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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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4.29•【字号】湘教发〔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9〕15号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加快实施科教强省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高水平教学名师队伍,根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9〕9号)(以下简称国家“万人计划”)、《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湘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申报遴选要求,湖南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4月29日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快实施科教强省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高水平教学名师队伍,根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9〕9号)(以下简称国家“万人计划”)、《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湘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申报遴选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是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实施的,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学人才的引领性工程。

通过这一计划实施,力争每年重点遴选支持100名左右芙蓉教学名师,加快建设湖南高水平教学名师队伍。

第三条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师德为先,育人为本。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学名师遴选的首要标准,把立德树人成效及教育教学改革成效作为遴选的根本标准,全面评价其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湘编办[2009]21、22号中职和高职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文件

湘编办[2009]21、22号中职和高职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文件

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09〕21号各市(州)编办、教育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以标准学生数为基本参数。

标准学生数按上一年注册学生数,分别依照不同权数折算而成。

各类学生的权数分别是:普通本专科(高职)生、预科生、成人脱产班生为l,硕士生为1.5,博士生为2,留学生为3,夜大(业余)生、函授生为0.1。

二、高等学校校级党政领导职数根据标准学生数规模确定:标准学生数在3000人以下的不超过5名;标准学生数3000至5000人的5至7名;标准学生数5000至10000人的7至 9名;标准学生数在10000人以上的9至11名。

三、高等学校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管理机构和教学教辅及科研机构。

党政管理机构数量按以下标准控制:标准学生数在3000人以下的不超过12个,3000至5000人的不超过14个,5000至10000人的不超过17个,10000人以上的不超过21个。

内设党政管理机构领导职数按l至3名配备。

高等学校所需设立的教学教辅及科研机构,按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设立。

高等学校内部一般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

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设立。

四、高等学校人员编制包括学校基本编制、专门科研机构人员编制和直属(附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五、高等学校基本编制标准及核定:(一)高等学校基本编制包括教师编制、教学辅助人员编制和管理人员编制。

1、教师编制是指为完成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及与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科研工作所配备的从事教育教学(含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编制。

贺雪娟教授简介

贺雪娟教授简介

中, 《 “ 重 心 下 移 ” 背 景 下 系部 教 学 目标 管理 体 系 的研 究 与应 用 》 获得 湖 南省 高等 学 校
教学成果 二 等奖 , 2 0 0 6 年全 国高职 高专 英语 课 堂教学设 计 及 电子 教案大 赛二 等 奖 。
2 0 0 2 年5 月调 入 长沙 民政职 业 技术学院以来 , 担任 商务英语专业 的专业 带头人 , 并
英语 》课程被评 为2 0 0 7 《外 贸 函 电 》 、 《商 务 英 语 》 、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 等 商 务 英 语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的 教
学 。 在教学中能结合十多年从 事外经 贸工 作 的经验 , 传授给学生 商务专业前沿的信
息 , 注 重 培养 学 生 的 实 际 应 用 能 力 , 深 受 学 生 的 喜 爱 。 其 担 任 主 讲 教 师 的 《外 贸 函 电
题 , 其 中有 : 中 国 英 语 教 育基 金 国 家 级 课 题 《大 学 英 语 互 动 式 课 堂 教 学 与研 究 》 中 的 一
项 子 课 题 、 教 育部 高 等 学 校 高职 高专 英 语 类专 业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重 点 委 托 课 题 《高职 高
专英语 类专业设置 与拓展 问题研 究》 、
曙光 电子集团进 出口公
司并担任总经理 。 19 9 7
年 受 美 国 “ J OL l DA ” 公
司之邀请, 在其总部美
国华盛顿工 作一 年后 回
国 出任 其 中国 区域总代
表。 20 0 2 年5 月调 入 长 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经 贸系担任 副主任 , 2 0 0 3 年至 今担任该 院应
用外 语 系 主任 , 并 兼任 教 育部 高等学校 高职 高专 英语 类专 业 教 学指导 委 员会委 员 、 中国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试行)(送审稿)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中已经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对象应是:在高等学校校、院(系)和班级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实际工作,并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或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的专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一)政治表现与师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关爱学生,教育育人,认真履行现任职务职责。

(二)学历和资历1、申报评审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2、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3、申报评审讲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助教职务满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且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务职责。

4、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5、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课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原则上要求是“双师型”教师。

目前尚未实施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相关专业可不作要求。

6、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按照上级职改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1、申报人员需参加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成绩符合上级职改部门关于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应要求;2、免试、降分等按上级职改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在任现职内,应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上级职改部门规定的要求。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湘教发〔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8〕39号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年) >的通知》(教职成〔2015〕10 号) 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附件: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教育厅2018年12月29日附件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设置及管理,指导湖南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以下简称高职高专院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 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的高职专业设置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高职专业设置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适应区域、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全省高职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委托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相关高职专业设置进行指导。

辅导员培训心得体会(精选5篇)

辅导员培训心得体会(精选5篇)

辅导员培训心得体会(精选5篇)辅导员培训心得体会120__年7月, 本人参加了由湖南省高教工委、湖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辅导员素质培训班的学习, 培训期间, 培训教师给在所有辅导员作了细致而深刻的培训, 过后还展开了认真的交流与讨论, 总的来说, 这次培训很成功, 不仅让参与培训的所有辅导员提高了认识, 而且还为以后的工作做好了良好的铺垫。

下面我个人就这次培训的内容做总结如下:一、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的角色定位高职学学校辅导员是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是高职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一个思想政治辅导员在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 一名辅导员能否有正确的角色意识, 并准确的把握好自己的角色, 在实际工作中是十分重要的。

本人从事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两年以来对辅导员的这一工作也有了有一定的认识。

首先, 辅导员是一个职业, 这个职业和其他职业是一样的, 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职业规定、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

长期以来由于学校侧重的是教学和科研, 加上辅导员日常工作比较繁杂和琐碎, 工作没成就感等原因, 使得辅导员对自己的工作定位不是很明确, 认为辅导员就是个学生管理员, 甚至是个跳板, 这样导致辅导员队伍不稳定, 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力度。

其实高职学校辅导员是个特殊的职业, 辅导员是教育工作者, 是学生的老师, 同样担当和享有着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称号和荣誉, 这就要求辅导员要恪守“学高为师, 身正为范”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要求我们热爱工作、热爱学生, 有强烈的责任感, 更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修养, 这样才能处理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只之间的关系。

我们是教师, 但是我们不教书;我们是思想政治工作者, 但我们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我们要给这个角色加上正确的定位, 这样才能在日后的工作当中更有针对性、更加科学、更有成效。

二、高职学院辅导员的工作特点。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我市从事高职高专院校(含成人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申报副教授职务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教授职务须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㈢外语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㈥学术成果鉴定严格按规定进行盲审。

㈦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教师素质、可持续发展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教学条件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2门(其中1门为实践教学课程)及以上的课程,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及以上,课堂授课评价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其以上。

2.科研条件申报人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成果。

3.教师素质条件(1)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经验,申报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教学或研究团队的带头人,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的骨干教师。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符合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规律和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制度,建设高素质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教授、副教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教。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的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两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按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资格;(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

2013年取得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

2013年取得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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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取得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申报学科 土木工程 体育学 中文 电子 心理学 艺术 艺术 外语 外语 电子 电子 艺术 外语 外语 外语 计算机 计算机 电工 机械 机械 机械 机械 仪器仪表 计算机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 经济 艺术学 申报职务 副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高级实验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高级实验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姓名 赵明华 杨孝永 潘仁炎 韩大国 储争流 张波 杨忠 陈燕 刘贤凤 陆艳 孟俊 孙四化 郭浩 陈静 陈玉 程广振 黄存东 谢发忠 蒋红云 黄祥 张桂侠 郭利 邹华东 范文广 罗威 刘严 黄波 朱小平 王云
2013年取得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申报学科 外语 数学 电子 电子 机械 建筑 电子 经济学 哲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经济学 经济学 管理学 管理学 管理学 体育学 中文 外语 外语 外语 计算机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心理学 中文 外语 外语 数学 申报职务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实验师 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副教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讲师 姓名 孙玥 李小珍 周全 江治国 钱礼闰 王红林 吴年祥 张卿 刘尚励 韩凤芝 孙训爽 杨晓 马静 潘园园 方瑛 高全忠 宋晓霞 周先红 李宗文 杨 茂 汪迅宝 华云世 熊晶远 杜妍妍 党珊珊 王莉 龚莉 袁晓霞 何尚凯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27•【字号】湘教发[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3〕17号)各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现将《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5月27日附件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重要性的认识1.近年来,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按照“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办学条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在我省“四化两型”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新的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强劲需求,广大人民群众让子女“上好学”的热切期盼,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切实加强高等职业院校管理,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成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的一项紧迫任务。

2.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教学有效作用于人才培养的基础和关键。

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时间不长,高等职业院校管理基础较弱,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在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教学常规管理、实习实训管理特别是校外实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长办法发〔2011〕46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我省其他兄弟高职高专院校岗位设置及实施的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调动我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实施范围学院正式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四、主要内容1.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设置,明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明确各类岗位基本条件、设置程序及审核、岗位聘用等事项。

2.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3.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并予以备案。

4.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作待遇。

五、基本情况1、单位性质:教育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2、经费形式:长沙市财政全额拨款3、主要社会职能和职责:培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技术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业务范围:计算机应用、广告艺术设计、文秘、商贸英语、园林、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相关继续教育培训。

4、单位规格:副厅级5、领导职数:共8个,其中党委书记1名,院长1名,副书记、副院长1各,副院长3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

6、机构编制情况:现有人员编制数472个,内设机构2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财务处、人文科学系、信息技术系、成教培训部、花炮艺术系、经济贸易管理系、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图书馆。

高校系列高职高专(教授、副教授、讲师)评审条件

高校系列高职高专(教授、副教授、讲师)评审条件

教授副教授讲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定标准:高等职业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卓著,在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显著效果;主持和指导实验实训室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具有处理和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高级研修人员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独立设臵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职业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或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浅析高职院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浅析高职院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浅析高职院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高低体现了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目前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存在拿来主义、功利主义、片面追求论文数量、个人停滞不前等问题,必须从大力推进职称社会化评审、力推委托评审方式、制定职称评审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具有职教特色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和标准、加强聘后管理、树立正确的职称观、克服学术浮躁等方面加以改进。

标签:高职院校;职称;评审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高低体现了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高职院校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集中的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牵动着广大教职工的心。

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体系(评审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监督等)能极大地激发高职院校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热情以及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一、高职院校职称评审的变迁湖南某高职学院由两所中专学校合并升格而成。

合并之前,该校教师职称属于中专学校职称系列,包括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等几个层级,职称评审由省中专教师系列职改办统一组织。

合并升格为高职学院后,该校教师职称进入高教系列,包括高级(教授、副教授)、中级(讲师)、初级(助教)等几个层级,评审方式也发生了几次变化。

2014年之前,该校中级、高级职称由省高教系列职改办负责组织评审,初级由主管厅局职改办负责评审。

根据省里统一安排,2014年—2106年,该校高级职称委托湖南某一本高校进行评审,而中级和初级职称由学校自主组织评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8]2号)。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职高专院校教育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注重教师从事教学、教研、教改、指导实践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进行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的业绩。

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实践,努力为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其他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成人高校以及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的教师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基本素质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1、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

3、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有关精神,现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见附件),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二○○○年三月十五日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第一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

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三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

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

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

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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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工作经历与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
承担
或参
与的
科研教研技术开发项目及鉴定获
奖情

主持研究项目数
2
参与研究项目数
3
科研经费
2万5千元
技术开发
或社会服务项目数
专利数
工作经历:
1976.2 -1978.6在涟Biblioteka 局洪山矿子弟学校从事中学英语教学工作。
1978.7-1991.6在涟邵职工大学(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从事专科英语教学工作。期间在焦作工学院函授站从事本科英语教学工作。
12.金融危机下长株潭中小企业发展困境及发展战略,《职业时空》,2010.7,第一作者
13.金融危机对长沙外贸企业的影响与分析,《企业家天地》,2010.8,第一作者
14.后金融危机时期长株潭外贸企业的发展思路,《企业家天地》,2010.8,第一作者
1. 1998.8.湖南省成人高校英语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副主编
5、2007.8指导学生参加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全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专科组)团体第一名
6、2008.9指导学生参加省英语演讲比赛获(非专业组)三等奖
7、2009.9指导学生参加省英语演讲比赛获(非专业组)三等奖
8、2009.11获院科研与教学成果二等奖(无一等奖)
9、2010.9指导学生参加湖南省高职学生英语演讲比赛获(专业组)二等奖
2、2010年,主持完成教育部第二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商务英语口语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证研究》(英教指委[2010]6号,项目编号:GZGZ7610-141)。
3.参与院级课题3个,排名第一:
1).张麟主持的《大学英语分层教学探索与实践》、2).魏丽琼主持的《依托服务外包校企联合培养高职商务英语专业人才》、
2、此表纸质文档1式2份,1份进个人评审材料中,1份按单位装订成册与电子文档一同报送省教育厅职改办。
审核人签名:
科研部
门盖章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绩
1991—1992年担任企管一班班主任,1995年至1998年担任经管班班主任,均获优秀班主任称号1991至1997年还先后担任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评估办主要负责人,多次被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审核人签名:
学校主管
部门盖章:
注:1、此表填好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7天。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320
40
40
2010~2011
342
60
60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副教授1995.08.25
是否破格

2011~2012
284
40
60
任教课程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习类型
2012~2013
274
40
50
英语语法、英汉互译、英语口语、大学英语、论文写作
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
主要论著
论文
的标
8.语义在语境中的理解及其相互关系,《怀化职业学院学报》,2009.2,独著
9.语法教学的历史与现状探析,《现代教育研究》,2006.11,独著
10.语言学—文艺美学视野中的文学语言研究,《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10.9,第二作者
11.国际金融危机与我国外向型企业的长效应对机制,《怀化学院学报》,2010.6,第一作者
2. 2005.1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真模拟试题集复旦大学出版社主编
3.2005.7高职高专英语系列教材教材(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主编
4. 2007.8高等教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专项训练与详解江西高校出版社主编
5. 2009.8全国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专项训练与详解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主编
6. 2009.8新认知大学实用英语综合教程上/下册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主编
1991.7-至今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从事专科英语教学工作。期间在中南大学函授班从事本科英语教学工作,并兼任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校外指导导师。同时任湖南省大学外语专业委员会理事,湖南省科技翻译协会理事,湘潭市翻译协会副会长。
继续教育情况:合格
审核人签名:
人事部门盖章:
1、2009年12月,主持完成省教育厅资助一般科研项目“金融危机下长株潭外贸企业发展之道”,湘教通[2009]321号,项目编号:09C1198)的部分研究成果。
湖南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单位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姓名徐品忠申报职务教授学科(专业)英语
基本情况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
姓名
徐品忠
出生年月
1954.2
教学工作
项目
年度
教学工作量
(其它教学工作量按本校方式计算)
主要教学业绩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教务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先后担任青年教师张麟、魏丽琼、陈黎明、罗江婷、朱文明、海源、徐军、王泳辉的指导老师,现在这些老师已成为学院的教学骨干。其中还担任了魏丽琼、周琼的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导师。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1976.1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所学专业
英语
现从事专业
英语
2008~2009
304
80
40
外语成绩

计算机成绩

2009~2010
教务部门盖章
课堂教学(学时)
其它教学
工作量
担任英语视听、英语语法、翻译、写作、跨文化交际、学术论文写作及大学英语的教学工作,共完成教学任务8014学时,担任英语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英语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和修改。担任了8位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现主管英语专业建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负责全校大学英语教学工作。
7. 2009.8新认知大学实用英语综合教程教师用书上/下册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主编
8. 2009.8新认知大学实用英语综合教程练习册上/下册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主编
9. 2009.9新潮大学英语阅读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主编
10. 2010.1新潮实用英语综合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主编
11. 2010.1新潮实用英语综合教程练习与测试复旦大学出版社参编
3).海源主持的《ESP(专门用途英语)视角下高职大学英语教师发展模式的探讨》
获奖情况:
1、1995至今20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
2、2011.11论文《广告语言的社会语用制约》获全省唯一一等奖
3、2011.8论文《金融危机下长株潭中小企业发展困境及发展战略》获优秀奖
4、2006.11论文《语法教学的历史与现状》获优秀论文奖
4.汉英中介语在二语习得中的负迁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0.1,独著
5.复合应用型英语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1,独著
6.从顺应理论看高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海外英语》,2010.5,第一作者
7.非语言语境与翻译初探,《怀化职业学院学报》,2010.2,独著
题及
发表
刊物
时间
作者
排名
论文总数
13
专(译)著、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数
22
科研处审核意见
本科
学士
1976.1
广州外国语学院
英语
全日制
1.《新认知大学实用英语词汇》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9编著
2.广告语言的社会语用制约,《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9,独著
3.中西思维差异在文字上的反映,《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9,独著
12. 2011实践英语辽宁教育出版社主编
13. 2012大学实用英语综合教程(上/下)湘潭大学出版社总主编
14. 2013高等教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专项训练与详解湘潭大学出版社主编
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考核年度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考核结果
优秀
优秀
优秀
称职(考核为优,主动让给其他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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