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城区人大调查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情况
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
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
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市委办发[2011]108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30
【实施日期】2011.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的
通知
(市委办发〔2011〕108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前下发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08〕130号)同时废止。
2011年9月30日
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救助工作,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杭州市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本办法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实施。
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和部门协助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工作。
三、建立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
(一)从市“春风行动”募集资金中划转;
(二)市级财政专项补助。
浙江省流动人口中女职工劳动权益状况调查报告
天 以下 。
大 部 分 企 业 都 给 外 来 员 工 提 供 了集 体 宿舍 和膳 食 。 企业 从 的人 文 环 境 来 看 , 遍 重 视 对 普 员 工 的人 文 关 怀 , 动 为 员 工 主
提 供 基 本 的 文 化 娱 乐 设 施 场
三 、 动 人 口 中 女 职 工 劳 流 动 保 障 权益 的主 要 问题
1 、年 龄层 次相对 集 中,
文化 和 收 入 水 平偏 低 。调 查 显
动 的 原 因 和动 机 中 ,3 0 6 . %的 9 女 职 工 选 择 了 “ 出 打 工 挣 外
钱 ” 这 一 选 项 ,61 %的 女 职 3 .9
示 , 动 人 口中 女 职 工 群 体 趋 流
向 年 轻 化 ,8 5 岁 的 占 1—3
1 流 动 人 口女 职 工 文 化 、
( 劳动保 障 三)
社会 保 险 是 流 动人 口 中
女 职 工 劳 动 保 障 的 重 要 内容 ,
素质 低 与社 会 竞 争激 烈 形成
“ 差” 落 。社 会 用 工 总 体供 大 于 求 , 烈 的 社 会 竞 争 给 流 动 妇 激
女带 来 很 大 压 力 。流 动人 口中 女 职 工 以年 轻 妇 女 居 多 , 化 文
7 %。 流 动人 口 中女 职 工 的 受 6
工选择 了“ 寻求 更适合 自己发
展 的地 方 和 职 业 ” 。
教 育 程 度 也 各 有 不 同 , 半 数 近
二 、 动 人 口 中女 职 工 劳 流
囊 麓 考
从企业 的生活环境 来看 ,
上 接 受 了 岗前 培 训 ,8 5 的 3. % 9 女 职 工 在 近 一 年 中 参 加 了 业
探析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探析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郑州市中原区法院韩战杰发布时间:2011-11-02 08:36:48一、农民工权益的保障现状——形势艰巨,责任重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一个不容无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
他们每天从事着这个城市中最脏、最累、最险的工作,却拿着微薄的工资。
为了这微薄的工资,他们很多人牺牲了自己健康,有的甚至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快,农民工的数量还会逐步增加。
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的群体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在实践中,仍然普遍存在着拖欠工资、超时工作、安全无保障、工伤无保险等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
〔1〕2009年7月,河南新密农民工张海超为证明患职业病——开胸验肺。
〔2〕2010年1月12日8日,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南京市宁溧路与大明路交界处40名讨薪民工上高架桥讨要说法......〔3〕2010年2月,河南电视台某频道报道,三名农民工过完年到郑州打工,被雇下窨井疏通管道,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结果下井两人,一死一伤。
不必列举更多的例子了,打开任何一个搜索引擎,输入农民工讨薪,你将看到有关农民工的悲惨事实扑面而来。
面对人数日益增加的农民工群体,面对仍受损害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好,恐将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二、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社会保障问题——工资较低且常被拖欠。
农民工虽然干的是最脏、最累、最险的活,但工资待遇与他们的劳动付出不成正比。
农民工的工作条件一般说来是比较差的,但工资水平却一直以来都较低。
然而,即使这点微薄的工资公民工却常常那不到手,这一点我们在上文的案件中已充分认识到了。
——历史体制结构对农民工保障的限制。
由于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国务院出台的很多法规,诸如《失业保险条列》、《工伤保险条列》及《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等,都将众多的农民工抛弃在了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之外,甚至出现法律冲突或不衔接等问题,使之权益无法保障。
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调研报告
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调研报告去年年底,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作了重要批示,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日益突出,工会组织应当承担起这一职责,把广大农民工团结在工会组织周围,认真调研,总结经验,研究措施,务必抓出成效。
”农民工权益问题也是今年全国“”关注的热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的批示精神,维护农民工(以下称“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意见,我们将调研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情况作为今年的一项工作内容。
这项调研工作是与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
现在将调研情况向主任会议报告如下:一、调研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成立调研小组。
共抽调14人参加,其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人,区人大代表6人,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和以及区人大机关共6人。
调研小组组长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乔德华。
二是制定调研工作方案。
包括调研的基本内容、时间安排和调研方式等。
三是组织培训。
主要是让参加调研的人员明确调研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等。
四是确定被调研的企业。
本次共对11家企业开展调研,具体是:现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电梯”)、徐汇市政养护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养护公司”)(国有)、恰而斯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恰尔斯安装公司”)、浙江舜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以下简称“舜杰十四分公司”)、第七建筑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学院项目部(以下简称“七建华理项目部”)、新开元大酒店、良宵酒楼(民营)、日精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精电机”)、惠工缝纫机三厂(以下简称“惠工缝纫机三厂”)、达能饼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能饼干”)、飞利浦照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照明电子公司”)(外资或合资)。
这些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相对较多,据统计,外来务工人员占被调研企业员工最多的达到100%,最少的也占12.56%。
这次调研分两阶段开展,2月中下旬结合平等协商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先对现代电梯、恰而斯安装公司、日精电机和惠工缝纫机三厂4家企业调研;其余7家企业在3月下旬到4月调研。
关于外来务工女职工权益维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外来务工女职工权益维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佚名
【期刊名称】《宁波经济丛刊》
【年(卷),期】2004(000)006
【摘要】目前,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已达到157万人,其中近四成是外来女职工,主要分布在纺织、餐饮、保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服务性行业,已成为我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维护外来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摸清外来女职工对维权的需求,近期我们对全市46家外来女职工比较多的企业进行调查,涉及外来女职工19874人。
从调查情况看,关爱外来务工女职工,
【总页数】2页(P32-3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
【相关文献】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报告(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J], 哈提热·艾合买提江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报告(一)——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J], 薛晓霞
3.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报告——基于浙江宁波市的实地调研 [J], 郑磊
4.关于中能公司女职工权益维护情况的研究 [J], 张晓宁
5.关于兰州市国有企业下岗女职工生活现状及再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J], 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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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江34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江3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05.22•【字号】杭人社提〔2019〕54号•【施行日期】201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江34号建议的答复杭人社提〔2019〕54号《关于解决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暂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的建议》(江34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滞留市场周边人员的管理问题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自1997年底成立以来,在促进劳动力资源有效匹配、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求职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更好地服务广大求职人员,我们于2006年在市场内修建了两个长廊供求职者临时休息,安装了3台直饮水机免费提供热开水,还配备了医药箱,放置了常用药品。
您提出的在市场内配备简易床等生活保障物资的建议,对市场的治安、卫生、消防、护理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解决对前来休息人员进行身份甄别以及对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负责等等一系列问题,就市场而言不具备实现条件。
鉴于目前人力资源市场主要功能定位为人力资源的交流平台,我们将着重维护广大用人单位及求职者的正常招工和求职秩序。
二、关于市场另行选址外迁问题人力资源市场是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平台。
我市目前共有杭海路和余杭塘路两个市级人力资源市场,规模较小,且均为临时用房。
我局正在积极争取,拟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市级人力资源市场,集求职招聘、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中心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如该方案获准通过,我们将认真研究您关于“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迁离核心区域,靠近交通便利,靠近现有救助站的地段”的建议,完善市场的选址规划。
三、关于市场综合管理问题为加大对市场内外综合治理力度,市人力资源市场于2008年12月成立了由街道、公安、城管、劳动监察、市场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治理管理队伍,由街道牵头,实行联动长效管理。
流动人口中女职工劳动权益亟需保障
式, 于非 正式合 或 未签订合同 的范 围。 属 在劳动 时间. 在 卜, 女职工普遍希望多劳多得的驱动下 ,在 业和职工双方 自愿 且利 益互 惠的前提下,绝大部分 女职工每天工作时间在 8小 时以上, 加班加 点的情 况较为普遍 。 关于劳动培 训 , 调查的 在 女职工当中, 3 . 6 的女职工在外 出打工前接 受了输 出地 有 2 2% 的培训 ,有 5 .3 的女 职工在 岗位 上接 受 了岗前培 训 , 3 8% 有
步了解 当下流动人 口中女职工劳动权益方面存在的特殊情况与 问题 ,从而为建立 良好的社会保障体 系,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为营造和谐 劳动关系提供政策参考依据
流动人 口中女职工 劳动权益亟需保障
浙 江 省 流 动 人 口中女 职 工 劳 动权 益状 况 调 查 报 告
地来看, 涵盖 了全国 2 5个省市 , 但主要来 自本省 、 安徽 、 河南、
江 西 、 北 、 川 、 南 , 7 省 占 了总 数 的 8% t。 湖 四 湖 这 个 0以
流动原因、 目的相对集中, 家庭和 工作的稳定性较差 。 调
查 显 示 , 最 初 外 出流 动 的原 因 和 动机 中 ,3 9 % 女职 工 选 在 6 .0 的 择 了“ 出打 工挣 钱 ”3 . 9 的 女 职工 选 择 了“ 外 ,6 1% 寻求 更 适 合 自 己发 展 的地 方和 职 业 ” 。
u 家 策 划一 r 独 ’ 、 UI EU 囝 踊 J CHA A
保 妇 的 益要 律 社 源 双 整 障 女 权 需 法 与 会资 的 重 合
。
维护女职工特 别是流动人 口中的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 , 对于构建和 谐社会 、 和谐劳动关系具有十
分 重 要 意 义 。0 1 1 2 1 年 O月 , 江 省 妇 联 组 织 开 展 了流 动 人 口 中 女 职 工 劳 动 权 益 状 况 的调 查 , 过 对 浙 通 流 动 人 口中 女职 工 特 殊 权 益 、 劳动 制 度 、 动 保 障 、 动 环 境 四 方面 的劳 动 保 障 权 益 情 况 的调 查 , 一 劳 劳 进
关于外出务工人员权益保障问题
ad n
i trss ga td b a o ws eg s ca n u a c d e ly n r u h i r vn g l y tm d s ca e u i y tm rt e ne e t r n e yl b r a , .. o i is r n e a mpo me t h o g mp o i gl a s se a o i s c rt s s l l n t e n l y e f o h
在 现实 生活 中 , 出务 工人 员 的合 法 权 益主 要包 括 以下 外 几方 面: 是经 济性 的权 益 。 一 就业 机会 均 等权 , 酬权 , 报 收 益权 , 工 同酬 权 , 同 社会 保 障权社 会 福利 权等 。二是 社会
f 劳动合 同对外 出务工人员 的意志体现较少, 二) 外
外 出务 工人 员 是 指 已经 完 全 脱 离 或 部 分脱 离 传 统
的生产 经营活动 。 主要 在城镇 务 工 的劳动 者 . 他们在 城镇
中国是 一个 没 有 契 约传 统 的国家 , 人们 的契约 观念 意识 普遍 不强 ,外 出务 工人 员 相 对来 自 后 的农 村 , 落 带
关 系 中维护 自身 的合 法 权益 , 由于 劳动 合 同法 律制度 对 签 定 劳 动合 同 的强 制 性 以及 劳 动 合 同 的程 序 等 方 面 的 不 足 、 实践 中形 成大 量 的事实 劳 动关 系 . 劳动 合 同 在 没有 就 会 被 动 , 时事 实 劳 动 关 系 又 难 确认 , 生 纠 纷调 查 有 发
杭州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生存状况调查
●“民工学校”只是挂在墙上的一块牌子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的一个在建工地,绿色砂网围栏上,一溜贴了6个安全提示标志,围栏里一架大型塔式起重机正在悬吊建筑材料。
工地附近的一块牌子上写着“下沙紫园G10-27-03、04地块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项目”,总面积为209583.4平方米。
工地上的一名保安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里建房子的材料比一般的商品房差很多,用的钢筋都很便宜。
住这些样板房的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一直以来,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倍受社会关注,尤其是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这一问题是一道必须迈过的坎。
现实中,进城务工人员的生活状况究竟怎样?《法制日报》记者从一项来自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调研课题――《外来务工人员权利保障的实证研究》中发现,房屋工程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存权保障堪忧,工作生活条件及社会保障问题亟待改善。
建筑业务工人员五大特点参与此次调研的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大四学生徐媛告诉记者,这一调研针对的主要人群是建筑工人。
因为在一些侵害务工人员权益的案例里,主角多是建筑工人。
“先展开为期半个月的预调查,走访了杭州的10家在建工程,做了100份访谈实录,又走访了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院等部门,设计出了调查问卷。
”徐媛说,课题组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94份。
课题组调查显示,房屋工程建筑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现状呈现以下特点:一、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
大部分外来建筑工人每天工作时间为10小时以上,工资基本都是按每天完成的工作量计算。
二、人员流动性大,生活不稳定。
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往往跟着工程走,每换一个工作地点就要打包好全部家当,大包小包挤公交车。
三、生活环境恶劣,工棚一般都在工地里,沙尘非常多,工地地面上随处可见污水,垃圾桶就放在工棚旁,远远就能闻到恶臭味。
四、不同工种的房屋工程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层次存在差异。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等需要一定的经验,因此年龄较大;一般体力活则主要是年轻人。
论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现状、存在问题及如何管理
论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现状、存在问题及如何管理摘要: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现状、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是城市发展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
营造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氛围,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体系,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基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居民的平等权利是,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现状;存在问题;如何管理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民工含义相近。
一般泛指建筑行业,搬运行业等等技术含量低,体力劳动为主的从业人员。
有一定的歧视成分在里面。
现阶段,中国的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总数有上亿人,他们是中国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来自内地农村,文化素质不高,流动性大,又居无定所,生活和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保障,在就业、工资待遇、子女上学、医疗救治等方面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难度大,权益受侵害维权难,已经对城市文明建设造成严重影响。
作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群体,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对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现状我市是珠江三角洲南端的一个重要海滨城市。
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并明确我市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
我市是中国六个经济特区之一,我市陆地面积有1701平方千米,人口156.02万人(2010年人口普查统计)。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我市就业、生活。
目前,我市有外来流动人口49.75万人,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
其中绝大部分外来的务工人员都是从事一线产业,外来人口已成为我市现代化建设中一支必不可少的队伍,为我市经济繁荣昌盛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从年龄结构上看外来人口主要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
外来工人权益保障措施
外来工人权益保障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发展的迅猛,大量外来工人涌入城市,为城市建设和经济产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缺乏相关保障措施和对其权益的不重视,外来工人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
为了维护外来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一、法律法规保障首先,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外来工人权益的基础。
政府应该加强立法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外来工人的权益,明确他们的雇佣关系、工作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和约束,防止他们侵犯外来工人的权益。
二、建立健全的用工机制其次,建立健全的用工机制对外来工人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鼓励他们与外来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严禁以任何形式的合同欺诈或变相拖欠工资。
同时,加强用工监管,建立用工信息登记制度,确保用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外来工人支付工资。
三、加强培训和技能提升此外,加强外来工人的培训和技能提升也是保障他们权益的重要措施。
政府应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为外来工人提供免费或低价的技能培训,让他们具备更多的就业技能和竞争力。
同时,加大对技能培训机构和就业中介机构的监管,防止他们采取不合理的收费和欺诈行为。
四、加强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另外,加强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也是保障外来工人权益的重要方式。
政府应加大力度,推动外来工人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并确保他们享受与本地员工同等的权益。
同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外来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宣传和教育措施最后,加强对外来工人权益的宣传和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各种渠道,如宣传片、宣传画等方式,向外来工人普及他们的权益和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外来工人权益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上)
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上)
翁卫军
【期刊名称】《杭州:生活品质》
【年(卷),期】2006(000)002
【摘要】<正> 下城区地处我国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又是浙江省会杭州的中心城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外地来我区经商务工的人员急剧增加。
截止2005年10月底,全区共有登记领证的外来务工人员11.3万余
【总页数】2页(P34-35)
【作者】翁卫军
【作者单位】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书记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49.2
【相关文献】
1.江东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J], 陈家连;毛健
2.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全面做好医疗管理工作——在2014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J], 马晓伟
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我市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J],
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J],
5.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下) [J], 翁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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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9.12.30•【字号】杭政办〔2009〕18号•【施行日期】200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9〕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为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外地来杭就业、创业的劳动者,以及在生产经营单位就业的本市农村户籍劳动者。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一)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劳动保护责任制度,依法设置安全、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措施。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职业病危害防护、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工伤保险等内容。
大学生暑期实践报告(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
关于浙江省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调查报告祖祖辈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中国农民中的许多人,自20世纪80年代末依赖,抛弃了已沿袭几千年的传统生活,浩浩荡荡地闯进城市谋生,成了城市里的外来务工人员。
他们的艰辛工作为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城市的繁荣与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可以说,外来务工人员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者之一。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先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在挣得微薄的血汗钱的同时,遭遇着前所未有的问题和困难,整体沦为城市的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
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问题不仅仅关系到农民工自己本人,更关系到他们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直接牵涉到的利害关系人就有3-5亿人之多。
就从这一角度来说,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问题就不能不说是个大问题了。
为此,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浙江省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调研”的暑期社会实践。
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在前期理论准备的基础上,一方面继续执行预先拟定的计划,继续理论研究、历史研究和案例研究;另一方面制作调查问卷表,拟定访谈提纲、积极联系调查地点和相关单位。
在8名同学的集体努力下完成了对浙江省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调研工作。
在本次实践活动中,实践小分队的同学共走访外来务工人员千余人,完成调查问卷近600份,并慰问了工作在杭州地铁第一线上的工人们,联合社区在超市门口设立咨询点为外来务工人员解答劳动合同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予以保护的必要性及目前保护现状外来务工人员初步具备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
一是务工人员与社会化大生产紧密相联,掌握和运用现代生产技能,成为我国产业工人中的生力军。
二是务工人员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他们的劳动时间、劳动对象以及所创造的价值主要在城市,其收入形态是货币而不是实物。
三是务工人员既受到机器大工业生产规则和社会化大生产秩序的约束,又受到工业文明与城市文明的熏陶,已与传统的产业工人日益融合。
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措施
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措施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外来务工人员由于身份的特殊性和信息的不对称,常常容易受到不公正待遇和侵权。
为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有必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
本文将就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问题,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详细阐述。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立法过程,制定更加完善的法规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应明确其劳动权益、社会保障、居住权益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要提高执法意识,确保相关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加大对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一个公平合法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其次,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宣传教育。
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对自己的权益知之甚少,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外来务工人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渠道。
同时,要加强组织建设,建立维权团队,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让外来务工人员有一个可以信赖的支持机构。
再次,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而外来务工人员往往面临合同签订难、未及时签订或签订后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相关部门应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将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和执行。
同时,要加大对违法劳动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外来务工人员在社会保障方面往往面临着缺乏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问题。
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同样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
在医疗保险方面,可以推动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让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
在住房方面,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补贴和贷款支持。
基于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城市住房保障问题的调查分析
决 部 分创 业 人才 、大学 毕业 生 和外来 务工 人 员 ” 及 以下 ( 中专 ) 含 ,并 在 杭州 市 域 范 围 内居 住 达 的住 房 困难 问题 ,采 取 了一 系 列 改 善 农 民工 居
半年 以上 且持有 工作 证 明的非 本地户 籍 人员 。
( )调查 的 主要形 式和 内容 二
南 方农 村 21 年第 3 01 期
问题撰讨
本 次 调研 以 问卷调查 为 主 ,人户 访谈 为辅 。 在 杭外 来 务 工 人 员 主 要 通 过 租 赁 、单 位 提
问 卷 内容 分 为 三 大 块 :一 是 个 人 信 息 .包 供 和 寄 住 三 种 方 式 解 决 住 房 。其 中 租 赁 的 比重 括 性 别 、年 龄 、婚 姻 状 况 、家 庭 结 构 、学 历 、 最 大 ,占 5 %。调 查 还 发 现 ,外 来务 工 人 员 多 6
问题搽讨
基 于杭 州 市外 来务 工 人员城 市住房 保 障
燕 骆 建 艳
张e墨≥:
摘 要 :本文通过对杭 州市主城 区75 外来务工人 员的 问卷调 查,对杭 州市外来务 工人 员住 房保 障基 本状 8位
况 、住 房 特 点 、住 房 开 支 、住 房 意 愿 等 方 面进 行 深 入 分 析 , 在 此 基 础 上 ,从 住 房 保 障 体 系 、政 策 法 规 、 产 业 布 局 、
2 4% 。 2.
出 现这 样 的 情 况 ,原 因至 少 有 三个 :首 先
租 住原 因 、房租 收 入 比等 ;三 是 住房 保 障 情 况 , 是 制 度 上 的 ,外 来 务 工 人 员 没 有 务 工 地 户 籍 , 包 括 工 作 单 位 的住 房 保 障 、期 望 工 作 单 位 ( 政 绝 大 多 数 人 未 能 享 受 城 镇 的住 房 保 障政 策 :其 府 ) 的住 房保 障措施 、对 公共 租赁 房 的建议 等 。 次 是 经 济 上 的 ,外 来 务 工 人 员 从 事 的行 业 特 点
杭州市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探析
杭州市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探析【摘要】本文集中阐述了农民工的定义及其权益的相关理论,围绕了在杭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做了相应的分析,剖析了目前杭州市农民工的现状,以及政府就农民工问题所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并补充提出了一些个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问题;对策一、杭州市农民工权益的现状所谓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方面的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和社会福利权等;二是社会方面的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职业技能培训权、休息权、休假权等;三是政治方面的权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本文涉及的权益主要为前两项。
根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在杭的农民工已有280万左右,主要以年龄在20岁- 30岁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且男性居多。
他们以从事第二、三产业为主,主要集中在建筑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1,从工种看,在杭农民工一般都以苦、脏、累、无技术特长的工作为主,如建筑小工、普工、缝纫工、清洁工等。
二、杭州市目前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分析(一)杭州市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主要表现1.工资水平低,克扣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第一,最低工资标准得不到有效保障或将最低工资标准泛化。
为保障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杭州市根据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制订了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具体规定。
但不少用人单位特别是技能要求不高的行业,利用农民工迫切就业的心情,任意降低工资水平,工人工资远远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
第二,强迫加班加点,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工资时常被恶意克扣和无故拖欠。
据杭州市总工会2009年1~8月投诉立案155件中涉及拖欠工资及强迫加班加点的就有47件,占到总投诉立案的30.3%就可见一斑。
2.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工伤事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杭州市实施了“五险”2合一后,农民工参保率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其就业流动性大,参保费个人所占的比例较高,且养老保险等不能像银行存折一样在全国各地自由转移,他们往往宁愿与企业达成某种协议,每月领取一定数目的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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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各项保障水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要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学法,使其懂法,广泛宣传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加大对企业用工情况的稽查力度,提高用工单位雇工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通过司法监督和法律援助,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不受歧视,不受排斥,不受虐待。二是要通过加强宣传,制订有关配套政策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险覆盖面,把他们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范围,解除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后顾之忧”。三是要依法加大对非公企业的工会建设,利用工会组织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权利,保障他们应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
杭州下城区人大调查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情况
经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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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反映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生活现状,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切实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协调发展,近期,下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广泛听取外来务工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其就业生活、劳动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08份,其中有效问卷899份,问卷回收率89.9%。
3、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对工作、生活的要求并不高,心态比较平和知足,在杭州市居住5年以上的所占比重最大,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努力缩小自己与城市居民的差距,以适应城市的生活。外来务工人员业余文化生活主要是看电视,其次是看报。他们期望能通过参加培训提高自身技能,已有28.29%的人通过自学专业知识来提高自己的技能。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是青壮年,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评价相对较好,对身体健康普遍较为关注。
三、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意见建议
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创造良好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环境,象关心城市下岗职工那样,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确保他们有收入、有房住、有书读、有病看、有社保,下城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1、完善劳动就业体系,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要通过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就业体系,努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规范职业中介机构,使之真正成为外来务工人员寻找工作的重要途径。二是建立和完善外来劳动力就业市场,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的失业风险。三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定单式培养”,有针对性地实施指导和帮扶。四是要简化相关手续,简减收费项目,切实规范与外来务工人员相关的各种收费行为,坚决取消政府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杜绝自立项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搭车收费等不规范收费行为,降低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成本。
调查表明,外来务工人员感到与本地居民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权益保障、子女就学、居住条件、医疗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有差距。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及户籍制度的影响,在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人比较中,外来务工人员感到差距最大的前三位分别是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居住条件。
1、就业困难程度依然较大。由于用工单位对员工素质要求明显提高,而外来务工人员由于主客观原因,自身文化程度总体较低,形成结构性就业矛盾,影响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选择自主权,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困难程度,总体就业状况不容乐观。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对职业中介组织的诚信程度评价不高,职业中介对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帮助作用不大,通过职业中介寻找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下城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在迅猛发展,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创业务工生活。目前,已有15万左右的外来务工人员在下城区创业生活,约占全区人口的三分之一。他们在给我区经济发展尤其是打造中央商务区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和生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由于外来务工人员一般都文化偏低、缺乏专业劳动技能、个别的文明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给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就业就学等方面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3、多方拓展办学渠道,进一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最希望在子女入托及教育方面得到政府的帮助。因此要出台配套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工子弟学校。要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质量,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信心。要调整有关政策,简化手续,降低各种教育收费,对困难家庭提供教育补助,让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就学上,接受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教育,能让他们安心、全心地投入工作,为下城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2、社会保险覆盖面偏小,社会保障程度有待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就业与生活的临时性、不稳定性,使他们对医疗保险等劳动保障关注程度不是很高,加之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还不够广泛到位,同时,受到目前全国社会保险联网技术尚未实现的影响,社会保障意识相对薄弱。调查显示,有70.22%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享受医疗保险,71.58%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没有享受失业保险的人更多,高达83.44%。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游离于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安全网之外,外来务工人员及其患病不医、大病小医、以及靠子女养老情况比较普遍。
一、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
1、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在被调查的外来务工人员中,年龄在21-40岁之间的占了82.46%,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6.42%,流动区域较大,来自全国的19个省,较多的依次为安徽、江西、河南等。
2、多数外来务工人员缺乏相应的技术,文化层次总体较低,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其收入也相对较低,月收入千余元居多。从事的行业主要有施工装潢、贸易、工业,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目前外来务工人员拥有自己的房子比例很低,调查对象中以租房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占绝大多数,达到64.8%。从家庭开支情况来看,多数还停留在生存需求的阶段,主要用于日常生活用品、租房和饮食消费,其次是用于子女教育、医疗和休闲娱乐活动。
6、精神生活贫乏,业余文化生活单调。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反映闲暇时间不足,精神文化生活贫乏。调查中,尽管外来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时间延长了,但迫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他们还是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阵地极其匮乏,娱乐场所大部分人消费不起,很少从事休闲、娱乐、体育等活动,生活枯燥单一,形成了“白天忙于生计,晚上无所事事的状况”。有59.22%的外来务工人员偶尔或经常感到孤独寂寞,从事的活动频率最高的是看电视和读书看报,走亲访友、上公园和体育运动也只是偶尔为之。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仍存在一定困难。虽然下城区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建立了专门的民工子弟学校,但仍有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因找不到学校或负担不起学费而缀学。调查中有31.44%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示在外出务工中经常碰到教育费用负担不起的困难,57.53%的人认为子女就学学费高、负担重,21.81%的人表示子女就学时需要交纳借读费、赞助费。
5、歧视外来务工人员的现象仍然存在。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外来务工人员主要从事苦、累、脏、险的工作,同时也承受着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调查结果显示有51.85%的外来务工人员“偶尔”或“经常”遭受歧视排挤,一方面,使外来务工人员不能融入城市社会,难以形成正常市民的规则和法制观念,另一方面,在城市中遭受的种种歧视性待遇,得不到基本的尊重和人际关照,促使或加重了他们的孤立感和无助感,产生对城市居民的不满情绪,甚至对立情绪。这不仅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5、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认同。目前城市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两个群体之间存在的“社会群体隔离”现象,已成为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因此,应加大力度宣传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和社会所做出的贡献和新人新事、新风尚,多从正面进行引导,努力消除城市居民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偏见,培养他们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认同感,让他们意识到广大外来务工人员默默无闻的贡献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客观地反映外来务工人员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大众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的辛苦、报酬的低廉和生存的不易,让大家都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关注他们的精神和政治需求。有关部门要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城市建设的公益活动,增强他们自信、自尊、自爱、自立的意识,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平等观念,让他们认识到自己也是城市的主人,以创造一种平等融洽的社会氛围,帮助城市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加强互动和彼此尊重,增强彼此间的了解、理解、沟通与包容。
(作者单位: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
4、规范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搞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环境。要按照“谁留宿、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把外来务工人员的直接管理责任落到用工单位。同时,社区也要将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对本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子女就学、生育、治安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并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登记、查验和出租用房管理工作,形成一种以“服务、教育、维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使他们增强归属感。要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社区成立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站,建立个人档案,及时掌握外来务工人员的变化情况。要创造条件建设一批与外来务工人员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公寓住宅,有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要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妇联、互助协会等外来务工人员组织,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中碰到问题。要创造条件成立外来务工人员活动中心、外来务工人员之家等,设立图书阅览、健身、联谊、法律咨询室和维权驿站等,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开展读书、字画、歌咏、体育大赛等项活动,激发他们的上进心,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满足他们对精神文化的需要。要构建以警防、民防、技防“三张网”为主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犯罪预防和打击工作。
3、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尚不能得到充分享受。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调查中有42.8%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按劳动法与单位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欠薪、拖薪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调查中,仍有14.23%的外来务工人员认为所在单位的工资发放存在发放不按时或不足额的情况,4.01%的外来务工人员月收入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620元),48.67%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示没有接受过单位提供的职业技术培训,45.17%的单位存在加班没有补贴,78.13%的单位没有双休日,72.38%的单位没有提供妇女产假、产期工资,44.30%的单位没有工伤补偿、工伤保险,更不要说享受住房以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带薪休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