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药品批发企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供货单位的合法有效及经营药品质量安全有效,规范采购渠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管理。
四、责任:采购部负责索取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有效资质,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首营企业资质及核实销售人员身份和首营品种的合法性。
五、内容:1.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核:1.1.首营企业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1.2.首营企业必须经过审核,确定其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后,方可进行药品采购。
2.首营企业应索取的资料:2.1.药品生产企业应提供以下资质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该单位公章原印章:1)《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生产许可证》;(2019年12月1日后发放的此证,不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后没有开户许可证的企业,可提供开户证明。
)或企业开票信息;4)企业相关印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质量管理部专用章、出库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5)随货同行单(票)原样式;6)质量体系调查表。
2.2.药品经营企业应提供以下资质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1)《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12月1日后发放的此证,不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后没有开户许可证的企业,可提供开户证明。
)或企业开票信息;4)企业相关印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质量部门专用章、出库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5)随货同行单(票)原样式;6)质量体系调查表。
2.3.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料:1)加盖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加盖公章原印章和法人签名(或印章)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首营供应商、首营品种需提供资料明细200416
首营供应商、首营品种需提供资料明细一、药品类(一)药品生产企业1.《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GM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签名+公司公章)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印章备案表10. 开票信息11. 质量体系调查表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3. 合同(采购部存档)14.上一年的年度报告(二)药品经营批发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GS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印章备案表10. 开票信息11. 质量体系调查表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3. 合同(采购部存档)14. 上一年的年度报告药品:1.该品种批准文号的批件复印件(进品药品需提供《进品药品注册证》)2.第三方药品检验报告复印件3.药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质量标准复印件5.厂家三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6.注册商标批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二、保健食品类&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1. 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商提供)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公司提供)2. GMP证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3. 工商《营业执照》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5.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开票信息10.合同(采购部存档)保健食品:1.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复印件2.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3.质量标准复印件4.产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厂家证件复印件6.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进口食品:1.对应批次报关单复印件2.对应批次检验检疫证复印件3.检验报告复印件4.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普通食品:1.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2.质量标准复印件3.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厂家证件复印件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三、医疗器械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提供)2. 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红章)3.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质量保证协议书6. 随货同行单样式7. 发票样式8. 印章备案表9. 开票信息10. 质量体系调查表11.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2.合同(采购部存档)13.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医疗器械:1 .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一类器械需提供),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2.企业质量标准(产品技术标准)复印件▲3.检测报告和合格证4.产品包装及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报关单(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6.进出口检验检疫等证明材料▲7.总经销商受权委托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8.三证(进口:提供代理商,国产提供厂家)9.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四、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需提供)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人委托书(原件)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随货同行单样式6.质量保证协议7.开票信息8.发票样式9. 合同(采购部存档)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1.备案凭证复印件(新消毒产品需提供)2.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3.包装、说明书样品(说明书和包装上应注明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毒日期、有效期、详细使用说明)(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检测报告复印件5.企业质量标准复印件6.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五、化妆品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需提供)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人委托书(原件)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随货同行单样式6. 合同(采购部存档)化妆品: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需提供(用于育发、烫发、脱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班、防晒))2.备案凭证复印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供)3. 检验报告复印件4. 进口化妆品,需提供批准生产国(区)的证明文件和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报告复印件5.产品包装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6.厂家证件(国产化妆品需提供)7. 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以上标注▲项具体情况可咨询质量管理部。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提供资料(医药)
应提供的企业或品种资料一、首营企业审核收集以下资料(上游的):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及变更页复印件;(有相关变更的应提供副本及变更记录或最新的正本)3、供货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及合格供货方档案表;4、开票资料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包含开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5、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销售委托书及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若销售人员在当地药监局有备案的要提供相关备案表;(信息填写完整,不收空白委托书)6、相关印章印模、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发票模板;7、质量保证协议。
(信息填写完整,不收空白质保协议)注:与供应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质量保证协议应当注明质量条款,其内容包括: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4)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5)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6)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7)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收集以下资料:1、药品生产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及相关补充批件复印件;2、药品质量标准的复印件及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三、首营企业审核收集以下资料(下游的):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及变更页复印件;(有相关变更的应提供副本及变更记录或最新的正本)3、购货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4、开票资料;5、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授权的采购和收货委托书及公章原印章的采购和收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自提的须提供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授权的提货委托书及公章原印章的提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填写完整,不收空白委托书)以上资料要求加盖原印章。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一、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生产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生产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生产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M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超出有效期限;每年应进行年检(超出有效期限或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8、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过期或正在办理的应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商标必须是所购进商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
9、购销合同(协议):购销合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合同必须规定相关的质量条款。
10、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11、供应商档案表。
1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二)、药品商业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S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GSP文件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GSP文件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是指国家对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核准和许可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进口产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护国家和市场的利益,并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是指国家对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准入许可的一项制度。
首营企业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和要求,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生产能力、从业人员素质、质量管理体系、进出口业务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审核机构会对企业进行多个环节的审核,包括企业的注册登记、厂房设施、生产设备、质量检测仪器等方面的实地检查,以确保企业具备从事进口业务的资质和条件。
只有通过审核的企业才能获得进口许可,才能从事进口业务。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保证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要求企业和产品必须符合一系列的质量和安全要求,确保进口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这样可以减少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国内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2.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对进口企业和产品实行准入许可制度,确保企业和产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这样可以防止不具备实力和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
3.提升国内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要求企业和产品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这有利于提升国内企业的发展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4.完善质量监管机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质量监管机制,包括审核机构的设立和岗位职责的分工,审核流程的设计和实施,监督检查的开展和惩罚制度的建立等。
这有助于提高质量监管的效能,加强对进口企业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总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对进口企业和产品进行资质审核和准入许可,保证了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提升了国内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完善了质量监管机制。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
二、医疗器械
1)以上资料均须盖公司红印章。
2)资料应是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以是传真件。
首营品种:贵公司应向供货方索取所经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货方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还应索取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另外还需要对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成品检验报告)。
目前只有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企业需要通过GSP认证,并按照GSP相关规定进行。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合格供货方审批表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合格供货方审批表一、概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合格供货方是相对于常规供应商而言的,在新药品或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管理体系和相关证件,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及供应链的可追溯性。
因此,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审批体系,明确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品种以及供货方,向客户提供一份合格的供货方审批表。
二、首营企业首营企业是指经过严格筛选后,未曾与公司建立供货关系的企业。
首营企业是企业在寻找新的供应商时,需要进行严格审核和筛选的重要对象。
以下是首营企业的筛选方法:2.1 企业资质•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500万以上;•生产许可证:企业应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用记录:通过了阿里巴巴诚信通,或是具有较好的信用记录。
2.2 财务状况•企业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企业近3年纳税凭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
2.3 生产能力和质量保障•此企业的生产基地和工艺设备;•企业内设有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三、首营品种首营品种是未曾在公司内销售过的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
以下是首营品种的筛选方法:3.1 品种生产企业•生产企业的规模、产能;•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设备设施及相关证书。
3.2 产品质量情况•品种的质量合格证明,必须由品种生产企业或产品代理公司开具;•品种通过的国家或是行业标准;•品种通过的认证资料。
四、合格供货方合格供货方是指经过公司认定的、能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正常供货的供货方。
以下是合格供货方的筛选方法:4.1 企业法律资质•企业必须是一个具有注册资本的法人企业,且企业营业执照已经年审有效;•企业成立时间应至少在1年以上。
4.2 经营管理情况•企业稳定的经济和管理基础;•企业的内部财务、资产及文化建设能力。
4.3 服务承诺•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及时反馈客户的需求;•对品质和数量做出质量承诺。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1)定义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质量审核目的对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可以确认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保证所购进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从而有效地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防止假药、劣药流入药品流通领域,保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因此GSP将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3)质量审核的作用通过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全面、准确地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充分了解首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掌握首营品种的质量信息,保证企业购进行为的合法性。
(4)质量审核的资料内容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首营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以及价格批文等。
(5)质量审核的程序①首营企业审核程序:根据GSP要求,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A. 业务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B. 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C. 质量管理部将“首营企业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②首营品种审核程序:A. 业务购进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B. 质量管理机构将“首营品种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购进首营品种;C.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建立首营品种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简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是现代药品监管体系的核心之一、这一制度重要针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初次上市审批,并通过对企业的企业资质、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多方面审核以及对药品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临床试验、禁忌症、药物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掌控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查,从而确保药品上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一、首营企业审核首营企业审核旨在确保企业具备正规、规范、安全的生产管理体系和药品质量掌控体系。
在此过程中,重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1.企业资质:对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同时对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财务情形等方面进行评估。
2.生产工艺: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选型、人员配备、生产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
3.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掌控方案等进行评估,并通过对企业试验室设备、检验方法、检验人员和检验记录进行审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达到批签发标准。
4.库存管理:对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入库管理、库存管理、销售发货等环节进行审核,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库存管理规范,存在问题适时矫正。
二、首营品种审核首营品种审核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在此过程中,重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1.药理学:对药品的化学成分、药理学特性、药代动力学等进行评估。
2.临床试验:对药品的临床试验报告进行评估,确保讨论数据真实、牢靠、充分,经过人体安全性评价。
3.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对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进行评估,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4.药品质量掌控:对药品的制造工艺、质量掌控方法、质量检验体系等进行评估,并对药品质量分析报告进行审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三、审核实施审核实施由原材料药审核、制剂审核、质量药品审核和药品生产企业年度评估四部分构成。
对于符合规定的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审核看法汇总,经审评部门进行评估,批准后颁发批文。
首营企业、首营销售客户、首营品种所需资料一览表
首营企业、首营销售客户、首营品种所需资料一览表1、首营企业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查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以及其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③GMP或GSP证书复印件;④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⑤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⑥《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⑦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⑧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⑨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情况(档案)表。
⑩质量保证协议。
11、包材检验报告书12、价格体系13、委托书(委托采芝林配送)2、首营销售客户企业销售药品,应对采购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进行真实性审核,并有记录。
企业应查验加盖销售客户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③GMP或GSP证书复印件;④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加盖销售客户公章原印章的采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⑦加盖销售客户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销售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⑧收货授权书原件。
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情况(档案)表。
(药厂、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必须提供)⑩其它:相关印章样式、质量保证协议3、首营品种采购首营品种应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采购。
凡新开户商品必须填写《首营品种申报审批表》。
首营品种资料(药品注册批件、质量标准及样品或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范文(3篇)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范文1为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药店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4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5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5.1首营企业应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5.2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5.3购进首营品种,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7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
9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____天内完成。
10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范文(2)1. 前言本文旨在介绍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范本。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是保障市场质量安全和监管维护的重要环节。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一、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生产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生产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生产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M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超出有效期限;每年应进行年检(超出有效期限或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8、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过期或正在办理的应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商标必须是所购进商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
9、购销合同(协议):购销合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合同必须规定相关的质量条款。
10、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11、供应商档案表。
1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二)、药品商业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S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首营供应商客户品种审核需提供资料明细
首营供应商、首营品种需提供资料明细一、药品类(一)药品生产企业1.《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GM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签名+公司公章)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印章备案表10. 开票信息11. 质量体系调查表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3. 合同(采购部存档)14.上一年的年度报告(二)药品经营批发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GS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印章备案表10. 开票信息11. 质量体系调查表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3. 合同(采购部存档)14. 上一年的年度报告药品:1.该品种批准文号的批件复印件(进品药品需提供《进品药品注册证》)2.第三方药品检验报告复印件3.药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质量标准复印件5.厂家三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6.注册商标批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二、保健食品类&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1. 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商提供)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公司提供)2. GMP证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3. 工商《营业执照》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5.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开票信息10.合同(采购部存档)保健食品:1.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复印件2.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3.质量标准复印件4.产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厂家证件复印件6.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进口食品:1.对应批次报关单复印件2.对应批次检验检疫证复印件3.检验报告复印件4.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普通食品:1.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2.质量标准复印件3.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厂家证件复印件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三、医疗器械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提供)2. 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红章)3.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质量保证协议书6. 随货同行单样式7. 发票样式8. 印章备案表9. 开票信息10. 质量体系调查表11.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2.合同(采购部存档)13.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医疗器械:1 .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一类器械需提供),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2.企业质量标准(产品技术标准)复印件▲3.检测报告和合格证4.产品包装及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报关单(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6.进出口检验检疫等证明材料▲7.总经销商受权委托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8.三证(进口:提供代理商,国产提供厂家)9.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四、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需提供)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人委托书(原件)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随货同行单样式6. 合同(采购部存档)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1.备案凭证复印件(新消毒产品需提供)2.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3.包装、说明书样品(说明书和包装上应注明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毒日期、有效期、详细使用说明)(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检测报告复印件5.企业质量标准复印件6.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五、化妆品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需提供)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人委托书(原件)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随货同行单样式6. 合同(采购部存档)化妆品: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需提供(用于育发、烫发、脱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班、防晒))2.备案凭证复印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供)3. 检验报告复印件4. 进口化妆品,需提供批准生产国(区)的证明文件和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报告复印件5.产品包装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6.厂家证件(国产化妆品需提供)7. 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以上标注▲项具体情况可咨询质量管理部。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在我国的医药市场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营企业是指尚未在市场上销售过药品的生产企业,首营品种则是指尚未在市场上销售过的药品品种。
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我国建立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具体介绍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背景、意义、内容以及实施过程等方面内容。
一、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出现是基于以下几个背景和原因:1. 药品质量和安全问题:过去的一些药品质量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忧虑。
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有必要对药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管。
2. 健康权益保护需求:药品是关系到公众健康的重要商品,公众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3. 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合理的审核制度可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并对潜在的不合规行为进行遏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意义主要包括:1. 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通过审核制度,可以确保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从而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审核制度能够对药品的成份、性质、适应症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3. 规范市场秩序:审核制度可以对药品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减少不合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内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资质审核:对首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企业的注册资金、生产设施、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审核。
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才能获得批准。
2. 药品临床试验审核:对首营品种进行临床试验的计划和实施进行审核,确保临床试验符合伦理道德要求和科学技术要求,保护临床试验参与者的权益。
3. 生产许可审核:对首营企业的生产许可进行审核,包括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审核,确保企业具备生产药品的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1)定义
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质量审核目的
对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可以确认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保证所购进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从而有效地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防止假药、劣药流入药品流通领域,保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因此GSP将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3)质量审核的作用
通过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全面、准确地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充分了解首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掌握首营品种的质量信息,保证企业购进行为的合法性。
(4)质量审核的资料内容
—
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首营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以及价格批文等。
(5)质量审核的程序
① 首营企业审核程序:
根据GSP要求,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A. 业务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
B. 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C. 质量管理部将“首营企业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② 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A. 业务购进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
B. 质量管理机构将“首营品种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购进首营品种;
C.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建立首营品种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GSP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三、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
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首营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2.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以及价格批文等;
四、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准备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本制度第三款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五、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后,报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
六、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七、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药品。
八、首营品种与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7天内完成审批。
九、质量管理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
十、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审批工作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