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政务值班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政务值班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政务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治安管理【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09]140号【发布部门】平凉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9.23【实施日期】2009.09.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政务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平政办发〔2009〕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是各级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是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特别是《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21号)下发以后,各级政府、各部门以“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为目标,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办公室的各项日常工作,尤其是信息报送和政务值班工作比以前有了较大提高。
但仍存在着个别县(区)和部门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上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贻误时机等现象。
特别是庄浪县8月17日发生的出租车司机集体到县政府上访事件,涉及105人,虽然庄浪县进行了及时处理,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此次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中,庄浪县政府存在瞒报、迟报现象。
直到8月18日下午18时许,省、市政府应急办询问时,才承认有此事发生,这一瞒报、迟报事件受到了省政府应急办在全省范围内的通报。
9月23日4时05分,平凉市崆峒区安国乡境内,国道312线1806KM+500M处发生一起大客车与货车相撞,造成3死6伤重大交通事故。
市区两级公安部门虽对事故进行了及时处理,但崆峒区政府、市公安局未能按规定在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送市政府,致使省应急办询问时市上还不知道,造成工作被动。
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政务值班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体现和反映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一、实行政务值班制度。
政务值班实行昼夜24小时值守,保证值班电话、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正常运行。
值班电话:***;值班传真:***。
二、实行局领导带班、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轮流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当天值班的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及时通话联系,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三、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局长负责,局领导***带班,值班表见附件。
四、值班人员接到市局、县政府领导、秘书、应急办电话后,要立即按要求进行报告,迅速联系相关领导,对市局或县政府下达的指令,必须马上办理,不得延误,按照指令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并按要求书面反馈结果。
五、政务值班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1、凡是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局。
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2、报告突发信息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时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等。
3、信息在上报前要认真做好核实工作,坚决杜绝谎报、夸大或隐瞒不报等不实现象。
4、信息报告后,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5、事件协调终结后,全部材料由当班人员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附件:政务值班表二一一年九月十八日政务值班表单位:日期星期日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带班领导值班科室值班负责人备注扩展阅读:朱子小学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自查汇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自查汇报王家庄街道朱子小学201*.12.24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自查汇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我校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由董金山校长为组长、教导处、总务处、后勤组成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双休日加强值班力量。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1•【字号】平政办发〔2017〕116号•【施行日期】2017.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平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1日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标准1.3.1 Ⅰ级(特别重大)1.3.2 Ⅱ级(重大)1.3.3 Ⅲ级(较重)1.3.4 Ⅳ级(一般)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工作机构及职责2.1.1 应急指挥机构2.1.2 应急工作机构2.1.3 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2.2 应急联动部门及职责2.3 应急专家队伍及职责3 预防和预警3.1 预防预警基础3.1.1 建立健全监测体系3.1.2 建立隐患排查机制3.1.3 编制年度防治方案3.1.4 发放“防灾明白卡”3.1.5 值班制度3.2 预警级别与标注3.3 报险报灾3.4 接警与处警3.5 预报预警3.6 预警预防行动3.7 地质灾害信息报告3.7.1 信息报告时限3.7.2 信息报告内容4 应急处置4.1 先期处置4.2 应急响应4.2.1 Ⅰ级响应4.2.2 Ⅱ级响应4.2.3 Ⅲ级响应4.2.4 Ⅳ级响应4.3 指挥与协调4.4 抢险救援4.5 受灾群众安置4.6 新闻发布4.7 应急结束5 灾后恢复与重建5.1 善后处置5.2 调查评估5.3 恢复重建6 应急保障6.1 应急平台保障6.2 应急队伍保障6.3 应急资金保障6.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6.5 监督检查7 应急预案管理7.1 预案管理7.2 预案培训7.3 预案演练8 责任与奖惩9 附则9.1 名词术语9.2 预案解释9.3 预案实施平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1•【字号】平政办发〔2015〕64号•【施行日期】2015.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15〕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1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73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期盼,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主要工作(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
1.抓好“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
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5〕33号)要求,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同时,建立扶贫清单。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突出阳光政务、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三大主题,打造网上办事的并联审批平台、快捷务实的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公开的阳光政务平台,建成省市县一体化的“网上政务超市”。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7•【字号】平政办发〔2021〕88号•【施行日期】202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印发的《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平政办发〔2016〕121号)同时废止。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7日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事件分级2.1 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2.2 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2.3 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2.4 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3 组织体系及职责3.1 市级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3.2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3.3 现场指挥机构与职责3.4 电力企业3.5 重要电力用户3.6 信息联络员3.7 专家组4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4.1 监测和风险分析4.2 预警4.3 信息报告5 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5.2 响应措施5.3 市级层面应对5.4 响应终止6 后期处置6.1 处置评估6.2 事件调查6.3 善后处置6.4 恢复重建7 应急保障7.1 队伍保障7.2 装备物资保障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7.4 技术保障7.5 应急电源保障7.6 资金保障8 宣传、培训和演练8.1 宣传8.2 培训8.3 演练9 附则9.1 预案管理9.2 预案解释9.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快速、高效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1•【字号】平政办发〔2016〕38号•【施行日期】2016.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平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平政办发〔2012〕201号)同时废止。
各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参照本指南,科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健全完善公开目录,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1日平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快速、准确地查找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平凉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一)公开内容1.市政府领导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工作分工;2.市政府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3.市政府人事任免;4.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7.政府工作报告;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10.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1.重大项目建设情况;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信息;14.扶贫、教育、医疗、促进就业等民生实事实施情况;15.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2•【字号】平政办发[2008]62号•【施行日期】2008.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8〕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平有关单位: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办公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报送信息是政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平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经过政务战线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为各级政府制定决策、指导工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相比,目前我市政务信息工作仍然存在信息报送的数量少、质量不高、辅助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等一些不容忽视的差距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信息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各级政府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做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信息传输媒介的日新月异,信息获取渠道的日益增多,传输速度的突飞猛进,如何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获取信息中的主渠道作用,为政府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是各级政府办公部门的重大课题和重要职责。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黄金期,这个时期,既是经济转型期,又是思想活跃期,更是矛盾凸现期。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国将举办第29届奥运会,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市,全市上下正积极投身推进新跨越、建设新平凉,努力走出西部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的新路子的伟大实践中;加之,受四川汶川5·12地震及其余震波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受到了一定影响。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7.26•【字号】平政办发〔2012〕191号•【施行日期】2012.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0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一)充分认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小康、和谐、文明、生态平凉建设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市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自然灾害频发易发,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增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普遍存在。
同时,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一些部门、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组织领导不到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制不够顺畅,信息上报下达不够及时,主要应急物资储备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
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抓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31•【字号】平政办发[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公文处理程序日趋规范,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明显提高。
但是,在公文处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格式不规范、报送违反程序、办理反馈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审签,严格行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一律印制5份,由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档科签收。
除市政府领导明确要求直接报送本人和确需直接报送的绝密、机密文件外,各县(区)、各部门一律不得将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
市政府领导不直接受理下级单位报送的公文。
未经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档科签收处理,导致延误工作的行文,由行文单位负责。
(二)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档科确定专人签收(除值班室以外)公文。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公文要素(签发人、联系人等)不全、内容和体例不符合规定的公文,作退文处理,并告知退文理由和补正意见。
(三)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向市政府报送的公文,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同时,要遵守公文处理规定,不得多头主送,不得混用“报告”和“请示”文种,不得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应一文一事,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各县(区)、各部门需要请示市政府或需要市政府转报省政府批准的事项,应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上报公文,为市政府留足必要的决策时间:一般事项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紧急事项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特别紧急的事项,必须在文中说明原因。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2•【字号】平政发[2008]88号•【施行日期】2008.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平政发〔2008〕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认真贯彻《纲要》精神,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学习贯彻《纲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制度建设,以创新的精神推动依法行政,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
要按照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要求,逐年分解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使依法行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确定的行政审批(包括许可)事项。
国家、省对审批事项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已有明确规定的,在具体执行时不得扩大审批范围、增加审批条件、程序和延长审批时限。
部门对外只应设立一个审批窗口,实行集中行政审批。
(二)转变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
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完善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社会管理职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平政办发〔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平凉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5月17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20日平凉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顺畅、高效、规范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是在原12345市长公开电话的基础上,开发建成的集电话、短信、网络在线多种受理渠道为一体的智能化综合性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收到的各类来电,“106573002345”短信号收到的短信、综合便民服务热线网站在线留言反映的问题等信息,统称为“信件”。
第三条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便民为民。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统一平台,集中受理。
通过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集中受理政府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投诉、意见或建议、求助等非紧急来电,实现24小时人工接听、网络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回访调查的运行模式,为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提供全面、周到的信息咨询和帮助服务。
(三)分类处置,归口办理。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部门职责分工和区域,由相关县(区)、部门(单位)办理;涉及两个以上县(区)、部门(单位)的问题,指定一个单位牵头办理,其它有关县(区)、部门单位予以配合。
(四)依法处理,严守秘密。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3.13•【字号】平政办发〔2014〕44号•【施行日期】2014.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平凉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2月25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13日平凉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和《甘肃省政务公开规定》(甘政发〔2013〕8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情况的活动。
第三条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务公开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市级政务公开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考核、评议、报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第六条县区、平凉工业园区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由政府、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考核、评议、报告,并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承办机构。
第七条市、县区、平凉工业园区两级财政部门要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市、县区、平凉工业园区两级监察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监督工作。
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6•【字号】华政办发〔2018〕124号•【施行日期】2018.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发〔2018〕1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华亭各单位:现将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18〕34 号)予以转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信息报告时效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6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18〕34号2018年5月30 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主动性。
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重要性。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及时、妥善、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高低,直接影响领导决策,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整个过程中具有先导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转变作风“十不准”规定和信息报告各项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不断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平政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平凉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7日平凉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优化市与县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市与县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积极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一)预防与应急准备。
1.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全市性应急救援领域有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全市性应急救援规划、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市性应急预案演练等,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研究制定全县性应急救援领域有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全县性应急救援规划、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县性应急预案演练等,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2.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市级应对重大灾害和事故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维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心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4]43号
【发布部门】平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13
【实施日期】2014.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4〕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2月25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办事效率,推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按照“公开、便民、廉洁、高效”的宗旨运行,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是市政府结合部门实际和行业特点,批准设立的实行动态管理,面向企业、公众的政务服务机构,是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分中心,应统一名称标识,具体名称为“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XX分中心”。
第三条分中心原则上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
设立分中心的主管部门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除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外,一律集中到分中心,由分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置若干个窗口集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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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政
务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09]140号
【发布部门】平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23
【实施日期】2009.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政务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
(平政办发〔2009〕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是各级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是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特别是《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21号)下发以后,各级政府、各部门以“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为目标,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办公室的各项日常工作,尤其是信息报送和政务值班工作比以前有了较大提高。
但仍存在着个别县(区)和部门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上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贻误时机等现象。
特别是庄浪县8月17日发生的出租车司机集体到县政府上访事件,涉及105人,虽
然庄浪县进行了及时处理,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此次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中,庄浪县政府存在瞒报、迟报现象。
直到8月18日下午18时许,省、市政府应急办询问时,才承认有此事发生,这一瞒报、迟报事件受到了省政府应急办在全省范围内的通报。
9月23日4时05分,平凉市崆峒区安国乡境内,国道312线1806KM+500M处发生一起大客车与货车相撞,造成3死6伤重大交通事故。
市区两级公安部门虽对事故进行了及时处理,但崆峒区政府、市公安局未能按规定在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送市政府,致使省应急办询问时市上还不知道,造成工作被动。
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政务值班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体现和反映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信息报告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决定着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在第一时间准确获取和报告信息,有利于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将事故和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放在十分突出位置,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上报,把此项工作当做政治任务来完成,对重大突发事件迅速批办处理,保证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使其上下信息畅通,及时处置。
二、明确重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件本身情况紧急、危害严重、性质恶劣、规模较大,需要组织有关方面及时处置;或规模虽小但涉及人员身份特殊(如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社会知名人士、外宾等)和具有潜在重要影响的事件。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重大突发灾害。
100公顷以上连片森林中的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荒火。
4级以上地震或连续发生在同一地区4级以下的震情。
危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性灾害。
洪涝汛雹。