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
那一年的3Q 大战
那一年的3Q 大战作者:暂无来源:《新经济》 2014年第6期文| NEW ECONOMY 宋爽劲很难想象,如今多次互掐的两家互联网公司,多年前的关系并没有像现在这般糟糕,甚至周鸿祎和马化腾曾经还私交不错。
或许正如商界信条所言:“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在第二轮的交战中,奇虎360 再次落败,而这也意味着历时四年的3Q大战终于进入尾声。
2 月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360 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NYSE:QIHU)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而该案一审已于2013 年4 月25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束,奇虎360 败诉,被判罚向腾讯赔偿500 万元,并且在网站首页和其他媒体上进行道歉。
在案件宣判当日,腾讯第一时间对外发出《是结束,更是起点!》的公开信。
在公开信中,腾讯称“惨胜如败”,并表示:“这一场终审判决,是一个历史事件的结束,也将是一个行业公平竞争新的起点。
”而奇虎360 也在二审宣判后公开发出了《360 致全体中国互联网用户公开信》。
“2 月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令我们遗憾的是,360 扣扣保镖被认定侵权。
”奇虎360在公开信中写道。
同时,奇虎360 还在信中回顾了“扣扣保镖”产品诞生的初衷,并坦承:“360 扣扣保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产品,它由一个临时组成的小团队在两个星期内完成,没有充足的法务力量对它进行全面评估。
”不过,奇虎360 在信中直言,在腾讯的“抄袭+ 捆绑”发展模式的挤压下,会导致“中国互联网出现创新荒漠化”,“我们担心此判决结果将可能会鼓励腾讯进一步滥用市场地位,创业公司的创新动力将会被削弱,创业公司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
”根据奇虎360 截至去年9 月30 日的未经审计第三季度财报,报告期内,奇虎360 在该季度净利润达到4446 万美元,这意味着这场官司让奇虎360损失了该公司一个季度利润的1.8%。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例分析与反思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例分析与反思以腾讯和奇虎360之间的纷争为切入点,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分析,探究两者之间产生不正当竞争的原因。
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立法的滞后、执法的不力是其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根本原因。
分析了现行经济法的一些优点。
对改善互联网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出了一些对策与建议,为互联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借鉴。
标签:腾讯与奇虎360;不正当竞争;经济法;对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高速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
互联网普及率也大大提升,目前约为50%。
虽然腾讯和奇虎360之间的纷争已经尘埃落定,但是随着网民人数的激增,这些事仍然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反思。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要遏制商业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仅依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一方面立法具有一定滞后性,另一方面,我国的惩罚力度不够又使法律本该具有的威慑力大大减弱。
因而在商业竞争尤其是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中,一方面要完善法律,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执法。
对于新兴的互联网行业,相关的法律规范亟需确立与完善,规范其行业的竞争。
腾讯QQ 与奇虎360(以下简称QQ与360)引发的网络企业纷争在社会和学界掀起了一片浪潮,引发了对我国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热议。
本文将以此为例,来分析我国现有法律以及执法方面的不足与缺陷。
1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奇虎360和腾讯QQ的纠纷已经过去了近5年,下面将对360和QQ大战事件进行回顾:2010年9月末,360首先推出了隐私保护器,称腾讯QQ能够窥探用户的隐私,这种行为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紧接着,腾讯QQ反应迅速,立马做出反击,指出360借助色情网站进行推广。
360对此声称腾讯是对其进行“造谣、诽谤”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
至10月中旬,腾讯正式起诉360,之后腾讯还联合金山、百度等一起抵制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月末,360和腾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弹窗之战”,之后360推出了扣扣保镖,腾讯称其为“非法外挂”,并宣称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腾讯打赢“3Q”大战 奇虎360被判不正当竞争
腾讯打赢“3Q”大战奇虎360被判不正当竞争历时3年多、在中国互联网界引发巨大震动的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24日落下帷幕。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4日终审判定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腾讯500万元。
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说,“3Q大战”引发的波澜使得中国互联网界的“残酷火拼”再次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这一判决也对以后规范这一新兴行业的市场竞争行为具有重要参照意义。
针对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4日二审终审宣判:驳回奇虎360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去年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360对腾讯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此案源于2010年的“3Q大战”。
腾讯方面首先对360提起诉讼,双方争论焦点在于360“扣扣保镖”是否破坏QQ的安全性、是否属于商业诋毁、是否嵌入QQ软件界面并推广360服务等五大问题。
易观国际互联网分析师王珺对《环球时报》表示,奇虎以满足用户需求的名义,推出针对腾讯QQ“扣扣保镖”软件,这实际上是破坏了互联网行业的商业模式。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涌认为,奇虎360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这种行为应该用刑事的手段来制裁才更加妥当。
希望通过最高法院维持这样一个高额赔偿的判决,能够给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出警告。
这个判决告诫所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要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
竞争是好事,但严禁对别的企业的合法产品或者服务肆意攻击、破坏、诋毁。
路透社24日称,最终的宣判书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业界首起反垄断案终于告一段落。
在市场竞争行为的规约方面,中国还存在着诸多空白。
而且,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创新的认定等问题“都还需要明确的认识”,新兴的互联网业界更是如此。
这一案例对于中国互联网业界法律规则的修订完善,有着较大的参考性。
腾讯 360 事件始末
【双方软件恢复兼容】
经过前晚彻夜的过招,昨天,腾讯与360的争执虽然并未结束,双方你来我往地发了数篇声明,但力度已经没有前晚那么激烈。
360公司总裁齐向东昨天向记者透露,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腾讯与360之间的纷争。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高新民昨天也告诉记者,中国互联网协会已经对两家企业进行调解,目前双方已达成初步共识。高新民称,前天晚间,协会就已经约见了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对两家企业进行了调解,昨天上午,协会又组织两家企业“开会”。
“特别绕口令版”360壮,QQ胖,360要把QQ绑在扣扣上,QQ不让360把QQ绑在扣扣上,360非要360把QQ绑在扣扣上。不知是360最后把QQ绑在扣扣上,还是QQ最后没让360把QQ绑在扣扣上! (以上引自微博)
【腾讯360恩怨录】
◆9月27日,360安全卫士推出个人隐私保护工具“360隐私保护器”,指责腾讯QQ软件窥视用户隐私。
3.支持360的用户指责腾讯垄断,强制性逼着用户卸载360无异于绑架和威胁用户。有企业将电脑中的QQ卸载,但称“等过了这几天,肯定还得装上QQ”。
总体上,绝大多数网民对两公司的做法均表示严重愤慨和不满。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已有85000多名网友留言表示,无论360还是腾讯,都是为了商业利益恶性竞争,让用户受害是不能容忍的,呼吁两家公司尊重用户。
互联网资深分析人士谢文认为,360和腾讯纷争侵犯了广大用户的基本权利,把互联网行业的竞争降低到了一个最低水平。法律专家胡钢说,腾讯QQ和360在各自领域都占据了1/2以上市场份额,均构成了垄断,未来两家公司应会遭遇反垄断调查。胡延平、曲晓东、蒋涛、马光远、王俊秀、刘兴亮、谢文、方兴东、项立刚等十名业内知名人士呼吁,应该保护网民知情权、选择权、卸载权、隐私权、索赔权等五项基本权利。
浅析腾讯与360之争
3 Q 大战一、腾讯与360事件背景腾讯与360的竞争由来已久。
2010年春节前后腾讯推出QQ医生软件,到5月份升级成QQ电脑管家软件,新版软件涵盖了360所有主流功能,用户体验与360类似。
此举很快引发了360的激烈反应。
9月27日,360发布直接针对QQ 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宣称其能实时监测并曝光QQ的行为,由此引起了网民对于QQ客户端的担忧和恐慌。
当天,腾讯对外发布声明回应,称腾讯QQ软件绝对没有窥探用户隐私的行为。
至此,腾讯与360相继发布声明,拉锯战展开。
10月14日,腾讯宣布正式起诉360,要求奇虎及关联公司停止侵权。
当天,360声称腾讯起诉360是打击报复,对此360将反诉。
10月27日,百度、腾讯、金山、傲游、可牛五家公司发布联合声明抵制360,随后腾讯QQ的在线用户马上接收到了关于此消息的弹窗报道,指引用户进入页面观看声明并参与评论。
当晚,360也终于按捺不住,以强制弹窗的形式传播着自己的回击声明,使得这场"口水战"升级为"弹窗战"。
10月29日,360公司宣布推出"扣扣保镖",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
当天,腾讯立即宣称扣扣保镖是违法的,可牛随后宣布称将推出"361特警"。
面对腾讯的"违法指责",360称其完全合法,且还能让QQ更安全。
11月3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腾讯索赔400万。
11月3日18时,腾讯发布《至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
随后,360扣扣保镖下线,其官方网页和下载页面均已不能正常访问,而且也无法找到这款产品的任何入口。
二、对于腾讯与360之争的浅析(一)、对各方观点的评析总结腾讯QQ是基于即时通讯的社交网络客户端软件,奇虎360则是互联网安全服务客户端软件,作为国内目前应用规模最大的两家客户端软件,两者之间发生了一场全社会瞩目的技术道德纷争。
3Q之争竞争法分析
3Q之争的竞争法分析摘要:“腾讯 qq”和“360”之争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因为网络型产品自身的外部性特点使其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数字的不可携带性是其滥用支配地位的根源。
因此,应完善相关反竞争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网络型产业市场支配地位的特殊界定标准,引入网络强制接入机制,以此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关键词:腾讯与360;网络;强制卸载;软件;不正当竞争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2一、腾讯与360的纷争概述腾讯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直接起因于360安全卫士宣布发布隐私保护器,专门曝光窥私软件,称腾讯qq涉嫌窥探用户隐私。
从360与qq相互竞争的过程来看,任何一方实施的行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以下多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首先是误导宣传行为。
误导宣传行为即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从2010年年初到10月间,qq诱导推广qq医生、360警告qq医生打补丁行为都构成误导宣传行为。
其次是商业诋毁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侵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
从2010年年初到10月间,360推出隐私保护器、qq报道360涉黄和拦截360隐私保护器下载均涉及到商业低毁行为。
再次是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qq医生在没有告知用户和得到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在用户电脑上安装其开发的电脑管家和360的扣扣保镖不仅会去除广告,还可以关闭qq宠物、qq秀、qq游戏等几乎所有的增值收入渠道的这些做法显然有失公平,违背了商业道德。
二、腾讯和360的不正当竞争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在这场竞争中,腾讯公司和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多项权利。
腾讯PK 360由安全引发的流氓战争
“ 奇虎 ” 两大阵 营的 战争。
“Q Q 医生” 对决 “ 扣扣保镖”
腾 讯 与3 0 实 并无 太 多恩 怨 , 个 做I , 个 做 安 6其 一 M 一 全产 品, 一直相安 无事 。 但 今 年春节 前 后 , 讯 选择 在 二 、 线 和更 低级 另 的 嘴 三 城 市强 行推 广QQ 生安 全 软件 , 医 生 迅速 占据 国 内一 医 QQ 亿台左 右 电脑 , 市场 份 额近 4 %。 力 推 广之 下, 6 很 快 0 强 30 就 意 识 ̄ Q I Q医 生 的威 胁 , 称 , 些 休 假 中1 6 员工 被 J 据 一  ̄3 0 紧急召集 回来应 对来 自腾讯 的威 胁。 同时 , 今年以 来, 周鸿 辛 多次 在不 同场 合 表达了对腾 讯 书 商业 帝国的 钦佩之 意 , 以及 对马化腾 个人的 赞赏。 甚至 今年
6 月腾 讯强行 升 级Q 安 全 管家产 品 , 入触 及3 0 地盘 之 Q 深 6的
后, 鸿伟在明 份 的中国互联 网大会上 , 周 仍然赞扬 腾讯 。
不过, 这一 “ 示好 ” 之意 , 后来被 业 内知 情人 士称 为有
“ 痹 对 手 ” 嫌 。因为 半 个月后 , 麻 之 周鸿 伟 大 刀阔 斧 地 杀 来, 战争 爆发 。
成立于1 9 年. 9 8 旗下拥有即时通信Q 腾 讯网. Q. 腾讯游 戏. Q 0 空间、 无线门户. 搜 搜 拍拍 财付通 等平台
国内第一大桌面客户端软件
官方统计 活跃账户数遮615 . 亿 2 逐步将业 务延伸到互联 网诸多领域
致命武器: 行业联墅 用户量6 亿多, 6的两倍 是30 以“ 不正当竞争 理由起诉3 0 6
盘点恶性竞争五大经典案例 腾讯360之争上榜
1 技术屏蔽马化腾周鸿祎如今,越来越多的恶性竞争手段出现在同一个行业之中,尤其是快速消费品、互联网、家电等竞争激烈的行业。
为了排除异己、攻城略地,手段也在不断“推陈出新”:黑公关、口水战、终端封杀、技术屏蔽、贴身肉搏、诉讼……无所不用其极。
攻击对手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
手段盘点手段1技术屏蔽案例:QQ、360从11月3日宣布让用户作出360与QQ“二选一”的决定后,腾讯和360的“战争”一直在升级。
11月4日晚间,360方面透露,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全力干预下,目前QQ和360软件已经实现了完全兼容。
但是腾讯方面称360在说谎。
5日,马化腾明确表示,工信部倾向于认定腾讯无辜。
并向公众解释腾讯的自救做法是不得已。
而360董事长周鸿祎于6日凌晨对外发出一封公开信,表示腾讯此前抄袭360安全卫士并强制推广的行为,是欲置360于死地。
而金山、傲游、可牛、百度四大厂商5日针对360高喊出“不惜玉石俱焚”也要联合抵制,但关于四大厂商何时正式开始“不兼容”,可牛CEO傅盛却表示,目前不兼容的方式与时间,都尚未确定。
当时就有业内人士称,四大厂商此举,意在联手给360制造舆论压力。
此次事件源起于9月27日,360新推出一款仅针对腾讯QQ软件的名为“360隐私保护器”的工具软件,正式向腾讯宣战,将二者持续多年的“暗战”演化成了明斗。
360方面称,某些客户端软件会在后台密集扫描用户硬盘,并悄悄查看与自身功能毫不相关的文件,而“360隐私保护器”可实时监测并曝光客户端软件窥视用户计算机隐私的行为。
紧接着,360又推出“扣扣保镖”,在QQ体检、查杀QQ盗号木马等板块的基础上,新增了阻止QQ强行静默扫描用户硬盘功能。
随后就有网民发现,安装启用“扣扣保镖”后,QQ不能正常升级,不断被提醒有360在影响进程,不得不关闭360安全卫士才能进行。
双方矛盾一步步升级。
10月14日晚,腾讯发出公告称正式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做出赔偿。
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一审判决书(三)
奇虎360诉腾讯滥⽤市场⽀配地位案⼀审判决书(三)四、关于被告是否滥⽤市场⽀配地位(⼀)原告认为被告存在限制交易⾏为,依据是:1.在⽹址为/zt2010/360defameqq/index.htm的⽹站登载的《反对360不正当竞争及加强⾏业⾃律的联合声明》称:“我们特此发表本联合声明,⼀⽅⾯披露该公司恶意竞争的真相,同时也表明我们对此种恶意竞争⾏为予以坚决抵制的⽴场。
在此,我们郑重承诺,并呼吁⼴⼤同⾏和我们⼀起做到:⼀、公平竞争,维护⾏业健康、良好的市场氛围;⼆、不与360发⽣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三、共同推动及协助⾏业主管机构出台⾏业规范,有效约束市场竞争⾏为。
……联合声明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司百度公司腾讯公司傲游天下可⽜杀毒 2010年10⽉27⽇”。
2.在⽹址为/qq.shtml的⽹站登载的腾讯公司《致⼴⼤QQ⽤户的⼀封信》称:360公司停⽌对QQ进⾏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我们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运⾏QQ软件。
落款⽇期为2010年11⽉3⽇。
该⽹页还记载以下内容:如果您选择QQ,请选择以下任⼀⽅式卸载360软件:⼯具卸载:下载360软件下载⼯具,⼿⼯卸载:查看360软件卸载指引。
在进⼊QQ2010⽹页后,会弹出⼀对话框:致QQ⽤户的⼀封信: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将停⽌运⾏QQ软件。
3.在⽹址为/qq.shtml的⽹站登载的腾讯公司《难以承受之痛的背后—致QQ⽤户的第⼆封信》称:360打着“安全”的名义,以“恐吓”的⽅式胁迫不明真相的⽤户卸载掉360的竞争对⼿。
过去两年,国内⼏乎所有浏览器都遭到了360“感染⽊马”名义的恐吓,国内⼏乎所有杀毒软件都遭到360发出的“过期”、“安全隐患”的打击,360杀毒因此⼀家独⼤。
360作为安全软件控制了整个QQ的聊天⼊⼝。
QQ的所有数据包括登录账户、密码、好友、聊天信息都得被360过滤之后才送还给QQ⽤户。
这相对于每个⽤户⾃家门⼝不请⾃来的“保镖”,每次进门都被“保镖”强制搜⾝才能进⾃家门。
(手动整理)360与腾讯的3Q大战经过
3Q大战全程介绍开始交火2010年9月27日:360公司发布“360隐私保护器”软件,曝光了QQ涉嫌窥探用户隐私行为。
腾讯对外发布声明回应,称腾讯QQ软件绝对没有窥探用户隐私的行为。
2010年10月,腾讯QQ向1亿多在线QQ用户大规模弹窗称“被某公司诬蔑窥视用户隐私”。
360回应称QQ涉嫌扫描用户隐私是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用户最有权力监督。
14日:腾讯宣布正式起诉360,要求奇虎及关联公司停止侵权。
360声明称腾讯起诉360是打击报复,对此360将反诉。
28日:360公布QQ软件扫描用户硬盘“超级黑名单”证据,这个名单里共包含685款软件。
大战升级2010年10月29日:360公司宣布推出“扣扣保镖”,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 用户的安全。
11月3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腾讯索赔400万。
对于360与QQ之间的纠纷,腾讯发布公告,称在纠纷解决之前,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11月8日:360公司召回了360扣扣保镖软件,同时,腾讯公司也恢复了WEBQQ的登录,QQ和360也恢复了兼容。
2011年9月29日消息 9月29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三公司停止侵权;三家公司需要在本判决生效起30天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2013年3月28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腾讯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腾讯公司不构成垄断。
据悉,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
广东高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原告对本案相关产品市场界定错误,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相关产品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故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一审判决书(一)
奇虎360诉腾讯滥⽤市场⽀配地位案⼀审判决书(⼀)奇虎360诉腾讯滥⽤市场⽀配地位⼀案堪称“互联⽹反垄断第⼀案”。
⼀审判决书对商品市场和市场领域如何界定、被告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配地位、被告是否滥⽤市场⽀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对于如何界定相关市场、采取了何种独特的⽅法以及怎样评判⽀配地位的形成第⼀次给出了明确的标准。
对于如何适⽤和理解法律规定做出了评判。
本案诉讼请求为1.5亿元,⼀审案件受理费796800元,都堪称天价。
⼀审法院认为,“确定本案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可以采取下列⽅法:根据需求者对QQ软件及其服务的功能⽤途需求、质量的认可、价格的接受以及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从需求者的⾓度定性分析不同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同时亦结合考虑供给替代的影响。
”这为确定本案的市场为全球市场打下了基础,奇虎公司主张本案市场为国内市场和单⼀商品没有了事实依据。
⼀审法院认定,“原告关于综合性的即时通讯产品及服务构成⼀个独⽴的相关商品市场的主张不能成⽴,本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全球市场。
从⽽认定,原告以并不具备真实基础的市场份额来推定被告在相关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的主张不予认可。
”法院的上述认定导致原告的⼤部事实、证据和诉讼请求全⾯崩溃。
关于被告在相关市场上是否具有⽀配地位的问题,涉及如何综合适⽤《反垄断法》第⼗七条第⼆款、第⼗⼋条、第⼗九条问题。
法院认为,“《反垄断法》第⼗七条第⼆款规定,市场⽀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相关市场能⼒的市场地位。
第⼗⼋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该经营者的财⼒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即认定经营者的市场⽀配地位,需要考虑市场份额、该市场的竞争状况以及市场进⼊的难易程度等多种因素。
腾讯公司诉奇虎360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腾讯公司诉奇虎360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问题提示:在审理互联网行业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如何认定争议双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如何对诋毁商誉行为进行认定?【要点提示】在司法领域,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意义的竞争关系,通常情况下是在狭义竞争关系与最广义竞争关系中确定适当尺度的结果。
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商业模式,乃至于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竞争关系的尺度可能都是不同的,对互联网行业领域竞争关系的认定必须要考虑该行业商业模式的特性。
如果争议一方的行为可以增强其在该领域的竞争优势,或者损害对方的竞争优势,从而影响双方在广告市场、资本市场的竞争优势和利益格局,则说明双方在网络服务的用户市场、广告市场等相关市场中具有竞争利益,存在竞争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规制,是为了避免市场主体通过不适当的言论打击对手,牟取竞争优势,并造成对良性市场竞争秩序的损害。
对于该类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除了对个案具体行为的判断之外,还应在商业性言论自由对市场秩序的积极价值与规避不当的商业诋毁行为对市场正常秩序的冲击中寻求平衡。
对于竞争者间的否定性言论,应当得到法律的规范而非禁止,而规范的尺度,则需要根据市场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原则上,安全类软件行业商业性言论自由的边界是"客观真实的评测结果和表述",即言论所表述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客观事实。
对于合理范围内的错报、误报,以及并非明显的表述失当,应当给予适当的宽容。
【案例索引】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0)朝民初字第37626号(2011年4月26日)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初字第12237号(2011年9月14日)【案情】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腾讯公司)是QQ即时通讯软件(以下简称QQ软件)的权利人和运营商,在即时通讯软件市场和桌面网络游戏、门户网站等网络服务领域拥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
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法律分析——记首次开庭
360败诉3Q大战持续3年落幕360构成不正当竞争
360败诉3Q大战持续3年落幕360构成不正当竞争专家观点
该案确立了互联网规则
“结果在预料之中。
”昨日,一直关注“3Q大战”的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告诉商报记者。
方兴东表示,360一路打到现在很不容易,通过终审,腾讯也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事实上,现在回过头来看,结果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通过这个过程让大家知道,互联网之间的竞争是有边界、有底线的,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方兴东说。
在他看来,确立了互联网竞争有规则可循,是此案最大的样本意义所在。
还有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很少关注软件是否符合商业道德,此次判决将对规范互联网市场的竞争行为起到指导性作用。
“3Q大战”始末
2010年2月
腾讯推出“QQ医生”,与360安全卫士展开直接竞争;
10月14日
腾讯宣布正式起诉360不正当竞争;
10月27日
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
11月3日
腾讯宣布,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11月24日
360起诉腾讯侵害名誉权;
2012年4月
腾讯反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
2012年11月
360向广东省高院提起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诉讼;
2013年
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500万元。
随后奇虎360上诉至最高法。
2014年2月24日
最高法对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3Q大战:中国互联网的一场运动
“3Q大战”中国互联网的一场“运动”2010年爆发的“3Q大战”可谓中国互联网界的一场运动,永远记录在了中国互联网的历史上。
一“3Q大战”历程“3Q大战”中的“3”指奇虎公司的360,“Q”指腾讯公司的QQ。
360和QQ都是免费提供客户端的下载和安装,基本上都是免费提供产品和服务,在网民中有不错的口碑。
然而,从2010年9月底开始,两者却发生了一场异常激烈的纠纷,因争斗激烈、场面恢弘而被“誉为”“3Q大战”。
这场“战争”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事起。
2010年9月27日,360发布隐私保护器,称QQ涉嫌扫描网民电脑隐私文件,腾讯矢口否认。
之前中秋(9月22日)期间,腾讯曾借QQ客户端,强制推送QQ电脑管家,通过后台静默安装的方式,强行装到用户电脑。
10月14日,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
10月27日,金山、百度、可牛等5家公司联合发布“反对360不正当竞争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联合声明”,旨在“揭露360的种种恶行,表达坚决反对360不正当竞争的行径”。
第二阶段:争斗。
2010年10月29日,360推出扣扣保镖,具有防止QQ扫描本地文件、拦截QQ弹窗广告、过滤QQ聊天窗口的广告,以及禁用QQ相关软件插件等功能。
当日,腾讯称扣扣保镖为非法外挂,将追究法律责任。
11月2日,360宣布将扣扣保镖源代码交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检测。
11月3日下午6时,腾讯发布《致QQ用户的一封信》,宣布“我们决定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将停止运行QQ软件”。
用户哗然,事件急遽升温。
第三阶段:高潮。
针对QQ的公开信,360发严正声明进行声讨。
2010年11月3日晚,360发布360版Web QQ客户端,然而,客户端推出不到半小时即被腾讯关闭端口而不能访问。
当晚9点,360对扣扣保镖做下线处理,但是360隐私保护器仍可下载。
晚11点,腾讯公布三项和解条件,第一条为“360必须在所有客户端完成对扣扣保镖和恶意污蔑腾讯的隐私保护器的卸载”。
【案例分析】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例分析】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持续了 3 年多的“3Q 大战”终于落幕。
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 360 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 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 360 对腾讯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 500万元。
最高法指出:奇虎公司、奇智公司为达到其商业目的,诱导并提供工具积极帮助用户改变 QQ 软件的运行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依附 QQ 软件用户群,并通过对 QQ 软件及其服务进行贬损的手段来推销、推广 360 安全卫士,从而增加自己的市场交易机会并获取市场竞争优势,此行为本质上属于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天,360 向用户发表公开信,称对终审判决感到遗憾,并坚称腾讯用“抄袭 + 捆绑”的手段“逼死创业公司”,挤压创业公司的发展空间,截断了创业公司的生存之路。
腾讯则发表公开信表示“惨胜如败。
除了些许宽慰和轻松,我们并无喜悦。
”“我们更愿意把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看作是一个新的起点,一个通向互联网公平竞争的新商业文明的起点。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通过。
那时候,在斯坦福大学读博士的杨致远正酝酿创建雅虎,马化腾刚刚大学读完本科,几乎所有目前活跃在市场上的国内互联网巨头都还没有诞生。
但由于立法在前,互联网行业勃兴在后,《反不正当竞争法》能被互联网企业的律师团队们援引的条款确实有限。
拿“扣扣保镖”案来说,起诉方腾讯能够引用的法律条款仅有两条。
其中,第十四条的内容为:“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门在第二章辟出一个专门章节、共十一条来列举不正当竞争行为,但能适用该案的仅有关于商誉的这一条。
腾讯的律师团队可以倚靠的另一条是第一章《总则》中的原则性表述,即第二条中“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规定。
2013中国十大影响力法治案例
第四部分2013中国十大影响力法制案例初选入围十项:1、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 (4)4、首都机场爆炸案 (5)5、海南校长带幼女开房案 (6)6、浙江张氏叔侄强奸再审无罪案 (6)7、河北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上诉案 (7)8、湖南曾成杰集资诈骗案 (8)9、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案 (9)10、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 (10)备选两项:11、华为公司诉美国IDC滥用市场地位垄断案 (11)12、湖南瓜农邓正加死亡案 (12)初选入围十项:一、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案情简介】2012年4月10日,鉴于薄熙来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2013年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庭审中,法院严格遵循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让控辩双方充分质证、充分辩论,并以微博直播方式公开。
201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影响性评述】作为2008年以来中央查处的级别最高的官员,薄熙来案的重大性和影响力自不必言。
在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推出一系列反腐败新举的背景下,薄熙来被公诉更彰显了中央“打老虎”的决心。
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广东高院一审判决书
(2011)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发布时间:2013-04-25作者: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赛格科技园2栋东403号。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邹良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徐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飞亚达大厦5-10楼。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琼飞,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朱小荔,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D座112室(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齐向东,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中圣,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兆维大厦4层东侧单元。
法定代表人:曹曙,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翼鹏,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姚彤,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职员。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诉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智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原告于2011年8月1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被告奇虎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本院以(2011)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驳回被告奇虎公司的管辖权异议,被告奇虎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以(2012)民三终字第3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本院的裁定。
本院于2012年8月17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并于2012年9月18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腾讯公司委托代理人邹良城、徐炎,原告腾讯计算机公司委托代理人王琼飞、朱小荔,被告奇虎公司委托代理人赵烨、李中圣,被告奇智公司委托代理人朱翼鹏、姚彤到庭参加诉讼。
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终审宣判
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终审宣判:360赔偿500万元2014年02月24日16:00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马学玲中新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马学玲)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此前,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曾作出一审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宣判结束后,奇虎公开发布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3Q交战”资料:久负盛名的“3Q大战”其实是一款软件引发的拉锯战。
2010年2月,腾讯推出“QQ医生”,与360安全卫士形成竞争。
同年10月29日,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直接剑指QQ,要对其实施包括清垃圾和去广告在内的系列“净身”动作。
此后11月3日晚,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要求用户“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被迫删除360软件。
由于QQ和360各有数亿用户,这两家重量级的公司之间的战争,被称为“3Q大战”。
在“3Q大战”不断升温之后,工信部开始介入,向奇虎和腾讯提出严厉批评。
不久后,腾讯公司恢复兼容360软件,两公司分别向用户致歉。
但两家公司的大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转战法院。
2011年4月,腾讯公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奇虎公司赔偿40万元;同年8月,腾讯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称奇虎360的“扣扣保镖”是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并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而将其产品和服务嵌入QQ软件界面,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
2013年3月28日,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广东高院一审判决,腾讯不构成垄断,奇虎承担诉讼费79万元。
反不正当竞争法
案例一: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
这个案例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和侵权行为的认定,还强调了法律对于 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 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在商业竞争中应该遵守商业道德和 诚实信用原则,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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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一0不正当竞争案
内 容
案例一: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
背景介绍
2010年,腾讯与360 之间爆发了著名的 "3Q大战"。腾讯认为 360侵犯了其软件著 作权,并使用了不正 当的手段进行竞争。 为此,腾讯向法院 2
插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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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和侵权行为的认 定,还强调了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于不正当 竞争行为的打击
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在商业竞争 中应该遵守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他人的合 法权益,不得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
案例一: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
侵权行为的认定 法院认为,360未经授权地使用了腾讯的软件代码,并以此 为基础开发了自己的软件,这种行为构成了对腾讯著作权 的侵犯。同时,360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诋毁腾讯声誉,也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损害赔偿的确定 法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认为损害赔偿应该 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来计算。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认为360的侵权行为对腾讯造成了较大 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因此判定360赔偿腾讯相应的并 引导用户使用自己的搜索引擎服 务,这种行为侵犯了的合法 权益。为此,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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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腾讯和奇虎360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两个客户端软件。
腾讯以为基础,向各个方面发展。
以其强大的市场占有率,强大的客户群体,几乎人手一号的资源,不断发展吞噬着互联网各个领域。
奇虎360是以安全闻名的企业。
其360安全卫士永久免费的策略,使得以很短的时间,占有了绝大多数安全市场份额,也成为了继腾讯之后第二大客户端软件。
腾讯推出医生1.0Beta版本,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只作为查杀盗号木马的小工具。
随后医生3.2推出,界面及功能酷似360,同时宣布赠送诺顿防病毒软件半年试用。
之后医生利用2011年春节期间强行推广。
敏感的360很快意识到医生的威胁,一些正在休假的员工被紧急召回以应对这起突发事件。
360快速反应,加上医生本身产品并不成熟就匆忙上阵,很多用户陆续卸载医生,其市场份额也快速降至10%以下。
360成为此次交锋的胜利者。
2010年5月31日,腾讯悄然将医生悄然升级至4.0版并更名为“电脑管家”。
新版软件将医生和软件管理合二为一,增加了云查杀木马、清理插件等功能,涵盖了360安全卫士所有主流功能,用户体验与360极其类似,腾讯这招让360和金山毒霸措手不及。
周鸿祎在微博上扔出40多条消息,自爆360与金山的多年积怨,金山随即强烈回应。
两家公司随后互诉对方,口水战诉讼战不止。
就在这时,腾讯的出手让360措手不及。
周鸿祎在接受专访时,建议腾讯应该加大投入解决内部安全问题。
中秋节期间,“软件管理”和“医生”自动升级为“电脑管家”,涵盖了云查杀木马、系统漏洞修补、安全防护,系统维护和软件管理等功能,而这也是如今360安全卫士的主流功能。
而凭借着庞大的用户基础,电脑管家将直接威胁360在安全领域的生存地位。
2010年9月27日,360发布直接针对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宣称其能实时监测曝光的行为,并提示用户“某聊天软件”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偷窥用户个人隐私文件和数据。
引起了网民对于客户端的担忧和恐慌。
2010年10月14日,针对360隐私保护器曝光偷窥用户隐私事件,腾讯正式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
法院已受理此案。
针对腾讯起诉,360随即回应三点,表示将提起反诉。
在回应中,360称“各界对腾讯提出的质疑,腾讯一直回避窥探用户隐私,这时候起诉360,除了打击报复外,不排除是为了转移视线,回避外界质疑”。
2010年10月27日,腾讯刊登了《反对360不正当竞争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联合声明》。
声明由腾讯、金山、百度、傲游、可牛等公司联合发布。
要求主管机构对360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进行坚决制止,对360恶意对用户进行恫吓、欺骗的行为进行彻底调查。
2010年10月29日,360公司推出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
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用户的安全,包括阻止查看用户隐私文件、防止木马盗取以及给加速,过滤广告等功能。
72小时内下载量突破2000万,并且不断迅速增加。
腾讯对此作出强烈说明,称360扣扣保镖是“外挂”行为。
副总裁刘峻证实,工信部通信保障局和公安部已经介入此事,4日分别找到
两家公司问询。
2010年11月5日上午,工信部、互联网协会等部门开会讨论此事的应对方案。
政府部门已经介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双方不再纷争。
知情人称,360方面也在此形势下宣布召回“扣扣保镖”软件。
两家公司不得再发布煽动此事的新闻和讯息。
奇虎360于2010年11月10日宣布和360已经恢复兼容,并在官方网站发布名为《和360已经恢复兼容感谢有您!》的公告,感谢广大用户对360软件的支持,公布了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提醒用户若发现二者软件若出现冲突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腾讯公司于2010年11月21日发布名为《和你在一起》的致歉信。
双方冲突在工信部的介入下正式化解。
案例讨论问题:
1.如何界定本案相关市场?
2.本案被上诉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3.被上诉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4.本案中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