或身份证明。

作为交易标的物的房地产应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第七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进行交易:(一)权属有争议或权证与标的物不符的;(二)权证被明令注销、吊销或其他原因失去效力的;(三)属公告拆迁范围的;(四)房屋经鉴定为危房的;(五)房屋系违法建筑的;(六)其他依法应限制交易的。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典当时,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典当。

第九条房地产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时起三十日内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未经登记的交易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

交易合同的标准文本,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十条房地产交易价格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特别规定外,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管理,保障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管理活动。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而投入的自有资金。

第四条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本金的筹集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投资需求,合理筹集资本金。

第六条资本金的筹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有资金、股东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不得通过非法集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三章资本金的使用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资本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项目前期费用、建设资金等。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资本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本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

第十条企业在使用资本金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合理控制项目成本,不得挪用资本金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章资本金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市住建委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市住建委报送资本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建委可以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暂停项目审批等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虚构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应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重庆某地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

重庆某地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规范工程结算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工程的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3.术语和定义3.1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职责4.1合同预算部4.1.1合同预算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4.1.2组织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或委外编制和审核工作;4.1.3审核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确保真实反映工程造价;4.1.4.协助财务部完成工程决算工作4.1.5.根据已完工程的结算进行成本分析:分析现场签证的成本、设计变更增加的成本等,建立经济指标信息库,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4.1.6.完成项目全成本费用分析4.3工程管理部4.3.1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关设计变更单审核竣工图纸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并核实变更的工程量;4.3.2负责核实与结算相关联的技术性文件,如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期延期(或提前)说明、质量情况说明、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说明等;4.3.3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特殊工程施工方案》等,并提出审核意见,工程完成后,对各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予以说明;4.3.4. 提出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项目或未完全按设计图施工的项目;4.3.5. 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情况以及其他现场应扣款的情况;4.4 材料设备采购部:4.4.1. 审查材料核价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4.4.2. 核实甲供材料数量、规格和品种;4.4.3. 核实甲供材料的其他费用,如上下车费或转运费等;4.4.4. 负责完善材料核价手续;4.4.5. 负责办理和材料供应商的材料结算工作;4.5. 规划设计部4.5.1. 负责审核设计变更单或技术核定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4.5.2. 协助工程管理部审核竣工图中设计变更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等;4.5.3. 协助工程管理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特殊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4.5.4. 负责审查图纸交底纪要和图纸会审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等;4.6. 公司分管工程副总4.6.1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4.6.2审核批准竣工结算初步审核价。

房地产公司集团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集团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集团资金结算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房地产公司集团内部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我们制定了以下资金结算管理办法:一、资金管理1.1. 集团核心账户集团内部设立核心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操作,用于各子公司的资金汇集与分配。

核心账户通过日终汇总系统,及时掌握各子公司的资金收付状况,做到全面掌控资金流向,确保资金安全。

1.2. 各子公司账户集团内部各子公司设立独立账户,由各子公司进行管理和操作。

每笔资金收付必须通过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禁止使用现金收付。

1.3. 资金监管财务部门进行日常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账户余额,预测资金流量,进行资金调度和管理。

二、资金收付管理2.1. 资金收付流程集团内部采用“统一授权、分权操作”的原则,每笔资金收付必须经过财务部门授权和子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同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2. 资金支付集团内部各子公司在有业务需求时,提出对外支付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审批,授权支付。

2.3. 资金收取集团内部资金的收取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三、资金清算管理财务部门每月对集团内部所有子公司账户进行清算,进行账户余额核对和确认,确保资金清算准确。

四、安全管理集团内部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资金流动和操作安全:4.1. 信息安全集团内部通过采用信息安全防护技术,确保资金交易和账户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4.2. 监控系统集团内部设置了专门的监控部门,对各子公司账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4.3. 内部控制集团内部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确保资金流动和操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本集团资金结算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集团内部资金管理的合理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而设立,各部门和子公司应该认真贯彻每一条规定,确保资金流动的合法性,有效提高集团资金管理水平,不断保障集团经济发展。

重庆某地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某地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规范工程结算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工程的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3.术语和定义3.1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职责4.1合同预算部4.1.1合同预算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4.1.2组织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或委外编制和审核工作;4.1.3审核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确保真实反映工程造价;4.1.4.协助财务部完成工程决算工作4.1.5.根据已完工程的结算进行成本分析:分析现场签证的成本、设计变更增加的成本等,建立经济指标信息库,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4.1.6.完成项目全成本费用分析4.3工程管理部4.3.1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关设计变更单审核竣工图纸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并核实变更的工程量;4.3.2负责核实与结算相关联的技术性文件,如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期延期(或提前)说明、质量情况说明、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说明等;4.3.3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特殊工程施工方案》等,并提出审核意见,工程完成后,对各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予以说明;4.3.4. 提出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项目或未完全按设计图施工的项目;4.3.5. 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情况以及其他现场应扣款的情况;4.4 材料设备采购部:4.4.1. 审查材料核价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4.4.2. 核实甲供材料数量、规格和品种;4.4.3. 核实甲供材料的其他费用,如上下车费或转运费等;4.4.4. 负责完善材料核价手续;4.4.5. 负责办理和材料供应商的材料结算工作;4.5. 规划设计部4.5.1. 负责审核设计变更单或技术核定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4.5.2. 协助工程管理部审核竣工图中设计变更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等;4.5.3. 协助工程管理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特殊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4.5.4. 负责审查图纸交底纪要和图纸会审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等;4.6. 公司分管工程副总4.6.1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4.6.2审核批准竣工结算初步审核价。

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工程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结算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工程结算领导小组下设结算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结算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2. 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完成结算工作;3. 审核工程结算报告,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4. 负责结算款项的拨付和管理;5. 负责结算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工程结算流程第五条工程结算流程如下:1.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结算申请;2. 结算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 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4. 验收合格后,结算办公室组织进行工程量审核;5. 工程量审核完成后,结算办公室组织进行造价审核;6. 造价审核合格后,结算办公室组织进行综合审核;7. 综合审核合格后,结算办公室将结算报告提交给工程结算领导小组审批;8. 工程结算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结算办公室负责办理结算款项的拨付。

第四章结算资料管理第九条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施工合同;2. 工程设计图纸及变更通知;3.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依据;4. 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资料;5. 工程结算报告;6. 结算款项拨付凭证。

第十条结算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 结算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2. 结算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和借阅;3. 结算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泄露。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工程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结算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结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产重庆公司销售佣金提成方案及管理办法

地产重庆公司销售佣金提成方案及管理办法

地产重庆公司销售佣金提成方案及管理办法一、销售佣金提成方案为了激励地产重庆公司的销售团队,提高销售绩效,以及保持公司的竞争力,特制定了以下销售佣金提成方案:1. 销售佣金计算方式销售佣金将以销售额为基础进行计算,销售额的计算方式为:销售额 = 销售房产的实际成交价。

2. 销售佣金比例销售团队将根据不同销售额档位享受不同的销售佣金比例。

具体比例如下:- 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佣金比例为5%;- 销售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部分,佣金比例为7%;- 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部分,佣金比例为10%。

3. 佣金结算周期销售佣金将以月为结算周期,每月底根据销售额进行核算,并于次月15日前发放。

4. 佣金发放方式公司将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销售佣金,销售人员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顺利发放佣金。

二、销售佣金管理办法为了确保销售佣金的公平、透明以及有效管理,地产重庆公司制定了以下销售佣金管理办法:1. 销售佣金核算与结算公司设立专门的财务团队,负责销售佣金的核算与结算工作。

他们将按照每月底的销售数据进行佣金计算,并在次月15日前将佣金发放至销售人员的银行账户。

2. 佣金申诉与处理如对销售佣金的核算结果有异议,销售人员可在次月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与处理决定。

3. 佣金的识别与追踪公司将为每个销售人员设立佣金追踪账户,用于记录每月的销售佣金数额,并确保销售人员的佣金发放准确无误。

4. 销售佣金政策的宣传与培训地产重庆公司将定期组织销售佣金政策的宣讲与培训,确保销售团队充分了解佣金方案的具体细则,并提供必要的操作指导。

5. 惩罚与奖励机制为了激励销售人员提高销售绩效,公司将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同时,对于销售人员涉嫌违规操作或不当行为的,公司也将实施惩罚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结语本销售佣金提成方案及管理办法旨在激励销售团队,提高销售绩效,促进公司的发展。

房地产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地产建筑公司的结算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内部结算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结算是公司重要的财务活动之一,对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合理的结算管理制度是公司顺利运营的关键之一。

2. 结算流程2.1 发起结算- 发起结算的部门或个人需向财务部门提交结算申请。

- 结算申请应包含相关合同、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支持。

2.2 结算审核- 财务部门负责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 如有需要,财务部门可抽查和审核相关文件和凭证。

2.3 结算支付- 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结算金额将通过公司指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 付款方式可以灵活调整,包括银行转账、支票、电子支付等方式。

2.4 结算记录- 财务部门负责详细记录每笔结算的信息,包括结算日期、结算金额、收款方等。

- 结算记录应妥善保存,方便后续查询和核对。

3. 结算监督与内控3.1 内部审核-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对结算流程和记录进行审核。

- 内部审核可由财务部门或独立审计部门负责执行。

3.2 监督检查- 公司管理层应对结算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结算流程符合公司政策和相关法规。

- 如发现问题或风险,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报告管理层。

4. 结算制度的评估与更新4.1 评估机制- 公司应定期评估结算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 评估可以通过内部调研、员工反馈、外部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

4.2 制度更新-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应定期更新并优化结算管理制度,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法规变化。

5. 附则5.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成员均应遵守。

5.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并有最终决定权。

以上为房地产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公司内部结算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和完善细节,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重庆某著名房地产公司分销佣金结算流程

重庆某著名房地产公司分销佣金结算流程

重庆公司分销佣金结算流程
佣金结算流程8问
1、佣金结算的基本原则?
按月份结算(次月结算上月)、按项目结算、一次性付款到帐或银行按揭手续通过的结算。

2、结佣需要上报那些材料?何时上报?上报给谁?
《佣金结算表》、《成交确认单》、发票;每月6号以前;结佣具体对接人为李戈、冉智煜。

3、《佣金结算表》需包含哪些信息?
月份、项目、分销公司、签约日期、客户姓名、物业房号、成交面积(套内)、成交金额、付款方式(按揭、一次性),佣金(佣金比例、佣金金额)。

4、《佣金结算表》需要进行那些确认?
所属项目销售经理、项目财务、项目权证三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属分销公司公章。

5、何时开具发票?
当OA流程流转至公司财务时,相关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即通知相关分销公司开据发票。

分销公司开具发票需真实、有效、并与所结算佣金信息一致。

6、OA流程时间太长?
渠道部工作人员需核对、检查相关数据、单据后上报公司OA流程。

根据所属项目的不同,OA流程正常流转需要12—14位公司相关领导会签,涉及项目部、销售部、渠道部、策划部、财务部、品牌管理部、总经办等部门,因此所需时间较长。

7、公司财务暂停付款?
一般情况下每月25日到次月月初为财务扎帐期,这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暂停付款。

8、流程停滞或者被驳回?
分销公司的结佣材料、分销业绩、支付票据在上报前请认真核实,避免出现问题导致OA流程停滞甚至被驳回。

房地产经营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经营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经营公司结算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地产经营公司的结算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结算流程2.1. 结算凭证的准备在进行结算之前,相关部门需要准备以下结算凭证:- 销售合同- 收据和- 收款单据- 付款单据2.2. 结算凭证的审核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结算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合同与实际销售情况的一致性- 收据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收款单据和付款单据的准确性2.3. 结算账户的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结算账户,并确保账户安全和资金的正常流转。

具体管理措施包括:- 定期对账,核对账户余额与实际余额的一致性- 监控账户流水,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并采取相应措施- 限制结算账户的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行操作3. 结算报告的编制3.1. 日常结算报告公司财务部门每日编制结算报告,记录公司的日常结算情况。

结算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收入总额和支出总额- 结算账户余额- 未完成的结算事项- 其他相关财务信息3.2. 月度结算报告公司财务部门每月编制月度结算报告,总结该月的结算情况并提供详细的财务数据和分析。

月度结算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月度收入和支出明细- 结算账户余额变动情况- 月度利润和损益表- 其他相关财务数据和分析4. 结算管理责任4.1. 公司财务部门责任公司财务部门是结算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结算凭证的审核和录入- 结算账户的管理和监控- 结算报告的编制和分发4.2. 各部门责任各部门在结算管理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准备和提供真实准确的结算凭证- 配合财务部门的结算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及时报告异常情况或问题,并积极协助解决5. 结论本文档规范了房地产经营公司的结算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结算工作的规范进行。

各部门应积极履行各自的责任,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为房地产经营公司结算管理制度文档。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提高工程人员的成本意识,使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结算的管理事项。

第3条工程结算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2.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经济权益原则。

第2章结算定额单价确定规范第4条结算定额单价以预算、合同及招标价为主,同预算项目相同的分项,单价必须相同,不得调整。

第5条增加项目的结算单价按相应的定额单价套入。

第6条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在定额上既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第7条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

第8条土建部分的甲供材料需安装的项目计费直接在预算标书单价中扣出,不计任何费用。

第9条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不计取税金。

第3章结算工程量确定规范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重要内容与依据,结算人员在计算工程量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10条必须严格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相关系数调整换算等内容必须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必须严格按图纸、随工签证和相关协议计算、计列单项工程量。

第12条要在日常的工作中逐步总结影响结算及时性、准确性的主要矛盾,安排合理的计算程序。

第13条结合工作情况,整理汇总各种常用资料,使用常用的定额外标准、常用的计算结果,分门别类记录在工作日志上,以备查。

第14条依据施工图和竣工图,按实物工程量编制结算,任何计费都必须有据可查,不得随意编列。

第15条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以实际安装(验收规范标准)就位净值数量为准,不得将“工地材料投入量”和“实际安装就位净值数量”混为一谈。

第4章结算造价确定规范第16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分类计算并当月结算。

第17条结算造价要求分项计算并编制分项汇总表,其计算公式如下:结算造价=预算造价+设计变造价+现场签证造价+人工补差+材料差价+增加项目第18条工程结算需确定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放坡坡度、运距等。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1 适用范围及定义本指引适用于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项目指定分包工程结算、项目指定材料设备供应结算、项目独立分包工程结算和工程结算监控和复核。

1.1 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算编制要求同工程造价编制要求)。

1.2 项目指定分包工程结算和独立分包工程结算指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和独立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结算。

1.3 项目指定材料设备供应结算指甲供的材料设备在实施完成后的结算。

1.4 工程结算监控和复核指经营部对公司工程结算过程中的监控工作,以及结算完成后的复核工作。

2 结算流程2.1 经营部编制结算计划,经集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各部门按此计划执行,结算计划报财务部备案。

2.2 经营部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并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经工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经营部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2.4 经营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4.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

2.4.2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

2.4.3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2.4.4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4.5 工程档案移交的甲方确认文件。

2.4.6 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

2.4.7 竣工图纸。

2.4.8 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

2.4.9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

2.4.10 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

2.4.11 甲方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

2.4.12 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2.4.13 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2.5 经营部(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核,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2.6 与施工单位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并修改结算书。

房地产集团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房地产集团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房地产集团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总则1.1本实施细则依据《房地产集团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制订,旨在指导和规范房地产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集团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是对《房地产集团公司结算管理制度》的进一步细化。

1.2本实施细则用于指导房地产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规范并规定了结算依据、结算资料组成和结算审批程序。

1.3本实施细则在实施当中将不断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便建立起一套适合房地产集团公司的高效合理的结算管理制度。

1.4本实施细则是针对各种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施工工程及各专业分包材料设备供应工程的结算编制的。

1.5对于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的项目,根据与该咨询公司的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由咨询公司全面负责该项目结算,其中涉及结算审核、谈判以及出具最终结算审核意见。

2结算的管理部门2.1结算应经过至少两级审核。

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的项目结算,两级审核应由咨询公司和房地产集团公司预算合约部负责;未委托咨询公司的的项目结算,两级审核应由监理单位和房地产集团公司预算合约部负责。

2.2房地产集团公司经营开发中心、研发中心、子公司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应全力配合预算合约部和咨询公司的结算工作,并及时提供预算合约部在结算审核工作中所需的相关技术、经济、现场情况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过程记录。

2.3涉及经营开发中心或研发中心工作的结算应征求该部门的审核意见。

2.4集团计划财务中心、工程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房地产集团公司授权外的结算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管理,对中心预算合约部和造价咨询公司的结算工作进行监督。

3结算的对象3.1按照工程结算的一般要求,可以办理结算工作的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竣工并已经验收合格的工程。

3.2结算的对象也包括甩项竣工的工程项目,对于这种情况需要仔细审核合同文件中工程范围约定的各工程部位工程数量对应的合同金额、变更洽商增减帐以及工程验收情况和剩余工程量的实施计划,从而确定最终结算的工程数量及最终结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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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规范工程结算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工程的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
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职责
4.1合同预算部
4.1.1合同预算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
负主要责任;
4.1.2组织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或委外编制和审核工作;
4.1.3审核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确保真实反映工程造价;
4.1.4.协助财务部完成工程决算工作
4.1.
5.根据已完工程的结算进行成本分析:分析现场签证的成本、设计变更增加的成本等,建立经济指标信息库,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4.1.6.完成项目全成本费用分析
4.3工程管理部
4.3.1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关设计变更单审核竣工图纸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
性,并核实变更的工程量;
4.3.2负责核实与结算相关联的技术性文件,如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期
延期(或提前)说明、质量情况说明、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说明等;
4.3.3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特殊工程施工
方案》等,并提出审核意见,工程完成后,对各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予以说明;
4.3.4. 提出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项目或未完全按设计图施工的项目;
4.3.
5. 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情况以及其他现场应扣款的情况;
4.4 材料设备采购部:
4.4.1. 审查材料核价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4.4.2. 核实甲供材料数量、规格和品种;
4.4.3. 核实甲供材料的其他费用,如上下车费或转运费等;
4.4.4. 负责完善材料核价手续;
4.4.
5. 负责办理和材料供应商的材料结算工作;
4.5. 规划设计部
4.5.1. 负责审核设计变更单或技术核定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4.5.2. 协助工程管理部审核竣工图中设计变更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等;
4.5.3. 协助工程管理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特殊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
4.5.4. 负责审查图纸交底纪要和图纸会审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等;
4.6. 公司分管工程副总
4.6.1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6.2审核批准竣工结算初步审核价。

4.7. 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竣工结算最终审核价
5.流程说明:
5.1.首先由乙方报送三套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到合同预算部,由合同预算部审核资
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时效性,若合格,将乙方报送的资料列出清单后报分管工程副总审核;若不合格,则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竣工资料审核意见书》)返乙方,包括:指出遗漏的资料、未完善手续的资料(签证、设计变更单和技
术核定单等)或竣工图纸上不完善的地方等,并提出将完善手续的部门及流程等;
5.2.由乙方根据《竣工资料审核意见书》上的意见,分别找各部门补充、完善相关
手续后再重新报送竣工结算资料到合同预算部审核,其流程同5.1条;
5.3.分管工程副总审核通过后,由合同预算部和乙方共同签订《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确认书及移交书》,双方竣工结算工作负责人签字且乙方加盖公章后,报公司分管工程副总签字盖章后有效;
5.4.结算审核: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确认书及移交书》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合
同预算部根据合同和有效的经济资料进行结算或委托外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当发生争议时,合同预算部组织召开有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规划设计部、材料设备采购部等相关单位及人员参加的争议协调专题会议;
5.5.
5.6.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
5.6.1 首先由材料设备采购部主持、工程管理部参加会同乙方和材料供应商,核对甲供材料实际领用量,填写《单位工程甲供材料实际供应确认单》。

三方核对人员签字后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合同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各一份;
5.6.2材料设备采购部根据《甲供材料实际供应连量确认单》,会同财务部落实甲供材料单价及总价,填写〈单位工程甲供材料费用计算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合同预算部;
5.6.3合同预算部根据《甲供材料实际供应连量确认单》和《单位工程甲供材料费
用计算表》,对照结算数量计算乙方超(欠)供数量,并填写《甲供材料超(欠)供计算表》
5.7. 现场水电费用及其它费用的确认:由工程管理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会同施工单
位对水电费用及其他费用(如质量不合格扣款、进度扣款等)进行确认,同时会同各部门对其它款项的确认,分别填写《施工现场费用确认书》和《其它费用确认书》并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后交合同预算部;
5.8. 结算协议书:结算价款审核通过后,合同预算部根据《甲供材料超(欠)供计
算表》、〈施工现场费用确认书〉和《其它费用确认书》等资料,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工程结算协议书》,待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查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5.9. 资料存档及分发:合同预算部负责将审核通过的〈结算报告〉、〈建筑工程结算协议书〉补充完善相关签字、盖章手续后,负责返还乙方完整的结算书、结算协议书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一套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审核通过的〈结算报告〉、〈建筑工程结算协议书〉、有效的经济资料等)报公司存档。

6、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6.1.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及附件;
6.2.竣工验收报告及工期、质量情况说明书;
6.3.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总说明、甲方确认并签字的竣工图纸
6.4.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及相关会议纪要;
6.5. 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6.6.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说明;
6.7. 有效的经济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
6.8. 竣工结算书、计算手稿及光盘;
6.9. 有效的往来函件等
附表一:
竣工资料审核意见书编号: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注:此表可以扩展,此表仅对有问题的资料进行罗列,并指出问题之所在及负责资料完善的部门和时间
报送单位:接收单位:
移交人:接收人:
时间:时间:(此表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完成)
附表二:
竣工结算资料确认书及移交书
工程名称: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此表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完成)
附表三:
甲供材料实际供应量确认单
单位工程名称:编号:
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部:材料设备采购部:
(此表由材料设备采购部负责完成)
附表四:
单位工程甲供材料费用计算表
单位工程名称:编号:
材料设备采购部:负责人:
时间:
(此表由材料设备采购部负责完成)
附表五:
甲供材料超(欠)供计算表
工程名称:编号: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经办人: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时间:时间:
(此表由合同预算部负责完成)
附表六:
施工现场费用确认书
工程名称:编号: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负责人:负责人:
时间:时间:
(此表由工程部负责完成)
附表七:
其他费用确认书
工程名称:编号: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工程管理部:合同预算部:
规划设计部:营销策划部:
综合办公室:开发部:
财务部:
(此表由工程部负责完成)
附表八:(此表由合同预算部负责完成)
结算协议书结算编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协议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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