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数字中继台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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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数字中继台网管理办法

洛阳数字中继台网管理办法

体谅忠诚进取友爱适度爱国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管理暂行办法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调试完毕,现已正式面向广大无线电爱好者免费开放运行。

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是“洛阳市无线电运动协会”投资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

(新入网爱好者请联系管理员索取数字个人ID编码)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共包含有以下五部联网中继台站,分别是:洛阳市区DMR中继、孟津DMR中继、洛宁DMR 中继、嵩县DMR中继、栾川DMR中继。

相关中继参数请查阅附件。

目前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已实现网内所有台站用户互联互通,并同时接入海能达全国IP互联平台。

为了规范无线电爱好者使用DMR数字中继台网通联,创建良好的通联环境,维护数字中继台通联秩序,树立洛阳HAM良好的形象、为保证数字中继台网长期有效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数字业余中继台网管理细则:1、使用数字中继台进行通联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津与法规,自觉遵守业余无线电台通联的相关守则与惯例。

2、在数字中继台上通联时应当互谅互让。

应遵循应急通信优先,强信号让弱信号,本地信号让外地信号的原则。

3、在数字中继台上通联至少每十分钟报一次自己的业余电台呼号,应当规范使用正式呼号和字母解释法,没有正式呼号和电台执照的人员严禁使用洛阳数字中继台通联。

4、严禁在中继上使用“个呼”功能通联!5、严禁在中继上发布或谈论涉及政治、军事、经济、宗教、国家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信息。

6、严禁在中继上使用粗话、脏话及其他不文明语言,不得传播散布侮辱他人的言论。

7、严禁恶意干扰中继频率,不得通过中继播放音乐、广播等。

8、严禁长时间占用中继频率进行通联,在通联过程中每次发射时间应尽量短。

9、当中继频率受到恶意干扰时,应当维持正常联络,并及时告知管理员。

严禁在频率上和干扰者针锋相对,恶语相向,以避免导致矛盾激化。

10、所有使用中继的爱好者都有互相监督的权力和义务,发现各种违规、不文明现象时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指出或制止,被指出者应当及时改正。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体制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体制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体制的意见【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洛政[2009]42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3.27【实施日期】2009.03.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体制的意见(洛政〔2009〕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管理工作是文化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网吧的规范经营。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科学界定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努力形成高效协调的管理运行机制。

通过规范、协调、高效、严格的管理,着力提高网吧业主的自律意识,切实解决社会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遏制网吧违规经营现象,促进网络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管理体制全市网吧管理工作由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文化、公安、工商、法制、电信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网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网吧行业管理与发展政策、网吧总体发展规划和网点布局,协调处理网吧管理工作及与其有关的其它重大问题。

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市文化局牵头负责对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履行网吧执法检查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和稽查。

公安、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网吧行业的监管。

网吧行业实行县(市、区)属地管理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辖区内的网吧日常监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监督辖区内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网吧日常监管责任。

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问题定期会商制度、信息通报和共享制度以及联合执法与联席办公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

广播电视节目中继电台设置使用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节目中继电台设置使用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节目中继电台设置使用管理规定People need independence to be free. October 2, 2022法规名称广播电视节目中继电台设置使用管理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3-08-28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广播电视节目中继电台设置使用管理办法第 1 条本办法依电信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订定之;第 2 条本办法所用名词定义如下:一广播电视业者:指经行政院新闻局依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及卫星广播电视法等规定核准筹设或经营广播电视业务之业者;二缆线:指光纤电缆或同轴电缆;三中继:指将无线电信号接收、放大、变频并转发;四节目中继电台:指利用微波、超高频或特高频技术传送无线电信号之设备;五压缩技术:指将信号经转换、处理过程,以减少所需资讯量,使传送该信号所需频宽缩小之技术;第 3 条本办法主管机关为交通部;本办法所定事项得委任交通部电信总局以下简称电信总局办理之;第 4 条广播电视业者因地形、地物之阻隔或其他实际困难,有传输中继节目信号之必要者,得申请设置固定点节目中继电台;第 5 条申请设置固定点节目中继电台者,应检具下列文件向交通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给架设许可证,始得架设:一广播电视节目中继电台设置申请书如附表一 ;二广播电视频率指配申请表如附表二 ;三行政院新闻局核发之广播执照、电视执照、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或有线广播电视经营者营运许可证影本或其筹设许可证明文件;四频率干扰评估协调资料如附表三 ;前项审查,交通部得视审查评估需要,要求申请人进行实地测试;申请人为填写第二款之申请表,得向电信总局请求提供相关频率资料;固定点节目中继电台架设完成后,应检附下列资料向电信总局申请审验,审验合格后由交通部发给电台执照,始得使用:一发射机原厂出厂证明,国外输入者,并应附进口证明;二节目中继电台自行检验纪录表如附表四 ;三天线铁塔依相关建筑法规须请领杂项执照者,其杂项执照影本;第一项及前项申请案件之处理期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必要时得于原处理期间之限度内延长之;但以一次为限,并应将延长之事由通知申请人;固定点节目中继电台之审查及审验作业流程如附件;第 6 条广播电视业者为从事现场转播之需要,得申请设置现场转播节目中继电台;现场转播节目中继电台不得作为固定点节目中继使用;第 7 条申请设置现场转播节目中继电台者,应检具第五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文件向交通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给架设许可证,始得架设;前项审查时,交通部得视审查评估需要,要求申请人进行实地测试,申请人为填写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之申请表,得向电信总局请求提供相关频率资料;现场转播节目中继电台架设完成后,应检附节目中继电台自行检验纪录表如附表四向电信总局申请审验,经审验合格后转请交通部发给电台执照,始得使用;第一项及前项申请案件之处理期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必要时得于原处理期间之限度内延长之;但以一次为限,并应将延长之事由通知申请人;现场转播节目中继电台之审查及审验作业流程如附件;第 8 条架设许可证有效期间为一年,未能于有效期限内架设完成者,得于期间届满前一个月内叙明理由,检附原架设许可证,向交通部申请展期;展期期间为一年,并以一次为限;架设许可证应记载下列各款事项:一电台名称;二设置地点;三电台频率范围;四发射机电功率;五发射机厂牌;六发射机型号;第 9 条电台执照有效期间为三年,广播电视业者于期间届满一个月前应检附原执照及节目中继电台自行检验纪录表如附表四向电信总局申请换发执照,其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原执照有效期间届满之次日起算;电台执照应记载下列各款事项:一电台名称;二设置地点;三所属者名称;四所属者负责人;五电台负责人;六电台频率范围;七发射机电功率;八发射机厂牌;九发射机型号;一○发射机序号;依第一项规定申请换发执照时,电信总局得派员携带证明文件审验设备,审验不合格,应即通知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或改善后经审验不合格者,不予换发执照;第 10 条架设许可证或电台执照不得转让、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损毁、或所记载事实变更时,应检附有关证明文件向电信总局申请补发或换发证照;前项换发、补发之证照,其有效期间仍以原核定者为准;第 11 条固定点节目中继电台之运作,应符合下列各项之规定:一电台使用之频率范围为一二.七五秭赫至一三.一五秭赫、二.四秭赫至二.四八三五秭赫或其他经交通部指配之频率;二使用固定点节目中继电路传送信号,得采用压缩、锁码或其他技术传送;三使用第一款一二.七五秭赫至一三.一五秭赫频率之发射机者,其电功率不得超过五瓦特;其发射天线应使用具有指向性之天线,且有效幅射功率不超过五十五瓦特分贝 dBw,天线辐射场型须符合附表五之规定;四使用第一款频率范围自二.四秭赫至二.四八三五秭赫者,其发射机应依低功率射频电机技术规范之规定向电信总局申请型式认证,经审查合格发给型式认证证明始得设置;使用时并应遵守低功率射频电机技术规范之规定,其经工业、科学及医疗设备或其他合法通信之使用者通知干扰其合法通信时,应即变更使用频率或停止使用;第 12 条电台设置天线铁塔高度不得违反飞航安全标准及航空站、飞行场、助航设备四周禁止、限制建筑办法及海岸、山地及重要军事设施管制区与禁建、限建范围划定、公告及管制作业法规之相关规定;天线铁塔之标志及障碍灯应符合航空障碍物标志与障碍灯设置规范之规定;第 13 条广播电视业者申请设置之现场转播节目中继电台,应符合下列各款之规定:一频率范围为:一二.四八三五秭赫至二.五○秭赫;二一三.一五秭赫至一三.二○秭赫;三二三.六○秭赫至二三.八○秭赫;四其他经交通部指配之现场转播之节目中继频率;二节目中继链路传送之信号,得采用压缩、锁码或其他技术传送;三使用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三目频率者,其发射机电功率不得超过五瓦特,发射天线之有效辐射功率不超过四十五瓦特分贝 dBw,并应使用指向性天线,其天线辐射场型须符合附表五之规定;但携带型之现场转播节目中继电台,其发射功率在○.二五瓦特以下者不在此限; 四收、发信机应具备可调整使用频率之功能; 五使用第一款第一目频率范围之设备其经工业、科学及医疗设备或其他合法通信之使用者通知干扰其合法通信时,应即变更使用频率或停止使用; 第 14 条广播电视业者间使用转播车作现场转播时,应自行协调使用频率,以避免相互干扰; 第 15 条节目中继电台应由工程主管负责相关工程技术及设备之维护; 检具筹设许可证明文件申请设置节目中继电台者,其工程主管之资格应先依相关法规报经交通部完成审查; 第 16 条广播电视业者使用频率作卫星上链业务者,应依卫星通信相关规定办理; 第 17 条广播电视业者依本办法使用之频率、电功率、发射方式等,由交通部统筹管理,非经核准,不得使用或变更; 交通部为整体电信及资讯之发展,必要时得调整广播电视业者使用频率或要求更新设备,业者不得拒绝或请求补偿; 第 18 条广播电视业者依本办法使用之频率,应专供其本身业务使用,不得任意连接公共通信系统或供设置目的以外之用; 第 19 条电台发射机之发射,应避免影响其他既设之电信设备功能,且不得干扰合法之通信; 第 20 条违反本办法之规定者,依电信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处罚; 第 21 条节目中继电台之技术标准、器材规范及干扰处理原则,本办法未规定者,得依电波监理业务管理办法、国际电信公约及国际无线电规则等有关电信之规定办理; 第 22 条申请设置节目中继电台者,应依交通部所定收费标准缴纳审查费、审验费、证照费及无线电频率使用费; 第 23 条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

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

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摘要:I.引言A.业余中继台的概念与作用B.文章目的与结构II.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A.合法使用1.持有无线电执照2.遵守相关法规与规定B.安全使用1.防止干扰其他无线电设备2.确保设备安全,避免触电等危险C.公平使用1.尊重其他无线电用户2.不占用过多资源,合理分配频率III.业余中继台使用规范A.操作规范1.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2.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方法B.通信规范1.使用标准通信语言与符号2.保持通信内容的文明与健康IV.提高业余中继台使用效率A.设备维护与保养1.定期检查设备状态2.保持设备清洁与良好状态B.增强操作技能1.参加培训与实践2.不断提高操作水平与技能V.结论A.总结业余中继台使用原则B.强调安全与合规使用的重要性正文:业余中继台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用于延伸通信距离、提高通信质量的重要设备。

对于无线电爱好者来说,了解并掌握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与规范是保证通信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首先,合法使用是业余中继台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无线电通信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只有持有无线电执照的用户才能合法使用业余中继台。

此外,用户还需要遵守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规定,例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设备,避免干扰其他无线电设备。

其次,安全使用也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用户应当避免将业余中继台暴露在雨水中,避免设备过热,同时还要确保电源电压稳定,防止触电等危险。

在操作设备时,用户应当遵循安全操作流程,避免设备受到损坏。

此外,公平使用也是业余中继台使用原则之一。

用户应当尊重其他无线电用户,避免占用过多的资源,合理分配频率,以确保所有用户都能正常进行通信。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业余中继台的使用规范对于提高通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用户应当熟练掌握操作规范,例如如何开启和关闭设备,如何调整频率等。

在通信过程中,用户应当使用标准通信语言与符号,保持通信内容的文明与健康,避免使用不当言辞。

为了提高业余中继台的使用效率,用户还需要关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

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

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摘要:一、业余中继台的合法使用二、中继台的技术要求三、中继台的通信应用四、中继台的使用规范正文:业余无线电中继台是一种广泛应用于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通信设备,为了让广大爱好者更好地使用中继台,本文将介绍一些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和技巧。

首先,业余中继台的合法使用至关重要。

在我国,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需持照操作,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使用中继台时,应确保合法合规,遵循相关规定。

其次,中继台的技术要求相对较高。

由于中继台工作的基本特点,以及多台中继台组合使用的特点,对中继台的技术指标有更高的要求。

例如,中继台必须具备全双工工作能力,即收发同时工作,且发射时不会影响接收机的正常工作。

此外,中继台的接收机应具备高灵敏度和选择性,以便接收较弱的信号。

接下来,中继台的通信应用较为多样化。

除了单台中继台组成的单信道常规地面通讯系统外,还可以通过中继台经同轴电缆、功分器、架设多幅分布天线等方式,实现楼宇、酒店等建筑物地下和地面的覆盖通讯。

此外,多台中继台可以组成集群系统以及各种带状或星形结构的通讯网,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最后,在使用中继台时,需遵循一定的规范。

例如,双工器用于隔离接收和发射的信号,只允许非常窄的频率范围的信号进入中继,以抑制其他频率的干扰信号。

中继台的发射频率通常比接收频率高5MHz,如某中继台的接收频率为439.5MHz,则发射频率为444.5MHz。

总之,业余无线电中继台在使用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规,确保合法合规;同时,关注中继台的技术要求,提高通信质量;此外,充分利用中继台的多样化通信应用,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最后,遵循使用规范,确保中继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

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

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保障网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洛阳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电子政务网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网络规划与建设第五条电子政务网络的规划应与城市发展规划相协调,确保网络建设的前瞻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网络的高效、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应进行严格的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网络运行与维护第八条电子政务网络的运行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网络服务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网络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硬件设备的检查、软件系统的更新和安全漏洞的修补。

第十条网络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网络故障和安全事件。

第四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子政务网络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策略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网络用户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进行非法访问、数据泄露或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洛阳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实际的管理办法应由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无线等网络中继管理规定

无线等网络中继管理规定

各单位:
近期由于单位内部私自乱接无线路由器、交换机、路由器等中继设备,导致中心部分网络连续间歇性出现瘫痪,严重影响了瓦斯上传及单位正常办公。

为了更好地保障中心网络安全,现将中继设备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的网络中继设备应履行看管责任。

未经安全信息中心(网络)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在网络中安装、使用路由器(包括无线、有线中继等)。

二、因工作需要安装无线路由器需履行网络报备手续。

凡现行正在使用的无线路由器一律自行拆除。

如工作需要,均需提交书面申请。

到网络管理中心(电话:4983477)报备,自主管理,出现任何问题,均有使用者承担责任。

三、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组织人员对自己的网络进行一次自查,1月20日清理完。

将在1月21日后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凡未履行报备手续,私自乱接无线路由器等中继的罚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各100元;造成网络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安全生产信息中心
2016年1月12日。

业余无线中继管理制度

业余无线中继管理制度

业余无线中继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业余无线电是一项广泛应用于业余爱好者社群的通信技术,其使用频段、功率和设备都受到严格限制。

为了更好地规范业余无线电中继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业余无线电中继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远距离通信的重要工具,能够大大提高通信的质量和效率。

但由于中继站数量庞大、信号覆盖范围广泛,往往容易出现频道冲突、占用频段过多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业余无线中继进行管理。

第二章中继设备管理一、业余无线电中继设备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功率、频率、占用时段等。

二、业余无线中继设备的建设应当符合有关规划,不得随意设置或擅自增加中继站数量,造成频道拥堵和干扰其他通信设备。

三、业余无线电中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一旦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避免对周围电台通信造成不良影响。

四、业余无线电中继设备的操作应当由具备相关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当具有业余无线电操作证书,严格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中继频率管理一、业余无线电中继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频率规定,不得随意占用或更改频率,避免对其他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造成不便。

二、业余无线电中继应当定时进行信道扫描和频率测量,及时发现频道冲突或频率干扰,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三、业余无线电中继应当根据地域环境和通信需求,合理设置频率和频率间隔,确保通信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中继使用管理一、业余无线电中继应当定时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用户的操作技能和意识,增强用户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二、在通信过程中,用户应当尊重其他使用者的通信权利,不得进行干扰、侮辱和污蔑等不当行为,确保通信的文明与和谐。

三、业余无线电中继应当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中继设备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

第五章中继监测管理一、业余无线电中继应当加强监测和管理,定期进行信号监测和技术检测,确保中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通信效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远程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远程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远程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办[1996]53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1996.09.02【实施日期】1996.09.0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02年4月1日)停止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远程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1996〕53号一九九六年九月二日)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

截止目前,全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市地远程工作站已基本建成。

为了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整个数据通信网络高效、畅通、保密、安全地运行,省政府办公厅制订了《河南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远程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远程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1996年9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河南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高效、畅通、保密、安全地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主要是以省政府办公厅为核心,各地区行政机关和各部门之间进行远程计算机数据交换的通信网络。

第三条河南省政府系统数据通信网络远程工作站(以下简称远程站),设在各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需要入网的地方和单位。

第四条所有远程站都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远程站的工作职责第五条接收省政府办公厅和其他远程站发来的数据,如文件、政务信息等。

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

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

业余中继台的使用原则摘要:一、业余中继台的概念与作用二、使用业余中继台的基本原则三、业余中继台的技术要求与性能指标四、业余中继台的应用场景与使用方法五、总结正文:一、业余中继台的概念与作用业余中继台是指在业余无线电通信中,作为信号中转站的设备。

它可以扩大通信范围,增强信号传输稳定性,以及提高通信效率。

业余中继台在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之间的通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使用业余中继台的基本原则1.合法使用:使用业余中继台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持有业余无线电操作执照,并在规定的频率范围内进行通信。

2.持照操作: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需通过考试获得操作执照,才能合法使用业余中继台。

3.遵守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协会的相关规定: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在使用中继台时,应遵守协会的相关规定,如通信礼貌用语、通信秩序等。

三、业余中继台的技术要求与性能指标1.业余中继台应具备全双工工作能力,即收发同时工作,且发射时不影响接收机的正常工作。

2.业余中继台需具备较高的技术指标,如灵敏度、选择性、稳定性等,以满足多台中继台组合使用的需求。

3.业余中继台应具备较强的抗干扰能力,以应对各种复杂的通信环境。

四、业余中继台的应用场景与使用方法1.应用场景:业余中继台可用于扩大通信范围,提高通信效率,实现楼宇、酒店等建筑物地下和地面的覆盖通讯,以及组成集群系统和各种带状或星形结构的通讯网。

2.使用方法: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在使用中继台时,需将发射机和接收机分别连接到中继台上,并通过调整频率、亚音、彩色码等参数,实现与其他中继台的通信。

五、总结业余中继台在业余无线电通信中起着重要作用,使用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原则。

河南商丘无管局查处1起非法设置中继台案件

河南商丘无管局查处1起非法设置中继台案件
7o 譬 。
根 据 国 家 无 线 电 办 公 室 《关于 开 展 3400 ~ 4200MHz

支 队 一 大 队 发 现 可 疑 无 线 电 设 备 的 通报 后 立 即 派 员 赶 赴 现 场 检 测 ,并 查 获 了 3台 手 持 无线 信 号 屏蔽 器 。
黄 冈市 高 警 支 队 一 大 队的 通 报 称 ,在 高 速公 路 收 费 站 执 勤 时 查 扣 了 一 台 可 疑 车 辆 ,车 上 有 3台 无 线 电设 备 ,不 知 是 否 非 法 。黄 冈 无 管 处 组 织 技 术 、人 员赶 到高 速 路 收费 站 ,经 现 场 检 测 .确 认 这 3台设 备 为 无 线信 号 屏 蔽器 。设 备 运行 期 间 , 会 对 周 边 手 机 用 户 及 公 众 移 动 通信 基站 造 成 干 扰 。此 套 设 备 外 形 小 可 手 持 、车 载 ,配 合 电 源线 可 由车 载 12V 电源 供 电 持 续 工 作 。其 中 两 台 自带 电源 ,充 满 电 后 还 可 在 不 依 赖 外 接 电 源 的 情 况 下 工 作 执 法 人员 开 具 了 执 法 文 书 ,并 暂扣 3套 设 备 。 (汪博 )
历 时 7天 ,邢 台无 管 局工 作 人 员克 服 酷 暑 、降雨 等 困 难 , 完 成 了辖 区内 42个卫 星 地 球站 的 现 场清 理 核 查 ,填写 了 《无 线电台 (站 )信息 申报表 》,并于 7月 19日上报河北省无线 电 管理 局 。 (李 晶 昌 )
8月 1日 ,河 南 省 商 丘 无 线 电 管 理 局 在 开 展 对 讲 机 清 理 整 顿专 项 工 作 的 过 程 中 ,查处 了 1起 非 法 设 置 使 用 中 继 台 案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网站管理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网站管理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网站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3•【字号】洛政办[2007]39号•【施行日期】200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网站管理的通知(洛政办〔2007〕39号2007年3月13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随着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市政府系统网站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目前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网站达42个。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至今还没有建立网站,已建立的网站也还存在信息量少、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创新行政体制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也直接影响政府和部门的形象。

为了加强我市政府系统网站的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各单位网站的良好运行,更好地发挥网站的社会作用,现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府网站的建立对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府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与公众和企业架成方便、快捷的沟通桥梁,有利于接受公众监督,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网站建设的好坏,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组织和管理问题。

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网站是各单位在互联网上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政务公开和服务的窗口,要认识到网站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网站的组织领导工作,健全规章制度,为网站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发XXX更新信息各单位要加强管理,认真负责维护、更新自己的网站。

要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度、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定期更新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以下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要予以及时发布:1.单位的职责职能、班子成员变动、职责分工,各相关业务科室办理的主要业务及联系方式、办公地点;2.相关的政策法规;3.本部门所发的涉及企业和市民的文件;4.涉及到的行政审批事项:5.办事程序和流程及承诺办结的时间;6.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18•【字号】洛政[2006]122号•【施行日期】2006.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06〕122号2006年8月18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深入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严格娱乐场所与网吧的设立审批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娱乐场所与网吧经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我市娱乐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繁荣有序、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对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的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以下简称《娱乐场所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以下简称《互联网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各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洛阳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郭丛斌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冠瑜、李秋阳、王玉峰及市文化局、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工商局、卫生局、环保局和市消防支队、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娱乐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管理与发展政策,娱乐场所与网吧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宏观布局,协调处理娱乐场所与网吧管理工作及与其有关的其它重大问题。

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洛阳市政府网站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洛阳市政府网站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洛阳市政府网站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3•【字号】洛政[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洛阳市政府网站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洛阳市政府网站群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提高电子政务应用实效和政府公共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办〔2006〕2号)、《河南省信息化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豫政〔2009〕39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以下简称电子政务网络)是河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电子政务专网、电子政务外网两部分组成。

电子政务专网主要承载各级行政机关内部办公、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等业务;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承载各级行政机关网上办公、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及不需要在电子政务专网上运行的业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洛阳市市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其他组织。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电子政务网络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及其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洛阳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信息中心)是洛阳市电子政务网络的主管单位,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支持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支持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支持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30•【字号】洛政办〔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支持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8〕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支持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30日洛阳市支持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推动我市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努力把洛阳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重要的大数据产业与应用示范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对象本政策适用于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政府财政资金参与建设项目不适用本政策。

二、具体政策市政府安排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鼓励大数据相关企业向洛阳大数据产业园集聚发展。

(一)鼓励引进重点企业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电子百强企业机构总部迁至洛阳,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将中部地区总部迁至或新设在洛阳,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二)鼓励引进先进产业化项目及发展本地大数据应用项目1. 与外地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机构合作,引入外地先进电子信息技术在洛阳开展产业化的重大项目,项目投产后年销售收入电子信息制造类达到10亿元以上、信息服务类达到10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5G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5G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5G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洛政办〔2019〕72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5G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9〕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加快推进5G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31日洛阳市加快推进5G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9〕4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5G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发展,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助推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统筹全市5G发展规划,启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加快推进重点公共场所、园区、企业5G试验网建设,在实现中心城区及重要功能区5G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2020年县城以上中心区域5G网络全覆盖。

深化5G示范应用,加快推进5G在智能制造、智慧文旅、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养老等应用场景的示范应用,将我市打造成为5G网络建设示范城市和5G融合发展样板城市。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5G网络建设1.加强5G基站统筹规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211号)要求,将5G基站建设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落实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费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轨道公司等要参照有关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为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和相关配套设施预留建设空间,推动移动基站与新建公共建筑物、住宅建设项目、公路、地铁、交通枢纽沿线工程等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洛政办[2014]100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0.13【实施日期】2014.10.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4〕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探索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发展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洛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0月13日洛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探索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重要实践,对改善基层群众文化需求,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具有非常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进一步探索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发展新模式、树立行业新形象,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探索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努力把洛阳市试点建设成为特色突出、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示范区,为我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二、工作目标以“转型升级、提升形象”为目标,鼓励上网服务行业改善经营环境,改变原有场所光线昏暗、环境杂乱的状况,打造“敞亮、开放、整洁”的互联网上网环境;调整和改进管理政策和方法,鼓励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探索多种业态和经营方式,逐步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改造成为适合。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30•【字号】洛政办〔2014〕115号•【施行日期】2014.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的通知洛政办〔2014〕115号各县(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各县(市)及吉利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暨洛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二期工程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城市管理模式。

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建成并联网运行,按照“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的运行模式,实现了主城区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逐步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是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各县(市)及吉利区政府要站在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中原经济区最佳宜居地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和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城市管理、建设、规划、国土、公安等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和监督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工程建设与系统运行等工作,要加强指导和培训,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顺利、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各县(市)及吉利区要结合本地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严格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CJ/T293-2008)、《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T292-2008)、《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T315-2009)、《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CJJ/T106-2010)、《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T103-2004)等行业标准,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的“统一规划、全市联网、分区实施、资源共享、建租结合”的原则,做到数据格式统一、标准代码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系统接口统一。

河南各城市中继台

河南各城市中继台

城市名称上行频率下行频率模拟亚音数字亚音开放时间管理员驻马店驻马店0.7m中继433.2750Mhz 438.2750Mhz 88.5Hz 无24小时BG6IYY 驻马店驻马店平舆县0.7m中继430.2500Mhz 439.2500Mhz 88.5Hz 无24小时开封开封0.7m中继431.700Mhz 439.700Mhz 88.5Hz 无开封开封0.7m守候频率435.0000Mhz 435.0000Mhz 无无24小时开封开封0.7m中继431.6500Mhz 439.6500Mhz 88.5Hz 无24小时开封开封2m守候频率145.0000Mhz 145.0000Mhz 无无24小时焦作焦作0.7m中继434.9000Mhz 439.9000Mhz 100.0Hz 无24小时鹤壁鹤壁0.7m中继434.3750Mhz 439.3750Mhz 88.5Hz 无24小时鹤壁鹤壁0.7m中继2 431.6750Mhz 439.6750Mhz 88.5Hz 无24小时安阳安阳0.7m中继431.950Mhz 438.950Mhz 88.5Hz安阳安阳0.7m中继433.600Mhz 439.600Mhz 88.5Hz安阳安阳0.7m中继430.1250Mhz 439.9750Mhz 无无24小时BG6KFP 安阳安阳内黄0.7m中继431.7500Mhz 439.7500Mhz 88.5Hz 无24小时安阳安阳滑县0.7m中继434.2750Mhz 439.2750Mhz 88.5Hz 无24小时安阳安阳滑县0.7m中继2 434.2250Mhz 439.2250Mhz 88.5Hz 无24小时郑州郑州0.7m中继432.6000Mhz 439.6000Mhz 88.5Hz 无24小时郑州郑州2m中继144.3500Mhz 146.6500Mhz 88.5Hz 无24小时周口周口0.7m中继433.6750Mhz 438.8750Mhz 88.5Hz 无24小时平顶山平顶山2m中继144.0370Mhz 147.9380Mhz 88.5Hz 无24小时平顶山平顶山郏县0.7m中继433.9000Mhz 439.9000Mhz 88.5Hz 无24小时BG6LQT 平顶山平顶山郏县2m中继142.2250Mhz 147.9250Mhz 88.5Hz 无24小时内黄内黄0.7m中继433.2500Mhz 439.7500Mhz 88.5Hz 无24小时南阳南阳0.7m中继434.7250Mhz 439.7250Mhz 无无24小时BG6IQM 漯河漯河0.7m 中继433.600Mhz 439.600Mhz 88.5Hz 无24小时BG6JYZ 漯河漯河0.7m 中继431.175Mhz 439.675Mhz 88.5Hz濮阳濮阳0.7m中继434.1000Mhz 439.1000Mhz 88.5Hz 无24小时郏县郏县跨段中继147.9250Mhz 439.9000Mhz 88.5Hz 无24小时禹州禹州0.7m中继433.7750Mhz 438.7750Mhz 88.5Hz 无24小时永城永城0.7m中继432.0250Mhz 439.0250Mhz 88.5Hz 无24小时舞阳舞阳县0.7m中继430.6000Mhz 439.8000Mhz 88.5Hz 无24小时三门峡三门峡0.7m中继430.0250Mhz 439.0250Mhz 无无24小时商丘商丘0.7m中继432.9000Mhz 439.9000Mhz 88.5Hz 无24小时BD6PV 商丘商丘2m数字中继144.5750Mhz 147.5750Mhz 有有24小时信阳信阳2m中继144.4000Mhz 147.9000Mhz 无无24小时许昌许昌0.7m中继432.6250Mhz 439.6250Mhz 88.5Hz 无24小时新郑新郑0.7m中继432.885Mhz 438.885Mhz 118.8Hz 无24小时BG6PT 新乡新乡0.7m中继434.9500Mhz 439.9500Mhz 无无7:00-24:00新乡新乡0.7m中继2 434.1500Mhz 439.1500Mhz 88.5Hz 无24小时洛阳2m中继洛阳市爱心中继台158.425Mhz 164.125Mhz 110.5Hz洛阳洛阳0.7m中继430.0250Mhz 439.0250Mhz 88.5Hz 无24小时林州林州0.7m中继433.475Mhz 439.475Mhz 88.5Hz汤阴县汤阴0.7m中继430.625Mhz 439.625Mhz 88.5Hz。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66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66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4日洛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顺应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全球化、信息化发展潮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

为全面推进洛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早日实现“买全球、卖全球”战略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28号)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现代开放体系的指导意见》(洛发〔2016〕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外贸发展方式和政策管理创新,大力促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提升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外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发展目标加快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监管服务模式,打造新型产业贸易服务链,为外贸转型升级提供新路径、新动力、新载体。

力争到2018年,引进培育1—2家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知名度较高的自建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培育3家市级以上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5家市级以上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重点支持3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促进专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外贸企业、工业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B2B、B2C、O2O等多种业务模式共同推进,为外贸转型升级提供新路径、新动力;建设完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省“单一窗口”互联互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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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谅忠诚进取友爱适度爱国
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管理暂行办法
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调试完毕,现已正式面向广大无线电爱好者免费开放运行。

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是“洛阳市无线电运动协会”投资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

(新入网爱好者请联系管理员索取数字个人ID编码)
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共包含有以下五部联网中继台站,分别是:洛阳市区DMR中继、孟津DMR中继、洛宁DMR 中继、嵩县DMR中继、栾川DMR中继。

相关中继参数请查阅附件。

目前洛阳DMR数字中继台网已实现网内所有台站用户互联互通,并同时接入海能达全国IP互联平台。

为了规范无线电爱好者使用DMR数字中继台网通联,创建良好的通联环境,维护数字中继台通联秩序,树立洛阳HAM良好的形象、为保证数字中继台网长期有效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数字业余中继台网管理细则:
1、使用数字中继台进行通联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津与法规,自觉遵守业余无线电台通联的相关守则与惯例。

2、在数字中继台上通联时应当互谅互让。

应遵循应急通信优先,强信号让弱信号,本地信号让外地信号的原则。

3、在数字中继台上通联至少每十分钟报一次自己的业余电台呼号,应当规范使用正式呼号和字母解释法,没有正式呼号和电台执照的人员严禁使用洛阳数字中继台通联。

4、严禁在中继上使用“个呼”功能通联!
5、严禁在中继上发布或谈论涉及政治、军事、经济、宗教、国家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信息。

6、严禁在中继上使用粗话、脏话及其他不文明语言,不得传播散布侮辱他人的言论。

7、严禁恶意干扰中继频率,不得通过中继播放音乐、广播等。

8、严禁长时间占用中继频率进行通联,在通联过程中每次发射时间应尽量短。

9、当中继频率受到恶意干扰时,应当维持正常联络,并及时告知管理员。

严禁在频率上和干扰者针锋相对,恶语相向,以避免导致矛盾激化。

10、所有使用中继的爱好者都有互相监督的权力和义务,发现各种违规、不文明现象时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指出或制止,被指出者应当及时改正。

11、不得在中继上从事商业及盈利性行为。

12、严禁酒后上中继发射。

严禁把无线电设备交给其他无
关人员使用。

13、避免利用中继台长时间维修调试设备,并及时在中继台上解释清楚。

14、本数字中继台承担救灾,报告自然灾害,突发灾害事件等应急通信义务,在灾害发生时,每位爱好者都有义务报告有关灾情,并通知相关政府部门,直到相关政府部门接手。

15、本中继台的使用成员应当服从中继台站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接受其他爱好者的监督。

16、使用本数字中继台者,即视为自愿遵守以上规定。

中继台站管理员拥有在发生违反以上规定情况下随时关闭中继,或取消其使用本中继的权利。

情节严重者,协会或无管局将对其进一步处罚。

17、每一位有呼号的爱好者,无论有多少台数字收发设备,为了方便管理暂时只分配一个数字ID号码。

数字中继用户必须在数字中继台站管理员处备案方可使用,严禁私编呼号和私编数字ID号码。

洛阳市无线电运动协会数字中继台网管理员:

阳市无线电运动协会
2 019年1月1日
附件:
注:
洛阳DMR数字模式直频(实验、测试、应急):收发频率 = 437.500MHz、色码“1”、发射联系人“全呼”、时隙“虚拟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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