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doc
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按照“统一交易制度、统一平台建设、业务属地管理”的总体思路,建立“规则统一、交易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与监管体系。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以下简称网上交易),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由出让人组织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或授权下属事业单位或委托有资质机构具体承办。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活动。
第六条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浙江省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组织实施。
以招标方式出让的,暂不适用本规则。
网上交易活动除遵守本规则外,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网上交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信息发布: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办事服务指南
4
后 的 心休宁县分中心业务部
书
卖挂 资格确认书
第 二 0559-7530084
牌出 日
休宁县公共资
让国
出让
源交易监督管
有建 5 组织交易 设用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理局市场监督 文件
心休宁县分中心业务部 科
地使
规定 0559-7530084
时间
0559-7519315
用权
签订成交
6
规 成交确认书
即时 出让人和竞得人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竟买
1.办事项目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 2.办事依据:《招标拍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 定》 3、申请材料:竟买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管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 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竟实协议、竞买保 证金缴纳凭证、承诺书、商业合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办理流程:申请一受理一审核一办结 5.办理时限:报名截止后的 2 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无。 7.咨询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业 务部 0559-7530084 8.监督电话: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 科 0559-7519315
确认书
定》
提 交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发布成交 7
系统提交成交信 当 天 心休宁县分中心业务部
系统
公示
息
操作
审核 0559-7530084
退还保证 8
金
中心出具退还保 证金通知单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休宁县分中心业务部 0559-7530084
9 合同备案
由出让人和竞得 人签订的纸质合 同事服务指南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进场交易流程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1 适用范围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
1.2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
1.3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流转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参照本规范。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和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发[2001]255号《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4]232号《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3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9)《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10)《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4 总则4.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目的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出让制度。
4.2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本规范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南平镇神龙峡组团红山村分区加油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关公开出让竞买须知如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本宗地出让人为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公开出让交易由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承办。
二、遵循的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控制指标要求南平镇神龙峡组团红山村分区加油站地块1.地块位置:南川区南平镇红山村1组(东邻南永公路、南邻集体耕地、西邻集体耕地、北邻集体耕地)。
2.建设用地面积:1981㎡(约2.97亩)。
3.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得大于1。
海绵城市规划条件:地块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
用地性质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具体规划指标按南川规资条件〔2021〕0002文件执行。
土地出让年限40年。
4.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
5.土地出让年限:40年。
6.土地出让起始价:342万元,每亩单价115万元。
竞买保证金342万元。
四、竞买范围及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以及凡在我区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造成土地闲置等违约行为的除外)。
(二)竞买申请人需提交购地资金和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金融机构资信评级A级以上或证明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的证明。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要成立新公司的,新公司必须是竞买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且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相应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拍,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分宗拍卖,共40宗,地块位于经开区板桥村2—7社,总面积为〔合7.457亩〕,分宗面积为至不等。
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土地规划要求以规划主管部门对每宗地的具体规划为准。
本宗拍卖土地起拍价为人民币1000元/平方米。
第二条本宗土地以现状拍卖。
第三条本宗地拍卖文件包括:1、拍卖公告2、竞买须知3、规划设计条件4、竞买申请书5、成交确认书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宗地图8、土地位置图第四条有关拍卖文件可于2005 年11月23日起到市土地矿产市场〔新益大厦南三楼〕索取或在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网上查询〔 〕。
有意竞买人如决定竞买,应于2005年11月23日至2005年12 月22日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报名手续,填写《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报名表》和《国有土地竞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向市国土资源局指定帐户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到帐〕,由市国土资源局发给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方可参与竞价。
竞买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竞买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买截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退回〔不计利息〕,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
开户单位: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开户行:中国银行涪城支行帐号:35205478091001或:开户单位:绵阳三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塘汛信用社帐号:000120110023第五条竞买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一、企业参与竞买的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3、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按照该企业章程的规定提供〕;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二、组织参与竞买的1、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2、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影印件;3、该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国土资源部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土地竞拍须知范本
土地竞拍须知范本一、竞拍人资格与条件1.竞拍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竞拍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竞拍方需按本须知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4.如涉及联合体参与竞拍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联合竞买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二、竞拍申请与保证金缴纳1.竞拍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递交书面竞拍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竞拍申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竞拍方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名称/姓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对竞拍土地的使用计划、资金来源说明以及可能涉及的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竞拍方需在提交竞拍申请书时同时缴纳一定数额的竞拍保证金,作为履行竞拍结果的担保。
保证金的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竞拍公告中公示。
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者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三、竞拍程序与规则1.主办方将在指定时间、地点举行公开竞价会进行土地拍卖活动。
所有符合资格的竞拍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现场竞价与网络竞价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如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扰乱秩序等行为将取消该竞拍人的参拍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无人再出价的情况下由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拍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与主办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若成交价低于底价则本次拍卖不成交。
四、后续事宜处理1.成功竞得的竞拍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约定时间与主办方签订正式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按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
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款项的将视为违约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损失和风险自负。
2.未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竞拍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还但不计利息和其他补偿费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模版
__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__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施细则》,经__市人民政府批准,__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规划图编号为XDG-*-*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__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由__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挂牌出让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网上挂牌国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__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所有地块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一)地块位置:地块位于*****;(二)地块范围及规划指标: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__市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要点及要求、规划图;(三)出让面积:***平方米;(四)土地开发程度:净地(出让地块内建、构筑物拆成自然平整)出让,地块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六)建设期限:***(七)交地时间:***。
(八)其他建设条件:***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的有关价格:(一)竞买保证金本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或等额外币;开户单位:__市国土资源***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二)本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1、本宗地起始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政府土地收益、征地补偿费、拆迁安置费,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以上的万元整数。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第十七条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第二十六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第五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根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持证准用”制度。
为保证“持证准用”和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郫县、双流县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首次出让,竞得人须按出让公告的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之前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彭州市、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金堂县、新津县、蒲江县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首次出让,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按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当年建设用地指标最低保护价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成都市范围内城镇改造整理出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非首次供应),竞得人不需持有建设用地指标,也不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二、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取得方式及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缴纳方式按出让公告的要求须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竞得人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购买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取得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须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竞得人向农交所缴纳。
三、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相关要求(一)时间要求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即出让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二)面积要求竞得人必须提交不少于出让公告要求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出让公告要求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三)提交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权利人及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主体独立竞买的竞得人:须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竞得人必须提交其自身或与其同属同一股东全资持股的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持有其股份的股东作为权利人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须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土地拍卖须知范本
________土地拍卖须知范本一、基本信息1. 组织单位本次土地拍卖由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单位名称)负责组织和管理。
2. 土地信息•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或亩)•用途限制:______________(如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3. 参与方任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次拍卖会要求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要求与条件1. 资格预审参加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预审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参与者不得参与竞买。
2. 保证金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账户汇入足额保证金。
成交后保证金的处理办法将在《成交通知书》中明确;若未成交则于拍卖会结束后一定期限内无息退还。
3. 其他要求(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特定行业的要求和条件。
)三、竞价规则1. 起叫价与加价幅度起叫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或其他计量单位),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_______元或其整数倍。
2. 确定成交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出价者为买受人,该出价为最终成交价。
3. 特殊情况处理如在竞价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的,组织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宣布当前轮次无效、暂停或终止拍卖活动等。
四、合同签署与执行1. 合同签订成交双方应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若干日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权利,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 地价款支付受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 土地交付与使用在受让人付清全部款项并履行完所有手续后,组织方向其移交土地并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过户手续。
受让人必须严格依照批准的土地规划和使用性质进行建设和使用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滨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5 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人为博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以上宗地按现状出让,宗地具体项目必须符合城建、发改、环保、安全等部门的要求。
四、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博兴县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竞买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挂牌交易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一)本次挂牌交易定于:2018年10月20日9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31日11时05分00秒在滨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6时30 分00秒。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1至2天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申请(一)在提交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滨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网上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信息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数字证书,方能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详情请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查看《土地竞买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2018年10月29日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土地勘测定界图及其他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根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持证准用”制度。
为保证“持证准用”和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郫县、双流县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首次出让,竞得人须按出让公告的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之前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彭州市、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金堂县、新津县、蒲江县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首次出让,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按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当年建设用地指标最低保护价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成都市范围内城镇改造整理出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非首次供应),竞得人不需持有建设用地指标,也不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二、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取得方式及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缴纳方式按出让公告的要求须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竞得人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购买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取得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须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竞得人向农交所缴纳。
三、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相关要求(一)时间要求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即出让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二)面积要求竞得人必须提交不少于出让公告要求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出让公告要求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三)提交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权利人及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主体独立竞买的竞得人:须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竞得人必须提交其自身或与其同属同一股东全资持股的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持有其股份的股东作为权利人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须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土资源部•【公布日期】2007.12.12•【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岳晓武雷爱先段春华王小雨2007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了解修订《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国土资源部11号令)的背景,正确理解和把握39号令的基本原则、总体内容、操作程序和重点条款,有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物权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为此,我们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下称39号令)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物权法》扩大了“招拍挂”出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范围,11号令修订成为必然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1号令),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11号令全面确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述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11号令第一次明确了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第一次对招拍挂出让的原则、范围、程序、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
11号令确立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这一既具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规定的部门规章一经面世,既在社会上产生了强大的反响,被业界称为“第二次土地革命”。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的不断提高,11号令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局限性,需要进一步完善。
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2011]网挂02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等有关规定,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H-08、H-09、H-10、H-14、H-1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另设底价,按符合资质的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一)土地使用权人及使用权类型(或地块权属来源及有关情况):该宗地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政国土字第248号、第275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批准转用、征收,为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统征地。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是本次挂牌交易的申请方,由本次挂牌交易的申请方承担交地责任。
(二)宗地范围:本次出让宗地由五个测绘地块组成,其四至详见测绘成果的宗地图。
(三)宗地总面积为188588.59平方米(合282.88亩),规划路幅27846.28平方米(合41.77亩),出让面积160742.31平方米(合241.11亩)。
详见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号为20110701033-16、20110701033-3、20110701033-1、20110701033-15、20110701033-11的测绘成果。
(四)宗地现状: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范围内场地自然平整,已完成拆迁安置补偿。
(五)规划用途:商业、住宅。
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2011]网挂02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等有关规定,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H-08、H-09、H-10、H-14、H-1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另设底价,按符合资质的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一)土地使用权人及使用权类型(或地块权属来源及有关情况):该宗地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政国土字第248号、第275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批准转用、征收,为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统征地。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是本次挂牌交易的申请方,由本次挂牌交易的申请方承担交地责任。
(二)宗地范围:本次出让宗地由五个测绘地块组成,其四至详见测绘成果的宗地图。
(三)宗地总面积为188588.59平方米(合282.88亩),规划路幅27846.28平方米(合41.77亩),出让面积160742.31平方米(合241.11亩)。
详见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号为20110701033-16、20110701033-3、20110701033-1、20110701033-15、20110701033-11的测绘成果。
(四)宗地现状: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范围内场地自然平整,已完成拆迁安置补偿。
(五)规划用途: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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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驻马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国土资源局委托,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ZMDY-2015-3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委托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的地产交易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一)宗地位置:宗地位于金顶山路与金雀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宗地面积:宗地可出让面积49140.1平方米(折合73.71亩),(宗地出让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四)建筑规模:按规划要求,以审定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
(六)规划容积率:1.8-3.8。
(七)规划建筑密度:≤30%。
(八)建筑限高:100米。
(九)绿地率:≥30%。
(十)宗地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驻规函[2015]189号及确认函驻规函[2017]194号、驻规函[2018]240号。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7时;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7时。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19年6月26日9时。
五、宗地的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网上交易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使用外币的境内或境外竞买申请人应兑换成人民币后,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指定竞买保证金帐户,汇入竞买保证金。
该账户不接受以现钞方式存入。
六、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通过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凡在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登录方式:输入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驻马店),点击土地交易登录,查看出让宗地信息或参与竞买活动。
(一)注册会员、办理数字证书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的竞买人必须为注册会员并办理数字证书。
如果为联合竞买,联合竞买各方都必须为注册会员,并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为主竞买人,由主竞买人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数字证书(USBkey)的办理,请按照《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在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栏中。
(二)出让文件取得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25日登录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1、拍卖出让公告;2、拍卖出让须知;3、宗地勘测定界图;4、土地利用规划设计条件;5、宗地详细规划图和区位图;6、其他相关文件。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认真阅读相应收款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指南》,《竞买保证金交纳指南》在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栏中。
交纳保证金时,付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交入的款项无效。
如果为联合竞买,必须按申请时填写的联合竞买各方的名称及对应的出资比例分别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否则交入的款项无效。
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首先应选择一家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一旦确定,不能更改),网上交易系统会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交入随机生成的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交入其他银行或其他账号均视为无效交纳)。
每笔竞买保证金对应一宗出让土地,同时竞买多宗出让土地的,应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网上交易系统审查,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申请人发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竞买人具有竞价资格,参与该宗地限时竞价活动。
未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价资格。
七、拍卖出让程序1、公布拍卖信息拍卖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予以公布。
2、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3、网上拍卖限时竞价(1)网上拍卖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任一时刻产生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产生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4分钟倒计时。
4分钟倒计时截止,没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及网上竞价结果。
(2)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报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4、发布出让结果公告八、网上拍卖限时竞价规则:办理好数字证书,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时间按照限时竞价规则要求参与报价。
1、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报价规则为:(1)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2)竞买人可多次报价;(3)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至少1个加价幅度,也可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行报价。
只有满足竞买加价幅度等竞买条件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确认并即时更新目前最新报价。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3、网上交易设定的所有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九、确认竞得入选人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报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网上拍卖有竞买人报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①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②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入选人。
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拍卖不成交。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成交结果并将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十、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依照《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网上交易前不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需提交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审查文件包括:1、企业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含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等);(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料下载中打印)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7)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8)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9)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竞得入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4)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料下载中打印)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5)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6)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7)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6)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料下载中打印)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7)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8)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9)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2)联合竞买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时,联合竞买人与实际出资人名称应完全一致。
否则视为募集资金而提供虚假资料行为。
(4)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协议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公司的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不变。
(5)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7)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料下载中打印)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8)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
(9)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10)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4)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料下载中打印)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5)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