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企业法人财产权【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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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

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篇一: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对于我来说比较陌生,虽然略了解一些,但是很容易和很多概念混淆,其中的所有权、经营权的归属问题也有着复杂的经济和法律关系。

所以我就借这次作业机会,去查阅了关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提出概念和历史沿革,共同学习和探究企业法人财产制度。

一、“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提出和具体内容企业法人财产权是在承认包括国家在内的企业投资者的财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企业法人享有对投资者投入企业资产的经营权,《监管条例》第27条规定,“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独立支配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政府和监督机构不得直接支配企业法人财产。

”可见“企业法人财产权”不过是在原有的“企业法人财产经营权”(包括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权)的基础上加上了“依法独立支配”的权能。

“企业法人所有权不是归属意义上的财产权”,这就从法律上否定了“企业法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只是充实了企业经营权的内涵。

二、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局限性的个人看法1、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由于企业法人财产权仍是“两权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不能统一,所以自身难以实现“产权清晰”。

而且由于国家对公司的财产仍享有所有权,它仍有权以所有者身份干预企业的活动,也很难实现“政企分开”。

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立法宗旨也是不相符合。

2、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承认企业法人对股东投资的财产和投资积累资产具有完全的占有、使用、依法处分和支配的权利,投资者不得“直接支配企业法人财产”,但是保留投资者对投资财产享有财产所有权。

实际上,这样的投资者所有权就是空壳了。

三、总结企业法人财产权是在“两权分离”不能自圆其说的情况下用来调和“国家坚持对出资财产享有所有权”与“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必须拥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之矛盾的产物。

它的出现虽然有其一定的进步性和现实性,但却无法明确企业法人与其财产之间的法律性质,它终将为企业法人所有权所取代。

法人财产权有哪些主要的特征

法人财产权有哪些主要的特征

一、法人财产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具备法人资格的集中体现。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为重要和最为普遍的组织形式,也是最富有代表性的企业法人,作为企业法人,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公司就不成其为法人。

因此,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具备法人资格的集中体现。

2、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排他性。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享有者只能是公司,而不能是公司的股东,更不能是其他组织或个人。

公司依靠股东的出资得以成立,但在公司成立后,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于股东。

公司完全以自己的意志独立享有法人财产权,除法律规定外,不受股东和他人的非法干预和限制。

3、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客体是公司的全部财产。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客体涉及到公司所拥有的一切财产,不仅包括股东注入公司的原始出资,而且包括公司从事生产经济活动后的增值财产,甚至还包括公司所创造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无形资产。

因此,公司享有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法人的全部财产权,而不只是一部分财产权。

4、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内容是指公司对其全部财产的独立支配权。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对自己的全部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即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权利,是来源于公司本身的一种比较完整、充分的民事权利。

5、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恒定性。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对公司来说具有恒定性,它产生于公司的依法成立,消灭于公司的依法终止。

只要公司法人没有终止,法人财产权就始终存在。

不仅股东不能以公司章程限制公司的这种权利,而且政府和有关监督机构也不得非法剥夺这种权利。

二、什么是法人财产权关于法人财产权的性质,我国法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且对于法人财产权的性质的界定,往往与股权的性质联系起来,两项权利的构造具有某种统一性,股权的概念在法学上本来就争议很多,所以关于法人财产权与股权的界说显得更为复杂。

关于法人财产权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讲座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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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
企业法人善意购买、占有 他人的财产,并支付合理 对价,取得财产权。
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措施
合同保护
企业法人通过签订合同,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 自身财产权。
法律保护
企业法人可以依法提起诉 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险保护
企业法人可以通过购买保 险,降低财产损失风险。
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限制与禁止
案例总结
强调合理运用企业法人财产权 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鼓励
企业积极探索发展之路。
THANKS
感谢观看
视相关问题。
案例二:企业法人财产权保护案例解析
案例概述
某企业遭受侵权,其法人财产 权受到侵害。
解决方案
提出保护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措施 ,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风险防 范机制、寻求法律援助等。
案例分析
分析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如 非法占用、挪用、侵占公司财 产等。
案例总结
强调保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对企 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提醒
限制
企业法人行使财产权时,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和他人合法权益。
禁止
企业法人不得滥用财产权,损害 他人合法权益。
03
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问题与争议
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问题
企业法人财产权不明晰
企业法人财产权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企业与政府、股 东之间的财产权关系模糊。
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滥用
股权转让等。
债权人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争议
03
债权人对企业法人财产权的行使存在担忧,如债务清偿、资产
抵押等。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解决途径
完善法律法规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法 人财产权的定义、范围和保护措施。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及其特征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及其特征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及其特征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是指公司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权利基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公司法人财产权制度的特征包括:
1. 独立法人地位: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格,享有独立的财产权,不受其他主
体的影响。

2.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权利基础,当公司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财产独立: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不受其他主体的影响,无论是为公司自
身使用还是为他人使用,公司的财产都是独立的。

4. 权利基础: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是基于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都是基于公司的财产。

5.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是有限责任,即公司的债务只由其所有的财产来承担,不会无限扩大。

6. 人格否认:当公司被解散、破产或被其他主体收购时,其人格可能会受到否认,即其他主体不能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或执行。

除了特征外,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还有其他一些特征,如公司可以通过股
权融资等方式增加其财产价值,并可以通过不断的经营和创新来提高其财产权益。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公司可以更好地保护其财产权益,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同时,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也可以为投资者、债权人和股东等提供更加公正和透明的保障。

企业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什么

企业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什么

企业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什么公司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什么
法人财产权是指:法人所拥有的财产权。

主要指:企业法人有接受投资,进行经营,经营的结果由投资人承受的权利。

法人财产权来自于投资人。

投资人向企业法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法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企业法人,所以法人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

授予法人的权利是法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就是投资人的股权。

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
1、法人有接受全体投资人投资财产的权利(在法人设立之初也可以这样说,法人有哪些种类的财产权取决于投资人投资什么样的财产。

2、法人有将接受的投资财产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利。

3、有以法人的名义经营该财产的权利。

4、有以接受的投资财产和法人的日后积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
财产承担法人民事责任的权利。

法人财产权所包括的内容是法律规定的,建议法人在行驶这些权
利的时候也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不要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的内容或是法人财产权纠纷最好有在一旁帮助,不知道怎么办的人可以来找个。

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法人有接受全体投资人投资财产的权利(在法人设立之初也可以这样说,法人有哪些种类的财产权取决于投资人投资什么样的财产);法人有将接受的投资财产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利;有以法人的名义经营该财产的权利;有以接受的投资财产和法人的日后积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财产承担法人民事责任的权利。

所以说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授权。

进一步说是法定授权、定向授权、有限授权、特殊授权。

或者说法人财产权是一揽子授权。

授权的内容就是:投资人要将投资财产的占有权交付法人;接受投资的法人可以根据投资人授权将所接受的投资财产用于经营,无条件的用于承担法人自己的民事责任。

二、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

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

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

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

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

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

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企业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

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

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4、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

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

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

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公司法人财产权范文

公司法人财产权范文

公司法人财产权是指在法律上,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个体,拥有自己的财产性利益,包括资产、债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财产权利,有权自主支配、处分和承担负债等。

作为一种法律概念,公司法人财产权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为公司的经营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内涵和特点公司作为个法人个体,拥有自己的财产性利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自主支配权。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的需要,自主支配公司财产,包括公司的资产、债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财产性利益。

2. 承担负债。

公司的债权或债务,只能由公司本身承担,不能由个别股东、法人或高管承担。

这保障了公司各方面参与者的利益,也为公司的稳定经营提供了保障。

3. 独立subject性。

公司作为一个法人,拥有自己的独立subject性,不仅有财产权益,还有独立立案、民事诉讼权利和独立的上市、进入外汇市场和竞争等各种权利。

4. 受法律保护。

公司的财产权受中国《公司法》等法律的保护,一旦侵犯公司的财产权,公司可行使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打官司、报警等。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实现途径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实现,主要在于公司的资产和收益,下面介绍以下几点:1. 投资理财。

公司的资金可以在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投资领域进行投资理财,以获得更多的收益。

2. 股权或债权投资。

公司可以参与股权或债权投资,获得投资企业分红或利息,增加公司的收益。

3. 在商业活动中获利。

公司可以通过自主生产经营、积极推广产品等方式,在商业活动中获得收益。

4. 法律维权。

当发生侵犯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情况时,公司可以通过起诉、申请仲裁等法律动作,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意义1. 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的重要法律基础,它为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2.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是社会的重要经济组织形式,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保护,不仅保障了公司个体经济利益,同时也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法人财产权包含哪些

法人财产权包含哪些

法人财产权包含哪些一、法人财产权包含哪些法人财产权是指:法人所具有的财产权。

主要指:企业法人有承受出资,进行运营,运营的成果由出资人承受的权力。

法人财产权来自于出资人。

出资人向企业法人出资的意图是营利,是将产业交给法人运营和承当民事责任,而不是将产业拱手送给了企业法人,所以法人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力。

授予法人的权力是法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力就是出资人的股权。

法人财产权详细包含:1、法人有承受全体出资人出资产业的权力(在法人设立之初也能够这样说,法人有哪些品种的财产权取决于出资人出资什么样的产业)。

2、法人有将承受的出资产业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力。

3、有以法人的名义运营该产业的权力。

4、有以承受的出资产业和法人的日后堆集,既法人名下的全部产业承当法人民事责任的权力。

二、法人的特征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安排,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令赋予法令人格的安排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底子区别。

它可所以个人的集合体,也可所以产业的集合体。

不以安排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经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力,设定和承当民事义务。

法人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发生,到法人停止时消除。

3、依法独立享用民事权力和承当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能够自己的名义独立享用权力和承当义务。

4、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安排和其它安排的重要标志。

《民法总则》第60条规则,法人以其全部产业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关于企业法人的财产权

关于企业法人的财产权

关于企业法人的财产权大家都知道公司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那公司法人的财产权是个什么样的权利呢?新东家公司转让网整理了一系列资料,本文一一列出仅供参考。

【概述】我国的公司法将我国的公司形式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为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这两种形式的公司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所谓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法人依法成立并且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场所、经费、财产,并且仅以上述财产进行债务清偿。

法人制度的设计,为所有自然人进行商业经营降低了风险,大大促进了市场的活跃程度、加深了资本运行深度,在各个方面来说都是很好的制度设计。

虽然有的自然人和企业因为债务人的破产而遭到亏损,但是,反过来说,这些遭受损失的企业也可以在相同的情况下进行“自己”的财产保护;那些遭受损失的自然人也因此接受教训,也走向注册公司法人的道路来保护自己,从而在侧面加大了资本市场的份额(因为注册公司法人是需要成本的),所以,法人制度的设计是合理的、是对市场有重大益处的。

一个企业既然成立并获得了法人的资格,那么在获得那个瞬间同时就获得了两个权利:一个是法人人格权、一个是法人财产权。

在此就法人的财产权做如下阐述:法人财产权是法人对投资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及其部分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析】找法网小编从三个方面对法人财产权作出分析:一、法人财产权的产生及变动方面首先,在企业设立时就将进行出资并进行验资。

这里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经过评估作价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比例)。

如果是有限公司(在我国)并且出自认为二人以上的情况下,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人民币,如果这个企业只注册三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那么这个三万元就是这个企业的法人财产权。

如果是个人独资公司则注册资本必须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也就意味着最少十万元的资产为法人财产权。

如果这个企业资金雄厚想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则注册资金必须在五百万元以上,也就意味着最少五百万元的资产为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的内容是什么?

read, study and learn about everything imporant in your lif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的内容是什么?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独立支配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政府和监督机构不得直接支配企业法人财产。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和监督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取注入企业的资本金,不得调取企业财产,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我国国民经济几十年来发展迅速,如今一跃已成为了世界经济强国位居前列,而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企业的贡献,公司的管理会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公司法中有关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规定和说明,那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构建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基础和首要环节。

《决定》首次从方针政策的角度对法人财产权作了表述,即“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

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

”《公司法》的颁布正是直接反映了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并直接搬用了“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用语,而且同《决定》一样没有对“企业法人财产权”作进一步的解释。

至此,“企业法人财产权”作为一个独特、完整的法律术语出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

“企业法人财产权”是中国法律的一项创造。

什么是企业法人财产权?由于其概念的外延性较大,因而造成了较大的学术争议。

本文仅列举几个代表性观点。

厉以宁(1994、2、2,《金融时报》)、吴宣恭(1995)等认为,法人财产权就是法人所有权,无论是用“企业法人所有权”,还是用“企业法人财产权”都是指“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总是与股东权联系在一起的,关于二者权利的性质及界定,理论界一直是众说纷纭,争执不下。

关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性质,概括起来主要有:所有权说、经营权说、综合权利说、怀疑说等,各种理论自有优缺,在此笔者不愿作以评论。

其实在法人财产权的性质上之所以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学说与分歧,主要是因为我国国有公司财产的存在,这一独特的财产性质也导致了对公司法人财产权认识上的差异。

实际上,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更注重公司权利的实质内容,如对经理的具体权力、董事的权利与义务、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等,强调的是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以期在这种制约中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对于抽象的权利的性质这种问题这并不十分感兴趣。

正如著名产权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在一次演讲中曾说的,有没有产权,或称之为什么名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经我同意随便进来,我就可以打死你。

这才是最重要的。

但不管怎样,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内容无疑应当包括公司对股东投资构成的公司财产享有永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是其具备法人资格的集中体现,也是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和保证。

公司的这种法人财产权只能由公司本身依法独立享有并行使,并不受其他股东或者个人意志的干涉。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法人财产权名词解释

法人财产权名词解释

法人财产权名词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法人财产权是指法人(包括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的法人主体)所享有的财产上的权益。

法人财产权作为法人的一项重要权益,具有独立性、不可侵犯性和继承性等特点。

在现代社会中,法人财产权的保护不仅关乎各类法人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也与整个社会的经济稳定和法治建设密切相关。

本文将对法人财产权进行详细解释和分析,从法律角度理解其定义和特点。

首先,我们将探讨法人财产权的定义,明确其在法律上的具体内涵和范围。

其次,我们将深入剖析法人财产权的特点,包括其独立性、不可侵犯性和继承性等方面。

最后,通过总结对法人财产权的重要性,展望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以期提供对法人财产权有更全面和深入了解的读者一个参考。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将为读者提供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对法人财产权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也将重点强调法人财产权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保护的必要性。

希望本文能够拓宽读者对法人财产权的认识,增进对法人财产权保护的意识,从而促进法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介绍整篇文章的组织结构和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编写:文章结构部分:本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对文章的主题进行概述,介绍法人财产权及其重要性和未来发展的背景,并明确本文的目的。

正文部分将重点介绍法人财产权的定义和特点。

其中,2.1小节将详细阐述法人财产权的定义,涵盖对法人财产权的解释和范围的界定。

2.2小节将探讨法人财产权的特点,包括法人财产权的独立性、不可分割性、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等方面的特征。

结论部分将对法人财产权的重要性进行总结,并展望其未来的发展。

在3.1小节中,将重点强调法人财产权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讨论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

在3.2小节中,将对法人财产权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探讨其在经济全球化、数字经济等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权(P142)
(一)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对公司行使法人财产权的限制
1.对外投资的限制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担保的限制
(1)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或者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为他人(非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非公司自身)提供担保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3)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①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②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借款的限制
(1)对象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2)程序
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导语: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有关法人财产权的性质主要有以下观点:(1)所有权说。

该观点认为,法人财产权是具有所有权的物权,是物权当中的自物权。

企业法人财产权是基于企业法人的设立而产生。

(2)经营权说。

该观点认为,产权实质上是经营权。

法人财产为准财产。

法人只是利用投资者所提供的财产自主进行经营活动。

(3)综合权说。

该观点认为法人财产权并不为某个单一的权利,而是诸种民事权利的总称。

(4)代理权说。

该观点认为,法人财产权是GS 为出资者利益而行使的代理权。

(5)折衷说。

该观点认为法律上规定的法人财产权,是一种行所有权之实而假经营权之名的折衷性权利。

以上观点虽各有其合理性,但都没有彻底界清投资者权利和法人权利,没有使法人财产权真正独立,存在对法人财产权认识上的模糊,甚至形成对法人财产的双重所有权。

造成对法人财产权模糊观念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三个:一、是所有制的观念在左右着人们对国家投人到企业资产性质的认识。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国家作为股东不能丧失对资产的所有权。

二、是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模糊性。

《GS 法》第4 条在规定GS 享有法人财产权的同时,又规定股东作为GS 资本额的所有者享受股东权益,以及GS 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这就从法律上造成了法人财产权的概念不清和性质模糊。

三、是深受大陆法系传统物权和所有权两个中心理论的影响,没有认识到现代财产关系权利转化的现状。

要解决以上问题,彻底归属法人财产权的本来含义,建立真正意。

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辨析

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辨析

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辨析法人财产权是指企业法人作为独立主体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它是由国家授予的、具有法定性质的权利,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应享有的利益权利。

在企业法人的财产权中,包括了企业所有的生产资料、商品、存货、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专利等财产,而企业应享有的利益权利则包括了税收优惠、优先购买权、知识产权保护等权益。

企业法人财产权具有不可分割性、不可侵犯性和法定性等特点。

不可分割性是指企业法人财产权是企业经营活动所必需的重要特征之一,没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的经营活动就无法进行。

因此,企业法人财产权具有不可分割性。

不可侵犯性是指企业法人财产权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扰或侵犯,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企业法人财产权。

法定性是指企业法人财产权是由法律规定的一种权利,是具有法定性质的权利。

因此,企业法人财产权具有法定性。

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作用主要有:一是构成企业独立的市场主体,使企业能够自由决定经营和发展方向。

二是保障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使企业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和规划进行经营活动。

三是促进企业的生产力和创造力的发展,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四是保障企业法人的经济权益和利益。

在实践中,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依法保护企业法人财产权,才能促进企业不断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为了保障企业法人财产权,国家制定并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为企业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总结起来,企业法人财产权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基石,是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保障企业法人财产权方面,国家应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进一步推进经济持续发展。

第四讲企业法人财产权

第四讲企业法人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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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含义及 其争议 (二)法人财产权规定出台以后的 有关争议
1.关于产权的含义和性质 (1)财产所有权说 (2)物权说 (3)与人身权对应的财产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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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产功能说 (5)资产经营或企业法人财产权利说 2.关于法人财产权的其他争议 (1)法人财产权是否包括债权和知识 产权 (2)法人财产权是否就是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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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关系中, 国家享有所有权,国营企业享有 占有权。所谓占有权,是一种相 对的所有权,属于物权性质。它 既是独立的,又是派生的,它不 是基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 而是基于国家的授予。
13
(2)用益权观点 用益权观点的主张者认为,国有企业的 财产权是一种国家依法设立的用益权。在 用益权存续期间,企业按自己的意志对企 业财产使用收益,国家不得过问。此时国 家所有权纯为最终收回财产或其价值的权 利,是一种虚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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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 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 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 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 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 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 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 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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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学者提出的若干“双重所有权”观点 (1)占有权观点 持占有权观点的学者认为,国家与国营企 业之间具有双重财产权关系,这种双重所 有权就是国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企业 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而国家所有制的法 律内容应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占有权的有 机统一: 国家与国营企业都居于双重身份,国家既 是主权者,又是全民财产所有者;国有企业 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他既是相对独立的法 人,又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关于我国公司法人财产权是什么

关于我国公司法人财产权是什么

关于我国公司法人财产权是什么法人所拥有的财产权。

主要指:企业法人有接受投资,进行经营,经营的结果由投资人承受的权利。

法人财产权来自于投资人。

制定公司法人财产权其实是一个企业改革最为根本的目的同时也是最本质的要求,其主要目的还是在于以公司的盈利为目的。

因此在企业改革中是非常受法人代表推荐的方式。

关于我国公司法人财产权具体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关于我国公司法人财产权是什么▲公司法人财产权是依存于公司法人制度的。

科学的公司理论认为,现代公司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之所以能发挥其他公司形式难以发挥的作用,关键还在于它有一个公司法人财产制度。

公司法人财产制度与历史上任何一种财产制度相比是功能最为齐全、交易成本(在这里表现为制度费用)最低、效率最高的财产制度。

公司法人财产制度的核心是公司法人财产权,即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

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是指法律赋予公司法人对自己的法定财产所应享有并行使的一切法定权利,其中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以及财产收益的分配权等。

正因为拥有这些权利,才能使公司法人在市场竞争中,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有足够的能力享有一切有关的民事权利,承担一切有关的民事责任,并尽一切有关的民事义务。

在公司法人制度形成之后,同一财产就发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和相对独立的运动过程:股权的运动过程和实际的产权运动过程。

正由于这两种运动过程的同时存在,才使得作为人类生产组织的企业真正第一次摆脱出资者的控制,同时第一次获得独立的、完整的财产所有权。

有了这种权利,企业的续存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就有了确实保证。

▲二、公司法人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

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

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与大陆法有所不同,既包括营利性的也包括非营利性的,且仅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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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占有权观点 持占有权观点的学者认为,国家与国营企
业之间具有双重财产权关系,这种双重所 有权就是国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企业 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而国家所有制的法 律内容应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占有权的有 机统一: 国家与国营企业都居于双重身份,国家既 是主权者,又是全民财产所有者;国有企业 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他既是相对独立的法 人,又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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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观点的缺陷是不能用“用益权”来概 括企业所享有的全部财产权利,因为除占 有使用权外,企业还依法享有一定的处分 权。而且用益权的设立一般是通过合同规 定,并且有一定的时间期限,而国企的用 益权的情况却与此不相同。国有企业的财 产由国家授予,其目的是通过企业的活动 为国家增加更多的社会财富,企业的存续 事先一般是无法确定的。
第四讲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
第一节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 第二节 我国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出
台及其含义 第三节 小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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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法人制度自产生至现在已有将近一千 年的历史,但却从来没有出现过法人财产
权问题的争论,或者说已经出现却没有引 起人们的重视,直到20世纪的前苏联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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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主要观点 (一)原苏联法学界提出的主要观点 1、 企业私有权或所有权观点。这种观点
认为,国有企业既然在经济上独立于国家, 实行经济核算,他们变成了原先为国家所 有的企业的财产的私人所有者。这种观点 和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背道而驰,故没有 产生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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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双重所有权观点。这是争议最大,也 流传最广泛的一种观点。主要有商品所有 权观点、信托所有权观点、“总分式”所 有权观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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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关系中, 国家享有所有权,国营企业享有 占有权。所谓占有权,是一种相 对的所有权,属于物权性质。它 既是独立的,又是派生的,它不 是基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 而是基于国家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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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益权观点 用益权观点的主张者认为,国有企业的
财产权是一种国家依法设立的用益权。在 用益权存续期间,企业按自己的意志对企 业财产使用收益,国家不得过问。此时国 家所有权纯为最终收回财产或其价值的权 利,是一种虚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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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证的观点来看,企业法人财产 权问题,始于苏俄20年代施行新经济 政策时,其法学界关于国有企业的地 位及其财产权性质的讨论。
当时苏俄为发展经济实行新经济政策, 对国有企业进行独立核算,并要求其 在商业的基础上进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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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由国家设立或所有,却在商品经济的条 件进行自主经营,明显具有某种独立性,不 像私人企业那样受制于具体的老板,在私有 制下很明确的法权关系产生了模糊和崩溃, 给理论界造成了较大的困惑。苏俄法学家便 结合当时的经济政策和法律规定,对国有企 业的法律地位和财产权问题进行了旷日持久 的讨论。
(1)商品所有权观点 (2)信托所有权观点 (3)“总分式”所有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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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营管理权观点。著名法学家 A.B.维涅吉克托夫提出了完整的国有 企业经营权观点。国家是全民财产的 唯一的所有权人,国有企业在法律规 定及其财产用途的范围内,对国家交 给他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 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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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在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中, 国家只是名义上享有所有权,所有权的各项全 能均为企业实际享有,所以这是一种法律上的 单纯所有权;企业享有经济所有权,直接对企业 财产行使所有权的全能、并取得经济利益。使 国家享有单纯所有权,企业享有经济所有权, 便可以既保证企业的自主权,又保证国家利益 的实现。
国,法人财产权问题却引起了人们的广泛
关注,并形成了一个旷日持久的社会性的
大讨论。那么此大的兴趣呢。简单地说,
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发展商品货币关系或市
场经济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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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有制社会里,法律和社会心照不 宣地维护企业所有者和企业意志的高 度统一基础上的二者法律人格的分离, 并随时纠正这种高度统一因各种原因 造成的失衡,以利交易和投资的开展.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企业作为政府附 属物的情况下,也不存在企业财产权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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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权”观点 民法通则第八十二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
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 , 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 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 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 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 依法处分的权利。
这种提法首先在在概念是不科学的,“经济所
有权”并不是法律概念,从马克思创始这种概
念的本意说,也不是在法律的意义上使用的,
这里的“经济所有权”,在法律上表现为土地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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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人所有权观点 认为国家投资设立企业时,国家的所有权
转换为出资权或者股权,企业则取得法人 财产权,同时国家保留对企业的终极所有 权,可以在企业破产时取回清算后剩余的 财产,是借鉴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 公司的财产权结构。因此,法人所有权是 一种相对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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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法学界提出的主要观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国有企业改
革的过程中,对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制 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70年代末80 年代初实行“扩权让利”,80年代中 期进行了两步“利改税”试验,80年 代末至90年代初又实行“承包经营责 任制”和“租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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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改革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 扩大并完善了国有企业的经营 权,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活力。 但并没有为国有企业找到一个 真正的出路,国有企业仍然是 国民经济问题和矛盾的焦点所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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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中国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 “法人财产权”概念,对国有企业的 改革无异于是一个新的设想。我国学 者对此给予了极大关注和热情,纷纷 投入到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中,对法 人财产权概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 出了多种观点。主要有一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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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学者提出的若干“双重所有权”观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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