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对我国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分析

合集下载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地区开始出现人口流失、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的现象。

在这种背景下,村民自治的作用显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从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入手,探讨发展村民自治的对策。

1.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村委会的权力过大,由于村委会成员大多来自一些家族、宗派或地方亲属集团,导致村委会在决策时缺乏民主、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往往只能代表少数人的利益,难以代表全体村民的权益。

另一方面,由于村民素质较低,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认识和执行不够深入,导致村民自治的规范化程度较低,往往容易出现腐败和侵犯村民利益的现象。

2.成果与进展尽管存在一些问题,村民自治在我国仍然取得了一些成果和进展。

例如,2018年,我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高度重视和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村民自治的方针和政策,旨在提高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服务能力。

此外,我国还成立了乡村治理专家委员会,旨在加强对农村社会治理的研究和推进,提高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

二、对策探讨1.建立透明、公开与民主的决策机制村民自治的关键在于建立透明、公开、民主的决策机制。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在村委会的选举和决策中,遵循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建立多数民意、少数服从的民主决策机制,让全体村民都参与到村民自治中来。

此外,还要通过公开村民自治的财务、管理和业务情况,增强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能力,避免村民自治的权力过大导致滥用职权和腐败。

2.提高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实现村民自治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村民自身的管理、教育和思想引导,增强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

其中,首先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强化对村规民约的宣传和普及,培养村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要加强村民教育,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让村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浅析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中的问题与对策浅析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中的问题与对策林灿彬 110307225 行管2班摘要:村民自治,是农村治理的一种重要的手段,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同时也是基层民主在现今中国农村的一种实现形式。

当前村民治理的实施过程中,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也给村民自治健康发展产生了一些阻碍。

本文首先通过对村民自治的概述,其次认真剖析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提出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村民自治基层民主现状对策20 世纪 70 年代末,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代之以乡镇政府模式,同时,逐步取消了生产大队体制。

当时为了弥补乡村社会基层组织功能和作用的缺失,在拥有重多人口的广大农村,出现了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民群众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亦即村民自己管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自己做主。

村民自治是通过民督村委会成员行为,让村干部的工作和行为能在阳光下进行,亦即他们必须在群众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而绝不应做损害公共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坏事。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践已走过了 30 多年的历史。

村民自治,其探索和实践的过程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其主要成就在于:1、村民自治成为农村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受益。

从干部角度讲,他们认为自己是群众选举出来的,不能辜负了群众的信任,因此工作热情高、劲头大、干劲足。

基层干部的态度发生巨大变化,由“过去是要我干”,转变为“现在是我要干”。

从村民的角度讲,有事首先想到的是去找村委会,让村委会帮着拿主意、帮做主。

概言之,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基层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担负起了许多政府管不了,也无法管的事,从而把许多发生在基层的矛盾都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中了。

2、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民主”模式的先河。

村民自治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村民自治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村民自治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村民自治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一、村委会服务功能弱化,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凝聚力下降。

村民自治的一大特点就是村民与集体的联系十分紧密。

因此,集体经济与村民自治的运作有密切的相关性。

集体经济力量为村民自治的正常运作提供重要的物质支撑;同时集体经济愈发达,愈需要通过村民自治,扩大村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保证集体经济规范运作,利益得到合理分配,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

如南方发展地区,一些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村干部的报酬、村集体和乡政府要求农户提供的奖金和劳务,主要由集体组织承担,农民因集体经济和自治组织为自己带来的利益而减轻负担。

因此,村民自治组织享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在缺乏集体经济实力的地方,如我们古浪县,农村基层组织大多是集体经济的“空壳村”,由于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只能完全依靠村民出资出力,因此,村民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

二、农村基层干部对村民自治的认识不到位,工作存在误区,使村民自治长期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政府主动推进是村民自治由自发起到规范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

作为基层政府的行政执法人员,有一大部分干部在认识上既没有明确“乡政”与“村治”的关系,没在认识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级和领导被领导的关系,也没有体会到村民自治的真正意义,对村民自治工作认识不到位,似是而非,工作找不着重点,无从下手,推动作用微乎其微,使得村民自治长期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三、个别村委会与党组织位置摆的不正,制约了村民自治进程。

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是否协调和规范,直接影响着村民自治能否正常有效地运作。

目前,大多数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地位和关系是明确和协调的,但在一部分村存在村党组织不适当地干预村民自治,有的村民自治组织把自治理解成绝对自由,不接受村党组织的正常领导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2023)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一)

(2023)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一)

(2023)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一)(2023)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调查背景最近,我们进行了一项关于村民自治问题的调查,主要围绕2023年的情况展开。

调查内容调查对象我们采访了包括村干部、村民代表、普通村民在内的各类人群,共计300人。

调查结果1.村民自治意识普遍增强。

近年来,随着政策的推进和宣传的普及,村民自治意识有了较大的提升。

越来越多的村民参与到自治工作中,并积极向村干部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2.村干部的工作态度有待改善。

虽然绝大部分村干部都是志愿者,但仍有一部分干部工作态度不够认真,缺乏工作责任心,导致村民的不满情绪逐渐增加。

3.村民自治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短板。

虽然村民自治意识普遍提高,但是在实际的自治过程中,仍有不少村民缺乏足够的经验和技能,对于自治工作的推进产生了一定的阻力。

结论本次调研表明,村民自治工作在2023年有了较大的进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需要解决的矛盾。

在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同时,需要给予村干部更多的法制培训和工作指导,同时也需要在村民自治能力提升方面做出更多的投入和支持,才能让村民自治工作走得更稳健、更有成效。

建议1.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进村民自治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同时将其纳入到村级组织机构中。

2.加强村级干部培训。

通过举办法制教育、组织干部学习等方式,提高村级干部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提升干部工作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村级自治工作水平。

3.支持村民自治能力提升。

加强对村民自治能力的培训和支持,如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向村民提供更加全面、规范的自治指南和技术支持。

4.注重村民参与。

村民自治需要村民参与,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如开展村民议事会、走访村民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为自治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参考和指导。

结语村民自治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2023年的村民自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摘要】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地方政府干预过多、村干部权力过大以及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推动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以及加强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机制。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才能够建立起健全的村民自治制度,使村民自治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让农村社区更加繁荣和稳定。

【关键词】村民自治, 问题, 对策, 法制建设, 政府互动, 民主监督机制1. 引言1.1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在我国村庄,村民自治是一种传统的组织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村民自治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和改进。

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

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是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缺乏规范和制度的约束,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容易出现权力滥用、腐败等情况。

地方政府干预过多是另一大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村民自治事务,导致村民自治权受到侵犯,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正常运行。

一些村干部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导致腐败和权力滥用。

部分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导致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民主决策不够充分。

针对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

推动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建立起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协作机制,确保村民自治权得到尊重和保障。

加强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村民参与度,确保村民自治事务的公正、透明。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国村民自治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 正文2.1 村民自治的定义与重要性村民自治是指在村级组织内,由村民聚集在一起,自主管理和自治自己的事务的行为。

村民自治是我国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村民自治能够有效地保护村民的权益和利益。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发展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而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引导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

本文将就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1. 村民自治组织存在薄弱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组织存在着薄弱的现状。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形式单一,领导班子不够稳定,人员结构较为松散,导致组织发挥作用的效果不明显。

一些小范围的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督,难以有效地履行承担好农村社会管理的责任。

2. 村民自治意识不够强在农村地区,一些村民对于自治意识不够强烈,对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参与度不高,导致村民自治的基础薄弱,自治参与度低。

一些村民对于村务事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村民自治组织的实际参与度不高。

3. 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不够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在处理村务事务上存在着不合法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导致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对策探讨1.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为了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发展,我们需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可以通过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人才,提高自治组织的组织效力,加强自治组织的基础建设。

可以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指导其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建设,提升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

2. 提高村民自治的参与度为了增强农村地区村民对于自治组织的参与度,我们需要在加强村民自治教育和宣传基础上,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和事务,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意识和责任感。

可以通过编制村级自治章程,明确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和权利,鼓励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务事务管理中来。

3. 强化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要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发展,我们需要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法治意识,规范村民自治组织的行为,确保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村民自治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村民自治是指村民自主组织管理村庄事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
我监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问题存在,并且需要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建立不足。

虽然自2000年以来开始推广村民自治,但由于某些地区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意识,许多村庄没有组织好的自治领导机构。

其次,村民自治的理念普及不足。

有些村庄中的村民群众对村民自
治的理念认识不高,缺乏自我管理能力。

最后,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不完善,无法有效发
挥其优势。

尽管村委会的组织机构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进一
步审慎处理和解决。

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和对策。

首先是要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完善自治领导机构,提高运行效率。

为此,可以采取承包责任制等措施,确保自治机
构的运行更加高效、具有可行性。

其次,需要深入推进村民自治的理念普及,提高村民自
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能力,对村庄进行常规宣传,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

最后,
在加强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中,需要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委会的工作,保证村委会的工作
更加民主、透明、公正,减少通行的贿赂和权力滥用。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主体性的“四个缺失”探析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主体性的“四个缺失”探析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主体性的“四个缺失”探析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这一背景下,农民的主体性问题备受关注。

尽管各级政府对乡村振兴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投入,但是农民主体性的不足和缺失问题却依然存在。

本文将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四个方面来探析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主体性的“四个缺失”,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政治缺失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治理尚未得到有效推进,导致农民在乡村事务中的参与度不高。

一方面,乡村基层组织的民主选举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少数人垄断了权力,农民无法有效参与决策。

政府在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时,往往缺乏对农民利益的深入了解,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政治缺失成为制约农民主体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针对政治缺失,需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乡村民主选举制度,让农民能够真正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实现农民的政治主体性。

二、经济缺失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经济发展是关键的一环。

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并未得到有效提升。

一方面,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不健全,导致农民在经济活动中的参与度有限。

大量的外来资本进入农村地区,对当地的农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造成了影响,导致农民的经济主体性受到挑战。

为了解决经济缺失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民经济活动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转型,完善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确保农民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三、文化缺失文化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但是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文化缺失问题依然存在。

一方面,农村地区文化设施不完善,农民的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农民在精神层面的拓展不足。

大量城市化人口涌入农村地区,带来新的文化冲击,加剧了农村文化的多样性和融合问题。

为了解决文化缺失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自我认知,保护和传承农村文化传统,促进城乡文化交流与融合,让农民在文化领域能够发挥更大的主体性。

农村工作的农民参与与自治问题

农村工作的农民参与与自治问题

农村工作的农民参与与自治问题农村是我国的基本社会经济单位,农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工作的农民参与与自治问题愈发凸显。

本文将从不同视角出发,探讨农民参与和自治的重要性、障碍以及应对之策,旨在提高农村工作和社会治理的效能。

一、意识觉醒与主动参与农民参与是农村工作的关键因素之一。

农民作为最直接受益者和参与者,应当具备相关的意识觉醒。

他们需要意识到自身的权益和责任,懂得通过参与来实现利益最大化。

同时,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发挥其的主体性和积极性。

二、多元化参与渠道的构建为了满足农民不同层级和需求的参与需求,必须构建多元化的参与渠道。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农民代表大会、农民俱乐部、农村论坛等组织形式,提供农民参与农村决策和事务管理的平台。

同时,线上平台的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便更多的农民参与到网络讨论和线上投票中。

三、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参与效能为了提升农民参与农村工作的效能,科技手段不可或缺。

政府可以通过推广使用智能手机、互联网应用和移动支付等技术,方便农民获取信息、交流意见和参与决策。

此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能够为农民参与和自治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四、增强农民自治的力量自治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增强农民的自治能力,应当加强农民组织建设,激发内部活力。

乡贤、村干部等社区精英的培养,为农民自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鼓励农民探索和实践自治的方式,将其纳入法治框架。

五、推动农村社会资本的发展农村社会资本是农民参与和自治的重要力量。

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民间组织和农民个人的互助行为。

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民自发组建合作社、互助组等组织形式,加强农村社会资本的发展。

此外,社会资本的培育也需要政府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持,确保其在农村发展中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六、解决农民参与的障碍尽管农民参与农村工作的意愿增强,但仍然存在一些障碍。

探索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参与与自治

探索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参与与自治

探索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参与与自治一、背景介绍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农民参与与自治成为关键问题。

本文将探讨农民参与与自治的重要性、具体形式和实施难点。

二、农民参与的重要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他们了解并拥有丰富的农村资源和生产经验。

他们的参与不仅可以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还能增强农民的获得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三、农民参与的形式1. 参与决策:政府主动倾听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农村规划、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征求他们的意见。

2. 参与管理:设立农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委员会,让农民参与基层自治,直接参与村务决策和管理。

3. 参与经济活动: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农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提高农民收入。

四、农民自治的重要性农民自治是新时代下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农民自治能够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农村的发展。

五、农民自治的形式1. 基层自治:通过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让农民自己管理村务,推动基层治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2. 农村社群建设:鼓励农民组建合作社、农民互助组织等,通过自我组织和自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3. 农民合作社:农民通过组建合作社来开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利益共享。

六、实施农民参与与自治的难点1. 传统习惯观念:部分农民对自己参与决策和自治缺乏信心和能力,需要加强农民培训和意识的转变。

2. 村干部能力不足:一些村干部在农民参与和自治模式的构建和实施中缺乏经验和能力。

3. 利益冲突:在农村发展中,存在着土地利益、农产品市场等方面的利益冲突,需要妥善处理。

七、解决难点的途径1. 加强培训:通过加强农民培训,提高他们的决策、管理和经营能力,鼓励他们参与更广泛的农村事务。

2. 规范选拔村干部:建立村干部的选拔与考核机制,选出具备良好能力和资质的村干部,增加他们的农民参与意识。

3. 加强协调与沟通:在处理利益冲突时,政府需要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协调,真正实现大家共赢。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村民自治是指农村居民自发组织起来,以自治组织为主体,自治运作为手段,以实施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为目的的一种行为形态。

在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作为基层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民众参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也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我国目前村民自治普遍存在的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一、村民自治的现状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

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些村寨发展良好的自治组织,但也有一些村庄的自治组织却出现了各种问题,导致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

村民自治存在领导层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有的村庄的自治组织成员大多数年龄偏大,对于村庄发展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领导层参与度不高。

村民自治存在权力过重的问题。

有的村庄的自治组织由于权力过度集中,导致自治的民主性和村民参与度不够。

村民自治存在制度设计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村民自治体制设计存在瑕疵,导致村民自治无法顺利进行。

二、对策探讨为了提高我国村民自治的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策探讨。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

要通过加强村庄自治组织的建设,提高村庄自治的质量。

可以采取加强村庄干部的培训和选举制度的改革等措施,提高自治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民主参与程度。

提高领导层的参与度。

要通过加强对村民自治的宣传和教育,增强领导层对于村庄发展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领导层的主动参与度。

加强民主监督和权利保障。

要加强对自治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要加强对村民权益的保障,提高村民自治的民主性。

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

要通过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可以推动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村民自治的实施程序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庄自治组织的法治建设。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通过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提高领导层的参与度、加强民主监督和权利保障以及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等多种方式,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村民自治的水平,推动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浅析我国当前村民自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当前村民自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当前村民自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素芬引言关于村民自治,1982年宪法修订确立以来,是历届中央政府十分关注的基层民生问题,每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一号文件都把农村发展当做重点难点来抓。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的一种直接民主形式,其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它不是简单的农村群众自治,它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帮助,更需要发挥乡政府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

中共十五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权力,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最广泛的实践。

”所以,村委会要做到积极放权,不要将权力集中在领导手中,要时时想着村民的利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处处为民。

积极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发展农村特色产业,这样才能把我国农村建设的更加美好。

因此,发展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必须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以村民为本的原则,积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好建议,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村民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发展措施。

一、我国村民自治的起源及演变过程村民自治就是农村农民可以自己亲自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办理自己的事情、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中国村民自治的起源广义的来说,应该是发起于晚清改制中的“乡镇自治”。

狭义的来说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于对人民公社体制的部分替代。

这种替代是历史性的,它将原来的人民公社体制“拦腰截断”,公社一级恢复为国家政权建制即乡政府,纳入单一制的国家行政体制内;公社以下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以“村民自治”的形式区别于国家政权,以“自治民主”重建乡村秩序。

这就是村民自治的起源。

(一)人民公社体制的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时并不是马上就实行了人民公社。

1949年成立新中国以后,我党废除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域有两种政权设置形式:东北、华北地区设的区、乡两级制,还有其他地区设的区乡建制等,两制主要区别就是“区”是否是独立的一级政权组织,但是乡以下都是行政村建制。

村民自治困难与对策的系统分析

村民自治困难与对策的系统分析

村民自治困难与对策的系统分析【内容提要】乡镇机构改革是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环节,其改革的难度和阻力最大,面临的问题也最为复杂。

因此,对乡镇机构改革的研究就成为特别重要又非常紧迫的课题。

我们国家是一个经济落后,并且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传统的国家。

实行村民民主自治是一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

只有通过党的领导模式,推进基层进行变革,引导农村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会从实践中生出真正的村民民主自治机制。

我们国家村民自治已经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的民主意识也进一步增强,许多农村摆脱了贫穷与愚昧。

可是,也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没有摆脱贫困的还有很多地方的农民,还有些地方的宗族主义、迷信思想泛滥、比如前几年猖獗的法轮功等等,有些地区黑社会猖獗,社会治安混乱。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有所进步,但是也有不足之处。

关键词: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

目前,建市已走进20年的风雨历程,在这20年里,张掖市高台县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以下就建市以来,我县农村基层居民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几点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村民自治存在的困境与问题(一)就如我县来说吧,我县部分村民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的不高,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不强,在村委换届选举中,有得一些村民对民主选举的意义不予重视,不能正确的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致使推选出的村干部素质较低,缺乏干事创业和带领人民群众致富的能力,不能胜任村委会的工作要求。

在选举中因为候选人的一包烟、一瓶子油和一些眼前的利益,就改变初衷,对选谁当自己的村主任干部不予关心,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以至于许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能力、素质好的干部落选的大有人在。

最新 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品

最新 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品

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及原因(一)认识不到位,行为不适应。

一是一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认识到“没有民主就没有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化”;对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村民自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组织法》的刚性及精神实质缺乏应有的认识;对这一性的变革认识不足。

因此,对村民自治不重视、不支持,甚至认为“多此一举”,抱抵触情绪。

特别是有的乡镇政府的领导同志,对村务由过去的领导地位变成现在的“指导”地位转不过弯来,不习惯、不顺劲。

二是部分农村党支部没有认识到这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重大改善和发展。

觉得过去是“一统天下”,现在竟然“一分为二”,会“天下大乱”,抱怨上头乱搞“名堂”,心里很不舒服,行动上很不适应。

即使是身兼村委会主任的村支书,对如何搞好村民自治心中也没章法,领导方式、工作还未转变,与民主自治的要求相差甚远。

三是村委会成员及村民由于几千年来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和长期处于无自主权的地位,如今被“解放”出来,自己管理自己,一时找不到应有的位置,无所适从。

甚至认为这是上头“糊弄人”,“什么不是上头说了算?”,自治不过是“口号”。

(二)工作力度不够,进展不平衡。

虽然全国各地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但据调查,目前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有的县市还有百分之几的村庄没有建立起村委会;8%左右的村委会的成员还没有选足选全。

二是村委会的工作开展不平衡。

县市与县市、乡镇与乡镇、村庄与村庄之间差距甚大。

就乡镇来讲,至今还有1/4左右的停留在一般号上;就村庄来讲,1/3的流于形式。

(三)个别村委会难以胜任。

一是因下列情况而当选为村委会主任的:靠宗族宗派关系;采取贿选手段;许诺不交提留、不搞计划生育;干群关系紧张,村支部班子弱;乡镇不重视,执法不严等。

二是村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主任委员,年老体弱,文化水平低而又不注重,工作能力差,“老好人”。

以上两种情况都不称职,有待于依法予以调整。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近年来,我国村民自治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逐渐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其发展与实践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有必要对其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良性发展。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对村民自治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给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带来了困难。

2.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在实际操作中,不少村民对村民自治的参与度不高,对村民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部分地区的村民委员会甚至存在以权谋私、腐败问题,使得村民自治的实践受到影响。

3.民主决策机制不畅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决策机制不够民主,村民委员会的成员普遍存在了一些不良的权力关系,导致一些村民自治事务的决策并不是真正符合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使得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存在较大的隐患。

二、对策探讨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应当加强对于村民自治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

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村民自治的主体、范围、程序、原则等内容,为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增强村民自治意识为了提高村民的自治素养和参与度,可以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对于村民自治事务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意识。

要注重培养村民自治的领导班子,选拔一批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管理能力的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进而带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工作。

3.改进决策机制在村民自治决策机制方面,应当倡导和鼓励广泛的村民参与,建立起一套真正反映村民意愿的决策程序。

建立健全村民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确保村民自治事务的合理性和民主性。

4.发展乡村治理新模式借鉴国外乡村治理的先进经验,可以尝试在我国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中引入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对我国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分析

对我国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分析

对我国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分析【摘要】本文旨在分析我国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现状、影响因素、提升策略、培育途径以及推动建议。

在现状分析中,我们发现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普遍较低,存在知识水平不足、组织意识淡薄等问题。

影响因素包括教育背景、信息获取能力等。

文章提出了提升主体素质的策略,如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村民自治组织等。

培育途径可以包括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拓展社会参与渠道等。

为推动主体素质提出建议,如加强政府引导、营造民主氛围等。

展望未来,我们希望通过此研究促进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提升,但同时也要意识到研究的局限性,并提出未来研究方向,为相关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关键词: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现状分析、影响因素、策略、途径、建议、展望、局限性、未来研究方向1. 引言1.1 研究背景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村民自治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沉淀和文化底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落后地区的村民自治出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薄弱成为制约村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我国落后地区,村民自治的现状并不乐观。

一方面,一些村民对自治参与意识不强,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自治工作难以顺利开展;部分村民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无法有效地参与自治活动,使得自治决策和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落后地区的村民自治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对我国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问题所在和提升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现代价值。

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和探讨,可以为进一步改善和完善落后地区的村民自治工作提供参考和支持,有助于推动落后地区的村民自治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影响其参与的关键因素,提出提升素质的策略和途径,并给出相关建议。

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摘要】在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着诸多困境。

本文通过对国家建构中村民自治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了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

在困境分析部分,详细阐述了村民自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在对策建议部分,提出了一些应对困境的建议措施,并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通过总结分析,本文认为村民自治在国家建构过程中面临的困境需要政府和村民共同努力,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展望未来,应该加强政策支持与宣传,提高村民自治的意识与能力。

建议措施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等。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促进村民自治在国家建构中发挥更大作用。

【关键词】国家建构,村民自治,困境,对策,可行性分析,展望未来,建议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村民自治在中国乡村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随着国家建构的不断深化,村民自治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困境。

乡村经济的发展不平衡、村民自治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的薄弱等问题制约了村民自治的有效发挥。

深入研究村民自治在国家建构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有效对策,对于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村民自治面临困境及对策的分析,探讨在国家建构过程中如何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1.2 研究意义村民自治在国家建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在实现国家治理和民主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村民自治是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

村民自治可以增强基层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力度,促进政权的合法化和民主化。

村民自治可以充分动员和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农村治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研究村民自治在国家建构中所面临的困境,探讨对策和建议,对于促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推动国家建设和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探讨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参与与自治问题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参与与自治问题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参与与自治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的参与和自治等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参与与自治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一、农民参与的重要性农民是我国农村建设的主体,他们的参与对于推动新农村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农民是农村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农村资源的了解程度和利用能力都非常高。

他们在亲身参与农村建设中能够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为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提供重要参考。

其次,农民对于经济的敏感度高于其他群体,他们深知农村经济发展的痛点,能够提出更切合实际的发展策略。

最后,农民的参与能够激发农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二、农民参与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农民参与在新农村建设中也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交通不便等原因,农民的参与意愿和能力存在一定局限性。

其次,由于基础设施的欠缺和信息传递的不畅,农民在参与决策和实施过程中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再次,农民在农村建设中的切身利益和政府的特殊政策也会造成决策和执行的不协调。

最后,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的趋利心态和个体主义倾向会对参与和自治造成一定的制约。

三、解决农民参与问题的方案为了提高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和自治能力,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和参与意识。

其次,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加强农民与政府、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联系,确保信息对称。

再次,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尽量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充分尊重农民的权益,实现利益平衡。

最后,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保障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合法权益,维护自治的有效性。

总之,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参与和自治至关重要。

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强他们的参与和自治能力,才能推动新农村建设向着可持续、和谐的方向发展。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参与与自治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参与与自治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参与与自治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在我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不仅改变了农村的面貌,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然而,要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农民的参与和自治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参与与自治。

(一)农民参与的必要性农民是农村的主体,他们对农业生产、生活环境、公共设施等问题具有直接利益。

因此,农民的参与是建设新农村的必然选择。

一方面,农民的参与可以提高新农村建设的针对性,使其更加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

另一方面,农民的参与可以增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农民参与的途径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开展民意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农民的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

其次,政府可以组织农民代表参与相关决策,使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政府还可以建立农民组织,鼓励农民自行协商解决问题,提高农民的自主参与度。

(三)农民自治的重要性农民自治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农民自治是指农民在自己的事务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并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

农民自治不仅能够提高农村管理效率,还能够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农民自治的实践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农民自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一方面,政府通过建立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为农民提供了一个自主管理村庄事务的平台。

另一方面,政府鼓励农民通过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自主经营农田和农产品销售,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农民自治的挑战然而,在推动农民自治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一方面,一些地区对于农民自治的理解还不到位,存在着一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另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完善,农民参与自治的平台不够健全。

(六)农民参与与自治的关系农民的参与和自治是相辅相成的。

农民通过参与农村事务,增强了自治的基础,为农村自治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我国落后地区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分析" [摘要] 农民占我国人口总数的大多数,扩大农民的政治参与,引导农民规范化参与村民自治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大局,关系到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村民自治制度的良好实施需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具有现代民主意识的村民。

我国落后地区由于经济文化等因素,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应从经济、教育等方面加强对农村的投入,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关键词] 村民自治;农民素质;参与能力;民主意识;农村稳定一、提高农民的素质、实行村民自治对农村稳定的重大意义。

二、我国现阶段落后地区农村村民自治主体的素质状况分析:1、当地经济落后和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的整体素质。

虽然我国已基本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但是在我们西部,特别是西部偏远山区,农民还处于相对贫困状态,还在为生计而奔波,贫穷是制约他们参与村民自治的首要因素:经济因素制约农民参与村民自治表现最为明显的是大部分青壮年农民长年累月在外打工造成了农村的人才流失。

由于西部市场经济不发达,许多地方还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或半自给自足状态,农民的增收手段不多,呆在家里辛辛苦苦干一年还不如在城市干几个月所得的收入多,所以外出打工是许多年轻人的选择。

由于长期在外,和村里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少,他们对本村公共事务也很少过问,村里的选举活动对他们的影响越来越小。

投票是需要成本的,其中最主要的是时间的投入……当投票需要成本时,其成本可能超过回报。

[2]P30按照理性选择的观点:一个公民是否参与政治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对报酬的估量,当一个人从事政治活动得到的报酬低于从事其他活动所得时,他就不大可能介于政治。

“对大多数人来说,政治参与只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

如果个人能够通过移居城市,获得地位较高的职业或者改善他们的经济福利等方式实现这些目标,那么这些方式将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他们参与政治的替代物。

”[3]农村的增收手段有限,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的农民其一年的收入差距很大,这样就有了一种无形的诱导作用,甚至出现了在选举中当选的农民也放下职务加入打工的行列。

我的家乡一个村十有八九的年轻人都跑到外面打工了,最多的是到了广东。

留在农村的大多数青壮年都不安心在家,希望能有一天也能离开农村。

农村的精英人才绝大多集中在青壮年这一团体,他们的缺席,对村民自治很不利,农村的人才流失严重,这极有可能使得村委会吸收不到优秀的人才,而且使得参加选举的村民的整体素质大大下降。

不可否认,外出打工的农民在城市里所学到的或体会到的合作观念和民主的意识,待他们返乡时也随之带回了家乡,这对农民整体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自治意识的提高起到很大作用的。

但是,现在留在农村的许多是老人、妇女和小孩。

许多老人辛苦一辈子,还得帮助家里人干活,选举对他们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许多老人去参加投票的前提是家里的活儿都干完了,其参加投票过程中根本没有意识到投票本身的巨大意义。

而留在农村中的妇女既要负责家里的生产,又要照看小孩,还有的还有照顾有病的老人。

有些男子在城里忍不住寂寞在城市里继续讨第二个老婆,这给留在农村的妇女留下许多的心理危机,加上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受到很大限制。

集中了农村精英的青壮年外出,老人无力参与自治,妇女无心顾暇自治活动,这样的人才结构严重的影响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和村委会功能的发挥,而这反过来又影响了村委会在村民心中的地位和农民的参与热情。

2、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现代民主意识与村民自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从农民自身的素质来看,目前,我国由于各种原因农村普遍存在着农民文化水平低,文盲半文盲比例还占很高的问题。

农民的文化程度是决定农民作为政治参与主体、作为村民自治主体素质的基本因素。

受教育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的高低。

农民的受教育水平低,在接受现代民主和村民自治教育时有一定的困难,对选举的理解就更多地停留在朴素的宗族和乡土观念水平上,与村民自治所要求的现代民主和参与意识有很大的差异。

尽管改革开放后农民的教育问题受到了重视,也得到了相当的改善,。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中国全民教育发展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依然存在,教育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4]如农村文化教育设施落后、农民的文化生活贫乏、成人教育和义务教育都不同程度上存在一定的问题等,有些农村的小孩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辍学跟随其他人一起跑到外面打工了。

这些都导致农民的文化素质低下,影响了农民对政治参与的认识水平和能力。

阿尔蒙德在其《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中对各国的调查统计表明:教育层级与参与程度成正比。

[5]受教育程度高的人能清晰意识到政治施加给个人的影响,拥有获得政治信息的广泛途径,对政治问题持有见解,有可能参加政治讨论。

相反,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缺乏政治认识意识,获取政治资讯渠道单一,对政治问题缺乏见解,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影响政策的制定,受教育问题对农民参与自治活动带来了很多的局限性。

现在许多地方面临的村民自治过程中的农民参与淡漠,容易受到宗族观念和乡土观念的影响,还有些地方还受到黑恶势力的影响,这些都和农民的整体受教育水平是密切相关的。

3、主体的分散性影响农民群体力量的发挥:农民是我国最庞大的社会群体,然而在当今中国的大部分农村社会农民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很低。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家庭代替集体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从而分解了农民的组织力量。

中国农业生产水平相对较低,各个农户比较独立,相互交往联系的纽带以血缘和地缘为主,经常性的经济联系很少,因此,共同的经济利益和共同承担的风险也不多见。

反映在政治生活中,组织基础就变得很薄弱,形成不了统一的力量和共同的行动,造成各行其是的局面。

……政治参与行为组织化程度不高,导致农民政治活动目标难以实现,从而挫伤了农民政治参与的功效感。

[6]在农村,农民的主要的政治参与就是参与村民自治。

参加村民选举是村民自治的最重要的内容,村民选举的魅力就在于竞争,竞争应该是利益团体之间的博弈,但是在农民没有被组织起来,这个竞争肯定是一方绝对的占优,其结果达不到理想的均衡。

这种情况下的选举极有可能被宗族、黑恶势力或者上级政权操纵。

4、受传统意识影响强烈,缺乏现代民主法治意识。

在中国传统的思想对农民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宗族意识和乡土意识。

宗族意识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具体表现是倾向于支持自己的家人、亲戚或同姓、同族当选,选举投票时相互商议、相互照应,在一些村子里往往形成一股异姓难以抗衡的同姓家族势力,在选举中“控股”,操纵选举结果。

与家族意识相伴随的是一种乡土观念。

当有人向自己拉票时,很多农民常常感到不投人家的票不好意思, 抬头不见低头见,从情感上说不过去,至于这" 个人是否适合当选没有过多考虑。

选举过程中,许多家庭都是派老人作代表行使自治权力,而老人多数没有受过文化教育,极易受到宗族意识和乡土观念的影响,这种意识和观念使农民在村干部的人选问题上扭曲了标准,不能正确地使用手中的民主权利。

在自治过程中还存在贿选等问题,一些想当选的候选人利用极小的代价就可以收买一些农民手中的选票。

还有一些农民对村民自治选举存在“路径依赖”:习惯于视当选的村委会委员为“上级任命的人”,认为自己对选举的意义影响不大,所以很容易受到上级政权的把持。

这些现象的存在都说明农民还缺乏现代民主法治意识。

三、提高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的措施:(一)发展经济,壮大参与主体的经济实力是根本解决途径。

要改变村民自治中种种不良现象,要提高农民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水平、把村民自治真正纳入良好的发展轨道,就要改变落后单薄的农村经济,就要改变农民经济上的落后地位。

要改变强大的传统观念,要增强农民的现代化政治参与热情,就必须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大力提高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农民参加村民自治提供强大、坚实的物质基础。

当前,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特别注重农民群众劳动技能的提高。

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激发农民的创新意识,保护好农民的技术创新成果,对民间的一些像传统秘方等,我们要鼓励农民把这些秘方转化成产品,大力推行产业化。

二是要把小农经济观念转变到规模效益的观念上来,农村要发展不能忽视了规模经济的作用,农民要增收必然要走规模发展、规模经营的路子,单个的个体是不能准确的把握市场信息的,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

因此,要把农民组织起来,要通过经济手段把他们组织在以一定的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团体里面。

三是加快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民的非农化进程,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要稳住农村的精英劳动力,不至于让农村劳动力过于流失,必然要增加农民的增收手段,采取多种手段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

应该探索多种农村发展模式,可以以乡镇企业来带动农村的发展,如我的家乡引进资金办了一个淀粉加工厂,这样可以极大的带动了农民的种植木薯的热情。

有些地方还可以发挥其当地的特色,大力发展旅游业等第三产业。

只有解放农民,投资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

[7]P70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参与主体的自主性和合作性基础,成为政治参与的内在动力。

把农村纳入市场经济中,有助于打破农民的隶属意识和依附心理,催生农民的平等的参与意识。

只有市场经济得到充分发展,才有助于农民突破传统意识的束缚,激发其合作精神,培养其现代民主的参与意识,拓展其视野,增强全局观念,改变头脑中的乡土意识和宗族观念,促进平等观念的产生。

(二)多渠道发展农村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分散性是制约农民参与自治的一个重要因素,个体农民对村民自治参与的冷漠或者不够重视往往与自己的选票影响力不大密切相关,从利益分析的角度看,政治参与的实质是公民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资格,影响政治体系对社会资源的分配,以获取自己的政治利益。

如果农民在政治参与中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利,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其参政的热情。

所以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让农民置于集体的力量之中,农民的作用才能真正显露出来,农民的参与热情才能提高起来。

这就需要我们大力扶持农村的中介组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竞争性选举意味着不同人的自由参与和角逐,在这种开放性的竞争中,组织的影响力远远大于个体,从而使不同组织的介人成为支配竞争性选举的重要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我国农村,非正式组织的活跃程度是选举竞争的重要支配因素。

[8]中介组织实质作用在于能够实现政府与公民的良好合作,能够实现各个单个个体间的良好合作,但这种合作并不是政府直接的控制,相反常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

一方面,各种民间组织及时把各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转达其成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