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保障房建设和管理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必要性分析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必要性分析最近,经济适用住房屡遭曝光,反映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因此,有人提出取消经济适用房制度。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符合我国住房发展的实际,是不可取的。
在现阶段,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政府应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两个方面多下功夫,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健康发展,而不是因噎废食。
本文仅以西安市为例,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分析保障性住房存在的必要性。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按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1]。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策性租赁房是面向“夹心层”的住房保障——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保障对象之间,必然会客观地存在边缘人群,即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又购买不起或购买不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
目前西安市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有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一、中国住房商品化的需要在建国之初,我国学习苏联模式,在城镇实行了完全福利化的住房政策,即实行统一建房、统一分配、低租金使用的住房建设、管理和使用制度,也就是通常说的低租金福利制度,制约了城镇住房的发展速度。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基本确立了住房商品化的性质,随后几乎每年都会出台新的房改政策,促进了房改的迅速进行,到1998年我国的市场化几乎全面完成。
短短的二十年时间,我国从根本上破除了旧的住房制度,商品房市场基本完善,同时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住房商品化的进程是相当惊人的。
发达国家和地区住房商品化都是在基本实现人人有房住的情况下,逐步走上住房商品化道路的。
而我国住房商品化在这方面留有较大缺口,目前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对这一缺口的回补。
美国1942年其人均国民收入就达1017美元,且从20世纪30年代起,罗斯福政府就着力于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通过各种措施鼓励建造低收入者住得起的房子,并适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进行调整,使其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最完善的国家之一,现在国内人均居住面积达60多平方米。
国办发【2011】45号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发布时间:2011-09-28 文档来源:《中国建设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
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住房保障工作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坚持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坚持规范管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租金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缓解群众住房困难,实现人才和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浅析保障性住房发展与管理现状
浅析保障性住房发展与管理现状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满足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解决城市住房困难问题而提供的住房保障服务。
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与管理现状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也是城市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与管理现状进行浅析,探讨当前保障性住房面临的挑战与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现状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当时中国政府开始实施住房改革政策,其中包括发展保障性住房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保障性住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扩大,成为了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公共租赁住房,即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即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提供购房补贴或贷款支持。
在发展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政府投入不断增加,各地积极推进政策,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更新也成为促进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动力。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各地区都相继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扶持力度。
1. 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目前,保障性住房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门牵头负责,由政府制定政策、安排资金、统筹规划、监督管理等工作。
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2. 审批管理体系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审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通过申请获得相应的住房保障,政府对住房的产权、使用权以及租金等进行严格管理。
除了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外,市场参与也是当前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
三、保障性住房面临的挑战与问题虽然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与问题。
中国住建部
中国住建部中国住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所属的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国家建设事业,推动城乡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
该部门成立于1998年,前身是建设部,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住建部。
本文将从住建部的职责、重要任务以及取得的成就等方面进行阐述。
中国住建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建设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建设现代化;制定和监督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建设节能减排政策;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推动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管理国有建设用地和城市房屋租赁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等。
住建部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推动城乡发展。
随着中国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住建部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现代化工作,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住建部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通过统筹城乡发展,住建部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另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住建部致力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投资,住建部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住房保障项目的支持力度。
同时,住建部推动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在建设领域,住建部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监督,提高建筑工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通过推进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工作,住建部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住建部在推动城乡发展、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以及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住建部将继续积极履行职责,助力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杨璐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中旬》2019年第11期摘;要: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关乎公民的居住权,更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各级部门的重视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本文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希望人们在今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建议党和政府历来把住房问题看做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十二五”时期,全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去年已开工建设1000万套,今年计划开工建设700万套。
可以看出,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已驶入“快车道”。
一方面,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另一方面也要重视过去一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所出现的问题,只有适时做出判断和调整,才会使我国为民造福的这一事业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现从保障性住房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做如下探讨。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概述城市保障性住房制度是指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据统计,我国的中低收入者占人口总数的近80%,因此,保障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权,不仅关系到实现“人人有所居”这一理想,更关乎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保障性住房具有社会公益性,建设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责任,是政府保障人民居住权的基本要求。
我国政府重视保障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权,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来指导和规制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和建设,如,1994年《国务院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到要加强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国家在政策上给与支持,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每年开发的经济适用房要占到建房总量的20%。
1995年推出安居工程,以期推动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
1998年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首次将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作为住房改革的重点;同时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和8项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也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制的改革。
一、改革内容1.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
由原来国家或单位统包的投资体制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
2.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
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
3.改革住房分配体制。
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分配制度。
职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向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
4.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
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5.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分别交缴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以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6.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
7.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发展过程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制度改革是指对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进行变革,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机制的住房体制,实现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行业可谓一大看点,其影响和意义远远超出经济范畴。
与其他各项改革一样,住房制度改革也是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调整中逐步展开。
根据相关重大决策出台以及实践中执行的效果,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10年:1978-1988年的探索试阶;1988-1998年在全国逐步推开和深化阶段;1998年至今实行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和试点1949~1979年,是我国住房发展相对缓慢的时期。
中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公共政策环境分析
关键词 : 福利分房 ; 住房保障 ; 公 共政 策环境 ; 制度偏差
中 图分 类 号 : F 2 9 3 . 3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8一: 3 1 5 4 ( 2 0 1 3 ) 0 5— 0 0 6 5— 0 4
查 系统 1 9 8 8年 在 北 京 市 进 行 1 0 0 0户 居 民 的入 户 问 卷 调 查
面逐 渐显示 出弊端 , 住房改革越来越 迫切。1 9 9 8年 7月 , 国 务院发布《 关于进 一步深 化城镇 住房 制度改 革加 快住房 建
设的通知》 , 要求停止住房实物分 配 , 实 行住房分 配货 币化 。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0 7—1 1
“ 居民对住房的拥有使用完全靠社会再 分配系 统 的运作 , 其
间没有 市场 机制的作 用在内” 。 随着计划经济 体制 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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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行 政 学 院 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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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境 提出对策。
二、 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分析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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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 策环境相 关概 述
计划 经济体 制下 , 我 国城镇住房 主要实 行福利化 分配 。
政策环境是 政 策 制定 和 实施 的一 系 列影 响 因素 的 总
和。按 照系统论 的观 点 , “ 凡是 影 响政策 存在 、 发展 及其 变
史产物 。 公共政策与政策环境 相互作 用。政治 系统 理论把公 共 政策看作是政治 系统对 周 围环 境要 求 的识 别 和反应 , 认 为
对建立和完善中国住房政策体系的三点思考
中国经济周刊 2008年第12期
15
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
房问题。中央政府确定住房大的原则和政策,允许各地区
目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面临世界 因地制宜。
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乡人口迁移。城镇住房需求大,但资
三是要多种途径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建立多
源承载率相对不足,因此,制定住房政策,必须坚决贯彻 渠道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棚户
网址:
LEADE RS HIP 政要建言
对建立和完善中国住房 政策体系的三点思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 目前,中国城镇 80% 左右的住房已经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配置。同时, 要继续强化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职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对房地 ” 产市场能、节水、节材与环 居人民享受城市住房政策和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政策的衔
境保护的新技术。
接,积极探索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建设。
三要引导居民适度消费,既要积极保护住房居民的
强化和规划管理,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按照集约和
积极性,改善居住条件,同时还要加强国情教育和政策引 节约使用农村建设用地的要求,加强对旧村改造的规划指
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房地产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商 时,要继续强化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职责,建立住
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大合理,住宅建 房保障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设还不适应人口、资源和环境状况,科技贡献率低,资
一是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中
源消耗高。
国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财政能力总体
经 过多年探索,中国 已经初步建立 了比较 适合中国国 情的城镇住房 政策框架,但 从总体上看,我国 住房政策体系 和住房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对策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对策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对策自从1998 年实现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至今,我国基本上已经建立起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为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启动较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1.对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规定不合理,实际的供应对象存在偏差首先,很多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对供应对象都要求具有本地的非农户籍。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地推进,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也越来越多,比起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职工,他们的收入普遍更低,居住条件更差,更应享受住房保障。
但现行住房保障制度却将他们排斥在外,每年春节中国特有的返乡大潮在某种程度上对现行住房制度的一种反映。
其次,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未能覆盖部分中低收入者,供应对象存在政策空白区,形成夹心阶层。
这些阶层主要是指其收入水平和住房标准超过了保障性住房的范围,而又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人群。
这部分人主要包括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不够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等。
此外,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发生偏差。
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应该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但由于我国目前对居民的收入没有确切的统计资料,加上相关的法律以及监督机制不完整,以及相应的腐败问题,导致部分高收入者和投机者进入经济适用房市场,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发生严重偏差。
因此,常常会有开着高档汽车前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发生。
2.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设导致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程度的加剧。
保障性住房在建设过程中往往采取集中建设,这将造成城市居住空间的贫富隔离,会导致不同阶层间的对立与冲突更加显现,造成同一地区社会认同、社会参与、社会整合的困难,加剧低收入阶层的弱势地位。
3.廉租房制度建设缓慢,覆盖范围小在廉租房的供应方面,政府对兴建廉租住房的投入过小,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愿意承建廉租房,这导致了廉租房的建设过为缓慢,远不能覆盖到所需要的人群。
保障性住房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保障性住房管理现状调研报告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中央进一步加强民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
按照市政协常委会工作重点安排,市政协牵头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视察组,于3月27日至23日深入到廉租住房等地,从规划布局、质量安全、施工管理、配套服务等方面,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听取了市建设局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介绍。
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情况(一)廉租住房建设及管理情况根据《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廉租住房采取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
保障对象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并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六个月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据年调查统计,全市共有户、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200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加大保障住房投入的机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优化支出,完善措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截止2010共争取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任务是4146套20.3万平方米,总投资为2.4亿元,其中:9.911万平方米、2057套已建成,已安排入住5.475万平方米、1145套;在建10.395万平方米、2089套。
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逐级审批,按照工程进度拨付。
截止年9月底,累计拨付上级补助及配套资金14700.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0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260.62万元,市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1434万元,分配公积金增值收益2461.18万元,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安排452.11万元。
完成投资1.2亿元。
(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我市从2007年开始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全市住房租赁补贴到位资金4277.59万元,截止年6月,全市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13.92万元,结余3763.67万元。
年9月底全市应保障低保家庭户数有3431户,已实施保障3291户,其中实物配租1145户、租赁补贴2146户,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占全市城镇家庭户籍总数143026户的2.3%。
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
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提升,保障性住房以及社会管理创新问题逐渐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重视。
本文从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经历、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的成就、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希望能够为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有效的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社会管理;发展历程与保障性住房相对的概念是商业性住房。
与商业性住房不同,保障性住房更加注重实用性,是政府为了满足人们基础生活提供的住房,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以及公共租赁房。
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推动社会的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经历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五个阶段,分别是起步阶段、确立阶段、萎缩阶段、重建阶段以及完善阶段。
1995年,随着“安居工程”的提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正式进入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住房模式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集资合作建房,另一种则是安居工程,在此期间实物分房的政策依旧存在。
1998年是我国保障性住房在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一年,也是保障性住房的确立阶段。
随着《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出台,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正式建立。
2001年,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发展的过程中进入了萎缩阶段,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也逐渐减弱。
随着经济适用房所占的投资比例逐渐下降,2005年更是达到了历史中的最低点。
保障安居型住房工程已然全面萎缩。
2007年是我国保障性住房的重建阶段。
我国出台了廉租住房制度,针对低收入的贫困家庭建立健全主导政策。
加大棚户区与旧住宅的改造,以便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
2010年至2015年是社会保障住房发展的完善阶段,国家相关部门逐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对于普通商品房用地所占的比例提出了明确的需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9.28•【文号】国办发[2011]45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
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住房保障工作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坚持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坚持规范管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论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政府责任
论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政府责任摘要:本文探究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现状,并且指出了我国现阶段保障性住房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国保障性住房可持续性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性住房;政府责任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住房保障体系。
保障房作为重大民生问题首次写进党代会报告,被列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内。
因此,对中国保障性住房的研究和推进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一、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现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保障对象享受“梯度式”保障: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保障房已逐渐形成多种保障方式并存,包括公共租赁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发放租金补贴、旧城危房改造以及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等多重手段和目标相结合的状态,保障房发展的大趋势成为“以租为主”。
(一)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造步伐。
2010年,中央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继续推进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
经过几年的努力,各类棚户区改造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二)逐步实施限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自被提出之日起,就备受争议,当前全国实施的城市仍然很少,实施效果尚难全面评价,从早期推出的几个城市看,并未起到预期的影响房地产价格走势的作用,反而限价房项目本身因区位、性价比等因素而出现了销售、经营困难。
2011年1月下旬的“国八条”提出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并且要求房价高的城市要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
(完整word版)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解读
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解读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随着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即将收官,北京、上海等地于2011年12月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瞄准保障房资格造假、骗购骗租分配乱象重拳出击。
1产生背景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
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
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出租,也有销售。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2主要分类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保障房 建设 实施方案
保障房建设实施方案
保障房是指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是一项国家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保障房建设,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要加大政府投入。
保障房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资金到位。
同时,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投入机制,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
其次,要优化土地利用。
土地是保障房建设的重要资源,应当通过合理规划,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可以采取土地集约利用、节约用地等措施,确保保障房用地的合理利用,降低建设成本。
再次,要加强建设管理。
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还要加强对保障房的后期管理和维护,保障房的使用寿命和居住环境。
最后,要完善配套设施。
保障房建设不仅仅是简单地建造住房,还需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
这些配套设施的完善,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保障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建设实施方案,才能够更好地推进保障房建设,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保障房小区管理制度
保障房小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保障房小区的管理行为,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主体本小区的管理主体为小区居民委员会,其依法依规管理小区事务,履行小区管理职责。
三、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商品房和保障房。
四、居住资格1. 享有保障房居住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方可入住本小区的保障房。
2. 非保障房居住资格的人员,不得入住保障房,否则将被依法处理。
五、房屋管理1. 保障房的租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
2. 保障房的装修、改造等事项,需经居民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3. 保障房的维修问题,由小区物业负责,居民可向居民委员会投诉。
六、公共设施管理1. 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由小区物业管理维护,居民要爱惜使用,不得恶意损坏。
2. 公共设施维修,由小区物业负责,居民应积极配合。
七、安全管理1. 居民在小区内应保持安全意识,不得违规操作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楼道乱堆杂物。
2. 居民要加强防火意识,不得私自改动防火设施,不得乱丢烟蒂,不得使用不明火种。
八、环境卫生管理1. 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由小区物业负责清洁,居民应积极参与卫生保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地吐痰。
2. 小区内的绿化由小区物业管理,居民可提出建议和意见,但不得私自采伐绿化树木。
九、社区活动管理1. 小区居民委员会定期组织社区活动,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增进邻里关系。
2. 居民可向居民委员会提出活动建议,居民委员会应认真考虑,尽力满足居民需求。
十、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居民委员会有权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知、暂停居住资格等,严重者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 对恶意损坏公共设施、危害社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居民如有其他问题和建议,可向居民委员会提出,居民委员会将认真处理并予以答复。
住房保障工程管理制度
住房保障工程管理制度住房保障工程的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为确保住房保障工程的有效实施以及保障群众的权益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有效管理,建设符合住房保障需求的住房项目,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能够获得合适的住房,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一、住房保障工程的管理机构设置住房保障工程的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责任清晰。
一般来说,管理机构设置应包括以下部门:1、住房保障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住房保障工程的总体规划、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等职责。
2、住房保障工程管理办公室:具体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住房保障工程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财政部门:负责拨款、审计、监管住房保障工程的财务支出。
4、规划部门、建设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住房保障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管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5、社会工作部门、社区服务部门等:协助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安置工作。
二、住房保障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1、明确工作目标:住房保障工程管理制度要明确工作目标,将住房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公共服务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工程的投放和使用效果。
2、规范项目安置:住房保障工程的安置要规范,确保项目的质量与规模符合政府的要求。
3、严格财务管理:住房保障工程的财务管理要严格,确保资金的使用透明、合理。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住房保障工程的实施过程得到有效监督,防止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出现问题。
5、完善信息公开:住房保障工程管理制度要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策和工程的公开透明,让公众能够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
6、加强宣传宣传:住房保障工程管理制度要加强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政府的政策和工作目标,提高社会参与度。
三、住房保障工程管理制度的实施在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后,需要着重实施以下工作:1、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划分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统一管理标准: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按照标准进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职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职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国家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部门,其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职责和职能。
他们致力于促进城乡建设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本文将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职能。
一、制定和实施建设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城乡建设规划。
他们分析和评估城乡发展现状,研究对策和规划,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方案,提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镇建设质量的措施。
此外,他们还负责指导和监督地方政府执行规划,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推进住房保障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他们负责研究和制定住房保障政策,推动住房供应体系的建设,提高住房保障的覆盖率和质量。
此外,他们还加强对住房市场的监管,处理住房纠纷,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推动农村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在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出农村建设规划和政策,支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此外,他们还负责指导和协调城乡建设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管理城市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管理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更新和改造。
他们制定城市建设标准,监督和指导城镇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强对项目的审批和监管,确保城市建设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此外,他们还负责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如水利、交通、电力等。
五、加强执法和监督为了加强对建设领域的执法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要开展相关工作。
他们负责制定和完善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工程、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他们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城乡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综上所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肩负着促进城乡建设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
他们通过制定建设规划、推进住房保障、推动农村建设、管理城市建设以及加强执法和监督等职责和职能,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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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项目选址城市中心较远的 地方 外部配套同步建设影响入住方便 内部空间结构影响使用功能
交通建设相对滞后
• 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 有待改善
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 滞后。 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在 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 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 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 有的保障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 影响了使用功能。
• 资金
中国城镇保障房
筹资压力----建设,征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
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 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 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 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 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 制度
中国城镇保障房
回顾中国住房制度变革的过程。近 些年,中央政府在保障房制度建设 上明确地方政府责任,陆续出台了 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建设和管 理的制度
• 保障房将重点发展公共租 赁住房
出台建设和管理的制度 廉租房 经适房 公租房重点发展 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较大 幅度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
• 中央政府职责 • 地方政府责任
到2011年9月底,各市县均按要求公开了 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 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
• 措施
租金标准应利于保障房退出
退出机制动态管理
保障对象 户型面积 租金标准 公平配置 合理使用
• 对于上述提出的问题,姜伟新 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如保 障房的退出机制,他透露将通 过控制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 引导保障对象当收入条件改善、 具备了一定经济能力后自然退 出。 • 对租赁性保障房,要研究制订 合适的、动态的、有利于退出 的租金标准;对购置性保障房, 要完善并严格执行交易时对收 益调节的规定,消除牟利空间, 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配置、合 理使用。
中国城镇保障房建设和管理
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
• 工程
中国城镇保障房
总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 工程质量总体可控
个别存在质量隐患
• 保障房质量总体可控
并不意味着没问题,工程质量有 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 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 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 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 立法
立法问题清晰规范
法律制度 规范政策 工作边界 利益调节 退出机制
需用法规加以规范
• 关于住房保障立法问题
由于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 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未形成法律 制度约束。工作中出现的如政策边 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 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以法规的方 式加以规范。
中国住房制度变革的过程
制度顶层设计
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 方式等
前后政策衔接问题
• 住房保障制度顶层设计方面
由于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 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 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 要不断完善。 同时,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 的问题。比如经济适用住房,早期 的供应范围比较宽,套型面积标准、 上市交易规则等与后来调整的政策 不完全一致,也造成了一些社会误 解
• 分配
中国城镇保障房
分配和运营 核定
出现骗租骗购情况
• 保障房的分配和运营管理
是一直困扰保障房制度发展的一 个重要原因,由于家庭和个人住房、 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 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 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 况。 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 退出保障性住房,公众意见很大。
• 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