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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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指对于涉嫌诈骗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在立案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和标准。

在我国刑法中,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他人,致使他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犯罪行为。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涉案金额。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涉及到涉案金额。

诈骗罪的立案金额较低标准一般为2000元,较高标准一般为5000元。

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的损失金额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公安机关可能不会立案追究刑责。

其次,法定主体。

诈骗罪的法定主体是指被害人的身份或者地位。

一般情况下,只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才能作为诈骗罪的被害人。

而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集体利益的,一般属于其他犯罪行为。

再次,犯罪手段和行为。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包括犯罪手段和犯罪行为。

一般来说,对于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造骗局等欺骗手段的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证据立案追究其刑责。

最后,犯罪的具体情节。

在立案时,公安机关还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

比如,是否存在多次作案,是否有组织、预谋、计划等情节。

这些都会对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总的来说,诈骗罪立案标准主要包括涉案金额、法定主体、犯罪手段和行为、以及犯罪的具体情节。

只有在满足这些标准的前提下,公安机关才会依法立案。

因此,对于任何涉嫌诈骗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充分调查证据,确保立案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诈骗诈骗罪是怎样定性的

诈骗诈骗罪是怎样定性的

一、诈骗诈骗罪是怎样定性的诈骗诈骗罪的定性如下: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敲诈勒索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意思1.不同的对象: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注重诈骗,即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威胁、胁迫、恐吓等;3.受害人交出财产的主观状态不同:欺诈受害人被欺骗后自愿交出财产;勒索受害人害怕被迫交出财产;4.立案标准不同:诈骗罪数额超过3000元;数额超过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超过20万元;敲诈勒索罪数额超过2000元;数额超过2万元;5.刑期不同: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

三、怎么起诉敲诈勒索罪法律快车提醒您,受害人去公安机关报案进行立案调查,由公诉机关进行起诉。

受害者人可以自行到法院进行立案,然后进行自诉。

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剥夺他人财产,向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强索财务的行为,会触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主要方式有口头敲诈勒索、电话敲诈勒索、书面敲诈勒索、书信敲诈勒索等。

构成犯罪可以是当事人直接进行的敲诈勒索,也可以是委托第三人进行的敲诈勒索。

诈骗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立案标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主观方面的标准。

1. 故意行为,诈骗罪是一种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非法的手段,却仍然采取欺骗行为,骗取他人财物。

2.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行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不法利益。

二、客观方面的标准。

1. 欺骗手段,诈骗罪必须使用欺骗手段,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承诺利益等方式,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2. 财物数额,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犯罪,通常是人民币二千元以上。

3. 后果,诈骗行为必须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或者使其陷入经济困境,才能构成犯罪。

三、案件受理标准。

1. 公安机关受理标准,公安机关对于涉及较大金额的诈骗案件,以及跨地区、跨国家的诈骗案件,都应当立案侦查。

2. 检察机关受理标准,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诈骗案件,要进行审查,确保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才能提起公诉。

四、举证责任。

在诈骗案件中,被害人通常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因此在举证责任上,我国法律倾向于保护被害人。

被告人在面临诈骗指控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非以欺骗手段骗取财物,否则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五、预防和打击。

为了预防和打击诈骗犯罪,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诈骗犯罪的宣传和警示,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同时,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加大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平正义。

总之,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一个涉及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复杂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才能有效打击诈骗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欺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欺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一、欺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钱在我国是没有欺骗罪,只有诈骗罪,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的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

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二、诈骗罪多久宣判诈骗罪宣判时间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诈骗罪关押期间能探视吗诈骗罪关押期间能探视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措施的,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家属,但是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会见当事人是不被允许的,但必要时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和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侦查进展,安抚当事人,并告知亲属相关情况。

律师在会见之后可以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或者可能根本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并及时提供法律帮助,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在未判决之前,不仅家属不允许会见,普通朋友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申请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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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之三、诈骗罪PPT课件

第25章之三、诈骗罪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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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
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惟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 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 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 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 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 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 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借贷、担保等),把 自己或第三人的财物交给了行为人。这种交 付使受骗者本人或第三人丧失了对财物的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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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系一物资贸易公司的供销员,得知一大
型商场急需一批长虹彩电投放春节节日市场后, 遂主动找到该商场负责商品采购的经理,谎称 其所在公司有一批积压的长虹彩电,因该公司 急需周转资金组织新的货源,愿以优惠价格出 售给该商场。因该公司的售价的确比市场上的 长虹彩电的价格低,双方遂达成协议。结果, 该商场后来发现买回的“长虹”彩电是假冒产 品,致使该商场组织买回的这批彩电长期积压, 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
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分述
三、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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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一)客体特征
(二)客观特征
1.行为人采用了欺骗手段 2.受害人发生了错误认识 3.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4.行为人获取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且数额较大
(三)主体特征

解释刑法中的诈骗罪

解释刑法中的诈骗罪

解释刑法中的诈骗罪诈骗罪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犯罪构成要素,它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财产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解释刑法中的诈骗罪,包括其定义、构成要件、刑罚以及一些相关的问题。

一、定义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作案,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可以看出,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二、构成要件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欺骗手段: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通过欺骗手段实施犯罪。

这些手段可以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玩弄欺诈性迷信等方式,目的是骗取他人的财物。

2. 非法占有:诈骗罪要求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非法占有是指违反他人财产权益的占有行为。

3. 数额较大或多次作案:诈骗罪通常要求其数额较大或者多次作案。

数额较大是指被诈骗财物的价值较高,多次作案是指犯罪行为的重复发生。

4. 情节严重:诈骗罪的构成要求犯罪情节较为严重。

这包括一些情节如犯罪组织和犯罪团伙参与、使用伪造的公司或组织名义进行诈骗等。

三、刑罚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的刑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数额较大或多次作案:对于诈骗数额较大或者多次作案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了相应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罚。

2. 情节严重: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诈骗罪,刑法规定了更重的刑罚,例如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

需要注意的是,刑罚的具体情况会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四、相关问题除了以上的基本内容,还有一些与诈骗罪相关的问题:1. 虚假宣传是否构成诈骗罪?虚假宣传通常不构成诈骗罪,但如果虚假宣传导致他人财产受损,可能涉及其他法律责任。

2. 诈骗行为是否包括网络诈骗?诈骗罪包括了各种形式的诈骗行为,包括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通常是通过互联网手段进行欺骗和非法占有行为。

3. 是否可以取得受害人的同意后继续实施诈骗罪?如果诈骗行为在取得受害人明知情况下进行,可能会对诈骗罪的构成产生影响,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来判断。

刑法中的诈骗罪解读

刑法中的诈骗罪解读

刑法中的诈骗罪解读在刑法中,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它以虚构事实、隐藏真相或者其他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为特征。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诈骗罪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该罪名。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以虚构事实、隐藏真相等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法律上来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虚构事实、隐藏真相:犯罪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来欺骗他人,使其受到误导。

2. 骗取他人财物:犯罪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藏真相等手段,达到了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3. 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根据犯罪所骗取的财物数额的大小,将犯罪行为分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两个层次。

4. 其他严重情节:在数额巨大的基础上,如果犯罪行为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比如使用暴力手段或者是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刑法对诈骗罪的界定刑法对诈骗罪的界定主要体现在骗取方式、数额和刑罚的规定上。

1. 骗取方式刑法规定,诈骗罪可以通过虚构事实、隐藏真相等方式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虚构事实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制造出并不存在的事实,诱骗他人上当受骗。

隐藏真相则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交易或者交往中隐瞒重要信息,通过误导他人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2. 数额区分针对骗取的财物数额,刑法将诈骗罪分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两个层次。

数额较大是指骗取财物的金额在一定范围内,数额巨大则是指骗取财物的金额超过一定的限度。

3. 刑罚规定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一般可以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对于数额较大的诈骗罪,处罚可以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数额巨大的诈骗罪,处罚可以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防范诈骗罪的措施为了预防和减少诈骗罪的发生,社会和每个人都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刑法中的诈骗和贪污罪

刑法中的诈骗和贪污罪

刑法中的诈骗和贪污罪在刑法中,诈骗和贪污罪是两种常见而严重的犯罪行为。

它们对于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影响非常大,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两种罪行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

一、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隐瞒事实等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使其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

这种行为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公平交易和社会信任。

在刑法中,对于诈骗罪的构成有一定的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主要表现为故意,即犯罪人明知通过欺骗等手段实施诈骗行为,但依然故意进行。

客观要件主要表现为实施手段和结果,即通过欺骗等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其财产损失。

诈骗罪的具体手段和形式多种多样,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等。

这些手段的共同特点在于制造了对方无法识别真相的假象,导致其做出与真相不符的决策。

例如,某人以伪造的文件向他人借款,并以虚假的承诺欺骗对方相信其还款能力,最终导致对方财产受损,这就是一种明显的诈骗行为。

对于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追究,刑法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诈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究和相应的刑罚处罚,以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利益。

二、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私分或挪用公共财物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公共利益,也违背了公共服务精神,破坏了公平正义。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了类似于诈骗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主要表现为故意,即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或挪用公共财物,但依然故意进行。

客观要件主要表现为实施行为和结果,即公共财物的被侵占、私分或挪用。

贪污罪的手段和形式也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虚构支出、冒名开支、滥发津贴等。

这些手段的共同特点在于滥用职权,窃取国家和公共财物,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例如,某政府工作人员将公款挪用到个人账户,并以虚假的理由掩盖行为,最终实施贪污犯罪。

对于贪污罪的刑事责任追究,刑法也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普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普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普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普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普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求被告人具有明显的犯罪主观故意。

也就是说,被告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必须是经过深思熟虑,明知是错误的行为,但仍然坚持实施的。

只有具备了这种主观故意,才能构成普通诈骗罪。

其次,要求被告人实施了具体的欺骗行为。

这一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欺骗手段必须是使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二是被告人必须是以骗取公民财物为目的。

只有当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普通诈骗罪。

再次,要求被告人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公民财产损失。

这一点是普通诈骗罪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

如果被告人的欺骗行为并没有导致公民财产损失,那么就不能构成普通诈骗罪。

最后,要求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普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以骗取公民财物数额为依据的。

具体而言,如果被告人骗取的公民财物数额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可以构成普通诈骗罪。

综上所述,普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了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欺骗手段、公民财产损失以及达到立案标准等方面。

只有当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了这些标准,才能构成普通诈骗罪。

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在立案审查时要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认定,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

诈骗罪的名词解释_认定标准_处罚情况_刑法条文

诈骗罪的名词解释_认定标准_处罚情况_刑法条文

诈骗罪的名词解释_认定标准_处罚情况_刑法条文诈骗罪的名词解释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常见的经济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等。

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l、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

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

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二)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

认定诈骗罪的五个条件

认定诈骗罪的五个条件

认定诈骗罪的五个条件
认定一起犯罪的罪行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复合以下五个条件:
1.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是诈骗罪成立的第一个必要条件。

欺诈行为包括欺骗、隐瞒、虚构、歪曲等行为。

只有当犯罪嫌疑人采用了这些欺诈行为来达到非法目的时,才会被认定为犯有诈骗罪。

2.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是诈骗罪成立的第二个必要条件。

非法占有是指通过欺诈行为所获得的财产的占有权是非法的,属于非法占有。

如果没有非法占有,那么就不会构成诈骗罪。

3.直接主观故意
直接主观故意是诈骗罪成立的第三个必要条件。

直接主观故意是指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还是故意进行这些行为,以达成非法目的。

4.导致被害人损失
导致被害人损失是诈骗罪成立的第四个必要条件。

被害人必须存在实际上的经济损失。

这些损失可能来自于被欺骗的财产、损失的业务机会和其他类似的行为。

5.犯罪事实和证据有实质联系
犯罪事实和证据有实质联系是诈骗罪成立的第五个必要条件。

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欺骗行为和非法占有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行为是故意的,并且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总之,只有当这五个条件全部满足时,才能认定一起犯罪是诈骗罪。

如果某些条件不被满足,那么就不能认为其行为是诈骗罪,也不能判决其犯有诈骗罪行。

刑法中的诈骗罪

刑法中的诈骗罪

刑法中的诈骗罪诈骗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类型,主要指利用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本文将从诈骗罪的定义、构成要件、处罚以及案例等方面对该罪行进行深入分析。

一、诈骗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为了非法占有财物,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藏真相的方法,使他人上当受骗,以达到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主观要件:故意欺骗他人,达到非法占有目的;2)客观要件:采用虚构事实或隐藏真相的手段;3)结果要件:他人因被欺骗而使财产受损失。

二、诈骗罪的处罚与案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诈骗罪犯的处罚一般分为数种情况。

若诈骗数额较大,或已构成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已构成特别重大损失,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以下是一则实际案例供参考:今年,某市发生了一起恶意诈骗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小张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解决被害人某先生银行卡问题为由,电话联系某先生,请求提供个人银行信息。

某先生由于对银行卡存在问题的担忧,在被告知需要对银行卡进行冻结处理时,不加怀疑地将个人银行卡信息透露给小张。

小张趁机通过某先生的银行卡,非法转移了10万元人民币,并迅速消失。

警方接到报案后,经过调查研究,迅速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归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该案情节恶劣,涉案金额较大,小张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将被处以罚金。

三、预防与打击诈骗罪的措施诈骗罪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犯罪行为,为了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2)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系统,加强网络安全防护;3)加强对金融系统和电信行业的监管力度,防范内部人员涉嫌诈骗犯罪;4)加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刑法和司法制度,提高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和定罪率。

诈骗罪既遂标准

诈骗罪既遂标准

诈骗罪既遂标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手段,骗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有明确规定,即“既遂标准”。

那么,什么
是诈骗罪既遂标准呢?下面将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诈骗罪既遂标准是指犯罪行为已经达到了构成诈骗罪的
全部要件,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犯罪目的已经实现。

具体来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施手段,犯罪嫌疑人通过编造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利用
虚构的身份或者地位等手段,诱骗被害人相信其虚假陈述的真实性,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2. 财物获取,犯罪嫌疑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成功获取了被害
人的财物,实现了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是诈骗罪既遂的重要标志
之一。

3. 损害后果,被害人因相信犯罪嫌疑人的虚假陈述而进行了财
产上的处分或者交付,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这一点也是构成诈
骗罪既遂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罪既遂标准的认定,需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主观和客观方面,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也需要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总之,诈骗罪既遂标准是对于诈骗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判断依据。

只有当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标准,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处罚。

同时,对于诈骗犯罪行为,我们也应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以免成为诈骗犯罪的受害者。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什么是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什么是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一、什么是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刑法中诈骗罪数额的规定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也就是说,诈骗罪的入罪门槛是3000元至10000元,各省的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一般是五年,从犯罪的最后一次诈骗时开始计算。

如果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如果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果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什么是诈骗罪和诈骗罪怎样认定?

什么是诈骗罪和诈骗罪怎样认定?

什么是诈骗罪和诈骗罪怎样认定?▲一、什么是诈骗和诈骗罪怎样认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三、诈骗罪的客观表现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诈骗罪在商业领域中发生的概率非常大,涉及到合同诈骗、财产诈骗,甚至还有暴力涉恐涉黑诈骗。

刑法中的诈骗罪

刑法中的诈骗罪

刑法中的诈骗罪诈骗罪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犯罪类别,它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从诈骗罪的定义、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的犯罪成立。

诈骗罪的定义要素包括非法占有、欺骗手段和财物交付。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 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是诈骗罪成立的基本要件,即犯罪人通过实施欺骗行为获取他人财物的意图。

2. 欺骗手段:欺骗手段是指犯罪人利用虚假陈述、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等行为,蓄意误导他人,使其误信并作出不当财产处分的手段。

3. 财物交付:财物交付是指被害人在被犯罪人欺骗的情况下将财物交给犯罪人。

三、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1. 主观方面:犯罪人必须是有故意的犯罪主体。

即犯罪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且明确意图获取不法利益。

2. 客观方面:犯罪人的行为必须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必须经过非法占有、欺骗手段和财物交付这三个环节的实施。

四、诈骗罪的刑法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刑法适用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严惩重罚原则:对于构成严重诈骗罪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诈骗罪,判处较重的刑罚以起到威慑作用。

2. 依法从重原则: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诈骗罪,判处较重的刑罚,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 多次作案;- 超过一定金额;- 利用公共职务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犯罪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 损害他人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 利用未成年人的;- 团伙作案,有组织预谋;- 利用互联网或者信息技术实施的。

五、相关案例分析(在这一部分,可以通过论述一些相关的诈骗案例,分析案件的事实、构成要件是否成立以及判决结果,以增加文章的实证性和可读性)六、中国对诈骗罪的打击措施(在这一部分,可以探讨中国政府对诈骗罪的打击措施,例如国家法律的修订、警方的加强打击力度、加强公众教育以提高防范意识等)七、结语诈骗罪作为刑法中的重要犯罪之一,给社会经济秩序和个人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风险。

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有何特征,如何对其进行处罚

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有何特征,如何对其进行处罚

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有何特征,如何对其进⾏处罚对于诈骗罪⼤家都知道,这是⼀种法律上的犯罪。

在⽣活中也有个⼈或者企业进⾏相关的诈骗,给⼤家带来了⼀定的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需要弄清楚什么是诈骗罪以及相关的特征是什么?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有何特征,如何对其进⾏处罚⼀、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法,骗取数额较⼤的公私财物的⾏为。

诈骗⾏为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为⼈设法使被害⼈在认识上产⽣错觉,将⾃⼰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付给⾏为⼈或者放弃⾃⼰的所有权,或者免除⾏为⼈交还财物的义务。

⼆、诈骗罪有何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2、在客观⽅⾯表现为⾏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陷⼊错误,信以为真,从⽽“⾃愿”将财物由被害⼈转移到⾏为⼈⼀⽅。

“虚构事实”,是指捏造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事实。

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虚构。

“隐瞒真相”,是指对受害⼈掩盖某种客观事实,使之陷⼊错误认识,从⽽交出财物。

骗取的财物数额较⼤的才构成犯罪;3、犯罪主体是⼀般主体;4、主观⽅⾯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须以⾮法占有为⽬的。

三、如何对其进⾏处罚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假⾝份证办理⼊⽹⼿续并使⽤⼿机,造成较⼤电信资费损失的,应当如何定罪处罚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以虚假、冒⽤的⾝份证办理⼊⽹⼿续并使⽤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的,依照刑法第⼆百六⼗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什么是诈骗罪

什么是诈骗罪

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隐瞒、虚构事实等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使他人受到经济损失的行为,以此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行为。

以下是对诈骗罪的详细解析。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主观要件:犯罪主体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隐瞒、虚构事实等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使他人受到经济损失,并以此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2.客观要件:犯罪行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况:(1)采用欺骗、隐瞒、虚构事实等手段:犯罪主体通过欺骗他人的方法,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2)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犯罪主体通过欺骗的手段,使他人产生与事实不符的认识,导致他人产生错误判断,从而受到经济损失。

(3)使他人受到经济损失:犯罪主体的行为导致他人在财产上遭受损失,包括财物的丧失、减少或财产权益的受损等。

二、诈骗罪的特点:1.隐蔽性:诈骗罪往往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犯罪主体往往能够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使他人难以察觉。

2.侵害性: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他人获得不正当利益,从而导致他人在财产上遭受损失。

3.社会危害性:诈骗罪不仅仅是对个体的侵害,还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破坏,降低了社会的信任度。

三、诈骗罪的种类:1.一般诈骗:犯罪主体通过虚构的手段或者伪造的文件等方式,欺骗他人,骗取财物。

2.信用卡诈骗:犯罪主体通过盗用他人信用卡信息或者伪造信用卡等方式,进行诈骗。

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体通过网络等通信手段,以欺骗、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4.地下钱庄诈骗:犯罪主体以地下钱庄等方式,进行非法金融活动,骗取他人财物。

5.经济诈骗:犯罪主体以公司、企业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财务造假等方式,达到骗取投资者财产的目的。

四、诈骗罪的法律后果:1.刑事责任:犯罪主体如果被认定有诈骗罪,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刑罚和罚金等。

2.民事责任:被诈骗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回损失的财物,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诈骗罪的案例

诈骗罪的案例

诈骗罪的案例一、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事实、证据或者其他方法,欺骗他人财产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损害财产犯罪的一种。

被害人通常因为相信诈骗者的虚假陈述或者行为而造成财产上的损失。

二、常见的诈骗案例2.1 电话诈骗电话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电话进行欺骗行为,以达到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

常见的电话诈骗手段包括:1.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案例–电话诈骗犯冒充公安、检察院或法院工作人员等身份,随后以涉嫌犯罪为由,要求被害人转账或提供个人银行卡信息。

–嫌疑人通常会利用被害人对公安、检察院或法院权威的信任,使被害人产生紧张、恐慌等情绪,以达到欺骗效果。

–被害人在缺乏足够判断力的情况下,可能会轻信嫌疑人的谎言而遭受财产损失。

2.虚假中奖诈骗案例–嫌疑人通常会通过电话告诉被害人,他们中了高额奖金,然后要求被害人支付所谓的手续费、保险费等。

–嫌疑人可以根据被害人的反应调整欺骗策略,使受害者相信自己确实中了大奖。

–被害人在追逐虚假奖金的过程中,可能会被骗取巨额财产。

2.2 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平台,采用虚假的信息与被害人进行交流,以骗取对方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常见的网络诈骗案例包括:1.网络购物诈骗案例–嫌疑人在网上开设假商铺,上架假冒名牌商品等虚假信息,并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下单购买。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发现与描述不符,但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维权。

–嫌疑人通过虚假交易获取消费者支付的货款,而消费者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2.网络认证诈骗案例–嫌疑人冒充官方或知名平台客服人员,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要求被害人提供个人信息、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

–被害人由于相信嫌疑人的身份,而将个人信息泄露给对方。

–嫌疑人利用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可能进行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

三、如何预防诈骗罪要预防诈骗罪,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警惕–对于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的陌生人信息,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对方的要求。

什么算是诈骗罪行为

什么算是诈骗罪行为

一、什么算是诈骗罪行为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诈骗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才算诈骗。

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1.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1)一般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侵犯的只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而在犯罪的归类上属于侵犯财产犯罪;(2)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而且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是性质相对更为严重的一种犯罪,因而在犯罪归类上划入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1)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必须与合同有关,即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2)而一般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无论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在什么事情上,行为人只要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骗取了对方财物,即可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不同:(1)一般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2)而合同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实践中多数表现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4.认定两罪的数额标准不同:一般来讲,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标准要高于一般诈骗罪。

三、一般情况下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法律快车提醒您,诈骗罪可以判处缓刑。

判决缓刑的条件是: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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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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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

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

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

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

(比如: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

)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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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

根据本法第
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认定
(一)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l、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

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

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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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

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三)诈骗罪与《刑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刑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

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

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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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page$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
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

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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