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2本协议适用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
1.3本协议的签订、修改和解除均应遵循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定义与术语2.1定义(1)农民工: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动的农村劳动力。
(2)工资:指甲方应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
(3)委托支付:指甲方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
2.2术语(1)甲方:指具有建设工程业主身份的单位或个人。
(2)乙方:指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章工资支付3.1工资标准3.1.1甲方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农民工工资标准。
3.1.2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
3.2工资支付时间3.2.1乙方应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3.2.2乙方应在每月的指定日期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农民工。
3.3工资支付方式3.3.1乙方可以选择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合法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
3.3.2乙方支付工资时,应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明确列明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委托支付4.1甲方委托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4.2乙方在支付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应确保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4.3乙方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应向甲方出具支付凭证,甲方有权对支付情况进行核实。
第五章违约责任5.1甲方违约责任5.1.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1.2甲方应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工资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农民工因此产生的维权费用等。
5.2乙方违约责任5.2.1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及时支付,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甲方:(雇主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乙方:(农民工姓名,身份证/护照号码,现住址)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乙方应获得相应的工资,为确保乙方工资的及时支付,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支付服务商1. 甲方在此委托支付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负责按照约定将乙方应得的工资发放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2. 甲方在此声明,委托支付服务商为合法注册的支付机构,并具备承担支付责任的能力和信誉。
二、支付方式和时间1. 甲方同意将乙方的工资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保证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2. 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工资,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
3. 甲方应在每月的指定日期前将乙方应得的工资支付给服务商。
三、支付责任和义务1. 甲方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工资,并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给乙方。
2. 乙方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并及时通知甲方和服务商变更。
3. 如因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有误导致工资支付错误或延误,乙方应负责相应责任。
4.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工资,应承担罚息的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四、支付服务费1. 甲方同意支付服务商一定比例的支付服务费用,作为委托支付服务的报酬。
具体比例和支付方式由甲方和服务商另行约定。
2. 乙方不承担支付服务费用。
五、保密条款1. 甲方、乙方和服务商应保守彼此间涉及到的工资支付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在法律法规要求或有必要的情况下,甲方、乙方和服务商可根据法律程序披露相关支付信息。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乙方工资支付完毕时。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和服务商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甲方: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农民工(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承接工程建设项目,需要聘用乙方作为施工人员;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雇佣,以工资作为报酬;为确保乙方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工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资支付1.1 甲方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支付乙方工资;1.2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______号(可自行确定);1.3 工资支付方式为委托支付,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将工资直接打入乙方的工资卡中。
二、工资核算2.1 乙方承诺每个工作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出勤,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迟到早退;2.2 如乙方在工作中出现事由导致缺勤的情况,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2.3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出勤情况在每个月底进行工资核算,并将工资在下个月的工资支付日期前打入乙方的银行账户。
三、保密协议3.1 双方同意对于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使用;3.2 双方同意尊重对方的个人隐私,不得对外公开、散布或利用对方的个人信息。
四、争议处理4.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4.2 若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同意提交相关争议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决。
五、其他约定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建设项目结束之日;5.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均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六、责任和义务6.1 甲方责任和义务: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能够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获取相应的工资,并且及时支付工资到乙方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的工作条件,确保乙方的工作权益;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出勤情况进行工资核算,并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资明细,确保乙方对工资数额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0.27•【字号】闽人社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各设区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委)、交通运输局(委)、水利局、铁路建设发展中心,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交建局、农业农村局、执法应急局、铁路建设发展中心,人民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现将《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通信管理局2021年10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用账户的开立、撤销第三章人工费用的拨付第四章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第五章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根治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和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若干措施》(闽治欠办发〔2020〕20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甲方:建设工程承包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农民工/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要聘用农民工,为了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资标准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承诺乙方在项目进展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人同等的工资待遇。
2. 甲方支付的工资不低于乙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行业内的最低工资标准,以较高者为准。
二、工资支付方式1. 甲方承诺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少发工资。
2. 工资支付以月为单位,每月的工资支付日为每月的(具体日期)。
3. 工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三、加班工资1. 如有需要,乙方应在甲方的安排下按时加班。
甲方承诺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 加班工资计算方式为:平时加班按照工资的(具体比例)倍支付,休息日加班按照工资的(具体比例)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工资的(具体比例)倍支付。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
3. 如乙方因工作所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和抚恤金等相关费用。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工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支付欠薪,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欠薪金额的(具体比例))。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劳动职责,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乙方参加该建设工程的整个劳动期限。
2.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具体份数),甲、乙双方各执(具体份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协议编号】XXXXX【起草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公司或建设单位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协议参与方】甲方:(施工单位、劳务公司或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鉴于甲方为开展建设工程项目,需要招用农民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报酬,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乙方作为农民工本人,同意将其工资报酬委托支付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第一条工资支付义务1.1 甲方承诺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1.2 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使用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专用账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资支付至该账户。
第二条委托支付条件2.1 乙方同意将其劳动报酬的委托支付期限设定为(具体期限,例如每月5日),甲方应按照该期限支付工资报酬。
2.2 若委托支付期限遇法定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甲方有权提前或延后支付工资报酬的委托支付期限。
第三条工资支付方式3.1 甲方承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报酬,并将支付凭证发送给乙方。
3.2 乙方应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3 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银行账户信息。
第四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4.1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2 甲乙双方应合法合规为乙方提供各项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伙食补助、住房补贴等。
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准。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支付工资报酬,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违约金的金额为工资报酬总额的(逾期天数×每日报酬数)×10%。
5.2 乙方如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或银行账户信息,导致工资支付错误或延迟,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解决争议6.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闽人社发[2018]8号_福建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
附件1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总承包企业):丙方(专户银行):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保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工资专户资金监管人,为该项目工资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同时甲、乙、丙三方承诺自愿接受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一章工资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工资专户的设立。
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工资专户,用于该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工资专户资金。
第二条工资专户的管理。
项目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工资专户进行管理。
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设立工资专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每月将工资专户对账单报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及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备查;(三)在资金到位且乙方提供审核后的准确工资表以及符合丙方格式要求的代发工资数据盘片,丙方在三日内,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四)定期前往项目工地免费为农民工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不收取成本费和年费。
第四条协议期限。
丙方对工资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工资专户设立之日起至该专户撤销止。
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每月农民工工资表以及符合丙方格式要求的代发工资数据盘片。
第四章托管资金收付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
甲方应按施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人工费(工资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
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参考文本)甲方:(总承包人)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项目农民工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劳务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甲方委派劳资专管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
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四、违约责任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
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
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
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受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乙方及各协作队伍签订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等主管部门及市清欠办相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代为支付项目中的农民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委托金额以各家协作队伍每月提供的盖章签字的实际结算单为准。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签字盖章的实际结算单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并应在支付前与乙方书面确认所需支付的每位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
三、双方所确认的农民工信息不得有虚假、不得出现冒领等,如涉及违法犯罪,甲乙双方应当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四、甲方委托乙方支付的款项,须由乙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为支付项目中的农民工工资。
五、乙方应接受甲方上述委托并同意按照上述规定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则须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到之日止。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盖章处,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2022年版)
附件1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2022年版)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总包单位):丙方(开户银行):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为保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专用账户资金监管人,为该项目专用账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报告等职责。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专用账户开立及管理第一条乙方须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在丙方处开立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不得擅自动用专用账户资金。
专用账户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
第二条专用账户存续期间,丙方负责对专用账户进行管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在业务系统中对账户进行特殊标识,并在相关网络查控平台、电子化专线信息传输系统等作出整体限制查封、冻结或者划拨设置。
第三条甲方、乙方授权丙方将专用账户基本信息、专用账户进出账信息、工资支付信息等,于实际业务发生后同步或在2个工作日上传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
第二章监管职责、期限第四条丙方作为监管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开立专用账户,保管监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每月将专用账户对账单报甲方、乙方,由甲方、乙方指定人到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领取对账单,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地址:。
(三)依法将专用账户基本信息、专用账户进出账信息、工资支付信息等,于实际业务发生后同步或在2个工作日内,按信息数据与工程建设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上传至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
(四)在资金到位且乙方提供审核后的准确工资支付表等工资发放资料,丙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五)支持农民工使用本人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者现有银行卡领取工资,不得拒绝其使用他行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他行银行卡,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重新办理工资卡。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丙方:(农民工)
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建设工
程的安全、稳定和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就农民工工资支付问
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委托支付农民工工资。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
规定,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拨付资金等挂钩到乙方的工程项目中,并根据乙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及农民工工资清单,将
涉及农民工工资的资金划拨至乙方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
并核对工资金额、工资单据等支付情况。
二、乙方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管理和支付。
乙方应当对农民工的
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农民工
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支
付农民工工资。
1、乙方应当在每月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上一个月的农民工工资
计算结果及工资单据报送甲方备查。
2、乙方应当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且应当在农民工离岗前,将其工资全部清算并一次性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丙方应当主动配合甲、乙方管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采取任何非法、不合理的行为干扰正常的工程建设和工资支付,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期限相同。
协议履行期间,一方未尽义务或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工资支付出现问题,该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本协议中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协议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名):。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甲方:(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行细则》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工程农民工工资。
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未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上报甲方,由甲方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并留存备查,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并及时报甲方审核,甲方应留存备查。
3、甲方委派劳务管理员________ 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 ___________________ 、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
出勤统计单未经甲、乙双方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五、违约责任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 ___________ 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施工总承包企业(简称甲方)∶xx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简称乙方)∶xx有限公司根据《xx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xx工程xx专业分包”项目(下称分包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分包项目中所雇佣的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甲方所代发的款项直接从应付乙方分包项目工程款中抵扣。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上述一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委托付款书》;2、《劳务结算单》;3、《建筑工人考勤表》;4、《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表》;5、《建筑工人工资银行代发汇总表》;6、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及时完整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的代发时间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工人工资支付时间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三、甲方收到乙方上述二资料后,应严格按乙方的委托和指示,将代发的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并向乙方提供已经代发到位的银行转账凭证。
四、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要求及时提供进场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按要求配合甲方项目部对进场工人的管理(如实名制登记、考勤与门禁信息录入等)并及时、如实编制每个月应发的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表,不得伪造进场工人的出勤信息或提供虚假的用工信息,不得套取、高估冒算当月应发的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对于伪造进场工人的出勤信息或提供虚假的用工信息造成劳务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因此致使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垫付相应费用收∶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赔偿金、行政罚款、合理的律师费等,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xx有限公司乙方∶(盖章)xx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甲方:(总包单位)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项目农民工工资。
根据《XXXXXXXXXX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XX省XXXX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XX】XX号文)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劳务班组长及施工队长、劳动力管理员以及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上报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二、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并留存备查,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并及时报甲方审核,甲方应留存备查。
3.甲方委派劳务管理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
出勤统计单未经甲、乙双方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四、违约责任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1.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92546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甲方:(总承包人)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项目农民工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劳务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甲方委派劳资专管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
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四、违约责任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
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
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2024年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1]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1]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1.2.2“转让价格”指买方应支付的购买股份的金额,具体金额由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
1.2.3“合同签署日期”指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日期。
第二章:股份转让2.2买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卖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
第三章: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3.1转让价格应由双方在附件一中明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2买方应按照附件一约定的支付方式,将转让价格支付给卖方。
3.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买方应在合同签署后______日内支付转让价格。
第四章:股份转让的交割4.1股份转让的交割应在买方支付转让价格后进行。
4.2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目标公司、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等。
4.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股份转让的交割应在合同签署后______日内完成。
第五章:陈述与保证5.1卖方陈述与保证:5.1.1卖方拥有转让股份的完全权利,且转让股份不存在任何瑕疵或权利争议。
5.1.2卖方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关于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2买方陈述与保证:5.2.1买方购买转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买方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本合同的支付义务。
5.2.2买方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等已有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六章: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6.2除合同解除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
6.3本合同解除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但合同解除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仍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4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七章: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7.1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_____法律。
工程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工程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为保障工程施工项目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事宜:甲方(雇主):地址:联系人:联系乙方(农民工):身份证号码:联系协议内容如下:1. 工资标准:乙方每月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RMB)[工资标准]元。
工资标准应符合当地劳动市场的规定并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2. 工资支付周期:工资按月支付,每月[日期]发放。
3.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 工资条和收据:每次工资支付时,甲方应提供正式的工资条给乙方,并乙方在收到工资后应签署收据作为确认。
5. 工资支付的扣除:如乙方有违约行为或有其他合法的扣除依据,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扣除。
但是,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乙方工资的20%。
6. 工资支付的时间和地点:工资支付应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或变更支付地点,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商议解决办法。
7.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附条件:本协议生效的同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甲方进行工资支付。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遵守当地有关工资支付的其他规定。
甲方(雇主): 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农民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参考文本)
甲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乙方:(施工总承包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上报乙方,由乙方委托银行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等信息真实性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委托银行直接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计入分包工程进度款予以扣除。
四、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由其无条件进行拨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农民
工工资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乙方按倍向甲方收回,从剩余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