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精编WORD版
艺术馆规章制度
艺术馆规章制度【篇一: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青岛市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暂行细则一、布展、撤展期间的管理工作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布展、撤展的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展览部安排的工作流程,不得擅自操作和粗暴执行,认真、专业的完成布、撤展任务。
1、布展、撤展当日要求全体管理员照常上班,原定当日休息的管理员,安排调休。
2、管理员在布、撤展接触展品时,必须佩戴干净的白色手套。
白色手套每人配发一副,在布、撤展结束后,及时自行清洗,保证下次的正常使用。
如有遗失、严重脏污等问题,应及时向展览部汇报及申请领用。
3、布、撤展工作进行当中,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严格服从整体安排按时就位。
严禁迟到、故意拖拉、擅自离岗、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4、熟悉本职工作,在展品落位后能迅速指导义工完成展品的悬挂、定位工作。
并对整个工作进程有所把握。
5、布展时在作品悬挂、定位结束后,展厅当班管理员必须认真填写《青岛市美术馆布展登记表》和《展厅作品落位示意图》,经各环节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安保部门进行交接。
撤展时核对《青岛市美术馆布展登记表》和《展厅作品落位示意图》进行撤展、包装工作。
6、撤展、包装工作时需谨慎、小心,确保展品的数量及安全性。
二、展览期间的展厅管理要求:展览开始后,展厅管理员在当班期间应看好入口及出口,及时预防、把握、处理所出现的情况。
对参观者出现的违规情况应及时制止和劝阻;对不服从规定的参观者应礼貌的劝请其离开展厅,如需要可直接向展览部汇报并向安保部申请协助支援。
观众携带作品、画筒、大型背包、及画笔画具等物品,严禁进入展厅。
管理员应提醒观众存包并通知安保部门。
展厅管理员应对以下所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自律,如出现不加劝阻和自律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1、2、展览期间服从展览部人员的调配,一切以展品的安全为主。
展厅管理员当班时必须讲普通话,站立服务,按规范着装及佩戴工作牌。
3、展厅管理员代表美术馆形象,美术馆对参展的作品及作者不做任何评价,只对展览的正常运行及效果进行建议和完善,提倡观众自身去寻找对展品的理解和感受。
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范本
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美术馆展馆的管理,保障美术馆的正常运行,为广大观众提供良好的观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馆展馆(以下简称展馆)是指用于展览美术作品、艺术品、历史文物等的文化场所。
第三条展馆的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服务社会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展馆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四条展馆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展览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提高展览质量,丰富展览内容,满足观众的需求。
第五条展馆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文化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美术馆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管理人员与职责第六条展馆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展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展馆的安全、秩序、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展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展馆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二)组织策划和实施展览活动,提高展览质量,丰富展览内容;(三)接待观众,解答观众疑问,提供优质服务;(四)维护展馆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五)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促进美术馆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三章展览活动管理第九条展馆应当根据展览计划,组织策划和实施各类展览活动。
展览活动应当突出特色,丰富多样,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第十条展馆应当建立健全展览活动的审批制度,对展览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展览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一条展馆应当加强对展览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确保展览活动的顺利进行。
展览活动期间,管理人员应当做好现场秩序维护、观众引导等工作。
第十二条展馆应当加强对展览活动的宣传推广,提高展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美术展览馆规章制度
美术展览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美术展览馆管理和服务行为,维护展览秩序,保证观众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美术展览馆内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参展单位、观众等。
第三条美术展览馆是一个开放的场所,展示和教育观众的美术作品,欢迎广大观众前来参观。
第四条请各方人员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美术展览馆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参观规定第五条参观者需凭有效证件购买门票,严格按照规定入场。
第六条参观者需文明参观,保持展览空间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第七条参观者需遵守展览馆内安全规定,不得攀爬展览品或触碰展览品。
第八条未经允许,参观者不得拍照、录像、录音,不得私自摄影。
第九条参观者需保持安静,不得在展览馆内大声喧哗。
第十条请参观者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管理和指引,不得阻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第三章工作人员规定第十一条美术展览馆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为观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需熟知展览作品的相关信息,为观众提供专业的解说和指引。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需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定期清洁展览区域,保持展览品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需保障观众安全,及时解决观众提出的问题和疑问。
第四章展品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展品是美术展览馆的精华,保护展品是每个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展品受到专业保护,不得私自触碰或破坏展品。
第十七条不得在展览馆内吸烟,不得擅自燃放火种,以免造成展品损坏和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展品不得擅自移动或更换位置,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规定第十九条在发生火灾、地震、踩踏等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当第一时间组织疏散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观众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
第二十一条观众应保持冷静,不应慌乱和拥挤,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第二十二条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不得传播谣言、造成恐慌,应当听从官方发布的信息。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展览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服务等处罚措施。
文化部关于美术馆工作暂行条例
文化部关于美术馆工作暂行条例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1986.11.10
【实施日期】1986.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美术馆工作暂行条例
(文化部1986年11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和繁荣我国美术事业,加强国家各级美术馆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美术馆是造型艺术的博物馆,是具有收藏美术精品、向群众进行审美教育、组织学术研究、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等多职能的国家美术事业机构。
第三条美术馆在各级政府文化部门的领导下,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的方针,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贡献。
第四条各馆之间,美术馆与其他各类博物馆,美术家协会,美术创作、研究、出版
机构、美术院校等兄弟单位之间,在平等地位上,密切团结协作,共同发展我国的美术事业。
第五条美术馆是永久性的文化机构。
美术馆及其藏品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团体、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毁坏或处置。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六条收藏
藏品是美术馆业务建设的基础。
美术馆代表国家征集古今中外美术作品,以及与美术有关的实物、资料等。
各美术馆根据自己的办馆宗旨决定收藏范围和收藏重点。
提倡各馆办出自己的特色。
美术馆通过收购、专题征集、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征集藏品。
各馆之间经上级部门批准,可以调剂有无,交换藏品。
美术馆展厅规章制度内容
美术馆展厅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艺术品、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展览环境,确保观众和展品安全,美术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馆展览分为临时展览和常设展览,上座率较高的临时展览可能会需要提前预约,每一展品也可能要求一定的参观时间。
第三条观众需遵守美术馆的规定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在美术馆内不允许吸烟、拍摄闪光灯、随意触摸展品,以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五条展览开放期间,美术馆将安排专人对展览品进行监控和保护。
第六条美术馆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情节严重者,可以要求其离开展览馆。
第七条美术馆保留对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参观规定第八条观众需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参观,逾期未入场将无法参观。
第九条观众需按照指定的路线参观,不得随意穿插。
第十条观众需文明参观,不得大声喧哗、奔跑和踩踏。
第十一条观众需注意保持展览空间整洁,不得乱扔纸屑及其他杂物。
第十二条观众需保持手机静音,不得在展览空间内接打电话。
第十三条观众需注意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展览空间内吸烟、大声聊天、影响他人观展。
第十四条观众需对展品保持敬畏之心,不得触碰、移动或以其他方式损坏展品。
第三章展览品保护第十五条美术馆将对所有的展品进行严格管理和保护。
第十六条美术馆将设立安保岗亭,定时检查展览空间,确保展品安全。
第十七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将对参观人员进行安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展览空间。
第十八条对于观众在展览空间内发现的违规行为,美术馆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观众故意损坏展品或违规行为,美术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展品在展览期间遭到损坏或丢失,美术馆将依法调查,并按照展品价值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二十一条美术馆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观众进行劝阻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情况,美术馆工作人员有权对其做出处置措施,包括劝离展览空间。
第二十三条关于违法犯罪行为,美术馆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范本
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美术馆展馆管理工作,提高展览质量,保障参观者的安全和利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是美术馆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美术馆工作人员和参观者必须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美术馆展馆规章制度适用于美术馆内所有展览活动和参观者行为。
第四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热情服务,坚决维护美术馆的形象,保障展览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参观规定第五条参观者可以凭有效证件进入美术馆参观,否则将不予入内。
第六条参观者应当服从美术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擅自破坏展览物品或设施设备。
第七条参观者应当保持安静,文明参观,不得大声喧哗或者影响他人参观。
第八条参观者不得擅自携带食品、饮料等物品进入展览空间,如有违反,美术馆有权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罚。
第九条参观者应当遵守展览时间,不得超时停留。
第十条参观者应当保持展览空间的整洁,不得乱丢垃圾。
第三章展览活动管理第十一条美术馆举办的展览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审查标准,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第十二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组织展览活动,保障展览物品的安全,确保展览活动圆满成功。
第十三条展览活动结束后,美术馆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清理整理展览空间,恢复原样。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展览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参观者在美术馆内不得擅自触碰展览物品,如有损坏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五章督导检查第十七条美术馆应当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展览活动和参观者行为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督导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有重大失误的工作人员或参观者,美术馆有权做出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美术馆工作人员应当参加规章制度培训,深入了解并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展览环境,保护和展示优秀的艺术作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中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科学的原则,统筹协调、目标明确、依法公开、信息畅通。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第二章展览策划管理第五条展览策划应与美术馆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并结合社会需求和艺术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
第六条展览策划应制定具体的方案,并明确展览的主题、内容、参展作品、展览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第七条展览策划应征得相关部门的意见和确认。
其中,涉及艺术作品捐赠、借展和购买的,还需经过法律、财务等部门的审批。
第八条展览策划完成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展览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宣传。
第三章展览实施管理第九条展览实施前,应组织工作人员对展览现场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展览布展顺利进行。
第十条展览期间,应加强对展览现场的巡查和管理,确保参观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一条展览期间,应定期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了解展览效果和观众反馈。
第十二条展览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展览作品的包装、归档和出库工作,确保作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展览评估管理第十三条对每个展览进行评估,包括展览的策划、实施和效果等方面。
第十四条展览评估应制定专门的评估标准,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工作。
第十五条展览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紧急事件处置管理第十六条对于可能引发紧急事件的展览,应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七条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和损失的最小化。
第十八条紧急事件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六章监督检查管理第十九条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展厅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范本
展厅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展厅管理工作,保障展厅内展品的安全和秩序,提升展厅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展厅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展厅管理人员和参观人员,展厅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对参观人员进行宣传和管理。
第三条展厅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制。
第四条展厅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展览知识和管理经验,遵守职业操守,维护展厅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参观人员应遵守展厅规章制度,文明参观,不得有任何损坏展品和设施的行为。
第二章展厅管理规章第六条展厅管理人员应按照展厅的开放时间,做好展厅的布置、清洁和保安。
第七条参观人员应按照展览周期进行参观,并遵守展厅的参观秩序,不得随意触碰展品和设施。
第八条参观人员需遵守展厅内的禁止行为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食品饮料等进入展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
第九条参观人员不得在展厅内大声喧哗、打闹,应保持良好的参观秩序,耐心等候参观。
第十条参观人员有发现展品损坏或其他问题应及时向展厅管理人员反映,不得私自处理。
第三章展厅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展厅管理人员要做好展厅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检查,确保展厅内没有消防隐患。
第十二条展厅在营业时间内要保持通风良好,加强空气清新度,确保参观人员的健康。
第十三条展厅内应设置警示标识,规定安全通道和逃生通道,确保人员疏散的畅通。
第十四条展厅管理人员需经常对展品及设施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展品和设施的安全性。
第四章展厅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展厅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展厅管理会议,研究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展厅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参观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确保展厅秩序良好,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七条展厅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第十八条展厅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换工作职责。
第五章展厅管理效能第十九条展厅管理人员应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保持对展厅的热情和责任心。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美术馆展厅作为展示艺术作品、传播艺术文化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至关重要。
为了进一步提升美术馆展厅的管理水平,优化观众的参观体验,促进艺术交流与传播,现对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进行修改。
一、展厅环境管理1、温度与湿度控制展厅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确保艺术品的保存质量。
根据不同类型的艺术品,设定具体的温度和湿度范围。
例如,对于油画作品,温度宜控制在 18-22 摄氏度,相对湿度在 50%-60%之间;对于纸质艺术品,温度应控制在 18-20 摄氏度,相对湿度在 55%-65%之间。
安装温湿度监测设备,实时监控展厅内的环境状况,并定期进行数据记录和分析。
当温湿度超出设定范围时,及时启动相应的调节设备,如空调系统、加湿器或除湿器。
2、照明管理采用专业的照明设备,确保光线均匀、柔和,避免强光对艺术品造成损害。
根据艺术品的特点和展示需求,合理调整照明角度和亮度。
制定照明时间安排,避免长时间照明对艺术品产生不良影响。
同时,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空气质量控制安装空气净化设备,有效去除展厅内的灰尘、有害气体等污染物,保持空气清新。
定期进行展厅的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二、展品管理1、展品的运输与装卸展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专业的包装材料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安全。
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包括路线规划、运输时间安排等。
展品装卸时,应由专业人员操作,轻拿轻放,避免磕碰和损坏。
2、展品的陈列与展示根据展品的类型、风格和主题,进行合理的陈列布局,营造出良好的艺术氛围。
为每件展品配备相应的说明标签,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创作年代、作品介绍等信息,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和欣赏作品。
3、展品的保护与维护定期对展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损坏、褪色等问题。
对于珍贵的展品,可以设置专门的保护设施,如玻璃罩、隔离带等。
制定展品维护计划,包括清洁、修复等工作,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在文化艺术领域,美术馆作为展示艺术作品、传播艺术文化的重要场所,其展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更好地服务观众,提升展览质量,保障美术馆的正常运营,对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进行修改是必要且迫切的。
一、修改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艺术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美术馆的展览活动日益丰富多样,观众数量也大幅增加。
原有的展厅管理暂行细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如展品保护措施不够完善、观众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展厅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有必要对现行细则进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二、修改原则1、以观众为中心始终将观众的需求和体验放在首位,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和服务措施,为观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安全的观展环境。
2、强化展品保护确保展品在展出期间得到妥善的保护,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损害情况。
3、提高管理效率简化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展厅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4、遵循行业规范参照国内外先进的美术馆管理经验和行业标准,使修改后的细则符合行业规范和发展趋势。
三、具体修改内容(一)展品管理1、展品接收与登记明确展品接收的流程和标准,对展品的名称、作者、年代、尺寸、材质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拍照留存。
2、展品存放设置专门的展品存放区域,确保存放环境符合展品的保存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的控制。
3、展品搬运制定展品搬运的操作规程,使用专业的搬运设备和工具,避免在搬运过程中对展品造成损伤。
4、展品展示根据展品的特点和展示要求,合理安排展示位置和方式,确保展品能够得到最佳的展示效果。
(二)观众服务1、导览服务增加导览人员的数量和培训力度,提高导览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观众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讲解。
2、咨询服务在展厅内设置咨询台,配备专业的咨询人员,及时解答观众的疑问和提供帮助。
3、休息设施增加休息区域的数量和面积,提供舒适的座椅和饮水机等设施,方便观众在观展过程中休息。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美术馆展厅作为艺术作品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保障展览的质量、保护艺术作品以及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观展体验至关重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美术馆运营需求的变化,原有的展厅管理暂行细则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一、修改的背景和必要性随着美术馆展览数量的增加、展览形式的多样化以及观众需求的不断提高,原有的展厅管理暂行细则在实际操作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例如,在展品保护方面,原细则对于环境控制、安保措施的规定不够详细和严格,导致部分展品在展览过程中出现了受损的情况;在观众服务方面,对于导览、讲解等服务的安排不够合理,无法满足观众对于深入了解艺术作品的需求;在展厅布局和使用方面,原细则对于空间规划和展览档期的安排缺乏灵活性,影响了展览的效果和效率。
因此,对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进行修改是十分必要的。
二、修改的原则和目标(一)原则1、以保护艺术作品为首要原则,确保展品在展览期间的安全和完整。
2、以提升观众体验为重要导向,为观众提供舒适、便捷、富有教育意义的观展环境。
3、遵循行业规范和标准,结合美术馆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4、保持灵活性和前瞻性,能够适应未来美术馆发展的需求和变化。
(二)目标1、完善展品保护机制,降低展品受损的风险。
2、优化观众服务体系,提高观众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3、提高展厅的使用效率和展览效果,增强美术馆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4、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展厅管理模式,促进美术馆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修改内容(一)展品保护方面1、环境控制明确展厅内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参数的标准范围,并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和调控设备,确保环境条件符合展品保存的要求。
增加对空气质量的监测和净化措施,减少有害气体和灰尘对展品的影响。
2、安保措施加强展厅的入口安检,严格限制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展厅。
完善监控系统,确保展厅内无监控死角,提高监控图像的清晰度和存储时间。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在文化艺术日益繁荣的今天,美术馆作为艺术展示和交流的重要场所,其展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为了更好地保障美术馆展厅的正常运转,提升展览质量和观众体验,对现有的管理暂行细则进行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
一、修改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众对艺术欣赏需求的不断提高,原有的美术馆展厅管理暂行细则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例如,在展品保护、展厅布置、观众服务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需要改进和优化的问题。
同时,新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理念的更新也促使我们对展厅管理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
二、修改原则1、以人为本始终将观众的需求和体验放在首位,通过优化管理措施,为观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安全的观展环境。
2、保护展品确保展品的安全和完整性是美术馆展厅管理的核心任务,修改细则要进一步强化展品保护的措施和制度。
3、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展厅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4、与时俱进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使展厅管理工作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变化。
三、具体修改内容(一)展品管理1、完善展品登记制度对展品的来源、名称、作者、年代、尺寸、材质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完整的展品档案。
同时,加强对展品出入库的管理,严格执行登记和审批手续。
2、加强展品保护措施根据展品的特点和材质,制定个性化的保护方案,包括温湿度控制、光照调节、防尘防潮等。
增加对展品的定期检查和维护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3、规范展品运输和装卸与专业的运输公司合作,确保展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制定详细的运输和装卸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展品损坏。
(二)展厅布置1、优化展厅空间规划根据展览的主题和展品的数量、尺寸,合理安排展厅的布局,确保观众有足够的观展空间和流畅的参观路线。
2、提升展厅装饰效果注重展厅的装饰风格与展览主题的协调性,采用合适的灯光、色彩和背景,营造出良好的艺术氛围。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美术馆作为艺术的展示场所,其展厅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良好的展厅管理不仅能够保障展品的安全与完整,为观众提供优质的观展体验,还能提升美术馆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际工作中的经验积累,原有的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可能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一、修改的必要性(一)适应新的展览形式和技术发展如今,艺术展览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从传统的绘画、雕塑展览到多媒体艺术、沉浸式展览等。
这些新的展览形式对展厅的空间布局、设备设施以及管理方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原有的暂行细则可能无法涵盖这些新的情况,因此需要进行修改以适应技术的发展和展览形式的创新。
(二)提高观众服务质量观众是美术馆的服务对象,为了满足观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提供更好的观展环境和服务,需要对展厅管理细则进行修改。
例如,优化参观路线的设计,增加导览设施和服务人员,以提高观众的参观效率和满意度。
(三)加强展品保护展品是美术馆的核心资产,保护展品的安全和完整是展厅管理的首要任务。
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发现原有的保护措施存在不足或漏洞,需要通过修改细则来加强展品的保护力度,预防可能出现的损坏、丢失等情况。
(四)提升管理效率有效的管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如果原有的暂行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流程繁琐、职责不清等问题,就会影响展厅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通过修改细则,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优化工作流程,能够提升管理效率,使展厅管理工作更加顺畅。
二、修改的原则(一)安全性原则无论如何修改,都要确保展品的安全和观众的人身安全。
这包括制定严格的展品运输、存放、展示等环节的安全规定,以及完善展厅的消防、防盗等设施和应急预案。
(二)服务性原则以观众为中心,注重提高观众的服务质量。
例如,合理安排展览时间,提供舒适的休息区域,为特殊观众提供便利设施等。
(三)科学性原则修改后的细则要符合美术馆的专业特点和管理规律,遵循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
(完整word版)美术馆管理规章制度-Copy
-------------美术馆管理规章制度二零一八年五月为进一步规范美术馆管理,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一、基本制度1.1 进入美术馆必须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1.2 为安全起见展厅严禁吸烟。
1.3 随时保持美术馆办公室及场馆环境干净、整洁、美观。
及时倾倒垃圾。
1.4随时保持展馆区域内的物品摆放规范整洁。
1.5 爱护美术馆各项设备设施,不准私自动用美术馆设施物品。
如有需要应知会领导并做好领取记录。
1.6 禁止大声喧哗。
1.7 对进入美术馆的客人要热情礼貌,举止稳重大方。
1.8美术馆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台要摆放整齐。
1.9 美术馆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聊私人QQ、微信、玩游戏、看视频、购物、登陆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看无关报刊书籍、闲聊等。
1.10 美术馆工作人员不随便离岗、串岗。
1.11 每日闭馆时关闭空调、电脑、灯等一切用电设备,并关窗锁门,做好安保措施。
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杂物、用具等,资料要及时存放,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美观。
1.12 爱护美术馆各种办公用品和设施设备,严禁刻意损坏,本着节约原则使用,杜绝浪费。
二、保密事项及文件资料处理2.1 严格遵守美术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条款,严禁将美术馆电子及实体资源挪作他用,若违反追究其法律责任。
2.2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相关资料带离美术馆或私自复印、拷贝,故意破坏等,如果损失或者泄露有效文件及信息,按美术馆制度严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3 对于电子版文件,任何人员如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私自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传递或者用移动硬盘、U盘等进行备份存储用作他途。
2.4 美术馆员工要借阅参考书籍资料等必须填写《借阅单》,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带走,原则上不外拿。
不得私自复印任何美术馆参考资料,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复印,必须经过领导授权或批准,若私自复印,按盗取资料处罚。
三、考勤制度为规范美术馆考勤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员工工作效率,为美术馆考勤管理工作提供明确依据,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美术馆展厅使用管理制度
美术馆展厅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艺术文化,有效管理和利用美术馆展厅资源,维护场馆秩序,提升展览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展览规划1. 美术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综合的展览规划,包括长期展览、临时展览等内容,合理安排展览的时间和空间。
2. 展览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艺术品的种类、数量、展示形式和风格,以及观众的需求和接受程度,确保展览品质和观赏效果。
三、展览管理1. 美术馆应当建立健全的展览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统筹协调展览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工作。
2. 展览品的选取、摆放、介绍等环节,应当严格按照制定的展览管理标准进行,确保展品的品质和展示效果。
四、展览预订1. 公众或单位如果需要在美术馆举办展览活动,必须提前向美术馆管理部门预订展厅,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2. 预订展厅的申请者必须提供详细的展览计划和展品清单,并签署相关协议,保证展览的品质和内容符合美术馆的要求。
五、展览审核1. 美术馆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举办展览的展品进行审核,包括作品的内容、品质、合法性等方面进行核实。
2. 展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准则,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和利益。
六、展览安排1. 展览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展示形式、陪同服务等,必须按照预订协议和展览计划进行安排和执行。
2. 展览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展览管理标准和安全规定进行,确保观众和展品的安全。
七、展览结束1. 展览结束后,展品的搬迁、清理和归库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展品的完好和无损。
2. 展览结束后,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收集相关数据和反馈意见,为下一次展览活动做好准备。
八、附则1. 美术馆展厅使用管理制度由美术馆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并报美术馆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2. 展厅使用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3. 展厅使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美术馆管理委员会所有。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美术馆展厅作为展示艺术作品、传播艺术文化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工作的规范与有效对于提升展览质量、保障观众体验以及保护艺术作品的安全至关重要。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际工作中的经验积累,原有的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可能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一、修改的背景和必要性随着美术馆展览活动的日益丰富和多样化,观众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对展览品质和服务要求的提高,原有的暂行细则在某些方面逐渐显现出不适应性。
例如,在展品保护方面,原有的措施可能不够精细和全面,无法应对一些复杂的情况;在展厅秩序维护方面,原有的规定可能不够明确和严格,导致一些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在人员管理方面,原有的职责划分可能不够清晰,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美术馆展厅的功能,提升管理水平,有必要对现行细则进行修改。
二、修改的原则和目标1、安全性原则确保艺术作品在展览期间的安全,包括防止损坏、盗窃、火灾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2、服务性原则以观众为中心,提供优质的参观服务,营造舒适、便捷、有序的观展环境。
3、专业性原则遵循艺术展览的专业要求,保证展览的质量和效果,体现美术馆的学术水准。
4、灵活性原则能够适应不同类型、规模和主题的展览需求,具有一定的弹性和可操作性。
修改的目标是通过完善细则,提高展厅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美术馆展厅能够更好地发挥其文化传播和艺术教育的功能,提升美术馆的社会影响力。
三、具体修改内容1、展品管理细化展品的接收、登记、保管、运输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展品在各个环节的安全和准确无误。
增加对展品保护设备和材料的要求,如恒温恒湿设备的维护标准、防震防碰撞措施的具体规定等。
制定展品在展厅内的展示规范,包括展品的摆放位置、高度、角度等,以达到最佳的展示效果和保护目的。
2、展厅秩序管理明确观众在展厅内的行为规范,如禁止触摸展品、禁止大声喧哗、禁止使用闪光灯拍照等,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
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修改美术馆展厅作为艺术作品展示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满足观众的需求,提升展览的质量和效果,保障美术馆的正常运营,对现有的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进行修改是必要的。
一、修改背景随着美术馆的发展和社会对艺术文化需求的不断变化,原有的展厅管理暂行细则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例如,观众流量的增加使得展厅的秩序维护面临更大的挑战;展览形式的多样化对展品的布置和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也需要在管理细则中有所体现。
此外,原细则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够明确和完善的地方,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修改原则1、以人为本以观众的需求和体验为出发点,提供更加舒适、便捷、安全的观展环境。
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科学规范遵循美术馆管理的专业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展厅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与时俱进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吸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使管理细则具有前瞻性和适应性。
4、注重细节对展厅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进行细致的梳理和规范,做到无漏洞、无死角。
三、修改内容1、展厅开放与关闭时间根据观众的需求和实际运营情况,对展厅的开放和关闭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增加灵活性,例如在节假日或特殊展览期间,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同时,明确提前和延迟开放、关闭的申请流程和审批权限。
2、观众管理(1)完善观众预约制度,优化预约流程,提高预约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2)加强对观众流量的监测和控制,制定合理的限流措施,确保展厅内的观众密度在安全和舒适的范围内。
(3)明确观众的行为规范,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和制止,如大声喧哗、触摸展品、吸烟等。
3、展品管理(1)细化展品的接收、登记、保管、展示和撤展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展品的安全和完整。
美术馆展厅规章制度范本
美术馆展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美术馆展厅的管理,保障美术馆的正常运行,为观众提供良好的参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美术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馆展厅规章制度适用于美术馆展厅的管理、运行、维护及参观等活动。
第三条美术馆要以“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为宗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障观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美术馆馆长负责美术馆展厅的整体管理工作,对展厅的安全、秩序、展览等方面负责。
第五条美术馆展厅管理人员负责展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展览策划、布展撤展、观众服务、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六条美术馆保卫部门负责展厅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展厅的安全秩序。
第七条美术馆宣教部门负责展厅的教育推广工作,提供导览服务,组织讲座、活动等。
第三章展览管理第八条美术馆展厅展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展出违法展品。
第九条美术馆应建立健全展览审查制度,对展览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展览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条美术馆应建立健全展品保管制度,对展品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展品安全。
第十一条美术馆展厅管理人员应按照展览计划,做好布展、撤展工作,确保展览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观众管理第十二条美术馆应建立健全观众管理制度,对观众进行有序管理,确保观众参观的秩序。
第十三条美术馆应设置导览服务,为观众提供参观指引,解答观众疑问。
第十四条美术馆应加强观众安全教育,引导观众遵守展厅秩序,确保观众安全。
第十五条美术馆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对观众投诉进行及时处理,保障观众合法权益。
第五章环境卫生第十六条美术馆应加强展厅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展厅清洁卫生,为观众创造良好的参观环境。
第十七条美术馆应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环境卫生责任,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第十八条美术馆应加强展厅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美术馆有权采取劝离、限制参观等措施,对严重违规的,美术馆有权报警处理。
美术展厅管理制度
美术展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美术展厅的管理工作,提高美术展厅的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展览环境,保证展览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美术展厅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规范展厅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展览活动的有序进行。
2. 加强对展览内容的审查和控制,确保展览活动的质量。
3. 提高服务水平,为观众和参展艺术家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服务设施。
4. 确保展览场地和设施的安全,保障参展人员和观众的人身安全。
四、展厅管理机构1. 美术展厅管理工作由市文化局或文化馆等文化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由专门的美术展厅管理部门进行具体操作。
2. 美术展厅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展览策划、场地管理、展品征集、展品展出、展览宣传等工作。
五、展览策划1. 展览策划应根据当地文化艺术发展的需要,科学规划展览内容,在确保艺术品质的前提下,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
2. 展览策划应紧密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展览类型和展览时间,提高展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展览策划应注重考虑展览的社会影响和文化价值,引导艺术家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念,推动文化艺术的发展。
六、场地管理1. 美术展厅应根据展览需求,提供适宜的展览场地和展览设施。
2. 展览场地应符合艺术品保存的要求,具有足够的展览面积和展览空间。
3. 展览场地应具备良好的采光、通风和防火设施,确保参观者和展品的安全。
4. 展览场地应具备良好的网络、照明和音响设备,提供良好的展览环境。
七、征集展品1. 展览部门应根据展览需求和展览策划,有选择地征集展品。
2. 展览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征集制度,与艺术家、画廊等机构保持密切合作,积极征集优秀的艺术作品。
3. 展览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展品审核制度,对征集的展品进行审查和筛选,确保展览质量。
4. 展览部门应确保展品的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防止展品在运输和展出过程中受到损坏。
八、展品展出1. 展览部门应根据展览策划,合理布置展品的展览方式和展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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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管理暂行细则精编
W O R 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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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美术馆展厅管理工作暂行细则一、布展、撤展期间的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严格按照布展、撤展的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展览部安排的工作流程,不得擅自操作和粗暴执行,认真、专业的完成布、撤展任务。
1、布展、撤展当日要求全体管理员照常上班,原定当日休息的管理员,安排调休。
2、管理员在布、撤展接触展品时,必须佩戴干净的白色手套。
白色手套每人配发一副,在布、撤展结束后,及时自行清洗,保证下次的正常使用。
如有遗失、严重脏污等问题,应及时向展览部汇报及申请领用。
3、布、撤展工作进行当中,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严格服从整体安排按时就位。
严禁迟到、故意拖拉、擅自离岗、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4、熟悉本职工作,在展品落位后能迅速指导义工完成展品的悬挂、定位工作。
并对整个工作进程有所把握。
5、布展时在作品悬挂、定位结束后,展厅当班管理员必须认真填写《青岛市美术馆布展登记表》和《展厅作品落位示意图》,经各环节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安保部门进行交接。
撤展时核对《青岛市美术馆布展登记表》和《展厅作品落位示意图》进行撤展、包装工作。
6、撤展、包装工作时需谨慎、小心,确保展品的数量及安全性。
二、展览期间的展厅管理要求:
展览开始后,展厅管理员在当班期间应看好入口及出口,及时预防、把握、处理所出现的情况。
对参观者出现的违规情况应及时制止和劝阻;对不服从规定的参观者应礼貌的劝请其离开展厅,如需要可直接向展览部汇报并向安保部申请协助支援。
观众携带作品、画筒、大型背包、及画笔画具等物品,严禁进入展厅。
管理员应提醒观众存包并通知安保部门。
展厅管理员应对以下所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自律,如出现不加劝阻和自律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1、展览期间服从展览部人员的调配,一切以展品的安全为主。
2、展厅管理员当班时必须讲普通话,站立服务,按规范着装及佩戴工作牌。
3、展厅管理员代表美术馆形象,美术馆对参展的作品及作者不做任何评价,只对展览的
正常运行及效果进行建议和完善,提倡观众自身去寻找对展品的理解和感受。
在任何情况下,展厅管理员不得向观众、媒体,对参展作品、作者及其他与展览有关的其他内容,作出任何评价和解释。
4、提醒并劝阻参观者不得触摸展品,雨雪天不得携带雨具入内。
5、提醒带相机入内的参观者,展厅内禁止使用闪光灯拍摄。
6、注意入内参观的老人及行动不便者的安全,并适当保护,对需要照顾的参观者必须要
求其监护人保证其安全和行为控制能力并进行照顾后方可入内。
7、注意入内参观的儿童及其他需要监护的对象,严禁在展厅内的跑跳、打闹、挥舞物品
等危险行为;及时劝阻带入其他可能对展品有危害或影响他人参观的物品;如带入食
物、开口的饮料、玩具、宠物等,及并确保其监护人对其实正确施监护方可允许入内。
8、提醒并劝阻入内参观者不得吸烟、进食、随地吐痰等。
9、展厅管理员在当班时不得有进食、看(书)报、听音乐、玩手机游戏、脱岗、串岗聊
天、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发短信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行为;出现串岗聊天现象时,串岗者和与其聊天者一并处罚。
10、不得擅自离岗。
除吃饭和其他特殊情况外,管理员离岗打水、如厕等时间不得超过
十分钟。
11、展厅一般安排两名管理员,正常状态应开启出、入口两个门,保证观众的正常参观
流向。
在遇到特殊天气或其中一名管理员暂时离岗(如厕、打水、换班就餐等),展厅内只有一名管理员时,可临时将展厅关闭一门继续开放,待离岗人员归岗时,再重新开放两门,正常进行。
12、展厅所有当班人员每日必须填写工作日志,并签名确认。
13、每日与安保人员交接时,必须严格对照查点展品数量及污损情况,并认真登记签
字。
如有特殊情况和问题,及时通知展览部。
出现问题隐瞒不报者,按失职处罚。
14、展厅管理员原则上每周必须按照既定的公休时间休班,个人如因事调整,需提前向
展览部提出并征得领导批准,方可调整。
事假需提前一天向展览部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病假应出具正规医务单位出具的病假条。
急性病假可电话通知并补交病假条。
本暂行细则自颁发之日起开始与前期颁发的相关管理规定一并执行,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美术馆展览部 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