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考务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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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课程考核原则和方式第一条学生修完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完成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后应当参加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载入学籍表,学生毕业时由教务部审核学籍表并加盖公章后,转交学工部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课程考核一般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也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要求采取其他方式,如开卷、笔试、口试等,但应当事先书面报告,经教务部同意后实施。

考查课程一般安排在课程结束时随堂进行。

第三条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可由平时成绩(含实验、课堂讨论、作业、论文、出勤等)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由开课院(系、部)确定,一般不高于30%;有期中考试的,期中考试成绩比例不超过40%o考试课程的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60分及以上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考查课程的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记载,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第四条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可补考或重修。

第五条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公共体育课采用合格或不合格记分。

学生因体残、体弱不能修读体育课,应当经个人申请、校医院诊断证明、院系审核、体育教研室确认、教务部同意后方可免修,并在成绩登记册上载明"免修"。

第六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七条学生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应当在事前向所在院系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教务部批准后可缓考。

缓考原则上随补考同时进行,但按实际成绩记分,并注明“缓考"字样。

第八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席者,以旷课论处。

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的时数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

考务工作的规范、严谨程度直接影响考试效果、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干部、教师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待考务管理工作,分管教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处主任等主要人员均为学校考务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全校考试过程进行巡视、监督、检查、指导,保证考试有序、规范进行。

2.考务安排需在考试两天前编排好,由教导处统一负责,考试安排要做到合理编排,不重、不漏、不错。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必须上报教导处,经批准方可调整。

3.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忠于职守,严格执行《监考教师须知》。

对不能严格遵守监考程序,不积极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考场布置要提前按要求做好,分管领导要对考场布置进行巡检,不合格的考场要责成有关人员重新返工、完善。

5.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及时上交试卷,由负责装订试卷的教师按照要求统一进行装订和阅卷。

6.期末试卷及毕业测试试卷,需统一上交教导处,由学校进行统一留档。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1.考前(1)教务处统一安排复习时间,各备课组拟订复习计划,并按计划复习。

(2)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务,各年级落实好相关工作。

(3)教务处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试题印制、保管、运送、收发等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2.监考规则(1)按时到位。

全校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安排进行监考。

因考试属于全校性大型工作,如确需请假,应提前三天向学校提交请假单,履行请假手续。

监考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要求他人代替。

(2)考前15分钟,第一监考人在到考务室领取试卷,第二监考人检查考场清理情况,查看桌斗是否已清空、学生无关物品是否已放置门外、学生是否按号入座,并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安排学生静候考试。

(3)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

两位监考人分别检查学生是否认真填涂班级、考号等信息。

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老师方能允许学生答卷。

(4)监考教师监考时应认真负责,严禁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批改作业,不许看书、看手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等),除答复学生提出的卷面问题外,不得对考试题目做任何解释。

如发现试卷中存在其他问题,请立即与教务处沟通。

(5)监考老师要严肃考纪,对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记录。

考后,将违纪学生记录单独报教务处。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老师要做到:立即要求学生停笔,请学生按顺序放好试卷,静候收卷。

按S形收取试卷(答题卡),当场点清试卷,认真检查考卷数是否与考生数一致,卷头、卷面是否一致,并填好考场记录单,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封装、交接试卷和考场记录表。

3.巡视规则(1)巡视人员由学校管理干部担任。

巡视人员应按时到位,每场巡视。

(2)考试巡视内容包括: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及监考状态、学生到位情况及纪律情况、考场卫生、试卷收发装订情况、学生考场休息、换场秩序及班级管理情况、爱护公共物资的情况等。

(3)巡视人员要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年级、教务处。

大学本专科课程考核工作规定

大学本专科课程考核工作规定

大学本专科课程考核工作规定大学本专科课程考核工作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加强考务管理,促进考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本规定。

一、考核的组织与实施1、教学计划内凡一学期授课(含实验课)达20学时(含20学时)以上的课程或专题都必须组织进行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2、凡学时、大纲、教材相同的考试课程均应统一试卷、统一考试。

3、学生按教学计划修读后,除未取得考核资格者外,都必须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考核,因病、因事等情况不能参加考核者,必须在考前办妥缓考手续,否则,以旷考论处。

4、学生参加重选课程的考核,必须事先向开课单位申请选读课程,经开课单位同意后,再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选读证》。

否则,开课单位有权拒绝安排其参加课程考核,即使参加考核也不得计成绩和学分。

5、计划内所开课程均需进行考核。

除部分公共课、基础课及部分涉及范围较广的课程由教务处和开课单位共同商定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并共同组织考核外,其它课程的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及考核组织工作均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自行选定并实施,各开课单位应在每学期第15周前将本单位所开课程提前考核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学生所在单位应根据教务科期末考试安排的要求将本单位学生考核安排表及时报送教务科。

除教学计划规定有特殊的教学安排外,每个班级在学校规定的期末考试期间,安排考试的课程不少于2门。

6、各教学单位应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推行考核改革。

考核的方式、方法和课程成绩的评定办法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决定。

7、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本单位行政领导、党团工作人员、教师及教辅人员等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各教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全面负责,妥善安排组织好命题、考核、阅卷、考风考纪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考核命题、试卷印制与保密工作1、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内容应覆盖整个教学大纲,做到既不降低教学要求,又不超出教学大纲范围,不出偏题、怪题。

课程考核工作规范

课程考核工作规范

XX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范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现对课程考核的相关工作规范如下:一、考核类型与命题(1)课程考核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可采取多种考核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主要有笔试(闭卷、开卷)、口试、实践操作、论文、大型作业等。

鼓励多种形式考核模式的改革与探索,注重平时考核、能力考核、素质考核等环节。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有关要求,对考试命题工作进行认真研究。

试题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照顾全面,试题范围应覆盖学期课程的全部内容,难度、份量适中。

考试成绩不及格率尽量控制在15%以内,不超过20%,平均分控制在60分以上,优秀率(90分以上)尽量控制在20%以内,不超过30%。

学生成绩尽量符合正态分布曲线,避免考分严重偏高或偏低的异常现象。

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3)无论何种方式命题都必须提交两套难度、广度、份量相当的试题,并提供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同一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基本相同的课程应进行统一考核,由系(部)或教研室组织实行分类统一命题,统一组卷,统一试卷题型及难易度,且采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核,统一评分标准。

(5)采用实践操作、论文、大型作业等方式的课程考核,也要有严格的考核过程, 不管采取哪种方式的考核都要有成绩评定的要求(需含考核材料依据、完整的成绩记录和成绩分析)。

实验考核成绩应由实验准备、仪器设备操作程序、实验报告、实验效果等几部分分值构成,具体分配办法视各课程实验具体要求,由相关系、部及教研室制定方案。

二、试卷格式与审批(1)所有试卷套用教务处制定的《XX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试卷模板》,采用B4格式打印。

课程考核试卷应在第十六周内由系(部)提交教务处。

(2)考试课程、考查课程须提交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并填写《XX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按程序进行审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审批。

考务工作规范

考务工作规范

广外肇庆外校考务工作规范一、考试须知1、刘荣飞老师负责按考试时间调整铃声。

2、请各班主任于考前将课桌以单人单桌的形式排列(排成5列或6列),在课桌的右上角(右边靠墙的一列左上角)按“S”形贴上准考证号;并在前门上贴上考场安排表。

3、班主任负责在前黑板写上有关“励志或考纪”标语,并写出各科考试具体时间。

4、为便于阅卷老师录入学生成绩,请各班主任在考试前告知学生各自的考生号(考生号以教学处设定的编号为准),要求在每科考卷上务必填写考生号。

5、学生不允许私自换位,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

6、考务员在考试科目开考五分钟后把试卷送给本科目任课老师审阅。

任课老师迅速浏览试卷,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学生改正。

7、阅卷组长(或教研组长)于考试结束后30分钟到教学处领取试卷,分发给相关老师批阅。

8、所有阅卷工作需于本科目考试结束后当天完成,尽快将试卷发给学生检查批改及成绩计算是否有误。

有问题按规定程序修改,并按教务处要求时间将成绩发到刘生军老师处。

二、监考老师注意事项1、考试开始十分钟前到教学处领卷,提前十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进入考试状态。

2、监考老师严格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玩手机、做题、看书报、看电脑等。

3、监考时尽可能就做在电视前面时刻扫视学生,不走动。

4、巡考人员严格、认真做好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每场考试至少巡查两次。

5、为便于密封试卷,保证评卷工作的严密性,请要求学生在试卷、答题卷密封线内写上姓名、考场号、班级学号,其余地方不得写有与姓名、班级有关的信息,提醒考生反面答题时不要超过密封线,以免答案被密封。

6、考试中途学生不允许上厕所。

中学教学处2016-9-28。

学校考务总制度

学校考务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参加的各类考试,包括入学考试、课程考试、学位考试、结业考试、毕业考试等。

第三条学校考试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考试委员会,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考试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考试工作,包括考试计划制定、考场安排、考试纪律监督、试卷命题与阅卷等。

第六条学生处负责考生报名、身份验证、考场纪律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第三章考试安排与实施第八条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学生。

第九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第十条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抄袭、夹带等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清点试卷,并按照规定时间将试卷送交阅卷地点。

第四章试卷命题与阅卷第十二条试卷命题应遵循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的原则,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或专家负责。

第十三条试卷内容应与教学大纲相符,难易适度,能够全面考察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第十四条试卷评分标准应明确、具体、公正,由阅卷教师共同制定。

第十五条阅卷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第五章考试结果处理与公布第十六条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应及时汇总考试成绩,并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考试成绩应按照规定时间公布,并允许考生查询。

第十八条对考试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考务工作规范

XX考务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XXXX 技工学校考务工作规范则第一条:考试工作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考查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根据校委会精神,结合XX 技工学校现实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领第二条:本规范主要适用于XX 技工学校全日制普通三年制学生,由学校组织进行的各类课程考试。

导第三条:考试工作应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督导办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科全面负责,制订有关规定,在学生科、教研室的配合下对考试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学校高度重视每次考试,试前应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考试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督导办副校长、教务科科长、教研室主任、教务科相关人员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统一确定考试科目、时间和考场;确定监考人员;组织召开考务会议,落实考试要求,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检查考场执行考试纪律情况;组织评卷、成绩登记、考试结果分析和考试情况总结等。

第三章考前工作组织第五条:为提高学生对考试的重视,保证我校教学质量得到很好的反馈,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组织好考前工作尤显重要。

因此,对考前工作做出如下要求:1.考试科目的设定:根据学校校历的安排,教务科应在每次考试前半个月发出考务工作筹备通知,每次考试都应将所学科目全部纳入考核,各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可灵活选择考查与考试,上报教研室,教研室配合组织将所有课程考试情况(包括随堂考的说明等)填写《考试安排表》报教务科,采取开卷、闭卷或机试的课程应在《考试安排表》中予以注明。

最后考试科目的设定以教务科发布为准。

教务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汇总考试情况并在考前一周发布考试科目安排,教师确认无误并签字。

2.复习时间:教务科根据考试安排,规定考前一周为复习周,科任教师应根据所教科目及时辅导学生复习。

3.考前动员:每次考试都应当根据考试规范进行,科任教师应及时对学生做出考试复习动员,阐述每次考试的重要性并指出复习方法和要求。

课程考核考务工作规范

课程考核考务工作规范

湘南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规范根据《湘南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的命题、制卷、保密、考试运行、评卷登分、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命题(一)每学期第10周教务处发放本学期课程考核任务书,各教研室根据考核任务书填写《教研室课程考核命题情况登记表》;第12周由系(部)汇总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第15周组织教师命题,已建试卷库的课程由教务处随机抽卷。

(二)命题教师在16周将试卷(母卷)送交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各教研室收齐连同《教研室课程考核命题情况登记表》,交系(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装袋密封,然后交所在系(部)考务保密人员保管。

考务保密人员将《教研室课程考核命题情况登记表》一份贴在密封的试卷(母卷)袋上,一份系(部)留存。

(三)命题格式必须严格使用统一规定的试卷模版编排。

命题教师可适当调整题目间的间距,但不得更改模版的结构。

1.卷头填写好考核学年度(学期)、考核对象、课程名称(与培养方案一致)、课程代码、考核形式、考核时量、试卷类型。

2.卷首记分栏依次留有各大题题次、应得分数、实得分数、总分、合分人及复查人签名等栏目,并填好题次和应得分数,注意各大题应得分数填好后相加是否为满分(100分)。

3.密封装订栏标有“系”“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填写处和装订线。

4.大题得分栏在每大题题号前面。

5.选择题(在下列各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少选、多选不给分。

每题分,共分)6.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多选不给分。

每题分,共分)。

7.双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两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少选、多选不给分。

每题分,共分)。

8.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三个以上(含三个)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学校考务管理规定

学校考务管理规定

XX学校考务管理规定各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是学生评比、毕业证书发放的基本依据,是教师教学效果的直接反馈,是用人单位和攻读高一级学位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因此学生成绩考核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围绕学生成绩的一系列工作统称为考务工作。

为了使考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1.根据课程性质、内容、教学目标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

2.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考核。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指: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实习等。

3. 考核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

期末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平时考核以平常测验、审阅作业、实验报告以及对学生完成其他教学环节情况的检查等方式。

考查成绩指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及平时测验成绩的综合评定。

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也可采用开卷、口试等方式。

4.考试科目一学期一般规定三门至四门,未列入考试的课程均为考查课。

5.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目标的不同,提出适合的课程考试改革方法,该方法经系部及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二、命题、制卷、保密1.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开设同一门课程其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考试时间相同的,都要采用同一试卷同一考核方式。

2.试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统一的格式拟定。

3.试题的难度、深度要适度,一般要求三基部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占60%。

综合应用部分占30-35%,提高或扩展部分占5-10%。

4.每门课程一般按100分钟(高职120分钟)制定题量。

5.试题量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防止过大或过小。

对命题不当者,教务处将会同各系部、教研室对该课程命题进行核查,如确有问题,须重新组织该门课程的考试,并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6.每门课程的考试都要制定统一水平的A、B两套试题,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

7.教师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明确统一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并把每题的分数标明在试卷上。

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

考试既能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为了进一步促进课程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学历教育。

第二章组织工作第三条课程考核工作由教务处会同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进行严格的、科学的管理。

学校政有关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校内各类课程的复习与考试期间的考务、宣传教育、后勤保障、校园治安等方面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复习与考试环境。

第四条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教学任务编排《考试试卷分配表》,同时给各类试卷编号。

教务处负责统一编制全校《考试日程安排表》(含考试的课程、学生、时间、考场等),发至二级教学单位,由二级教学单位安排落实监考人员并报教务处,考试课程所属学院负责向监考老师发《监考通知单》。

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所有课程考核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考前一周向全校学生公布《考试日程安排表》。

第六条已确定的考试安排,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在考试前,各学院、部、中心应以适当的方式使学生和监考人员分别明确考场规则和各自的职责。

第八条期末考试期间应停止影响复习考试的各项非教学活动。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命题第九条可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性质、教学要求,按课程大纲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考核方式,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上机考试、课程学习研究报告、大作业、现场操作等形式,如不采用课程大纲所规定课程考核方式,需在课程开课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条命题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试题的份量、覆盖面、难易程度适当,各题的分值赋予分布合理,体现较高的成绩区分度;要突出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又要注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语言简明、准确、无歧义,卷面无错误。

第十一条学院、部、中心应建立建全每门考试课程试题库或试卷库(含试题、评分标准及答案)。

考务实施流程与规范

考务实施流程与规范

考务实施流程与规范本部分包括:理论知识纸质考试、理论知识上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工作流程与规范。

一、理论知识纸质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办公室负责召开考务协调会,对考务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布置,及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一)考前准备工作1.考务人员根据认定工种、人数、等级等情况准备试卷,并按考场安排分袋封装。

由主考指定两名以上考务人员共同保管试卷。

试卷一旦失密,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考务人员编制、监考人员安排和考场分布表,准备好考试用品(装订用具、准考证号码、考场、胸牌、准考证号码、考场号码、胶水等)做好张贴宣传标语、考场规则、考场分布等宣传工作。

3.落实考务人员,安排后勤保障和治安保卫工作。

4.考试前一天召开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培训会议(考前准备会),布置安排本次认定的工作,学习《考场规则》《考评人员工作守则》《考务人员工作守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会后,向监考人员发放《考场规则》、考评人员工作守则》、《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试用品等,监考人员分组布置、整理考场,考务人员布置整理考务办公室。

5.主考组织有关人员对考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实施考试1.考前检查。

考务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对考试安排情况做最后的检查。

2.考前会。

全体考务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由主考主持召开考前会,再次强调考风、考纪和注意事项,宣布各考场监考人员分工,分发试卷、准考证存根、监考胸牌、考场记录和草稿纸等。

3.入场考试。

监考人员到达考场,对应试人员验证入场,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分发试卷。

考试过程中,对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情况,应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对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情况考生,应及时报告督导人员或主考。

4.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立即清点核对试卷总数,径直带回考务办公室,交督导员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装订密封试卷,主考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将试卷护送交给有关人员。

学校考试考务管理规范

学校考试考务管理规范

学校考试考务管理规范近年来,学校考试的重要性日益突显,而考务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公平竞争和教育质量。

因此,建立规范的学校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考务管理的重要性、规范的制定、考试组织与安排、考试环境、评卷与成绩管理、考试后的处理等方面来探讨学校考试考务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考务管理的重要性考务管理是学校考试工作的重要一环,它涉及到考试的公正、公平、规范、高效进行。

只有通过严格的考务管理,才能有效避免作弊现象,提高考试质量,保障学生成绩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因此,规范学校考试考务管理,有利于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

二、规范的制定学校考试考务管理规范的制定应由相关部门及专家共同参与,充分考虑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体系等因素。

规范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发展需求,包括知识的全面性和深度,能力的培养等方面。

同时,对于大型联考等重要考试,还需要参考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三、考试组织与安排考试组织与安排是考务管理的核心环节。

首先,学校应制定相关的考试时间表,并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确保整个学校的考试进度统一,减少考试冲突的发生。

其次,考点的选择和设置也是关键,应根据学校规模、教学资源等因素进行科学布置。

同时,考试时还需考虑考生的安全和隐私,避免作弊现象的发生。

四、考试环境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有利于考生发挥正常水平。

学校应提供宽敞明亮的考场,保证考生有足够的空间。

考场内应有良好的光线和通风设备,以确保考生的身体健康。

此外,学校还需采取措施防止外界干扰,比如要求考场周围保持安静,禁止电话和其他电子设备的使用。

五、试卷的安全与保密试卷的安全与保密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试卷生成、存放和分发制度,确保试卷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在试卷出卷过程中,应加强内部监管,严禁试卷泄密行为的发生。

同时,考试结束后,要妥善保管试卷,防止外泄,保证成绩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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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课程考核考务工作规范根据《湘南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的命题、制卷、保密、考试运行、评卷登分、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命题(一)每学期第10周教务处发放本学期课程考核任务书,各教研室根据考核任务书填写《教研室课程考核命题情况登记表》;第12周由系(部)汇总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第15周组织教师命题,已建试卷库的课程由教务处随机抽卷。

(二)命题教师在16周将试卷(母卷)送交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各教研室收齐连同《教研室课程考核命题情况登记表》,交系(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装袋密封,然后交所在系(部)考务保密人员保管。

考务保密人员将《教研室课程考核命题情况登记表》一份贴在密封的试卷(母卷)袋上,一份系(部)留存。

(三)命题格式必须严格使用统一规定的试卷模版编排。

命题教师可适当调整题目间的间距,但不得更改模版的结构。

1.卷头填写好考核学年度(学期)、考核对象、课程名称(与培养方案一致)、课程代码、考核形式、考核时量、试卷类型。

2.卷首记分栏依次留有各大题题次、应得分数、实得分数、总分、合分人及复查人签名等栏目,并填好题次和应得分数,注意各大题应得分数填好后相加是否为满分(100分)。

3.密封装订栏标有“系”“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填写处和装订线。

4.大题得分栏在每大题题号前面。

5.选择题(在下列各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少选、多选不给分。

每题分,共分)6.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多选不给分。

每题分,共分)。

7.双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两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少选、多选不给分。

每题分,共分)。

8.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三个以上(含三个)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少选、多选不给分。

每题分,共分)。

9.判断题、是非题、辨别题(下列各题,你认为正确的,请在题干的括号内打“√”,错的打“×”。

每题分,共分)。

10.改错题、辨析题(下列各题,如果你认为是错的,请在错的词句下面画一横线,改正过来,并简要地说明其理由。

每题分,共分)。

11.填空题(每空分,共分)。

12.名词解释题(每题分,共分)。

13.简答题、简述题(下列题可任做题。

若每题都做,只评阅前题。

每题分,共分)。

14.问答题(下列题可任做题。

若每题都做,只评阅前题。

每题分,共分)。

15.论述题(下列题可任做题。

若每题都做,只评阅前题。

每题分,共分)。

16.计算题(每题分,共分)或(分)。

17.命题(包括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一律用小4号宋体打印,试卷头用方正大标宋字体(或者黑体)小3字,不得手工誊写;标点符号、运算符号、各种字母等都要准确。

化学方程式、数学公式等有上下标的文字可突破五号字体的限制,但仅以能够看清楚公式中最小字号字体为准,字号不宜太大。

试卷中缺乏打印条件的部分内容(如有机化学的分子式等)允许手工画写,但必须用直尺划线(提倡用计算机软件制作复杂分子式)。

18.试卷一律由A3纸排版打印,并在试卷每页的最下行注明“第页,共页”。

19.答案直接做在试卷上。

确因需要使用答题纸的必须使用统一印制规范的答题纸,答题纸的大小与试卷纸相同。

各系(部)不得使用其它答题纸进行考试。

如果答题纸有特殊要求,请系(部)自行设计格式,交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处统一印制,但不得更改答题纸的纸张大小。

20.各大题题号依次用“一、二、三”等,各小题题号依次用“1、2、3”等,每小题中的备选答案的题号依次用“①、②、③、④、”。

21.填空部分,除了数学课程用“”号外,其它课程一律用“()”。

22.为便于考生看题选找备选项和版面美观、整齐,选择题的备选答案可以连排。

但连排备选答案之间,不用标点符号,可空二个字以上。

23.选择题、判断题供考生填写答案的地方,均在题干后用“()”表示。

“()”若离题尾部有距离,都要使用“……”号,即“……()”。

24.选择题(含单、双、多选题)、判断题等,排版时要紧凑,填空题、问答题、论述题、计算题,则要留足学生作答用的版面。

25.附图的,作图应规范,图示一般排放在左边。

26.外语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其卷头一律用中文。

27.命题完毕后,应仔细检查文字、标点、数字符号、图标等是否有误,检查是否有漏题、小题分之和是否等于大题分、大题分之和是否等于试卷满分等。

(四)每一套试卷均应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每道题均应制定出较为详细的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其内容为:①客观题给出每个小题的参考答案及分值。

②主观题给出每一试题参考答案的主要解题步骤或知识点,根据各个解题步骤或知识点进行分值分配,并按每一得分点逐个列示,以便阅卷评分。

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应认真与试题核对,杜绝出现答案错误、遗漏、次序颠倒。

(五)以小论文等非命题方式考核或其他实行考试方式改革的课程(含术课),教师必须提交《湘南学院课程非命题方式考核申请表》及考试改革方案报所在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批备案后实施。

(六)教研室负责人应全面核查试卷质量:一查试卷模版是否规范,卷头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二查分值、时量、题型是否符合要求;三查命题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要求。

每一套试卷均应附有教研室负责人和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命题审定单》。

二、制卷(一)各系(部)考务保密人员收齐母卷(含试卷库抽取的试卷)后,须对照考试安排表完整、准确地填写好试卷袋,然后将电子版的考试安排表(用于制卷记账)、填写好的试卷袋、密封的母卷一起送交试卷印制单位,并当面拆封、核查、清点母卷。

双方共同填写《试卷印制移交清单》。

(二)教务处每期统一制定《制卷时间安排表》。

试卷印制过程中,各系(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严禁学生参与)监督检查试卷印制的质量和数量,做到“三查”:一查有无不清楚的地方;二查有无漏题、漏页情况;三查试卷上课程名称、考试年级专业与试卷袋上是否完全一致。

准确无误后方可装袋密封;装袋完成后双方一起对照考试安排表核查、清点、移交试卷,并共同填写《试卷印制移交清单》。

三、保密试卷是保密资料,从命题到考试试卷拆封前的各环节均应严格保密。

(一)命题教师必须遵守保密规定,签定《命题保密工作承诺书》由系(部)收齐存档。

(二)命题教师离开命题工作现场时,应将有关资料锁在抽屉或文件柜中,将相关软盘锁定,并将计算机编辑的文本文件加密;不能使用电子邮件或传真传递或讨论试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在考前公开。

(三)试卷印制单位必须签定《制卷工作及保密承诺书》交教务处保存,并认真履行《保密承诺书》中的工作职责,遵守保密规定。

(四)试卷必须存放在防火、防潮、防盗的专用保密柜里,保密柜钥匙和密码必须分别由两人保管,接触试卷时保证至少有两人在场。

四、考试运行(一)各系(部)根据学院统筹安排,按照《院级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安排本系(部)具体的考试时间、考场、监考人员、巡考、考务人员,制定考试安排表,在学院统一停课前2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尽量编排标准考场。

标准考场安排考生30人左右,监考人员2名;考生40—50人的考场,监考人员3名;考生不足20人的考场,监考人员1名。

(三)各系(部)及时发放考试安排表,考试领导小组成员考前要检查考场布臵、考务安排等情况。

(四)考试有关的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签字。

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各岗位职责。

(五)考试结束,各考场试卷一定要用专用的试卷装订封面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考卷一起密封装订(舞弊考生试卷送教务处、空白试卷不装订)。

(六)考务人员仔细清点各考场交卷情况,及时移交公共课或跨系(部)课程的试卷。

(七)试卷收发、移交等流转环节必须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八)本系(部)课程考核全部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量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报批后发放。

五、评卷登分(一)基本要求1、试卷统一按密封线密封装订,并在密封完好状态下评阅,如有损坏,立即报告系(部)考务办,重新装订。

2、评卷工作应尽可能采取集中评阅,原则上要求集体流水作业评卷;全院性公共课及跨系(部)的学科基础课必须在考试结束后由教研室或系(部)及时组织集体阅卷、登分,教务处协助完成。

3、所有试卷(含小论文等)的评阅均要求有阅卷人、复查人、合分人签字。

4、阅卷评分工作必须认真参照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不得擅自更改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如发现有误,应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协调处理。

对于术课的评分应有评分细则及评分组成员的原始评分记录。

5、参加阅卷评分的教师在正式评卷前应进行试评,使每个阅卷教师能够恰当、熟练地掌握评分细则;6、阅卷评分工作必须对每一个考生负责,记分、合分必须严谨、仔细,杜绝成绩登录出错或加减合分出错。

(二)评卷教师一律用红色水性笔记分,不得用其他笔进行评卷。

(三)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大题只记得分,不记被扣除的分数。

记分必须字迹工整、准确、规范。

大题中的小题得分,写在小题题号前,对主观题解题步骤有误和空白的地方画横线,横线下标出该步骤扣除的分数。

每大题的得分写在题首的得分栏内,对全题答错和未答题目记“O”分,并由该大题评分人签名。

(四)评卷要作标记。

对正确的答案记“√”,在答案全错或未作答处记“×”,在答案错误部分的下面划“”。

对于每一大题由多道小题组成的情况,每一小题均应做出“√”或“×”等标志,杜绝阅卷后随意更改得分。

(五)合分教师必须将各大题得分一一填写在卷首得分栏内,并且合计总分,填在总分栏内且签名。

(六)复查教师对已评阅的每一份答卷进行百分之百的复查。

如发现有误要及时改正,并和阅卷教师一同签名。

评卷责任人的签字方式允许简化。

当每本试卷的全部学生答卷的阅卷、合分、复查教师分工不变时,只需在这本试卷的第一份试卷的每个大题的“阅卷人”、“复查人”栏内、卷首的“合分人”、“复查人”栏内分别签字即可,表示对整本试卷负责,这本试卷的其余试卷上可以不再签字。

当同一本试卷册各份试卷的评卷教师分工有改变时,每一份试卷的“阅卷人”、“合分人”、“复查人”必须一一签字。

(七)阅卷教师在计算分数时,每大题和各小题的分数不能四舍五入,必须由合分教师在合成总分时才能四舍五入。

(八)当发现有雷同答卷,字迹前后不一致答卷,在试卷密封线外写考号、姓名、卷面作标记等异常情况的答卷时,阅卷教师应先照常评分,然后报告请试卷所在系(部)有关负责人认定签字。

如确认为雷同卷,则按《湘南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卷面总分或大题得分更改,必须由阅卷人、合分人签字负责;更改人数较多,责任人必须做出书面说明,经系(部)有关负责人认定签字后随试卷一起装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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