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将提高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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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现状及立法完善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现状及立法完善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现状及立法完善【摘要】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现状及立法完善是当前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

本文围绕国家赔偿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原因、立法完善的必要性、建议和前景展望展开论述。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国家赔偿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赔偿标准不明确、赔偿程序繁琐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源于法律条文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

立法完善是当务之急。

建议在赔偿标准、程序、监督方面进行完善,加强对国家赔偿的法律监督力度。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国家赔偿法的完善将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迈出更为坚实的一步,进一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展望未来,我国国家赔偿法将不断完善,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国家赔偿法、实施现状、立法完善、背景介绍、问题意义、现状分析、问题原因、必要性、建议、前景展望、总结、未来展望。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国家赔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国家赔偿法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现状受到广泛关注,对于完善法律规范、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对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国家赔偿法,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1.2 问题意义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现状及立法完善完善国家赔偿法可以提高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法治能力,确保政府行为合法、规范,有效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国家赔偿法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合理确定赔偿额度和简化赔偿程序,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缓解社会矛盾。

完善国家赔偿法还可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减少行政不当行为,为国家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研究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现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立法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拘留十天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拘留十天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拘留十天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拘禁或者非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额,确定为每日赔偿标准的两倍至三倍。

赔偿总额达到二年以上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在拘禁或者拘留期间受到的损失数额多的,给予相应调整。

”根据规定,被拘留人的赔偿金额,每日标准应在两倍至三倍之间。

在具体实施中,根据被拘留人的具体情况和受到的侵犯程度,赔偿金额会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受到非法拘留的人可以按照每日标准的两倍进行赔偿,而对于侵犯程度较重的案件,每日标准可以适当提高至三倍。

除了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赔偿外,被拘留人还可以获得以下两方面的赔偿:1. 财产损失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法定赔偿费用,包括人身、财产、后续、恢复性支出等直接损失”。

“财产损失的赔偿,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2. 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害人身尊严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金是一种合理的赔偿形式”。

当被拘留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赔偿并不是一种无条件的给予,而是需要被拘留人提起赔偿申请,并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

被拘留人需要在一年内提起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人身自由遭到了非法侵犯。

总的来说,拘留十天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每日赔偿标准的两倍至三倍,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和侵犯程度而定。

此外,被拘留人还可以获得财产损失的赔偿以及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的赔偿。

希望通过国家赔偿的制度,能够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

除了上述提到的赔偿项目,对于被非法拘禁或拘留的人而言,还存在其他一些可以享受赔偿的权益。

其中包括:1. 合法职业损失赔偿:被拘留期间,如果无法正常工作或从事合法职业,导致收入受到损失,被拘留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这可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抚恤金等经济利益的损失。

2. 精神损害赔偿:被非法拘禁或拘留后,可能会给被拘留人带来严重的精神损害。

完善国家赔偿制度调研报告

完善国家赔偿制度调研报告

完善国家赔偿制度调研报告国家赔偿制度是一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当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了探讨当前国家赔偿制度的问题和存在的挑战,并提出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建议,本调研报告着重从立法、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程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一、立法方面】目前国家赔偿法虽已颁布实施,但在立法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赔偿责任的明确度和具体化程度有待加强,部分条款表述模糊,导致赔偿标准的确定存在困难。

其次,国家赔偿法涉及的领域相对狭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和情形缺乏具体规定。

我们建议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法,明确赔偿责任的法定要件、赔偿责任的范围和具体数额。

【二、赔偿范围】当前赔偿范围过于狭窄,无法覆盖一些潜在的损失,限制了公民权益的保护。

例如,一些精神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予以关注。

我们建议扩大赔偿范围,确保公民在面临不同损失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三、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保护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然而,当前的赔偿标准虽然有一定的依据,但对于不同情况和不同损失往往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规定。

我们建议制定综合、科学的赔偿标准,明确法定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依据,从而保证公民在受到侵权时能够得到公正的赔偿。

【四、赔偿程序】在国家赔偿过程中,赔偿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性非常重要。

然而,以往的一些案例中出现了赔偿程序的复杂、耗时和不公正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进一步简化赔偿程序,加强赔偿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公民能够便利地申请赔偿,并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

【五、法治宣传】当前,很多公民对于国家赔偿制度的了解程度较低,导致他们在维权和申请赔偿时存在一些困惑和不利。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民对于国家赔偿制度的认知度,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从而推动国家赔偿制度的有效运行。

【六、资金保障】为了保证国家赔偿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撑。

国家赔偿法2023年全文

国家赔偿法2023年全文

国家赔偿法2023年全文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对于因过失或其他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

在2023年,国家赔偿法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权益和法治精神,以下是对于2023年国家赔偿法全文的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1.国家赔偿法的制定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管理和依法行政制度。

2.国家赔偿原则是依法赔偿,赔足赔实。

第二章赔偿主体3.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政府和具有赔偿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4.具有赔偿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赔偿义务5.国家赔偿应当在依法给予赔偿的基础上,尽可能还原损害前的状况。

6.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利益损失等。

7.赔偿数额应当合理、公平,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章赔偿程序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赔偿请求。

9.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章赔偿标准10.赔偿标准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11.赔偿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理合法。

第六章赔偿决定12.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13.赔偿决定应当合理、公正,享有诉讼权利。

第七章赔偿执行14.赔偿决定应当得到执行,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5.赔偿执行应当及时、有力,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八章赔偿责任16.具有赔偿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7.赔偿责任不得逃避,违法者将受到惩罚。

第九章赔偿监督18.赔偿实施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权益。

19.赔偿部门应当加强对赔偿程序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第十章赔偿纠纷20.赔偿纠纷应当依法处理,不得采取激化矛盾的手段。

21.赔偿纠纷应当加强调解,促进互谅互让。

第十一章赔偿审查22.有关部门应当严格审查赔偿事项,规范赔偿程序。

23.赔偿审查应当独立、公正,依法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号主席令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法最新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最新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最新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其最新赔偿标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最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和完善,下面就国家赔偿法最新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最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对于因刑事违法被错误刑事拘留、逮捕、审判或者执行刑罚的人员,国家将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在赔偿标准方面,国家将根据被错误拘留、逮捕、审判或者执行刑罚的时间长度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赔偿,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国家赔偿法最新赔偿标准中,对于因司法错误导致的人身自由、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等方面的赔偿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赔偿标准方面,国家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赔偿,以确保受害人得到公正的补偿。

此外,国家赔偿法最新赔偿标准还对于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规定。

在赔偿标准方面,国家将依法对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等方面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国家赔偿法最新赔偿标准的出台,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赔偿法的不断完善和提高赔偿标准,将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希望各级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能够切实加强对国家赔偿法最新赔偿标准的宣传和执行,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公正地得到赔偿,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024最新行政赔偿法全文2024

2024最新行政赔偿法全文2024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行政赔偿的适用范围1.对于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2.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3.行政赔偿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的损失,例如违法强制拆迁、非法征用土地等。

二、行政赔偿的主体与程序1.行政赔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侵权行为实施单位。

2.行政赔偿的申请程序分为自愿协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个阶段。

3.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行政赔偿申请。

4.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相应的处理决定。

三、行政赔偿的计算与支付1.行政赔偿数额的计算应当以具体损失为依据,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2.行政赔偿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赔偿、分期支付等多种方式,具体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行政赔偿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逾期未支付的,还应当按照法定利率支付滞纳金。

四、行政赔偿的救济措施1.对于行政赔偿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行政复议应当在行政复议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复议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3.行政诉讼应当依法在法院提起,法院应当按照行政赔偿法的规定予以审理。

五、行政赔偿的监督与评估1.行政赔偿的监督主要由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赔偿。

2.行政赔偿的评估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确保行政赔偿数额的公正、合理性。

总结:本文介绍了2024年最新行政赔偿法全文,从行政赔偿的适用范围、主体与程序、计算与支付、救济措施以及监督与评估等五个大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行政赔偿法的修订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希望本文能为读者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用的参考,进一步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保护自身权益。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由于司法机关的错误判决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被错误定罪的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以便对冤错案件进行赔偿。

国家赔偿标准是对冤错案件的一种补偿和弥补,也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下面将就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适用于被错误判决、错误执行、错误羁押、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对于这些情形,国家赔偿标准都有具体的规定,以便对冤错案件进行赔偿。

其次,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国家赔偿标准主要包括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两个方面。

经济赔偿是指对冤错案件中被错误判决或错误执行的人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包括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生活补助金等。

精神赔偿是指对冤错案件中被错误判决或错误执行的人进行精神上的抚慰,以弥补其精神上的损害。

国家赔偿标准对这两个方面都有具体的标准和程序规定。

再次,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的申请和审批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被错误判决或错误执行的人可以向国家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

国家赔偿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对于符合国家赔偿标准的案件,国家赔偿委员会将依法给予赔偿。

最后,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的实施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赔偿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冤错案件的赔偿程序繁琐,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赔偿决定的执行难度较大等。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提高赔偿标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以便更好地保障被错误判决或错误执行的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对冤错案件进行赔偿的重要制度,其适用范围、具体内容、申请审批流程和存在问题等方面都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完善。

只有不断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标准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标准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标准有那些规定呢?下面列举《国家赔偿法》中对国家赔偿标准规定的法条,供大家参考。

第三十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三十三条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

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

《国家赔偿法》五大变化新旧对比

《国家赔偿法》五大变化新旧对比

★★★变化三、“躲猫猫死” 以后举证责任倒置
【旧法】对举证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时均要由自己承担举证责任,造成公民个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各执一词时,人民法院认定事实难,确定责任难。
【新法】明确了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同时对于特殊情况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案例】2003年6月6日,沧州市沧县刘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某被杀害。
2天后,村民李春兴因故意杀人被抓,之后被判处死刑。
2005年12月7日,河北省高院以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判决李春兴无罪释放。
被错误羁押915天的李春兴提出国家赔偿67069.5元,法院和检察院各担二分之一。
【新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解读】赔偿决定书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的类似表述将成为历史,但如何界定“严重后果”和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积累经验。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新法】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都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解读】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直接修改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看似很简单地去掉了“违法”二字,却意味着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重大进步,只要最终无罪,就可以进入赔偿程序。

对国家赔偿法的现状分析及修改建议

对国家赔偿法的现状分析及修改建议

对国家赔偿法的现状分析及修改建议一、前言国家赔偿法是我国重要的行政法律,旨在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受到国家机关的错误行为造成损失时提供救济。

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性已得到广泛认识,而目前的情况是,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新问题的出现,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本文旨在对我国国家赔偿法进行现状分析,并提出修改建议。

二、国家赔偿法的现状分析1. 法律适用范围狭窄从纪律处分到安全事故,国家赔偿法的适用领域非常有限。

虽然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一些行政机关错误行为的赔偿标准,但在实践中,一些机关错误的行为仍然不能得到补救,如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征收等行为。

2. 国家赔偿申请难度大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繁琐,申请人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以证明行为的错误和造成的损失,这使得一些被侵权人很难得到国家赔偿的救济,尤其是一些社会弱势群体。

3. 赔偿标准不够合理当前的国家赔偿标准对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损失补偿不够合理,常常被认为是“板子式”赔偿,不能充分反映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情况。

此外,对于职务侵权行为的处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标准也显得不够科学。

4. 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虽然国家赔偿法已经对很多方面进行了规定,但该法还缺少许多重要条款,如赔偿限额、赔偿标准、国家赔偿的程序及路径、赔偿的财源等。

三、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建议国家赔偿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现状分析表明,国家赔偿法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

1. 对法律适用范围进行扩大国家赔偿法应增加适用范围,包括对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征收等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并对行政机关的其他错误行为进行补偿,以更好地保护公民利益。

2. 减少申请赔偿的难度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应该变得更加简单,能够适合广大受害人,减少证据要求,提高证明的比例,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掩盖证据的提供。

3. 合理的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标准应该更加科学且具体,能够完全反映损失的实际情况。

因公殉职赔偿标准2023年

因公殉职赔偿标准2023年

因公殉职赔偿标准2023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公殉职赔偿标准在2023年将继续进行调整。

本文将对2023年因公殉职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赔偿金标准2023年因公殉职基本赔偿金标准将继续调整,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国家赔偿法》和有关规定,将根据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划分赔偿等级。

以公务员为例,以下是2023年因公殉职赔偿金的标准:1.副厅级以上干部:根据干部所在单位情况、公务员职务等级以及遗属的生活状况,给予合理的抚恤金。

抚恤金一般由工资的15倍计算,同时包括相关补助和奖金。

如果干部有多个亲属,抚恤金将相应增加。

2.正厅级:根据厅级干部所在单位情况、公务员职务等级以及遗属的生活状况,给予合理的抚恤金。

抚恤金一般由工资的12倍计算,同时包括相关补助和奖金。

如果厅级干部有多个亲属,抚恤金将相应增加。

3.副厅级、正处级:根据副厅级、正处级干部所在单位情况、公务员职务等级以及遗属的生活状况,给予合理的抚恤金。

抚恤金一般由工资的10倍计算,同时包括相关补助和奖金。

如果副厅级、正处级干部有多个亲属,抚恤金将相应增加。

4.副处级、正科级:根据副处级、正科级干部所在单位情况、公务员职务等级以及遗属的生活状况,给予合理的抚恤金。

抚恤金一般由工资的8倍计算,同时包括相关补助和奖金。

如果副处级、正科级干部有多个亲属,抚恤金将相应增加。

5.副科级及以下:根据副科级及以下干部所在单位情况、公务员职务等级以及遗属的生活状况,给予合理的抚恤金。

抚恤金一般由工资的6倍计算,同时包括相关补助和奖金。

如果副科级及以下干部有多个亲属,抚恤金将相应增加。

二、生活补助金标准除基本赔偿金外,因公殉职的工作人员家属还有权获得生活补助金。

生活补助金主要以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相关补贴为基准计算,根据个人职务等级和遗属生活状况,并根据各地区物价水平调整。

2023年的生活补助金将进一步提高,以弥补家属因工作人员殉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子女教育补助金标准对因公殉职的工作人员的子女,国家将继续提供教育补助金。

国家赔偿法新旧对比

国家赔偿法新旧对比

国家赔偿法新旧对比一、明确渠道,方便了申请人及时获赔一直以来,赔偿请求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赢了官司,能不能拿到赔偿金,什么时候能拿到赔偿金。

旧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赔偿金的支付问题也就没有了法律的保障。

一些地方的赔偿义务机关从本单位预算经费中支付,然后在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

这样做,在预算经费不足的情况下,申请人就很难拿到赔偿金。

而新法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完善了赔偿费用的支付机制,保障了申请人能及时获取赔偿金的权利。

二、简化环节,取消了确认程序旧法规定公民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先对请求事项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确认,待确认符合赔偿法的规定后才能进入国家赔偿程序,实践中此项规定明显成为公民获得国家赔偿的重要障碍,因为许多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或拖延确认,使赔偿请求人的合法请求得不到答复。

新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先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没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赔偿决定或者请求人对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

该规定取消了确认程序,畅通了渠道,简化了环节,提高了效率,降低了门槛,保障了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同时,新法还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审改判无罪的,以及二审发还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取消了旧法中刑事赔偿中法院、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避免了请求人在实际获赔中遭遇“踢皮球”。

三、扩大了赔偿范围,提高了赔偿标准旧法采用的是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即只有国家机关的侵权行为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时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浅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之赔偿范围应做的增补

浅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之赔偿范围应做的增补

范 围 , 指 国家对 国家机 关实 施 的哪些 行 为承 担赔 偿责 任 , 是 也就 为 。所 以将抽 象行 政行 为 加入 到 国家赔 偿 的 范 围之 内是 原则 性
是 国 家可 以赔偿 的 行 为范 围和 事 项 范 围 。我 国 自 1 9 9 5年 实 施
的 问题 , 正如有 些学 者 认为 的可 以对 其加 以限制 。 了维护 抽 但 为
果。草案” “ 虽然 把 精神 损害 赔偿 纳入 国家 赔偿 法 中 , 是它 仍末 是针 对近 年来 “ 腐渣 ” 程 、塌 桥事 件” 但 豆 工 “ 的发 生 , 就 更应 该把 这 对 精 神损 害赔 偿 的具 体标 准 以及对 精神 损 害赔 偿如 何确 认作 具
能成 为一 纸空 文 。 草 案 “ 中只 规 定“ 成严 重后 果 的应 当支付 相 造
在 一些纰 漏 , 别是 在赔 偿范 的进一 步 改进
三 、 有公 共设施 设 置致 害行 为赔偿 的纳入 必要 公 我 国长 期实 行 的 《 国家 赔偿 法》 公有 公 共设 施之 害 的 问题 对

我 国现行 的 国家赔偿 法 与其他 国家 相 比显得 比较狭 窄, 仅仅
公有 公共 设施 致 害纳 入 国家赔 偿 的范 围 。 当然这 种 赔偿 也不 是 国家 工作 人 员违 法管 理 的公共 设 施造 成损 害 的才 是 国家 赔偿 的
范 围。
体的 规定 , 无疑 会对 精神 损害 赔偿 的 实施产 生 困难 , 这 使其 有可 无 限的 , 即国家只 可对那 些 由 国家 机关直 接 管理 的公共 设施 或 由
的 工作 人 员违法 行使 职 权 , 害 公 民、 人 或其 他组 织 的合法权 会 大大 限制 国家赔偿 诉讼 的 范围 , 可能 造成行 政机 关利 用抽 象 侵 法 还 益造 成 损害 , 害人 有依 照本 法 取得 国家 赔偿 的权 利 。 受 国家赔 偿 行 政行 为逃避 诉讼 的恶 果 , 也必然 会放 纵 了行 政机 关 的违法 行 这

最新国家赔偿金额标准是多少

最新国家赔偿金额标准是多少

一、最新国家赔偿金额标准是多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

二、国家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其他方式为辅。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采用其作为赔偿方式便捷易行。

而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只有在必要和可能的时候采用。

所谓“必要”是指损害不可用其他物代替,如损害的是特定物,无法用其他物来替代等;所谓“可能”是指原物存在,有可能归还,如果原物已经灭失或毁坏以至于性能基本丧失,则根本不可能恢复原状或返还。

三、国家赔偿的内容1、只对财产权、部分人身权的损害给予赔偿, 其它权利受到侵害的, 则不予赔偿。

一般来说,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具体说来, 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只对受到侵害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给予赔偿, 对其它人身权的侵害, 则不予赔偿。

另外, 对于政治权、受教育权、平等权、就业权等公民基本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国家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2、只赔偿直接损失, 不赔偿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现有利益的减少, 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

国家赔偿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 民事赔偿对物质损害不以直接损失为限, 也包括间接损失, 但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不同, 不包括间接损失。

3、只赔偿财产损失, 不赔偿精神损失。

对公民而言, 无论是人身权还是财产权受到违法职务行为的侵害, 势必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

然而我国在《国家赔偿法》立法之初由于对于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金在立法上及司法上认识与准备均不足,《国家赔偿法》无论从“赔偿范围”还是“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都没有对精神损害作出可给予金钱赔偿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3.05.10
•【文号】法〔2023〕77号
•【施行日期】2023.05.10
•【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赔偿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
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
法〔2023〕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国家统计局2023年5月9日公布,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4029元。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436.89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自2023年5月1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36.89元计算。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0日。

论我国国家赔偿标准的提高

论我国国家赔偿标准的提高

题 , 出了具体 的修 改建议 。 提 关 键词 : 国家赔 偿 ; 国家赔 偿 标准 ; 律完 善 法
中图分类 号 : 92 1 D 2 .1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6 1 4 7 (0 6 0 — 07 0 17 — 90 20 )3 0 2 — 4
国家 赔偿 标准 是指 影响 国家赔 偿数 额 幅度 的计
和赔偿 人身 自由损 害 的标 准 , 与有 的 国家 确定 一个 绝对 不变数 相 比 , 其 合 理 性 , 有 比如 计算 简 单 , 与我
“ 有侵权 , 然有 责 任 ” 原 则早 在罗 马 法 时代 必 的
就 已确立 。世界 多数 国家采 取 补偿性 赔偿 原则 或惩 罚 性赔 偿原 则 , 偿 请 求 权人 获 得 的赔 偿 金 额 等 同 赔
维普资讯
第 8卷第 3期
河 海大 学学报 ( 哲学 社会 科学 版 )
20 0 6年 9月
论 我 国国 家赔 偿 标 准 的提 高
詹 涛
( 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徽 合肥 安 安 200 ) 36 1

要: 国家赔偿 标 准过低 是 我 国《 国家 赔偿 法》 的一 大 问题 。应 采 用 补偿 性 和惩 罚性 相 结 合 的原
从 目前 国家 赔偿 制 度 在世 界 各 国的实 践 来看 , 其赔 偿标 准适 用原 则大 致有 3种 : 罚性 原则 、 惩 补偿
性原 则 、 慰性 原 则 。在 《 于 ( 抚 关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国
赔 偿法 》应 当再 提 高 赔偿 标 准 , ) 以补 偿 性 和惩 罚 性
偿标 准简 直无法 对应 “ 赔偿 ” 字 。 二
二 、 犯 公 民 人 身 自 由权 的 赔 偿 标 准 的 提 高 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通知-国办发[1994]10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通知-国办发[1994]10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通知(国办发〔1994〕106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将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保证国家赔偿法全面、正确地实施,并以此促进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做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从我国政权的性质认识国家赔偿法的重要意义,切实作好实施国家赔偿法的工作国家赔偿法根据宪法关于“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在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赔偿的规定的基础上,对行政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赔偿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并且增加了刑事赔偿的内容,从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比较完备的国家赔偿制度,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制度是继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之后一项重要制度,不仅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而且对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都有重大意义。

国家赔偿法公布半年多来,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对这部重要法律是重视的,在组织学习、进行宣传、培训干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最新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very love is for holding a lamp and meeting someone who resembles himself.(页眉可删)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国家赔偿新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新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新标准包括哪些内容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那么,这其中涉及到了一些法律知识,遇到冤假错案国家的赔偿问题。

一般碰到冤假错案,都会对受害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小编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仔细讲解国家赔偿新标准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那么,这其中涉及到了一些法律知识,遇到冤假错案国家的赔偿问题。

一般碰到冤假错案,都会对受害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小编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仔细讲解国家赔偿新标准的问题。

▲国家赔偿新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统计局2018年5月15日公布,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84.7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2款,各级检察机关自2018年5月16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一、行政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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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将提高赔偿标准
曾被讽为“不赔法”
全国数以万计的“问题奶粉”的受害者家属在度过最初的悲痛后,接下来他们必须面对一场严峻的战斗——如何从三鹿公司等问题奶粉制造商获得赔偿。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已经被丑闻彻底摧毁的三鹿品牌是否还有在市场上生存的可能当三鹿的资产不足以支付受害者家属的赔偿时,政府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这个问题必须由《国家赔偿法》来解答。

根据今年4月份确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的立法工作计划,10月进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审议《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草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本报,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造成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受损,行政机关是否应该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从过去的经验上判断,如果问题奶粉受害者家属以监管不力为由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极有可能被否决。

“但是,我希望国家赔偿法在修改的时候能够澄清这一点,对于政府的不作为,也应该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

”姜明安以“三鹿”奶粉案为例,如果三鹿集团无力支付赔偿,受害者家属就可以向有关部门请求国家赔偿。

在此,国家赔偿起到一种“补偿性”的作用。

《国家赔偿法》即将面临1994年通过之后的第一次“大修”。

在过去的14年中,这部法律得到的社会评价并不高,甚至受到“国家不赔法”的嘲讽。

一位了解该法立法进程的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国家赔偿法》此次修改的主要着力点是提高赔偿标准,扩大赔偿范围,并且增加赔偿程序的公正公开。

“但是总体而言,这次修改离外界的期望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


“实施效果最差的法律”
2005年,在北京召开了一场纪念《国家赔偿法》实施10周年的座谈会。

会议中一位教授对这部法律下了自己的判断:“在国家赔偿法实施的10年里,我们的教训远比经验多。

我认为,《国家赔偿法》是实施得最差的法律之一。


《国家赔偿法》从此被贴上了“实施最差的法律”的标签。

这几乎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这个略显极端的判断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太多有力的辩解。

行政法学专家,曾经参与《国家赔偿法》起草和本次修订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向本报记者透露了一组相关数据。

从1995年1月1日到2004年底,北京市受理并作出判决的国家赔偿案件为89件,赔偿金额累计219万元,“偌大的一个北京市,十年间的案件远不止89件,因国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也远不止219万元。

”马怀德这样评论。

同期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此类案件7823件,作出赔偿决定的3167件,赔偿金额5819.53万,平均一年300多件,每个省10件。

法院共受理15867多件,作出赔偿决定的5442件,平均每年540件,每省18件。

哈尔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桂华归纳认为,国家赔偿“门槛高、标准低、范围窄”,老百姓往往很难进入国家赔偿的司法程序。

孙桂华也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孙桂华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建议。

近年来,面对实施效果不佳的《国家赔偿法》,全国人大代表们提出修法的建议络绎不绝。

2003年,全国政协委员郝金明递交提案,提议修改《国家赔偿法》;2004年,全国政协委员李道民递交提案;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陈智伦递交提案。

2005年,一周之内就有13份修改国家赔偿法的联名议案送达全国人大议案委员会。

参与联名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共有500名之多,占了当届全国人大代表总人数的近五分之一。

《国家赔偿法》的明显不足在法学界已是共识。

但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很多专家都强调,这部法律的制定对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意义。

“它具有里程碑意义。

因为它第一次以专门法的形式规定国家同个人一样,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完善了国家法律责任体系。

”马怀德强调。

赔偿标准提高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标准在本次修改中将会得到提高。

根据现行《国家赔偿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004年,发生在河南的一起著名的“杀人喂狗”案中,高铁钢作为“杀人喂狗嫌疑犯”被关押677天。

事后,高铁钢被宣告无罪。

他后来所获得的赔偿是根据超期羁押日均55.93元的标准赔偿。

而在一个更严重的案例中,甚至一天才赔偿一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铁路工人史延生因“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母亲等3人被判包庇罪,后被证明是冤案。

他们一家7口被羁押5101天,仅获赔偿6000余元,一天的自由折价才一元多。

围绕这部法律争议很多问题还包括,国家侵权的受害者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原先规定的赔偿标准过低。

一个极端的案例是发生在2001年的著名的“处女嫖娼案”。

案件受害人麻旦旦随后将泾阳县公安局和咸阳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

最后麻旦旦获得了74.66元,作为被违法限制人身自由两天的赔偿金。

学术界一直强烈主张将精神损害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内容之一。

“给予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更多地为了表达对国家侵权的谴责,对受害者心灵的抚慰,以纠正不当国家行政行为。

”马怀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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