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条款80项
2017版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条款明细
第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 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 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二)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四)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接受工会、从业 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履行 安全生产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五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应当履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二)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三)参与所在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一、国家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中包含了对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保护规定,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方面的法律要求。
二、行政法规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规定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针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涵盖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三、部门规章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的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时间和考核要求,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了特种作业的范围、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和培训考核发证程序,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监控和报告。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各省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如《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和规章往往结合了当地的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对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一、导言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保护公众利益,制定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二、一般原则1. 依法执法: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行动,不得违法违规行使职权。
2. 公正公平: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公正公平,不偏不倚,不徇私舞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纪律严明: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遵守岗位纪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泄露执法机密,不得滥用行使职权。
4. 认真负责: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三、行动指南1. 立案阶段(一) 接受举报案件1. 按规定程序接受举报,并进行登记备案。
2. 对举报人要进行保密,并告知举报人举报受理情况。
3. 对涉及举报人人身安全的案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
(二) 查明案件事实1. 综合收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查明案件事实。
2. 调取相关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确保证据完整、真实。
3. 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案件发生经过。
(三) 制作立案决定书1. 根据案件事实,依法作出立案决定书,明确违法违规行为。
2. 对案件调查范围、时限等要做出规定。
3. 立案决定书要写明立案事由、违法违规行为和法律依据。
2. 处罚阶段(一) 发出告知书1. 根据立案决定内容,向当事人发出违法违规行为告知书。
2. 告知书要明确违法事实、法律规定和处罚决定。
3. 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二) 制作处罚决定书1.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2. 处罚决定书要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金额。
3. 告知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 执行处罚决定1. 告知当事人可以履行处罚决定或者申请缓期执行、分期付款等方式。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领域,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主体责任、监督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是我国最主要的安全生产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的组织和管理制度,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针对矿山等特殊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定了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事故处理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了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和使用、火灾事故处理等内容,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技术标准化法》:规定了安全技术标准化的组织和管理制度,明确了标准的制定、修订、应用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旨在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实施和监督、事故预防和处理等内容,保障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交通规则、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等内容,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
除上述法律法规外,还有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它们都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保障了安全生产的进行和管理。
总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都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安全生产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的法定责任。
为了规范企业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从生产过程管理到责任追究等方方面面,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法律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等内容,对于企业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有着明确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是《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规,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对于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是我国矿山安全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12月29日正式施行。
法律规定了矿山安全的组织管理、矿山安全的监督检查、矿山安全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于矿山企业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有着明确的要求。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安全的基本法律,于1997年12月29日正式施行。
法律规定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建筑设计的安全要求、建筑使用的安全检查等内容,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有着明确的要求。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法》是我国消防安全的基本法律,于1998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法律规定了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消防检查的程序等内容,对于各类建筑物和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有着明确的要求。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例》。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例》是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基本法规,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了企业应当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的给付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经济补偿和风险分担的方式。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文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文档正文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介: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职责和义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介: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假休息、工资福利、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介: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种类、刑事责任和刑罚以及相关的司法程序和证据等。
二、国务院法规1.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简介:该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评价、认定等事项,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简介:该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查和颁发等程序,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
三、国务院部门规章1. 劳动保护管理条例简介:该条例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权益,包括劳动条件、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规定。
四、国家标准1. 安全生产标准简介:该标准规定了各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要求,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应急管理等方面。
【文档结尾内容】1、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附件4: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全文附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全文附件6:劳动保护管理条例全文附件7:安全生产标准全文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安全生产: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预防、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 劳动者:指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事劳动的公民、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
- 刑事责任:指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罚和其他剥夺、限制自由的制裁措施。
- 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国家依法授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证件。
- 劳动保护:指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事故和职业病,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条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一、《安全生产法》1. 法律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
2.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其互相之间的关系。
3. 安全生产组织:规定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二、《煤矿安全法》1.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明确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要求。
2. 煤矿设计和验收:规定了煤矿的设计审查和验收程序。
3. 矿井作业安全:明确了矿井作业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详细列出了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证申请和管理程序。
3.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
四、《建筑法》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和责任分工。
2. 建筑施工安全:明确了建筑施工中需要遵循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要求。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程序。
五、《职业病防治法》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要求。
2. 职业病防护设施:明确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要求。
3. 职业病诊断和医疗:规定了职业病诊断和医疗机构的设置和管理。
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材料附件2: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示例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附件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计划模板附件5: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验收标准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安全生产责任:指各级政府、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承担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组织架构、职责和权限。
3. 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工作场所中可能导致职业病发生的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
4. 职业病防护设施:指用于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威胁的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80条规定最新(3篇)
第1篇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共80条,以下是对这80条规定的详细解读:第一章总则1. 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一条明确指出,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第二条明确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5. 安全生产投入: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 安全生产检查:第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8.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
9.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1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范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范文在日常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使用准确、规范的语言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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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阶段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案件立案,可以使用以下语句:-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XX条的授权,决定对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XX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经初步核实,涉事企业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第XX条的行为,决定立案调查。
2. 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或已结案的案件,可以使用以下语句:-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XX条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 鉴于涉事企业已主动整改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我局决定结案处理。
-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对于一般性违法行为,可以实行告诫并督促整改,不予立案。
二、现场检查阶段1. 请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时,可以使用以下语句:- 请贵企业提供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相关证据材料。
- 请贵企业配合调查,提供事故发生前的相关凭证和资料。
-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规定,要求贵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记录、培训档案等相关资料。
2. 现场发现违法行为时,可以使用以下语句:-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贵企业存在XXX违法行为,现场勘查进一步证实该违法行为事实。
- 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贵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XX条规定,贵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将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三、听证阶段1. 邀请当事人参加听证时,可以使用以下语句:-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
- 经过初步调查,贵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决定邀请贵企业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会。
-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听证会,为当事人提供申诉、陈述意见的机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公平、文明执法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追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第五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内容包括执法程序、法律条文适用、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听证程序等。
第二章执法程序第六条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示、听证、调查取证、听证报告、决定执行等程序。
第七条执法机关应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环节,加快案件处理速度,提高执法效率。
第八条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听证程序。
对于需要进行听证的案件,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第九条执法机关应当公示执法结果,公开行政执法的过程和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法律条文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法。
第十一条执法机关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进行查清并予以记录,对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二条执法机关在决定处罚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适当的处罚,保障处罚决定的合法和公正。
第十三条执法机关应当指导和帮助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第四章调查取证第十四条执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固定、保管、鉴定相关证据。
第十五条执法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调查手段,如询问当事人、收集物证、勘验现场、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等,以获取充分的证据。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应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原则,遵循法定职权和权限,依法行使执法权力。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沟通协商,提供咨询服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五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正确运用执法知识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执法。
第二章规范第六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
第七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得歧视、滥用职权,不得违法、徇私舞弊。
第八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进行询问、责令、勘验、检查、扣押、拘留等执法行为,不得越权或者滥用职权。
第九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过程中,妥善保管和使用执法工具,保护执法证件的安全性和证明作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机构,配备专业执法人员,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能。
第三章执法行为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出具文书,明确执法事实、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法程序,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听取相关专业人员的意见,征求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或者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的合规性审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1. 执法行为规范指引1.1. 依法进行执法。
1.2. 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3. 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执法。
1.4. 严禁超出职权范围进行执法。
1.5. 严格遵守执法程序。
1.6. 严守执法工作纪律和道德规范。
1.7. 执行执法决定时坚持法定程序和条件。
1.8. 与当事人解释执法依据和权益。
1.9. 保护和备案执法记录和证据。
1.10. 依法解决执法争议。
1.11. 执法过程中严禁索取、收受贿赂。
1.12. 不泄露个人和商业秘密信息。
1.13. 随机抽查和监督执法行为。
1.14. 执法时遵守保密规定。
2. 执法操作规范指引2.1. 详细记录执法过程和情况。
2.2. 确保执法人员的证件和执法装备有效。
2.3. 根据事实记录执法行为和采取的措施。
2.4. 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和人格权利。
2.5. 当事人提出合理要求应予以尽力满足。
2.6. 不扣留、挪用当事人的财物。
2.7. 严禁故意误导、欺骗和威胁当事人。
2.8. 依法特别警告、制止或阻止违法行为。
2.9. 适用的强制措施应符合法定条件。
2.10. 根据法定程序和条件拟定和执行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
2.11. 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客观性。
2.12. 不侵犯个人尊严和权益。
2.13.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2.14. 总结执法经验和提出改进建议。
3. 执法沟通规范指引3.1. 公正、文明、客观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3.2.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解释。
3.3. 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并提供必要的信息。
3.4. 尽量避免使用技术性、法律性术语。
3.5. 沟通中要保持礼貌和平等的态度。
3.6. 建立良好的沟通氛围,促进理解和合作。
3.7. 当事人提出合理要求应积极配合。
3.8. 在执法通知中明确法定依据和执法要求。
3.9. 用书面形式明确重要谈话或沟通的内容。
3.10. 随时记录沟通和谈话的重要内容。
3.11. 尊重当事人的文化、语言特点和宗教信仰。
安全生产执法25项
安全生产执法25项安全生产是全社会的重要任务,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执法法规和措施。
以下是关于安全生产执法的25项写1000字的内容:第一项:《安全生产法》。
该法律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调了有关方面的责任。
第二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条例》。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确保责任的明确和压实。
第三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该条例主要针对煤矿行业制定,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监督。
第四项:《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该条例主要监管非煤矿矿山行业,要求非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五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条例》。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
第六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该条例主要针对建设工程行业,要求建设工程单位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项:《消防法》。
该法律对火灾事故的预防、扑灭和救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项:《道路交通安全法》。
该法律主要规定了道路交通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规范,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第九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该条例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进行了规范,以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第十项:《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条例》。
该条例主要针对核与辐射安全进行了规定和管理,确保核与辐射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项:《教育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针对学校和教育机构实验室的安全进行规范,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项:《电梯安全条例》。
该条例主要对电梯的设计、安装、维修和检验进行了规定,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项:《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该规定主要针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了管理和监督,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模版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指引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指的是政府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处罚等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执法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守执法纪律,文明执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正、透明,依法行使监督、检查、处罚等职权,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隐患排查,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执法行为第八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出具执法文书,包括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说明执法身份和执法事由。
第十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执法行为进行录音、录像或者拍照,确保执法过程的真实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公正、严肃地履行职责,不得破坏安全生产设施,不得索要或者收受贿赂。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保守执法秘密,不得泄露执法信息和被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和保护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侮辱、殴打等不当行为。
第三章执法程序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前,应当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目标和任务。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职责时,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调查取证措施,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听取被处罚方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依法向其告知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将执法行为记录在案,并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八条被处罚方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范本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用语使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
第三条【核心原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应严格依法、公正公平,注重法律法规的引用和解释,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第四条【术语定义】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措施、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处罚、改正等管理活动。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是基本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不得滥用职权。
第六条【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公开执法行为,不得保护和偏袒违法当事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公平地进行处理。
第七条【预防为主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加强预防工作,提高事故和违法行为的防范意识,在事前做好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执法监管。
第八条【信息共享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及时掌握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理。
第三章执法用语第九条【指导性用语】指导性用语是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明确、具体、明确的交流方式。
指导性用语应当简洁明了、准确明确。
第十条【告知性用语】告知性用语是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明确告知法律规定、执法依据、权益和义务等相关内容的交流方式。
第十一条【劝诫性用语】劝诫性用语是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劝诫、告诫、警示等工作的交流方式,以引导、规范或纠正行为。
第十二条【处罚性用语】处罚性用语是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宣告法律规定的处理结果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交流方式。
第四章行政执法程序用语第十三条【立案决定】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决定时,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有关立案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权益义务等内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是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用语和表述,提高执法效果和公正性,保障安全生产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执法机关:指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政府部门或者执法部门。
3. 执法人员:指被执法机关授权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
4. 被执法单位:指受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5. 执法依据:指法律、法规、规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执法活动的依据。
6. 执法权限:指执法机关依法享有的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权力范围。
7. 执法程序:指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中应遵循的法定程序和程序规定。
8. 执法要求:指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时,对被执法单位应达到的安全生产要求。
9. 依法从严:指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时,应依法严格执行,不让一切违法行为得逞。
10. 公正执法:指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时,应真实、客观、公正地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
11. 合法合规:指被执法单位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应依法合规、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执法文书:指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书面文书,包括执法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13. 执法记录:指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时所做的口头或书面记录,包括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
14. 证据材料:指执法机关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中获取的与案件有关的物证、证据等材料。
15. 执法监督:指上级执法机关对下级执法机关进行的执法活动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公正、规范和效果。
16. 执法违法行为:指执法机关在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规范和程序的行为。
17. 司法救济:指被执法单位对不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的申诉、诉讼等救济途径。
18. 法律责任: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条款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条款项一、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3.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二、安全生产执法常用条款项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1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或者许可证过期未进行重新申领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警告或者罚款。
1.2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或者扩大生产经营范围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构成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者予以关闭。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未建立、制定或者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责令限期建立、制定或者履行;未按照规定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干扰、破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2.2检查发现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3.安全生产设施3.1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设施设置的:责令限期安装或者加强;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设施检修、维护、更新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3.2未配备必要的安全出口、安装防火灭火设备等安全生产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4.安全生产培训4.1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4.2未配备持证上岗人员或者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的,或者存在故意向从业人员隐瞒职业病危险因素等情形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5.安全生产事故管理5.1未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隐瞒、谎报、迟报安全生产事故等: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其他应当依法报告的情况,未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结语以上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条款项,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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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条款80项1、违法行为描述: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2、违法行为描述: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3、违法行为描述: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4、违法行为描述: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5、违法行为描述: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6、违法行为描述: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7、违法行为描述: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8、违法行为描述: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9、违法行为描述: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10、违法行为描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11、违法行为描述: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12、违法行为描述: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13、违法行为描述: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14、违法行为描述: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